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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本科定向生

发布时间: 2022-06-21 09:06:27

① 大学定向招生是怎么回事

所谓定向,就是“定学校、定专业、定就业”三定。定向又可分为国防定向(国防生)和普通定向。

国防定向除考生军检合格外,定向对考生报考没什么特别条件要求,只要考生愿意,都可以报考。

如果考生在第一志愿报考了国防和普通定向的学校和专业,录取时,都可以享受高校在当地调档线下降近20分投档案的政策。但有的高校普通定向会根据定向就业单位的不同而确定更大的降分幅度:如武汉大学定向到西藏的考生,最多可以降低40分。而国防生每年都可以获得5000元的奖学金或生活、学费补助。

但要注意,考生一旦被录取,进校后就与学校签订合同,明确毕业必须到定向的单位或城市就业,以及就业的时间等内容。

这两项定向生虽然在分数上得到了照顾,但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即他们毕业后都要到“定向”单位就业。国防生一般要在单位服役5年,普通定向则必须到定向单位工作,其工作时间则是5年、8年不等,有的则长达10年一上,如武汉大学定向到西藏就业的学生,毕业后在西藏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5年。

以上资料节选自《高校招生》2006年第1期李振东文章《通向大学的“辅助道”》

② 武汉大学定向委培生 急急急! 寻找定向委培的学哥学姐了解具体情况。

都是骗人的,我高考完毕,西安也有个学校说这种话,最后才知道 没有 那么好的事!

③ 定向招生是什么

定向招生是指在招生时就明确毕业后的就业方向的招生办法。其目的是为了鼓励学生到农村及比较艰苦的地区工作,农业、林业、矿业、地质、煤炭、石油、水电、建材、气象、测绘、轻工、司法等部以及国防军工系统所属的某些学校可分别按隶属关系面向农场、牧场、林场、矿区、油田、野外地质队、水电施工基地、气象台站、盐场、劳改劳教场所和国防军工三线等地区招生,毕业后到这些单位和地区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在所属高等学校国家任务招生计划中,确定适当比例,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分配”。
含义是指“定向就业招生”。这种定向就业的招生形式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期,这是国家为了解决艰苦地区、艰苦行业以及国防、军工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人才“分不去、留不住”的困难而专门制订的一项招生与就业相结合的特殊招生政策。其目的是为了帮助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工作环境比较艰苦的行业培养人才,保证这些地区或行业能得到一定数量的毕业生,由用人单位和有关高校签订就业协议,经批准列入当年的招生计划。
它的真实含义是定向就业招生,而不是指定在某个省招生或者指定招收某个学生。也就是说定向生指的是毕业以后必须到指定的地区或者行业就业,而不是很多人理解的那种所谓的定向招生或者是“点招”。
为了让读者更好地理解定向生的含义,特举一个简单的例子进行说明。比如甘肃省某单位急需野外勘探专业的人才,但是由于条件艰苦,很多人不愿意到这个单位就业。为了鼓励毕业生到这个单位就业,保证该单位的工作能够正常进行和延续,该单位委托中国××大学为其招收10名定向生。该大学同意后会将该定向生计划报教育部,经审批备案后,在当年就可以招收10名定向生,这10名定向生录取时最低可以降低20分录取,同时可以免交学杂费并可以获得奖学金。毕业以后,这10名定向生则必须到该单位就业,一般期限为6年,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定向生。
由于近年来定向生招生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教育部在2005年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定向就业招生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高等学校自2005年起一般不再安排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对口支持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省、直辖市所属高等学校,如确因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用人单位需要,拟招收少量定向就业生的,须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报我部核准后,方可编列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招生人数不超过本校年度招生计划总规模的1%。”也就是说,从2005年开始,地方高校基本停止招收定向生

