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
1. 贵州师范大学的双学位和第二学士学位是怎么一回事
你好,首先告诉你双学位和第二双学士是两个概念。
双学位(辅修学位)
双学位是在本科学习阶段,学习本专业的同时,学习了另一学科专业的学位课程,达到要求者可同时获得另外一个学科的学士学位。双学位教育(主辅修制)属于本科教育的范畴。是为了充分发挥综合性大学学科优势,探索跨学科组织教学模式,促进复合型人才培养的一项教学改革措施。双学位教育的培养模式是:本科学生在学有余力情况下,在主修一个本科专业之外,跨学科门类(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辅修另外一个本科专业,完成辅修本科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毕业论文和其它教学环节,总学分不低于一定学分,考核成绩合格,在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前提下,经学校核准、颁发辅修本科专业的学士学位证书。
招生范围是本校大二学生,并且是成绩较好,无不及格学科报名,经录取后在大三开始跟班或单独开班学习。
毕业证书是在第一专业证书上注明辅修专业,即两个专业。
毕业待遇:按第一专业就业,毕业待遇为本科。
第二学士学位
随着科学技术的的迅猛发展,各学科间相互渗透相互融会,绝对的分界不再存在,新兴的边缘科学如雨后春笋。这就要求科研技术工作人员具备多种领域广播知识,建立完整的知识结构。
随着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各种社会制度日益完善,尤其是经济制度和法律制度。国家急需一批跨学科高层次的特殊专业的人才,以满足目前的需要,为了快出人才,国家教育部委托国内几所重点大学,开设了作为第二学士学位的新兴专业,着重培养目前国家急需的高级新兴专业人才,从应届和往届的大学本科非本专业毕业生中招收学员,由于他们已经接受过严格系统的高等教育,有的还有一定的工作阅历,入校后将直接进入专业课程的学习,两年之后将作为知识结构较为完整的跨学科的高级科技和管理人员进入社会。
报考条件
第二学士学位主要招收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含实行学位制度以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也招收少量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含按学分制提前完成学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均须本人自愿,在职人员报考要经本单位批准,并经过必要的资格审查与入学考试、考核,择优录取。二学位修业年限一般限定为二年,有的专业如中医学专业为三年。
通过成人高考和自学考试获得本科学历的人,不能报考第二学士学位。如果想报考第二学士学位,需参加由国家学位办组织的学士学位考试,获得学士学位后再报名参加第二学士学位考试。
报考对象
大学往届和应届的非招生学科门类的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一般年龄在三十五周岁以下,工作年限不作严格要求(各学校要求不同),思想端正,身体健康。在职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同意,其中有的专业又有特殊要求,比如国际政治专业,主要招收外语院校专业的应届毕业生;知识产权专业则较偏重理工科考生并较重视外语。
报考时间和地点
目前,第二学士学位考试还都由各招生高校单独出题、单独招生,没有全国统考。考试时间大约在每年的3、4月份,具体的时间和考试科目需与所报考的学校联系。报考的学校、专业不同,考试的时间和科目也不尽相同。考试的内容应是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主要基础课程。
报名前,各大报刊都要刊登醒目的招生启事,启事上将载明您所需要的一切具体而确切的信息,报考时间、地点、方式、科目等。报名费不等。 报名时应附寄单位介绍信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要在学位证书发下十天内将复印件寄上。
有的学校还可接受用人单位的委托培养。
就双学位的考试时间来看,大多与考研时间并不冲突,所以除了报考双学位的考生参加考试外,考研的考生也可参加报考,多一次机会就多一分希望,成功的把握就更大一些。
另外,各高校招生办公室都备有往年的招生简章和试题供考生购买参考。
学费与毕业待遇
教育部没有对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的学费做出硬性规定,原则上要求与本科学生的收费相同。但有的学校的热门专业如法学、工商管理等专业收费可能相对偏高。 应届毕业生获得第二学士学位后原则上应根据国家需要,按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分配工作;在职人员攻读第二学士学位者,修业期满, 无论是否获得第二学士学位,均回原单位安排工作。凡学习期满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毕业工作后起点工资与研究生班毕业生工资待遇相同;未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仍按本科毕业生对待。
其实一说到“第二学士学位”很多朋友都会想到“双学位”,其实两者有很大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招生对象不同。高校双学位的招生对象是本校在读的全日制本科学生;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对象则是全国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只要已经获得学士学位就可以报考。其中也包括应届的本科毕业生。
2.招生人数不同。双学位目前并没有严格的限制招生人数;而第二学士学位招收人数是经过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有严格的限制。
3.招生专业不同。双学位专业只要学生有需求就可以开班。基本由学校自行安排;而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要经过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
4.毕业发证不同。双学位证是在一个学位证上注上两个学位名称;而第二学士学位是另外发单独的国家教育部批准备案的毕业书和学位证书。
5.毕业待遇不同。国家对双学位毕业生没有明确的毕业待遇规定;而国家对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明文规定“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毕业后起点工资与研究生工资待遇相同”。
从以上五个方面不难看出,第二学士学位比双学位的含金量更高。
希望以上信息对你有所帮助!!!
