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2018本科招生章程
❶ 南开大学2020年的招生政策是什么
去参加下该校的线上招生宣讲会,学校的招生办负责人会讲解今年的招生政策的。
希望可以帮到你~(望采纳,谢谢~)
❷ 谁知道了南开大学本科生招生的邮箱啊谢谢。
你可以上网看看。这是本科生招生的网址
http://60.28.145.121/default.asp
里面有联系方式,也有邮箱。
❸ 南开大学
南开大学近三年在河南省录取分数和2009年招生计划
http://zsb.nankai.e.cn/zsjh/henan.htm
(下面是复制过来的,看不清楚就直接去网站上看吧!不好意思)
南开大学近三年在河南省录取分数和2009年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科类 2009年 2008年录取分数 2007年录取分数 2006年录取分数
招生计划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汉语言文学 文史 603 600 602 622 619 621 630 624 627
广播电视新闻学 文史 609 608 609 635 628 632 634 629 632
历史学 文史 609 598 604 634 619 627 635 624 630
哲学类(国防生) 文史 597 584 591 608 608 608
法学 文史 618 608 612 641 619 629 639 630 634
社会学 文史 621 602 610 621 618 620 625 623 624
政治学与行政学 文史 603 598 601
行政管理 文史 629 603 616 624 623 624
思想政治教育 文史 607 598 603 630 615 620 620 620 620
经济学 文史 621 616 619 654 643 649 643 632 638
国际经济与贸易 文史 621 619 620 642 630 636 653 632 640
金融学 文史 626 622 624 645 644 645 653 642 648
工商管理类 文史 622 612 616 636 629 633 629 628 629
英语 外语 618 601 606 643 626 637
日语 外语 603 598 601 629 620 625 627 621 624
法语 外语 615 611 613
合计 629 598 610 654 615 628 653 620 630
南开大学近三年在河南省录取分数和2009年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科类 2009年 2008年录取分数 2007年录取分数 2006年录取分数
招生计划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国际经济与贸易 理工 646 641 644 674 662 668 666 656 661
金融学 理工 649 645 647 668 661 665 648 646 647
保险 理工 632 628 630 658 650 654 634 633 634
应用心理学 理工 622 622 622 642 642 642 639 625 632
工商管理类 理工 633 628 630 661 653 657 652 628 635
会计学(国际会计方向) 理工 633 632 633 652 651 652 646 630 638
数学类 理工 659 644 653 660 652 657 664 634 645
物理学类 理工 646 630 637 649 642 646 652 644 647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理工 638 628 633 650 644 646 651 648 650
自动化 理工 638 634 636 655 655 655 642 640 641
信息安全 理工 633 628 631 652 652 652 648 648 648
智能科学与技术 理工 632 631 632 646 645 646 647 636 642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理工 648 638 644 652 648 650 645 639 642
微电子学 理工 646 637 642 643 642 643 637 634 636
光电子技术科学 理工 647 644 646 651 646 649 629 629 629
软件工程 理工 633 622 628 669 646 653 636 630 632
化学 理工 639 626 632 654 645 650 664 627 643
药学 理工 621 621 621 637 620 629
分子科学与工程 理工 631 629 630 648 644 646 634 628 631
环境科学 理工 631 625 628 648 648 648 642 639 641
生物科学 理工 641 626 636 664 655 660
生物技术 理工 629 628 629 645 644 645 650 634 641
临床医学(国防生) 理工 597 575 587 634 634 634
工业工程 理工 627 623 625 648 643 645 646 621 625
物流管理 理工 640 625 631 650 642 645 646 626 630
合计 659 621 635 674 642 650 666 620 637
❹ 南开大学怎么才能上
为什么要上南开? 南开出来一定有好工作/? 选一个你喜欢的专业 把事业融合不是很好么 关键在于心情 但是。。。。。。。。。。 要实际 吼吼
❺ 想去南开大学念成人自考本科,请问如何办理
报名南开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院高起本,通过入学测试和入学资格审核程序即可录取。
1、高起本招生对象:具有高中、中专毕业证书或具有国民教育同等学力的应(往)届毕业生,报读时年龄需满18周岁。
2、报名:身份证原件(在有效期内)、学历证书原件、学生联络信息(学生本人名下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 )。
3、春秋季报名时间:具体请咨询当地学习中心,如遇学院内部调整,以实际调整结果为准。
4、报名地点:南开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院授权当季可招生的自建校外学习中心及奥鹏远程教育学习中心。
5、入学测试:报名考生前往设于当地的校外学习中心参加入学测试。
6、入学资格审核:严禁非中等教育毕业生和不具有同等学力者取得高起专、高起本入学资格;严禁未获得国民教育系列高等专科毕业证书者取得专升本入学资格。所有报名入学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接受审核与办理注册。
若报读专升本的学生所提供的毕业证书无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得到确认,学生须出具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所提供的学历认证报告,方可具备入学资格。
学生须在报名承诺书上签字,凡持不符合条件的毕业证书报名者,一经审核查出,即做取消学籍、追回在学证件处理,期间课程修读、成绩记录均不予认可,由此造成的费用损失等责任,均由学生本人负责。

(5)南开大学2018本科招生章程扩展阅读:
学制:高起本学制5年,学校实行学分制和弹性修业年限,各专业毕业总学分为150学分,学习期限为5年至7年。
学费:每学分最高收费标准为120元。各地区学费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稍有差异,具体以我院授权给各个学习中心的学费收取标准为准。新生录取后不能按时交费注册的将取消其学习资格。
学习形式:学生利用学院网站教学教务系统通过“视频课件学习 + 导学资料(学习指导、教师讲稿、复习资料)+ 教材自学(推荐教材) + 论坛讨论互动 + 平时考核 + 期末考试”等方式,不受时间、空间限制的自主安排学习(部分专业课程对于时间、空间的特殊要求,以实际教学计划为准)。
❻ 南开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南开大学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
高考成绩优异,学科专业能力突出,创新能力强的考生。
第二类:
