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自考本科能取护士证吗
❶ 护理的自考可以考护士资格证吗
不可以,2003年卫生部就规定自考、远程教育和成人教育只适用于医疗卫生专业(包括护理行业)的继续教育提高专业理论和技能方面,这类学历是没有资格报考医疗卫生专业的职称和执业考试的,除非你的本科前有专科或中专的三年或三年以上的全日制护理专业学历,那还是可能以专科或中专护理专业的这类全日制学历报考护士考试的,如果单纯只有本科自考护理证书无法报考护士考试的。。。。不过有点怀疑,你没有中专或专科护理学历,直接考本科护理自考干什么?有点没道理吧,难道你完全不看卫生部的规定,就敢报本科护理自学考试?????不过你真没写是不是本科护理专业的自学考试,我是推测的你是本科护理专业,因为如果你的本科专业如果不是护理专业,那你本来就不应该来问这个问题。。。。
❷ 自考护理本科专业后,能考护士证吗
你好,自考护理本科专业后不能考护士证的。
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回教育主答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❸ 自考护理本科能考护士资格证吗
先看官方公布的报名条件:在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不管是自考还是成人教育学历,都要注意报考条件里面的“全日制”字眼。什么叫全日制?顾名思义是按照国家法定工作、学习时间进行全天候学习的一种方式。全日在校学习的学校,称为全日制学校,学生全天在校上课,以教学为主。区别于业余、函授、自考等学习形式的学校。因此,如果自考、成人教育学历不是全日制学历,那么也是不能考的。
❹ 自考本科学历能报考护士资格证吗求指教!
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也就是说,护理、助产专业的是能考护士的,只是需要保障是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如果你是自考学历的话,原则上是不予以考试的。
❺ 自考护理学专业可不可以考护士证
不可以凭借自考护理学专业毕业证书考取护士资格证。
根据《护士条例》,报名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历;
2.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
3.获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注意到三个条件都要求具备全日制学校的学历,故只能通过在校学习取得考试资格。
自考获得的学历不满足全日制学历的条件,因此不能获得护士资格证考试的考试资格。
❻ 自考护理本科能考护士资格证吗
可以的,学历符合要求,但是护士资格证考试还有工作年限要求。
根据《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第十二条内容规定,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6)护士自考本科能取护士证吗扩展阅读:
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1、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明;
3、近6个月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
4、本人毕业证书;
5、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专业实务科目考查内容:运用与护理工作相关的知识,有效而安全地完成护理工作的能力。
实践能力科目考查内容:运用护理专业知识和技能完成护理任务的能力。考试内容涉及疾病的临床表现、治疗原则、健康评估、护理程序及护理专业技术、健康教育等知识的临床运用等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于2017年4月12日至5月6日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点击“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填写姓名、证件类型、证件编号,下载打印准考证,作为参加考试的凭证。
2019年护士职业资格考试是在2019年5月18-20日举行。
❼ 自考护理本科能考护士证吗
想当护士, 必需要有 执业护士资格证。
想考执业护士资格证,必须是 全日制 护理学专业毕业 才能考。
其它任何专业不得报考 。其它任何 非全日制学历 都不得报考。
自考、成考、函授、网络 等所有 非全日制学历 获得的 护理学 毕业证,都不得报考。是没有资格。
你要是有 中专 或 大专的 全日制 护理学专业 毕业证 才可以考的。但必须是全日制学历。
❽ 护理的自考可以考护士资格证吗
护士可以自学考证,但是必须有临床实习满1年的证明。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是为贯彻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精神,于2001年开始正式实施的。卫生部负责组织实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是评价申请护士执业资格者是否具备执业所必须的护理专业知识与工作能力的考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国家统一考试制度。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是作为单位聘任相应技术职务的必要依据。考试通过后相关部门会下发护士资格证书。
❾ 临床医学大专毕业,自考护理本科可以考护士资格证吗
可以的,你应该在大专里就可以靠这个护理证的,你毕业以后考就有点耽误时间了
❿ 自考护理专业本科毕业的可以考取护士执照么
本科毕业是可以考取护士执照的,详情请浏览下文:
一、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条件根据《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规定:护士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后,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从事护理工作。未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二、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三)通过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四)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健康标准。
三、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符合下列健康标准:
(一)无精神病史;
(二)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
(三)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四、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
(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六)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
五、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准予注册,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护士执业证书》上应当注明护士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个人信息及证书编号、注册日期和执业地点。《护士执业证书》由卫生部统一印制。
六、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七、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延续注册。
八、护士申请延续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九、注册部门自受理延续注册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延续注册。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延续注册:
(一)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健康标准的;
(二)被处暂停执业活动处罚期限未满的。
十一、医疗卫生机构可以为本机构聘用的护士集体申请办理护士执业注册和延续注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拟在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时,应当重新申请注册:
(一)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的;
(二)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自吊销之日起满2年的。重新申请注册的,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提交材料;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的,还应当提交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十二、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等注册项目,应当办理变更注册。但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或者批准的任务以及履行医疗卫生机构职责的护理活动,包括经医疗卫生机构批准的进修、学术交流等除外。
十三、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拟执业地注册主管部门报告,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注册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护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地点的,收到报告的注册部门还应当向其原执业地注册部门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通过护士执业注册信息系统,为护士变更注册提供便利。
十四、护士执业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注册部门办理注销执业注册:
(一)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
(二)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
(三)护士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十五、卫生行政部门实施护士执业注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不符合护士执业注册条件者准予护士执业注册的;
(二)对符合护士执业注册条件者不予护士执业注册的。
十六、护士执业注册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护士执业注册,并给予警告;已经注册的,应当撤销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