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自考免考
① 自考免考哪些科目
自考免考科目:
1.英语:只要学生已经取得了四级以上、通过英语等级证书考试PET-3级笔试的证书的内考生容能够免考英语课程。
2.公共课:各类高校本科在校生及毕业生,公共政治课考试合格的考生都能免考。
3.高数:数学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
4.计算机应用:计算机专业的毕业生,获得NIT的合格者可免考。
5.基础课、专业课:课程名称、代码相同的课程都可免考。
相关证书也可免考相应课程
1、有英语三级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可申请免考专升本英语(二)”课程,一般一年两次办理免考,
2、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者,可免考非计算机专业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
3、经劳动行政部门考核获得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可免考农村自考实验区中相应专业的综合实践技术能考核。
免考是为了避免重复考试而推出的便利政策,考生提交资料确认,自考办审核后,就能证明考生已经通过部分考试。
② 自考免考的条件是什么啊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可免考有效期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等于或低于原所学课程的课程。
考生申请课程免考,应提供毕业证书、原所学课程名称和成绩等证明材料的正本,并到当地自考办办理手续,经查验核准后报省自考委审核批准。凡有伪造或提供假证明者,一经查出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已取得的自学考试课程合格成绩,并通知其单位。

(2)本科生自考免考扩展阅读:
报考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
考生的学习方式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决定,可以完全自学,也可以选择参加社会助学,接受指导和帮助。目前社会助学的主体主要有: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学校、民办高等教育机构、远程教育(网络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等。
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一般分为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选修课。一般专科专业的考试课程不少于15门,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本科专业的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少于20门,总学分不低于125学分
③ 自考可以免考吗
自考有免考制度,符合免考条件者可以申请免考。
免考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毕业生(不含自考毕业生,自考毕业生按顶替规定办理)参加自学考试,按《免考规定》免考原在校期间确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一、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可免考:
1、公共课。
2、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二、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
三、各类高等学校的本科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
四、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
五、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可免考能代表原所学专业性质的公共课。例如:汉语言文学、数学、物理、英语、哲学等专业毕业生,分别可免考“大学语言”、“高等数学(一)”、“物理”、“公共英语”、“哲学”等课程。
六、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公共课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政治经济学)、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中国革命史(中共党史)、大学语言、高等数学(一)、物理、公共外语(英语(一、二))。
④ 大学本科 自考免考
到你学校教务处开个证明就行了,具体情况各地稍有差异,你可以到你报考的单位咨询一下就知道了!
⑤ 本科生自考第二学历免考科目
★本科二学历可以免考公共课:
原学历为本科及以上的(国民教育体系学历),可以免考自考本科段思想政治课(“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及公共基础课(“英语二”)。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原毕业档案里的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存放地公章)到北京教育考试院办理。
★公三可以免考英语(二):
有全国公共英语(PETS)(三级)证书或笔试合格证书可以免考自考本科段“英语(二)”课程。
你说的高数和英语不能免考
希望回答能够帮助你
你也可以追问
⑥ 本科生自考有什么可以免考的
没听过。。
免考是一些非专业的就免考,比如想 数学,英语之类,你在大学里学到的,也可以免考;不过,免考是要学校申请的,规定能免考,不过学校申请不到的话你还是要考的。。。象我这学校,听说开了自考到现在,还没有哪个是能成功申请到免考的。。
按照国际惯例,我是江西省学生
⑦ 大专生自考本科的申请免考是怎样的
考生申请课程免考,应提供毕业证书、原所学课程名称和成绩等证明材料的正本,并到当地自考办办理手续,经查验核准后报省自考委审核批准。凡有伪造或提供假证明者,一经查出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已取得的自学考试课程合格成绩,并通知其单位。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可免考有效期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等于或低于原所学课程的课程。

(7)本科生自考免考扩展阅读:
一般专科专业的考试课程不少于15门,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本科专业的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少于20门,总学分不低于125学分
自学考试的课程根据命题的组织和使用范围分为两类,即:统考课程,指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使用由全国考办命题的课程;省考课程,指在本省市范围内使用由本省市考委组织命题的课程。
自学考试的考试时间安排主要是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上半年安排在四月下旬的第一个周六和周日,下半年安排在十月下旬的第一个周六和周日。目前还有部分省市在每一月和七月也安排一些课程的考试。
自考有统一的办理毕业的时间,一般为每年六月和十二月。
⑧ 我是本科生自考第二学历如何办免考
自考免考条件
专科毕业生在报考自考本科时可申请免考其专科与所报本科中版学分、课程名权、代码完全相同的课程。
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自考本科,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考本科时,可申请免考课程中已经学过并且考试通过的课程,和要求相同或较低的课程。其中非自考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能超过一半。
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考本科时,可免考专、本科中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比如中文系可免考《大学语文》。
获得有关证书的可免考相应课程。比如获得国家英语等级考试的PETS—3级笔试合格成绩可免考《英语(二)》。
⑨ 自考有哪些科目可以免考
你好。我是烟台南山学院 负责招生的老师。我校的试点本科 给你介绍一下
“试点本科”是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一种考试形式,是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对社会信誉较好,教学质量有保障的院校所设置的一种学历教育模式。我校是山东省招生考试院批准的第一批试点高等院校,学校对“试点本科”的学生采用全日制脱产学习的培养模式,考试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本科毕业证,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要求的,授予学士学位。
我校“试点本科”专业有:机电一体化工程、英语、日语、国际贸易、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及应用、会计、工商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电子商务、学前教育、韩国语、金融、物业管理等16个本科专业。
“试点本科”的考生实行注册制,每年12月底之前注册。“试点本科”每个专业一般设置11-14门课程,考生所学专业其1/3的课程为“实践考核课程”,其考核成绩=全国统考成绩×50%+试点学校评价成绩50分,60分合格 ;其它2/3课程为“强化实践能力考核”课程,其考核成绩=全国统考成绩×70%+主考学校作业评价成绩30分,60分合格;论文答辩由主考院校负责。
“试点本科”考生取得属于国民教育系列的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享受普通本科生同等待遇,可报考国家公务员、研究生、事业编、司法、注册会计师等考试。
⑩ 自考/在校本科生二学历如何办免考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修订)