2. 贵州师范大学毕业论文要写多少字
本科一般都是6000--10000,可代。。写
3. 法律本科毕业论文
我是法学专业03界毕业的。这是我的毕业论文,你可以先看看参考参考。
住宅小区停车位(库)所有权归属分析
Abstract:Residential District parking garage and ownership of belonging is a distinction between all buildings in a specific system, the Property Law provides for the adoption and implementation of different nature of the parking garage ownership attribution, so that we more clearly than in the past these different the nature of the solution. The promulgation of the law not only related to the protection of th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broad masses of urban residents, but also the harmony of the whole district, we should attach great importance to the introction of the Bill of this system, there are still some flaws bill, we need to correct
住宅小区的停车位问题,是目前我国物业管理中最具争议的问题之一,“车位之争”在房地产开发商、小区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之间愈演愈烈,由于现行法律规范的缺失和不甚明确,导致了各地法院的判决也是五花八门。随着住房商品化的进一步深入和有车一族的不断涌现,“车位之争”,必将导致更大范围的矛盾对立, 住宅小区停车位的所有权归属是各种纷争和矛盾的核心所在。住宅小区停车位所有权归属不明,将令房地产开发商和置业者的合法利益处于不确定的状态,严重地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妨碍着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地发展,给社会经济生活和公共管理带来诸多的难题。所以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对此问题加以明确规定是当务之急也是必要的。本文试图结合我国目前的学说和借鉴国外一些理论和实践,根据小区停车位的不同形式,对其所有权归属问题进行分析探讨。
小区停车位的所有权,从时间上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所有权为停车位的初始所有权,这类所有权为开发商所有;第二类为后继所有权,指在开发商将全部房屋出售给业主后,停车位的所有权问题。这是两类不同性质的所有权,不能相互混淆。在现实生活中,就第一类所有权并无争议,有争议的为第二类所有权的归属,所以后者是本文分析的重点。
在分析小区停车位(库)归属之前,我们有必要首先引入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根据使用功能,将一栋建筑物在结构上区分为由各个所有人独自使用的专有部分和由多个所有人共同使用的共有部分时,每一所有人所享有的对其专有部分的专有权与对其共有部分的共有权的结合。”(参见王利明著《论物权法中的车库的归属及相关法律问题》)建筑物所有权是由专有权和共有权两方面构成的,其权利的客体也包括两个方面,即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王译鉴著:《民法物一权》(第一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95页)。专有部分主要是指根据建筑物的结构和功能而分割出来的具有独立建筑构造和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共有部分则指建筑物的共用部分和附属设施等不具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部分。《物权法》第76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道路以及物业管理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市政建设的除外。会所车库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除建设单位能够证明其享有所有权外,属于业主共有。”其中虽然规定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其中关于物业管理用房、会所、车库、绿地的所有权归属问题,规定“有约定的依照约定,没有约定的,除了开发商能够证明其享有所有权的以外,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共有”。特别是目前争议较多的小区车位车库所有权归属问题,《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租,出售或者附赠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则归业主共有”。 《物权法》虽以做出相关规定,但是此类问题在现实生活中还是比较复杂,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归属规则在实务适用中的难点。
从我国目前的现有小区情况大体来看,其停车位的形式主要有三种:
第一种形式:在小区内建造的专门的停车设施,其相互间由墙壁隔开,四周范围明确,具有独立的入口,己成为与住房相区别的、独立的特定物。其权属可以登记,业主只有购买或者承租该停车位后,方可拥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其所有权归修建停车设施的开发商所有。对这类停车位,我们称其为库,开发商对这类停车位的销售,通常采用捆绑式销售或者分别销售的方式进行,即将特定车位与特定住宅单元相联系,一体出售给业主或者开发商将住宅单元和地下车位作为各自独立的买卖标的物分别销售。两种销售方式的不同在于:捆绑销售中将停车位作为特定单元的附属物进行销售,而在分别销售中则车位作为独立的标的物来出售。二者的相同之处在于,这种类型的停车位,是由支付了相应对价的小区的业主所有。
第二种形式:是在小区的空地上由小区的物业公司划出专门的停车位。这类停车位开发商并不进行专门的销售,多采取分摊销售的办法。因开发商对其投入极其有限,且已将其计入公摊面积进行销售,故在开发商将房屋售出后,因小区内的土地使用权已归全体业主所有,故其土地使用权上的停车位归全体业主享有。在现实生活中,一般是由停车者向物业公司交纳使用费,而物业公司将该使用费作为物业管理费的一部分,为全体业主的利益而使用。
