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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法学院本科生工作信息网

发布时间: 2022-05-26 16:45:46

㈠ 法官这个职业的前景

一、法律专业学生职业的现状据《法制日报》报道:法科毕业生就业率低于高校平均水平,毕业半年后就业率仅为83%,不仅低于全国“211工程”院校毕业生的平均就业率89%,甚至低于全国其他本科院校毕业生的平均就业率87%。法学本科毕业生严峻的就业形势并非近年的事,上个世纪末就有显现,尤其是从2002年开始,法学本科毕业生就业遇到前所未有的危机,在全国214个学科专业中,法学专业就业率当年排在187位,2005年则成了“老末”。法学十几年来一直都是热门专业,但是近些年却出现了就业困难的情况,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曾令良说:“这说明法律人才出现了‘相对过剩’的情况。法学毕业生就业难一方面是因为法学教育管理混乱,又被全国大小高校奉为热门专业,一哄而上,大建法学院系。五年前教育部登记的法学本科院系只有300多个,今年已经翻了一番,增加至608个,这还不包括民办高校。虽然教育部门也在干预调整,但情况却是‘边控制,边膨胀’。另一方面则是,从事法律职业的门槛有所提高,法官、检察官、律师都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而实际通过率又较低。我预测,未来几年法学就业形势还将继续严峻。”二、法律专业学生职业现状的原因分析如此有发展前途的职业为什么会成为最难就业的职业呢?笔者认为,主要是下面两个原因:(一)市场供大于求据《法制日报》中统计,全国法学专业招生人数从1977年的223人到2007年的10多万人数增长了448倍。2001年,全国设有法学本科专业的高等学校292所,2005增长到559所,2007年全国已有603所法学院系,每年法学毕业生达到数十万。而在1977年恢复法学教育时,全国只有三所大学设有法律系,仅招收200多人。当然,这些统计中还不包括那些自考的,参加成人高考的以及非法律专业转学法律的。若是都算上的话,可能每年毕业的人数要翻一番,达到二十多万。每年都有这样大批的法律人才涌向市场,必然会引起法律人才市场的供大于求。(二)法律专业学生就业具有很强的特殊性,面临门槛很高的职业准入制度法律专业与别的专业不同,若是想从事本行业相关的工作,如去法院、检察院、律所等,必须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但是以前司法考试的报名资格规定毕业生必须拿到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后方可报考,这就使得待就业的法律本科毕业生在校期间无法参加司法考试,进法院、检察院工作的准入资格受限。同时,司法考试的门槛较高,学生必须花一段时间来迈过门槛。因此,就导致毕业后无法正常就业,只能先备战司法考试,等考过之后,才能顺利就业。正是由于法律专业学生就业的这种特殊性,无形中延长了他们待业的时间,因此,导致法律专业就业率的偏低。当然,今年将会允许大三的学生报考司法考试,那么,明年法律专业学生的就业率一定会有一个显著的提高。因此,会有一大批大三学生抓住这次宝贵的机会,一次性通过司法考试,那么对于这些大三考生来说,就一定会在毕业前找到一份理想的工作。(三)法学教育大众化与法律职业精英化之冲突。目前,全国开设法律专业的大学已经近400所,在校法律专业的学生约36万人。自1999年扩大招生规模以来,在短短几年的时间里,普通高校法律专业的本科生人数增长了几倍。一些高校追求建设综合性大学,在师资、硬件设施尚不完善之际,先后设立了法律类专业并大规模招生。除了法律本科的大规模扩招外,法律专科,第二学士学位等全日制教育,成人法学教育,在招生数量上也有了飞速的发展。除正规法律院校(系)外,还有各种与法律有关的“干校”。此外,还有函授、电大、自考、夜大、业大、职大等多种形式的法律教育。由于法学一直以来被认为是热门专业,接受法学教育的机会在增加,在校生人数不断增长,法学教育出现了大众化的趋势。而法律职业的专业化和精英化上世界上发达国家的法律传统之一,也是一些发展中国家法律职业的发展趋势。我国自2002年首次进行了全国的统一司法考试,欲取得法官、检察官、律师资格,均须通过统一的司法考试并取得合格的成绩。统一司法考试虽然没有覆盖法律职业的全部,但是覆盖了法律职业的主要部分。自2002年实行司法考试制度以来,2002年司法考试的全国通过率是7%,2003年是10.18%,2004年是11.22% 。司法考试的低通过率和法律职业的高门槛,决定了虽受过法律教育的高校学生,在毕业时却并不能轻易迈过这个门槛,从事法律职业。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并非招聘律师、法官和检察官,也对法科毕业生提出了司法考试资格证的要求。