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系统
① 华中师范大学哪些专业按大类招生
您好,复华中师范大学有72个本科专制业(19个大类)面向全国进行招生。具体专业您可以在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查看今年的“招生计划”。
更多报考疑问欢迎进入院校官方招生咨询平台提问:https://answer.eol.cn/question/index?id=979&source=_
② 华中师范大学招生计划
您好,分省招生计划您可在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的“分数&计划回”板块查阅,链接如下答:http://zsxt.ccnu.e.cn/apply/index.php?g=apply&m=index&a=plan。
③ 华中师范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华中师范大学章程》等相关法律和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我校的校名为华中师范大学,英文为CentralChinaNormalUniversity。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邮政编码:430079。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第三条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我校本科招生的主要类别为:普通高考(含艺术和体育类)、高校专项计划、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少数民族预科、内地西藏班和内地新疆高中班等。
第五条我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并接受纪委、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校招生委员会是我校各类学生招生工作的最高组织机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各省(区、市)关于高校各类学生招生的法规、政策及会议精神;研究讨论、部署学校年度各类招生计划和招生考试工作方案;审核学校各类学生招生管理制度;指导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工作;检查督促学校招生工作小组计划执行与工作落实情况。下设的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负责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日常议事机构。
第七条学校招生与就业工作处负责本科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和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2.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3.拟定本校招生章程;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5.组织实施本校招生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招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6.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7.组织本校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并对考试安全负责,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8.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9.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10.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学校纪委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招生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我校根据国家宏观政策导向、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我校本科招生分省分专业计划、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
第十一条我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批次一般不超过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20%。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一般不超过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05%。
第十二条我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矛盾问题。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提前向社会公布。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投档时,对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我校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最高一项加分,且最高不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四条对于符合我校录取要求的考生,我校以考生投档成绩为基准,按照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的方式进行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与第二专业志愿级差为1分,第二专业志愿与第三专业志愿级差为1分,后续专业志愿无级差。同一专业录取时,若考生等效基准分(投档分减去专业级差后的分数)相同,按相关科目排队择优录取,其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文综、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理综、数学、语文、外语;综合改革省(市、区)(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海南省)考生依次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单科成绩、[1]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中最高科成绩、选考科目中次高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单科成绩完全相同,我校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其他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市、区),其录取原则作如下说明:我校在江苏省招生要求考生选测科目等级为A、B,高校专项计[2]划合格考生等级要求为2B及以上,必测及技术科目合格,高水平运动队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须符合江苏省投档要求。江苏省考生专业安排原则为“先分数后等级”,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照选测科目等级、语文、数学、外语确定优先录取顺序。
综合改革省(市、区)(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海南省)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志愿规则遵循生源属地化原则,执行所在省(区、市)的相关政策。
对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我校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及我校制订的具体招生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九条新生入校后,我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条我校按照国家规定和湖北省物价局核准标准确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其中,学费标准: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中,公费师范生不收取学费,其他专业学生实行本科学分制收费管理,学分制学费由专业学费和课程学分学费两部分组成,具体标准以物价局审批为准。学生正常完成学业所缴纳的学分学费与专业学费之和不超过原来物价部门规定的学年制学费总额,原来物价部门规定的我校学年制学费总额,大部分本科专业学年制学费为4500-5850元/人/年,艺术类、运动训练专业学年制学费为9000元/人/年,我校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一般为800-1500元/人/年。
第二十一条我校已基本形成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内奖助学金、社会奖助学金、新生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和大病医疗救助等,集奖、助、贷、勤、免、补于一体的多元化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达到100%,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二条我校阳光招生热线:027-67862239,信息公开平台网址为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通过我校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四条我校不委托任何组织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组织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华中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3]或其授权单位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我校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更,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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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一个以华中师范大学自主招生,自考本科招生可信吗
华中师范大学是211的大学,国家不允许办自考,估计有人打着学校的名义在赚钱吧,挂羊头卖狗肉,自考就是自考,跟大学有什么关系,又不是考上的
⑤ 华中师范大学哪些专业是师范专业
以该学校2021年的招生计划为例,其师范专业分别有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物理学以及历史等专业。上述的几个专业均为华中师范大学2021年“优师计划”项目,合计计划招生150人。具体信息如下:
1、汉语言文学专业计划招生人数为35人。其中安徽、甘肃、广西、贵州、黑龙江、河北、河南、湖北、湖南、吉林、宁夏、山西、陕西等省份各招2人,其他部分省份均各招1人。

以上内容参考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华中师范大学2021年“优师计划”简章
⑥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预科班招生20l6近三年录取分数段理科
2015 526|526
2014 564|560
2013 513|523
冒昧的问一下,你是哪里的?
