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本科人才培养目标
『壹』 天津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天津大学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综合素质全面、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任一科目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奖名单以中国科协(http://gs.cyscc.org/)公示为准。
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下同);对于以第一类条件报名的考生,高考成绩还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高考满分的75%。考生高考成绩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我校提供的成绩为准。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1.强基计划招生计划及范围
我校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总计划150名。
在施行新高考改革的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招收符合所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考生,在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南省、四川省、甘肃省招收理科考生。
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看我校招生专业在生源省份的招生计划。
2.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及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我校2020年强基计划重点投放优势基础学科相关专业。考生须选择1个专业志愿,且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一经确认志愿,报名系统中所有信息不得再进行修改。报名截止后,网站报名信息均不予退回处理。
我校所有招生专业及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见下表:
招生专业
高考改革省份
选考科目要求
色弱
色盲
数学与应用数学
物理
应用物理学
物理和化学
#
应用化学
物理和化学
#
#
生物科学
物理或化学或生物
#
#
工程力学
物理
(1)标记“#”的专业表示不招收患有相关色觉异常(俗称色盲、色弱)的考生;
(2)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3)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三、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5月10日-31日
确定入围校考考生名单:7月26日前
校考时间:8月4日前,具体时间安排届时参见报名系统及我校本科招生网通知。
录取时间:8月5日前
如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强基计划报名、入围、校考、录取等相关工作,我校将调整工作安排并及时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四、报名方式
考生可登录天津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56),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在报名系统中上传以下材料的扫描件:
材料1.《天津大学2020年志愿表》(以下简称为《志愿表》):考生在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完成志愿填报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志愿表。请下载后打印,并按要求在《志愿表》最后一栏签名处由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确认,将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
材料2:对于第二类考生,还须按要求上传符合报名条件的获奖证书扫描件。
注意事项:
(1)所有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可通过“非破格”和“破格”两种方式申请进入我校强基计划校考环节。第一类考生须通过“非破格”方式申请,第二类考生须通过“破格”方式申请。对于第二类考生,若后续经我校审核不符合“破格”进入我校强基计划校考环节的条件时,自动转为第一类考生,且所报专业不变,考生无需重复填写专业志愿;
(2)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如实填写高考选考科目。如因高考选考科目填写错误而影响入围校考和最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3)上述所有报名材料均须上传至报名系统,不接收考生纸质报名材料。报名材料须保证信息完整、材料真实、页面整洁、文字清晰,格式为jpeg、jpg、png;
(4)考生报名材料中有关获奖证书应在我校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取得,不得事后补报;
(5)请考生在报名系统中“确认志愿”前务必仔细检查材料完整性。一经确认,报名系统中所有信息不允许修改;
(6)若因考生没有按时报名、没有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信息填写错误等原因导致报名未成功,责任由考生自负。
(7)我校强基计划招生不收取报名费。
(8)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五、选拔程序
(一)报名考生均须参加2020年全国统一高考
(二)入围校考办法
对于第一类考生,将按照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据我校在生源所在省(区、市)强基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的4倍确定入围我校考核的考生名单,额满为止,考生高考成绩相同时全部入围。若部分招生专业入围名额未满,则从暂未入围且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确定相关专业入围名单,额满为止,考生高考成绩相同时全部入围。
