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大大学本科招生
『壹』 西安交通大学专升本
西安交通大学属于211、985大学,没有国家统招的专升本招生计划。
但是西安交通大学有自考和成人专升本,这类专升本是可以跨省,在外地学校可以报名、学习,注意自考考试是在陕西省自考办的指定地点,成人函授可以异地考试。
西安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在自考招生专业中没有 电力工程 专业
自考招生专业有
高等护理
法医学
会计学
金融
国际贸易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工业工程
很遗憾......
成人专升本专业有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专升本)
热能与动力工程(专升本)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升本)
焊接技术与工程(专升本)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升本)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升本)
工商管理(专升本)
工程管理(专升本)
旅游管理(专升本)
电子商务(专升本)
会计学(专升本)
金融学(专升本)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升本)
保险(专升本)
英语(专升本)
汉语言文学(专升本)
法学(专升本)
临床医学(专升本)
口腔医学(专升本)
护理学(专升本)
这些是在西安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发布的资料,供你参考。
最新情况最好咨询在西安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 http://zjxy.xjtu.e.cn/index.html
请采纳答案,支持我一下。
『贰』 报西安交大自主招生的条件
2015年西安交大自主招生报名条件如下:
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高中理科优秀毕业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考: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等竞赛的省级三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的考生;
3.高中阶段数学、物理或化学单科成绩特别优秀,单科平均排名在全年级前5%的考生(需提供该科目历次考试的成绩单及排名);
4.创新潜质突出者(需有论文、报告、专家评价等证明材料支撑)。
补充:
2015年西安交通大学自主招生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1日~3月31日。报名者须在此期间内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于2015年4月3日前(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将以下纸质材料以EMS快递方式寄(送)至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字样)。
具体步骤如下:
1.网上报名: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志愿填报学校选择“西安交通大学”,报名类型选择“普通自主”,严格按照操作提示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获奖证书等相关支撑材料的电子版。所有材料提交后不得修改。
2.提交纸质材料清单:
(1)《西安交通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申请表》(注:该申请表须为网上报名成功后生成的带条形码的申请表,考生所在中学负责核实信息的真实性并加盖学校公章);
(2)高中阶段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论文、报告、专家评价等证明材料的原件。
3.材料审查:
学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按照《西安交通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材料审查办法(试行)》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并确定2015年我校考后自主招生考核名单(原则上不超过我校2015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0%),于4月底前向社会公示。
『叁』 西安交通大学少年班招生条件是什么
报名与资格审查程序:
(1)以中学或委托地市招办为报名单位,不接受社会和中介机构报名。各中学推荐报名人数一般不得超过20人(少年班生源基地中学除外)。
(2)中学负责产生推荐学生名单,审查学生户籍信息和初中阶段学籍材料,并将推荐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在中学公示一周,公示信息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户籍、学籍、历次期末考试排名等。
(3)报名单位负责在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模块注册账号(可以使用老账号),按规定采集学生相关信息及数码照片,统一组织学生进行网上报名。我办不再接受纸质报名材料。
(4)我校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通过者将获得我校少年班招生单独考试初试资格,届时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
(5)报名单位根据我校本科招生网提示,按要求在网上缴纳报名费和打印准考证。

其他
1.预科一年级在西安交通大学附属中学、江苏省苏州中学或天津南开中学三所之一就读,并遵守就读中学的相关管理规定。预科二年级、本科在西安交通大学学习,遵守西安交通大学相关管理规定。
2.在校期间,学生可按照西安交通大学的相关规定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或经绿色通道入学。
3.预科以及本科期间未分专业阶段,学生按当年西安交通大学理工类一般专业收费标准缴费;本科分专业后以及硕士阶段,学生按所在专业当年收费标准缴费。
『肆』 西安交大等大学的自主招生条件是什么
2015年西安交大自主招生报名条件如下:
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高中理科优秀毕业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考: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等竞赛的省级三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的考生;
3.高中阶段数学、物理或化学单科成绩特别优秀,单科平均排名在全年级前5%的考生(需提供该科目历次考试的成绩单及排名);
4.创新潜质突出者(需有论文、报告、专家评价等证明材料支撑)。
补充:
2015年西安交通大学自主招生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1日~3月31日。报名者须在此期间内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于2015年4月3日前(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将以下纸质材料以EMS快递方式寄(送)至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字样)。
具体步骤如下:
1.网上报名: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志愿填报学校选择“西安交通大学”,报名类型选择“普通自主”,严格按照操作提示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获奖证书等相关支撑材料的电子版。所有材料提交后不得修改。
2.提交纸质材料清单:
(1)《西安交通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申请表》(注:该申请表须为网上报名成功后生成的带条形码的申请表,考生所在中学负责核实信息的真实性并加盖学校公章);
(2)高中阶段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论文、报告、专家评价等证明材料的原件。
3.材料审查:
学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按照《西安交通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材料审查办法(试行)》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并确定2015年我校考后自主招生考核名单(原则上不超过我校2015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0%),于4月底前向社会公示。