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破格入围条件为高中阶段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或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
以上两类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均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强基计划招生专业、计划及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数
科类
高考改革省份
选考科目要求
数学与应用数学
30
理工
物理
物理学
30
理工
物理
化学
30
理工
物理或化学
生物科学
25
理工
物理或化学或生物
历史学
20
文史
历史或地理
哲学
15
文史
不限
注: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第二类考生只能报考对应获奖学科的招生专业(其中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可对应数学与应用数学或物理学专业)。
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详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请登录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查看。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5月11日-22日考生可登录南开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55),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入围校考办法
7月27日前,对于第一类考生,依据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按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的3倍确定各省入围高校考核考生名单,并公示入围标准。若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相同且符合入围条件,则同时入围。对于第二类考生,达到学校破格入围条件和相应高考成绩要求,即可入围,不占用第一类考生的入围名额。
以上两类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均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四)学校考核
7月底举行学校考核(含笔试、面试和体质测试)。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
1.笔试重点考察考生的学科专业能力、逻辑思维能力。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意识、思维敏锐性、沟通能力。面试成绩根据面试情况和考生综合素质档案综合得出。
2.体质测试包括:身体形态、机能等方面的基本素质测试,测试结果作为学校考核的重要参考,笔试面试折算的学校考核成绩和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均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体质测试成绩更高者。
3.学校考核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
4.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做出相应调整,届时会再进行通知。
(五)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90/高考满分值+学校考核成绩×10/学校考核满分值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综合成绩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高的考生。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同科类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录取,所需计划不占用第一类考生强基计划名额。
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8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我校强基计划培养模式体现为“一制三化”、“交叉培养”、“动态进出”,在教学组织方面按照导师制、小班化、个性化、国际化,组织课程学习和科研训练;在培养方面坚持以基础学科为基础,开展多学科交叉融合,给未来高阶发展方向培养打下基础;在培养过程设有“动态进出”机制,确保强基计划培养工作保持高水平,培养的人才保证高质量。
具体培养方案详见各专业强基计划介绍。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提供招生高校。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本科阶段原则上不允许转专业。
(四)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学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五)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南开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南开大学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接受南开大学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咨询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2-23504845
传真:022-2350166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南开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nankai.e.cn
南开大学纪委办公室:电话022-85358551
监督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
邮编:300071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八、本简章由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0年5月
❼ 南开大学2013年的招生简章
《12年都还没招生呢。哪有13年简章啊~》不知道你要的是不是这个~
南开大学2011年本科生招生章程
文章来源: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 浏览次数:1655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授予的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2号)中的规定,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一条 学校名称:南开大学。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南开大学。
证书种类: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生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发给学位证书。
第二条 学校地址:校本部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
迎水道校区 天津市南开区迎水道100号;
泰达学院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23号。
第三条 南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上级主管部门为教育部。