④ 定向招生是怎么回事好不好

所谓定向,就是“定学校、定专业、定就业”三定。定向又可分为国防定向(国防生)和普通定向。

国防定向除考生军检合格外,定向对考生报考没什么特别条件要求,只要考生愿意,都可以报考。

如果考生在第一志愿报考了国防和普通定向的学校和专业,录取时,都可以享受高校在当地调档线下降近20分投档案的政策。但有的高校普通定向会根据定向就业单位的不同而确定更大的降分幅度:如武汉大学定向到西藏的考生,最多可以降低40分。而国防生每年都可以获得5000元的奖学金或生活、学费补助。

但要注意,考生一旦被录取,进校后就与学校签订合同,明确毕业必须到定向的单位或城市就业,以及就业的时间等内容。

这两项定向生虽然在分数上得到了照顾,但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即他们毕业后都要到“定向”单位就业。国防生一般要在单位服役5年,普通定向则必须到定向单位工作,其工作时间则是5年、8年不等,有的则长达10年一上,如武汉大学定向到西藏就业的学生,毕业后在西藏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5年。

⑤ 武汉大学定向西藏的本科生能分到什么单位

这个说不准的,看组织怎么分配,没关系就只能看运气了。也不知道你学的什么专业,专业性强不强。我在西藏工作,认识几个朋友也是定向西藏的,比如是中国林业大学毕业的,分配到了教育局,专业基本上都不对口。
而且,定向西藏的大学生,工作要满5年才可以辞职,因为你上大学有国家补助,所以也需要付出。

⑥ 武汉大学 关于定向就业班 什么情况 知道的具体讲讲 非常感谢

每年在招生录取期间,一些不法分子打着种种幌子,进行以谋取钱财为目的的招生诈骗活动,广大考生和家长应提高防范意识,注意识别招生骗子的诈骗伎俩。

伎俩一:混淆教育形式蒙骗

高等教育的办学形式是多样的。一些招生骗子故意混淆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助学辅导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普通高等教育的区别,蒙骗希望就读普通本科院校的考生,声称只要交钱就可以上大学,甚至重点大学。家长花钱后,拿到了录取通知书,入学之后方知上当受骗:就读的根本不是普通高等教育的本、专科,而是自考试点班、成教预备班、网络学院或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防范提醒:

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以及有些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也是高等教育的形式,但跟普通高等教育有区别,入学门槛较低,网络教育、自学考试不需要高考分数即可就读。

伎俩二:冒充高校人员行骗

骗子自称为某高校招生人员,携带有某高校招生宣传资料,见了考生和家长,滔滔不绝地吹嘘,诱骗学生和家长填报志愿。取得家长信任之后,又强调录取的难度,并暗示自己可以帮忙。家长为了孩子的前程,慷慨出手,结果上当受骗。

防范提醒:

录取工作全部实行异地远程网上录取,任何人为因素都不能影响录取结果。

伎俩三:声称“低分高录”哄骗

骗子自称是招生院校或招办某领导的熟人、亲戚,声称自己有办法让不够第一批本科线的考生被录取到第一批本科院校,只到三批分数线的录取到本科专业,从考生手里骗取大量钱财。

防范提醒:

省教育考试院严格执行批次线,不录取一名批次线下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考生;除了国家和省规定的照顾政策,没有任何人在高校招生中享有特权。

伎俩四:谎称有“内部指标”

骗子伪造文件、印章,设立报名处和咨询电话,假冒“某某招生信息网”或假扮高校招生人员和家长见面时,他们往往谎称手中掌握有某些高校“内部指标”、“小计划”,要家长先付一部分定金,其余部分等录取通知书到手后再交。当家长将定金如数交上后,他们给家长的是伪造的通知书,或者干脆卷款逃之夭夭。

防范提醒:

省教育考试院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下达的招生计划,任何个人说自己手中有招生计划和名额都是不可能的。