自2004年开始,国家统一司法资格考试的考试时间固定在每年9月份的第三个周六和周日,司法考试的报名资格要求已取得本科学历,事实上法律本科应届毕业生在找工作时不可能拥有司法考试资格证书。(四)社会资本不足。社会资本主要指建立在信任和互助合作基础之上的社会关系网络,是个人发展所必要的资本之一。科尔曼在论述他的社会资本理论中曾指出:“社会资本是影响个人行动能力以及社会生活质量的重要资源。”它可以从功能上动员社会结构的各种要素,有助于个人或团体获得资源,掌握信息,从而实现特定目标。社会资本可以弥补大学毕业生就业信息的不对称,有助于大学毕业生获取得就业机会。就自主创业的大学毕业生而言,社会资本可以保证创业资金的供给。在转型时期的中国,无论是国家,高校还是大学毕业生本人,只有不断积累社会资本,才能有效的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对在校的法律专业学生,应当积极走出校门,获取到律师事务所或政法机关实习的机会,向法律界的前辈学习,将理论学习和实务学习相结合,积累相关工作经验。同时,在参与实践过程中,面对开放的信息源和多渠道的获取途径,较容易得到有利的咨讯,可以节约求职成本,弥补信息的缺乏,提高就业的机会。跟相关单位的接触,让更多人了解、认识自己,在与对方合作和共事中建立的良好关系,为自己的发展奠定了一定的社会基础。(五)传统行业饱和。选择法律专业的同学,除了因为法律职业的神圣和自己的兴趣,也考虑到将来的发展前景。从就业单位性质上来看,党政机关依然是法律类毕业生的首选,其次是企事业单位,二者占了需求总数的近70%。同时选择到部队、海关、武警边防等单位的也在逐年增加。据不完全统计,已经签约的2003届政法类毕业生到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比例占到了40%左右,到一般企业单位的占25%左右,到部队、海关、武警边防的占到10%左右。时下毕业生青睐的传统的就业行业,如政府机构、党政机关等,由于机构改革和人员精简, 正在大大减少人员需求。目前正在推进的地方省级政府机构改革,人员精简幅度达47%;国务院最近一次机构改革人员精简近50%。大学毕业生进入这些机关都要经过重重考察, 参加公务员考试仍是目前法律专业毕业生进政法部门就业的惟一渠道。由于职位的有限,常常出现几十个报考者竞争一个岗位,必然导致大多数毕业生遭到淘汰。三、解决问题的思路之所以提出问题,是希望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基于以上的分析,就业问题实际上就是社会需要的问题,所以要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生的就业,彻底扭转就业难的局面,最根本的就是要根据社会的需要来培养学生,根据社会的变化来调整我们的教学,其思路大致如下:(一)政府为主导。政府应当坚持面向社会和经济的实际需要来发展高等财经法学教育,不应超前,更不能盲目,力求使高等法学教育的发展规模和速度,与社会、经济对财经法律人才的需求增长速度保持同步。在这一点上,香港地区做的非常好。香港虽然每年也有大批的高校毕业生走向社会,但其毕业生的就业率极高,且大都能找到比较合适的工作,没有“毕业就失业”的现象。退一步讲,即便政府暂时还不能做到这一步,最起码应该建立准确、广泛的大学生就业信息体系,建立全国性的大学生就业服务体系,要把全国各地,哪个地方缺人、缺什么样的人、待遇如何都挂到一个全国联网的平台上。同时,这个平台上还应该有全国各地学生的生源、就业的志向、就业去向等信息。总之,笔者以为,解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固然学校和学生本人有责任,但政府应该责无旁贷地担当起主导的作用。
(二)学校为主体。法学院系应当根据中国大陆社会经济发展的特点,重点培养应用型的法律人才。比如,在课程设计上,应当注重企业的需求,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必要时还可以邀请行业的知名人士参与课程设计。还有,应当设有毕业生的培养计划,让毕业实习实实在在对毕业生有所帮助,如能使毕业生在毕业实习后就有职场中人的感觉就更好了。此外,学校还应加强对毕业生的就业指导。一方面要早动手早教育,即在学生一入学时就开展就业指导课,给学生分析就业形势和就业政策,帮助其树立正确的就业思想,使其了解到提前着手为就业做准备的必要性。另一方面要勤推荐勤联系,即学校应主动向社会各部门推荐、介绍自己的毕业生,经常与用人单位联系,使用人单位重视自己培养的人才。学校以培养学生为己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培养市场需要的学生就是高校义不容辞的责任。(三)学生为主角。作为毕业生,首先应当端正心态,不要等靠怨,而是要积极寻求各种就业信息,主动推销自己,在无力改变高校扩招、岗位有限、单位苛求等现状的同时,只有自救才是生路,因为只有自己的努力是最靠得住的。其次,要用真才实学武装自己,这是实行自救的资本。