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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本科教学工程综合改革方案

发布时间: 2022-02-27 13:39:39

㈠ 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意义

(一)提高质量是高等教育发展的核心任务,是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基本要求,是实现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和创新型国家战略目标的关键。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不断提高质量,是高等教育的生命线,必须大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大力增强科学研究能力、大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力推进文化传承创新。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我国高等教育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发展指明了方向。实施“本科教学工程”,就是要全面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引导高等学校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要求,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大教学投入,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二)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核心是大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高等教育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必须要注重整体推进,始终坚持育人为本,牢固确立人才培养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和本科教学在大学教育中的基础地位,紧密围绕优化结构布局、改革培养模式、创新体制机制、健全质量保障体系等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引导各级政府和高等学校把教育资源配置、学校工作着力点集中到强化教学环节、提高教育质量上来。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必须坚持重点突破,要在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上,发挥国家级项目在教学改革方向上的引导作用、在教学改革项目建设上的示范作用、在推进教学改革力度上的激励作用和在提高教学质量上的辐射作用,调动地方、高校和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通过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
(三)近年来,中央财政先后支持实施了“985工程”、“211工程”、“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以及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等项目,促进了高等学校学科发展、改善了教学科研条件、提升了科研水平,有力地推进了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特别是“十一五”期间实施的“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紧紧抓住影响本科人才培养的关键,选择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引导性的项目,有效推动了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初步形成了国家级、省级、校级三级质量建设体系。实施“本科教学工程”,就是要在“十一五”期间“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系统强化教学关键环节、引导教学改革方向、加大教学投入等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进一步整合各项改革成果,加强项目集成与创新,把握重点与核心,提高项目建设对人才培养的综合效益。
(四)实施“本科教学工程”旨在针对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还不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要在高校专业结构不尽合理、办学特色不够鲜明、教师队伍建设与培养培训薄弱、大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不强等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上,通过一段时间的改革建设,力争取得明显成效,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应用型人才、复合型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的需要。

㈡ 南华大学2019年招生政策情况如何

2019年南华大学的招生政策总体来说,有“五个变”,“两个不变”。
“五个变”是指:
(1)招生计划规模变化。全国招生总计划相比去年录取人数增加了107人,达7350人。主要增加了湖南省的招生计划,是全国在湘招生计划最多的大学,达4286人。
(2)招生计划结构变化。与去年相比,增加了理工类计划205人;增加了国家专项计划35人、地方专项计划60人;增加了卓越工程师班计划125人。
(3)招生专业模式变化。为了推进“一流本科教育工程”,努力培养一批一流创新人才,同时减少考生填报志愿的盲目性,旨在招收培养“宽口径、厚基础”的复合型人才,学校全面推行大类招生。今年学校66个本科招生专业,按13个大类(含39个专业)和27个专业招生。考生在进校后按大类培养一年,在第二学期结束前完成大类内专业分流工作,学生在第三学期进入专业学习。按专业录取的考生不参与专业分流。
(4)卓越人才选拔方式变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核工程与核技术、矿物资源工程、安全工程、软件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等7个卓越工程师班、临床医学卓越医生班、药学协同创新班、会计学(ACCA方向)编入所在专业(大类)面向全国招生,进校后再行选拔。
(5)优质生源政策变化。今年学校新设“一流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对入选“一流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学生配备一名导师进行重点培养;制订一套个性化的“一流创新人才培养方案”;发放一定资助经费。按照如下标准给予资助: a.第一志愿报考医学类专业的湖南省本科一批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位列湖南省理工类排位前7000(含)、8000(含)、9000(含)以内,学校分别资助3万元、2万元、1万元;
b.第一志愿报考非医学类专业的湖南省本科一批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位列湖南省理工类排位前11000(含)、12000(含)、13000(含)以内,学校分别资助3万元、2万元、1万元;
c.湖南省本科一批文史类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位列湖南省文史类排位前3000(含)、4000(含)、5000(含)以内,学校分别资助3万元、2万元、1万元;
d.外省(市、自治区)本科一批理工类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位列所在省理工类排位前3%、4%、5%(含)以内,学校分别资助3万元、2万元、1万元;
e.外省(市、自治区)本科一批文史类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位列所在省文史类排位前1%、2%、3%(含)以内,学校分别资助3万元、2万元、1万元。
“两个不变”是指:
(1)转专业的政策维持不变。凡录取到南华大学的考生在大学二年级之前(含大二)都可以按照《南华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规定和当年学校转专业的通知要求,申请调整专业,不收取任何费用。
(2)面向湖南省普通类本科一批(除地方专项计划)文理科优惠政策不变。
1.凡投档到南华大学、专业服从调剂、身体符合专业要求的考生,学校不退档,全部录取;2.凡第一志愿报考医学类专业的考生投档到学校,成绩超过学校投档线30分以上,身体符合专业要求,学校满足第一志愿;
3.凡第一志愿报考非医学类专业的考生投档到学校,成绩超过学校投档线20分以上,身体符合专业要求,学校满足第一志愿;
4.凡生源响应度高的热门专业,学校将适当增加招生计划

