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本科招办电话
① 南京大学自学考试本科学士学位如何申请,何时办理
南京大学2019年成年人高等教育招收学生简章
为促进成年人高等学历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贯彻成年人高校招收学生为在职从业人员服务的宗旨,确保成年人高等学历教育新生入学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收学生对象
1.以招收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为主,报名考试者应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考生一般应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如确系在我省工作的外省考生,也可报名考试。持外省身份证者还需出具我省公安部门颁发的暂住证或工作单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报名点留存)报名。
3.报名考试高中起点本、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报名考试大专起点本科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4.报名考试专升本的考生,报名时还需出具本人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复印件经验核人签字后,一份由考生保留,用于报到后复查,另一份由报名点留存。持外省高校专科毕业文凭者,必须提供证明毕业文凭真实性的有效证明,否则不予报名考试。
二、报名考试时间、地点
江苏省成年人高校招收学生考试统一报名时间为:当年8月31日至9月5日,逾期不得补报。具体报名地点由各市、县(市、区)招办(成年人招办)确定并在报名前向社会公布。
南京、苏州和徐州等市实行网上报名。8月24日开始网上预报名,网址为: 。网上预报名结束后,须到市级招办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2019年10月13—14日。
三、报名考试费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苏价费[2019]235号、苏财综[2019]65号文件,成年人高中高考报名费为20元,考试费:高起专、高起本每门20元,专升本每门24元。高起专(考三门)考生共需缴纳报名、考试费80元;高起本(考四门)考生共需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专升本(考三门)考生共需缴纳报名、考试费92元。
四、招收学生计划和专业
我校总计划为2000人,其中本科(含专升本、高起本)1250,专科750。
招收学生专业详见:南京大学2019年成年人高等教育招收学生专业一览表
主要课程设置详见:南京大学2019年成年人高等教育专业培养目标及主要课程设置介绍
五、录取
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本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各省招办从高分到低分的投档顺序,按计划录取一志愿考生;在录取商务英语、英语(国际商务)等英语类专业时,我校可根据生源上线情况设置英语单科分数线。(江苏省2019年成年人高中高考录取分数线)
新生名单经省级教育考试院审核后,我校将及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学杂费标准
学费标准按江苏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教学材料费、食宿费自理。
七、学习形式
有函授、业余两学习形式。函授学习即学生定期到学校或函授站参加面授,一般每学期2—3次,每次5—7天;业余学习即学生利用晚上时间或双休日到学校学习。
八、毕业证书发放
学生修业期满,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分数成绩及德智体美考核合格,准予毕业,学校发给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南京大学成年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九、学士学位证书发放
答:凡符合《南京大学授予成年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实施细则》规定的本科毕业生,将获得南京大学成年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和学士学位证书。
十、联系方式
校址:南京市汉口路22号 南园教学楼二楼 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电话:025-83592358 83592449
网址:
邮箱:[email protected]
② 南京大学自考本科咨询电话是多少
400-040-9100
③ 南京大学医学院
2010年的录取分数还没有公布,但按惯例可以通过电话咨询获得信息。寒假联系本科专招办的方式是:http://bkzs.nju.e.cn/article/2/2011/1/29120359.html。
南大医属学院不是八年制的,但保博的比例很高,读9年就成,在7年制的医学院中算不错的,而且南大重点支持,并且精英式培养。所以,如果分数不太够目前顶级的八年制医学院的话,可以考虑报下南大医学。
④ 我想自考本科,谁知道南京大学自考办电话或是邮箱
英语四级的要求,最好还是把四级考出来
南京大学自考办 3593065
⑤ 南京大学非全日制本科管理处电话有吗
自考分为社会自考、全日制自考助学,还有就是个别地区的专本套读以及自考专接本。
全日制自考助学,还有就是个别地区的专本套读以及自考专接本的报名、报考、考试都由负责自考招生的学校负责,所有工作都由学校组织。
下面是社会自考,即最普遍的自己报考、自己考试的自考形式。
一、报名时间
每年1月,4月,7月,10月考试时间,报名时间理论上1月考试报名时间是11月10—20号;4月考试报名时间是12月10—25号;7月考试报名时间是5月10—20号;10月考试报名时间6月10—25号;每年的考试时间会有变动。
自考时间13年1月1开始,只有3次机会。湖北取消了1月的考试。其他省份很多有取消1月份的,部分的有取消4月份的。
二、报名地点
自考办或助学班直接报名点
三、报名: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报名流程报名。
四、报考专业
按学员报考的专业,可以在自考网上查找相关专业的主考院校及课程设置。学员没专业要求的尽量建议报读文科专业。
五、考试阶段
社会考生报考自考需要自行查阅报考简章安排报考,打印考试条(时间为考前一周)、熟悉考点,考试难度较大,通过率不高。我公司报考的学员考试报考有我方来完成,学员考试前来公司领取准考证、考试条即可,我公司工作人员会带队去考点处理考试期间相关事宜,考场环境宽松,考试通过率高。
待考试课程合格后办理免考,免考的课程有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相关证书可免考的课程,比如计算机一级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等
实践课程环节要等到其它课程合格后方可报考实践课
⑥ 南京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为导向,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南京大学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下称“我校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使他们成为肩负时代使命、具备全球视野、推动科技创新、引领社会发展的未来各行各业拔尖领军人才和国家重大战略领域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各省(区、市)符合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高中阶段须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任一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二等及以上奖项。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设置
我校强基计划设三个专业组8个专业,分别是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历史学、哲学。招生总计划为210人,分省计划见报名系统。实施新高考省份的第一类和第二类考生选考科目均应符合填报专业的科目要求。

五、其他说明
(一)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尚未建立的,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强基计划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和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被录取学生不得参加入学后的拔尖计划选拔,本科阶段转专业范围原则上限于我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之内。
(四)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本科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南京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录取及入学培养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若政策调整,则按照新规定执行。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1859680
