福州大学本科招生简章
Ⅰ 福州大学2016MBA招生简章出来了吗
16年的招生简章一般在9-10月份出来,你可以参考往年的招生简章,一般就会对招生人数和学费做修改,其他条件基本不变的。
可以到院校的mba学院网站查询往年的招生简章
Ⅱ 2016年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出来了吗
2016福州大学考研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了你可以到思远福州大学研讯板块找到完整的内容,找到之后直接点击下载就可以了。
Ⅲ 福州大学函授本科的什么时候开始报名报名条件、报名需要哪些证件拜托各位大神
1、时间、地点: 时间:网上信息输入时间:8月10日-8月30日。登陆福建省成人高考招生信息网站(网址: www.fjezs.cn ),认真阅读《福建省2008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规定》、院校招生计划和其他说明。准确输入报考学校及专业志愿信息和个人基本信息。 现场信息确认时间:9月1日-9月7日。地点:按省、市招生办指定的2008年成人高校招生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点现场信息确认。 各类考生均应交纳报名考务费,进行电子摄像,核对信息,签字确认。 2、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无身份证者凭附有照片及身份证号码的公安派出所户籍证明或军人证)及复印件。 3、报考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持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或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符合免试和录取时加分投档条件的考生,需交验原始证件和复印件,并将复印件上交备查。
Ⅳ 福州大学招生简章是什么
福州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2009-5-4 9:40:24 (注:美术类专业办学点在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四、学历证书: 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内容并达到毕业要求者,可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位条例授予规定者,授予福州大学学士学位。 五、招生人数:详见各省2009年招生计划本。 六、收费标准: 艺术设计、雕塑、工业设计专业收费标准为7800元/年,音乐学专业收费标准为8900元/年,其他本科专业收费标准均为5460元/年(其中软件工程专业三、四年级收费标准为13000元/年);软件高职专业收费标准为9500元/年。 七、其他要求: 1、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八、录取原则: 1、校内第一轮投档:学校根据生源预测情况,对第一志愿第一专业上线数超过计划数的专业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并设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上线数未达到计划数的专业原则上按上线数投档。 2、校内第二轮投档:对第一轮投档未满的专业学校将根据“分数级差”模式投档,即设第一志愿第一专业与第二专业级差5分,第二专业以后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3、校内第三轮投档:学校对“服从专业调剂”的学生,按“分数优先”模式随机投到计划未完成专业。 4、对参考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我校将一视同仁,按“专业志愿清” 、“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并将充分考虑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凡成绩高出所在省本一线60分以上的考生,在各省招办投档范围内,均满足其专业志愿)。 5、对有相关学科要求的专业,学校录取时将参考相关科目的成绩,其最低成绩由招生录取领导小组在向各专业投档前决定。对志愿中填报艰苦行业的专业以“志愿优先”模式录取。 6、艺术类录取办法 工业设计专业在考生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美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我校设校考的省份,考生专业成绩还要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线)的基础上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并在第一志愿专业和第二志愿专业之间设级差30分(文化分)。 艺术设计、雕塑、音乐学专业在考生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我校设校考的省份,考生专业成绩还要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线)的基础上按综合分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举办全省艺术统考或联考的省份,如所在省高招办有规定艺术专业统一投档和录取原则,按所在省规定的原则执行),美术类在第一志愿专业和第二志愿专业之间设级差2分(综合分)。 (综合分 = 考生文化成绩总分÷高考文化成绩满分×100×40% + 考生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成绩满分×100×60%) 九、监督措施和申诉办法: 根据教育部“阳光工程”精神,我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工作程序、咨询服务、录取结果、重大投诉举报查处情况均对外公开。招生工作全程在学校招生监察组的监督下进行,申诉电话:0591-22865580。 十、学生资助体系: 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1994年我校就提出“决不让一个愿意学习、有培养前途且愿意付出劳动的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的目标。经过十几年的不断探索和实践,如今我校已形成了由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孤儿全程资助计划、临时困难补助、社会资助及师生爱心捐赠、贫困生免费保险、新生绿色通道和国家奖助学金等十个项目有机结合较为完善的资助体系。其中,我校不仅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国家、政府和社会奖助学金,而且还设有十多项的单项奖学金。此外,我校每年还设100万元专款,用于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费全免或减半收取学费。 十一、新生入学奖励: 对于高考成绩高出考生所在省本一线50分以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高出考生所在省本一线80分以上参考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我校将择优给予优秀新生入学奖励,奖励名额为35名。其中一等奖5名,每人奖人民币壹万元;二等奖10名,每人奖人民币柒仟元;三等奖20名,每人奖人民币肆仟元。 十二、录取公布渠道: 录取结果将在福州大学招生办网站( http://zsb.fzu.e.cn)上公布。
Ⅳ 福州大学2021年招收推免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免工作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研究生招生的科学选拔、规范操作、择优录取,开展好接收推免生工作,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特制定本简章。
一、推免生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获得所在高校2021年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3.符合招生专业所在学院的其他要求;
二、推免生招生类别及招生专业
1、直博生