不仅要有宽口径的专业知识,而且要具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而不是仅仅会“纸上谈兵”。最后,毕业生应当摒弃“精英情结”,扑下身子,放下架子,从一线做起,从动手做起。珍惜每一个工作机会,做好每一份工作,让自己在工作中不断进步,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成为主角,事业的主角,社会的主角。费希特在其告德意志民众的演说中有云:“历史的教训告诉我们,没有他人,没有上帝,没有其他可能的种种力量,能够拯救我们。如果我们希望拯救,只有靠我们自己的力量。”那么,现在如果要拯救我们的法学教育,帮助我们的毕业生走出就业难的困境,也只有靠我们自己的力量。(四)改变法律毕业生就业的具体政策。首先,我们应该更改统一司法考试报名资格的规定,允许在校大三法律毕业生报名参加考试,这将有利于拓展就业途径;四、法律专业学生的职业前景展望从法律系毕业生就业现状来看,他们拥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能够在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就业前景非常广泛,做警官、检察官、法官、行政机关公务员;到大公司主管法律事务;做律师;到高校做法学教师;到研究所做法学研究者都是不错的选择。对于法律专业的学生来说,都有什么样的职业选择呢?这些职业都有什么样的要求,又会有什么样的前途呢?首先,是法院和检察院。法院和检察院曾是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法律专业毕业生流向最为集中的地方,也是现在很多法律毕业生很向往的地方,但是现在要进这两类单位已是越来越难.一方面是要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另一方面是要通过公务员考试。公务员考试相对简单一些,而司法考试相对门槛要高一些,需要付出更多的精力。但是法官,检察官代表着法律的威严,社会地位很高,且收入稳定,福利很好。因此,值得为之一搏。其次,是国家公务员单位。国家公务员考试的竞争也非常激烈,有时报名和录取比例大约是1000:1,因此,其竞争的激烈程度不亚于司法考试。当然,若是能在千万人中脱颖而出,进入国家公务员单位,也是一个很理想的工作。但是,这样的人数毕竟是凤毛麟角。第三,是律师行业。法学类专业整体薪酬水平,相比之下比其他行业要高些。尤其是律师行业,年平均收入在10万元左右。但是犹太人的“二八法则”对于律师来说是完全适用的;所以做律师,必须挤进那拥有80%财富的20%。因此,律师事务所不同,以及资历深浅直接关系到律师的收入。高的年薪能拿到30万元,低的可能年薪只有1万多元。从事经济、证券、金融、房地产等涉外案件,年轻的实习律师一个月可能只有千元左右,而资深律师一年赚500万元。对于劳动法、婚姻等类的案件,律师收费较低。而在大企业做法律顾问的,也有着丰厚的收入。因此,若是喜欢挑战、赚钱,就可以选择做律师,当然做律师还需要不怕吃苦,勇于竞争,善于学习。最后是企事业单位。法律系专业的学生其职业发展方向就是在转行时,大多数也选择在与“法”相关联的行业,或在企业任职做法律顾问、或做媒体的法制版编辑、记者等。有的根据其个人性格特点、专业特长转换专业,在“法”岗位对其紧闭大门的时候,他们没有挤独木桥,而是独僻蹊径,在企业、公司的商务部任职,他们的专业知识在商务合同的签订、谈判、维护企业利益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自身的价值也在实际应用中体现出来。学习一技之长,比如速录技术,进入法院当书记员也是不错的就业渠道之一。法学专业学生就业在当前尽管处于寒冰期,但种种信息表明,中国巨大的法律市场需求尚未开发。广大农村地区,中小企业的法律需求和服务还没有启动。就个人律师的拥有量而言,根据2002年的统计资料,全国现有律师12万人,平均每万人拥有律师的数量仅0.8个,这个比例不但低于发达国家,例如:美国30人,英国15人,而且,还低于一些发展中国家,如巴西和阿根廷就分别达到了20人和12人。就企业方面讲,我国现有企业5000万家,仅有4万家聘请了律师当法律顾问。对于法律毕业生来说还有更为广阔的就业前景。总而言之,法律专业是朝阳学科,从社会需要来看是大有发展前景的。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深入,各行各业,各项工作逐步纳入了法制的轨道,每个人的生活也都和法律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特别是司法制度统一考试对相关行业的从业人员提出新的要求后,更加促进了法律学习的热潮。要想从事法律职业,必须要通过司法考试,然后再去选择法院、检察院或律所。尤其是从事律师职业,能够充分发挥你的法律功底.前途也是一片光明!中国的律师业已经慢慢的成熟起来了,逐步和国际接轨了。法律专业被世界公认为专业很好!就业很广!收入很高!但一定要拿到司法资格证!