第三种形式:在小区的每幢楼房下的第一层或地下一层修建的停车位。对于这种情形,开发商采取的销售方式有三种情形:分摊销售、捆绑销售或者分别销售方式。分摊销售是指开发商在不能对每一单元提供一个位的情况下,将车位销售给全体业主,每一业主按其住宅专有部分的建筑面积分摊车位的购买费用。在现实生活中有两种判断分摊的方法:一种是合同注明方法,即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注明小区车库属于公摊范围为分摊销售,否则为分别销售;另一种是成本计算方法,即小区车库成本计算到房屋价格中为分摊销售,只有明确表明房屋价格中不包括小区车库成本作为分别销售。在分摊销售的方式中,多以业主是否分摊了建筑的成本进行判断,如果由全体业主分摊了此项费用,则停车位归全体业主共同共有,否则归开发商所有。 相对而言,捆绑销售或者分别销售方式,其所有权的归属比较明确。在现实生活中,因为我们很难查明开发商是否将建筑成本分摊销售,而且在我国现阶段小区的停车位不能满足小区所有业主需求的情况下,有些开发商将这种类型的停车位销售给业主以外的人,从而引发纠纷。现行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中对此问题有相应条款说明。文件规定双方对停车费用要事先进行约定,购房人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便具有了决定是否购买或租用车位,并就停车位的价格与开发商、物业公司在合同中约定。
车库、车位利益的纠纷关键是明晰车位、车库所有权问题。所有权确定了,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都随之解决。由于建国后我国废除了国民党统治期间的“伪法统”,一并废除了民国时期的“六法全书”和“民法典”,我国至今又还未颁布自己的民法典,加之中国传统社会忽视对公民私有财产的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确定和权利边界经常处于不确定状态,不利于对财产的保护和利用。目前对于住宅小区停车位(库)的所有权归属认识有几种通说:
(一)合同约定说
此种观点认为,对车库的归属应当通过约定来确定。这种观点的本质意义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是以平等的身份以公平合理的方式自行协商车库的归属。《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出租或者附赠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归全体业主共有”。从物权法的规定上来看,现在我们国家对于车位车库所有权的归属也是遵从于此通说来认定的。但是在当前卖方市场条件下,房地产商极有可能仗着自己的强势地位制定霸王条款,并且他们在合同中主动要求同业主进行协商的可能性也微乎其微。这样将对广大业主极为不利且这也不符合本观点的本意。只有随着商品房市场的发展逐渐变为买方市场的时候,此种观点才有可能实现。
(二)成本分摊说
此种观点认为,当房地产开发商将车库的建造成本分摊到业主购房款中,车库所有权即为业主共有,否则归开发商所有。目前房地产价格是由需求决定的,而不是由成本决定的,开发商是否将车库的建造成本分摊到住宅销售价格中去,也只有开发商清楚,业主几乎不可能去核定开发商的开发成本,也没有权力去核清开发商成本。因为成本是属于企业的核心商业秘密,因此据此来确定车库的所有权也是非常困难的。
(三)国家所有说
此种观点认为,地下车库属于地下人防工程,根据《人民防空法》的有关规定应当推定为国家所有(参见 王利明著《论物权法中车库的归属及相关法律问题》)。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1998年颁布的《关于加强居住小区内人防工程使用管理的补充通知》第2条指出:“人防国有资产是国防资产的组成部分,未开发使用的不交纳物业管理费。开发使用的人防工程,由使用人交纳物业管理费。使用人须承担产权人应交的物业管理费,并在人防工程使用协议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中注明。”随着城市商品房的发展,我国的人防工程建设发展迅速,人防工程投资建设主体已由国家作为单一投资建设主体发展成为多元的投资建设主体。这种情况下,仍然认为地下人防工事归属于国家所有显然是不妥当的,理由有三。第一,《人民防空法》并没有明确规定所有的地下人防工事都属于国家所有。《人民防空法》第5条规定:“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此处只是规定了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并没有界定人防工事的所有权归属问题。相反,在没有界定所有权归属的情况下,应当认为投资者就是所有者,而不能反过来认为在没有明确规定归属的情况下就可以认为属于国家所有。第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界定所有权最基本的原则仍然是投资者享有所有权。对于商品房小区的地下人防工事,国家并没有作出任何投资,因此就不存在在法律上主张所有权的基础。第三,如果地下人防工事属于国家所有,政府应当承担管理和维护的义务。但是事实上,对小区地下人防工事的管理费用并非由国家承担,大量的是由开发商或者业主承担。而由开发商或者业主承担管理费用而不享有所有权,这也是说不通的。
(四)登记说
此种观点认为:车位(库)房的所有权证登记是谁,即归谁所有。依据物权法的公示公信原理对于已登记的车位(库)肯定归登记产权人所有。但是我国目前的情况是:没有进行房地所有权属登记或者压根就不能进行登记的车库在我国的住宅小区里比比皆是,显然以此来确定车(位)库的所有权归属也是很难办到和不现实的。
对于公共小区来说,停车位的所有权归属直接关系到业主和全体小区居民的切身利益。因此,各国或地区的立法中,对此问题均有所规定,我国物权法的立法应当进行吸收和借鉴。
(一)日本
在日本,区分所有建筑物附设之停车场被分成两类:一为屋外停车场,通常是在建筑物基地划出明显的界线而形成;另一为屋内停车场,指在区分所有建筑物内设置的停车场,一般设在区分所有建筑物的地下或一二层,但也有设在屋顶平台上的。对屋外停车场日本的司法实践及立法均将其视为共用部分,并可得为特定区分所有权人或区分所有权人以外的其他人设定利用权,且该专用权应予以公示。但是,对屋内停车场的产权归属问题并没有作十分明确的规定。日本的地方法院与最高法院特别是在对地下停车位到底是属于法定共用部分还是专有部分分歧严重。日本学界存有争议,法院判例也不大相同。日本最高法院于昭和56 年6 月18日的判决中表明支持专有部分见解的立场,从而使其在日本的司法实践中占据了绝对的主流地位。而日本学界认为,由于建筑物一层或地下部分之容积率是不记入建筑物总面积的,最高法院将地下停车位认定为专有部分的理由是不充分的,故建议应当通过共用部分的专有使用权来进行处理。
(二)德国