⑦ 本科的定向和预料是什么意思

定向,就是“定学校、定专业、定就业”三定。定向又可分为国防定向(国防生)和普通定向。 国防定向除考生军检合格外,定向对考生报考没什么特别条件要求,只要考生愿意,都可以报考。 如果考生在第一志愿报考了国防和普通定向的学校和专业,录取时,都可以享受高校在当地调档线下降近20分投档案的政策。但有的高校普通定向会根据定向就业单位的不同而确定更大的降分幅度:如武汉大学定向到西藏的考生,最多可以降低40分。而国防生每年都可以获得5000元的奖学金或生活、学费补助。
但要注意,考生一旦被录取,进校后就与学校签订合同,明确毕业必须到定向的单位或城市就业,以及就业的时间等内容。 这两项定向生虽然在分数上得到了照顾,但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即他们毕业后都要到“定向”单位就业。国防生一般要在单位服役5年,普通定向则必须到定向单位工作,其工作时间则是5年、8年不等,有的则长达10年一上,如武汉大学定向到西藏就业的学生,毕业后在西藏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5年。
关键就在定向就业及服务年限,即只要你念了这,毕业后一定要在约定的单位工作一定的年限之后才行。近两年就业形势难,很多家庭情况不好的考生报考,以减轻经济和就业的压力。

个人建议你还是不要报定向生了,一般都内定了,水分大。至于预料我也不清楚

⑧ 武汉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涵盖的主要招生类型有:

1.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考试的学生:含普通高考学生、保送生、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强基计划、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以下称为农村学生“自强计划”)、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生、少数民族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等。

2.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含通过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入学考试录取学生、澳门保送生、香港免试生、台湾免试生、通过澳门“四校联考”成绩录取学生。

第三条 学校的校名为武汉大学(国标代码10486),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邮政编码:430072)。

第四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综合性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校领导、纪委书记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设立招生办公室。

第七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普通本科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等,并对本科招生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是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决策咨询、民主管理和监督机构,负责研究、审议招生政策和制度,监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维护招生公平公正。招生委员会要吸纳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参加。

招生办公室设在本科生院,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根据招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全校教师和干部中遴选招生工作人员参与学校招生宣传、录取工作以及参加部分招生形式(专业)的专业水平考核(考察)及考试工作。

第九条 学校实行招生信息公开,通过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网(aoff.whu.e.cn)、武汉大学主页(www.whu.e.cn)、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招生宣传材料等途径发布招生有关信息、公示选拔及录取结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办学条件,结合近年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来源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优质教育资源享有情况、生源质量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来源计划。

第十一条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省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

第十二条 学校实行专业招生计划动态平衡机制。对于社会需求量大且生源好的专业,可适当增加招生计划;对基础学科或就业形势好但报考人数少的专业,可采取一定措施予以扶持;对个别社会需求量小、学生报考少的专业,学校可调整其招生计划,对其采取减招、隔年招生或停招的办法。

第四章 入学考试(考核)

第十三条 普通高考、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国家专项计划、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班、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文化统考)、强基计划、农村学生“自强计划”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强基计划、农村学生“自强计划”考生还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或选拔。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相关专业统考,我校艺术类各专业录取时认可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专业统考成绩为专业考试成绩,不再组织校考。

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按照当年国家及我校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办法,组织对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强基计划、农村学生“自强计划”考生等进行遴选和考核测试,测试时间、方式、要求及有关事项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方式),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进档学生若服从专业调剂且没有其他受限性条件予以录取,原公布计划中未完成的计划采取征集志愿录取。根据各省平行志愿模拟投档情况,我校分省增加计划原则上不超过原计划的5%,增量计划中因考生不服从调剂等原因造成计划无法完成时,增量计划收回。

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强基计划、农村学生“自强计划”考生的招生计划及调档名单由学校向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另行提供。

第十六条 在实行非平行志愿的批次(投档方式),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学校接收非第一志愿报考考生,但提档人数不超过我校在该省剩余招生计划数,且只能录取在该批次该类型该省尚有空额的专业。

第十七条 录取时,对于按照国家政策及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可增加分数投档的考生,除不做分省计划的特殊类型考生外,我校认可其加分,但最高加分不得超过20分。

第十八条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办法。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相同时,考生高考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高者优先录取;考生高考总分也相同时实行同分取齐,即适当调整该省的分专业计划,将处于竞争关系的同分考生都录取到竞争专业。进一步尊重考生专业意愿,若考生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招生计划填满专业志愿(专业志愿需不相同)且志愿合理,则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否则,服从调剂的进行调剂录取,不服从调剂的予以退档。