㈡ 武汉大学有哪些王牌专业值得选择

首先说结论,王牌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地球物理学、测绘科学与技术、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

判断武大哪些专业强,一个比较科学的方法是看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许多人可能听说过学科评估,但不清楚它具体是啥,我来给大家解释一下。

学科评估是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简称学位中心)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简称学科目录)对全国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开展整体水平评估。学科评估是学位中心以第三方方式开展的非行政性、服务性评估项目,2002年首次开展,截至2017年完成了四轮。关于评级:前2%(或前2名)为A+,2%~5%为A(不含2%,下同),5%~10%为A-

如果以A-评级及以上作为判断一个学科很强的标准,除了前面提到的几大学科,武大还有哲学、理论经济学、法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数学、物理学、化学、地理学、生物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学科是进入一流梯队的,也是非常强的学科。

最后,说一点我的想法。其实单纯去看这些排名去判断一个专业怎样也并不太合适,只有你真正进入这个专业后才能对其有一个全面的认识。但一旦进入这个专业等认清后就很难有其他选择了。

正好高考季就要到了,填志愿也不会太远了,希望看到这个回答的高三毕业生在填报志愿时一定要慎重,多去了解信息,不要单纯凭兴趣或身边人的观点来决定,最好是问专业内的人士,免得最后进入了一个比较坑的专业。当然,武大各个专业相对来说都不会太坑

最后,欢迎学弟学妹报考珞珈山职业技术学院呀~(滑稽

(图片来源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㈢ 武汉大学哪个专业最好

武汉大学是我国重点建设的985大学,这所高校的综合实力突出,是许多高考生想要考上的一所高等学府,武汉大学的专业实力也是非常突出的,武汉大学拥有多个国家级特色专业,比如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新闻学、信息安全、通信工程、口腔医学、历史学、物理学、遥感科学与技术等专业,这些专业都可以说是武汉大学最好的专业,吸引着很多考生报考。下面,小匠老师就感谢大家来介绍一下武汉大学的一些基本的信息,希望大家能够有所收获。

武汉大学的整体学科实力不可低估,其中有17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武汉大学也拥有10个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学科,5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以及17个科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根据教育部所发布的第4轮学科评估结果,武汉大学有多门学科被评选为A类学科,其中马克思主义理论、地球物理学,测绘科学与技术、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这4门学科获评A+学科。

除了不错的专业和学科实力以外,武汉大学的师资力量也是非常强大的,拥有多位国家级以及省级教学名师,这是因为武汉大学有着很不错的师资力量,才培养出这么多优秀的学子。

那么你们认为武汉大学哪些专业比较好呢?欢迎大家在下方的评论区当中留言讨论。

㈣ 武汉大学法学院历任院长

历任问题:1999年合校后侯军岐,男,1964年3月生,陕西扶风人。管理学博士,现任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教授、博生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曾任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兼任国际欧洲中国农业与农村发展委员会委员,陕西省农业经济学会副理事长,中国农业技术经济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农业经济学会理事等职。
2008年,霍学喜,男,1960年2月出生于陕西省绥德县,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员,中国农工民主党陕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博士生导师,现任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兼任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业与环境信息研究中心主任 、陕西省农业专业协会研究会常务理事、国家科技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评审专家、国家农业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评审专家、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特聘顾问兼项目评估专家、陕西省委员会政策研究室特约研究员、《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编委、杨凌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主要从事投资经济与农业产业工程、贸易经济与农产品物流工程、金融业务与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研究工作。

现在的领导班子:霍学喜 孟全省 李录堂 姚顺波
书记:罗剑朝 聂海

合校以前:没有经管学院,西农经贸系,西林经贸系。

㈤ 法学硕士

清华在文科方面还是有待提高的!

建议你考北大,武大!

北京大学法学院:名师荟萃学科齐全

学院简介:北京大学法学院是中国近现代法学高等教育的发源地。经过百年风雨历程,北大法学院已经建设成为我国一流的法学院。北大法学院名师荟萃,现有在职教授36名,副教授32名,讲师15名。其中不乏蜚声中外的法学家。老一辈学者中有全国政协副主席罗豪才教授(行政法)、香港、澳门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主要起草人肖蔚云教授(宪法)以及著名法理学家沈宗灵教授、著名民法学家芮沐教授等。北大法学院学科齐全,教研水平居全国领先地位。在法学院现有的学科中,法理学、经济法学、刑法学和宪法行政法学是全国重点学科,其中宪法行政法学是全国重点文科研究基地。法学院设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107个硕士点。

培养目标:本科教育是北大法学院教学工作的重点。本科教育的目标在于培养系统掌握法学一般原理,重点掌握民法、刑法、行政法、诉讼法等部门法知识,具有较高外语水平,能够进行对外法律交流的法律专门人才。北大法学院本科只设一个专业,即法学专业。该专业根据我国法治建设的需要,主要培养律师、法官、检察官、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法律工作人员、涉外法律工作人员,并为培养高层次法律研究人员提供后备力量。

