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五邑大学本科教育工作评估
Ⅰ 如何参与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总结
一堂成功的课教学不应是停留在知识的表面,而是要深入挖掘其内涵;不应是僵死的知识灌输,而是要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
Ⅱ 五邑大学怎么样
五邑大学建于1985年,位于广东省江门市。江门市辖恩平、新会、台山、开平、鹤山五市(区),素称五邑而闻名海内外,学校由此命名。1990年,经广东省高教局批准,五邑大学成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1993年,国家教委批准接收外国留学生;1996年,经国家教委评估,成为本科教学合格单位;1998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五邑大学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8年,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被教育部评为优秀。 学校占地1000余亩,总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图书馆纸质藏书115万册,电子图书50余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近亿元。
Ⅲ 五邑大学这个大学好不好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五邑大学地处中国第一侨乡广东省江门市,是珠江三角洲西岸唯一一所以工科为主的多科性教学型地方大学,一所全日制综合性大学。学校建于1985年,江门市辖恩平、新会、台山、开平、鹤山五区,素称五邑而闻名海内外,五邑大学由此命名。1993年开始接收外国留学生,1996年成为本科教学合格单位,1998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8年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被评为优秀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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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本科教学评估几年评一次
每五年评估一次。
中新网10月19日电 中央电视台报道,教育部今天在北京开始对所属高校本科教学水平进行全面评估,计划用五年时间对1998年扩招后的全国1270所高校本科教育质量进行全面检查。
今天,由14位教授组成的教育部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专家组进住北京化工大学,他们将用一周的时间对该校教学硬件设施和师资教学水平进行全面评估。
教育部高教司评估处处长朱洪涛说,扩招实现以后,高等教育整体质量是在不断提高,但是一部分学校还是存在师资队伍的不足,教学条件的全面紧张,包括教育方面的经费长期投入不足,因此教育质量还存在潜在因素的影响。

(4)2013年五邑大学本科教育工作评估扩展阅读:
评估程序及任务
1、学校自评
学校根据本办法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要求,有计划地开展自评活动,总结成绩、查找差距、分析成因、提出对策,加强教学基本条件建设、加强教学管理、建立并完善校内教学质量保障制度,促进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在自评的基础上形成《学校自评报告》
2、专家进校评估
教育部评估中心组建专家组赴学校进行现场考察评估。专家组在审核《学校自评报告》和《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基础上,通过深入访谈、现场听课、查阅材料、考察座谈等形式,对学校教学工作做出公正客观评价,形成《专家组评估报告》并给出评估结论建议。
3、结论审议与发布
专家委员会审议评估专家组进校考察结论建议,并作出评估结论。合格评估结论分为“通过”、“暂缓通过”和“不通过”三种。教育部评估中心根据专家委员会审议结果,正式发布评估结论。
4、结论使用
“通过”的学校,进入下一轮普通高等学校的审核评估。学校的整改情况将作为审核评估的重要内容。
“暂缓通过”的学校整改期为2年,“不通过”的学校整改期为3年。在整改期间,对结论为“暂缓通过”和“不通过”的学校,将采取限制或减少招生数量、暂停备案新设本科专业等限制措施。
整改期满后由学校提出重新接受评估的申请。重新评估获得通过的学校,可进入下一轮普通高等学校的审核评估,仍未通过的学校,将认定为教育教学质量低下,依据有关法律给予相应处罚。
Ⅳ 教育部公布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此次方案有什么特点
一、什么是审核评估?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司长、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下称“评估中心”)原主任吴岩的梳理,当前我国已进入“五位一体”评估,而审核评估是其中的一种院校评估模式,另一种院校评估模式则是合格评估。
审核评估的全称是“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自2013年教育部发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方案》后开始试点,本轮评估周期从2014年持续至2018年。有文献统计,截至2015年底,已有51所高校完成了审核评估工作。
中国教育学会会长钟秉林撰文介绍,审核评估过程主要包括:学校自评、专家进校考察、评估报告审议发布、学校整改等几个主要环节。
三、谁来进行审核评估?
