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综合评价本科招生初审考生
❶ 如果东南大学的综合评价录取了那么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的成绩能录取吗
不一定,不同成绩按照比例计算,总分前X名录取(X为省份计划数)
❷ 跪求东南大学往年艺术特长招生的学业测试卷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东南大学2013年继续招收艺术特长生,选拔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及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一、招生计划
招收艺术特长生的名额纳入东南大学2013年的招生计划,招生人数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二、招收项目
声乐、舞蹈、管弦乐器、民族乐器。
三、招生对象
具有艺术特长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要求综合素质高,学习成绩优良。
四、报名程序、选拔录取原则
考生须按户籍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报考东南大学艺术特长生的考生需参加“卓越大学联盟学科基础测试”和东南大学组织的艺术特长专业测试。
报名一律采用网上申请的形式,时间自2012年12月15日0时起,至12月28日24时止。
1、考生登录“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seu.e.cn),点击“网上报名”,根据网页“报名流程”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
2、考生登录“卓越大学联盟自主选拔录取报名系统” (http://211.151.240.39/excellent_student/),报名参加“卓越大学联盟学科基础测试”,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测试地点考生可就近选择。
3、在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和“卓越大学联盟自主选拔录取报名系统”报名结束后,用A4纸打印出《东南大学2013年艺术特长生申请表》(在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和《卓越大学联盟2013年学科基础测试申请表》(在“卓越大学联盟自主选拔录取报名系统”),交所在中学签署意见、签名、加盖中学公章。
4、考生请于2013年1月2日前(以收到的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向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邮编:211189,信封标注“艺术特长”)递交以下材料:
《东南大学2013年艺术特长生申请表》、《卓越大学联盟2013年学科基础测试申请表》、考生等级证书的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原始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中学教务处章)、身份证复印件、个人陈述(不少于800字)等。
5、东南大学对报名考生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13年1月11日前在“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看结果。通过初审的考生需登录“卓越大学联盟自主选拔录取报名系统”缴费并打印准考证。
6、东南大学根据学科基础测试成绩确定不多于180名的考生参加东南大学艺术特长生的专业测试,文、理科考生比例按生源比例确定。
(1)学科基础测试
理科考生测试科目:学科基础测试1(涵盖数学与物理知识)
文科考生测试科目:学科基础测试2(涵盖数学与语文知识)
时间: 2013年3月2日
地点:详见准考证
测试成绩及合格名单将于测试后两周左右公布,考生可登录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看结果。
(2)艺术特长专业测试
内容:考生需准备曲目(节目)两首(个),自带乐器、舞蹈服装、伴奏带(不允许带钢琴伴奏人员)。
时间:2013年3月底,具体日期公布学科基础测试合格名单时公布
地点:东南大学九龙湖校区
7、东南大学根据考生艺术特长专业测试成绩及学校艺术团专业项目需要,决定考生的合格等级。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看结果。
❸ 已进入东南大学综合评价入围,高考成绩更好,可以不填报东南大学吗
可以。你不要填他们的位于提前批次中的综合评价的志愿,他们就录取不到你了。
❹ 东南大学综合评价2020填报时要写自荐信吗
东南大学综合评价2020填报时应该是要写自荐信
你若喜欢
便是晴天
❺ 东南大学综合评价2021初审忘了交报名费如何补就
摘要 你好,您的问题我以看到,正在整理答案,请稍等!
❻ 东南大学今年有没有综合评价招生
这是一个矛盾!从感情来讲,可以理解,但从理智而言,不够明智!如果退一步不版去“冲”,就权会有效避免“压线填报”的风险,将会海阔天空。当我们还小时,几乎都是爸妈在替我们做决定,决定我们该走怎样的路,对以后的未来,哪一样比较好。小学毕业前,妈妈就为我报名了私校的入学考试,考试那天还正好是学校的教育日,举办园游会及一连串的活动,那也是我毕业前最后一次活动了。我原本不想去考试,想和同学一块儿玩,但看到妈妈充满期盼的眼神,还一直紧张兮兮地,深怕我考不上离家很近的优良学府,担心若万一我考不上,那要去读哪一所学校呢?最后我自己决定去考试,妈妈也说她会用最快的速度送我回学校参与活动。既然要考试就该用心,所以我一定要全力以赴。幸运地,我考上了,这也等于是我自己做出了抉择——选择私立初中,一个在课业成绩竞争非常激烈的学校
❼ 综合评价录取有什么优惠政策相比较高考裸分,到底能优惠多少分
随着自主招生退出历史舞台,新增的“强基计划”针对的学生数量并不能和前者相当,导致原本想通过自主招生渠道进入高校的学生,纷纷转向综合评价录取渠道。
综合评价是什么?