课程设置:北大法学院分设4个学科群,这4个学科群是:(1)理论法学,包括法理学、法律史学、宪法行政法学等。在该学科群,有法学理论和宪法行政法学两个国家重点学科,是北大法学院具有较强实力的学科群。(2)民商经济法学,包括民法、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等。在该学科群,有经济法学一个国家重点学科。民商经济法是与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密切相关的部门法学,北大法学院的民商经济法学具有自身优势,尤其北大法学院在北大首设经济法本科专业,表明在这一领域的教研处于领先地位。(3)刑事法学,包括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监狱法学、司法鉴定、犯罪学等学科。北大法学院的刑事法学科秉承刑事一体化的研究思想,在刑法哲学与比较刑法学等领域具有学科特色。(4)国际法学,包括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学科。

就业方向:北大法学院本科毕业生素以理论基础扎实、综合素质高、适应能力强而著称,毕业生当中有相当一部分出国深造或者在国内上研究生,其他同学大多被各级国家机关、司法部门、国内外著名律师事务所、著名企业录用。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教育的工作母机

学院简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建立于1950年,是新中国诞生后创办的第一所正规的高等法学教育机构,人大法学院在全国法律院校中拥有博士学位点、重点研究基地、重点学科和博士后流动站最多,目前已跻身于世界著名法学院行列。

法学院设有10个院属研究所(研究中心);向国内外公开发行全国性学术期刊《法学家》杂志;两个教学实践基地——物证技术鉴定中心和地石律师事务所;三个教学辅助机构——法学院图书馆、中国法制信息港和国内高等院校中规模最大的物证技术实验室。

培养目标:培养能从事法学教育和研究工作的德才兼备的高级法律专门人才。

课程设置:

【专业主干课】

法理学、中国宪法、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物证技术学等。

【专业选修课】诊所式法律教育、律师学、证券法、保险法、海商法、民法案例分析、刑事案例分析、行政法案例分析、经济法案例分析、知识产权案例分析、国际经济法案例分析等近50门。

就业方向:该院近年来的本科学生毕业后,大部分考取了硕士研究生,另一部分进入司法机关和政府行政机关担任法官、检察官、警官和政府公务员,还有一部分获得律师资格,从事法律服务工作。清华大学法学院:

扩大对外学术交流学院简介:清华大学法学院现有教师40名,其中教授20名(含博士生导师9名),副教授13名。法学院现已取得民商法学博士学位授予权,此外,还有法学理论、民商法学、国际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和刑法学6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其中包含20个研究方向)和1个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法学院还与香港大学合作,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招收法学第二学位生。法学院积极扩大对外学术交流,先后与美国哈佛大学、杜克大学、日本早稻大学、名城大学、横滨国立大学、名古屋大学、香港大学等院校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定期派师生前去讲学、学习。

课程设置:清华大学法学院设置“法学”一个本科专业,自2001年开始,经学校批准,全面推行学分制,除学校所规定的人文社科类课程、自然科学类课程以及必要的跨系选修课程之外,还设有法学绪论、宪法学、民法总论、商法总论、刑法总论、国际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与行政诉讼法学等专业必修课。学院开设了大量的选修课,并且按照课程的性质分成不同的课组,其中包括法理学课组、宪法与行政法学课组、法史课组、民法学课组、商法学课组、经济法学课组、刑法学课组、环境资源法课组、诉讼与仲裁法课组、国际法学课组。实践课课组以及文献阅读课组等,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爱好和志向,在教师的指导下选修专业课程。

就业方向:法学院的毕业生适于在司法机关、政府机关、保险业、公司企业、律师机构,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任职。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培养双学位人才

学院简介:中国政法大学在国际上享有“中国法学最有代表性的大学”的声誉,50年来,学校在许多专业领域开创了新中国法学教育的先河,如新中国的第一个法律史专业、民商法专业、经济法专业、诉讼法专业、比较法专业等都出自中国政法大学,新中国的第一批法学博士也在这里诞生。

课程设置:法学专业是中国政法大学的特色专业,该专业招生人数占招生总数的65%左右。为充分利用法学及各个学科的资源,培养综合性人才,学校设立了有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在基准培养模式的基础上推行双专业及双学位培养模式和双学位+硕士连读培养模式。所有学生在入学两年后有机会选择学习第二专业,从而在5年内实行双专业、双学位的教育。双学位+硕士连读培养模式目前仅在德语专业推行,实行5年双学位和两年硕士连读的培养模式。学生在前5年学习德语专业和法学专业课程,获得文学士和法学士两个本科学位后,直接进入该校中德法学院成为中德比较法学研究生,经过两年学习(其中1年时间在德国著名大学的法学院学习),获得法学硕士学位。