㈢ 专业综合改革是怎么回事

“专业综合改革”项目支持的专业领域主要包括:国家战略需求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紧缺人才专业;参与“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等相关专业;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农林、水利、地矿、石油等行业相关专业;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等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培养的相关专业及学校的优势特色专业。
1.教学团队建设。高校专业建设的关键是师资。围绕专业核心课程群,以优秀教师为带头人,建设热爱本科教学、改革意识强、结构合理、教学质量高的优秀教学团队。教学团队要有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明确的教学改革目标,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健全的团队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特别要有健全的中青年教师培训机制。

2.课程与教学资源建设。要瞄准专业发展前沿,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借鉴国内外课程改革成果,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更新完善教学内容,优化课程设置,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专业核心课程群。要加强协同开发,促进开放共享,形成与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方案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相适应的优质教学资源。

3.教学方式方法改革。深化教学研究、更新教学观念,注重因材施教、改进教学方式,依托信息技术、完善教学手段,产生一批具有鲜明专业特色的教学改革成果。积极探索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激励学生自主学习。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及时把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支持本科生参与科研活动,早进课题、早进实验室、早进团队。

4.强化实践教学环节。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增加实践教学比重,确保专业实践教学必要的学分(学时)。改革实践教学内容,改善实践教学条件,创新实践教学模式,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倡导自选性、协作性实验。配齐配强实验室人员,鼓励高水平教师承担实践教学。加强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和实践教学共享平台建设。

㈣ 南华大学船山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南华大学船山学院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于2001年8月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于2004年1月确认,由南华大学按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
第三条 学院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衡阳市。现有红湘、雨母两个校区。
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通讯地址:湖南省衡阳市常胜西路28号
邮编:421001
联系电话:0734–8281933、8160511
传真:0734–8281933
监督举报受理电话:0734 - 857816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学院网址:http://csxy.usc.e.cn
第四条 学院办学涉及工学、医学、管理学、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和艺术等8大学科门类;学院面向全国2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学院2020年的招生专业16个。
第五条 学院依据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情况,择优选拔。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院成立由南华大学校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船山学院院领导等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执行南华大学船山学院董事会、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院招生章程和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研究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 学院成立由校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督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录取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学院招生工作同时接受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八条 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负责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报送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解释有关招生政策问题,录取通知书的印制及寄送等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
第九条 2020年学院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信息为准。学院安排不超过我院本科招生计划1%的名额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十条 学院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一条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直辖市、自治区),除省级高考招生机构有明确规定的以外,原则上以考生必考科目与学院设定选考科目的成绩总和为准录取。同等条件下,学院选考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三条 学院对进档的普通文理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尽量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要求,且录取专业不设专业分数级差。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则实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湖南省内进档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院官网中的录取确认系统填写确认录取信息,未确认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学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外语教学内容安排教学。
第十五条 学院认可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各类优惠政策加分。
第十六条 学院招生期间的短信平台、语音电话号码与录取确认系统将公布在南华大学船山学院官方网站首页,请考生切勿盲目轻信其它信息。
第十七条 报考我院环境设计专业的美术类考生,须省级美术统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美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省级美术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依次优先录取省级美术统考成绩高者、外语成绩高者。
第十八条 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第四章 招生专业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条 学院严格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当年核定的标准执行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将在南华大学船山学院网站和《新生入学须知》上公布。
第二十一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校前可持有关证明在当地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学院建立了包含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友奖助学金和各种专项奖助学金等多种形式的奖励、资助的助学激励体系,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第五章 毕业证书及毕业待遇
第二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学生在南华大学船山学院学习修满规定学分,颁发南华大学船山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颁发南华大学船山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三条 学院学生毕业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待遇。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和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院将随之制定相应招生政策,并及时公布。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本章程由南华大学船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㈤ 南华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规定与《南华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南华大学,是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成立于1958年的全日制公立综合性大学。学校由原隶属于中国核工业部的中南工学院、核工业第六研究所与原隶属湖南省的衡阳医学院合并组建而成。学校英文译名 University of South China(USC)。

第三条 学校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衡阳市。现有红湘、雨母两个校区。注册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常胜西路28号,邮政编码:421001, 招生咨询电话(传真):0734-8282553,8282530;监督举报受理电话:0734-8578168;网址:http://www.usc.e.cn,电子邮箱:zs@ usc.e.cn。

第四条 学校具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权资格,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

第五条 学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是教育部和卫计委第一批卓越工程师、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是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基地,具有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和硕博连读资格。

第六条 学校办学涉及工学、医学、管理学、理学、经济学、哲学、法学、文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和港澳台招生,并招收外国留学生;学校有68个全日制本科招生专业;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类别包括普通类本科一批、国家专项计划(贫困地区专项)、地方专项计划(农村地区专项)、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专业、港澳台招生、部分核类专业单独招生、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新疆吐鲁番对口援疆扶贫定向、南疆计划和内地新疆班等。