考试招生模式是“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综合考量考生高考成绩、高校考核结果、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校自身培养的特色要求等五个维度的内容,建立健全多位一体的人才选拔综合评价体系。

其中什么是综合评价招生呢?我们熟悉的三位一体就是属于综合评价里面的。综合评价里刚新出的有一条计划叫强基计划,它的意思就是说强化基础教育学科教育,通过国家这个计划去招收一批未来有志于为我们基础学科发展服务的一批学生。
❽ 东南大学综合评价
东南大学在江苏省排名第二(第一名为南大,两校同源),江苏工科第一。东南大学理工科见长,特别是土木建筑,电子,信息,生物等专业比较强。是211,是985,全国top20的院校。
东南大学,简称“东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由教育部与江苏省共建。
1902年,三江师范学堂创办。1921年,以南京高等师范学校为基础建立国立东南大学,下设工科,其后工科又经历国立第四中山大学工学院、国立中央大学工学院、国立南京大学工学院等历史时期。
1952年,以原南京大学工学院为主体,并入复旦大学、交通大学、浙江大学、金陵大学等学校的有关系科,在中央大学本部原址建立南京工学院。
1988年5月,学校复更名为东南大学。2000年4月,原东南大学、南京铁道医学院、南京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合并,南京地质学校并入,组建新的东南大学。
截至2020年4月,东南大学建有四牌楼、九龙湖、丁家桥等校区,占地面积5888亩,其中九龙湖校区3752.35亩,总建筑面积约78.97万平方米。有专任教师2991人,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1071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2166人。
有两院院士12人,有34个院系、83个本科专业,有34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48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有全日制在校生36277人,其中本科生16200人,研究生20077人。

❾ 东南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东南大学章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全称为东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研究型大学,也是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类高校。学校法定住所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新街口街道四牌楼2号。
第三条 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东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我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高考、强基计划、综合评价录取、高校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少年班、艺术类、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等。
第五条 我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 东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委员会是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最高决策机构,由校长担任主任。本科生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和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教务处、学生处、监察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担任组员。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经本科生招生委员会授权,负责学校本科生日常招生工作的决策。
第七条 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二)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发布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三)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四)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五)组织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
(六)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七)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完成新生复查工作;
(八)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 本科生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处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教育部等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我校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我校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十条 我校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一条 我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一般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
第十二条 我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投档时,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专业录取时,对各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我校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最高一项加分,且最高不超过20分(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不适用)。
第十四条 所有已投档考生按投档成绩分科类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顺序录取(即分数优先)。同一专业录取时,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理工类和综合改革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符合各项条件且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其他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本规则适用于所有我校投放生源计划的各省(区、市)。
第十五条 生源地为江苏省的考生报考东南大学(江苏省代码1102)相关专业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物理或历史科目的等级必须达A级或以上等级,另一门选修科目的等级必须达B级或以上等级;报考东南大学医学院(江苏省代码1126)相关专业的考生两门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等级必须达2B级或以上等级。
第十六条 对于生源地为江苏省的考生,学校根据考生选修科目的测试等级实行加分进行专业投档的录取政策。若物理科目测试的等级为A+,则在考生投档分上加2分进行专业投档;若选修科目中非物理课程测试的等级为A+,在考生投档分上加1分进行专业投档,两项可以兼得。
第十七条 对于生源地为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必须与报考专业要求相一致。我校录取时按照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根据各省安排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九条 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及我校制定的具体招生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规定及我校按要求制订的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严肃处理。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江苏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三条 学校本科招生网站:https://zsb.seu.e.cn/,咨询电话:4006910286,传真: 025-52090273。学校纪委监察处投诉电话:025-52090126。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东南大学。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我校原政策、规定自本章程公布之日起废止;如遇国家法律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