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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农业大学本科生招生网

发布时间: 2022-05-31 10:07:30

A. 谁帮忙介绍一下南京农业大学如何自主招生报名谢谢!

楼主,您好!这里网络字数限制,就介绍一点啦!1、报名时间:2010年12月6日―2011年1月10日。自主选拔录取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登录“南京农业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xszj.njau.e.cn/zsxx )进行报名2

B. 南京农业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规定,依据《南京农业大学章程》,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南京农业大学,英文译名为Nanji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双一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卫岗校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卫岗1号,浦口校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点将台路40号。
第三条 学校按照相关规定颁发南京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校学位委员会颁发南京农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将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文件执行,以全国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新生远程网上录取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主任的本科招生委员会,包含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本科招生委员会日常工作由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下设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3、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4、组织实施本科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组织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
6、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7、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8、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的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监察处,负责监督各项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和城乡入学机会公平,学校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八条 经教育部批准,学校2020年本科招生计划为4500人,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也可登录南京农业大学本科招生网站查询。
第九条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线上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的使用将严格执行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对进档后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使用预留计划录取时,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延录取。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批次的相关政策进行录取,其中:
1、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2、专业确定原则:分数优先,不设专业级差,进档考生中,若投档成绩相同,文史类考生依次按照语文加英语总分、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理工类考生依次按照数学加英语总分、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3、对于享受国家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政策规定全国性加分的考生,按考生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及参与专业排序,但最高加分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和高水平艺术团的招生录取。
第十一条 江苏省录取原则补充规定
1、专业确定原则:分数优先,不设专业级差。处理分数和等级的关系时采用“等级级差”方式,考生进档后,对于选测科目等级为A+A+的考生加3分、A+A的考生加2分、AA的考生加1分安排专业。若考生等效基准分(投档成绩加上等级级差折算分后的分数)相同,文史类考生依次按照语文(含附加分)加英语总分、语文(不含附加分)单科成绩、英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理工类考生依次按照数学(含附加分)加英语总分、数学(不含附加分)单科成绩、英语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结合等级、科目、专业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确定录取结果。
2、江苏省普通考生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报考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类招生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录取原则补充规定
1、学校根据提前公布的选科要求,按照各省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进行录取。
2、专业确定原则:分数优先,不设专业级差,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办法进行排序。
3、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使用办法:在特殊类型招生中,综合素质档案材料将作为报名资格审核的参考;在普通高考录取中,综合素质档案材料将作为安排考生调剂专业志愿的参考。
第十三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获得我校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以及高水平运动队拟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学校有关规定录取。
第十五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新疆协作计划、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国家专项计划以及高校专项计划,按照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学校有关规定录取。其中江苏省高校专项计划进档考生不再享受选测科目等级加分政策。我校新疆协作计划、内地新疆高中班以及内地西藏高中班均按专业招生,学生入校后不参与专业分流。
第十六条 艺术类表演专业录取办法:获得我校表演专业报考资格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在政治思想、体检、专业成绩合格和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将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和折合成百分制后的文化课考试成绩,按照1:1合成总分进行排序,根据表演专业分省分科类招生计划,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分文理科招生的省份,若某科类获我校报考资格考生第一志愿实际报考人数不足时,则将剩余计划调剂至同一省份生源数量充足的科类。
第十七条 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特殊类型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学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文件精神,2020年我校普通本科招生专业中,文科类专业收费5200元/人·年,理科类专业收费5500元/人·年,工科类专业收费5800元/人·年,农林类专业收费2500元/人·年,艺术类专业收费6800元/人·年,其中部分优势学科专业学费上浮10%。少数民族预科班在预科阶段的学费以江苏省物价局批复的标准为准。具体各专业收费标准请参考学校相关网站介绍。
第二十一条 根据《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文件精神,2020年我校本科生住宿费收费800-1000元/人·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学校2020年实施大类招生的11个专业类为: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环境科学、生态学、农业资源与环境、环境工程)、植物生产类(园林、园艺、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茶学、草业科学)、动物生产类(动物科学、水产养殖学)、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电子商务、市场营销)、动物医学类(动物医学、动物药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类(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公共管理类(土地资源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社会学类(法学、旅游管理、社会学、农村区域发展、公共事业管理)、生物科学类(生物科学、生物技术)、机械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设计、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车辆工程、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自动化、农业电气化)。实施大类招生的专业按类招生,根据学校制定的分流方案在本大类内进行专业分流。
第二十三条 本科生在校期间可申请转专业(艺术生、体育生、保送生等教育部规定不允许转专业的学生以及体检不符合转入专业要求的学生除外)。
第二十四条 学校英语、日语专业只招收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本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二十五条 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等资助措施,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六条 就读校区:工学院下设专业(类)学生在浦口校区就读;工商管理类、农林经济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公共管理类、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社会学类、英语、日语、金融学、会计学、投资学11个专业(类)学生一年级在浦口校区就读、二年级起在卫岗校区就读;其余专业(类)学生在卫岗校区就读。
第二十七条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25-84399789、025-84395708,本科招生网站:http://zsxx.njau.e.cn,微信公众号:南京农业大学招生办(njauzsb),传真:025-84396458,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学校纪委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25-84396827。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南京农业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C. 南京农业大学09招生政策