教育部希望能逐渐形成管、办、评分离的评估机制。
为此,吴岩介绍,部属院校的审核评估由教育部评估中心具体负责,地方院校的审核评估权则下放给省级政府,从而实现中央与地方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共同治理。
具体实施评估的专家团队包括熟悉教学、管理和评估工作的教育专家,和来自行业、企业和社会用人部门的有关专家,吴岩称,有关方面还特别注重聘请高水平的境外专家和行业专家参与评估。
其中,外省(区、市)专家一般不少于进校考察专家组人数的1/3。
为保证专家工作水平,提高工作效率,教育部评估中心还分别建立审核评估专家库和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系统,为全国高校审核评估工作提供开放共享的服务平台。
Ⅵ 本科评估是什么
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工作是由被评学校自我评估、专家组现场考察和学校整改三个阶段构成的。自评工作阶段是指从教育部确定对学校进行评估并明确了专家组进行考察的大体时间开始到专家组进校考察前的这个时间;学校整改阶段是指从专家组进校考察结束后的一年时间;中间则是专家组现场考察阶段。
拓展资料:
本科即大学本科,是学历的一种,是高等教育的基本组成部分,一般由大学或学院开展,极少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已经开展应用型本科教育。本科教育重于理论上的专业化通识教育,应用型本科侧重于应用上的专业教育和实际技能教育,学生正常毕业后一般可获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1]
在中国,本科学历主要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成人本科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三种。
全日制普通本科(又称普通本科)通常是由全国各地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自主招生或保送等方式进行招生,学制4—5年;另外应届专科毕业生可以通过统招专升本选拔考试接受本科阶段教育,学制2年。
成人本科(又称成人本科)分为通过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接受本科阶段教育、远程教育、业余教育、开放教育多种类型,其中后三种目前无入学统一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又称自考本科),是通过一门一门的课程学习和考试,修完所有课程获得高等院校本科毕业证书,是宽进严出的考核方式,通过率低,考取难度大。自考本科无固定修业年限,其余均有3-5年不同的学制。学习方式也多种多样,学生可以在高等院校全日制学习,也可以在社会助学单位学习,个人自学难度更大,前者通过率更高。
Ⅶ 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评估体系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有如下指标体系。版
一级指标权二级指标 办学指导思想 1.1学校定位 1.2办学思路
2.师资队伍 2.1师资队伍数量与结构
2.2主讲教师
3.教学条件与利用 3.1教学基本设施
3.2教学经费
4.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 4.1专业
4.2课程
4.3实践教学
5.教学管理 5.1管理队伍
5.2质量控制
6.学风 6.1教师风范
6.2学习风气
7.教学效果 7.1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
7.2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
7.3思想道德修养
7.4体育
7.5社会声誉
7.6就业
特色项目

Ⅷ 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有哪些新方法
估目的:通过合格评估,使新建本科院校教学条件基本达标,教学质量得到保证,教学管理得到规范,进一步加强国家对新建本科院校教学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
Ⅸ 请问,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建设部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评估通过 并处于有效期内的学校名单(截止到2007年6月) 一、建筑学专业评估通过学校和有效期情况统计表(截止到2007年6月)序号 学校 本科合格有效期 硕士合格有效期 首次通过评估时间1 清华大学 2004.5-2011.6 2004.5-2011.6 1992.5 2 同济大学 2004.5-2011.6 2004.5-2011.6 1992.5 3 东南大学 2004.5-2011.6 2004.5-2011.6 1992.5 4 天津大学 2004.5-2011.6 2004.5-2011.6 1992.5 5 重庆大学 2006.6-2013.6 2006.6-2013.6 1994.5 6 哈尔滨工业大学 2006.6-2013.6 2006.6-2013.6 1994.5 7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06.6-2013.6 2006.6-2013.6 1994.5 8 华南理工大学 2006.6-2013.6 2006.6-2013.6 1994.5 9 浙江大学 2004.5-2011.6 2004.5-2011.6 1996.5 10 湖南大学 2004.5-2008.6 2004.5-2008.6 1996.5 11 合肥工业大学 2004.5-2008.6 2004.5-2008.6 1996.5 12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 2004.5-2008.6 2004.5-2008.6 1996.5 13 深圳大学 2004.5-2008.6 —— 1996.5 14 华侨大学 2004.5-2008.6 2004.5-2008.6 1996.5 15 北京工业大学 2006.6-2010.6 —— 1998.5 16 西南交通大学 2006.6-2010.6 2004.5-2008.6 本科 1998.5/ 硕士 2004.5 17 华中科技大学 2007.5-2014.5 2007.5-2014.5 1999.5 18 沈阳建筑大学 2007.5-2011.5 2007.5-2011.5 1999.5 19 郑州大学 2007.5-2011.5 —— 1999.5 