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普通本科院校不能招收专科学生除农学医药卫生外
① 福建工程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为做好学校2020年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保障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学校全称、地址及办学层次与类型
第一条 学校全称:福建工程学院 (国标代码:10388)
福建工程学院坐落于素有“海上丝绸之路”门户之称的历史文化名城福州,办学历史有120余年,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工、管、文、理、经、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本科高校,被誉为福建“建筑业的黄埔军校”“机电工程师的摇篮”。学校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13年被确定为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17年被确定为福建省博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立项建设高校、福建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和福建省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单位。全校有11个专业通过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或住建部评估认证,4个专业被确认为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数量位列福建省高校和国内同类院校前列。另有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国家级本科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门以及国家级教学实践平台6个,省级一流专业12个、一流课程62门、精品课程32门以及省级教学实践平台30个。本科毕业生就业率常年保持在97%以上,稳居福建省高校前列。
第二条 学校(校区)地址:
旗山校区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府南路33号;邮编:350118。
鳝溪校区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东三环路999号;邮编:350014。
第三条 办学层次与类型:2020年学校普通高考所有招生专业均为本科层次,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校。
福建工程学院互联网经贸专业集群办学地点设在鳝溪校区,以福建工程学院为主,与福建国脉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办学,颁发福建工程学院毕业证书。
福建工程学院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简称“闽台合作项目”)是由学校与台湾地区高校联合举办,实行“3+1”培养模式,办学地点设在旗山校区,颁发福建工程学院毕业证书及在台湾合作高校学习的相关证明。
第四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福建工程学院。颁发学历及学位证书种类:符合学校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规定的,由福建工程学院授予相应的学位。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
第五条 学校2020年普通高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编印的招生计划手册。
第六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及专业建设规划,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建设及行业企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科学、合理分配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普通本科各专业的学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对我省公办本科高校学费实行分类归档的通知》(闽价费〔2013〕176号)、《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福建工程学院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学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3〕352号)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和福建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学费若有调整,以正式文件为准;若有退费情况,退费办法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执行。
各类专业(项目)学费标准如下:
1.普通学科专业为5040元/学年,重点学科专业为5460元/学年,具体专业名称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手册;
2.艺术学类专业:8640元/学年;
3.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年级5040元/学年, 三、四年级13000元/学年;
4.闽台合作项目:普通专业15000元/学年;艺术学类专业:18000元/学年。
第三章 考生要求
第八条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第九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对没有提供体检信息的考生和体检不合格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第十条 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和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应有一定的绘画技能基础,新生入学后进行素描基础测试,对测试成绩达不到要求的新生,将综合考虑该生的志愿和学校各专业具体情况,调整到其他专业学习。
第十一条 外语语种:新生入学后,学校只安排英语语种课堂教学。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学校录取新生的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调档比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文件规定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调档比例为1:1。
第十四条 文史类、理工类专业调配原则(生源所在省份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1.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即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对每位考生的专业志愿实行专业志愿平行且有顺序的原则进行调配;
2.经过以上调配,仍有专业未录取满额的,再从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中,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综合考虑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类型、高中阶段综合素质、单科成绩、体检、特长等情况调配至录取未满专业;
3.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史类按照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按照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4.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为体检结论受限的,学校可以结合其填报的专业志愿情况调配或调剂至体检结论不受限的专业;若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为体检结论受限专业,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学校不予录取;
5.所填报的专业都不能录取,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调配原则:
1.专业成绩采用各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2.考生的文考成绩(高考成绩+政策性加分)与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分别达到所在省份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文考分数线和专业统考本科资格线(合格线)的基础上,按照分数(即综合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