培养目标:培养治理国家的栋梁人才、有国际竞争力的司法实务人才和法学方面的领军人才。

就业方向:50多年来学校为社会各界输送高素质的各类政法人才10万多名。全国高层次法官、检察官和律师中的三分之一以及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司法工作者中的十分之一均来自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的毕业生理论基础扎实,知识面宽,适应能力强,一直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和好评。近三年来有61%学生进入国家机关工作,在企业及事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分别占28%和10%。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依托交叉综合优势

学院简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由原隶属财政部的中南财经大学和原隶属司法部的中南政法学院合并组建而成。法学院目前是该校办学规模最大的学院,拥有民商法学、法制史和宪法与行政法学三个博士点和法学理论、法律史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等9个硕士点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形成了科研与教学、理论与实践、专业教育与素质教育相结合的办学特色。

培养目标:法学专业立足于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的法学学科特点,结合财经政法类大学的实际,依托学校经济、管理、人文综合发展的优势,促进法学与经济学和管理学三大优势学科的互相融通,把学生培养成以法学专业为核心,跨管理学、经济学和人文三个学科的应用型、融通性人才。

课程设置:法学专业设有法律、经济法、国际法、司法考试四个特色方向。学生入学后,经过二年的专业基础课学习后,可以结合个人的专业兴趣、职业规划,自主选择专业方向。

【法律方向】

犯罪学、犯罪侦查学、刑事审判实务、司法文书、仲裁法、律师与公证、立法学、国家赔偿法、比较宪法、法律社会学、外国法制史、政治学等。

【经济法方向】

合同法、物权法、企业法、银行法、房地产法、竞争法、婚姻家庭法、继承法、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税法、证券法、环境与资源法、民商法实务研究等。

【国际法方向】

世界贸易组织法、海商法、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货币金融法、国际关系史、外国民商法、国际商事仲裁、国际技术转让法、国际税法、中国区际冲突法等。

【司法考试】

主要是为深入探讨法学专业教育教学与国家司法考试之间的内在规律,研究司法考试的基本特征和发展趋势,提高法学专业毕业生司法考试的应试技能和社会适应能力。

就业方向:各级法院、检察院、国家公安部门、司法行政部门以及各级人大、政协、政府、党团组织、军队政治法制工作部门;海关、审计、监察、工商管理、财政、税务、交通稽查、金融、保险、内外贸易、新闻出版等行政执法部门及对外经贸公司、海运企业、三资企业等企业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公证及政法院校和法学研究、咨询、服务机构等。

复旦大学法学院:培养应用型人才

学院简介:复旦大学法学院初创于1929年,1994年重建(含法律学系、国际政治系、社会学系、人口学研究所),2000年11月重组为单一学科的法学院。现有法理学、法律史、国际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等7个专业硕士点,并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具备了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简称JM)授予权。学院先后设立了比较法研究中心、民商法研究中心、中国法律文化研究中心、国际法中心、法治研究中心、司法研究中心、日本与东亚国家法律研究中心等学术研究机构,形成了比较全面的法学教学研究体系。

培养目标:拥有设备先进的模拟法庭和信息资料中心,为本专业学生的法律实践和学术研究提供各种支持。培养学生具有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敏锐的法律意识,熟练掌握各部门法的基本知识,并具有较强的处理法律实务的能力。

课程设置:

【专业设置】

主要专业课程包括:法理学、民法、刑法、宪法、行政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经济法、商法、知识产权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专业基础课。

【专业选修课】

物权法、金融法、海商法、公司法、劳动法、税法、仲裁法、信托法、银行法、证券法、担保法、国际投资法、国际贸易法、国际金融法、国际经济合同证据法、法律诊所等。

就业方向:学院的法学本科毕业生除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和出国留学以外,主要在律师事务所、司法机关、政府部门、商业银行、跨国公司从事法律工作。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

形成互动的教学模式学院简介: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是西南政法大学师资力量最雄厚、科研教学成果最丰硕的学院级单位。名师荟萃、群体性人才辈出,是法学院各专业学科的特色。目前一支知识、年龄、学历、学位、职称结构合理的教学和科研梯队已经形成。

课程设置:法学院教师担任全校的法学前沿、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证据学、公证与律师制度学等20多门本科、双学位、硕士、博士课程学位课教学工作。经过各专业学科的长期努力,院属刑法、诉讼法,毒品犯罪与对策研究中心均为省部级重点学科。

培养目标:在长期的教学实践过程中,全院教师通过互动式教学、案例教学、模拟法庭、网络教学等措施,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克服了以往教学模式理论与实践脱节,高分低能的弊端,形成了教学相长、师生良性互动的教学局面。

