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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2017年本科自主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2-05-20 21:48:11

㈠ 2017年华中师范大学自主招生要求的成绩单是什么意思是哪一次

关于自主招生条件各地区各院校之间都有区别。
以西安交通大学年自主招生报名条件为例:

首先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乐于助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突出的优秀高中理科毕业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考: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复赛中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者;

2.高中阶段在科创类竞赛决赛中获奖者(包括: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获得决赛一、二、三等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决赛一、二等奖,获奖结果以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名单为准);

3.高中阶段以第一原始产权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者(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陕西师范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报名条件

报名者须是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且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优秀,对所报专业(类)具有浓厚兴趣且能够提供与所报专业相关的报名材料。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普通高考考生均可向我校提出报名申请,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申请者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具有自主招生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奖项(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三等奖及以上);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三等奖及以上、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

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总决赛二等奖及以上;

4. 高中阶段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报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文学作品,或作为第一作者正式出版著作;

5.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须热爱学前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并在音乐、舞蹈、美术、语言表达等方面具备较强的综合能力,能提供获奖证书(高中阶段参加省级比赛三等奖及以上)或等级证书(艺术水平考级九级及以上)。

注:以上证书、奖项、论文、作品、著作等材料均于2017年3月22日前已获得或已出版见刊。

㈡ 关于华中师范大学的自主招生报名资格

有资格!今年的自主招生早已经结束了。每年的11-12月份网上报名。

㈢ 求自主招生的详细资料

华中师范大学2007年本科招生自主选拔录取办法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的有关精神,积极探索以改变高考分数为唯一选才标准的招生录取制度,推进以文化课考试为主,多元化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改革试点,建立健全我校创新人才选拔机制,拓宽人才选拔渠道,我校在2007年继续实行部分招生计划自主选拔录取。

二、招生范围和报名条件

具备2007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全国应届高中毕业生,且身体健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考试:
1、高中阶段参加相关科目的奥赛、竞赛并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者。其中奥赛是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学科;竞赛是指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及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复赛优胜者。

2、由中学推荐、成绩优秀并且有一定特长或综合素质突出者。主要包括:(1)在学科竞赛、师范生技能、社会工作等方面有突出才能,并获地市级(含)以上奖励者;(2)有发明创造专利者;(3)省级重点或省级示范中学校长推荐,成绩优秀,且综合素质突出者。

3、热爱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有文学创作、影视编导、播音主持、艺术等相关素质突出的文科考生。

4、热爱数字媒体技术专业,有一定美术绘画基础的理科考生。

三、招生程序

1、个人报名

符合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登录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zs.ccnu.e.cn),在网上进行申请登记,并下载《华中师范大学2007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华中师范大学2007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doc,认真填写好此表,由考生所在中学签署推荐意见后,并附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作品复印件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一并邮寄或送达我校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收,邮编:430079)

特别提示:(1)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可不用在网上申请。考生可向我校招生办公室索取或向所在中学教务处索取《华中师范大学2007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填写后按要求邮寄或送达我校招生办公室。(2)在网上申请的考生,务必将网上提交顺序号记录下来并填写在报名表上。我校最终认可考生邮寄或送达我校的报名申请材料。

我校接受申请报名的截止日期为2006年12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2、材料审查及确定参加复试名单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所有报名考生的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加复试名单,于2007年元月12日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请报名考生直接在我校招生网上查询是否通过初审,我办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3、 复试

复试时间:2007年元月21日。

复试方式和内容:

(1)符合报名条件第1—4条者,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笔试。文化笔试测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各科100分,总分300分。

(2)除符合报名条件第1条者,只需参加文化笔试外,符合报名条件第2—4条者,均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面试考核。面试考核主要考察学生综合素质。(为便于组织考核工作,每名考生只能在符合报名条件第1—4条中选报一项并参加该项考核。)

复试地点:复试除在我校本部设立考点外,还将在参加复试考生相对集中的地区安排考点,其中符合报名条件第3条、第4条者须在我校本部参加复试。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各种证书材料原件到我校指定复试考点报到参加复试。

4、入围名单

我校将根据考生复试成绩,分不同报考条件类型分别划定入围合格线并确定入围名单。

入围考生人数控制在我校招生总计划的5%。入围考生名单将于2007年2月份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向考生所在中学邮寄入围通知单。我校将于2007年4月将自主选拔入围名单报送教育部和有关省级招生部门备案。

