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本科生课程重修办法
Ⅰ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4挂了下学期的课程 要等到大5下学期才能重修吗(只有这一门了而且只是1个学分
这要问你们的教秘。。。大四下挂了。。。一般是要延毕。。至于何时修。问你们专业的教秘
Ⅱ 厦门大学重修
冬眠解答:
明文 规定是三次,但是实际上,你没过就是一直补考,考过为止,不然你没办法毕业。
Ⅲ 厦门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第十章 毕业、结业与肄业
第四十八条 学生在规定最长在校年限(四年制本科生为六年、五年制本科生为七年)之内,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可以获得学士学位。
第四十九条 学生提前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经本人申请,学院和教务处审核,校长批准,准予提前毕业。提前毕业学生待遇与其他毕业生相同。
第五十条 学生在规定最长在校年限(四年制本科生为六年、五年制本科生为七年)之内,所获学分达到教学计划总学分数90%者准予结业。未修、或已修不及格课程在结业后一年内可申请自费重修或补考一次,合格者可以换发毕业证书。对合格后颁发的毕业证书,毕业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可以申请学士学位。
第五十一条 学满一学年以上退学的学生,或者在校时间(含休学、保留入学资格和保留学籍)已达规定最长在校年限(四年制本科生为六年、五年制本科生为七年)、所获学分未达到教学计划总学分数90%者,按其实际完成的学业年限发给肄业证明书,以后不再换发毕业证书或毕业证明。
第五十二条 学校执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制度,每年将颁发的毕(结)业证书信息报福建省教育行政部门注册,并由福建省教育行政部门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五十三条 学生完成本专业学业、同时辅修其他专业并达到该专业辅修要求者,学校发给辅修专业证书。
第五十四条 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入学者,学校不得发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发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校应当予以追回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宣布证书无效。
第五十五条 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Ⅳ 在厦门大学怎样修双学位课程之间需要联系吗(如软件和金融可以吗)
双学位(辅修专业)实行专门的教学计划。一般安排学习周期2年。每学期按计划开课,一般采取单独开班的上课方式。双学位(辅修专业)的课程一般安排在短学期、周末或节假日上课。学生可以选修全部或者部分课程,每学期开学时按实际选修的学分数向开办辅修专业的学院办理缴费、注册手续。
1.所有修习的课程都必须考核,考核合格方可取得学分,不合格课程允许重修。
2.未经注册而参加旁听的课程不得参加考试,成绩无效。
3.辅修专业设置的课程与主修专业相同或低于主修专业的,学生可以申请免修;辅修专业设置的课程学分、程度高于主修专业的,学生不能免修。但学生可于学期初向任课教师书面申请部分免听,经过批准、并参加课程考核、成绩及格以上者可获得该门课程学分。
修读双学位(辅修本科专业)必须与主修专业同年结业。学生在主修专业学制年限内未能完成辅修专业教学计划的,如本人愿意,可以提出延迟本科毕业的申请,以继续完成辅修本科专业。学生因为辅修专业申请延迟本科毕业以一年为限,而且不能超出本科生在校的最高年限(四年制为六年、五年制为七年)。
4.辅修专业课程不及格不影响主修专业毕业和学位授予;但为了保证主修专业能够正常完成,主修专业课程不及格、累积达到6学分需要重修者、或者有考试作弊记录者应中止辅修专业的学习资格。
合乎申请条件的同学可以自行上网、进入厦门大学教务处主页,点击“下载中心”下载、打印《厦门大学本科生修读双学位(辅修本科专业)申请表》,本人填写表格,交给所在学院教务人员。
学生所在学院分管教学院长审核批准,由学院教务人员汇总交给教务处(或漳州校区教务办)。
教务处分别与各开办辅修本科专业的院系研究,主要参照计划招生数、学生本人总体学习成绩及相关课程成绩,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如报名人数较多,同等情况下,则参考二年级学生可优先于一年级学生、目前比较冷门专业学生可优先于比较热门专业学生等因素予以录取。最后,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每学期按实际注册修读课程学分数收取。学校暂定收费标准:文理科专业每学分100元人民币;工科、经济类、管理类、医学类、建筑类每学分120元人民币。目前,这个标准已经报送省物价部门审批,最终应以省物价部门审批的标准为据。假如高于审定标准,学校保证如数退还超出部分款项。
Ⅳ 重修是怎么个流程
1、不及格重修流程
(1)学生进入个人信息系统->“不及格重修申请”,选择需要进行不及格重修的课程,选定学习方式(跟班重修或组班重修)后点击“注册”提交。
(2)学籍异动学生需修读原年级课程、转专业需补修新专业课程以及2009-2010学年赴台交流需补修课程的学生,填写《选课申请表》,本人及辅导员签名后交学籍管理科审核。
(3)学生于第三周进入个人信息系统->“本学期在修课程”核对重修课程。
2、提高重修流程
(1)学生进入个人信息系统->“提高重修申请”,选择需要进行提高重修的课程,选定学习方式(跟班重修或组班重修)后点击“注册”提交。
(2)学生下载《提高重修申请表》,填写学号、姓名、班级、所在学院、联系方式和所选提高重修的课程信息,本人及辅导员签名后于学籍管理科审核。
(3)学生于第三周进入个人信息系统->“本学期在修课程”核对重修课程。

大学重修的危害:
在找工作或申请学校时,很多单位或学校都要求提供成绩单,这会成为大学学习的一个污点。最重要的是,重修挂科可能会影响专接本考试,现代大学与中世纪大学的根本区别在于大学职能的转变,中世纪大学是传授已有知识的场所。
将研究和发现知识排斥在大学之外,而现代大学则将科学研究作为自己的主要职能,将增扩人类的知识和培养科学工作者作为自己的主要任务,推崇“学术自由”和“教学与研究的统一”。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重修
Ⅵ 你好 在吗 我厦门大学经济学院的 学期上完了我发现有一门必修课没有选上 怎么办
一般情况是第二年重修 或者你去找下教学秘书他会帮你强行选一节课的 就像校选 规定只能每学期3学分但是 教学秘书可以帮你跳过选课系统直接选更多的学分 也可以找任课老师 应该没问题
Ⅶ 我是厦门大学大一学生,这学期一门全校性选课缺课,挂了,教务系统显示要重修,校
表示同道中人啊,我现在也在为选课纠结啊。。nnd选不到体育我就要滚回厦大本部上体育啊。。校选挂了不要紧,那种不用重修啦。具体的咨询你们的教秘,或者留言给教务哥。。那个破系统,代表全厦大黑了它。。
Ⅷ 厦门大学学生专业课挂了,重修合格了,可以选双学位吗
如果选选学位前已经重修且过了,可以报一下;如果还没重修,就不行了。
当然,你重修过了,在总体上的成绩比不过报该学位的其他同学的成绩,还是会被刷下来的。
Ⅸ 厦门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第四章 课程修读
第十条 学生应遵照循序渐进的原则,按照教学计划规定的顺序和要求修课。
学生应当按照学校和学院的规定,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办理选课手续。凡规定有先修课程的,必须取得先修课程学分后方可继续修习后续的课程。
经过院系批准,学习能力强的学生可以提前修习某些后续课程;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可以推后缓修某些课程。
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特长,经所在院系和开课院系的同意,选修其他专业的课程。
学有余力的学生可以按照学校规定的办法申请辅修其他专业。
学生可以根据校际间协议跨校修读课程。在他校修读的课程成绩(学分)由所在学院根据校际间协议审核后予以承认,并且确定其可以替代或免修教学计划规定的相应课程和学分。
未经办理修课手续而参加听课、考核者不能取得该课程的成绩和学分。
第十一条 学生有正当理由可提出申请免修某些课程(政治课、体育课、实验课除外),但须经学院批准。
学生因生理缺陷或患某种疾病,由学校指定医院出具证明,学院审批,可以申请免于或暂缓参加军事训练;体育课可转修“保健体育课”。
学业优秀、学习能力强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和学院批准,某些课程(政治课、体育课、实验课除外)可以全部或部分免听。经过考核,成绩在及格以上者可获得该课程学分。
申请免听课程考试一般与上届学生的课程考试同时进行,难度一致。免听课程的考试必须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考核全部内容,试题由任课教师拟定,系主任核准。
第十二条 课程考核不及格必须重修。
学生不能按时参加课程考核,该课程必须重修。确有不可抗力正当理由的可以向所在学院申请参加该课程下一轮的考试。
一门课程缺课的学时累计达到该门课程总学时数的1/3者(获准部分免听者除外),或者实验课缺做实验达1/3者,该门课程必须重修。
重修课程可以与下一年级一起修读,也可以及时选读其他班级的相同课程。如课程停开,学院可以指定学生修读学分相同、要求相近的其他替代课程。
学生可以根据对重修课程的掌握程度申请部分免听,经任课教师同意、报院系备案后,可不必全程听课而参加课程考试。
同一门课程重修不得超过两次。

Ⅹ 厦门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第五章 考核与成绩记载
第十三条 学生应当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考核成绩记入学生学籍总登记卡。课程不及格成绩可以先行记入,待重修及格后以重修的成绩予以替换、并正式记入学籍总登记卡。学籍总登记卡在学生毕业时归入学生个人档案。原件存校档案馆。
第十四条 考核方式根据课程特点,分别采用笔试(闭卷或开卷)、口试,或口笔试结合等多种形式,一般由任课教师提出、系主任审定、报开课系备案。每门课程笔试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小时。
第十五条 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或四级制(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记分,由期末考试成绩(一般占60—70%)和平时测验成绩(一般占30—40%)等综合评定。实验课、生产实习、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或科研训练)等成绩采用四级制记分。百分制与四级制的换算标准是:85—100分为优秀(A);70—84分为良好(B);60—69分为及格(C);未达60分为不及格(F)。有些不宜采用上述记分办法的教学环节,可采用合格、不合格两级记分,但必须在记分时标明为“两级分制”。
第十六条 体育课的成绩要以考勤、课内教学和课外锻炼活动的情况综合评定。某些实践性课程(如实验、实习)的成绩可根据课内外作业、平时测验、实习和实验报告及实际表现综合评定。
第十七条 学生严重违反考核纪律或者作弊的,该课程考核成绩记为无效,并按《厦门大学考场纪律及违规处理办法》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第十八条 学生不能按时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应当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未经批准而缺席者,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