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本科招生简章
『壹』 2018河海大学的招生简章出来了吗
简章一般是头一年发布的,里面的招生名额是计划招生人数。需要注意一点,最后专复试和实际录取的时属候,各个院校的招生计划很有可能会有大的变化的。尤其是专业硕士。最近几年专硕的种类在不断增加,院校自身拥有的专业硕士招生名额有限。如果增加了新的专硕种类,那么其他的专硕招生名额就会受到影响的。这个不是骗人,有时候院校也是迫不得已。目前来看,今年的MPAcc各个院校录取的人数都不多,而MPAcc的报考人数确大幅度增长,所以今年MPAcc考取的难度着实不小。
『贰』 河海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河海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拥有百余年办学历史,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国家“双一流”学科建设以及经国家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56所高校之一。
学校在南京市、常州市设有西康路校区、江宁校区和常州校区。学校住所地为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1号。江宁校区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佛城西路8号。常州校区地址为江苏省常州市晋陵北路200号。学校网址是http://www.hhu.e.cn。
第三条本科专业标准学制4年。学生根据录取专业分别在西康路校区、常州校区、江宁校区就读。学业合格者颁发河海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授予相应学科学士学位。符合规定条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特别优秀者可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
第四条本科生招生对象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生(含艺术专业考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国家专项计划考生、高校专项计划考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新疆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等),华侨港澳台学生及中学保送生。
第五条学校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择优选拔。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科生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为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处理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是:
(一)审议学校招生计划,包括年度招生总计划及分专业、分省招生计划;
(二)审核学校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等各种特殊类型招生政策;
(三)审议学校招生宣传的总体方案;
(四)定期听取学校年度招生工作总结,研究分析招生工作面临的形势,提出指导性意见;
(五)对各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 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2020年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招收普通本科生5210名,招生专业62个。学校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历年招生实际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各省(区、市)的专业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十条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要求,按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编制预留计划。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以及平行志愿省份已进档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超出计划部分考生的录取。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调档比例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二条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对填报河海大学志愿且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择优录取。如投放计划未完成,剩余计划公开征集,征集仍未完成的调整至生源充足省份。对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院校志愿采用“志愿清”的办法,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河海大学的考生;第一志愿线上生源不足时,方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河海大学的考生,依次类推。
第十三条我校专业排序分采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考生投档分,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所有已投档考生按投档成绩分科类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顺序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其他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各省(区、市)如遇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以语数总分、数学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对江苏进档考生采取“等级级差法”确定排序总分(选测科目等级级差设置加分标准为:物理或历史A+=3分、A=1分,另一门A+=1分)。
第十四条学校认可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高考加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项目。学校在遵循招生章程规定的专业录取规则前提下,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五条凡获得学校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和保送生认定资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和学校有关招生章程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2020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合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各省级招办艺术类招生政策和学校有关招生章程录取。
第十七条大禹学院以水利类(大禹强化班)、工程力学(大禹徐芝纶班)两个专业进行招生。学生本科毕业取得学士学位且符合拔尖人才培养要求者可推荐免试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水利类(大禹强化班)学生入校后按大类培养,在第三学期结束后进行专业选择,主要有: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和土木工程专业。
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2个专业按数学类招生。学生入校后按大类培养,一年后进行专业分流。
第十八条学校和英国阿伯瑞斯特维斯大学(Aberystwyth University)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面向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河南、湖北、湖南等省(区、市)招收环境科学专业学生。
河海里尔学院为学校和法国里尔大学(Université de Lille)共同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面向北京、河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贵州、陕西等省(区、市)招收土木工程和机械工程专业学生。
第十九条学校面向贫困地区招收国家专项计划,按照国家专项计划招生政策录取。