第四条 南开大学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坚实的科研基础以及独特的专业优势,具备培养学士、硕士、博士和博士后等各级各类高级人才的完整教育体系。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经教育部核准,2011年南开大学计划招收本科生3120人。我校根据我国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学校办学条件,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适度调减在属地安排的计划比例,以往年分省招生计划数为基础,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编制2011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范围:本科生面向全国(含港、澳、台地区)招生,所有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考生可向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查询。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主管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南开大学招生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决议,研究制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八条 招生委员会下设“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有:进行有关招生工作的调查研究;根据学校的发展规模,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全面系统地宣传学校的办学思想、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等情况;组织新生录取。
第九条 南开大学本科生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2号)的各项规定,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德、体考核合格的情况下,以所填报志愿和文化考试成绩为依据,公平竞争,公正录取。
第十一条 录取专业按总分优先的原则,将调档范围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线时,则看是否达到了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次类推直到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
第十二条 如果当地同批次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人数不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实际高考成绩应不低于已投档的第一志愿考生的平均分。学校按志愿顺序依次调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档案,优先选择有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在分专业时,根据高考成绩并参考考生单科成绩安排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部分征求志愿的省份,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十三条 不录取没有填报南开大学志愿的考生。
第十四条 对于有关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招生录取加分政策,学校可参考当地政策加分提档,但在安排专业时不考虑加分因素,只按实际高考分数安排专业。在高考总分相同(不含附加分)的情况下,安排专业时优先安排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五条 对江苏考生实行先分数后等级规则排序,决定能否录取与所录专业。录取专业时不考虑照顾分。选测科目和等级以招生计划中公布的为准。
第十六条 对天津考生,在高考成绩相同(不含附加分)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较佳的考生;在高考成绩相同(不含附加分)的情况下,优先安排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较佳的考生的录取专业。我校在高考录取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使用采取金牌榜排序,即按获A的多少排序,如获A的数目相同,再看获B的数目,以此类推。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安排专业时优先安排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七条 我校保送生、自主招生、非通用语选拔招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美术类等录取办法依据教育部、省(市、区)招办规定及我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简章和考生与学校签订的协议执行。
第十八条 对于参加《高校招生》杂志第九届“创新英语作文大赛”的优胜者,第一志愿填报南开大学,高考成绩达到南开大学在当地投档线,专业服从调剂,南开大学优先录取。
第十九条 在公布专业计划时,公布使用英语教材进行教学的专业。提醒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相关专业志愿时,要慎重考虑该专业对英语水平的特别要求。
第二十条 依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规定对考生进行体检。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予以不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设立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三条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录取工作结束后,录取结果将及时在南开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南开大学招生委员会于2011年4月10日审查通过,适用于南开大学2011年本科生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南开大学招生委员会委托“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
南开大学本科生招生咨询电话:022—23504845
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zsb.nankai.e.cn
南开大学网址:http://www.nankai.e.cn
E-mail:[email protected]
❽ 南开大学的招生标准是什么
南开大学各个专业的招生标准是不一样的,但是基本的招生标准都是一样的,都是需要考过学校的招生分数线,并且符合招生标准,才能进入到南开大学里面学习。南开大学作为中国著名的高校之一,我认为其整个大学的教学质量和教学理念都非常地先进,不仅是很多学生心目中的理想学校,而且也是很多人为之向往的一个地方。曾经的南开大学涌现出非常多的人才,不仅为国家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而且又为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努力。

总结:南开大学作为一所高级学府,我认为可以把这个学府当作为之奋斗的目标,虽然自己也有可能会失败,但是自己只要努力去拼搏,我认为这也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只有认真拼搏努力,自己才能有所收获,才能最终明白自己内心想要什么。
❾ 求南开大学经济学院本科生培养方案
当然招啊!