对于第二类考生,我校将组织审核并确定考生是否符合该类报名条件。若考生符合该类报名条件,且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可破格入围我校考核环节。
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是否入围我校考核环节。
(三)高校考核
入围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我校强基计划考核,并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参加我校考核以及后续录取的资格。
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我校规定参加面试和体质测试,具体测试安排详见准考证。考生按规定参加我校考核后,我校将按照简章规定的录取办法对考生开展录退工作。未按规定参加我校考核者视为放弃后续录取的资格。
1.面试:依据不同专业培养特色分别制定测试方案,主要考察学生的学科特长和综合素质。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
2.考生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作为面试考核参考资料。综合素质档案以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向我校提供为准。
3.体质测试:测试项目为身高体重指数(BMI指数)、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版)中对应项目高三年级组标准。
注:考生需提前自行购买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间涵盖来校测试全部时段(未购买者,测试过程中发生意外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我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会再进行通知。
(四)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我校将考生高考成绩、校考面试成绩按比例合成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满分×100)×85%+(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15%。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我校将依据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若部分专业未录取满额,则从暂未录取且服从调剂的同省份第一类考生中,依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录取。
在上述录取过程中,对于同分考生,依次按高考成绩、单科成绩(依次为数学、语文、外语)、体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额满为止。对于江苏省考生,当考生高考成绩相同时,则按数学(含附加分)、语文、外语三门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照数学(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则按体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后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及时公布录取结果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六、培养方案
天津大学秉承“兴学强国”建校使命,面向国家战略需求、人类未来发展、思想文化创新和基础学科前沿,致力于培养能担当民族复兴大任、勇攀世界科学高峰、引领人类文明进步的一流卓越人才。
1. 人才培养模式
面对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天津大学将在“一制三化”(导师制、小班化、个性化、国际化)等有效人才培养模式基础上,依托“新工科”建设优势,注重培养学生分析、推理、解决基础科学问题,并将基础研究转化应用于实践、解决重大实际问题的能力和信心。
天津大学实施以研究型项目为主线的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大师引领,由院士、教学名师等高层次师资引导学生科研实践。实施本—硕—博衔接的培养体系,建立本硕博人才培养方案的联动机制,科学设计不同阶段的教学内容,实现本硕博纵向跨层次选课、横向跨学科选课,本科阶段培养夯实基础学科能力素养,硕博阶段既可在本学科深造、也可探索学科交叉培养,学生在学业导师指导下有效衔接本科至研究生的学习与科研。实施与世界名校名所联合培养,推动国内外双向合作,引导拔尖学生接触世界科学文化发展、融入国际一流学术群体,培养学生国际文化理解能力和跨文化合作能力,承担为解决人类共同面临挑战而奋斗的使命。强化质量保障机制,建立全方位学生立体成长档案、多阶段的动态进出机制、在校生及毕业生跟踪调查机制,根据质量监测和反馈信息为学生提供全面的学习档案和能力清单,以数据和事实描述学生特点、特长和能力等,助力每位学生的人生成长。
2.其他激励机制
(1)按照天津大学优异生培养政策进行培养和管理,在保研比例、奖学金评选等方面予以倾斜;
(2)除国家和学校的奖学/助学金外,将设立优秀学生奖/助学金,额外奖励/鼓励强基班中的优秀学生;
(3)设立强基班学生科研见习基金,支持学生开展科学研究;
(4)设立专项经费支持和资助学生到国内外知名高校进行访问学习。
七、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对于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提供给我校。对于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本科阶段原则上不允许转专业。
