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大学2013年度本科教育质量报告
A. 上海海事大学是专科还是本科院校,我是指2002.2003年之前的时候
一直是本科,大连海事不也是从学院改名为大学,学院只是说规模没达到,1楼正解,在苏皖一直是一本招生的,分数比较高
B. 谁能介绍一下上海海事大学
上海海事大学是一所以航运技术、经济与管理为特色的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和文学等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
中国高等航海教育发轫于上海,1909年晚清邮传部上海高等实业学堂(南洋公学)船政科开创了我国高等航海教育的先河。1912年成立吴淞商船学校,1928年更名为吴淞商船专科学校。1950年吴淞商船专科学校和上海交通大学航业管理系合并,成立上海航务学院。1959年交通部在沪组建上海海运学院。2004年教育部正式批准上海海运学院更名为上海海事大学。改革开放后,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迅速,教学质量稳步提高。从2000年开始,学校实行由上海市和交通部共建,以上海市管理为主的体制。目前学校设有35个本科专业,12个高职专业(其中2个与美国合办),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交通运输工程),4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8个硕士学位点,2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其中工商管理硕士是全国62所具有该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是全国30所具有该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产业经济学、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国际法学、机械设计及理论、物流管理与工程、载运工具运用工程、港口机械电子工程等学科先后成为交通部和上海市的重点建设学科。海关物流、外贸经济及海商法等专业列为上海市本科教育高地建设项目。在2004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学校获得优秀结论。
学校有全日制学生近1万5千人。本科生1万余人,各类在校研究生2000余人。几十年来,学校致力于培养国家航运业所需要的各级各类专门人才,已向全国港航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输送了4万余名毕业生。学校被誉为是“航运人才的摇篮”。
学校拥有一支结构比较合理、实力比较雄厚的师资队伍。全校共有教学、科研教师800余人,教授106名,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占教师总数的比例超过60%,博士学位比例达15%。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的有62人,有30余人得到国家人事部、教育部、交通部、上海市教委的人才工程(计划)资助培养。
学校实行校、院二级管理体制,现设有商船学院、交通运输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物流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海洋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和基础教学部等二级办学部门。学校拥有交通部重点实验室“航运仿真中心”,以及电子电工实验中心、数字物流研究中心等一批科研教学基地;设有水上训练基地,拥有万吨级“育锋”教学实习船,“天鹰”、“天琴”两艘无限航区远洋训练船及29艘水上训练艇。
学校设有物流研究中心、水运经济科学研究所、港口机械工程设计研究所、航海科学技术研究所、海商法研究中心、海洋文化研究所等与航运有关的科研机构,以及上海港口机械质量检测中心、全国海洋运输情报网等为航运业提供咨询与科技服务的机构。学校主办并公开出版《上海海事大学学报》、《集装箱化》、《水运管理》以及《计算机辅助工程》等学术刊物。
九十年代中期,学校先后实施了旨在提高专业学科水平和本科办学质量的“攀登计划”和“育才工程”。2000年起学校全面实施师资队伍建设、学科建设,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素质教育等4个“推进计划”,使学校各项工作进入强调内涵发展的新阶段。学校年科技经费超过5000万。获一批国家级科研项目及一大批部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其中,“现代集装箱码头智能化生产关键技术”获2004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C. 上海海事大学专科怎么样
上海海事大学一共有两个专科学校,一个是海华高等技术学院(金桥路555号),偏重于理科,但也有国航,会计等文科专业,是与沪东中华造船厂合办的校企联合学校,一个是浦东工商管理学院,纯文科,也有不少中外合作专业,这个学校的分数在上海的大专里不算低,但教育质量和师资并不是很好,浦东工商大于海华,两个学校的学生都可以专接本,但学校几乎不开办任何补习班,要靠自己。考进的百分比不是很高,海事有蛮高的淘汰率的。前两年工作挺好找的,学校推荐的也不少,但今年很不好。。。还有什么问题可以给我留言
楼下两个别乱说,谁和你说明年一定来新校的,浦东这里还是有校区的,不知道乱讲。。。我自己就是本科的,我不知道??
D. 上海海事大学是第几年升为本科大学
上海海事大学生来就是本科,04年以前是上海海运学院,那时候也是本科,有100年历史了,前身是吴淞商船学院,成立于1909年,有一百年历史了。
E. 听说上海海事大学马上要变成重点本科,消息可靠吗
二楼三楼不知道情况也,现在上海事实上空出来一个211的名额,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合并到交大以后,于是就现在空出来一个名额。
最有力争夺这最后一个名额无疑可能从二梯队学校里上,也就是上海理工,上海海事,上海师范,华东政法。
海大主要的竞争对手就是上海理工和华东政法
F. 上海海事大学本科生评教系统,学生给老师评完后,老师能看到该学生对他的评分吗
能看到总体评价,但是不知道哪个学生评的~~~
G. 上海海事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一、学校全称
上海海事大学
二、就读校址
临港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海港大道1550号(201306)。
三、招生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海事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海事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学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海事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海事大学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海事大学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由于工作性质特殊,不适宜女生报考。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九、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航海技术专业要求辨色力正常(无色盲无色弱),无复视,男生身高1.65米及以上,女生身高1.60米及以上,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7(0.5)及以上;轮机工程、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要求辨色力正常(无色盲无色弱),无复视,身高1.55米及以上,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6(0.4)及以上。其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13)执行。
十一、录取规则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以及各省(区、市)各批次的投档模式和相关政策,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规则:
(1)浙江省、山东省:普通类本科提前录取批次,实行分数优先的专业录取规则;普通类本科平行录取批次,学校按照实际投档到各专业的计划数直接予以录取;
(2)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
(3)学校在上述省市外的其它省市进行专业录取时均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专业志愿顺序不设级差。
3.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不累计且最高不超过20分。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4.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
二、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省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20%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办规定为准。
四、学校在江苏省录取时,考生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2B,必测科目须达到4C1合格及以上等级;艺术类考生必测科目须达到4C及以上等级;高水平运动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五、同分条件下,北京、天津、海南考生按照:数学、外语、语文的顺序,录取单科成绩优秀的考生。上海考生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同分排序规则优先录取排序靠前的考生。
其他外省市考生:文科按语文、外语、数学为序;理科按照数学、外语、语文为序,录取单科成绩优秀的考生。
六、艺术类专业录取时采用各省(区、市)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统一考试成绩,我校不再加试。同分条件下,按照各省(区、市)的艺术类专业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七、特殊类型招生规则:
1.高水平运动员招生项目按照已公布的《2020年上海海事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章程》执行。
2.保送生招生项目按照已公布的《2020年上海海事大学保送生招生简章》执行。
八、省级招办另有特殊政策的,遵照省级招办政策执行。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1.一般专业每生5000元/学年(沪价行【2000】第120号);
2.特殊(热门)专业每生6000元/学年(沪价行【2000】第120号);
3.艺术类专业每生10000元/学年(沪价行【2000】第120号);
4.中荷合作专业:机械电子工程(中荷合作)、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中荷合作)每生15000元/学年(沪教委财【2005】34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多种校外奖学金、助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38284080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hmtu.e.cn
招生办官网:http://admission.shmtu.e.cn/
咨询电话:021—38284395
十六、其他须知
1.在普通高考录取环节,学校在严格按照当年学校招生章程规定的专业录取原则的前提下,将把上海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专业调剂录取的重要参考。
2.我校在上海地区招生专业组1要求考生外语成绩达105分(含)以上。
3.其他详见学校招生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