3.经过以上调配,仍有专业未录取满额的,再从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调配至录取未满专业;
4.所填报的专业都不能录取,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5.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科艺术类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艺术类按照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福建省考生:根据一档多投的规定,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预录取排序,综合成绩=高考文考总分×40%+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2.5×60%。
其他省份考生:各省艺术类招生文件有明确规定综合成绩(投档成绩)计算办法的,按照各省文件执行;各省文件没有明确规定的,综合成绩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综合成绩=高考文考总分×40%+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60%。
第十六条 根据福建省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要求,学校旗山校区、鳝溪校区录取的专业,使用同一个招生代码。根据学校专业录取调配原则:
1.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录取;
2.如果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没有被录取,并愿意服从专业调剂,按照投档分数从高到低进行调剂录取,优先调剂到旗山校区录取未满专业、再调剂到鳝溪校区录取未满专业。
第十七条录取的学生(除当兵退伍学生外)原则上只能在专业所在的校区内申请转专业学习,当兵退伍学生复学后可以根据学校转专业规定申请跨校区转专业学习。闽台合作项目专业招收的学生,入学后原则上只能在闽台合作项目同科类同批次的招生专业中申请转专业。
少数民族预科学生预科期满转正时,按照《关于印发〈福建工程学院少数民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工院教[2019]6号),转入入学当年同批次同科类招生的专业。
第十八条 为确保学校本科批招生计划全额、有效完成,确保新生报到率,学校不录取院校调剂志愿(即未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调整到生源充足省份。
招生计划调整的原则是:学校按规定将未完成招生计划省份的指标调至生源充足的省份;生源不足专业的计划数调至生源充足的专业,由学校提出计划调整意见,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严格执行福建省有关加分或降分照顾政策的文件规定。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有文件明确规定学校必须执行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地方性加分项目的,按照文件规定执行;文件没有规定必须执行的,学校仅承认全国性加分项目,并适用于投档及专业调配。
第五章 监督措施
第二十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不准”、“十项禁令”、“十公开”、“30个不得”等规定,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监督电话:0591-22865068、0591-22869493。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为确保生源质量,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档案材料进行复核和身体健康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学校坚持经济援助、感恩励志、心理疏导和素质提升并重的资助育人理念,形成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奖、助、贷、勤、减、补”六位一体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和帮扶体系。内容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实验班专项奖学金、新生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性资助、临时困难应急救助和学生大病医疗补助等。另外,学校还设有各类多项社会奖助学金,对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予以奖励和资助。咨询电话:0591-22863312。
第二十三条 学校坚持走国际化办学之路,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芬兰、荷兰、比利时、挪威等欧美国家以及马来西亚、泰国等“一带一路”国家建立交流合作关系,入选国家留学基金委 “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实施院校,开展“1+2+1”人才培养项目、交流生项目。学校加强与我国台、港、澳地区院校的交流与合作,开展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2019年获批招收港澳台地区学生资格备案单位。咨询电话:0591-22863030。
第二十四条 招生信息和录取结果将公布在学校本科招生网站:https://join.fjut.e.cn。招生咨询电话:0591-22863181,学校网址:https://www.fjut.e.cn。
第二十五条 既往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不一致之处,以本章程规定为准。本章程在实施过程中,因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调整而需要变更的,以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新规定为准。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福建工程学院
2020年5月
② 2021福建专升本录取结果出来了,专升本有哪些条件
尽管现在许多人都在调侃道:本科生越来越多,甚至都烂大街了。但是,这仅仅是因为大家平时接触到的大部分都是本科学历的人,放眼于整个社会,本科以上文凭的人数仍然占整个社会的少数。就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结果来说,没10万个人当中,拥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仅仅只有1万多人。

专升本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生为本科,条件如下:
第一,最重要的就是考试成绩都及格,或者补考之后都及格,且挂科科目不能超过5门。这就要求想要专升笨的同学,平时在学校的时候就应当好好学习,努力不挂科,并且应当早早地就定下自己的目标,做好决定,不要等自己荒废了学业之后才恍然大悟想要补救。这时候就为时已晚了。
第二,要求学生没有违反学校纪律,没有受到学校的处分。这就要求大家平时在学校的时候好好地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不违法学校的纪律,一旦受到了学校的处分,就等于葬送自己的专升本的机会。所以大家还是要好好的尊法守法。
第三,必须是应届生。专升本考试只针对应届大专毕业生。在决定专升本之前一定要确认自己是否是应届生。
第四,专业须符合本科招生要求。因为每个学校的招生要求不一样,要根据自己报考学校的要去来真的对性的报考学校,并且认真复习。
③ 福建那些本科院校开设专科院校
2012年承担专升本招生任务的院校为福建师范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专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属大学、漳州师范学院、福建工程学院、泉州师范学院、闽江学院、厦门理工学院、三明学院、莆田学院、龙岩学院、武夷学院、闽南理工学院、集美大学诚毅学院、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福州大学阳光学院、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和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等21所。只要是福建专科院校都有参加专升本资格。2012考试地点为福州和厦门。录取形式为志愿投档,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平行志愿。
④ 有哪些招收专科生的本科院校
其实很多人知道,传统意义上的高考,一般是指秋季高考,这也是大部分学校招生的主要来源。然而,也有一些本科院校会在夏季高考录取一些专科批次的学生。公办院校投档分数普遍较高,有的甚至会超过本科线,大部分投档分数线较低的是一些民办本科院校。

因此,专科生进入本科院校还是可以的,但是在高考录取上就需要注意几种问题:
1、预科与预录不是一回事吗?