资料来源: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招生网
『伍』 西安交通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西安交通大学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的校名全称为西安交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全国重点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之一。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部标代码为10698,英文名称为Xi’anJiaotongUniversity。
第三条 学校位于陕西省省会西安市,分为兴庆校区(东校区,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雁塔校区(西校区,西安市朱雀大街205号)、曲江校区(西安市雁翔路99号)和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校区(西安市长安区河堤路)。
第四条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分类、择优录取”的原则。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西安交通大学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学校各类单独招生考试办法及选拔原则等;决定学校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重大事项或涉及学校利益的特殊招生政策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主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教务处、钱学森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西安交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和日常工作。
第七条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组,招生组负责所在地区招生宣传和高考咨询;招生组组长由招生办公室聘任。
第八条 西安交通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纪委举报电话:029-82668252,纪委举报信箱:[email protected])。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第九条2020年西安交通大学坚持区域协调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的原则,优化生源结构,提高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综合考虑各省生源数量、质量等因素编制分省招生计划。在各地区的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等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官方编印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十条 西安交通大学安排不超过学校本科计划1%的名额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一条 2020年西安交通大学继续在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定向生,主要包括:定向国家边远地区、艰苦行业的重点企业就业本科生,报考条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2020年西安交通大学继续按专业大类招生,实施具有“基础厚、重实践、个性化、灵活性、国际化”特征的创新型人才培养方案和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为目标的研究型人才培养新模式。学生入校后按照培养方案要求进行主修专业选择,根据专业选择的结果进行宿舍优化和调整,具体招生专业大类名称和主修专业选择范围详见我校公布的《2020年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三条 2020年起西安交通大学工科试验班(钱学森班)、工科试验班(越杰计划)的招生按工科试验班(钱学森班预资格生,简称钱学森班Q)、工科试验班(越杰计划预资格生,简称越杰计划Q)录取,进校后参加钱学森班、越杰计划的选拔,达到要求者进入钱学森班、越杰计划学习,未达到要求者,根据学生意愿在相应大类内确定主修专业。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西安交通大学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遵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
第十五条 西安交通大学按照理工类(含医学类、经管类专业)、文史类、艺术类、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班、定向生、少年班、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外语类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等类型分类录取。
第十六条 西安交通大学根据各省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批次,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浙江省、山东省,提档比例原则上为100%;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上海市、天津市、北京市、海南省,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
第十七条 对于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规定中列出的照顾和优惠对象,西安交通大学原则上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但要求考生的实际高考分数不能低于当地一本线(不包括高水平运动队)。现役军人子女或因公牺牲的烈士子女,在投档比例范围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章程所提及的一本线,是指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特殊类型参考录取的控制分数线;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划定特殊类型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各省有关规定确定该省文化课控制线并于录取前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第十八条 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考生专业录取排序按该省投档顺序规定执行;对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要求、高考投档成绩达到西安交通大学在该地区提档分数线的情况下,按考生投档成绩和所填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当地专业计划人数确定专业,各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当考生投档成绩总分相同时,按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考生投档成绩和实际成绩均相同时,则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确定专业。在实行动态平行志愿的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西安交通大学在录取时,原则上承认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符合国家规定的政策性加分,但最高加分不得超过20分。对于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我校承认加分投档成绩,并按投档成绩分配专业。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九条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只录取报考该专业的考生(即“不报不调”),包括:会计学(ACCA)、工科试验班(钱学森班Q)、工科试验班(越杰计划Q)、人工智能、医学试验班(侯宗濂班H)、理科试验班(数学H、物理H、计算机H、化学生物H)、医学试验班(护理)。