第一条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颁发的《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试行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或同意备案的成人高等学校和民办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各类高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专业的,均可按本细则的规定免考确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考查合格的“考查”课程和民办高校的“校考课程”不属免考范围。
第三条 学科门类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
第四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有专科、本科两个学历层次,专业考试计划分为A:专科;B:独立本科段;C:本科(分为基础科段、本科段)。
第五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结构分类:
1、公共政治课: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政治经济学(财)不属于公共政治课];
2、公共基础课: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公共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物理(工);
3、专业基础课;
4、专业课。
第六条 考生在专科及专科以上各类高校期间确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及专科以上相同名称的公共政治课。
1、已学过“哲学”或“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免考“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2、已学过“政治经济学”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免考“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98年及以后入学的各类高校专科在校生及毕业生,公共政治课考试合格,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可免考公共政治课(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4、98年及以后入学的各类高校本科及以上在校生及毕业生,公共政治课考试合格,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本科专业,可免考公共政治课(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毛泽东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第七条 数学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免考专科和本科的高等数学课程;各类专业专科毕业生高等数学课程考试合格的,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免考专科的高等数学课程;各类专业本科毕业生高等数学课程考试合格的,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免考专科及本科高等数学课程。
第八条 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以免考物理(工):
1.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学过“物理”或“普通物理”且考试成绩合格的;
2.物理学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第九条 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以免考大学语文:
1、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已学过“大学语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
2、汉语言文学、新闻、文秘及相近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
第十条 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以免考公共外语[英语(一)、英语(二)]:
1、各类外语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
2、获得大学外语国家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者;
3、各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学过“英语”,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免考“英语(一)”;各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学过“英语”,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
4、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证书考试PETS-2级及以上级别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英语(一);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证书考试PETS-3级及以上级别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英语(二)。
第十一条 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以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或“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
1、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已学过“计算机应用基础”并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2、计算机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3、获得自学考试系统组织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级别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4、获得自学考试系统组织的“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考试”各模块之一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5.获得自学考试系统组织的“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考试《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合格证书者可免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
第十二条 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的免考: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第二专业专科或本科,可免考与原专业课程名称相同、要求相当或比原专业要求较低的课程;
2、各类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专业,可免考与原专业课程名称相同、要求相当或比原专业要求较低的课程;
3、各类高校专科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可免考与原专业课程名称相同、要求相当或比原专业要求较低的课程;。
第十三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学分数,每学分相当于全日制普通高校授课时间的18个学时。
第十四条 各类高校的本科肄业生、退学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以免考已学完且取得考试合格成绩的公共政治课、公共基础课。
第十五条 外省(市、自治区)籍的人员,按要转考的有关规定转入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者,已经达到某专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毕业要求的,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毕业证书。其免考课程也按本细则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已获得学位的本科毕业生、研究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考试,并获得毕业证书者,若与原毕业专业属于同学科门类的,只颁发新专业的毕业证书,不再授予第二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七条 课程免考的手续:先由考生根据免考的要求,向其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免考课程的申请,并提供所需的原始证件,经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初审后,报省自学考试办公室审批。具体办法、要求和时间按自学考试办公室的规定执行。
要求免考的应考者,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
2、原毕业高等院校出具的原始成绩单复印件(应注明课程名称、学分、学时、考试成绩等),并加盖其院校教务部门的公章;
3、自学考试毕业生的成绩证明,应从本人的人事档案中复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并加盖其主管人事部门的公章。
第十八条 凡有伪造、涂改和提供假证明材料者,一经查出,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已取得的合格成绩,并通知其所在单位进行处理。
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免考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