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本科招生简章
① 浙江大学自主招生简章2018。
浙江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围绕学校人才选拔理念,我校2018年继续开展本科自主招生工作。浙江大学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择优录取。
一、报名条件
我校2018年自主招生招收思想品德优秀、理想信念坚定、诚实守信、身心健康、综合素质优异、符合2018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理科高中毕业生(上海市、浙江省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自主招生各专业大类的选考科目要求),同时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之一;
2.高中阶段获得科技类竞赛(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一、二等奖之一。
二、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大类
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我校2018年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5%。自主招生专业大类及计划与相关要求见下表:
http://m.koolearn.com/gaokao/20180320/1137845.html
② 浙江大学自主的招生条件
没有获奖的硬性要求
学校推荐是有推荐的名额的,你可以问下你们的教务处主任,学校有几个推荐名额,推荐你的话,你就直接可以参加考试了,没有推荐你的话,你要通过审核才能考试
一般要求:
1.省重点中学的前5%
2.有一些获奖的话,可以放宽至15%-20%
③ 什么是浙大招生模式
大类招生,大一学生不选定具体专业,而是进入大类(其面向几个相似的专业)回。
比如工信大类,其面向答计算机学院,信电学院,控制学院,生仪学院。学生到大一下再选大类中的专业,也可以跨大类选专业。
附上2015年浙大本科招生简章。
http://zdzsc.zju.e.cn/uploadfile/bkzn2015.pdf
不理解可追问。
利益相关:浙大本科生
④ 考入浙江大学有哪些要求
2019年河南省高考人数超过100万,超过50万以上的高考省份有:河北省、四川专省、安徽省以及广东省等属地区。我们观察2019年录取全省位次,超过50万以上的地区,理科录取全省排名几乎都在400名以为,文科录取全省排名几乎都在100——200名之间。
理科二三十万考生的情况下,你要在全省排名300多名,也就是必须在全省0.1%范围内。除了江苏、北京以及上海等地区录取稍微高点,其他地区都控制在不超过0.1%。

大多数高中每年能够考入浙江大学的考生几乎都是没有。一般只有省级重点高中,每年可能考上一两个浙江大学的学生。但是对大部分高中来说,能有考入浙江大学的考生,说明这个高中实力是不错的。
先给自己定一个小目标,比如先考自己所在高中年级第一名,如果拿到自己学校第一名。在定一个目标所在的县(区)或者市的第一名,如果也能够拿到,那么高考正常发挥考入浙江大学是有可能的。
⑤ 浙江大学自主招生的条件
要求:
1.成绩优秀,省重点高中前5%(你可以求学校帮你开到)
2.学科竞赛获奖
3.有一定特长
11月初出来招生简章,报名是在你所要报考的学校的招生网站上报名12月底之前要把你的材料寄送到学校。
材料:成绩单,自我介绍,获奖证书复印件。
不知道你们学校有没有推荐指标,如果有的话,你就直接进入笔试。如果没有推荐指标,你的材料就很重要的,成绩单要漂亮点,最好有获奖证书。
考试时间是在放假前,大概1月20日左右,除了六校联考和哈工大之外,一般都是在你所要报考的学校考试。各个学校的考试是会有冲突的,你要计划好考那几个学校
辅导书,数理化都是竞赛题的难度,你看看他们搞竞赛的用的是什么书。英语的词汇量很大,你找本四级的书看看
加油,祝你成功
⑥ 浙大考研招生简章有要求考生大学本科期间不能挂科吗求大神指教~
1、没有。浙大考研招生简章没有要求考生大学本科期间不能挂科。
2、只要能够按时毕业就可以报考,放心吧,录取是看分数。加油!