四、录取办法

入围考生须参加2007年全国普通高考,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成绩达到我校在该省录取同批次控制分数线,我校将区分情况予以录取:

1、符合报名条件第1、2条者:(1)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该省录取最低分数线,我校优先按第一志愿专业录取;(2)考生高考成绩没有达到我校在该省录取最低分数线,但达到我校在该省录取同批次控制分数线,我校将予以录取,并加20分参加专业志愿录取。

2、符合报名条件第3条和第4条者:(1)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该省录取最低分数线,我校优先按第一志愿专业录取;(2)考生高考成绩没有达到我校在该省录取最低分数线,而达到我校在该省录取同批次控制分数线,我校将予以录取,但符合报名条件第3条者录取专业为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符合报名条件第4条者录取专业为数字媒体技术专业。

以上录取考生如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该省录取最低分数线者,均可享受我校新生奖学金。

五、监督机制

1、我校成立以主管校领导为组长,监察处、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并对整个自主选拔录取过程进行监督。

2、 我校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自主选拔录取办法、选拔工作细则、考生入围名单等,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3、我校将与考生所在中学、招生部门密切配合,做好自主选拔录取考务工作,入围名单同时将在所在中学及通过所在省招生部门进行公示。

4、考生本人及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六、附则

本办法经华中师范大学招生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并开始实施,未尽事宜由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邮 编:430079
咨询电话:027-67867080、67863404、67863334、67862239
传 真:027-67861550
监督电话:027-67868009

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北京师范大学2007年自主招生办法

北京师范大学作为教育部首批确定的22所开展自主选拔录取(以下简称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高等学校之一,在认真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体现教育创新、素质教育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原则的基础上,已成功开展四年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每年从全国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中选拔录取综合素质高、学习成绩好、特长突出的优秀创新人才数十人。为做好我校2007年自主招生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高等学校招生自主权,促进中学素质教育的全面开展。逐步改变以高考分数为唯一选才标准的招生录取制度,实行以文化课考试为主、与多元化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招生录取模式,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特殊才能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加速实现我校建设“综合性、有特色、研究型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这一办学目标。

二、组织机构

1、成立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有关领导、相关党政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策自主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负责对院系自主招生考核专家组提出的拟入选候选人名单进行审核、批准。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工作组负责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初审、组织协调对申请者的考核、相关数据汇总和分送等。

2.各院系成立自主招生考核专家组,成员由院系相关领导及专家组成。负责制定本院系自主招生考核方式及考核内容,负责对本院系各专业申请者进行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考核,并根据院系考核结果,提出本院系拟入选候选人名单。

三、申请条件

根据我校的办学目标、特色和优势,主要招收综合素质高、学习成绩好,在人文社会科学、理科基础学科、科技发明创造等方面具有特殊才能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提出申请。

1、在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等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含)以上者;

2、具有超常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在科技发明创造方面有突出特长和培养潜能者;

3、在文学、语言文化方面具有特殊才能者;

4、具有其他特殊才能及突出成绩者。

注:上述各项均需提供具体证明材料。

四、招生规模与范围

1.自主招生规模控制在学校年度本科生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列入机动计划,不占用我校在各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来源计划。

2.自主招生生源面向全国。欢迎符合申请条件的优秀学生踊跃自荐,各中学积极推荐。

五、招生程序

1、申请程序 2007年我校自主招生仍遵循本人自荐和中学推荐相结合的原则,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006年11月20日在本网站开通)。凡符合我校自主招生申请条件的申请者须上网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并通过网报系统打印报名表(其它格式无效),由所在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与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作品、论文、中学推荐信等相关材料一并寄至: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875)。 截止日期(以寄件日邮戳为准):2006年12月31日,逾期将不再受理。申请材料不退还。 咨询电话:010-58801802,010-58807962 传真:010-58800562

2、资格初审 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自主招生工作组根据申请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参加由学校和院系组织的两级考核。(请注意:申请人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初审状态,我办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

3、考核与资格确定 学校考核:初审合格的所有申请者均须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多项能力测试。 院系考核:根据初审合格者所申请专业(每位申请者最多可申请两个专业),参加相应院系组织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考核。院系考核专家组根据院系考核结果,提出院系拟入选候选人名单。 资格确定: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和院系两级考核结果,在院系提出的拟入选候选人名单的基础上,结合多项能力测试成绩,择优确定入选候选人名单(请注意:申请人可通过网络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考核结果,我办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 考核将于2007年2月初在北京师范大学举行。(具体时间将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和我校招生网站发布,请申请人及时上网查询,我办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