第二十条英语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法语专业只招收英语或法语语种考生,其他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二十一条录取考生无男女生比例要求和性别限制。
第二十二条各招生专业对身体的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报告生源所在招生考试机构,做出进一步的处理。
第二十四条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提供学校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和录取规则等招生信息查询。各省(区、市)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及时在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第二十五条对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执行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规则,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
第二十六条江苏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及以上(不指定具体科目),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及以上。其他招生类型等级要求参见学校江苏录取办法。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七条严格执行江苏省物价局核准收费标准,普通类本科学生学费每生每年5200-6380元(按专业收费),艺术类本科学生学费每生每年6800元,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环境科学专业学费每生每年26400元,河海里尔学院的土木工程、机械工程专业学费每生每年58000元。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江宁校区住宿费每生每年1500元;常州校区住宿费每生每年1000元至1200元。购买教材、公寓生活用品等其他有关费用自理。如遇收费标准调整,按调整后标准执行。
第二十八条学校设有20余项学生奖学金,奖学金覆盖面达50%,其中单项奖学金最高额度为8000元/年。
学校建立了“奖、贷、助、勤、免、补、减、偿”八位一体的资助政策体系,构建资助与育人相结合的联动助学体系,扎实做好精准资助和发展型资助育人工作,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优秀学子奋发成才。
第二十九条河海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电 话:025-58099483(南京)、0519-85106013(常州)
传 真:025-58099489(南京)、0519-85106013(常州)
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w.hhu.e.cn
监督及申诉电话:025-83786255
附则
第三十条本章程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河海大学。
『叁』 河海大学自主招生
河海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高校自主考核与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人才选拔方式,推进中学深入开展素质教育,促进高水平大学建设,经教育部批准,河海大学2011年继续实行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学校将紧密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学科专业培养需要,切实选拔具有创新潜质、学科特长,以及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的拔尖人才。
一、招生对象
具有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的高中毕业生,凡符合下列任意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A类:竞赛获奖学科特长类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或两个不同学科三等奖者。
2、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各类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奖;或经学校专家组认可的在某一学科专业领域有突出表现和培养潜能且获得成果者(含专利、公开发表优秀论文等)。
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及以上,或经学校专家组认可的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高质量文学作品(除诗歌外),或正式出版著作者。
4、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创新英语作文大赛获优胜奖,或参加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获二等奖及以上者。
5、高中阶段获得省级或地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
秀共青团员(干部)等荣誉称号者。
B类:重点中学综合推优类
6、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中学推荐的学习成绩优异且高中阶段综合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前10%(河海大学优质生源基地中学可放宽至前15%),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学生。
二、招生人数
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11年招生计划总数的5%。
三、申请程序
1、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的考生,采取“中学推荐为主,个人自荐为辅”的方式提出申请。
2、网上报名
申请者必须登录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sea.hhu.e.cn/zsw),进入河海大学普通本科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新用户须首先注册,注册成功后,在自主选拔录取报名页面中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牢记报名号及密码,以便随时查询录取状态。
考生网报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河海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请下载并用A4纸打印,交由所在中学填写推荐意见,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照片须盖骑缝章)。
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0年12月26日17:00,报名系统到时自动关闭。
3、申请材料
①河海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②高中阶段课程成绩、
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以及年级排名汇总情况,该材料
须由中学负责提供并加盖中学教务处公章;③身份证(无身份证使用户口簿)复印件;④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的材料;⑤个人自荐报告,须由本人用蓝黑或黑色水笔手写,字数在1000字以内。
无论考生被我校录取与否,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4、邮寄地址
南京市江宁区佛城西路8号河海大学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 邮编:211100
截止时间:2010年12月31日(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用特快专递邮寄,并请在信封正面注明“自主招生申请材料”字样。
学校在收到考生申请材料后将及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确认,请注意查询。
四、选拔程序
1、资格审核
报名截止后,河海大学自主选拔录取专家组将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2011年 1月7日前我校将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在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布。
2、信息确认