3、自己去浙大官网查看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即可了解。
⑦ 浙江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进入直播:2020年强基计划试点招生高校直播咨询会5月10日上午10点举办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浙江大学强基计划”),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基础扎实,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在数学、物理和化学等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学生。要求在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总决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且高考成绩不低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1.招生专业及相关要求。
招生组别
招生专业
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非高考改革省份科类要求
理学类
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工程力学
物理
理科
化学、生物科学、生态学
物理与化学
基础医学类
基础医学
化学与生物
人文历史类
历史学、哲学、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
历史或地理
文科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5月10日至30日考生可登录浙江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335),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招生组别,最多可填报不超过6个专业。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得兼报其他高校。
(二)考生须参加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三)入围校考办法
7月26日前,对于第一类考生,依据高考成绩,按招生组别的分省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各省入围我校考核考生名单(同分同入围)并公示入围标准。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对于第二类考生,达到我校破格入围的条件和相应高考成绩要求,即可入围。
(四)学校考核
我校于7月30日至8月1日在紫金港校区举行强基计划学校测试(含笔试、面试)和体质测试。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
1.学校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思想品德、人文素养、逻辑思维、专业兴趣与天赋、创新能力和发展潜质。
笔试科目:理学类为数学和物理,基础医学类为数学和化学,人文历史类为语文和历史。
面试以小组面试为主,主要考察学生思想品德、诚实守信、专业素养、学科基础和综合素质。
2.结合强基计划的人才培养目标,综合素质评价重点考察以下信息: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情况、在高中期间组织活动情况、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研究型学习情况、参与文艺、体育活动等情况。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专家面试的重要参考材料。
3.体质测试项目包括身高/体重(BMI)、肺活量、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50米跑。体质测试结果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未达到我校体质测试要求的,不予录取。
4.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1:2比例折算成学校测试成绩。
(五)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满分×100)×85%+学校测试成绩(折合成满分100)×15%
2.确定录取名单
全程参加学校所有项目考核的考生,方可进入学校综合成绩排序。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投档规则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同分排序规则:学校测试成绩、学校测试的笔试成绩、高考成绩。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同一招生组别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我校追加计划予以录取。
校招生工作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8月5日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我校将积极探索“招生-培养-就业”一体化、本硕博衔接的创新人才培养改革试点,打造学校人才培养高地。强基计划录取学生按专业单独编班,本科阶段加强学科知识基础,研究生阶段注重国家战略发展前沿领域研究,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厚植学生家国情怀,积极为学生进入国家关键领域、关键岗位工作创造条件,引导学生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强化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配备一流的导师团队,实行全程导师制。强化科教协同育人,结合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重点实验室、前沿科学中心、集成攻关大平台、之江实验室等重大科研平台所承担的重大科研项目,通过科教协同和学科交叉加强创新能力培养。畅通学生成长通道,设有竺可桢奖学金、十佳大学生等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本科阶段在海外交流计划、基层实践计划、国防军工实习项目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研究生阶段加大经费支持力度,在博士生学术新星计划、博士生海外联合培养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在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分别组织考核,实行动态进出机制。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直接或汇总各中学报考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后上传至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转专业,本科阶段转专业范围原则上限于本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之内。
(四)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五)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
(六)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浙江大学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由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浙江大学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接受浙江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咨询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310058
招生咨询电话:0571-87951006
传真:0571-88981979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浙江大学招生网:http://zdzsc.zju.e.cn
浙江大学纪委(监察处):电话 0571-88981497, 邮箱:[email protected]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八、本简章由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5月7日
⑧ 浙江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浙江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首批“双一流”高校之一。浙江大学本科招生采用浙江大学(国标码10335)和浙江大学医学院(国标码19335)两个代码招生,分别编制计划和录取。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浙江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浙江大学,学校地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上级主管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为全日制公办本科。