4、公示 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将经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自主招生入选考生名单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备案、上网公布,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和省级招办对入选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5、录取原则 经我校考核确定的自主招生入选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必须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予录取。

(1)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同科类调档线下20分以内、且不低于同科类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2)语文、数学、外语中任一单科高考成绩不低于145分(150分制)或文科、理科综合高考成绩不低于290分(300分制),且高考成绩达到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控制线。

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我校将向其所在省级招办提出录取申请,并根据考生在学校自主招生考核时认定的专业安排其录取专业。

如考生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请在高考成绩公布后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报自己的高考信息(高考考生号、高考成绩等)。

六、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1、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是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学校对此高度重视,专门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院系自主招生考核专家组,负责领导和实施自主招生工作,保证整个招生工作严格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进行,做到“标准刚性、程序规范、办法公开、过程监控、结果公示”。

2、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3、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4、考生所在中学应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开进行推荐工作。对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推荐中学,一经查实即予取消推荐资格,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媒体通报。

5、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办法由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东北师范大学的政策还没出来

㈣ 华中师范大学报考条件2017

第一章报考条件
第一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6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即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需出具书面证明。
第二条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第三条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第一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该类考生需在现场确认前到研究生院招办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确认。
学术学位各专业和专业学位中的工程硕士、农业硕士可招收单独考试考生。
第四条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㈤ 关于湖北华中师范大学详细的情况(湖北师范大学的自主招生过程 )

华中师范大学2012年本科招生自主选拔录取简章
一、招生计划

我校 2012 年自主选拔计划为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二、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具备2012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高中毕业生,身体健康,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向我校提交申请:

1、竞赛获奖类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五大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或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省级赛区三等奖以上者,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优胜奖以上者。

2、免费师范类

热爱教育,立志从教的学生;在演讲、书法(硬笔、毛笔或粉笔)、普通话、教学组织、社会工作等方面有特长,并具备其他教师基本特质的考生。

3、综合素质类

我校优质生源基地或重点中学综合素质突出,高三学年学业成绩排名靠前或在思想道德品质方面有突出表现(受到县级以上奖励)及组织管理方面有特殊才能的考生。

4、特殊专长类

综合素质全面,在某一学科有特长、单科成绩特别突出,或在人文、艺术、社会、自然科学等领域有一定理论研究专长或实践成果的考生。

三、报名选拔

2012年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报名采取中学校长直荐、校友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我校将参照各中学近年来被我校录取学生质量与数量给予省内外我校优质生源基地和其他部分重点中学直荐名额。其他未获得直荐名额的学生采取校友推荐或自荐方式报名,考生报名时需详细注明报名方式,其中校友推荐类考生需填写《华中师范大学2012年自主招生校友推荐表》(附件可下载)。

符合条件的考生在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ccnu.e.cn)进行网上报名,网报成功后,直接打印《华中师范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由考生所在中学如实登记学生成绩并签署推荐意见后,附有效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一并邮寄或送达我校招生办公室。其中中学校长直荐考生材料应由中学统一邮寄,并附上《华中师范大学2012年自主招生中学推荐优秀学生汇总表》(附件可下载)。

中学校长直荐考生和竞赛获奖类考生,经审查属实的,直接获得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试的资格。

对于校友推荐和自荐类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核,并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审核通过者方可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试。

在公示和材料审核过程中,如若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取消相关考生的考试资格。

四、入围名单

我校将根据考生成绩划定入围合格线,确定入围名单。

1、师范类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优秀加分)由高往低确定入围名单;

2、其他类考生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往低确定入围名单,面试成绩作参考。

另考虑到各省教育资源、教育基础、高中课程改革的差异,我校将区分不同省市区生源及考试情况按省市区考生考核成绩由高往低确定各省市区的入围名单。

五、笔试与面试

笔试:所有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笔试,笔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各科100分,总分300分。

面试:免费师范类考生,学校在各考点集中组织面试;其他有特殊专长的考生,可申请面试,我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其是否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情况请考生直接在网上查询。为方便考生,我校将继续在部分考点实行“远程面试”。

地点:考试除在我校本部设立考点外,为方便考生,还将在湖北襄阳、荆州、河南郑州、江西南昌、湖南长沙等地区设立考点,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时,需自行选定考点。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有效证书材料原件到选定考点报到参加考试。

六、录取办法

入围考生须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考,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高考成绩达到各生源省份同批次录取控制线,我校将保证录取,并加15分进行专业选择。