(四)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五)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其它违规行为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八、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教育部的指导和天津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天津大学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接受天津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九、所有信息全部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及报名系统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时查询而影响测试或录取的,责任自负。
十、本实施方案最终以教育部公示方案为准。若教育部2020年相关政策变化,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
十一、本简章由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内雅观路135号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行政服务中心(杏荪楼)A116室
邮编:300354
招生咨询电话:022-27405486
传真: 022-2740180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tju.e.cn/
天津大学纪委(监察室)电话:022-27405537,邮箱[email protected]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天津大学招生办
2020年5月
『贰』 内燃机燃烧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天津大学)的人才培养
目前,实验室在站博士后6人,在读博士研究生50余人,硕士研究生200余人,为我国内燃机行业培养了大批技术骨干。同时,实验室还有一支由5人组成管理和技术服务队伍。形成了由高水平科研人员、管理和技术支持一体化的科研、教学实体。

『叁』 天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的人才培养
天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致力于培养具有“基础理论厚、专业口径宽、实践能力强,具有国际视野和社会责任感,强社会竞争力的材料类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
天津大学材料类本科教学具有悠久的发展历史,其历史可追溯到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北洋大学,从国立北洋大学、西北联合大学到天津大学,天津大学培养了如王宠佑、靳树梁、魏寿昆、周志宏、李恒德、师昌绪、吴自良、胡振渭、王之玺、王崇愚,唐明述、陈国良、屠海令等一批冶金和材料知名专家与学者。
1985年,材料科学与工程系成立。由原化学工程系的高分子物理、技术陶瓷、腐蚀与防护专业及机械工程系的金属材料及热处理专业组成,专业分别更名为:高分子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金属材料和腐蚀与防护,成为全国建设最早,专业最为齐全的材料类教学单位之一。
1997年,学校实行学院制,成立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根据教育部专业指导计划,撤消腐蚀与防护专业,学院设金属材料工程专业、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专业、高分子材料工程专业。同年,参加由柯俊院士牵头的“材料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内容体系改革的研究与实践”,试点以“大学科”为背景的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人才培养体系。
1998年,学科建设需要,机械学院机械工程二系材料加工及自动化专业并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同时更名为材料加工及自动化系,依托该系成立了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2001年,承担教育部教改项目“面向二十一世纪材料科学与工程人才培养方案的综合改革与实践”,主持天津大学教改项目“材料科学与工程示范专业建设”,全面试点“大学科”背景的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经批准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增设材料化学专业。 2002年,承担天津市教改项目“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课程体系建设的综合改革与实践”,全面推行“大学科”背景的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将金属材料工程专业、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专业、高分子材料工程专业合并,成立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同年开始按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招生。2006年,成立天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实践教学中心,建立了面向本科生的实践教学平台。 2008年,材料科学与工程实践教学中心被评为天津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09年,“材料类复合型人才培养实践教学体系的综合改革与实践”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材料力学性能”、“材料现代研究方法”、“弧焊电源及控制”三门课程被评为国家精品课程;同年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级“质量工程”特色专业。 2010年,“合金固态相变”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级“质量工程”特色专业;经教育部批准成立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功能材料专业。

『肆』 什么是天津大学“求是学部”求解释
天津大学求是学部成立于2009年9月,目前已完成基本框架建设,已招收第两届学生,按照学科方向分为4大类,分别是化工材料类、电气信息类、茅以升班(建筑工程类)、机械工程类。