南京农业大学200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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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和“阳光工程”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和教育部《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南京农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是我国56所拥有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学校坐落在钟灵毓秀、虎踞龙蟠的六朝古都南京,拥有卫岗、浦口和珠江三个校区,占地总面积近8400亩。学校共有15个学院,工学院学生就读于浦口校区,其他学院学生就读于卫岗校区。在百年办学历程中,学校以“诚朴 勤 仁”为校训,确立了“育人为本,质量为先,弘扬学术,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形成了“团结 勤奋 求实 创新”的优良校风,办学条件优越,师资力量雄厚,是读书和治学的理想家园。

校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卫岗1号;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点将台路40号;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珠江镇南门外。

二、组织机构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南京农业大学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招生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由招生办公室负责。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纪律约束,学校成立由纪委、监察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南京农业大学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

三、招生对象

凡取得报名资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学习成绩优良的考生均可报考。根据学校办学要求,作如下补充规定:

1、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除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外,报考旅游管理、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等专业的考生要求做肝功能检查,表面抗原阳性者不得报考以上专业。

2、学校的日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建议报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四、招生计划

学校本科计划为4170人,在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也可登录南京农业大学网站(http://xszj.njau.e.cn/zsxx)查询。

五、录取

学校本科生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文件执行,以全国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新生远程网上录取工作,并作如下规定:

1、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20%。

2、志愿确定原则:按照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3、专业确定原则:专业按分数级差录取,级差分值为“3、2、1、0”。

4、对于享受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政策规定加分的考生,按考生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及参与专业选择。

5、公共事业管理和工业设计专业录取办法: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美术专业统一考试,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入学考试,录取工作按各省招生部门公布的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6、表演专业录取办法:一志愿报考我校,在专业和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我校根据校考的专业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7、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特长生及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办法:获得南京农业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南京农业大学,学校将根据承诺予以录取。

8、保送生录取办法: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保送生条件,并获得南京农业大学保送生资格的考生,公示合格后,学校根据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委员会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9、考生可以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渠道查询南京农业大学的录取结果,也可登录南京农业大学招生信息网站(http://xszj.njau.e.cn/zsxx)查询。

10、学生入校后,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六、收费标准

普通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4600元/人.年,其中农学、种子科学与工程、植物保护、园艺、园林、动物医学、动物药学、动物科学、水产养殖学、草业科学、农业资源与环境、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12个专业为2500元/人.年,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6800元/人.年。

七、奖助学措施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三好学生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企业名人奖学金等多种奖助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在校学生均可享受每年300至1500元不等的专业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也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

八、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025-84395708 传真:025-84396458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网址:http://xszj.njau.e.cn/zsxx

九、其他

本章程由南京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D. 南京农业大学自主招生编号为1010441的考生材料是否收到

进入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登录报名系统,进入你报名时的考号,用密码登陆,进你的个人报名系统看看,以后的各种信息都是这样查看的

E. 南京农业大学自主招生录取名单何时公布

南京农业大学是一所直属教育部领导的,以农业和生命科学为优势和特色,农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工学、文学、法学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学校起源于1902年三江师范学堂农业博物科,前身是私立金陵大学农学院和国立中央大学农学院,至今已有百年办学历史。