七、后续培养

我校将在今年的自主选拔录取中探索将招生选拔与人才培养无缝对接模式,对通过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入校的考生将与我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对接,匹配多样化的教育资源,针对性的培养。具体措施如下:

1、优先推荐加入学校“博雅计划”培养,包括配备导师、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和科研训练计划;

2、优先在导师指导下有计划地参加科学研究、社会调查和实验室工作等学术活动;

3、师范生优先加入“未来教育家协会”,有更多机会参加教育理论的学习和教学实践的锻炼;

4、师范生配备校内外“双导师”,即一名所在院系专业导师辅导学习,一名重点中学校长或骨干教师辅导教学实践;

5、师范生优先获得在“国家教师教育创新与服务综合改革实验区”锻炼学习机会;

6、优先推荐赴国外、境外知名大学交换学习;

7、优先推荐参加社会实践、学校社团活动等。

八、考生资助

对于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特别是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的考生,可提出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免除考生自主录取选拔考试报名费,入学时申请资助的,将为其开辟绿色通道。

九、实施程序

1、2011年12月10日起,符合条件的考生在我校招生网上报名,并在2012年1月5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将报名材料按要求寄至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2012年1月10日至13日,考生凭报名号在我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中查询自己材料是否寄到,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校招办取得联系。

3、我校招办组织专家组审核考生报名材料,并于2012年1月16日公布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

4、2012年2月19日,取得考试资格的考生参加我校自主招生。

5、2012年3月底,确定最终入围名单,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㈥ 华中师大自主招生

华中师范大学2012年本科招生自主选拔录取简章
2011年12月09日 16:36 来源:教育部
一、招生计划
我校 2012 年自主选拔计划为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 5%。
二、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具备2012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高中毕业生,身体健康,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向我校提交申请:
1、竞赛获奖类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五大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或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省级赛区三等奖以上者,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优胜奖以上者。
2、免费师范类
热爱教育,立志从教的学生;在演讲、书法(硬笔、毛笔或粉笔)、普通话、教学组织、社会工作等方面有特长,并具备其他教师基本特质的考生。
3、综合素质类
我校优质生源基地或重点中学综合素质突出,高三学年学业成绩排名靠前或在思想道德品质方面有突出表现(受到县级以上奖励)及组织管理方面有特殊才能的考生。
4、特殊专长类
综合素质全面,在某一学科有特长、单科成绩特别突出,或在人文、艺术、社会、自然科学等领域有一定理论研究专长或实践成果的考生。

三、报名选拔
2012年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报名采取中学校长直荐、校友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我校将参照各中学近年来被我校录取学生质量与数量给予省内外我校优质生源基地和其他部分重点中学直荐名额。其他未获得直荐名额的学生采取校友推荐或自荐方式报名,考生报名时需详细注明报名方式,其中校友推荐类考生需填写校友推荐表(可下载)。
符合条件的考生在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网报成功后,直接打印《华中师范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由考生所在中学如实登记学生成绩并签署推荐意见后,附有效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一并邮寄或送达我校招生办公室。其中中学校长直荐考生材料应由中学统一邮寄,并附上《华中师范大学2012年自主招生中学推荐优秀学生汇总表》。
中学校长直荐考生和竞赛获奖类考生,经审查属实的,直接获得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试的资格。
对于校友推荐和自荐类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核,并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通过审核的学生名单,审核通过者方可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试。
在公示和材料审核过程中,如若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取消相关考生的考试资格。

四、入围名单
我校将根据考生成绩划定入围合格线,确定入围名单。
1、师范类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优秀加分)由高往低确定入围名单;
2、其他类考生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往低确定入围名单,面试成绩作参考。
另考虑到各省教育资源、教育基础、高中课程改革的差异,我校将区分不同省市区生源及考试情况按省市区考生考核成绩由高往低确定各省市区的入围名单。

五、笔试与面试
笔试:所有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笔试,笔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各科100分,总分300分。
面试:免费师范类考生,学校在各考点集中组织面试;其他有特殊专长的考生,可申请面试,我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其是否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情况请考生直接在网上查询。为方便考生,我校将继续在部分考点实行“远程面试”。
地点:考试除在我校本部设立考点外,为方便考生,还将在湖北襄阳、荆州、河南郑州、江西南昌、湖南长沙等地区设立考点,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时,需自行选定考点。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有效证书材料原件到选定考点报到参加考试。