武汉大学法学院:培养创新型人才

学院简介:学院下设法律系、国际法系和社会学系,现有法学、社会学、社会工作3个本科专业。法学专业设有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刑事法学、国际法学、环境法学等专业方向。学院现设4个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环境法研究所、港澳台法研究所、社会学研究所)、4个研究中心(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刑事法比较研究中心、妇女研究中心、比较宪法研究中心),还设有中外文藏书近20万册的法学图书馆(含联合国文献资料中心)、国家法学类核心期刊《法学评论》编辑部、成人教育部、律师进修学院、珞珈律师事务所以及武汉大学文科重点实验室——刑侦实验室。现有1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法学理论、法制史、宪法与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环境资源保护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社会学、民俗学),5个博士点(国际法学、刑法学、宪法学、民商法学、环境法学),1个法律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后流动站(法学,含国际法学、刑法学、宪法学、民商法学、环境法学),1个国家重点学科(国际经济法),1个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国际法与比较法),2个国家级文科重点研究基地(环境保护法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2个省级重点学科(刑法学、民商法学)。

课程设置:包括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中国法制史、民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和环境法。

就业方向:主要是公、检、法等国家机关、律师事务所、公司等企事业单位。应届毕业生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比例达到25%,2004年就业率为92%。(

㈥ 2021本科生考研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第十五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十六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 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 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招生单位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单独考试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
第十八条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但不得只接收推免生。
第十六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 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 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招生单位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单独考试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3,4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 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 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3,4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 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 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三、符合上述(一)或(二)中各项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相应的统考或单考。
招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41所学校是:
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渤海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徐州师范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学院、安徽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河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西南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青海师范大学、宁夏大学、新疆师范大学。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联考”。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38所学校是: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南开大学、山西大学、辽宁大学、吉林大学、黑龙江大学、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安徽大学、厦门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山东大学、烟台大学、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大学、中山大学、海南大__学、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西北政法学院、兰州大学。
上述各高校录取该专业考生时,只从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中选拔。各校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考。
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MBA联考”。
1.符合(一)中第1,3,4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
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招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88所学校是: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央财经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财经大学、河北工业大学、燕山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山西大学、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辽宁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东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江苏大学、苏州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工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南昌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山东经济学院、郑州大学、河南财经学院、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西大学、海南大学、重庆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四川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西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理工大学、兰州大学、宁夏大学、新疆财经学院。
上述各高校录取该专业考生时,只从参加“MBA联考”的考生中选拔。各校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考。
六、硕士生招生单位中的部分高等学校,经教育部批准,可以推荐本校少数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并在10月25日前直接到报考单位参加复试和办理接收手续。推荐办法由学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亦不得再参加统考。到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荐免试生不再保留资格。

㈦ 法学院和法律专业英语怎么说。

法学院:

1,law school

2,faculty of law

law school 例句:

1,所有这些都令人印象深刻,但这就是法学院要学的东西吗?

All that is impressive — but is it what law schools should be teaching?

2,希拉里在法学院是杰出人才,在我们那个充满竞争的小鱼塘里是一条大鱼。

Hillary was a formidable presence in law school, a big fish in our small but highly competitive pond.

faculty of law 例句:

1,社会科学学士(政治学与法学)课程由社会科学学院与法学院合办:毕业生可同时获颁发社会科学学士及法学士学位。

for BSS(GL) (offered jointly by the Faculty of Law and the Faculty of Social Sciences):

Bachelor of Laws degree.

2,工学学士 -土木工程(法学)课程由工程学院与法学院合办:毕业生可同时获颁发工学学士学位及法学士学位。

for BENG(CivE-Law) (offered jointly by the Faculty of Engineering and the Faculty of Law):

Bachelor of Laws degree;

法律专业:

1,legal profession

2,law major

legal profession 例句:

1,在当今世界上,法律职业化几乎成为全球化的趋势。

In nowadays, the legal profession almost become a trend of globalization.

2,随着起诉与辩护的工作进行了多年,我不再对法律职业抱有幻想——我看不到这对人们有帮助。

As the years passed both prosecution and defense work left me disillusioned with the legal

profession – I couldn’t see it helping people.

law major 例句:

1,在法学专业中实施案例教学法成为法学界关注的话题。

Implementing case method in law major has become a concerning topic in the scope of

law science.

2,这位法律专业的学生每周末都花很长时间和母亲辩论,话题就是如何在不影响他大学生活的前提下传达母亲的关爱。

The law major spent most of the weekend arguing with her over how she should express

her love for him without interfering with his campus life.

(7)武汉大学法学院本科生工作信息网扩展阅读

更多法学院例句:

1,室内体现了法学院杰出的外观,并在同一时间,提供学生一个愉快的学习环境。

The interior reflects the distinguished look of the Faculty of Law and at the same time

offers students a pleasant learning environment.