第三条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达到外方合作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同时由外方合作学校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第四条浙江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浙江大学成立学校招生委员会,听取学校年度招生工作情况,研究分析招生工作面临的问题,并提出指导意见,对各类招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设立本科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六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作为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在本科生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完成本科生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各招生工作组负责浙江大学在该考区的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录取工作。
第八条浙江大学招生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浙江大学在国家方针政策的指导和教育部的统筹安排下,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遵循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灵活性,结合学校自身实际,以生源质量为先导,兼顾地区平衡等原则,确定来源计划的编制办法。浙江大学本科分省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
第十条为服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战略决策和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化战略,充分发扬中西方高水平高等教育优势,浙江大学在海宁设立国际校区,目前已成立浙江大学爱丁堡大学联合学院和浙江大学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校区联合学院两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招生专业为生物医学、生物信息学、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与计算机工程、土木工程。学生学习地点为海宁国际校区。国际校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与学校其他专业之间不能互相转专业。
第十一条根据医药类考生报考特点,浙江大学医学院、药学院和浙江大学爱丁堡大学联合学院所属的医学试验班类、预防医学、药学类和生物医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等,以浙江大学医学院(国标码19335)实行单独招生代码,单列招生计划,单独设定调档分数线,实行单独录取。
第十二条浙江大学将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等录取问题。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浙江大学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体育类分类录取考生,高考改革试点省份执行其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浙江大学录取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内蒙古自治区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投档,具体规则按照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浙江大学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分专业或分大类招生计划数,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不设专业间分数级差。
第十六条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投档。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七条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调剂者,待所有进档考生专业志愿录取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大类或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或体检结果不符合未录满大类(专业)录取要求者,予以退档处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招收无志愿考生。
第十八条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数不足时,浙江大学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九条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2A,必修科目和综合素质符合江苏省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规定。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考生的选测科目成绩等级要求为2B。
第二十条浙江大学录取的学生在入学一年内确认主修专业。在本科教学中,教学计划要求的必修外语课程使用英语教材和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应慎重填报志愿。
第二十一条浙江大学在招生录取中不设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二条浙江大学对学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录取的考生在入学三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违规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对保送生、强基计划、综合评价、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专业和运动训练专业等特殊类招生项目的考生,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浙江大学当年相应各类招生简章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二十五条为服务和支撑国家海洋发展战略,浙江大学在舟山设立校区,海洋科学、海洋工程与技术2个专业的学生前两年在紫金港校区学习,后两年在舟山校区学习。
第二十六提前批次专业大类录取政策
我校与有关省级招办协商安排非通用语种等专业在提前批次录取,相关专业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提前批次招生专业大类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考生所填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未录满的上述提前批次招生专业大类范围内进行调剂录取,提前批次录取的学生,主修专业确认及转专业范围仅限于提前批次的相关专业。学生可以辅修、微辅修其他类专业。
第二十七条根据浙江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主修专业确认到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动物科学、动物医学6个专业的浙江籍学生将免交学费。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浙江大学按照国家规定和浙江省发改委核准标准,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每学年先按学年制收费标准进行预收,学年末按所修学分结算,毕业前进行学费总结算。工科类、医学类专业6000元/人∙学年;艺术类专业9000元/人∙学年;农林类专业5500元/人∙学年;其他专业5300元/人∙学年。软件工程专业第三学年16000元/人∙学年,第四学年10000元/人∙学年。竺可桢学院混合班按工科类专业收费,第一至第二学年6000元/人∙学年,后两年按学生主修专业学费标准执行。临床医学专业八年制前四年按本科阶段学费标准收费,后四年按照当年(入学后第五年)博士生学费标准收取。
以下专业学费标准将在原有基础上浮15%: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建筑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信息工程、自动化、工业设计、电子信息工程、临床医学(8年制)、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经济学、金融学、财政学、会计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
海宁国际校区所有专业按照国家规定和浙江省发改委核准标准,实行学年制收费,学费标准:12万元/人∙学年。
第二十九条浙江大学学生公寓(除国际校区外)住宿费:不超过1600元/人∙学年。
海宁国际校区公寓住宿费:8000元/人∙学年。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浙江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浙江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浙江大学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zdzsc.zju.e.cn
咨询电话:0571-87951006,88981979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58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571-88981497
⑨ 浙江大学的“三位一体“招生简章什么时候出
你可以上网查询有关学校的招生细则及时间,学校有招生考试,你们学校也许会有版报考名额,具体你可权以咨询你们老师。学业水平测试就是会考,每个学校的要求各不同,具体看学校的招生简章。 例如:1、11门会考至少5个A,不能有E。 2、然后按,A折合成2分,B1分,C0分,计入三位一体总分。三位一体事实上就是为一些招不到人才的专业如国画一类的提供一个找到人才的途径,学生通过三位一体的选拔,就可以相当于报送进美院相应的专业,没有升学压力了,所以对学生很有吸引力。似乎没几天也就是十二月十号上下今年的三位一体就开始选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