在提档范围内,当理工类各专业已录满而医学类专业未录满时,填报医学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将优先录取到医学类专业;若医学类专业仍未录满,在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照分数依次录取。
第二十条 根据2020年江苏省高考录取方案,凡该省报考西安交通大学的考生,应达到以下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理工类考生,选测科目之一须为物理,且等级要求达到A以上(强基计划考生等级达到B以上即可),其它科目等级要求达到B以上;文史类考生,选测科目之一须为历史,且等级要求达到A以上(强基计划考生等级达到B以上即可),其它科目等级要求达到B以上;其它类考生均按江苏省规定的基本等级要求执行。在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合格、投档成绩达到西安交通大学在江苏省提档分数线的前提下,以数学、语文、外语三门原始成绩加附加分的总分排序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的分数相同时,则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分数排序。
第二十一条 根据2020年浙江省、山东省高考录取方案,凡该省报考西安交通大学的考生,选考科目需符合我校在该省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2020年实际招生专业以该省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公布的为准。
第二十二条 根据2020年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海南省高考录取方案,凡该省(直辖市)报考西安交通大学的考生,选考科目需符合我校在该省(直辖市)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同一选考科目组内,按考生投档成绩和所填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当地专业计划人数确定专业,各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
第二十三条 录取时,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按照梯次志愿投档的批次,坚持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西安交通大学考生的原则,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充足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二十四条 对于获得西安交通大学强基计划录取资格考生的录取,按教育部及各省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我校已为获得强基计划录取资格的考生预留了相应的招生计划,不占用普通考生计划。
第二十五条 对于获得西安交通大学高校专项报考资格的考生,须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批次填报西安交通大学,我校将根据分省计划数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六条 对于获得西安交通大学高水平艺术团优惠资格的考生,须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批次填报西安交通大学、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为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专业且专业服从调剂、高考成绩符合《西安交通大学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等规定者,在高考录取时将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按教育部规定,我校已为获得优惠资格的高水平艺术团考生预留了相应的招生计划,不占用普通考生计划。
第二十七条 对于获得西安交通大学高水平运动队优惠资格的考生,须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批次填报西安交通大学、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专业范围内且专业服从调剂、高考成绩符合《西安交通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等规定者,在高考录取时将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按教育部规定,我校已为获得优惠资格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预留了相应的招生计划,不占用普通考生计划。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高水平运动队优惠条件所涉及的二本线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的控制分数线为准;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划定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该省有关规定确定该省文化课控制线并于录取前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第二十八条 对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统考合格的考生,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和《西安交通大学2020年环境设计专业招生简章》的具体要求进行录取。环境设计专业学生在校期间不允许转专业。
对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书法学统考合格的考生,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和《西安交通大学2020年书法学专业招生简章》的具体要求实施录取。我校不再组织书法学校考。书法学专业学生在校期间不允许转专业。
第二十九条 西安交通大学作为承担“国家专项计划”的高校,招收贫困地区考生,国家专项计划实行单独志愿、单独批次、单独划线,原则上在当地一本线以上录取。
第三十条 西安交通大学招收的定向就业本科生,一经录取,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若在本科一批(不含一批单列)提档线上不能完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可在该提档线下20分以内、一本线以上择优录取。若仍不能完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定向生在校期间不允许转专业。
第三十一条 西安交通大学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生源限定为当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少数民族考生。重点招收边远农村、高寒地区、山区、牧区的考生,并适量招收散杂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我校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一批(不含一批单列)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以内(最低不低于一本线)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新疆协作计划在新疆一本线上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预科生预科培养期间不分专业,预科结束后按照《西安交通大学少数民族预科班管理办法》选择主修专业。预科阶段培养地点在西安交通大学兴庆校区。
第三十二条 西安交通大学招收内地西藏班、新疆班,生源限定在教育部规定的西藏、新疆籍高中应届毕业生。
第三十三条 为了使志愿学医的考生明确学习志向,西安交通大学在陕西省、河南省、河北省、福建省等省份实行医学类专业与其他类专业分学校代码招生。
第三十四条 对于录取在工科试验班(钱学森班Q)和工科试验班(越杰计划Q)的学生,可按《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专业选择及转专业管理办法》的补充文件《西安交通大学大类招生主修专业预选择实施办法(修订版)》之规定,申请确定主修专业。