严格来讲,还是要做好区分!预科是大学正式教学班以外的预备班,目前在高校招生中只有民族预科班。预录是指高校准备录取的考生,此时处于未经省市招办审核,未办理录取手续的录取状态。
2、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调档线、录取线的含义
含义不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是各省招办根据本省考生高考成绩水平和招生计划2020,按一定的比例确定的各批次、各科类最低成绩标准。
3、如果提前批没录取,影响其他批次吗?
基本上不受影响。目前高校招生分科类、分批次进行。上一批录取不结束,下一批录取不开始。提前批次志愿未被录取,不影响后面批次的录取。
⑤ 福建师范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实施并巩固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确保学校招生公平、公正、平稳、规范、安全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福建师范大学(国标代码:10394),是一所具有113年办学历史、声誉斐然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福建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福建省“全国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学校着力构建一流文科、高水平理科、有特色工科的学科体系,基本形成了文、史、哲、理、工、教、经、法、管、农、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办学格局。
第三条 学校注册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8号。现有旗山、仓山两个校区,仓山校区办学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32号,旗山校区办学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8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四条 2020年学校普通本科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由各省(区、市)高校招生管理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同时也将在学校招生办公室网站予以公布。2020年学校在福建省招生专业及计划具体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第五条 学校无预留计划,录取期间调整计划的原则:多批次录取的省份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转入同一省份下一批次;各批次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主要向生源质量较好、数量较多、升学压力较大的地区和民族工作重点地区倾斜。
第三章 专业录取要求
第六条 凡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各省(区、市)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且成绩合格,如考生所在省份未统一组织外语口试,则不作要求。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除中日合作办学以日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外,学校其他专业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七条 填报中国语言文学类的考生,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填报英语、翻译专业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5分;填报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所有专业不设单科成绩要求。
第八条 闽台合作办学、中日合作办学、中英合作办学、中意合作办学、中美合作办学等五类合作办学项目原则上只录取有填报相应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未填报相应合作办学项目任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将不予录取该类合作办学项目。
第九条 双专业公费师范生招生要求及培养模式依照我校《双专业公费师范生招生简章》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因身体原因不适合今后从事教师职业要求的考生不宜填报师范类专业。
第十一条 除本章程中的专业录取要求外,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录取新生的原则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为依据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普通类专业在按院校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和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采用“分数优先”调配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遵循考生专业志愿进行调配,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在内蒙古采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调配原则。在投档成绩相等的情况下,学校参照各省(区、市)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录取,有提供考生对应平行志愿特征分(平行志愿排序分)的省份依据考生平行志愿特征分(平行志愿排序分)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采用“专业清”调配原则。学校依据各省2020年公布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联考)涵盖专业范围,认可招生省份相应专业类别省级统考(联考)成绩。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份志愿填报专业所属艺术类别省级统考(联考),在考生文考成绩、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分别不低于省定艺术类专业本科文考成绩控制线、本科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控制线(合格线)的基础上(江苏省艺术类专业的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分别执行以下录取规则:
(一)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省份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常规梯度志愿投档模式省份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在综合分相等的情况下,按相关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相关科目成绩的排列顺序: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数学。
涉及专业和综合分折算办法如下:
(1)音乐与舞蹈学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美术学、设计学类、动画专业。综合分折算办法为:综合分=文考成绩÷文考总分×750×40%+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专业统考(联考)总分×750×60%。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综合分折算办法为:综合分=文考成绩÷文考总分×750×70%+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专业统考(联考)总分×750×30%。
(三)“一档多投”投档模式省份(福建省)按以下两种规则录取:
1.在考生文考成绩不低于省本科批次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90%且专业统考成绩不低于省艺术类本科专业统考成绩控制线的基础上,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在专业统考成绩相等的情况下,按平行志愿特征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涉及专业:美术学、设计学类、动画专业。
2.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在综合分相等的情况下,按相关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相关成绩的排列顺序:专业统考成绩、平行志愿特征分。
涉及专业和综合分折算办法如下:
(1)音乐与舞蹈学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分折算办法为:综合分=文考成绩÷文考总分×750×4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总分×750×60%。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综合分折算办法为:综合分=文考成绩÷文考总分×750×7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总分×750×30%。
第十五条 体育类专业采用“专业清”调配原则。在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学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考生投档成绩相等的情况下,按照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依次排序录取。运动训练专业的招生工作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和学校当年招生简章执行。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六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要求或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退回原籍。
第十七条 2020年录取的本科新生中,文学院、外国语学院的新生在仓山校区就读,其他学院的新生在旗山校区就读。生源地、户籍或常住地为福州市鼓楼区、仓山区、台江区、晋安区、闽侯县上街镇、福州高新区的本科新生可申请不住校。
第十八条 学校部分专业实行按类招生,每个专业类包含若干个不同专业,其中部分专业类同时包含师范专业和非师范专业。按类招生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将根据有关规定分选具体专业。
第十九条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闽价〔2004〕费213号、闽价费〔2010〕205号等文件规定,学校普通本科各专业的学费收费标准具体如下: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一般专业收费标准为5040元/生•年,重点学科专业收费标准为5460元/生•年;艺术类一般专业收费标准为8640元/生•年,重点学科专业收费标准为9360元/生•年;软件工程收费标准为10500元/生•年;闽台合作办学文史类、理工类专业收费标准为15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为18000元/生•年;中日合作办学专业收费标准为20000元/生•年,中英合作办学专业收费标准为45000元/生•年,中美合作办学专业、中意合作办学专业收费标准以福建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最终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学生缴费后,因个人原因放弃入学资格、退学以及其他原因终止学业的,其入学时缴交的代办费一律按实结算,学年学费和住宿费按以下办法清退:缴费后未入读的,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缴费后入读未满1个月的,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缴费后入读超过1个月,但不超过1个学期的,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清退;缴费后入读超过1个学期的,不予清退;被开除学籍的,不予清退。
第二十条 学生在学期间第一学年、第二学年可自愿申请转专业,转专业的条件和程序依照《福建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现有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校际交流项目、大学联盟项目、暑期项目等多种国际交流访学项目及交换生项目,根据有关规定选派优秀本科生到美国、英国、芬兰、新西兰、西班牙、葡萄牙、日本、捷克、菲律宾、波兰、韩国、俄罗斯等国家知名大学进行中短期交流、学习。学校还设立了本科生国际交流学习专项经费,在学期间符合相关规定者可提出申请。
第二十二条 国家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设立校长特别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采取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帮扶措施,同时筹集设立了十多项社会助学金。