第七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情况,择优选拔。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处组成。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和统筹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工作重要政策,决策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招生工作委员会由校长、主管校领导、校纪委书记、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学生代表组成。同时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执行学校党委、行政的招生决议;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报送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研究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和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研究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负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招生处是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成立招生监督工作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查处招生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

第十条 2020年学校普通本科面向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办公布的为准。学校安排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1%的名额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高水平运动队、部分核类专业单独招生的预录名单由学校根据测试、考试情况提供给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行政部门,按相应政策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二条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直辖市、自治区),除省级高考招生机构有明确规定的以外,原则上以考生必考科目与我校选考科目的成绩总和为准录取。同等条件下,我校选考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录取大类(专业)。录取大类(专业)不设分数级差,总分(包含小数点后三位)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的先后和成绩高低顺序安排大类(专业)。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专业服从调剂者则根据考生成绩和志愿安排适宜大类(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安排专业。江苏省考生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原则,对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最低等级要求为BB。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选测科目等级、政策性加分者、语文、数学、外语确定优先录取顺序。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招生录取按照生源省相关招生录取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新疆吐鲁番对口援疆扶贫定向、南疆计划、内地新疆班、部分核类专业单独招生、港澳台、高水平运动队等招生类别,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报考我校设计学类考生,须省统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有明确投档规则的省份,按该省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没有明确投档规则的省份,按省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含优惠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省统考成绩高者、高考文化成绩高者、外语成绩高者。

第十七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各类优惠政策加分。

第十八条 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学校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受相关岗位对毕业生身高限制影响,建议报考护理学专业的考生女生身高在1.58米及以上。除部分专业外(具体见各省公布和我校相关招生简章),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外语教学内容安排教学。

第十九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除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外,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四章 招生专业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条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当年核定的标准执行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和新生入学须知上公布。

第二十一条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有“绿色通道”,并对其实施经济资助与成长扶助相结合的“双助计划”,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克服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在国家设置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之外,还设有综合奖学金、核动力奖学金、中国铀业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对临床医学专业设置竞争性奖学金, 50%学生免学杂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 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南华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学校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学校鼓励优秀学生在学习主修专业课程的同时,按规定申请修读其他专业的课程和申请获得辅修证书、双学位。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和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制定相应招生政策,另行公布。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本章程由南华大学招生处负责解释。

㈥ 南华大学转专业怎么弄

你好 我是11级的 学核工的 转专业其实没问题 如果你想转专业的话 最好是找下人 只不过其实现在形势不是特别好 尤其是核方面的 福岛事件有影响 所以不妨往医方面去试试 说不定会更好

㈦ 南华大学还有没有机会恢复以前的地位如果合并湖南大学能不能并肩中南大学

目前,湖南大学是全国仅有的3所原985、现双一流B类高校之一,在下一轮双一流评估很有可能成为双一流A类高校!湖南大学的痛点是没有医学院,近几年来一直想拥有自己的医学院。

南华大学强势专业是医学类,但无奈地理位置偏僻。如果题主能让南华大学合并湖南大学,这既解决了南华大学地理位置的劣势,又解决了湖南大学没有医学院的痛楚。

南华大学(简称南华(USC),University of South China),于1958年始建,位于湖南省衡阳市,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的综合性大学,由中南工学院与衡阳医学院于2000年5月合并组建而成。

该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建设高校,入选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国家环境保护培训基地、教育部首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2002年10月,原隶属国家核工业部的核工业第六研究所并入南华大学。

㈧ 2016年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包括哪些改革措施方案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盛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的统一部署,国家教育事业“十。

㈨ 南华大学医学院的教学建设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基础医学
博士学位授权点: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病原专生物学
硕士学位授权属点:一级学科--基础医学;二级学科--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病原生物学、解剖学与组织胚胎学、免疫学、生理学等
湖南省重点学科: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动脉硬化学实验室
湖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肿瘤细胞与分子病理学实验室
湖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动脉硬化学研究团队
湖南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湖南省疾控中心、湖南景达生物公司 临床医学(含眼耳鼻喉科学、急诊医学、肿瘤学、儿科学方向)、口腔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
国家第一类特色专业:临床医学
湖南省重点专业:临床医学
湖南省特色专业:医学检验
国家精品课程:临床技能学
湖南省精品课程:临床技能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医学微生物学、医学免疫学、诊断学、医学分子生物学
湖南省优秀教学团队:病原生物学、临床技能学 湖南省示范实验教学中心:机能学、显微形态、临床技能、病原学
中央与地方共建特色优势学科实验室:临床医学专业实验中心、临床医学专业基础实验中心 湖南省优秀实习教学基地:南华大学附属第一、第二医院、附属南华医院,附属怀化医院,附属邵阳医院,附属永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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