务请考生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相关测试信息并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我校自主选拔测试资格。
3、自主选拔测试内容
(1)特色测试
主要测试考生的学科特长与创新能力。分为数学组、物理组、化学组、信息组、文学组、英语组、管理综合组以及实践创新组。仅限符合A类报名条件的考生参加。学校将根据考生获奖的学科或特长指定其到相对应的学科组进行测试。
(2)综合测试
主要测试考生高中阶段的文化基础,对知识的灵活运用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其中,
A类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B类考生考试科目为:
文史类:语文、数学、英语、文综;理工类:语文、数学、英语、理综
同时,学校还将对考生进行心理素质测试,测试结果作为学校认定的参考。
4、测试时间
2011年2月18日报到,2月19日测试(测试日程安排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
5、测试地点
南京市西康路1号 河海大学校本部
6、资格认定
在自主选拔测试中,特色测试和综合测试按7:3折算成总成绩为A类考生最终测试成绩;综合测试为B类考生最终测试成绩。资格认定采取“分开排序,分级评定,择优选拔”的原则。对于A类考生,学校按不同的学科组分别进行排序和认定;对于B类考生,学校按文史类、理工类分别进行排序和认定。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考生,学校将评定优秀、合格两个等级。
7、河海大学2011年自主招生认定名单经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将在规定时间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同时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并在考生所在中学公示,接受学校和社会监督。如有被举报者,经核查属实,确系弄虚作假,学校将立即取消考生的自主选拔录取认定资格。
8、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最终确认考生的自主招生认定资格,并将名单上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办公室备案。同时,向考生寄送《河海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认定通知书》,学校按照通知书上有关内容进行录取。
五、录取政策
凡获得河海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认定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江苏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为2B及以上,下同)达到我校优录条件,其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A志愿)报考河海大学,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考生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我校同科类招生专业计划范围内(专业志愿须填满,不得重复)且专业服从调剂:
1、测试成绩优秀者
高考成绩只要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一批次录取控制线,学校将予以录取,并满足其所填的专业志愿之一。若其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投档线,学校将满足其所填的第一个专业志愿。
2、测试成绩合格者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投档线下20分(江苏考生为10分)以内,
且不低于省(自治区、直辖市)本一批次录取控制线,学校将予以录取,并给其加10分(江苏考生为5分)参加专业排序。若江苏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为两个A+,其高考成绩只要达到省本一批次录取控制线,学校将予以录取。
3、对于学科专业或实践创新表现突出的少数特别优秀的入选考生,经专家组推荐和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考生高考成绩只要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一批次录取控制线,学校将予以录取。
六、若国家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七、自主选拔录取的联系方法
1、联系部门及电话:河海大学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
025-83786699,025-83787949(兼传真)
2、监督部门及电话:河海大学招生监察办公室
025-83786240,83786276
八、本招生简章由河海大学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肆』 2021河海大学考研报考条件
2021河海大学考研报考条件包括: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和往届本科毕业生、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满2年;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同时,教育部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通知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部署做出明确指示,明确2021考研报名条件如下:
第十五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注:各院校具体要求会根据学校招生专业有所不同,具体可参考【2021河海大学招生简章公告】
注:有关教育部公布的2021考研报考条件更多详细内容可查看【202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伍』 2015河海大学在黑龙江省招生简章
河海大学招生章程(2015年)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河海大学章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拥有百年的办学历史,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和国家重点支持开展“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以及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
学校在南京市、常州市设有西康路校区、江宁校区和常州校区。学校住所地为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1号。江宁校区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佛城西路8号。常州校区地址为江苏省常州市晋陵北路200号。学校网址是http://www.hhu.e.cn。
第三条 河海大学本科专业标准学制4年。学生根据录取专业分别在西康路校区、常州校区、江宁校区就读。学业合格者颁发河海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授予相应学科学士学位。符合学校规定条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申请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特别优秀者可申请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
第四条河海大学本科生招生对象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生(含艺术专业考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国防生、自主招生考生、农村自主招生考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新疆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及中学保送生。
第五条我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情况,择优选拔。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 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本科生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招委会设立招生执委会,在招委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承担相应职责;招委会的执行机构为本科招生办公室,处理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 河海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职责是:
(一)审议学校招生计划,包括年度招生总计划及分专业、分省招生计划;
(二)审核学校保送生、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等各种特殊类招生政策;
(三)审议学校招生宣传的总体方案;
(四)定期听取学校年度招生工作总结,研究分析招生工作面临的形势,提出指导性意见;
(五)对各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纪委、监察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实施。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 经报教育部批准,2015年河海大学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招收普通本科生5000名,招生专业50个。学校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学校历年招生实际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各省(区、市)的专业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十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要求编制预留计划。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以及平行志愿省份已进档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超出计划部分考生的录取。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在各省(区、市)划定的重点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调阅档案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二条 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对填报河海大学志愿且投档到我校的考生进行择优录取。对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院校志愿采用“志愿清”的办法,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河海大学的考生;第一志愿线上生源不足时,方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河海大学的考生,依次类推。
第十三条 对专业志愿采用“专业级差”的办法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每两个连续专业志愿之间级差分在3分以内)。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学校认可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计入投档分的照顾政策加分,并按考生加分后的总成绩进行专业排序。
第十五条 凡经河海大学测试并获得学校2015年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和保送生认定资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和学校有关招生章程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河海大学2015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各省级招办艺术类招生政策和学校有关招生章程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大禹学院按水利土木大类培养,以水利类(大禹强化班)、工程力学(大禹徐芝纶班)两个专业进行招生。学生本科毕业取得学士学位且符合拔尖人才培养要求者可推荐免试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
第十八条 经教育部批准,2015年我校继续和英国阿伯瑞斯特维斯大学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面向天津、江苏、安徽、河南、湖北、湖南、浙江、江西八省招收环境科学专业学生。
第十九条 河海大学2015年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两专业按数学类招生。学生入校后按大类培养,一年后进行专业分流。
第二十条 河海大学面向北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陕西等省招收国防生135名,按照国防生招生政策和学校国防生招生简章进行录取。其中招收海军国防生105名,武警水电部队国防生30名。
第二十一条 英语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其他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二十二条 除国防生外,录取考生无男女生比例要求和性别限制。
第二十三条 各招生专业对身体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予以不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律取消其学籍。
第二十五条 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提供学校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和录取规则等招生信息查询。各省(区、市)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及时在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上网查询。
第二十六条 江苏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及以上(不指定具体科目),对提前批次国防生以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及以上。其他招生类型等级要求参见学校江苏录取办法。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七条严格执行江苏省物价局核准收费标准,普通类本科学生学费每生每年5200-6380元(按专业收费),艺术类本科学生学费每生每年6800元,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每生每年19200元。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录取在南京的新生在江宁校区就读,住宿费每生每年1500元;录取在常州的新生,住宿费每生每年1000元至1200元。购买教材、公寓生活用品等其他有关费用自理。如遇收费标准调整,则按调整后标准执行。
第二十八条 学校设有20余项学生奖学金,奖学金覆盖面达50%,其中单项奖学金最高额度为8000元。
河海大学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勤工助学为主导,“奖、贷、勤、免、补”五位一体,资助与育人相结合的联动助学体系,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优秀学生奋发成才。
第二十九条 河海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河海大学南京校本部、江宁校区
联系电话:(025)58099483
传 真:(025)58099489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sea.hhu.e.cn/zsw/
河海大学常州校区
联系电话:(0519)85106013(兼传真)
校区网址:http://www.hhuc.e.cn
附则
第三十条本章程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河海大学。
望采纳
『陆』 河海大学2013年自主招生简章发布了么现在可以报名了么
目前还没有,请关注河海专招生网属http://sea.hhu.e.cn/zsw/
『柒』 河海大学07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2007年度硕士研究生各招生专业指导性计划
序号 院系名称 学科名称 学科代码 招收硕士生数 院系总计划招收硕士生数 备注
1 水环院 地理学 0705 32 149 按一级学科招生
2 水文学及水资源 081501 88
3 生态水利学 081520 19
4 城市水务 081521 10
5 水电院 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 081502 40 204
6 水工结构工程 081503 65
7 水利水电工程 081504 50
8 水灾害与水安全 081523 15
9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管理 081526 12
10 流体机械及工程 080704 22
11 交通学院
海洋学院 物理海洋学 070701 15 113
12 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 081505 66
13 海岸带资源与环境 081522 12