2,好的,美国总统奥巴马与我一样,都去哈佛法学院学习。 有一样东西我们两个人都在那里学会了,那就是用事实说话!

Well, US President Barack Obama and I both went to Harvard Law School and one thing

that we were both taught was to support claims with facts.

更多法律专业例句:

1,现在的学生对法律专业的兴趣下降很多,因为一个学法律专业的要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太难了。

Student enthusiasm in the law has plunged in recent years because it's so difficult these

days for a law major to find a decent job.

2,首先,为的是引起法律界人士注意到丰富的多学科性文献——并且让我的业界同事为忽视它而感到羞耻。

First, to bring to the attention of the legal profession the rich multidisciplinary literature on

sexuality—and to shame my colleagues in the profession for ignoring it.

㈧ 考研想考法律专业。本科读的英语。今年大二。

首先说下,我是法学本科的,现在上了法律硕士的研。
1。你都能考。法律硕士是属于专业硕士,学的相对基础和偏实践,考这个,相对难度小一些,你的同学大部分不会是法学本科的,而是本科其他专业的;法学硕士是属于学术学位,学的偏理论和学说,说白了就更像是做学问的,考这个难度相对大一些,对理论基础要求高一些,就属于跨专业考研了。。
(对于我们本科法学的来说,还有一种法律硕士<法学>,就是我上的这种,因为有本科的基础所以专业学位两年就可以毕业,这里提到只是让你清楚,你本科不是法学也就没什么影响)
2。这里先要说明,分两种情况:
考法律硕士的话,是全国统考,科目什么的都是固定的,网上直接可以搜到教材和科目的信息。比较方便容易,网上一搜就很多,就不多说了。
考法学硕士的话,除了英语和政治是一定范围内的统考以外,专业课是各学校自己出题的。先选学校和专业,在学校的官网上或者一些考研论坛上都可以搜到它相应专业的指定书目(除了北大,基本每个学校的法学都有指定书目),按照这些书目看书,专业课基本就可以了,英语要早动手,各大考研论坛都有英语高分的指导贴和推荐书,政治到考前4个月看就足够了。
3。具体科目根据你选择的学校和专业来定,各个学校和专业是有官方发布的信息的。分数线每年有波动,按照各个学校公布的历年成绩为准。参照各学校法学院官网。
4.一流的是五院四系。五院:中国政法、华东政法、西北政法、中南财经政法、西南政法。四系:北大、武大、人大、吉大各自的法律系。你可以分别查询学校官网,选择自己合适的难度。

过来人,希望能帮到你。

㈨ 全国法学专业大学排名

中国人民大学雄居排行榜榜首,北京大学、武汉大学紧随其后,占据第二、第三名。中国政法大学位列第四名,清华大学位列第五名。

法学是一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属法学类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该专业要求学生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熟练的职业技能、合理的知识结构,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实践教学

各专业应注重强化实践教学。在理论教学课程中应设置实践教学环节,改革教学方法,强化案例教学,增加理论教学中模拟训练和法律方法训练环节,挖掘充实各类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

实验、实训和专业实习:各专业应根据专业教学的实际需要,利用模拟法庭、法律诊所、专业实验室、实训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独立设置实验、实训课程,组织专业实习,开展创新创业教育。

实验、实训和专业实习课程应当制定教学大纲,明确教学目的与基本要求,明确专业实习的主要内容以及学时分配。专业实习时长不得少于10周。

社会实践:各专业应根据本专业实际需要,组织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让学生了解社会生活,培养其社会责任感,增强其社会活动能力。社会实践时长不得少于4周。

毕业论文(设计):法学类专业可采取学术论文、案例分析、毕业设计、调研报告等多种体裁形式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加强问题导向。鼓励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结合社会实践以及经济、社会现实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

以上内容参考:

网络-法学

㈩ 武汉大学法学院录取分数线

2009-2018武汉大学历年录取分数线,包含理科和文科(招生地区:湖北),仅供参考:

1、2018武汉大学录取分数线【全国】

还有跟多的信息,您可以查找相关网站:高考志愿填报

武汉大学法学学科源远流长,最早可追溯到1908年创办的湖北法政学堂。1911年辛亥革命后改为湖北公立法政专门学校,1926年武昌中山大学成立,1928年改组成立国立武汉大学,法学院都是其中的重要院系。

当时先后云集燕树棠、王世杰、皮宗石、周鲠生、梅汝璈等一大批著名法学家,办学声誉影响海内外。1979年恢复法律系,1986年成立法学院后,先后有著名法学家韩德培教授、著名刑法学家马克昌教授、知名民商法专家马俊驹教授、知名国际法专家余劲松教授、曾令良教授、肖永平教授出任系主任和院长。

现任院长是知名经济法专家冯果教授。经过三十多年的恢复重建与发展,法学院已成为中国法学教育与研究的一方重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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