招生主页:http://bkzs.nju.e.cn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微信公众号:ndzsxlj
八、本简章由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0年5月6日
⑦ 南京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南京大学(Nanjing University)是直属于教育部的全国重点综合性、研究型大学,也是国家“双一流”A类建设高校。学校向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颁发南京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仙林校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道163号。
鼓楼校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汉口路22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南京大学章程》,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和录取适合我校人才培养特点的优秀学生。
第三条 我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作为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决策和管理机构,确定本科招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审议本科招生政策、计划和录取原则,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为本科招生工作提供指导意见。
第五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授权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决定选拔方案、确定录取标准、审核录取结果等本科招生具体事项。
第六条 本科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本科招办)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本科招办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各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政策、录取情况的咨询和招生宣传,并协助本科招办进行所负责地区的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发文聘任。
第八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本科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根据我校建设一流本科教育、构建高水平创新人才培养新体系的整体思路,2020年我校继续实行按专业和学科大类(以下统称“专业”)相结合的招生模式,计划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3350人。我校将根据办学发展需要对大类设置进行优化,2020年招生专业和分流方向详见我校公布的《南京大学本科招生专业(类)目录(2020年)》。
第十条 根据国家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我校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历年计划延续性,以及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分省确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按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制定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我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进行。
第十三条 我校按照文史类、理工类和艺术类分类录取考生。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录取时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我校本科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或调档分数。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内蒙古自治区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投档,执行该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 我校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或公开征集志愿,但调档人数(包括征集志愿)不超过我校在该批次剩余计划数,且只能录取在尚有空额的专业。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份。
第十六条 我校调档时只认可教育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七条 我校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高考实际成绩(不含政策加分)进行专业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实际成绩相同时,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位次录取。未提供投档位次的,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英语、数学成绩,理工类、综合改革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英语成绩。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需满足填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八条 我校强基计划、外语类保送生、综合评价录取、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专业等录取办法依据教育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和我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简章,以及因疫情公布的调整方案执行。
我校面向农村及贫困地区的国家专项计划和励学计划、民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华侨和港澳台地区学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及我校有关招生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 我校各专业的录取不规定男女生比例。入学后除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另行规定外,其他专业学生均须通过教学计划规定的英语课程和学位英语考试,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条 除第十八条中安排在提前批录取的特殊类型外,我校在部分省份提前批录取考生入学后只能参加录取专业相关院系组织的实验班选拔。其中录取至大类的,第一学年专业分流时限定在大类内确认主修专业,第二学年结束后可按相关规定调整主修专业;录取至专业的,第二学年结束后可按相关规定调整录取专业。
第二十一条 我校对于江苏省考生还执行以下规定:报考第一批的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修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AA,若考生两门选修科目等级均达到A+则加3分进行专业录取。报考提前批的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修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历史A或物理A,另一门B。强基计划、励学计划、综合评价录取、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专业资格考生两门选修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依据我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二条 我校对于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使用办法为:在特殊类型招生中作为报名资格审核的参考,在强基计划中作为面试的参考,在普通高考录取中,作为调剂考生专业志愿的参考。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第二十三条 我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相关规定,实行学分制收费政策。新生在入校时按所学专业学年收费标准预收学费,分流后按照准入专业所对应的学分制学费标准收费,并按学年进行学费结算。住宿费标准为人民币1200元/年。
