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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2-02-05 06:34:05

『壹』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国际本科每年招生有限制吗

为确保学生良好的学习环境,以及将来学生出国的成功率,中 央 财经大学金融国际本科的招生人数严格控制在150--200人,每年的报名时间是高考结束后到每年的8月31日,额满为止,招生对象是面向全国的应届、往届高中毕业或者同等学历者,报名材料需要学生本人身份证、毕业生、高考成绩单的复印件各一张,及一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

『贰』 关于中央财经大学高考自主招生考试

中央财经大学已经公布2016年的自主招生招生的招生简章了哦,目前已经整理好给同学们了。自主招生考试的难度比高考要简单得多,你可以找网上一些免费的自主招生模拟题参考一下哦

『叁』 中央财经大学的招生对象

普通高中毕业生 本科毕业考研的 高自考的 … 在职研究生……

中央财经的经济学科挺好版 文科 理科都招
我们权高中同学有在那里的 文理都有

其他学科也有吧 不过不见得好

如果你不是很明确 建议报考好以点的综合性大学
像复旦 南开 那样的

南开很好!

『肆』 求中央财经大学07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央财经大学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招生规模及类别
2007年我校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约800名(最终指标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包括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国家计划外自筹经费和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三种类别。(国家计划内非定向300名,国家计划外自筹及委培500名,国家计划内非定向中包括30名左右推荐免试生)。招生计划中有统招硕士研究生625名,工商管理硕士(MBA)120名(全部为国家计划外自筹或委培),法律硕士(J.M)55名(全部为国家计划外自筹或委培)。2007年工商管理硕士和法律硕士招生情况另见《中央财经大学2007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中央财经大学2007年法律硕士(J.M)招生简章》,下述说明不包括这两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
我校还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定向硕士生,具体报考要求、报考方式和招生专业等待定(查询我校网站研究生部主页)。
三、学制和国家计划外培养费
金融学专业、国际金融专业、证券投资专业、精算学专业、经济法学专业、民商法学专业、国际法学专业学制为三年,除精算学专业外,上述专业学费为9800元/年,精算学专业10000元/年;
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中国公共财政政策研究院各招生专业学制均为三年,学费40000元/三年;
其余各专业学制均为二年,学费9800元/年。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同等学力考生,包括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并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对于以上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我校提出如下要求:
①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过至少两篇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②必须于复试期间携带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或成人高校应届本科学生证、学术论文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有应该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而以其他身份报考者以及不符合同等学力报考条件者,则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③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五、报名
根据教育部规定,200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考生于2006年9月起随时登陆教育部网站(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和我校网站研究生部主页(http://gs.cufe.e.cn)中的“招生公告”中查询有关报考信息。
六、考试
考试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执行。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试科目和参考用书以我校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复试前我校公布200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方案。
七、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以上信息将与考试成绩一并作为确定录取类别的依据。发放录取通知书前,我校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政审。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研究生需将人事档案按时调入我校,其中外埠学生需将户口在规定时间内迁移至我校集体户口上。委托培养研究生不转人事档案和户口,录取前,我校与委托培养研究生及其委托培养单位签订三方协议。
八、毕业生就业
委托培养硕士生回委托培养单位就业。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按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学校及所在省(区、市)毕业生调配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九、特别说明
1、精算学专业只招收国家计划外自筹经费或委培研究生。该专业学生入学后将全部参加英国精算师学会的精算师考试,参加精算师考试的全部费用(含教材与报名费)自理,其他学习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2、考生报名时不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十、参考资料
我校研招办备有历年考试试题等,请于工作日每周一、三、五下午办理相关事宜,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十一、我校研招办不提供备考书籍,请考生自行购买。
十二、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查分专线:16898170

『伍』 中央财经大学的自主选拔录取招生

自主招生考题网上是查不到的,这类考题不是高考的考题范围,其涉及面很广,远远超过你的课本知识,主要是考分析与理解的能力,但外语题很难,绝对是超纲题,所以你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