为了贯彻教育部关于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精神,选拔更多有利于办学发展方向和专业培养需要的优秀生源,进一步为国家挖掘和培养更多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人才,经学校研究,我校2010年继续进行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工作,简章如下:

一、 报考条件

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经所在中学推荐,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我校自主选拔录取。

1、平时成绩优秀、各方面表现突出的省级重点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

2、高中阶段获得有关奖项(包括全国奥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指导、中国高校招生研究会主办的《高校招生》杂志举办的“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优胜者)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3、在高中阶段获得经南京农业大学招生领导小组审查认可的其他全国性重大奖项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原则上控制在我校2010年本科招生计划的5%以内。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自本方案公布之日起在“南京农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报名,报名截至2009年12月27日。

2、网上报名

自主选拔录取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登录“南京农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xszj.njau.e.cn/zsxx )进入“自主选拔录取报名”界面,详细填写报名资料,并打印系统生成的《南京农业大学2010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经中学盖章后连同其他申请材料于2009年12月27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寄往我校招生办公室。

申请材料包括:①《南京农业大学2010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在我校招生网站“网上报名”后打印,加盖学校公章),②获奖证书复印件(A4打印纸,加盖中学公章),③同一底片1寸彩色近照2张,④身份证复印件1份(A4打印纸)。

邮寄方法: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至南京农业大学学生处招生办公室(邮编210095)。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申请材料”字样,申请材料恕不退回。

四、考核办法

1、考试确认

我校将于12月31日前在招生网站上公布测试资格名单。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确认参加考试,并打印准考证及其他考试材料。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规定,本次测试收取报名考试费60元。请将报名考试费通过邮政汇款至我校,并在汇款单附言栏注明考生姓名、中学名称、报名号以及“自主招生”字样。

2、测试时间、地点

测试时间为2010年1月23日全天,考生凭准考证及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测试,测试地点为南京农业大学卫岗校区。

3、测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数学、英语等,具体安排请关注我校招生网站通知。

4、资格确认及公示

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者将通过我校网站、所在中学进行公示,接受学校和社会监督。如有被举报者,经核查属实,确系弄虚作假,学校将立即取消考生的自主选拔录取认定资格。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最终确认考生的自主招生资格,同时签订《南京农业大学2010年自主选拔录取协议》,并将名单上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备案。

五、录取办法

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2010年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本科控制线且第一志愿(平行志愿须A志愿)报考南京农业大学,我校即按考生专业志愿(“基地班”除外)予以录取;对考核结果优秀的考生,还可选择我校“生物科学与技术基地班”以及“生物学基地班”就读。

六、本规定由南京农业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卫岗1号 邮编:210095

部门:南京农业大学学生处招生办公室

电话:(025)84395708、84396458(传真)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网址:http://xszj.njau.e.cn/zsxx

F. 2011南农的自主招生资格何时公布

南京农业大学是一所直属教育部领导的,以农业和生命科学为优势和特色,农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工学、文学、法学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学校起源于1902年三江师范学堂农业博物科,前身是私立金陵大学农学院和国立中央大学农学院,至今已有百年办学历史。

为了贯彻教育部关于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精神,选拔更多有利于办学发展方向和专业培养需要的优秀生源,进一步为国家挖掘和培养更多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人才,经学校研究,我校2010年继续进行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工作,简章如下:

一、 报考条件

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经所在中学推荐,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我校自主选拔录取。

1、平时成绩优秀、各方面表现突出的省级重点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

2、高中阶段获得有关奖项(包括全国奥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指导、中国高校招生研究会主办的《高校招生》杂志举办的“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优胜者)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3、在高中阶段获得经南京农业大学招生领导小组审查认可的其他全国性重大奖项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原则上控制在我校2010年本科招生计划的5%以内。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自本方案公布之日起在“南京农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报名,报名截至2009年12月27日。

2、网上报名

自主选拔录取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登录“南京农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 )进入“自主选拔录取报名”界面,详细填写报名资料,并打印系统生成的《南京农业大学2010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经中学盖章后连同其他申请材料于2009年12月27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寄往我校招生办公室。

申请材料包括:①《南京农业大学2010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在我校招生网站“网上报名”后打印,加盖学校公章),②获奖证书复印件(A4打印纸,加盖中学公章),③同一底片1寸彩色近照2张,④身份证复印件1份(A4打印纸)。