求是学部对于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于培养理论基础厚、专业口径宽、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社会责任感、全球视野和创新精神的高层次人才,使学生成为可持续发展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人才。

『伍』 天津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1、学位证书的审核与注册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司)回负责,答学校负责发放。与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无关。
2、本科阶段毕业证与学士学位证是一起的,需要同时在教育部网站注册的,不能够出现先后,也不可以只发学位证(自考主考院校除外)不发毕业证的。而你一旦毕业后,学位证是不可以再次申请的。
3、即便你的学校有心或者真的发给你一个学位证,也是无法在教育部注册的,视为假证。学位发放的程序是:学校发证书信息--报到教育部网站--个人审核确认--确定注册--学校发证。有的大学不让学生自己审核也没关系,取得学位证以后可以到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去验证。
4、如果你认为学校不发给你学士学位证书不符合程序和法律,可以到省教育厅高教处反映情况,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按照学位申请资格,你大学挂科超过了学校规定的要求,并且学位专业课程和学位英语没有一次性通过并达到70分以上的,本科毕业只能获得毕业证而无法再获得学士学位。
『陆』 21世纪初天津大学提出了什么办学思路
创新之道,唯在得人。得人之要,必广其途以储之。
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处在实现重大突破的历史关口,国家对战略性、创新型科技人才的需求更加迫切。强基计划瞄准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聚焦基础学科建设,是国家人才选拔培养的又一重大变革。
近日,天津大学获批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物理学、应用化学、生物科学、工程力学5个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共150个招生计划。中国工程院院士、天津大学校长金东寒表示:“天津大学不断深化‘强工、厚理、振文、兴医’的学科发展布局,依托‘新工科’建设优势,大力推动基础学科交叉融合发展,为国家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和拔尖基地建设贡献天大的智慧与力量,努力培养更多能够应对未来挑战的一流卓越人才!”。
布局学科建设,勇攀科学高峰
学科优质率高。面向未来,天津大学提出了‘强工、厚理、振文、兴医’的学科发展布局,在教育部2017年学科评估(第四轮)中,我校14个一级学科进入A类(前10%),25个参评学科全部达到B级(20-30%)及以上;在ESI国际学科排名中,我校3个学科领域进入全球前1‰、11个学科领域进入全球前1%。
科研成果丰硕。“真核生物基因组设计与合成技术”入选2017年度“中国科学十大进展”,“新型工业结晶技术”率先打破国外技术封锁,“纯意念控制”人工神经康复机器人“神工二号” 开启人类历史上首次太空脑-机交互实验,“自适应飞控算法”为无人机装上了智慧“大脑”,“生命健康科学平台”致力于打造国际一流的生命健康学科群,“海燕”刷新深海滑翔机工作深度世界纪录,我国地震工程领域首个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大型地震工程模拟研究设施落户天大,“天大智慧”助力“中国天眼”、国产大飞机C919、港珠澳大桥、大兴国际机场的研究建设。
创新培养模式,厚植育人土壤
天津大学一直致力于办中国最好的本科教育,注重学科交叉和融合创新,培养厚基础、宽口径的一流卓越人才。面对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天津大学将在“一制三化”(导师制、小班化、个性化、国际化)等有效人才培养模式基础上,依托“新工科”建设优势,注重培养学生分析、推理、解决基础科学问题,并将基础研究转化应用于实践、解决重大实际问题的能力和信心。
天津大学实施以研究型项目为主线的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大师引领,由院士、教学名师等高层次师资引导学生科研实践。实施本—硕—博衔接的培养体系,建立本硕博人才培养方案的联动机制,科学设计不同阶段的教学内容,实现本硕博纵向跨层次选课、横向跨学科选课,本科阶段培养夯实基础学科能力素养,硕博阶段既可在本学科深造、也可探索学科交叉培养,学生在学业导师指导下有效衔接本科至研究生的学习与科研。实施与世界名校名所联合培养,推动国内外双向合作,引导拔尖学生接触世界科学文化发展、融入国际一流学术群体,培养学生国际文化理解能力和跨文化合作能力,承担为解决人类共同面临挑战而奋斗的使命。强化质量保障机制,建立全方位学生立体成长档案、多阶段的动态进出机制、在校生及毕业生跟踪调查机制,根据质量监测和反馈信息为学生提供全面的学习档案和能力清单,以数据和事实描述学生特点、特长和能力等,助力每位学生的人生成长。
深挖专业特色,强化学科交叉
数学与应用数学
本专业首批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以中国科学院院士领衔的国家级人才团队为依托,培养能够在科技、教育、经济和管理部门从事理论研究、教学、实际应用开发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依托首批建设13个国家应用数学中心之一的天津大学应用数学中心,打造润物无声的现代数学学堂。根据数学学科人才培养规律,优化人才培养体系:实施研讨式教学,以不同数学主题的讨论班、暑假短期课程等培养方式替代原本科生专业选修课;拓展国际视野,与多所国际名校密切合作,在第三学年派遣到新加坡国立大学数学系或具有相近水平的国际高水平大学交流学习;强化科研项目实践,替代传统实习实践课程,学生在课题组得到科研氛围的熏陶锻炼、在学术导师引导下踏上学术道路;实行本—硕—博衔接,整合本研阶段的专业知识体系,形成跨越本研的专业核心课程,提高课程理论深度,提高学生学习效率;促进交叉融合,依托与金融管理、生物、力学、医学、人工智能等学科的交叉项目,在实践中培养学生融会贯通能力。
应用物理学
本专业依托学科位居ESI全球排名前1%,拥有以中国科学院院士、国家杰青等高层次人才为骨干的师资力量。聚焦凝聚态物理、光学、理论物理等领域以及材料物理与化学和生物物理等交叉领域,旨在培养具有深厚扎实的物理学基础和相关交叉研究领域专门知识,志在基础物理学科、交叉学科以及相关科学技术领域从事基础创新研究的高层次人才。学生单独编班,进校后即可选择科研导师,施行课题组自选和轮转制度,以学生的兴趣拓展和能力培养为主要科教协同培养模式,强调扎实的物理学基础,并鼓励宽口径的学科交叉和融合创新。学生可获得中科院物理研究所科教协同育人政策(奖学金,科技创新基金等)。在读期间为学生提供赴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美国佐治亚理工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等国际名校联合培养的机会。