20 大连理工大学 2004.5-2008.6 2004.5-2008.6 2000.5 21 山东建筑大学 2004.5-2008.6 —— 2000.5 22 昆明理工大学 2005.6-2009.6 —— 2001.5 23 南京工业大学 2006.6-2010.6 —— 2002.5 24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 2006.6-2010.6 —— 2002.5 25 武汉理工大学 2007.5-2011.5 —— 2003.5 26 厦门大学 2007.5-2011.5 2007.5-2011.5 本科 2003.5/ 硕士 2007.5 27 广州大学 2004.5-2008.6 ( 2004 年有条件通过, 2006 年中期检查通过) —— 2004.5 28 河北工程大学 2004.5-2008.6 ( 2004 年有条件通过, 2006 年中期检查通过) —— 2004.5 29 上海交通大学 2006.6-2010.6 —— 2006.6 30 青岛理工大学 2006.6-2010.6 —— 2006.6 31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 2007.5-2011.5 —— 2007.5 32 西安交通大学 2007.5-2011.5 —— 2007.5 33 南京大学 —— 2007.5-2011.5 2007.5 二、城市规划专业评估通过学校和有效期情况统计表(截止到2007年6月)序号 学校 本科合格有效期 硕士合格有效期 首次通过评估时间1 清华大学 2004.6-2010.6 1998.6 2 东南大学 2004.6-2010.6 2004.6-2010.6 1998.6 3 同济大学 2004.5-2010.6 2004.5-2010.6 1998.6 4 重庆大学 2004.5-2010.6 2004.5-2010.6 1998.6 5 哈尔滨工业大学 2004.5-2010.6 2004.5-2010.6 1998.6 6 天津大学 2004.6-2010.6 2000.7-2006.6 2000.6 7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06.6-2012.6 2006.6-2012.6 2000.6 8 华中科技大学 2006.6-2012.6 2006.6-2012.6 本科 2000.6/ 硕士 2006.6 9 南京大学 2002.7-2006.6 ( 2006 年到期未复评,申请延后一年评估) 2002.7-2008.6 2002.7 10 华南理工大学 2004.6-2008.6 2002.7-2008.6 2002.6 11 山东建筑大学 2004.6-2008.6 —— 2004.6 12 西南交通大学 2006.6-2010.6 —— 2006.6 13 浙江大学 2006.6-2010.6 —— 2006.6 三、土木工程专业评估通过学校和有效期情况统计表(截止到2007年6月)序号 学校 本科合格有效期 首次通过评估时间1 清华大学 2005.6-2013.6 1995.6 2 天津大学 2005.6-2013.6 1995.6 3 东南大学 2005.6-2013.6 1995.6 4 同济大学 2005.6-2013.6 1995.6 5 浙江大学 2005.6-2013.6 1995.6 6 华南理工大学 2005.6-2010.6 1995.6 7 重庆大学 2005.6-2013.6 1995.6 8 哈尔滨工业大学 2005.6-2013.6 1995.6 9 湖南大学 2005.6-2013.6 1995.6 10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05.6-2013.6 1995.6 11 沈阳建筑大学 2007.5-2012.5 1997.6 12 郑州大学 2007.5-2012.5 1997.6 13 合肥工业大学 2007.5-2012.5 1997.6 14 武汉理工大学 2007.5-2012.5 1997.6 15 华中科技大学 2003.7-2008.6 1997.6 16 西南交通大学 2007.5-2015.5 1997.6 17 中南大学 2004.6-2009.6 ( 2002 年到期未申请复评,故 2002 年 6 月至 2004 年 6 月不在有效期内) 1997.6 18 华侨大学 2007.5-2012.5 1997.6 19 北京交通大学 2004.5-2009.6 1999.6 20 大连理工大学 2004.5-2009.6 1999.6 21 上海交通大学 2004.5-2009.6 1999.6 22 河海大学 2004.5-2009.6 1999.6 23 武汉大学 2004.5-2009.6 1999.6 24 兰州理工大学 2004.5-2009.6 1999.6 25 三峡大学 2006.6-2011.6 ( 2004 年 6 月至 2006 年 6 月不在有效期内) 1999.6 26 南京工业大学 2006.6-2011.6 2001.6 27 石家庄铁道学院 2007.5-2012.5 ( 2006 年 6 月至 2007 年 5 月不在有效期内) 2001.6 28 北京工业大学 2007.5-2012.5 2002.6 29 兰州交通大学 2007.5-2012.5 2002.6 30 山东建筑大学 2003.7-2008.6 2003.6 31 河北工业大学 2003.7-2008.6 2003.6 32 福州大学 2003.7-2008.6 2003.6 33 广州大学 2005.6-2010.6 2005.6 34 中国矿业大学 2005.6-2010.6 2005.6 35 苏州科技学院 2005.6-2010.6 2005.6 36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 2006.6-2011.6 2006.6 37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 2006.6-2011.6 2006.6 38 内蒙古科技大学 2006.6-2011.6 2006.6 39 长安大学 2006.6-2011.6 2006.6 40 广西大学 2006.6-2011.6 2006.6 41 昆明理工大学 2007.5-2012.5 2007.5 42 西安交通大学 2007.5-2012.5 2007.5 43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 2007.5-2012.5 2007.5 44 四川大学 2007.5-2012.5 2007.5 45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 2007.5-2012.5 2007.5 四、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评估通过学校和有效期情况统计表(截止到2007年6月)序号 