在江苏省,我校对普通高考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及以上,对获得高水平艺术团资格的考生,其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及以上;所有考生的必测科目等级要求均为4C1合格。分专业录取时,我校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即按照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考生高考总分高者优先录取;若考生高考总分也相同时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排序,相关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相关科目理工类为物理,文史类为历史;考生选测科目等级也相同时以同分取齐为原则,满足处于竞争关系考生的专业志愿。其他类别考生的测试科目等级须不低于江苏省招办的有关规定。

在内蒙古自治区,我校实行分数优先(分数清)的录取办法。

外语语言文学类专业除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另有规定外,口语不做要求。

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明确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专业在提前批次招生,只录取明确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考生高考成绩须不低于考生所在省的一本线。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本线指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十九条 我校各专业不限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须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并达到相应水平。

第二十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据此制定的《武汉大学关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另文公布)。

第二十一条 保送生、艺术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强基计划、农村学生“自强计划”按教育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要求及当年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二条 在内地省份招收的面向西藏就业的定向生只录取明确填报定向专业志愿的考生,且限招应届生,在学校投档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降低4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但考生的高考总分须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一本线。

第二十三条 民族班招生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四条 华侨及港澳台地区考生的录取办法按联招办及学校有关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严重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我校不予录取。

第六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二十六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及各种证件(卡)工本费等费用,具体标准和办法按湖北省物价部门的批复执行。

第二十七条 新生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

按国家有关规定,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生等入学前须先办理有关手续,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原户籍所在地。

新生入学后需要修改相关信息的,按武汉大学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 新生可根据其高考成绩以及在中学阶段的表现参加武汉大学新生奖学金的评定。具体评奖办法按照《武汉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实施。

第三十条 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持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证明向学校学生工作部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还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三十一条 艺术类学生、强基计划学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以及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护理学专业中通过降分录取或征集志愿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外语类保送生不得转入非外语类专业学习。

第三十二条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规定的课程,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武汉大学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按照《武汉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我校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或相应学位证书。

第三十三条 我校本科招生网站:aoff.whu.e.cn,咨询电话:027-68754231,[email protected],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27-68753835。

第七章 违规行为处理

第三十四条 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我校组织的普通本科招生考试(考核)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将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学校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有渎职、违规、违纪、违法等行为的,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会同学校招生部门调查、核实后,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对在招生考试工作中违反国家及学校的相关规定,严重违背招生诚信、失职渎职、破坏招生秩序的学校二级单位,学校将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限制招生、暂停招生等处理;并依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及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其授权单位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自印发之日起生效。学校原有的关于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简章与本章程相冲突时,以本章程为准。

⑨ 定向本科(国家专项)是什么意思

定向,就是“定学校、定专业、定就业”三定。定向又可分为国防定向(国防生)和普通定向。 国防定向除考生军检合格外,定向对考生报考没什么特别条件要求,只要考生愿意,都可以报考。 如果考生在第一志愿报考了国防和普通定向的学校和专业,录取时,都可以享受高校在当地调档线下降近20分投档案的政策。但有的高校普通定向会根据定向就业单位的不同而确定更大的降分幅度:如武汉大学定向到西藏的考生,最多可以降低40分。而国防生每年都可以获得5000元的奖学金或生活、学费补助。
但要注意,考生一旦被录取,进校后就与学校签订合同,明确毕业必须到定向的单位或城市就业,以及就业的时间等内容。 这两项定向生虽然在分数上得到了照顾,但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即他们毕业后都要到“定向”单位就业。国防生一般要在单位服役5年,普通定向则必须到定向单位工作,其工作时间则是5年、8年不等,有的则长达10年一上,如武汉大学定向到西藏就业的学生,毕业后在西藏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5年。
关键就在定向就业及服务年限,即只要你念了这,毕业后一定要在约定的单位工作一定的年限之后才行。近两年就业形势难,很多家庭情况不好的考生报考,以减轻经济和就业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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