直博生是指从优秀的具备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简称推免生)中选拔出来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招生专业、学院要求、学制详见《福州大学2021年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1)。直博生的管理参照《福州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附件5)。
2、硕士生
我校2021年拟接收硕士推免生的专业、学院要求详见《福州大学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1.符合条件且有意申请到我校的推免生(含直博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前,可通过我校“推免生预报名系统”(点击链接)进行预报名,该系统已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以红色悬浮框的形式发布。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正式报名。
2.我校将分批次对推免生(含硕士生和直博生)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择优选拔,根据各专业拟招收推免生的计划数确定复试名单,额满为止,并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出复试通知。
3.申请者在收到我校复试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予以确认,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我校复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前须向有关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福州大学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申请表(附件3,可在系统提交后打印)
(3)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各1份(提交复印件)
(5)申请直博生须提交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招生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须本人签名确保真实,按学院要求提交。
4.复试工作由校内各学院根据申请情况分批次进行,复试形式为网络远程复试,具体复试安排由各学院自定并通知考生。考生也可通过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附件4)进行咨询。
5.研招办审核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待录取通知,申请者在收到“待录取通知”24小时内须予以确认接受,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接受我校待录取后一律不予解锁)。
6.研招办汇总全校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后,由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名单须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1、学费
推免生被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均为全日制非定向,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推免生被录取为我校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均为全日制非定向,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
2、奖助学金
为激发研究生教育活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正进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完善研究生培养的激励机制,健全奖优、酬劳、助困相结合的奖助体系,要点如下(以学校公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1)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涵盖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助学金,涵盖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7000元。
(2)优秀新生奖学金:
直博生享受每人3万元新生奖学金,分两次发放,分别在第一学期及第三学期注册报到后。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设立特、一、二等奖:特等奖12000元、一等奖学金8000元、二等奖学金6000元,推免生可享受特等奖。
(3)优秀学业奖学金:博士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分阶段优秀学业奖学金(称中期优秀学业奖学金)和综合优秀学业奖学金,中期优秀学业奖学金奖金为10000元,综合优秀学业奖学金设特、一、二等奖,奖金分别为15000元、10000元、70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设立特、一、二、三等奖,奖金分别为12000元、8000元、5000元、3000元,全程评两次,分别为中期、综合优秀学业奖学金,70%左右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机会获奖。
(4)实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
(5)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简称“三助”)岗位津贴资助力度。学校将按规定统筹利用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
(6)学校还设立了 “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奖”等奖项,鼓励支持研究生努力学习,潜心科研,多出高水平成果。
五、其他事项
1.除复试通知外,具体的复试时间安排、复试方案、实施细则等将在各学院网站上公布,敬请关注。
2.推免生可参加我校体检,或提供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3.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发现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不予录取。
4.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六、联系查询方式和申诉渠道
单位代码:10386
单位名称:福州大学
联系部门: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
邮政编码:350116
查询网址:http://yjsy.fzu.e.cn
咨询电话:0591-22865515、22865507
申诉渠道:0591-22865506(研招办)、22865583(纪委)
具体招生信息(招生简章、考试大纲等)可通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微,在“服务指南”——“招生信息”中查询。
福州大学2021年招收推免生章程小编就说到这里了,更多关于考研推免生考试的备考技巧,备考干货,新闻资讯,成绩查询,准考证打印入口,准考证打印时间等内容,小编会持续更新。祝愿各位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
Ⅵ 福州大学GCT报考条件一定要是本科生,有学历证和学位证吗
原则上是要求要学士学位证的,如果没有的话也可以报考,只不过有限额限制,一般没有没有学士学位的不超过当年该校招生比例的10%-20%,每个专业有所不同,建议去看招生简章
Ⅶ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福建省有关招生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学院概况