应用化学
本专业依托全球ESI排名前1‰的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拥有以中国科学院院士、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杰青等高层次人才组成的师资队伍。专业致力于培养具有家国情怀、立志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热爱化学、理论基础扎实、研究能力突出、有责任有担当的化学及相关领域拔尖人才。实施小班化、研讨式教学;入校即配备学业导师(学生在学科群范围内自由选择),进入导师课题组加强科研能力训练;强化国内外交流合作、国际视野的培养,提供赴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新加坡国立大学等国际名校学习交流的机会;强化学科交叉融合,依托学校“新工科”建设在化学、化工、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集群优势,为学生提供一流的学习、实践与创新平台。与国内外顶尖科研院所合作开展科教协同育人,国家纳米技术中心、中科院理化研究所等知名科研院所设有专项奖学金、提供科研实习机会、开展本科生和硕士生联合培养。
生物科学
本专业依托学科位居ESI全球排名前1%,拥有以中国科学院院士、国家杰青、国家“万人计划”为代表的高水平师资队伍。聚焦生化与分子生物学、微生物与免疫学、纳米生物医学、生物大数据等方向,依托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平台,旨在培养系统掌握现代生物科学基础理论和实践技能的领军人才。以学生为中心,构建理论与实践并重的人才培养方案,建立本-硕-博衔接课程体系,开设多学科交叉课程,为学生个性化成长提供多种选择。实施全员导师制,为每名学生配备学业导师和科研导师,开展实验室轮转,培养学生创新实践能力。注重国际交流合作,为学生提供赴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佐治亚理工学院等海外高校开展毕业设计、访学交流和参加iGEM国际竞赛等机会。
工程力学
本专业曾创建了国内首个力学实验室、首部力学教材。茅以升、张国藩、陆士嘉等一批学术大师曾在此执教。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4名,教学名师6名,国家杰青等国家级学术领军人才和知名专家三十余名。获评“国家级教学团队”、“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一流专业”等。所依托力学学科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位居前列(A类)。实施个性化培养模式,面向智能科技、先进制造、深海深空、新能源、新材料等前沿科学领域培养高素质人才:注重科教协同育人,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和天津市重点实验室(3个)全部对学生开放;实施“小班精英培养”“PBL+RBL项目实践”(项目式+研究式创新实践);采用“书院导师+学术导师”双导师个性化培养;打造高端平台,学科交叉通融、资源内联外引、国内国际联培;实施本研衔接,从第三学年起执行本硕或本博衔接培养。
自强首在储才, 储才必先兴学。
天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重点大学,“985工程”、“211工程”首批重点建设大学、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类高校,是全国“新工科”建设工作组组长单位。百廿年前,北洋大学(现天津大学)创始人盛宣怀提出的“兴学强国”是中国现代大学精神的元始,亦是中国现代大学百余年来不断进步和发展的精神动力。作为全国最顶尖大学之一,天津大学瞄准“综合性、研究型、开放式、国际化”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目标,实施“顶尖学科”建设计划,巩固工学优势,推进理学发展。天津大学将以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依托“新工科”建设优势,坚持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前沿,为国家培养能担当民族复兴大任、勇攀世界科学高峰、引领人类文明进步的21世纪科学巨匠!
『柒』 天津大学国家保密学院的培养目标
第一,紧紧瞄准国家对保密人才的需求,培养既通法律、又懂技术的复合型人才;第二,培养政治思想过硬,有政治责任感和社会抱负的保密人才;第三,把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相结合,在涉密网络管理等方面推出自己的产品,为国家作出贡献。
天津大学会力争将保密学院办成全国品牌学院、一流学院,培养国家需要的保密人才。天津大学将重点做好如下四个方面的工作:第一,完善培养目标,根据国家的需求制定好人才培养方案;第二,加强教师的再学习、再培训,引进相关领域专家,打造良好的师资队伍;第三,整合学校现有资源,优化结构;第四,坚持改革,通过全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办好保密学院。
天津大学国家保密学院是我市高校首家成立的保密学院,也是继南京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中山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北京交通大学、湖南大学之后成立的我国第9所国家保密学院。该学院由国家保密局、天津市国家保密局统一指导,由天津大学筹建并负责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为提高我国的信息技术水平和政府保密工作的专业化水平与防范能力,天津大学国家保密学院深度整合学校现有教学资源,在原有的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设立保密管理方向,培养掌握管理科学、信息科学和保密管理、信息安全的基础理论和知识,具有扎实的数学基础和较高的计算机、外语能力,熟悉保密管理的相关技术和工具,了解相关的保密政策与保密法律法规的高水平的应用型与研究型相结合的复合型保密专业人才。

『捌』 谁知道天津大学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本科四年的教学计划啊,也就是本科所有的课程,谢谢啊!