邮寄方法: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至南京农业大学学生处招生办公室(邮编210095)。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申请材料”字样,申请材料恕不退回。

四、考核办法

1、考试确认

我校将于12月31日前在招生网站上公布测试资格名单。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确认参加考试,并打印准考证及其他考试材料。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规定,本次测试收取报名考试费60元。请将报名考试费通过邮政汇款至我校,并在汇款单附言栏注明考生姓名、中学名称、报名号以及“自主招生”字样。

2、测试时间、地点

测试时间为2010年1月23日全天,考生凭准考证及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测试,测试地点为南京农业大学卫岗校区。

3、测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数学、英语等,具体安排请关注我校招生网站通知。

4、资格确认及公示

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者将通过我校网站、所在中学进行公示,接受学校和社会监督。如有被举报者,经核查属实,确系弄虚作假,学校将立即取消考生的自主选拔录取认定资格。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最终确认考生的自主招生资格,同时签订《南京农业大学2010年自主选拔录取协议》,并将名单上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备案。

五、录取办法

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2010年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本科控制线且第一志愿(平行志愿须A志愿)报考南京农业大学,我校即按考生专业志愿(“基地班”除外)予以录取;对考核结果优秀的考生,还可选择我校“生物科学与技术基地班”以及“生物学基地班”就读。

六、本规定由南京农业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卫岗1号 邮编:210095

部门:南京农业大学学生处招生办公室

电话:(025)84395708、84396458(传真)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网址:

G. 南京农业大学2011年音乐类校考什么时候开始

南京农业大学2011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我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的全国重点大学之一。为了加强我校大学生艺术社团建设,繁荣校园文化,2011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如下:

一、招生对象

1、参加2011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具有较高艺术特长的高中毕业生。

2、考生通过所在省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特长生统一测试,成绩合格,证明材料齐备,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即可获得我校艺术特长生报考资格:

(1)参加2011年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复旦大学其中一所大学举办的艺术特长生考核并获得合格以上等级证书;

(2)参加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南京艺术学院、江苏音乐家协会其中一个单位的社会艺术水平考试,并获得9级以上的考级证书。

二、招生项目

(一)西洋管弦乐

1、弦乐:小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等

2、管乐:短笛、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等

3、打击乐

4、钢琴

(二)民乐:扬琴、琵琶、阮、笙、唢呐、二胡等

(三)舞蹈:中国舞

(四)声乐:美声、民歌

三、招生程序和办法

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南京农业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http://xszj.njau.e.cn/zsxx),并打印《南京农业大学2011年艺术特长生报名申请表》。

2、报名时间:简章公布之日起至2011年2月20日(以收到报名材料日期为准)。材料包括:(1)《南京农业大学2011年艺术特长生报名申请表》;(2)初中以来市级以上专业获奖证书和专业等级证书复印件;(3)考生本人与特长项目有关的音像资料;(4)获得北京大学艺术周或其它指定高校艺术冬令营、有关省级招办艺术特长生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如证书未及时下发需有相关证明);(5)身份证复印件,(6)2张2寸彩色免冠近照。

3、材料邮寄:申请材料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或挂号信件寄至江苏卫岗1号南京农业大学学生处招生办公室(邮编210095)。信封上注明“艺术特长生报名”字样,申请材料恕不退回。

注:我校材料接收方式为“现场递交材料”、“邮政特快专递(EMS)”、“邮政挂号信件”,其他快递方式不予受理。

4、资格确定:根据我校校园文化建设、发展的需要,经我校艺术专家委员会审核后,并报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对于艺术水平突出、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可获得2011年南京农业大学艺术特长生拟录取资格。我校将于2011年3月5日前在我校招生网站和相关媒体上公示拟录取资格的学生名单。

5、录取办法

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艺术特长生,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区)重点本科分数线,且第一志愿(实行平行志愿的则须A志愿)报考南京农业大学,我校将根据考生所在省(市、区)招办的录取规则和我校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满足专业志愿(不包括“基地班”)。

四、其他

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应积极参加学校艺术社团的活动,严格遵守南京农业大学各项规定。

五、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卫岗1号 邮编:210095

部门:南京农业大学学生处招生办公室 电话:(025)84395708、84396458(传真)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网址:http://xszj.njau.e.cn/zsxx