⑦ 华中师范大学是几本,历年的招生分数线是多少
华中师范大学属于一本大学,该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院校。历年的招生分数线如下:
2018年华中师范大学在湖北省的招生分数线为文科561分,理科512分。
2017年华中师范大学在湖北省的招生分数线为文科528分,理科484分。
2016年华中师范大学在湖北省的招生分数线为文科520分,理科512分。
2015年华中师范大学在湖北省的招生分数线为文科521分,理科510分。

(7)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系统扩展阅读
华中师范大学(Central China Normal University)简称“华中师大”或“华大”,位于湖北省会武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院校,国家首批“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学校占地面积120余万平方米,下设30个学院,75个本科专业;国家重点学科8个,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22个;1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28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17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
华中师范大学长期以来坚持“本科教育为本”的教育理念,坚持本科教学的基础和中心地位。目前共有本科专业70个,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建立起综合性大学的本科教育体系。
⑧ 华中师范大学艺术教育(美术)专业
您好,具体专业请参考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学院巡礼”专业设置,链接内如下:http://zs.ccnu.e.cn/xyxl.htm。具体容专业培养方案需参考所在学院该年度相关安排。专业录取分数及分省招生计划您可以在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入口”点击“分数&计划”进行查看,链接如下:http://zsxt.ccnu.e.cn/apply/index.php?g=apply&m=index&a=index
⑨ 在哪里能查华中师范大学各个院系的人数
华中师范大学教务处…
⑩ 华中师大自主招生
华中师范大学2012年本科招生自主选拔录取简章
2011年12月09日 16:36 来源:教育部
一、招生计划
我校 2012 年自主选拔计划为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 5%。
二、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具备2012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高中毕业生,身体健康,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向我校提交申请:
1、竞赛获奖类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五大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或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省级赛区三等奖以上者,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优胜奖以上者。
2、免费师范类
热爱教育,立志从教的学生;在演讲、书法(硬笔、毛笔或粉笔)、普通话、教学组织、社会工作等方面有特长,并具备其他教师基本特质的考生。
3、综合素质类
我校优质生源基地或重点中学综合素质突出,高三学年学业成绩排名靠前或在思想道德品质方面有突出表现(受到县级以上奖励)及组织管理方面有特殊才能的考生。
4、特殊专长类
综合素质全面,在某一学科有特长、单科成绩特别突出,或在人文、艺术、社会、自然科学等领域有一定理论研究专长或实践成果的考生。
三、报名选拔
2012年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报名采取中学校长直荐、校友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我校将参照各中学近年来被我校录取学生质量与数量给予省内外我校优质生源基地和其他部分重点中学直荐名额。其他未获得直荐名额的学生采取校友推荐或自荐方式报名,考生报名时需详细注明报名方式,其中校友推荐类考生需填写校友推荐表(可下载)。
符合条件的考生在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网报成功后,直接打印《华中师范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由考生所在中学如实登记学生成绩并签署推荐意见后,附有效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一并邮寄或送达我校招生办公室。其中中学校长直荐考生材料应由中学统一邮寄,并附上《华中师范大学2012年自主招生中学推荐优秀学生汇总表》。
中学校长直荐考生和竞赛获奖类考生,经审查属实的,直接获得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试的资格。
对于校友推荐和自荐类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核,并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通过审核的学生名单,审核通过者方可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试。
在公示和材料审核过程中,如若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取消相关考生的考试资格。
四、入围名单
我校将根据考生成绩划定入围合格线,确定入围名单。
1、师范类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优秀加分)由高往低确定入围名单;
2、其他类考生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往低确定入围名单,面试成绩作参考。
另考虑到各省教育资源、教育基础、高中课程改革的差异,我校将区分不同省市区生源及考试情况按省市区考生考核成绩由高往低确定各省市区的入围名单。
五、笔试与面试
笔试:所有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笔试,笔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各科100分,总分300分。
面试:免费师范类考生,学校在各考点集中组织面试;其他有特殊专长的考生,可申请面试,我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其是否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情况请考生直接在网上查询。为方便考生,我校将继续在部分考点实行“远程面试”。
地点:考试除在我校本部设立考点外,为方便考生,还将在湖北襄阳、荆州、河南郑州、江西南昌、湖南长沙等地区设立考点,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时,需自行选定考点。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有效证书材料原件到选定考点报到参加考试。
六、录取办法
入围考生须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考,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高考成绩达到各生源省份同批次录取控制线,我校将保证录取,并加15分进行专业选择。
九、实施程序
1、2011年12月10日起,符合条件的考生在我校招生网上报名,并在2012年1月5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将报名材料按要求寄至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2012年1月10日至13日,考生凭报名号在我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中查询自己材料是否寄到,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校招办取得联系。
3、我校招办组织专家组审核考生报名材料,并于2012年1月16日公布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
4、2012年2月19日,取得考试资格的考生参加我校自主招生。
5、2012年3月底,确定最终入围名单,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