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本科招生简章
⑴ 中南大学MBA2011年招生简章
中南大学MBA2011年招生简章,中南大学推荐的MBA培训机构长沙驭博培训学院,王老师提供参考:中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首批“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中南大学商学院的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是国家一级重点学科,学院拥有“管理科学与工程”和“工商管理”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和2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会计学”等10个二级学科博士点,MBA、“金融学”等25个硕士点。
中南大学MBA自主划线,择优录取,入学后实行全脱产、半脱产和不脱产学习,学制2~5年,学费标准4.2万元/人,修满学分后,成绩合格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将获得研究生毕业证和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证。
报考中南大学MBA是您提高学历、增长知识和能力、结交企业界精英的最佳选择。
报考条件: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后三年(从毕业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三年以上工作经验者;大专毕业后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者;有研究生毕业学历并有两年或两年以上工作经验者。
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10月10日-31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认真填写本人报考信息并牢记报名编号和密码。
2、现场报名:11月10日-14日,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和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到中南大学校本部学生活动中心立功厅凭报名编号进行现场交费、照相。
注 意:1、MBA考生选择中南大学作为报名点,备用信息1填“校本部”;广东地区考生报考中南大学,报名点填中南大学,考试地点可选广州大学,备用信息栏内填广州大学;
2、身份证号码绝不能错,出生年月日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日一致;
3、网报截止后所有信息将无法修改;
考试时间:全国统一考试时间(2011年1月15-16日)
考试科目:《英语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两门为初试科目,英语听力、政治和工作能力、实践经验等于上线后的复试进行。
参考书目:《2011年英语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考试辅导材料》(机械工业出版社)中南大学管理楼一楼传达室有售。
考前辅导:长沙驭博培训学院
注:全脱产—全日制;半脱产—每月集中4-5天上课;不脱产—周末上课
⑵ 中南大学自招简章
快了,2018年的应该就是这两天要出了,推荐可以参考一下17年的中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变化应该不会很大。
这是中南大学官网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的链接:2017年中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推荐关注公众号:E起自招。这上面只有关于中南大学自主招生的信息。
希望回答对你有帮助。
⑶ 中南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中南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中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也是国家“2011计划”首批牵头高校,注册地址为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南路932号,邮编:410083。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我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本科一批、保送生、强基计划、国家专项计划(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单独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专业、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澳门保送生、台湾学测生、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班、运动训练专业、综合评价录取等。
第五条 我校本科一批、艺术类专业(艺术设计类)、综合评价录取(理工A类和文史A类)按照大类招生、大类培养,学生进校后参与大类内专业分流;艺术类专业(音乐舞蹈类)、综合评价录取(理工B类、C类、D类和文史B类)、保送生、强基计划、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澳门保送生、台湾学测生、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班、运动训练专业等其他招生类型,按照专业招生、大类培养,学生进校后不参与大类内专业分流。
第六条 我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情况,择优选拔。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七条 我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学校招生工作,制定和决策招生重大事项,下设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本科招生监察办公室。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学生代表组成,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工作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编制报送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研究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和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研究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组织本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履行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指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本科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强化招生监管,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八条 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工作机构,在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各省(区、市)招生宣传组。招生宣传组负责该地区的招生宣传、咨询和生源组织工作,并协助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我校结合国家政策导向,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求,统筹考虑各省(区、市)生源数量、生源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等因素,制定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报考我校优质生源集中、贫困或录取享有度低的省(区、市)。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我校根据各省(区、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05%以内。
第十三条 我校提档时承认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确认的全国性高考政策性加分,但分值累计不得超过20分,且在安排专业时仅依据高考原始分,不再考虑政策性加分因素。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四条 对于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类型,在符合我校投档要求的考生数量超过我校公布的计划数时,根据我校招生计划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排序规则顺次进行录取,未录取考生予以退档。
第十五条 我校对江苏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最低等级要求为AA,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类专业对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执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选测科目等级、政策性加分者、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者确定优先录取顺序。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对高考改革省份考生将执行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规则要求,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
