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本科借考
㈠ 自考能去别的省加考或者借考吗
自考能去别的省加考或者借考,考生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等需要到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参加自学考试,可按有关规定办理跨省转考手续。
一般地,考生办理跨省转考应向转出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提出申请,将考籍档案转出,然后到转入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办理考籍档案转入手续,继续参加考试。具体办法和程序可向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咨询。
自考可以到新里程了解一下,新里程就很不错,新里程在办学发展的过程中,机构逐步形成了品牌化、网络化、规范化的经营管理模式。现新里程共有教职工200多人, 奋斗在教学教研一线的教师有40余人,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占比达到40%。
新里程教育成为中国商业联合会与山东省招生考试院联合开考的自考本科专业会展管理专业的济南考试中心,同年与山东财经大学合作开设山财大自考业余辅导班。老师1对1的服务,为学习者提供职业规划、学校选择、专业推荐、课程咨询、导学督学、就业指导等全程教育支持服务并且有各种加分、助学政策,帮助学生尽快的完成学业,顺利毕业。
㈡ 请问 自考借考是指 什么
比如你历年自考都是在山东,报的自考学校也是山东的大学,但是期间你有一次不能再山东考,去了江苏,那么江苏就是你借考的地方。江苏的成绩可以转到山东。
㈢ 自考借考档案多久能回来
一般在领取毕业证时也一同领取毕业档案,以当地考办通知为准。
自考毕业档案即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是指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取得本科或者是专科文凭的毕业生所取得的学籍和毕业档案。档案包含毕业生自学考试期间所取得的全部合格的自学考试本科或者是专科课程的成绩、实践论文成绩、毕业生个人的信息、省自考办和主考院校共同对毕业生的毕业审定结论和印章等相关毕业生的档案信息内容。
自考生的档案是不能放在自己手中的。考生毕业后可以将档案送到本人单位的人事管理部门,自学考试的档案也会为你以后升职加薪等提供帮助。
㈣ 北京自考能在外地借考吗
北京自考不可以在外地借考,报考北京自学考试,只能在北京考试。
北京教育考试院官网,自学考试-答疑解惑第46条有明确说明:
46、我在外地,能参加北京自考么?
参加北京自考,必须到京考试。我们不在外省市设立考点。也就是说,你如果无法来京,也就无法参加北京自考。
作为身在外地的考生,往返奔波于两地是很辛苦的事情,对考试效果可能会有影响。其实,目前我国大陆各省均有自考机构,负责本省自考工作。你完全可以在本省选择自考。
不难看出,北京自考不可以在外地借考,报考北京自学考试,只能在北京考试。
㈤ 自考借考,我是山东的考生想去外省借考,把成绩转回省内,应该怎么办呢
你好:建议查阅《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实施细则》,重点关注“省际转考”相关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信息化和科学化管理水平,维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试中心函〔2015〕71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5〕156号)的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在籍考生离开山东省到外省(市、自治区)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须办理省际转考,先办理转出手续,再办理转入手续。
第三条 考籍档案是办理考生转考的主要依据。考籍档案以电子方式保存为考籍电子档案(以下简称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情况信息、考试信息(含笔迹信息)、奖惩记录、转考、免考、实践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成绩、毕业信息等。电子转考是运用信息技术,以交换电子档案方式实施省际转考的过程。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通过全国“转考平台”递送和接收转考电子档案,实现电子转考。
第四条 转出具体要求
一、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至少一门课程合格成绩,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省际转考。
二、考生办理省际转考时,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山东省准考证和转入省准考证,到考籍所在市招考办办理转出手续。
三、转出手续办理时间为上半年2月21日-28日(工作日)、下半年8月21日-30日(工作日)。
四、市招考办使用山东省自考考籍管理及毕业生管理系统审核转出考生的电子档案,并打印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转考考生须在此表上签字确认。
五、以下几种情况不得办理转出手续:
(一)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二)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山东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三)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四)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六、市招考办使用山东省自考考籍管理及毕业生管理系统生成转出数据,同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2010年10月以前的纸质合格试卷在3月3日(上半年)、9月3日(下半年)以前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照原考试的课程及合格成绩、遵循规定标准,汇总生成全省的转出电子档案数据,整体递送至全国“转考平台”,提交转入省。
七、考生按转入省的相关规定办理转入手续。未成功办理的,按本人主动放弃转考处理,转出成绩退回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本次转考作废。考生如再次办理省际转考,应在下一次转出手续办理时间重新办理。
八、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转入省上传全国“转考平台” 的转入办理结果,对转出考生的考籍档案状态进行变更,完成转考。
第五条 转入具体要求
一、转入的电子档案必须符合第四条第一款和第五款的规定。转入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通过全国“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不接收“转考平台”之外的转考信息。
二、转入考生应当按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入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按照山东省专业考试计划及《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修订)》(鲁教考委[2008]4号)文件执行。