第一条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国标代码:13470),是经教育部批准,于2003年7月,由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福州大学为主体举办,并按新机制、新模式运作,实施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的独立学院。学院现有16个教学单位、44个本科专业,学科专业覆盖福建省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经、管、文、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综合性大学。
第二条 办学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市中心鼓楼区杨桥西路50号(福州大学怡山校区)。
第三条 学历与学位: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生,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由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负责招生工作,包括: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研究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新生录取和招生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院成立招生监察工作小组,全程监督学院的招生工作。学院同时接受福州大学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学院在招生过程中将严格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工作程序、咨询服务、录取结果、重大投诉举报查处情况等“六公开”,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招生录取期间,举报、投诉电话为:0591- 83707756。
第三章 招生专业、批次及计划
第七条 学院2020年实际招生省份、专业及批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b.fdzcxy.e.cn)。
第八条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指标。2020年我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同时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b.fdzcxy.e.cn)浏览具体招生计划、专业介绍、历年录取情况等信息。
第九条 在录取过程中,如报考各专业人数不平衡,学院招生办公室将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对各专业之间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调整。
第十条 为贯彻“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则,充分尊重和发展学生个性,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我校允许每位学生在入学后第一学期期末申请转专业,具体详见《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学院根据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规则和报考我校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0%;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第十二条 学院认可并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政策及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 普通类录取规则
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考生中,按“第一专业志愿优先,第二到第六专业志愿平行”的原则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至缺额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综合、语文、英语的单科顺序依次排序并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综合、数学、英语的单科顺序排序并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学院在浙江省按照“专业+学校”的方式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专业选科要求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江苏考生选测科目要求达到CC及以上等级,录取过程中,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排定位次(投档成绩相同时,等级优先顺序依次为A+.A+、A+.A、A+.B+、A.A、A+.B、A.B+、A.B、A+.C+、A+.C、B+.B+、A.C+、B+.B、A.C、B+.C+、B.B、B+.C、B.C+、B.C、C+.C+、C+.C、C.C)。
第十四条 艺术类录取规则
1、福建省202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继续实施“一档多投”录取模式,学院对进档考生的排序规则为: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在文化成绩(即文化分,含政策照顾分,下同)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音乐类(音乐学专业)、美术类(产品设计专业)按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表演类(表演专业)按专业分从高到低排序。音乐类及美术类综合分计算公式如下:
音乐类综合分=文化成绩×30%+专业统考成绩×2.5×70%;
美术类综合分=文化成绩×40%+专业统考成绩×2.5×60%;
以上音乐、美术类综合分或表演类专业分相同时,依次按专业分、文化分、语文、综合、外语、数学成绩高低进行排序。
2、面向福建省外招生,学院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并遵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如部分省份未明确录取规则或由院校自行制定录取规则的,则按以下规则录取:在考生文化成绩和相应专业类别的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按文化分、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单科依次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学院除英语专业仅招英语语种的考生外, 其他专业均无外语应试语种要求,但仅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当地招生机构组织的统一外语口试,且成绩合格以上(含合格)。
第十六条 考生体检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文件为基本依据。新生入学后,学院根据录取有关要求对其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根据闽价费〔2013〕168号、闽价费〔2013〕242号、闽价费〔2015〕223号、闽价费〔2016〕184号及闽价费〔2017〕218号文件规定,学院2020年收费标准如下:
1、学费
(1)汉语言文学、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日语、英语等专业,每生17000 元/学年;
(2)物流管理、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安全工程、环境工程、网络与新媒体等专业,每生 18000 元/学年;
(3)金融工程专业,每生18500 元/学年;