学 校 本科合格有效期 首次通过评估时间1 清华大学 2007.6-2012.5 2002.5 2 同济大学 2007.6-2012.5 2002.5 3 天津大学 2007.6-2012.5 2002.5 4 哈尔滨工业大学 2007.6-2012.5 2002.5 5 重庆大学 2007.6-2012.5 2002.5 6 解放军理工大学 2003.6-2008.6 2003.5 7 东华大学 2003.6-2008.6 2003.5 8 湖南大学 2003.6-2008.6 2003.5 9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04.5-2009.6 2004.5 10 山东建筑大学 2005.6-2010.6 2005.6 11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 2005.6-2010.6 2005.6 12 华中科技大学 2005.6-2010.6 2005.6 13 中原工学院 2006.6-2011.6 2006.6 14 广州大学 2006.6-2011.6 2006.6 15 北京工业大学 2006.6-2011.6 2006.6 16 南华大学 2006.6-2011.6(有条件通过)2006.6 17 沈阳建筑大学 2007.6-2012.5 2007.6 18 南京工业大学 2007.6-2012.5 2007.6 五、给水排水工程专业评估通过学校和有效期情况统计表(截止到2007年6月)序号 学校 本科合格有效期 首次通过评估时间1 清华大学 2004.5-2009.5 2004.5 2 同济大学 2004.5-2009.5 2004.5 3 重庆大学 2004.5-2009.5 2004.5 4 哈尔滨工业大学 2004.5-2009.5 2004.5 5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05.6-2010.6 2005.6 6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 2005.6-2010.6 2005.6 7 河海大学 2006.6-2011.6 2006.6 8 华中科技大学 2006.6-2011.6 2006.6 9 湖南大学 2006.6-2011.6 2006.6 10 南京工业大学 2007.5-2012.5 2007.5 11 兰州交通大学 2007.5-2012.5 2007.5 12 广州大学 2007.5-2012.5 2007.5 13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 2007.5-2012.5 2007.5 14 沈阳建筑大学 2007.5-2012.5 2007.5 六、工程管理专业评估通过学校和有效期情况统计表(截止到2007年6月)序号 学校 本科合格有效期 首次通过评估时间1 重庆大学 2004.5-2009.6 1999.11 2 哈尔滨工业大学 2004.5-2009.6 1999.11 3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04.5-2009.6 1999.11 4 清华大学 2004.5-2009.6 1999.11 5 同济大学 2004.5-2009.6 1999.11 6 东南大学 2004.5-2009.6 1999.11 7 天津大学 2006.6-2011.6 2001.6 8 南京工业大学 2006.6-2011.6 2001.6 9 广州大学 2003.6-2008.5 2003.6 10 东北财经大学 2003.6-2008.5 2003.6 11 华中科技大学 2005.6-2010.6 2005.6 12 河海大学 2005.6-2010.6 2005.6 13 华侨大学 2005.6-2010.6 2005.6 14 深圳大学 2005.6-2010.6 2005.6 15 苏州科技学院 2005.6-2010.6 (2005年有条件通过,2007 年复查通过 ) 2005.6 16 中南大学 2006.6-2011.6 2006.6 17 湖南大学 2006.6-2011.6 2006.6 18 沈阳建筑大学 2007.6-2012.5 2007.6
Ⅹ 必看,什么是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现制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以下简称审核评估)实施办法。
(一)审核评估指导思想及总体要求
1.审核评估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为指导,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突出内涵建设,突出特色发展;强化办学合理定位,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强化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审核评估总体要求。审核评估坚持主体性、目标性、多样性、发展性和实证性五项基本原则,实行目标导向,问题引导,事实判断的评估方法。主体性原则注重以学校自我评估、自我检验、自我改进为主,体现学校在人才培养质量中的主体地位;目标性原则注重以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为导向,关注学校目标的确定与实现;多样性原则注重学校办学和人才培养的多样化,尊重学校办学自主权和自身特色;发展性原则注重学校内部质量标准和质量保障体系及其长效机制的建立,关注内涵的提升和质量的持续提高;实证性原则注重依据事实作出审核判断,以数据为依据、以事实来证明。
本次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时间为2014年至2018年。
(二)审核评估对象及条件
3.审核评估对象。凡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合格”及以上结论的高校均应参加审核评估。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获得“通过”结论的新建本科院校,5年后须参加审核评估。
4.审核评估条件。参加审核评估学校办学条件指标应达到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规定的合格标准;公办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须达到《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提高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的意见》(财教〔2010〕567号)规定的相应标准。