德国1973 年7 月30 日修正的《住宅所有权法》第3 条第2 项规定,“以持久性界标标明范围之停车场,视为有独立性之房间。”亦即地上、地下之停车场皆可设“专有所有权”,并能够独自让与、设定负担。(参见陈华彬著:《现代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研容》,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第169页。) 因此在德国车库作为一种独立的物,其所有权可由开发商自由出售给小区内的业主,而不是作为从物,直接归全体业主所有。其优点在于保护了开发商和小区居民中不需要车库的业主的利益,其可以不用支付该车库的分摊费用。应明确的是,即使小区内的停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同共有,对停车位享有专用使用权的业主也可以在小区内的业主之间自由转让其使用权。
(三)法国
在法国,新公寓的建造者负有一项法定的义务:在建筑物基地内,按一户一空间的标准为住户设计停车场。学界及司法实践认为,区分所有建筑物之居住区域与停车区域为分别的不动产,即停车位必须另行购买;并且该区分所有建筑物之居住者以外的人,亦可购买基地内之停车位。
(四)美国
美国法律对小区内车库的制度设计,遵循两个最基本的原则,一是不允许小区业主以外的任何人拥有小区内车库的所有权,二是不允许小区内的车库做为独立的专有专有部分进行单独买卖。
可以看出,美国法律的规则设计与德国法、法国法不同。第一,美国法明确不允许小区业主以外的人拥有小区内车库的所有权,避免了小区业主以外的其他人垄断小区内车库的所有权向业主收取高额垄断资金。第二,不允许小区内车库单独买卖,有效的避免了车库所有权转让到业主以外的他人手里。当然美国也有作为独立专有部分可以单独买卖或者出租、抵押的车库,但那是指在住宅小区的范围以外另外建造、开发并经营,本身就具有区分所有性质的专门车库。
(一)住宅小区地面停车位
地面停车位是指经政府发出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同意, 在住宅小区地面上直接设置的停车设施, 一般以划线分割方式标明。(陈华彬著:《现代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第104页。)房地产开发商预售或现售商品房住宅小区建筑房屋单元后, 房屋单元办理初始登记及转移登记, 房屋单元所有人按份共同拥有该小区宗地号的全部土地使用权。由于地面停车位所在的地面面积包含在小区总土地使用面积之内, 因此, 该种停车位的使用权显然属于全体建筑物区分所有人, 即业主。在这里全体业主拥有停车位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是基于以下考虑: 所有权的客体必须符合构造上和使用上的独立性标准, 而地面停车位只是通过划线分割而成, 不具备建筑物所要求的遮蔽性, 所以只能被视为土地使用权的客体。对停车位的使用性质我们可以认定为对共用部分的专有使用, 它是指依据法律规定和区分所有人之间的共同约定, 由某一个或数个区分所有人对某些共用部分享有排他的、独占性使用权。(王利明著:《物权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39页)。
该种使用权所产生的收益必须归全体区分所有人享有。根据我国的实际, 我们认为, 应当由地面停车位的使用人向业主委员会交纳使用费或租金, 同时向提供看管服务的物业公司交纳看管费用。因此, 无论是开发商还是物业公司都无权擅自在小区的地面设立停车位, 而必须在得到业主大会的许可并与业主委员会签订协议, 对有关收益分配作出具体约定( 比如可约定租金所得用于弥补小区内的物业管理费用开支) 后, 才能设立和运营这种地面停车位。否则, 将构成无权处分的侵权行为。
(二)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
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是指开发商利用地下空间而建造的停车位。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对土地需求的日益膨胀, 现代建筑物不得不更多地向空间发展, 包括地表上空和地下空间。正是对地下空间的充分利用, 才导致了地下停车位的出现。而我国对于地下停车位的法律规定仍是空白, 要确认地下停车位的权利归属, 首先要对地下停车位的权利结构有清楚的认识。传统物权理论认为只要具备构造上和使用上的独立性, 即可以成为所有权的客体。地下停车场四至明确, 与其上的房间有墙壁相隔, 已成为与住房相区别的、独立的特定物, 可以成为单独所有权的客体。然而, 结合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实践来看, 如果一概地赋予地下停车位以单独所有权( 即相当于专有部分的所有权) , 亦即赋予房地产开发商对地下停车位享有完全的所有权的话, 会导致显失公平的结果出现。其原因便在于地下停车位的建筑面积一般情况下是不计算建筑容积率的,即该停车位并没有获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份额。根据我国“房地不分离”的原则, 没有地的存在, 怎么可能有房的存在呢?在转移登记时, 其不能取得房地产权证, 其法律权利依附于计算容积率的房屋建筑物(王利明著:《物权法论(王利明著:《物权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400页。)。另外, 由于该种停车位建立在全体业主所共同拥有使用权的土地上, 不拥有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开发商是无法对其取得产权的。也因此, 实践当中, 开发商在售房合同中约定的“停车位的产权属于卖方”的条款应当属于无效条款。该种地下停车位的权益应由小区的业主共同享有, 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是无权擅自处分的。当然在征得业主大会同意后, 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可以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委托, 将停车位予以出租, 所得租金收入归全体业主所有, 用于弥补物业管理费用开支。同时, 停车位使用人必须向提供看管服务的物业公司交纳看管费用。当然, 对于将地下停车位的建筑面积也计算建筑容积率的特殊情况, 我们应区别对待。这些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载明的规划用途建造的地下停车位, 和地上建筑物一样要计入整个的建筑面积。因此, 该种停车位可拥有独立的所有权。此种地下停车位开发商有权予以出售、出租。通过买卖而拥有产权的业主虽然无须缴纳车位使用费, 但仍应按期缴纳物业管理费或车辆看管费。
(三)楼房首层架空停车位