南开大学滨海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2010-5-12 招生办公室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证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并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有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南开大学滨海学院
二、学校代码: 13663
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 办学地点:天津市大港区学府路634号
六、上级主管部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七、学校基本情况:南开大学滨海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南开大学和天津滨海新区大港管委会(原大港区政府)合作创办的,拥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独立进行招生,独立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独立进行财务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独立学院。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普通本科 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学校招生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校招生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六条 学校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
关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所填报志愿和文化成绩为主要依据,(艺术专业为专业课成绩与文化课成绩之和)平等竞争、公正录取。 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纪检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七条 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在各省级招办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 第一志愿报考人数未满招生计划时,学校接受第二志愿考生。第二志愿考生的分数不能低于第一志愿的最低录取分数,依次类推。
第八条 录取专业按总分优先的原则,即将调档范围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线时,则看是否达到了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次类推直至录取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的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各专业之间没有分数级差。
第九条 对于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 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招生录取加分政策提档,但录取时按照实际高考成绩安排专业,不考虑加分因素,同分情况优先录取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以及文科(语、数、外),理科(数学、外语)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天津市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条之有关规定。
第十条 根据天津市普通高校考试制度综合改革方案以及我校具体情况,对天津市考生的录取 执行天津市招生办公室制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以所填报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高中学业水平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综合评价、平等竞争、公正录取。
一、 录取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按实际高考分数(不含加分)安排专业,
1 、高考成绩同分情况下优先安排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佳的考生;
2 、高考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相同则优先安排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好的考生;
3 、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相同优先安排高考单科成绩(文科生:语、数、外、理科生:数学、外语)高的考生。
二、 对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历史 8 个学科取得 6A 以上(含 6A )的考生,如果投档后排名在我校前 10% 的优先安排专业,优先安排专业时,按照 6A 以上(含 6A )考生的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以高考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三 、退档处理时,在高考成绩同分的情况下,先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差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如果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相同,则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做退档处理;如果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相同则按高考单科成绩低(文科生:语、数、外,理科生:数学、外语)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四 、比较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获得 A 等第的个数,如果 A 等第的个数相同,再比较 B 等第的个数,依次类推。评价考生的综合素质时,依据考生的学业类(含学业成绩、课程修习情况)和非学业类(含道德品质、社会实践、社会实践、社区服务、获奖情况)两个方面情况综合比较,进行评价。
五 、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学科成绩等第须为 A 者,否则该专业不予录取。
第十一条 根据江苏省 2010 年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和我校的情况, 对江苏省考生进档后采取先分数后等级原则排序决定能否录取与所录专业,选测科目和等级按照招生计划中公布内容为准。
第十二条 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慎重填报。
第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美术类考生必须取得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组织的专业联考成绩合格证方能按我校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美术类考生录取原则详见南开大学滨海学院 2010 年艺术设计专业招生简章。
第十五条 经天津市物价部门批准,我校普通类专业学费为 12000 — 15000 元 / 生 / 年,艺术类专业 18000 元 / 生 / 年,住宿费 1200 元 / 生 / 年。 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被学校录取后下发的 2010 级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十六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规定处理。
第四章 后续管理
第十七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南开大学滨海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南开大学滨海学院学则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十九条 奖学金设立
1 、学校设有新生奖学金:① 凡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前 100 名的文、理科考生,且第一志愿被我校录取者,获新生奖学金 6 万元;② 凡高考成绩达到所在地一本录取线以上的文、理考生,且第一志愿被我校录取者,获新生奖学金 1 万元(名额不限);③ 如同时符合 ①、② 条件规定者,只能享受最高的一项奖励。
2 、学校设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获奖比例达到总人数的 24% 。
3 、学校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设有国家奖学金,奖金 8000 元;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奖金 8000 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金 5000 元;获奖比例达到总人数的 10% 以上。
第二十条 学生学习期满经审核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南开大学滨海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符合国家及我校有关规定的毕业生,授予南开大学滨海学院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活动。对考生及其家长因受招生中介机构或个人欺骗而造成的伤害,我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二条 我校是独立学院,属于民办性质,尚未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和减免学费工作,经济困难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慎重填报。
第二十三条 凡是在招生咨 询过程中学校招生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 2010 年我校普通本科的招生工作。并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解释权归南开大学滨海学院招生领导小组。
第二十六条 我校录取结果将及时公布在学校招生办公室网站上,考生可随时查询。
网址: 邮箱: [email protected] ;咨询电话: 022 — 63304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