『陆』 哪位能帮忙提供一张《2011年中央财经大学的招生简章》

在网络搜中央财经大学进入招生网就能找到

『柒』 中央财经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2019-2020学年第14次校长办公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和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中央财经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具有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的学位授予权,对达到高等学历教育学业标准的本科毕业生颁发毕业证书,对学业水平达到规定学位标准的本科毕业生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 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高考(含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贫困地区国家专项、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保送生、优秀退役运动员免试入学、港澳台侨联合录取、台湾学测生、澳门保送生、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以及外国留学生等招生。
第四条 学校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和《中央财经大学章程》相关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开展本科招生工作,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学校本科生招生委员会、纪委、监察处、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校党委书记、校长、主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工作内容成立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保送生、优秀退役运动员免试入学、台湾学测生、澳门保送生等招生专家评审委员会和录取专项工作小组。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
第六条 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招生工作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处),作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具体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具体规定和实施细则,执行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
2.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3.制订并向社会公布和解释学校招生章程;
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5. 组织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
6.组织实施具体录取工作,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7.核发录取通知书;
8.协调组织对录取新生的复查工作;
9.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的相应职责;
10.配合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监察办公室。招生监察办公室设在纪委、监察处,负责各类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和监察,依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对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中的争议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并予以答复。
第八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成立本科生招生委员会。委员会由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等组成,定期听取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情况汇报,对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发挥咨询建议和民主监督管理的作用。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九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区域协调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原则,综合考虑各省(区、市)高考报名人数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生源质量和学校专业设置,以及近几年招生计划执行情况等,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条 经教育部审核,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部分招生计划,以调节各省(区、市)生源不平衡情况。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的使用由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报考情况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一条 学校本科生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原则,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具体组织下进行。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实行顺序志愿批次的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批次的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第十三条 学校在提档及专业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总分值不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四条 学校对进档考生根据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由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并分配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据以下情况优先录取:①专业志愿顺序;②数学、英语、语文单科成绩。
第十五条 对部分省(区、市)的相关规定
1. 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等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对浙江省等以“院校+专业”为投档单位进行招生录取的省份,学校对进档考生按其所填报的专业依次录取。
对上海市等以院校专业组为投档单位进行招生录取的省份,学校对进档考生在其所填报的专业组内按照第十四条确定专业。
2.江苏省:两门选修科目等级要求为AA,对进档考生按照第十四条确定专业。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类考生的选修科目等级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按照学校本年度相应类别招生简章及认定结果确定专业。
3.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实行顺序志愿的批次只有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则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报考生源充足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报考我校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上述规则征集志愿、调整剩余计划。
第十七条 录取时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语种要求
1.外国语言文学类财经英语与财经翻译方向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
2.日语专业财经日语方向只招收英语或日语语种的考生;
3.除外国语言文学类和日语专业外,其他专业学习期间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授课,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九条 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际贸易/金融风险管理方向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入校后不享受学校的转专业政策。
第二十条 往届生和应届生在录取时同等对待。
第二十一条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二条 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保送生、优秀退役运动员免试入学等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和学校本年度相应类别招生简章及认定结果执行。贫困地区国家专项、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港澳台侨联合录取、台湾学测生、澳门保送生、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和外国留学生的招生录取办法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入校后,学校对录取的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学校有学院南路校区和沙河校区两个校区。学校对两校区实行统一管理,2020级本科生的校区分布按照我校两校区建设规划和办学实际确定。
1.学院南路校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邮编:100081
2.沙河校区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邮编:102206
第二十五条 学校学费标准为: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学科门类的专业及方向每人每学年5,000元;理学和工学学科门类的专业及方向每人每学年5,500元;外国语言文学类财经英语与财经翻译方向、日语专业财经日语方向每人每学年6,000元,其他文学学科门类的专业及方向每人每学年5,000元;艺术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每人每学年10,000元,书法学专业每人每学年8,00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际贸易/金融风险管理方向每人每学年70,000元。涉及本科生的专业类所含专业学费标准不一致的情况,在大类培养期间按该专业类所含专业中学费最低标准执行,专业分流之后再按各专业具体标准执行。少数民族预科学生预科阶段的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
学校住宿费标准为750-1200元/床/年,具体根据学生实际住宿情况收取。
如国家调整本年度本科生收费标准,学校将按照调整后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及住宿费。
第二十六条 学校建立“奖、助、贷、勤、补、免、捐、偿”多维一体的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照相应政策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社会奖助学金、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等。
第二十七条 本科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
电话:010-62288332 E-mail:[email protected]
网址:http://zs.cufe.e.cn
2.招生纪检监察
电话:010-62289024 E-mail:[email protected]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因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适用于省(区、市)内范围的招生政策各有不同,学校在当地执行的招生政策均以学校在所在省(区、市)公布的本科招生章程内容为准。对于各种媒体平台节选公布的学校招生章程,如有不一致,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校长声明:高考咨询人员意见仅供参考,任何关于能否录取的预测,都不属于学校的录取承诺。

『捌』 关于中央财经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

没有要求,今年我一个同学,彝族,非应届毕业生,就走的少骨。
具体信息参考中财的招生简章,上面会有详细说明,八月中旬就差不多能出了
希望对有有所帮助,加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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