三、转入考生在山东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申办毕业手续。
四、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全国“转考平台”下载的转入信息导入山东省自学考试考籍数据库中,统分工作结束后,按照转入考生考籍所在地下发到各市招考办,各市招考办负责将转入信息归档。
五、转入考生每年4月和10月可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www.sdzk.cn)查询本次转入信息的详细情况。
六、申办毕业手续时,2016年前非电子转档的转入考生,仍需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www.sdzk.cn)查询5位数字的转档号,并将转档号通知市招考办。2016年起,通过电子转档转入的考生不需要再查询转档号。
第六条 省、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建立健全监督和制约机制,规范工作流程,确保电子转考信息的真实、安全、合法、有效。经办人员要对考生转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当事人的责任。
第七条 本细则自2016年2月1日起实施。已有的各项有关转考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第八条 本细则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解释。
㈥ 自考本科中的借考是怎么操作的
自考本科中借考需要先在本地的省级自考办办理考籍转出手续,
到北京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到区、县自考办办理报考手续,取等,
要了解北京市原则上不允许考生到外地借考的,
希望回答能帮助到你,你也可以追问。
㈦ 自考中的借考是怎么回事啊有什么规定吗 到外地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啊
所谓借考是指对本省没开考的专业,由于考生或业务部门需要,经省考委研究专同意,借属用外省的专业计划,在本省组织考试。
没有专科毕业证可以直接报考本科,但必须考你所报专业的基础段课程和本科段课程,或者你可以专科、本科一起学,到时候本科毕业时有专科毕业证就行。
没有转考籍可以在外地考,只要把在外地考的成绩转到要申请的省市,再申请毕业。
㈧ 我自考本科的,由于借考原因,在17年考研报名之前无法拿到本科证,请教专业老师们,我今年还能报名吗
1、自考本科的,由于借考原因,在17年考研报名之前无法拿到本科证,今年还能报名。
2、报考规定的学历条件之一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所以只要9月1日之前能够拿到本科毕业证书就可以报考。
3、现场确认要求: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㈨ 自考本科,在省内考的同时可以去省外借考吗山东省一年两次有点少
可以的,去别的省借考,考完再转档回来。但是要保证在山东省考够四科,实践科目要在山东考。
㈩ 天津自考生可以向外地借考吗
自考允许去外省考试,但是需要好好看看本地以及借考省市关于自考考籍的管理办法。尤其是快要毕业了,注意跨省转考籍需要提前半年以上就开始办理手续,否则影响毕业手续。
一、考籍转移的范围
(一)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不同区县或不同专业的考籍,可以相互转移。
(二)全国各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籍可以相互转移。
(三)中英合作开考的商务管理、金融管理专业,中方开考的大学语文、政治经济学(财经类)、邓小平理论概论考试合格成绩可以与其他专业互相转移;英方开考的专业课程,符合下述考籍转移条件的可以转入相关专业。
二、考籍转移的条件
考生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后方可办理考籍转移手续,转出专业课程必须与转入专业现行开考计划课程名称完全一致、学分不低于转入专业考试计划中的课程学分。
三、考籍转移的具体办法
(一)天津市考籍转移
1.在天津市不同区县或不同专业参加考试并取得课程合格成绩者,应将考籍归并到申请转入专业的考籍档案。
2.在天津市范围内办理考籍转移手续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到考籍转出区、县自考办办理转出申请手续。填写《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以下简称转考申请表)(一式三份),经转出区、县自考办审核无误后,在转考申请表上加盖考务考籍管理专用章,一份交考生保留,其余两份连同考籍档案材料送交市自考办。市自考办审核同意后,在转考申请表上加盖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转考专用章。一份留市自考办存档,一份随考籍档案材料交转入区、县自考办,并入考生申请转入的考籍档案。
(二)省际间考籍转移
1.考籍转出
(1)考籍转往外省的考生请于每次考试报名期间通过招考资讯网站(www.zhaokao.net)办理相关手续。其具体操作办法为:进入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系统后,核实本人考试成绩信息,提交转出申请并通过网上银行支付相关费用等。天津市自考办待考生办理转出结束之日后整理数据,打印(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移通知单)(一式两份),并加盖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转考专用章,一份天津市自考办存档,一份以机要的形式转入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考办。
(2)已经取得天津市某专业考试计划全部课程合格证的考生,考籍档案不得转出。
2.考籍转入
(1)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入天津市继续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其考试成绩到达天津市后,市自考办负责录入考生的基本信息和成绩信息并网上公布。
(2)考生请于每次考试报名期间通过招考资讯网站(www.zhaokao.net)办理相关手续。其具体操作办法为:进入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系统后,核实本人转入考试成绩信息并按本市开考专业计划选择对应课程,确认无误后提交申请。
(3)天津市自考办整理考生申请数据,对考生选择的对应课程进行初审和复审。审核完毕将合格成绩并入合格成绩库,同时向考生公布审核结果。
(4)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入天津市的考生,须取得天津市的合格成绩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方可在天津市申请办理毕业手续(户口迁移者、军人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被普通高等或中等学校录取者不受此限)。
(5)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入天津市的考生,毕业考核课程(毕业论文、毕业实习、综合作业)必须参加天津市组织的考核。
(6)免考课程必须按照天津市免考规定办理免考手续。
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入天津市的考籍档案,须由转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考办以机要件邮寄,考生不得自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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