H. 南京农业大学中学生夏令营申请好过么

1、报名时间:自简章公布之日起至2014年7月10日。
2、报名条件:具有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并符合下列条件的高中毕业生,经所在学校推荐可申请报名:
(1)具备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省级重点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江苏省内须为四星级高中)。
(2)学习成绩优秀,英语水平良好,对所报专业有着浓厚兴趣。
3、报名要求:经济与管理类夏令营报名者文理科考生均可,农学与生命科学类夏令营报名者须为理科考生,且江苏省考生选科须为生物或化学。
4、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期间考生请登录“南京农业大学本科招生网” (http://zsxx.njau.e.cn)进入“夏令营报名”界面,详细填写报名资料,并打印系统生成的《南京农业大学2014年“金善宝”中学生夏令营报名表》。
5、申请材料包括:(1)《南京农业大学2014年“金善宝”中学生夏令营报名表》(在我校招生网站“网上报名”后打印,由所在学校推荐后加盖学校公章)(2)获奖证书复印件(A4打印纸,加盖中学公章)(3)除报名表张贴外,同一底片1寸彩色近照2张(4)身份证复印件1份(A4打印纸)(5)个人申请报告。
6、材料邮寄:申请材料于2014年7月10日前(以收到报名材料日期为准)通过 “邮政特快专递(EMS)”(其他快递方式不予受理),并注明“夏令营申请材料”字样。地址:江苏南京卫岗1号南京农业大学学工处招生办公室(邮编210095)。申请材料恕不退回。
7、名单确认:报名截止后,我校将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营员名单将于7月15日前在南京农业大学本科招生网主页(http://zsxx.njau.e.cn)公布。
你自己看着办吧!!!!
望采纳!

I. 2013年南京农业大学自主招生接受自荐吗

这个事情很严肃的,不知道的不要随便支招……
是自己申请、学校推荐,但是如果你满足南农大的自主招生条件,一般高中不会不推荐你的。去招生办网站看具体通知。http://xszj.njau.e.cn/WebSite/RecruitStu/ShowSignUpInfo.aspx?PNodeNum=00360402&id=11

南京农业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文章作者或来源:南京农业大学本科招生网

一、报考条件具有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的高中毕业生,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所在学校推荐可申请报考:(1)具备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且高中阶段成绩优秀的省级重点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2)高中阶段参加全国奥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并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3)高中阶段参加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指导、中国高校招生研究会主办的《高校招生》杂志举办的“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 并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4)高中阶段获得经南京农业大学招生领导小组审查认可的其他全国性重大奖项的应届高中毕业生。(5)在我校2012年“金善宝”中学生夏令营中考核“优秀”及“合格”者。
二、招录程序1、报名时间:自简章公布之日起至2013年1月15日。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期间考生请登录“南京农业大学本科招生网” (http://zsxx.njau.e.cn)进入“自主选拔录取报名”界面,详细填写报名资料,选择所报考的学科(分为经济学、管理学、理学、农学和工学五类学科)和各学科所对应的专业,并打印系统生成的《南京农业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3、申请材料包括:(1)《南京农业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在我校招生网站“网上报名”后打印,由所在学校推荐后加盖学校公章)(2)获奖证书复印件(A4打印纸,加盖中学公章)(3)同一底片1寸彩色近照2张(4)身份证复印件1份(A4打印纸)(5)个人申请报告。4、材料邮寄:申请材料于2013年1月15日前(以收到报名材料日期为准)通过 “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其他快递方式不予受理),并注明“自主选拔录取申请材料”字样。地址:江苏南京卫岗1号南京农业大学学生处招生办公室(邮编210095)。申请材料恕不退回。5、考试确认:报名截止后,我校专家组将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2013年1月18日前在我校招生网站上公布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通过审核的考生请于1月25日前根据提示缴纳考试报名费用。缴费成功的考生学校将按照考生留下的联系地址邮寄准考证。
三、考核办法1、测试时间、地点:测试时间为2013年2月23日全天,考生凭准考证及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测试,测试地点为南京农业大学卫岗校区。2、测试内容:数学、各考生所选学科内的专业科目测试及面试。3、资格确认及公示:面试合格后,学校根据考生的综合测试成绩(数学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加总)分江苏省及其他省份按照文理科分别划线排序,根据招生计划(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为2013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择优确定考核等级合格考生,等级合格考生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其中江苏省及其他省份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名额数将按照报考情况进行划分。4、2012年金善宝中学生夏令营中考核“优秀”者,通过材料审核后,可免试获得自主选拔录取测试考核等级合格。
四、录取办法考核等级合格者:2013年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本科控制线且平行志愿A志愿(传统志愿第一志愿)报考南京农业大学(设有自主选拔录取提前批次专业填报的省份需按照各省市招生部门的要求填报),我校满足考生所填报学科内的专业志愿。
五、其他1、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者将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网和我校招生网站进行公示,接受学校和社会监督。如有被举报者,经核查属实,确系弄虚作假,学校将立即取消考生的自主选拔录取认定资格。学校纪委监察电话:025-84396827。招生咨询电话:4001120200 025-84395708。2、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最终确认考生的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须根据报名时填报的专业与学校签订自主选拔录取协议。3、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将上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备案。
六、若国家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七、本简章由南京农业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八、咨询联系方式电话:40011-20200,025-84395708传真:025-84396458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网址:http://zsxx.njau.e.cn

