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本科如何报名考学位证
❶ 如何自考本科学位证
自考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学考试或自考。是一种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内主的容,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考试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自考报名时间
一年两次,每年的2月末3月初,8月末9月初。
自考考试时间
一年两次,上半年4月考试5月出成绩,下半年10月考试11月出成绩。
考试全部通过后可申请实践论文。
申请学位证
自考本科需要达到相关要求方可申请学位证书,申请学位证书条件如下:
1、已经是自考本科毕业生
2、主干课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
3、毕业论文答辩成绩在80分以上
4、参加并通过学位外语考试
通过以上流程,可考取自考本科学位证。
❷ 自考本科如何获得学位证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申请学士学位条件的,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2、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科门类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
3、申请学士学位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良;
(2)在学期间,公共课、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程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其中三门学位课程考试一次通过,且成绩达到75分;
(3)参加由省学位办统一组织的外国语考试成绩合格。非英语专业本科生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者,可免外国语统一考试。英语专业本科生考其他外国语。
4、申请学士学位的办法:
凡达到上述条件和要求的本科毕业生,在领取毕业证的当年,向其学籍所在学校或主考学校的有关成人高等教育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有关表格。缴纳一定的考务、评审等费用。对往届本科毕业生,没有获得学士学位者,一律不再补授学位。
❸ 自考本科怎样取得学位证
考生首先需要是本科学历层次阶段,其次在符合毕业条件的情况下,通过毕业论文以及毕业答辩,各门课程考试成绩均在75分及以上,通过学位英语考试,才能够向自考本科主考院校的学位管理部门进行相关的学位申请。成人高等教育非英语专业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是由各省级高等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统一考试,其目的是为了客观地测试非英语专业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者的英语语言知识和运用能力,考查其是否达到普通本科教育非英语专业英语教学的一般要求,是各省市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获得成人学士学位的必备条件之一。
如论文答辩没有通过,必须补作,补作合格者可以获得本科毕业证书,但不授予学位。此外,各主考院校可能会有自己的规定,考生应予以注意。领取学位证书时间一般在领取本科毕业证书后顺延半年。学位证书签署时间是各高校学位委员会批准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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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自学考试怎样才可以拿到学士学位
学士学位的获取条件: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包括统招专升本)毕业考试成绩合格,在校表现良好,就可以获得学士学位。有的学校要求过大学英语四级。
2、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所有科目的加权成绩在该校所划定的分数以上(不同学校要求不同),毕业论文答辩良好及以上并通过学位英语考试,毕业后可以申请学士学位(有的学校还要求通过学位加试,即本专业主干课加试)。
3、电大开放教育本科生,必修课平均成绩75分及以上,选修课70分及以上,通过学位英语考试,论文答辩成绩为良(或以上)可申请由国家开放大学授予的学士学位。
4、脱产、业余(函授)的成人教育本科生(包括成人专升本)毕业后符合条件者(一般是在校表现良好、论文良好及以上、所有科目平均分70分以上、补考累计少于四门、通过学位英语考试)可以申请学士学位。
5、远程教育(网络教育)本科(含网络教育专升本)的学生毕业后符合相关条件者也可申请学士学位。
完成专业核心课程与主要实践环节:
行政管理学、市政学、社会学、行政领导与决策、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组织行为学、西方经济学、行政法学、社会调查与统计、公共政策分析、国家公务员制度概论、行政公文与写作、机关管理与办公自动化、政府机关事务实习、社会调查实习、电子政务实习、毕业实习等,以及各校的主要特色课程和实践环节。

(4)自考本科如何报名考学位证扩展阅读:
发展前景,就业面向:
1、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从事行政管理工作。
2、在县级以上政府的民政职能部门和事业单位就业;
3、从事乡镇民政办公室管理工作;
4、从事城镇街道民政所管理工作;
5、从事县(或市)以上民政部门以及民间组织中介机构管理工作;
6、从事婚姻服务中介机构、收养登记服务中介机构管理工作;
7、从事婚姻管理、收养登记管理、行政区划管理工作;
8、从事地名管理、社团管理工作;
9、从事殡葬管理、收容遣送管理等工作。
毕业生适宜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涉外经济管理部门、经济监督检查等管理部门从事政策和法规研究及实际工作,学校、科研部门的教学或科研工作,大、中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职能发展:
从行政管理过程来看,它主要有四项基本职能。
1、计划。包括制定计划、下达指示、作出决议、进行安排等。
2、组织。把已经确定的计划和决策付诸实施。组织活动还包括对机构的设置、调整和有效运用,对人员的选拔调配、培训和考核。
3、协调。通过政策、法令和各种具体措施,不断改善和调整组织之间、人员之间、活动之间的各种关系。使各项工作分工明确、配合密切、步调一致,以共同实现预定目标。