学校设有师范类专业奖学金,被录取就读国家人才培养基地和师范类专业的学生享受该项奖学金;被录取在含有师范专业的按类招生专业类学生,入学后先不享受该项奖学金,在分选具体专业后,就读师范专业的学生,开始享受师范类专业奖学金,同时按规定一次性补发分选专业之前的师范类专业奖学金。
第二十三条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由福建师范大学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规定的,由福建师范大学授予相应的学位。
第二十四条 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二十五条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91-22867115。
第二十六条 学校网址:http://www.fjnu.e.cn
学校微信公众号:fjnu1907

联系部门:福建师范大学招生与考试中心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1-22867412、22867413、22860731、22860873
E-mail:[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8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350117)
录取结果查询:http://zsb.fjnu.e.cn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福建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学校招生与考试中心负责解释。学校以往规定凡与本章程有不一致之处,均以本章程为准。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⑥ 福建哪些大专可以专升本的
统招专升本难就难在考试录取上。只要考上,几乎都能拿到本科证和学士学位证。近几年从版国家、从权学校、从学生本人角度看来,举办统招专升本是解决专科生现实社会问题的一个理想的途径,专科同学一般都想上本科学校的,不愿就停留在专科层次上,每年都想报的人很多,竞争很激烈,希望想要专升本的朋友们要提前作好准备。
⑦ 2021高考新政策福建如何填报志愿
关于志愿,希望以下几点可以帮到您:
一、考生志愿,指考生所选报的院校和专业,是考生的志向、愿望、爱好、个性和能力等因素的综合反映。填报志愿实际上也是考生与院校之间的一种“双向选择”:一方面考生通过填报志愿,表达自己的愿望即向往何种院校、喜欢什么专业等;另一方面,各普通高校又以考生填报的志愿为其录取的基本依据,从众多的报考者中择优选拔合格的新生。合理填报志愿对于考生来说意义十分重大。
二、录取批次关系
由于招生学校在客观上存在差异,根据国家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实行分批录取的方法,分为提前录取、第一批录取、第二批录取、艺术类高职、专科录取。
(1)提前录取的院校,指军事院校、公安部所属院校和少量国家教育部特批的院校、艺术院校及招收艺术专业的院校、体育院校及招收体育专业的院校。
(2)第一批录取的院校,指全国的重点本科院校、进入“211”工程的院校和经批准的少量一般本科院校。
(3)第二批录取的院校,一般本科院校。
(4)艺术类高职录取院校
(5)专科录取的院校,指全国(含北京市)的专科类院校和招收专科学生的本科院校。
在录取中,以上每批录取院校之间按批次顺序录取,互不影响,只有上一批结束后,才能开始进行下一批录取。
三、在录取工作中,会出现一些院校或专业不能满足招生计划,还有一些线上考生因填报志愿不合理而未被录取的情况。对此,在各批次录取结束时,如高等学校计划未完成,高校一般会有如下做法:
对已经达到该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且有该校第一志愿的考生降分补录;
对已经达到该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且有该校第二志愿的考生降分补录;
如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将通过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开剩余计划征集志愿,电话或者网上填报;
如生源仍不足的高校将有可能进一步降分录取。
⑧ 你知道福建省有什么本科院校收专科那些专业是该校的强项。
福建江夏学院,会计等经管类。
武夷学院
三明学院
龙岩学院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
⑨ 2021年福建高考生可以选择的医学院有哪些,分数线多少,本人选择历史,化学,生物,(有专科的吗)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漳州卫生职业学院
安庆医药回高等专科学答校
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长沙卫生职业学院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江苏护理职业学院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江西卫生职业学院
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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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卫生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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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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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石家庄人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这些是2020理科学生可以选择的所有专科医学院,至于2021要看教育厅那边汇总各校的招生计划,具体的招生计划还没出来,高考报志愿时都会有本计划书的,放心。专心复习,尽量考上本科吧!加油
⑩ 福建省内,招收专科生的本科学校都有哪些
据我了解,福建本科院校招收专科生的有福建工程学院、阳光学院、福州内大学至诚学容院、闽江学院、厦门工学院、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厦门理工学院、闽南理工学院、泉州师范学院、仰恩大学、武夷学院、龙岩学院、宁德师范学院、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福建师范大学福清校区、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莆田学院、三明学院、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泉州师范学院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