(三)审核评估范围及重点
5.审核评估范围。审核评估范围主要包括学校的定位与目标、师资队伍、教学资源、培养过程、学生发展、质量保障以及学校自选特色等方面,涵盖学校的办学定位及人才培养目标,教师及其教学水平和教学投入,教学经费、教学设施及专业和课程资源建设情况,教学改革及各教学环节的落实情况,招生就业情况、学生学习效果及学风建设情况,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等。
6.审核评估重点。审核评估核心是对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效果的实现状况进行评价。重点考察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与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适应度,教师和教学资源条件的保障度,教学和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度,学生和社会用人单位的满意度。
(四)审核评估组织与管理
7.审核评估组织。教育部统筹协调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制定审核评估总体方案及规划,指导监督审核评估工作;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所属院校的审核评估工作,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教育部审核评估方案基础上进行补充,制定本地区审核评估具体方案和评估计划,并报教育部备案后实施。
8.审核评估实施。审核评估要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与管办评分离相适应的评估工作组织体系,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估的作用。中央部委所属院校的审核评估由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以下简称教育部评估中心)负责实施;地方所属院校的审核评估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逐步形成管办评分离的评估机制。
9.审核评估专家。为保证审核评估专家工作水平,提高工作效率,由教育部评估中心分别建立审核评估专家库和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系统,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审核评估工作提供开放共享的服务平台。专家队伍应包括熟悉教学、管理和评估工作的教育专家,还应吸收行业、企业和社会用人部门有关专家参加。教育部评估中心与各地评估组织部门共同协商对审核评估专家进行培训。在审核评估组织实施中,外省(区、市)专家一般不少于进校考察专家组人数的三分之一。
10.审核评估经费。审核评估经费应由审核评估具体组织部门负责落实。
(五)审核评估程序与任务
审核评估程序包括学校自评、专家进校考察、评估结论审议与发布等。
11.学校自评。参评学校根据本办法和审核评估内容及上一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开展自我评估,按要求填报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见教育部评估中心网页http://udb.heec.e.cn),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和《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同时提交各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12.专家进校考察。专家组在审核学校《自评报告》、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及《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基础上,通过查阅材料、个别访谈、集体访谈、考察教学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观摩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等形式,对学校教学工作做出公正客观评价,形成写实性《审核评估报告》。
13.评估报告内容。《审核评估报告》应在全面深入考察和准确把握所有审核内容基础上,对各审核项目及其要素的审核情况进行描述,并围绕审核重点对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总体情况作出判断和评价,同时明确学校教学工作值得肯定、需要改进和必须整改的方面。
14.评估结论审议与发布。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部评估中心应按年度将所组织的审核评估情况形成总结报告报教育部。教育部组织评估专家委员会进行审议,公布审议结果,并由教育部评估中心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公开发布参评高校的审核评估结论。
15.评估结果。审核评估结果是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反映,与学校办学、发展直接相关,学校要根据审核评估中提出的问题及建议进行整改,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应对评估学校的整改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并在政策制定、资源配置、招生规模、学科专业建设等方面予以充分考虑,促进学校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六)审核评估纪律与监督
16.纪律监督。审核评估要实行信息公开制度,严肃评估纪律,开展“阳光评估”,广泛接受学校、教师、学生和社会的监督,确保评估工作公平公正。教育部委托评估专家委员会,对参评学校和评估专家以及评估组织工作的规范性、公正性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受理有关申诉,对评估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作出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