4、控制。即监督、检查的职能。可以通过统计资料和实时信息的分析,如人事、组织、财务等情况进行控制。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学士学位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行政管理专业
❺ 自考本科怎么申请本科学士学位证
自考本科毕业后,申请学士学位条件及程序普遍如下:
申请自考学士学位条件。考生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划的全部课程(含笔试、口试 实习 实验),毕业论文经答辩成绩优良且一次通过,思想品德经鉴定各个符合要求者,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位的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授予相应学科学位。学位证书签署时间是各高校学位委员会批准的时间。
申报学位程序: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审批条件,于发毕业证的同时(一般3月初)向当地教育考试院或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学士学位表一式2 份,交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
2)市考试院或自考办对申请人档案材料(包括本科毕业生鉴定表、毕业论文原件及论文成绩单)和毕业生填写的学士学位评定表进行审定,无误后,于3 月底报省考试院。
3)省考试院整理汇总各市地申报的学士学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将考生档案材料与学土学位名册于每年4 月推荐给有授予权的主考学校。
4)6月底主考学校学士学位主管部门和学术委员会按要求对申请学位者逐个评审,评审合格,授予学士学位,未通过者不再补授。
授予学位程序:
1)参加学位外国语考试的考生在各主考学校报名。2)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拟申请学位者,须持本科毕业证书和外国语考试合格证,到主考学校学位办申请并填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经工作单位或有关学校审核,省自考办审核成绩后,交主考学校成教院(自考中心),报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位者应向主考学校学位主管部门交纳考务、评审等费用,具体标准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同时向主考学校缴纳一科次的报名费。4)主考学校学位办将相关材料报送省学位办备案,同时送省自考办一份备查。
注意事项。不授予对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授予学士学位:(1)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受学校及工作单位纪律、行政处分者;(2)考试期间,有违纪、舞弊行为受到处理者;(3)未取得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统考合格证书者;
凡符合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本科毕业生均有一次申报资格,第一次未通过者以后不再补办。如论文答辩没有通过,必须补作,补作合格者可以获得本科毕业证书,但不授予学位。此外,各主考院校可能会有自己的规定,考生应予以注意。领取学位证书时间一般在领取本科毕业证书后顺延半年。
❻ 自考本科,如何申请毕业证,及学士学位问题
没有学位也有用,一些单位是不要求学位证的。
❼ 自考生如何取得学士学位
一、申请学士学位条件
1、学习并通过考试计划规定的政治理论课程,能够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并具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认识问题的初步能力。
2、通过自学考试,取得了本科全部课程的合格证书,完成了毕业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经审核准予毕业,表明考生确已较好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3、申请学士学位的考生所学专业的主干课程平均成绩必须达到主考院校要求,并通过学位英语考试。(主考院校对学位授予有自己的规定,例如北京有8个专业要求平均分65分以上才可以授予学位,具体要求请咨询主考院校。)
二、申请学位程序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审批条件,于发毕业证的同时向当地教育考试院或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学士学位评定表一式2份,交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
2、市考试院或自考办对申请人档案材料(包括本科毕业生鉴定表、毕业论文原件及论文成绩单)和毕业生填写的学士学位评定表进行审定,无误后,于3月底报省考试院。
3、省考试院整理汇总各市地申报的学士学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将考生档案材料与学土学位名册于每年4月推荐给有授予权的主考学校。
4、主考学校学士学位主管部门和学术委员会按要求对申请学位者逐个评审,评审合格,授予学士学位,未通过者不再补授。
三、不授予对象
高教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1、违反四项基本原则,或受学校及工作单位纪律、行政处分者;
2、考试期间,有违纪、舞弊行为受到处理者;
3、未取得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统考合格证书者。
四、授予学位程序
1、参加学位外国语考试的考生在各主考学校报名。
2、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拟申请学位者,须持本科毕业证书和外国语考试合格证,到主考学校学位办申请并填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经工作单位或有关学校审核,省自考办审核成绩后,交主考学校成教院(自考中心),报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位者应向主考学校学位主管部门交纳考务、评审等费用,具体标准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同时向主考学校缴纳一科次的报名费。
4、主考学校学位办将评审结果等相关材料报送省学位办备案,同时送省自考办一份备查。
五、补授情况
往届未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原则上一律不再补授。各地详细情况请咨询各地考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