楼房首层架空停车位, 是指将建筑物地面上的第一层架空而形成的停车位。在现行的房地产行政管理法律制度下, 首层楼房架空层停车位的建筑面积也是不计算建筑容积率的, 不能获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份额, 其法律权利依附于计算建筑容积率的房屋建筑物( 面积) , 也是住宅房屋单元的从物。所以关于楼房首层架空停车位的产权归属与地下停车位的情形是一样的, 此处不再赘述。
(四)楼房屋顶平台停车位
楼房屋顶平台停车位, 是指在小区商品房楼顶平台上设置的停车位。虽然楼房屋顶平台停车位在我国目前还未普及, 但随着停车位的日益紧张, 有关这种停车位的纠纷也会日益增多。对于屋顶平台的归属问题, 也是颇有争议。有人认为, 屋顶平台应当归建筑物的全体区分所有人共有; 也有人认为, 其应属于顶楼住房所有权的范围, 因为顶楼部分的附属物由最高一层的区分所有人所有。我们知道, 对屋顶平台的利用更多的是用它的空间, 而这个空间显然不仅仅属于顶层的区分所有人, 而应当归该建筑物的全体区分所有人所有。所以, 在该空间上设置停车位的权利也应当属于建筑物的全体区分所有人, 开发商和物业公司都无权擅自在屋顶平台设置停车位, 而应与该楼的业主进行协商并征得同意之后才可以。
对于本次物权法立法内涵的分析及一些个人建议:
我们学过法律的人都知道民事法律规范的核心任务为协调利益关系,立法者总是根据利益关系的不同类型,设置相应的法律规范。民法所协调的利益关系主要包括以下三种类型:民事主体与民事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民事主体的利益与国家利益之间的关系(民事主体在本文中仅代表单个人或单个组织,并不代表国家),民事主体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 王轶著 对中国民法学学术路向的初步思考—过分侧重制度性研究的缺陷及其克服[J ] . 法制与社会发展,2006) 。对于民事主体和民事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在通常情况下,会采用任意性规范、倡导性规范或混合性规范进行调整;对于民事主体的利益和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则通过强行性规范去调整。
首先应明确停车位权属之争所属利益的性质,即其调整的利益为民事主体与民事主体之间的利益,还是民事主体与国家、社会公共的利益。如果其为民事主体之间利益的争议,则应该运用任意性、倡导性或混合性的规范去调整;如果其为民事主体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则应该运用强制性规范进行调整。不能笼统地把停车位权属之争称为民事主体之间的利益或者称其为民事主体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因为停车位的情形相当复杂,如果停车位可以进行登记,则登记后的业主利益和开发商的利益都仅代表他们个人或组织,所以开发商与已购买该停车位的业主之间为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他们之间采取协商的形式解决利益冲突,即法律不采取强行法规范二者之间的关系。
但就目前我国住宅小区绝大多数情况是整个社区的业主的利益与开发商的利益而言,其是否应该属于民事主体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呢?小区所有业主的利益到底是否属于公共利益呢?什么是公共利益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就要看在某一事项所涉及的众人中,是不是有多数人对该事项表示认可。如果得到多数人的认可,该事项属于“公共利益”无疑!反之,如果在某一事项所涉及的众人中,有多数人对该事项不认可,则该事项必不属于“公共利益”。说到这里,公共利益的内涵已经很清楚了。所谓“公共利益”,必须要与公共决策结合起来,大多数人认可之事就是公共利益,大多数人不认可之事就不是公共利益(参见 王昌英著 何为社会公共利益[J] 北京大学学报 2001 04)。
所以说什么是公共利益问题属于事实判断问题,必须结合具体的事项,由该事项所涉及的公众来决定,在立法时对哪些事项属于公共利益进行事先列举是不可能也是不实际的。由此可以得出全体小区业主的利益是经过大多数人民认可的利益(相比于单一开发商来讲)所以应该属于社会公共利益范畴,所以应由强行法进行规范。而物权法第76 条第2 款赋予当事人自主选择的权利,为任意性规范,因此背离了规范的性质,所以我认为是错误的。并且长期在清华大学法学院任教的崔建远教授也认为:《物权法》不宜规定‘约定优先’,而应另辟蹊径。”(王谨著 公共物业所有权归属的《物权法》分析)并且从国外的制度上看没有一个国家对于车库的权属纯粹以约定的方式处理,而多数是以“法定”加“约定”的方式来解决,且法定优先,约定作为补充。所以,本人认为,如果法律强制规定停车位属于业主的共同所有可能更有利于保护业主的利益,更加合理的解释了停车位与建筑物的归属的关系。既应用强行法进行明确规定:停车位的所有权归全体业主共有,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开发商利用自己占着卖方市场而钻法律漏洞损害广大业主的利益。只有真正的使约定变为法定,才能维护最根本的我国广大业主的利益。
综上所述,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领域中,停车位(库)的权属问题是十分重要的,涉及到全体区分所有权人的利益。只有规定清晰、明确的集体规则,确定停车位(库)所有权的归属,在现实中才能够保护区分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建设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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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贵州师范大学怎么样

贵州师范大学(Guizhou Normal University),坐落在“中国避暑之都”美誉的林城——贵州省省会贵阳市,是一所教师教育特色鲜明、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大学,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教育部“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和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实施高校。
学校的前身是创建于1941年的“国立贵阳师范学院”,解放后更名为“贵阳师范学院”;1985年改名为“贵州师范大学”,2004年原贵州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并入;2010年2月,被确定为立项建设的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截至2014年3月,学校有三个校区,分别坐落在云岩区、白云区和花溪区,占地面积3000亩。有全日制在校学生37500余人,其中本专科学生25000余人(不含求是学院)、硕士研究生2600余人。共有教职工2324人。设有19个学院、1所继续教育学院、1所独立学院(求是学院)、1个教学部。