第三十五条 西安交通大学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肢体残疾但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教育部颁发的体检标准的考生,予以正常录取。我校将对录取的所有新生进行体检,凡有弄虚作假和不符合教育部颁发的体检标准的考生,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详见我校《2020年招生专业体检标准》,请相关考生慎重填报。
第五章 收费标准和其他
第三十六条 我校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陕西省物价部门规定标准收取住宿费和学费。每年住宿费1200元,各专业学费待定。其中,会计学(ACCA)专业新生入学还需一次性缴纳3.9万元的培训费、资料费等费用,各类试验班学生分流后按新专业年度学费标准收取学费。
第三十七条 学校设有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等完善的经济资助体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三十八条 凡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学校本科生培养方案和培养目标要求的,由学校统一颁发西安交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相应学位。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西安交通大学依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开展外语保送生、少年班、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环境设计和书法学等项目的招生工作,具体招生办法参见各项目招生简章。
第四十条 本章程中所涉及的加分和降分优惠录取政策,均针对高考满分为750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于满分不等于750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优惠政策中的加分和降分将按比例折算。
第四十一条 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教学以英语为第一外语。日、俄等小语种考生请谨慎填报。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由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9-82668320
招生网址:http://zs.xjtu.e.cn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陆』 谁有2011西安交通大学自主选拔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面向素质教育的人才选拔理念,实施“多元化人才选拔与评价”机制,2011年西安交通大学将与上海交通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清华大学七校(以下简称七校)合作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生对象
面向全国省级重点(示范)中学,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
1.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名列年级前茅,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秀者;
2.高中阶段参加各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以上,并且学习成绩优异者;
3.高中阶段在某些专业领域有特殊专长或成绩突出,并且学习成绩优秀者。
二、选拔人数
理工类:600~800名;文史类:40名。
三、测试模式及内容
1、2011年度自主选拔录取采取两阶段三模块的GSI测试模式。两阶段即为初试、复试两个阶段,其中初试部分为七校通用基础测试部分(GeneralExam,简称G模块,即AAA测试);考生在完成AAA测试后,达到我校合格分数条件者将在西安交通大学校内集中进行我校特色测试(SpecialExam,简称S模块)和面试(Interview,简称I模块)。
2、通用基础测试(AAA测试)由七校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的专家组统一命题,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科目为阅读与写作(含中文和英文)、数学、自然科学(含物理和化学,仅限理科考生)、人文与社会(含历史、政治和地理,仅限文科考生)。
3、特色测试(S模块)和面试(I模块)由我校组织专家对考生的自然、人文、社会、心理、能力等综合素质进行考核,采取互动交互方式进行。
4、在条件许可情况下,我校对部分省市试行高考成绩+本校专家面试的自主选拔录取模式。
四、申请程序
2011年西安交通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报名采取以“中学推荐为主、考生自荐为辅”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0年11月30日~12月30日,报名者必须在此期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报名费200元/人),具体步骤如下:
1、网上报名:考生请登录http://211.151.240.112/student2011填写《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申请表》,并将西安交通大学填写为第一志愿高校,第二志愿可选择其它六所高校之一(注:详细填写流程和要求请按网站提示进行);
2、提交材料:无论是第一志愿还是第二志愿报考西安交通大学的考生,请于2010年12月31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将以下材料以特快方式寄(送)至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字样)。
①《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申请表》(注:该申请表须为网上报名系统生成并下载后打印的申请表);
②高中阶段学年成绩单及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须有学校教务部门加盖的公章);
③申请人亲笔撰写的个人自荐(800字以内);
五、选拔程序:
1、初试(G模块即AAA测试)办法
我校在报名时间截止后,将组织专家集中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内容审核,根据申请者高中阶段的学习成绩、竞赛成绩、获奖情况、参与社会实践工作、课外活动、兴趣爱好、发明创造和个人自荐材料等,确定申请者是否具备参加初试AAA测试(G模块)的资格,对获得初试资格的考生在报名网站上签发准考证。
①初试时间:2011年2月中旬,具体时间届时在我校招生网http://zs.xjtu.e.cn/和报名网http://211.151.240.112/student2011上正式公布,同时在签发准考证时给出具体的考试安排,考试将在一天内完成;
②初试地点:G模块AAA测试将在全国30个省、市、区设立33个考点,考生原则上在所在省、市、区考点参加初试,也可根据网上公布的考点选择就近考点参加初试。
2、复试(S、I模块)办法
在完成G模块AAA测试和评价后,我校将本着“优先第一志愿、兼顾第二志愿”的原则,分省(市、区)划定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复试资格分数线,获得资格者将集中到西安交通大学参加复试(S、I两个模块)。
①复试时间:2011年3月初,具体时间届时在我校招生网http://zs.xjtu.e.cn/和报名网http://211.151.240.112/student2011上正式公布;
②复试地点:西安交通大学兴庆校区(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
3、录取办法
我校将根据自主选拔测试的G、S、I三模块成绩得出综合评价,分省(市、区)确定“获得西安交通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名单,并将考生名单通知所在中学。我校及考生所在中学将获得资格的考生名单向社会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西安交通大学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办备案,同时与考生本人签订“西安交通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确认书”。
『柒』 西安交通大学有没有3本
西安交通大学没有三本,西安交通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中央直版管的副部级综合性研权究型全国重点大学,由教育部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位列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国家“七五”“八五”重点建设高校、211工程、985工程首批重点建设高校,2011计划牵头高校。