第二十四条 我校承诺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积极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杂费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被我校录取的国家贫困专项等新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入学前即可申请5000元专项助学金。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我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19〕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身体复检。对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的新生,组织专家组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和复核。凡经查实存在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追责。身体复检不合格者,我校将按规定调整专业。
第二十七条 根据“阳光工程”要求,我校今年本科招生工作将进一步推进制度化、系统化建设,加强面向考生的宣传服务及信息公开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八条 我校有关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录取结果均可在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查询,学校不会对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相关招生政策、录取情况进行发布和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1859680
传真电话:025-89686606
监督邮箱:[email protected]
招生主页:http://bkzs.nju.e.cn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官方微信:南大招生小蓝鲸(ndzsxlj)
⑧ 南京大学2007年体育特长生申请表
http://xgc.nju.e.cn/bkzs/info_detail.php?id=1063
南京大学2007年高水平运动员及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new
南京大学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高校之一。为发展大学生竞技体育运动,充实学校运动队,丰富校园体育文化生活,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南京大学2007年高水平运动员及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
一、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总数30人左右。面向全国招生,各项目招生计划视生源情况和项目需求确定。
二、招生项目
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网球、健美操
三、报名条件
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报考条件,取得高考报名资格;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运动成绩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在高中阶段参加省级(含)以上个人项目比赛,虽未获得规定名次,但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或田径、游泳项目运动成绩达到国家二级(含)以上技术等级标准,并在省中学生体协取得注册证的运动员。
4、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在高中阶段参加省级(含)以上集体项目比赛,虽未获得规定名次,但运动水平较高确有培养前途,并在省中学生体协取得注册证的运动员。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3月9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具体报名流程如下:
1. 网上报名。点击“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xgc.nju.e.cn/bkzs)导航条上的“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页面,点击“新用户注册”,填写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再次登陆进入,再点击“体育特长生”,即可填写、预览、打印报名表。
2.邮寄材料。材料统一使用A4纸规格。材料包括:
①将网上提交的报名表打印下来,贴好照片(2寸近照),由学校(单位)填写相关意见、加盖公章。(报名表一式两份)
②运动员相关等级证书、注册证、成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③身份证(无身份证者使用户口簿)复印件。
报名书面材料请于3月9日前寄送至我校本科招生办。
五、测试
报名截止后,我校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携带身份证到我校报到、参加测试。名单将于2007年3月10日上网公布。
报到时间:3月16日。
报到地点:南京大学鼓楼校区学生工作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测试时间:3月17日(田径、游泳项目若江苏省组织联合测试,则参加统一的联合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1.专项测试:
①田径、游泳:测试运动专项。
②篮球、排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网球:测试身体素质、基本技术、实战能力等项内容。
③健美操:测试专项素质、专项技术、难度动作、自选动作一套等内容。
2.文化测试
江苏省的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外省(市、自治区)凡达到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标准的考生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考试时间在专项测试结束后进行。
考试内容:语文、数学、外语
六、录取原则
学校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考虑各运动队的需求、学生的专项测试水平及文化成绩,择优选拔部分学生作为南京大学2007年高水平运动员及体育特长生候选人,依据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规定,给予不同等级的优录政策。其中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健美操项目要求学生的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本一批次投档线上(含)。
七、其它
1.凡取得南京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及体育特长生候选人资格的学生,若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统一测试,则需参加测试且达到相应要求后方可享受我校的优录政策。同时须与我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签订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
2.我校对高水平运动员及体育特长生的所有承诺均以书面为准,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人的信息。
3.本办法解释权在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汉口路22号学生工作处本科招生办
邮政编码:210093
联系电话:025—83593004(本科招生办) 83592302(体育部)
招办网址:http://xgc.nju.e.cn/bkzs
E-mail:[email protected]
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南京大学体育部
二○○七年二月十二日
⑨ 关于南京大学的问题.
1.就业的话计算机科学和软件工程都很好,不过软件工程比较辛苦了~(其实我觉得条件允许的话还是出国读研比较好,当然这得看个人目标了);
2.为什么要写信??http://bkzs.nju.cn,这是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这里有各种联系信息;
3.新校区硬件条件很好,不过我还是喜欢更有韵味的老校区(非常漂亮);总体感觉还不错,学风很好,就是学校有点“古朴清高”,太低调;校园活动很丰富,只是和我这样课比较多的没什么关系;当然像行政机构态度不好之类的每个学校都一样……
PS:其实在南大转专业还是比较容易的,认真学参加转系考试就行
⑩ 南京大学国际学院是本科么
是三本……需要交钱~但有分数的限制……不和本科生在一个校区……他们在鼓楼~这个你咨询一下南大招生办吧……那个 什么 流氓…………说得不太对!国际学院在我们学校还是很受鄙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