科研机构
截至2014年3月,学校有1个院士工作站、1个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与地方共建工程实验室、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教育部科技创新人才团队、4个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5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级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遥感中心贵州分部、8个省级科技创新人才团队、1个省级大学科技园。学校分析测试中心是贵州省司法厅首批批准的"物证司法鉴定所"、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的"贵州省化学试剂质量监督检验站"。
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贵州省喀斯特山地生态环境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培育基地
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喀斯特石漠化防治程技术研究中心
国家与地方共建工程实验室(1个):喀斯特地区关键信息技术应用国家与地方共建工程实验室
省级重点实验室(5个):贵州省信息与计算科学重点实验室、贵州省山地资源与环境遥感应用重点实验室、贵州省植物生理与发育调控重点实验室、贵州省山地环境信息系统与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等
省级工程实验室(1个):智能计算与控制技术省级工程实验室
省级工程研究中心(3个):贵州喀斯特石漠化综合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贵州省铝电解炭素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
国家遥感中心贵州分部(1个):贵州省遥感中心
院士工作站(1个):贵州师范大学院士工作站
教育部科技创新人才团队(1个):"喀斯特山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创新团队(乙引)
贵州省科技创新人才团队(8个):中国南方喀斯特研究科技创新人才团队(乙引) 、贵州省药物分析研究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周欣)、贵州省荞麦产业技术研究科技创新人才团队(陈庆富) 、贵州省特色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科技创新人才团队(乙引) 等
科研成果
2008年-2014年,学校共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176项,其中国家级科研项目200项、省部级科研项目976项,全校科研经费近3亿元;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110项;获省部级教学成果奖18项;获批专利57项,出版学术著作265部;2013年全年学术论文被SCI、EI、ISTP、CSSCI、CSCD等收录2123篇。
学术期刊
《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贵州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等学术期刊,其中,《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是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和全国百强期刊,《贵州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是中国科技核心期刊。
馆藏资源
截至2014年3月,学校图书馆有馆藏纸质文献227.5万册,年订阅纸质中外文报刊2000余种,中、外文电子图书100万余种,提供使用中外文数据库68个,自建数据库10个,数字资源总量达57.5个TB,是"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分中心"、"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贵州省科技文献共享平台"建设服务单位、"CALIS贵州省文献信息服务中心",建设有"贵州省地方文献信息研究中心"、"中学示范图书馆模型"、"幼儿园示范图书馆"等专题室并开放服务。
5. 贵师大和贵师院联合培养对考生来说是好还是坏
贵师大和贵师院联合培养对录取到联合培养的考生来说当然是好事。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后,毕业论文达到贵州师范大学学位授予标准后,颁发贵州师范大学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6. 贵州师范大学自考本科学士学位2011年办理的要求
【贵州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 贵州自学考试(自考)指南】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贵州省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21号令),结合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学士学位授予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第一条 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授予,只限于应届本科毕业生(含高等教育自考生上年度12月及本年度6月的毕业生)。 第二条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第三条之规定,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一)取得本科毕业资格。 (二)拥护四项基本原则,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三)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和其他毕业实践环节)达到本科教学计划应有的各项要求,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四)、参加由省学位办组织的学位课程考试,取得外国语和计算机课程考试的合格证书。 