九校联盟(C9)、珠峰计划、111计划、卓越计划、中国大学校长联谊会、全球能源互联网大学联盟、中俄交通大学联盟、CDIO工程教育联盟成员,新丝绸之路大学联盟发起高校,中国人工智能教育联席会理事长单位,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中国三所开设少年班高校之一。
『捌』 西安交通大学2016年普通本科招多少人
计划4270名。
西安交通大学2016年本科生招生计划,共31个大类专业、8个试验班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收4270名学生,招生人数比去年增加110人。
『玖』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 则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招生院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一条 学院性质:民办全日制(教发函〔2004〕71号)
办学地点:陕西省 西安市 经济技术开发区 尚稷路8715号
培养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学制:四年
第二条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简介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是国家教育部2004年5月批准成立(教发函[2004]71号)的全日制本科学院。学院现设有11个系(院)33个本科专业,16个研究所(中心),在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依托西安交通大学的教育教学资源,按照“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办学理念,确立了拓宽知识、强化实践、增强能力、提高素质的人才培养指导思想,以培养基础好、技能强、素质高的可持续发展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着力构建按社会需求设置专业,按学科大类打好基础,按就业方向安排模块,使学生横向可转移、纵向可提升的本科培养体系,形成了“理论教学体系、实践教学体系、素质拓展提升体系”三位一体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学院在名校办名校的战略指导下,努力朝着国内一流、国际知名应用型大学的目标阔步迈进。
第五条 学生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环节,成绩合格,颁发国家和社会承认的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根据国家教育部相关规定,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由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设置
第六条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进行领导和监督。
第七条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具体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职能机构,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校办学定位及发展规划,以往年招生计划分配为基础,结合各省(区、市)的生源状况,科学合理编制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及专业详见各省招办(考试院)公布的我院2020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按国家规定,我院以招生总计划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市、自治区在规定投档比例下报考我院上线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录取工作在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统一组织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进行。
第十条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分专业录取。
第十一条 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当地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各省志愿填报和录取模式,按照成绩优先原则择优录取和确定专业,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平行志愿以位次;非平行志愿以英语、数学之和为序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学院在陕普通文史、理工类均在本科第二批次招生,其他省份录取批次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录取批次为准。
第十三条 学院2020年部分专业按大类招生,依据专业要求,学生可在大一或大二学年末根据个人意愿在大类内选择专业。
第十四条 根据各省录取模式的提档要求及生源情况确定录取提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省份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非平行志愿省份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五条 对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在调阅档案时,按照国家照顾政策加分后的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或位次相同时优先。
第十六条 艺术类书法、美术类考生专业科目成绩合格(省统考通过或取得学院专业课校考合格证)、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分数线者,根据各省招生计划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相同,按文化课总分或位次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规则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及录取批次按平行志愿的录取要求进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
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原则”投档录取。
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要求须达到BC(艺术类考生无要求)。
第十八条 对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九条 如学院录取政策与所在省录取政策相冲突,按所在省的录取政策执行。
第二十条 我院的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除日语专业外,其它应试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进校后必修英语。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学院遵循属地原则,收费按在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抄送的标准执行,人文社科类、经管类、工学类、外语类、护理类专业21000元/学年,通信工程(中兴卓越班)专业25000元/学年,书法、美术类专业25000元/学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28000元/学年。
第六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二十二条 学院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专业奖学金、勤工助学、社会专项奖助学金、困难补助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院地址:西安市 经济技术开发区 尚稷路8715号 邮编:710018
学院招办:029-86652007、86652008、86652009、86654990(传真)
学院网址:http://www.xjtucc.cn 招办网址:http://zhaoban.xjtucc.cn
招生邮箱:[email protected]
『拾』 西安交大2015年预计招收多少本科生
西安交通大学2015年计划在全国共招生4160人,和去年基本差不多的名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