J. 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院2010年招生简章

一、招生名额

2010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生1700名,其中学术型硕士生约1500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约200名。准确招生人数教育部尚未下达,此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各学院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招生规模及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全国统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0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高校招生体检要求。另外,乙肝病毒表面抗原呈阳性者(HBsAG+)不能报考我校食品类专业。

(二)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3,4,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3.招收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等门类总数不超过单招总名额的30%。

(三)推荐免试

我校所有硕士招生专业均接收推荐生,具体见《南京农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另外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3,4的各项要求。

(四)专业学生研究生

有关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的详细情况请浏览我校研究生招生网。

三、报名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日期一般为10月,考生网报后还须到指定报考点进行网报信息确认和照相,同时缴纳报名费,详见我校研招网或教育部研招信息网通知。

四、考生资格审核

我校将以最后确认的报名数据库为依据进行考生报考资格的初步审核,对报名数据符合教育部报考规定的考生核发准考证。复试时将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正式审核,并检查相关材料。不符合教育部报考规定者,不予复试。对于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初试

初试时间约在2010年1月或2月,具体日期和初试考场地点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初试科目有三门或四门,前两门是政治和外语,满分各为100分,均为全国统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订;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后一门或两门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初试成绩在我校研招网自行查询,请注意浏览我校研招网。

六、复试与录取

复试录取办法将根据当年教育部发布的文件要求具体制定,请考生注意浏览我网站文件通知。单独考试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委托培养硕士生。

七、体检

考生复试时必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必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4项条件者方可录取。

八、研究生待遇

(一)2009年起,我校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硕士研究生(不包括定向和委托培养生)在学制规定的学习期间,每人每月享受学校提供的基本生活津贴200元和导师提供的助研津贴200元,实际每人每学年获得4800元的基本资助,同时每人每学年须缴纳培养费5000元(委托培养生6000-8000元)。博士研究生(不包括定向和委托培养生)在学制规定的学习期间,每人每月享受学校提供的基本生活津贴300元和导师提供的助研津贴400元,实际每人每学年获得8400元的基本资助,除委托培养生外均免学费。

(二)除了基本资助,学校还提供硕士生招生录取规模50%的优秀奖学金名额,其中,10%为一等奖名额和40%为二等奖名额。一等奖获得者可获得每学年6000元的奖学金,二等奖获得者可获得每学年3000元的奖学金。提供博士生招生录取规模35%的优秀奖学金名额,其中,5%为一等奖名额和30%为二等奖名额。一等奖获得者可获得每学年8000元的奖学金,二等奖获得者可获得每学年4000元的奖学金。另外,学校还提供各类专项奖学金,如优秀学位论文奖、科技创新奖及社会奖学金等。

(三)学校专门为研究生设置了一定数量的助研、助教、助管岗位,供研究生应聘。

(四)为了进一步提高科研创新能力,学校拟实施重大科研项目专项招生计划和导师资助特等奖学金招生计划。设立高额奖学金。鼓励具有创新精神的学生来我校重大科研项目组发挥自己杰出的创新能力。详细情况请浏览我校研究生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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