第三条 成人非外语专业的毕业生通过大学外语四级以上(含四级)考试者、外语专业的毕业生通过国家专业外语八级考试者,可免试外国语。 第四条 本人申请学位日期与通过国家大学外语考试日期、省学位办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计算机课程考试日期不得超过三年。 第五条 学习期间考试作弊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不予申报。 二、学士学位受理、审批程序及申报时间 第六条 申请学位课程(外国语及计算机)考试报名的时间为每年十一月份。成高学生本着自愿原则,凭有效身份证、资格审查表到各学院成教办公室报名。各学院将各专业考生报名名册及报名软盘上报校继续教育学院进行考生资格审核。按规定于十二月中旬汇总上报省学位办。 学位课程考试时间为每年三月。 第七条 申报学士学位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员,须交验审核的材料: (一)学士学位申请表; (二)学位课程考试合格证书(或相关免试科目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本科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四)自考本科学生历年学业考核成绩表原件及复印件; (五)照片(一寸免冠彩照两张)。 第八条 申报学士学位的学员须备齐前条所列材料于当年8月到学校各学院成教办公室报名,各学院收齐有关材料后,于8月30日前集中在继续教育学院办理报名手续,继续教育学院审核后,向校学位办公室上报学位申请者名单及相关材料。 第九条 成人学士学位的授予实行校、院两级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制度。各学院学位委员会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对应届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进行认真审查通过后,由学校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十条 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受理初审工作须在一个月内完成。审核工作必须坚持统一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 第十一条 校学位办在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完成后一个月内将授予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名单及情况汇总报省学位办备案(附三寸软盘一张)。 三、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属学校成人学位管理工作的实施细则,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不符的,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贵州师范大学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专业与学位类别 专业名称 学位名称 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广播电视新闻学、音乐学、美术学、英语 文学学士 历史学 历史学学士 教育学、体育教育 教育学学士 数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理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教育技术学、化学、应用化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地理科学、地理信息系统、应用心理学、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电子商务 理学学士 法学、思想政治教育 法学学士 经济学 经济学学士 艺术设计 艺术学学士 园林 农学学士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旅游管理、图书馆学、公共事业管理、科学教育、心理学 管理学学士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 工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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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贵州师范大学论文答辩没过能拿毕业证吗
不能哦,必须要过了才能拿,因为要拿满学分!
8. 有谁知道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的毕业论文要查重的吗
必须查重的,现在最普通学校的都要查重
9. 贵州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教育自考本科毕业论文的格式要求
天河区民办小学体育教学问题探究
天河区民办小学体育教学问题探究
摘要:本文以天河区民办小学作为研究对象,分析了当前天河区民办小学体育教学中存在学校只重视升学率,忽视体育教学、教师聘任制度不合理,导致体育教师资队伍建设失衡和体育教学内容、组织、方法、体育教学角色等问题。根据这些问题提出了对天河区民办小学体育教学中应加强领导重视程度,加强正确体育观念宣传、加强体育师资队伍建设,保证体育教师数量和质量和在按课标要求开展有计划、有组织的体育课程等解决对策。
关键词:民办小学;体育教学;问题;解决
前言
学校体育作为民办小学实施素质教育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内容,工作开展的如何是衡量民办学校整体工作的重要标准之一,而作为学校体育工作核心的体育教学则是实现学校体育目标任务的基本途径,高质量的体育教学对民办小学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和提高办学质量的作用不可低估。因此,专门就天河区民办小学体育教学的现状进行走记了解,这对天河区民办小学提升体育课程水准、深化体育教学改革、提高体育教学质量、开展素质教育具有现实意义。多年来,尽管国内许多学者有关各级各类学校体育状况的研究不少,但针对民办小学的具体研究较为罕见,所以本论文将通过对广州天河区民办小学体育(与健康)课教学的基本情况,揭示当前天河区民办小学体育教学工作的现状、特点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善对策,旨在为提高天河区民办小学体育教学质量、整体教学水平和促进体育教学改革与发展提供有益的参考。