六、录取办法
入围考生须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考,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高考成绩达到各生源省份同批次录取控制线,我校将保证录取,并加15分进行专业选择。


九、实施程序
1、2011年12月10日起,符合条件的考生在我校招生网上报名,并在2012年1月5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将报名材料按要求寄至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2012年1月10日至13日,考生凭报名号在我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中查询自己材料是否寄到,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校招办取得联系。
3、我校招办组织专家组审核考生报名材料,并于2012年1月16日公布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
4、2012年2月19日,取得考试资格的考生参加我校自主招生。
5、2012年3月底,确定最终入围名单,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㈦ 华侨大学自主招生_复读生自主招生_华中师范大学自主招生

哈哈,看来你考得不怎么样,别担心我跟你一样……【搜学通】的学校都很好,很好的网站,肯定能帮到你!

㈧ 是不是华中师范大学没有注明国家专项计划,今年就不招国家专项的免师呢

华中师范大学2017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第四条
我校本科招生的主要类别为:普通高考生(含艺术和体育类考生)、自主招生考生、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单独招生)、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少数民族预科生、内地西藏班学生和内地新疆班等。

㈨ 华中师范大学自主招生报名每年什么时候开始

大学自主招生简章11月底至12初才会陆续公布。通过初审的2月考试,成绩符合要求的会参加面试。你可以根据自己的成绩 选择二三所大学申请。
至于某所中学是否有校荐资格 不在网上公布的 你可以打电话咨询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老师 或高中负责自主招生的部门老师
高校自主招生评价标准的相似点
一、所在中学要求
属于普通中学学生的机会不多,根据高校对中学的要求,可预估自己获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可能性
在目前的教育体制下,每所中学的师资力量、办学条件还是相差较大的,因此,一个学生在哪一所学校求学,是省重点、地区重点,还是一般学校,一定程度决定外界对你的整体素质的评价。由于自主招生高校都是一本院校,因此参加这些高校自主招生的学生主要集中在省重点和地区重点中学。属于普通中学学生的机会不多,这是现在的客观现实。
自主招生高校对学生所在中学的要求表现在两方面:一是有的学校实行学校推荐制或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目前这些学校只把推荐名额给一些好的中学;二是有的高校对申请者实行筛选,会对学校层次和学生成绩排名提出建议要求等。根据高校的这种要求,同学们也可评估自己参加自主招生获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可能性。
二、学业成绩要求
在自主招生体系里,学习成绩很重要,不要误以为高校要招“偏才”和“怪才”
有同学问,自主招生还要看学习成绩吗?你们不是要“偏才”和“怪才”吗?这其实是一个误解。
高校在自主招生时,通常会要求学生提供中学平时成绩,包括高一、高二重要考试的成绩,不仅有绝对分数,还要有你在这个班级或者整个年级里的排名,因为这样的排名可以反映你的学习能力。
大学会以学生的排名来看他的学习能力是否达到学校的基本要求。比如,有的大学提出,申请者最好是市示范性高中的前50名,区重点的前20名,普通中学的前3名等。在学校审阅学生的材料时,会根据这所学校的总体情况和学生的成绩排名,考察学生的学业。比如,如果某所中学往年考进某大学的学生,学业成绩位列这所中校的前50%,那么,大学在筛选学生时,就可能会参照这一标准,成绩在这所中学50%左右者,入围这所大学的笔试的希望就很大。
三、竞赛获奖要求
竞赛又分为两类。一类是硬性竞赛,也可称为学科竞赛。很多高校的自主招生都向学生提出了五大类学科竞赛成绩的要求。所谓五大类学科竞赛,就是数学、物理、化学、信息科学、生物科学的全国竞赛。这与教育部对保送生资格界定所要求的学科竞赛成绩一致,只是高校的要求相对低一些,比如获得全国三等奖以上或者省市的二、三等奖。
另一类是软性竞赛,也可称为非学科综合能力竞赛,比如创新大赛、创业大赛、才艺竞赛、辩论赛、演讲赛、技能大赛等。这些竞赛可以反映出一名同学的综合素质情况,也受到高校的重视。

㈩ 关于华中师范大学自主招生的 问题。

我今年是华师大一的学生,我去年就是考了华师的自招,其实还蛮好过的,我回们高三班上和我一起答来考的有三个 都过了,我当时报的是师范类的自招,有面试,不过面试其实蛮简单的,几个人一组,进去,有几个老师陪你聊聊天,如果有点才艺展示就更好了,蛮轻松,=不要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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