测控技术与仪器
业务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精密仪器设计制造以及测量与控制方面基础知识与应用能力,能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从事测量与控制领域内有关技术、仪器与系统的设计制造、科技开发、应用研究、运行管理等方面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精密仪器的光学、机械与电子学基础理论,测量与控制理论和有关测控仪器的设计方法,受到现代测控技术和仪器应用的训练,具有本专业测控技术及仪器系统的应用及设计开发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具有较扎实的自然科学基础,较好的人文、艺术和社会科学基础及正确运用本国语言、文字的表达能力;
2.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领域宽广的技术理论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机械学、电子学、光学、测量与控制、市场经济及企业管理等基础知识;
3.掌握光、机、电、计算机相结合的当代测控技术和实验研究能力,具有本专业测控技术、仪器与系统的设计、开发能力;
4.具有较强的外语应用能力;
5.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创新意识和较高的综合素质。
主干学科:光学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
主要课程:精密机械与仪器设计、精密机械制造工程、模拟电子技术基础、数字电子技术基础、微型计算机原理与应用、控制工程基础、信号分析与处理、精密测控与系统、工程光学。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军训,金工、电工、电子实习,认识实习,生产实习,社会实践,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一般应安排40周以上。
主要专业实验:测试与检测、微型计算机与接口、控制、光学光电等专业实验。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
分布院校:
【北京市】清华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工业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机械工业学院、北京邮电大学、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天津市】天津大学、天津理工学院、天津科技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学院
【河北省】河北工业大学、华北电力大学、河北科技大学、燕山大学、河北理工学院、河北大学、河北建筑科技学院、石家庄铁道学院、河北农业大学
【山西省】中北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太原科技大学
【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工业大学、包头钢铁学院
【辽宁省】东北大学、辽宁大学、沈阳工业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大连铁道学院、沈阳工业学院、沈阳化工学院、辽宁工学院、辽宁石油化工大学、鞍山科技大学
【吉林省】吉林大学、长春理工大学、东北电力学院、长春工业大学、吉林化工学院
【黑龙江省】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大庆石油学院
【上海市】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电力学院
【江苏省】东南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邮电学院、南京工程学院、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通工学院、常州工学院、华东船舶工业学院、淮阴工学院、南京林业大学
【浙江省】浙江大学、中国计量学院、杭州电子工业学院、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工程学院
【安徽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安徽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工业大学、安徽理工大学、安徽工程科技学院
【福建省】厦门大学、华侨大学、集美大学
【江西省】南昌航空大学、华东交通大学、江西理工大学、南昌大学、东华理工学院
【山东省】山东大学、青岛科技大学、山东科技大学、烟台大学、山东理工大学
【河南省】河南大学、郑州大学、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河南科技大学、郑州轻工业学院、中原工学院
【湖北省】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湖北工学院、武汉化工学院、湖北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江汉大学、武汉科技学院
【湖南省】湖南大学、湘潭大学、湖南科技大学
【广东省】广东工业大学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广西工学院
【重庆市】重庆大学、重庆工商大学、重庆邮电学院、重庆工学院
【四川省】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成都理工大学、西南石油学院、成都信息工程学院、西华大学、四川理工学院
【贵州省】贵州工业大学
【云南省】昆明理工大学
【陕西省】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安理工大学、陕西科技大学、西安工业学院、西安石油大学、西安工程科技学院、陕西理工学院、西安邮电学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西安科技学院
【甘肃省】兰州交通大学、兰州理工大学
【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北第二民族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