14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082303 20
15 土木院 力学 0801 50 287 按一级学科招生,包括“流体力学”10人(环境院)
16 岩土工程 081401 76
17 结构工程 081402 25
18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081405 20
19 桥梁与隧道工程 081406 10
20 测绘科学与技术 081601 66 按一级学科招生,包括“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水环院招生23人
21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0818 40 按一级学科招生
22 环境院 市政工程 081403 10 67
23 环境科学与工程 0830 57 按一级学科招生
24 电气院 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 080402 12 107
25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080802 40
26 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080804 10
27 电路与系统 080902 10
28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081101 35
29 计信院 信号与信息处理 081002 15 100
30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081104 10
3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12 75 按一级学科招生
32
商学院
商学院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020106 10 340
33 应用经济学 0202 60 按一级学科招生
34 管理科学与工程 1201 50 按一级学科招生
35 工商管理 1202 90 按一级学科招生,包括“移民科学与管理”10人(公管院)
36 情报学 120502 10
37 工商管理硕士(MBA) 120280 120
38 公管院 马克思主义哲学 010101 10 219
39 伦理学 010105 11
40 科学技术哲学 010108 14
41 政治学 0302 10 按一级学科招生
42 社会学 0303 31 按一级学科招生
43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030501 15
44 思想政治教育 030505 15
45 高等教育学 040106 18
46 应用心理学 040203 10
47 文艺学 050101 10
48 传播学 050302 18
49 公共管理学 1204 57 按一级学科招生
50 材料系 材料学 080502 30 45
51 土木工程材料 081420 15
52 农工系 农业水土工程 082802 30 52
53 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 082803 12
54 土壤学 090301 10
55 法律系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030103 10 35
56 民商法学 030105 10
57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030108 15
58 理学院 数学 0701 20 40 按一级学科招生
59 凝聚态物理 070205 10
60 水系统科学 081527 10
61 外语学院 英语语言文学 050201 30 30
62 体育系 体育教育训练学 040303 5 5
63 机电学院(常州) 机械工程 0802 47 62 按一级学科招生
64 材料加工工程 080503 15
65 计信学院(常州) 通信与信息系统 081001 30 50
66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081102 20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第三单元使用全国统考试题的学科、专业
学科门类 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专业 统考试题名称
工学 力学 机械工程 光学工程 仪器科学与技术 冶金工程 数学一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热物理 电气工程 电子科学与技术 信息与通信工程 控制科学与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土木工程 水利工程 测绘科学与技术 交通运输工程
船舶与海洋工程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兵器科学与技术 核科学与技术 生物医学与工程
管理科学与工程
工学 纺织科学与工程 轻工技术与工程 农业工程 林业工程 食品科学与工程 数学二
工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 化学工程与技术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矿业工程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数学一或数学二
环境科学与工程
经济学 统计学* 数量经济学* 数学三
管理学 技术经济及管理* 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 管理科学与工程
经济学 理论经济学 国民经济学* 区域经济学* 财政学*(含税收学) 金融学*(含保险学) 数学三或数学四
产业经济学* 国际贸易学* 劳动经济学* 国防经济*
管理学 会计学* 旅游管理* 农林经济管理
授理学或农学或医学学位 力学 电子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环境科学与工程 可使用统考数学(也可使用自命题数学)
环境科学与工程 生物医学工程 生物医学工程 食品科学与工程
教育学 教育学 心理学 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或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
历史学 历史学(考古学与博物馆学*除外) 历史学专业基础
医学 基础医学 临床医学 中医学 中西医结合 西医综合或中医综合
注:1、带*者为代码册中的二级学科、专业。 2、不带*的者为代码册中的一级学科。这些一级学科中的所有二级学科、专业都应使用其所在一级学科的统考试题。
『捌』 河海大学2016招生简章
没有河海大学●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2016年考研招生简章招生目录复试科回目复试科目:答931电力系统分析《电力工程》(第二版)鞠平主编,机械工业出版社,2014年。同等学力加试:701普通物理、请参考相应的本科专业通用教材。032数字电路与模拟电路1.《数字电子技术基础简明教材》(第二版)余孟尝编,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2.《模拟电子技术基础简明教材》(第二版)杨素行编,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年。
『玖』 2011常州河海大学的成人教育招生简章
河海大学(常州校区)2011年成人高考招生简章已出,考试吧教育第一时间为广大考生朋友发布有关信息专业
专业
代码
专业
名称
科类
层次
学制
学习形式
招生范围
办学地点
001
焊接技术与工程
专升本理工类
专升本
2.5
函授
全省
常州校区
002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专升本理工类
专升本
2.5
函授
全省
常州校区
003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专升本理工类
专升本
2.5
函授
全省
常州校区
004
工商管理
专升本经管类
专升本
2.5
函授
全省
常州校区
005
会计学
专升本经管类
专升本
2.5
函授
全省
常州校区
006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高本理工类
高起本
5.0
业余
常州市
常州校区
007
计算机信息管理
文史类
高起专
2.5
业余
常州市
常州校区
008
财务管理
文史类
高起专
2.5
业余
常州市
常州校区
009
经济管理
文史类
高起专
2.5
业余
常州市
常州校区
010
计算机信息管理
文史类
高起专
2.5
函授
全省
常州校区
011
财务管理
文史类
高起专
2.5
函授
全省
常州校区
012
经济管理
文史类
高起专
2.5
函授
全省
常州校区
013
机电一体化技术
理工类
高起专
2.5
业余
常州市
常州校区
014
计算机信息管理
理工类
高起专
2.5
业余
常州市
常州校区
015
财务管理
理工类
高起专
2.5
业余
常州市
常州校区
016
经济管理
理工类
高起专
2.5
业余
常州市
常州校区
017
机电一体化技术
理工类
高起专
2.5
函授
全省
常州校区
018
计算机信息管理
理工类
高起专
2.5
函授
全省
常州校区
019
财务管理
理工类
高起专
2.5
函授
全省
常州校区
020
经济管理
理工类
高起专
2.5
函授
全省
常州校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