一、天河区民办小学体育教学现状及问题
(一)学校只重视升学率,忽视体育教学
通过走访了解到目前天河区的民办小学仍将升学率放在首位,而衡量一所学校强弱不仅仅在于升学率,评判一位教师教学效果的好坏不仅仅在于考试成绩。但事实上升学率和考试成绩一直是全社会和学校管理者的指挥棒,这种观点在农村尤其突出,考得好的学校既得名又得利。在这种强势压力下,学校管理者不得不狠抓升学率,抓广大教师的考试业绩。在中(小)考或期终统考中考得好的教师,就是校骨干教师,不仅拿统考奖金,而且评职、晋级无条件优先。在学校管理者只重考试成绩的指挥棒下,体育教学就成了可有可无的课程了。
(二)教师聘任制度的不合理,导致体育教师资队伍建设失衡
首先是师资状况是影响天河区民办学校体育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作为教育的主导者,教师的业务能力直接决定着受教育者的质量好坏。总体师资力量的饱和与体育教师实际缺编的情况并存是影响学校体育教学活动开展的重要因素。在调查中了解到很多农村学校的教师聘任存在严重的倾向于考试学科教师的现象。许多学校的课目教师编制已经出现了超编现象,有一些学校,许多教师课程按排较少,上课节数不多。而体育教师岗位却显得严重不足也是不得不面对的现实,在调查中发现,很多学校体育教师较为缺乏,学校领导制定招聘倾向于所谓的考试学科教师和主科教师。实地走访中了解到体育教师缺乏的主要原因,一方面学校为了减少财政开支数量,尽可能地压缩人员编制,所以许多民办学校的体育老师很少,很难满足教学需求,在这种情况下,学校领导首先要保证的是主科教学,保住了主科教学就能保住升学率,教学质量才能不断提高,自然而然,学校的非考试学科编制数量就受到了控制,体育教师力量相对短缺,岗位不足就显现出来。
其次是体育教师自身的业务能力不强,像很多小学也只有一到两个专职的体育教师,而其它的大量的完小根本就没有体育教师,不得不由其它教师兼职(小学语、数学科不能胜任年龄偏大的教师)或代课教师,随着体育新课程的实施,教师自身没有及时“充电”,体育教学程式化、单一化、刻板化,根本就无法实施素质教育。
(三)体育教学内容、组织、方法、体育教学角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截止目前,国家共颁布了6套小学体育教学大纲,都以竞技体育项目为主要教学内容,以技术传授为主要目的.这种以竞技运动项目为主的学校体育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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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贵州师大自学考试法律教育本科毕业论文有哪些要求
您的自考法律教育专业的具体是什么题目呢
有什么要求呢
论文是需要多少字呢
开题报告 任务书 都搞定了不
你可以告诉我具体的排版格式要求,
希望可以帮到你,祝写作过程顺利
贵州师范大学自学考试论文写作手册:
1、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
2、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
3、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
4、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 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
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
5、论文正文:
(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 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
〈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 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
a.提出-论点;
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
c.解决问题-论证与步骤;
d.结论。
6、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
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
(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
(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
引言(或绪论)(可作为正文第1章标题,用小3号黑体,加粗,并留出上下间距为:段前0.5行,段后0.5行)
×××××××××(小4号宋体,1.5倍行距)×××××××××××××××××××××…………
1.1 ××××××(作为正文2级标题,用4号黑体,加粗)
×××××××××(小4号宋体)××××××…………
1.1.1 ××××(作为正文3级标题,用小4号黑体,不加粗)
×××××××××(小4号宋体)×××××××××××××××××××××××××××…………
2 ×××××××(作为正文第2章标题,用小3号黑体,加粗,并留出上下间距为:段前0.5行,段后0.5行)
×××××××××(小4号宋体)×××××××××××××××××××××××××××××××××××…………
注:1.正文中表格与插图的字体一律用5号宋体;
2.正文各页的格式请以此页为标准复制。
(空2行) 结 论(小3号黑体,居中)
×××××××××(小4号宋体,1.5倍行距)×××××××××××××××××××××××××××××××××××××××××××××××××××××××××××××××××××…………
(空2行) 致 谢(小3号黑体,居中)
×××××××××(小4号宋体,1.5倍行距)×××××××××××××××××××××…………
(空2行) 参 考 文 献(小3号黑体,居中)
1 ×××××××(小4号宋体,行距18磅)×××××
2 ××××××××××××××××××××××××××××××××××××××××××
3 ××××××××××××××××××××××
…………
例如:
1 刘国钧,陈绍业,王凤翥.图书馆目录.第1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57
2 傅承义,陈运泰,祁贵中.地球物理学基础.北京:科学出版社,1985,447
3 华罗庚,王元.论一致分布与近似分析.中国科学,1973(4):339~3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