第十六条 我校按照进档考生的高考原始分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进档考生同等条件情况下,依次按照有政策性加分者、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专业。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未录满额的其他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高考原始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八条 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我校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除外语类保送生外(具体见我校相关招生简章),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外语教学内容安排教学。
第十九条 我校保送生、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专业、运动训练专业、综合评价录取、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澳门保送生、台湾学测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订相关招生简章。
第二十条 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我校按照国家规定,遵循属地原则,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三条 我校对家庭困难的新生设有“绿色通道”。有关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湖南省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我校招生在线网址:http://zhaosheng.csu.e.cn,咨询电话:0731-88830995,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监察举报受理电话:0731-88879252。
第二十五条 我校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社会机构、中介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组织也不参与考前辅导、应试培训,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于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录取、招生宣传、考前辅导、应试培训等活动的社会机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和省(区、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制定相应招生政策,另行公布。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中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⑷ 中南大学招生章程为大类招生,考生报平行志愿如何填报专业(因为每个大类包含3~7个专业)。
你好,中南大学招生章程为大类招生,则考生报平行志愿就必须按大类填报,具体的专业只能到学校后根据在校成绩安排
⑸ 中南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中南大学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我校2020年在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等省份安排强基计划招生计划。
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须达到所在省份同科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1.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及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2.强基计划的招生计划
我校强基计划招生计划为120人,分省分专业计划见报名系统。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5月10日至31日考生可登录中南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533),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学生最多可填报四个专业志愿。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入围校考办法
7月27日前,依据“专业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按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3倍确定入围考核考生名单和入围专业并公示入围标准。考生高考成绩相同时,则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
(四)高校考核
我校于8月1日进行考核(含面试和体质测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像。
1.面试方式
采用站点式面试考核方式,分为科学思维、创新想象、公民素质、人文素养、个性特长五个站点,每个站点对应一个方面的考核。每位考生须参加5个站点的考核,每个站点的考核时间为5分钟。
2.面试考核成绩折算办法
我校面试考核每个站点20分,共计100分,占考生综合成绩的15%。
3.体质测试方式及成绩使用方法
考生均须参加我校体质测试,测试项目为50米跑或立定跳远(由考生自主选择),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对应项目高三年级标准。测试结果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体质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会再进行通知。
(五)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考生的高考成绩和我校面试考核成绩共同构成综合成绩,其中高考成绩占85%。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折算办法如下: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满分)*100*85%+面试考核成绩*15%
2.确定预录取名单
根据考生入围专业和所在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预录取名单和专业。预录取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我校面试考核成绩以及语文、数学、外语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8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1. 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本科阶段不能转换专业。对强基计划班学生第一学年学习情况进行综合测评,综合成绩靠后的学生分流至同专业普通班,同专业普通班成绩靠前的学生也可通过自主报名、综合测评,选拔进入强基计划班学习,形成动态进出机制。
2. 鼓励通过考核优秀的基础学科拔尖学生进入更高层次阶段学习,探索采用 “本-硕-博”衔接培养和管理模式。
3. 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单独编班,配备一流师资,提供一流学习条件,实行导师制、小班化管理模式。设立学业导师、科研导师和生活导师,学校各级科研平台均面向学生开放,鼓励学生早进课题、早进实验室、早进团队,早接触科研前沿,为学生攀登学术高峰搭建平台。
4. 设立“强基计划”专项基金,加大对基础学科拔尖学生的实践实习、创新创业、国际交流等方面的经费投入。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对于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对于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我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四)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中南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由中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中南大学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中南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咨询方式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南路932号中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校本部逸夫楼511室)
邮编:410083
招生咨询电话:0731-88830995
传真:0731-8883063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南大学招生在线:http://zhaosheng.csu.e.cn/
中南大学纪委(监察处):0731-88879252,88830637;[email protected]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八、本简章由中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5月7日
⑹ 请问谁有中南大学及湖南大学的招生简章啊,我准备报考自动化专业,谢谢!
贴过来有点难,楼主亲自去看看吧。
中南大学的
http://www.csu.e.cn/chinese/organization/xingzheng/gra_school/yzb/2007sszs_zyml.htm
湖南大学的
http://gra.hnu.cn/710.html
⑺ 中南大学招生简章什么时候出来啊怎么这么慢啊
你说的是2010年的吧,现在还没有消息说什么时候来,应该每年时间都差不多吧,你先看看出年的吧,变动不会很大的。
⑻ 怎么中南大学远程教育招生简章报名自考大专
你是要报名自考还是网络远程教育呢,是不同的,要报名的话可以找校外学习站点或者合作的培训机构
⑼ 中南大学计划招生多少人
报道称,中南大学招生办老师张艳武做客人民网教育频道2018高校专业系列访谈,为考生和家长解读2018招生新政策。据他介绍,今年学校继续保持8450的招生计划总人数不变。此外,中南大学将新增三个专业:哲学、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临床药学。
此外,中南大学鼓励本科生早期接触科研、早进实验室,逐年增加实验室建设投入,外语自主学习、计算机能力训练、虚拟实验等20余个实验室实行24小时开放。实验室开放吸引更多的学生主动走进实验室,开展学科竞赛、技能训练、创新创业项目研究,促进了学生综合能力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