(4)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程管理、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工业设计等专业,每生19000 元/学年;
(5)建筑学专业,每生19500 元/学年;
(6)产品设计专业,每生20000 元/学年;
(7)音乐学、表演等专业,每生22000 元/学年。
2、住宿费
学院2020级新生统一安排住宿,所有宿舍均配备空调,根据闽价费〔2015〕223号规定,住宿费按每生1200元/学年(准公寓)或1350元/学年(公寓)收取。
3、以上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以福建省物价局最后下达的文件为准。
第十八条 退费办法:按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办理退费。
第六章 奖、助学政策
第十九条 新生奖学金政策
学院设立2020级优秀新生奖学金,具体如下:
1、凡高考成绩(即文化分,下同)名列所在省普通类理工前3000名(含,下同)、文史前600名或综合改革普通类前3500名的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并被录取者,奖励人民币20万元,且免四年学费。
2、凡高考成绩名列所在省份普通类理工前8000名、文史前1800名或综合改革普通类前8500名的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并被录取者,奖励人民币10万元,且免四年学费。
3、(1)考生所在省份招生录取批次按本一、本二(本三)划分的,凡高考成绩超出考生所在省份本一批划线15分(含,下同,江苏省选测科目在2B及以上)的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并被录取者,奖励人民币5万元,四年学费减半;高考成绩超出考生所在省份本一批划线的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并被录取者,奖励人民币2万元,四年学费减半。
(2)考生所在省份招生录取批次不分本一、本二(本三)的(即只有本科批),凡高考成绩超出考生所在省份本科线125分的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并被录取者,奖励人民币5万元,四年学费减半;高考成绩超出考生所在省份本科线100分的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并被录取者,奖励人民币2万元,四年学费减半。
(3)浙江考生凡高考成绩超出录取第一段划线15分的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并被录取者,奖励人民币5万元,四年学费减半;高考成绩超出录取第一段划线的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并被录取者,奖励人民币2万元,四年学费减半。
4、福建省内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中,文史、理工排名第1名的考生,奖励人民币5万元;文史排名第2-3名,理工排名第2-4名,音乐、美术、表演各类排名(按我校录取规则排名)为第1名的考生,奖励人民币2万元;文史排名第4-6名,理工排名第5-10名,音乐、美术、表演各排名为第2名的考生,奖励人民币1万元。
5、被录取的考生同时符合以上规定条件者,只能享受最高的一项奖励。
第二十条 在校生奖励政策
学院对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或在学业成绩、创新、创业、艺术、体育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包括国家级奖励、院级奖励,具体如下:
1、国家级奖励
国家奖学金:按国家政策规定人数评定,每生8000元/学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按国家政策规定人数评定,每生5000元/学年。
2、院级奖励
优秀学业奖;学生文化科技创新奖;考研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十佳大学生;优秀毕业生。
第二十一条 助学政策
1、国家助学金
学院每年划出专款,配套国家设立的助学金,对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同学进行资助,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负担,助学标准:每生2800元/学年、4500元/学年两档。
2、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学院在有关部门的领导下,配合实施考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用于解决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问题。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凭有效证件和经办银行要求的有关资料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经办银行共同审核后,符合贷款条件的将及时发放贷款。具体申请办法,请咨询当地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贷款标准:最高每生8000元/学年。
3、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的高校在校生、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对退役后回校复学、退役后重新考取我校的学生,实行学费资助。资助标准:每生8000元/学年。
4、勤工助学
学院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在我校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5、绿色通道
学院设立“绿色通道”,学院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院再根据学生家庭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6、临时困难补助
学院设立“临时困难补助”,用于帮助在校学习期间因家庭突发意外情况而造成生活上暂时性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标准:500元-2000元不等。
7、毕业生就业补助
学院设立“毕业生就业补助”,用于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达到毕业条件的普通全日制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考公、考级、考证、考研、面试等。
8、寒假返乡车费补助
学院设立“寒假返乡车费补助”,帮助省外生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寒假期间返乡路费问题。
第七章 其它
第二十二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作为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三条 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1-87893368(招生办公室)、18050178080(吕老师)
咨询QQ:879530381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西路50号福州大学至诚学院(邮编:350002)
E-Mail:[email protected]
招生网址:http://zsb.fdzcxy.e.cn(或http://zsb.fdzcxy.com)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若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招生委员会。
Ⅷ 想报考福州大学电气学院的研究生,招生简章上要求要学过电力系统稳态分析……
可以的。本科学的电力系统分析主要就是包括稳态和暂态两块内容。这么要求只是希望考生都能有一定的电力专业基础,限制跨专业考研的人数。只要你学过相关的课程,内行人都是了解的。
Ⅸ 2016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什么时候出来
福大2016硕士招生简章还没有出来不过估计是在9月20几号就会出来,来自思远福州大学研友的答案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