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报夜本科条件
❶ 在广东读夜校有什么要求
不是的也可以读,要提供毕业证书,读好点的就要先参加考试吧,年龄好像没有限制的,毕竟他针对的就是边工作边学习的人。
❷ 中山大学的报考要求是什么
中山大学的报考要求是健康的拥护党领导的好公民,高考分数达到学校的切线。
中山大学(Sun Yat-sen University),简称中大,位于广州市,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是教育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和广东省共建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位列首批国家“双一流”A类、“985工程”、“211工程”,入选国家“珠峰计划”、“111计划”、“2011计划”。
学校已建成了跨广州、珠海、深圳3座城市,覆盖5个校园的大型校园网络。学校建成了规模庞大、国内领先的校园网,覆盖四个校园,基于IPv4/IPv6双栈技术构建,互联网出口带宽32Gbps(其中IPv6出口带宽为1Gbps),入网用户数约计57000,最高并发IP数量达80000。

截止2018年底,学校共获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10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6项、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0项、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和突出贡献奖共33项。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1项、二等奖16项,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60项,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5项。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中山大学
❸ 关于申请中山大学自考法律本科学位的申请条件是那些
在自考完所有科目后才能考学位,所有课程平均分65分以上可以申请学位,学位英语需及格。具体可以咨询山大继续教育学院。
❹ 中山大学的夜校是怎样的
须参加全国成人高考,经招生录取后,即可进入中山大学参加成人学历教育学习
会计 南校区 晚上和双休日半天上课
专科文史财经管理类 业余2800元/年
广东省招生办作出具体时间安排后将在媒体上公布。报名时间一般安排在:9月1日至5日网上预报名(www.eeagd.e.cn),9月6日至10日考生到报名点确认报名。
具体看这里
http://cjc.sysu.e.cn/ecational.asp?Id=66
http://cjc.sysu.e.cn/ecational.asp?Id=64
http://cjc.sysu.e.cn/ecational.asp?Id=65
❺ 中山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的报名条件
各专业面向社会招生,凡身体健康、具有相应文化程度者,不论年龄和户口所在地均可报名。
高中起点专科:具有高中(含职中、中专、技校)毕业证书或年满20周岁、具高中同等学力文化程度。
专科起点本科: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高职或专科以上学历毕业证书。
专科升本科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供国民教育系列专科、高职或专科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专科、高职或专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报考专科升本科的凭在读学校毕业证明报名。考生如已被录取,必须在领取《录取通知书》前提供国民教育系列专科、高职或专科以上学历毕业证书(毕业证书颁发时间在2013年3月1日前)、《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报读护理学、护理学(护理管理)专业 必须是现从事临床护理、护理教育或护理管理的在职人员(提供在职证明和护士执业证书,若报名时未能提供护士执业证书则必须在毕业实习前提供,否则将不安排实习,且不予颁发毕业证书。)。高中起点专科须持有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中专护理学专业毕业证书;专科起点本科须持有国民教育系列护理学专业专科毕业证书。(护理学专业起始学历必须是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中专护理学专业或专科护理学专业毕业)

❻ 上中山大学需要一本线还是二本线
截至2018年7月,广东普通本科招生已不再划分高考录取批次,所以没有一本线还是二本线的说法了,达到了中山大学的录取分数线就可以。
中山大学在各省份招生的分数线存在差异,对少数民族设定的分数线也低于汉族学生,考生可以根据自身条件(是否少数民族)及所在省份的分数线考虑报名。

(6)中山大学报夜本科条件扩展阅读:
中山大学的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中山大学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在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一般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调档;
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一般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调档。在平行志愿批次,已投档至中山大学的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不退档。
第十六条 调档时认可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
第十七条 专业录取原则上以考生实际高考成绩为准;实际高考成绩相同且招生计划余额不足时,优先录取含政策性加分的考生;仍相同则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排序细则进行录取。
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用分数级差录取规则,级差分为2分、1分、1分、1分、1分,即第二志愿减去2分、第三志愿减去3分、第四志愿减去4分、第五志愿减去5分、第六志愿减去6分。
第十八条 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
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医学类只录取填报有该类志愿的考生。护理学专业以提前批或单独代码方式录取的,入校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医学类专业的范围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执行。
第十九条 未完成招生计划时,中山大学根据各省(区、市)要求进行公开征集;征集仍未完成的计划,调配到生源充足省(区、市)安排录取。
第二十条 招生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除外语类专业、核工程与核技术(中法合作办学)专业以外,其他专业主要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一条 录取时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基本依据。若新生入学后体检不合格,按照《中山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条例执行。
第二十二条 民族班学生的招收,从投档成绩不低于中山大学在该省(区、市)提档分数线以下40分内的少数民族考生中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的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及中山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国家专项计划根据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录取,按教育部及中山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港澳台侨联合招生、澳门保送生、澳门单招、澳门“四校联考”、香港单招、香港免试生、台湾保送生的招生录取按教育部及中山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录取批次
参考资料来源:中山大学网站——中山大学2019年高考录取进行时
❼ 中山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段)自学考试申请学士学位的条件是什么
中山大学自考申请学位条件
中山大学主考的专业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条件者,可以向中山大学提出学位申请。
1、 申请学位的条件
A、本科段课程〔英语(二)或科技英语不计在内,但要成绩合格〕平均成绩70分以上(含70分)。
B、毕业论文成绩良好以上(含良好)。
C、通过全省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取得广东省学位办统一颁发的《外语统考合格证书》。
2、申请时间
每年的7-8月,考生必须向学校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请提供所学专业、毕业时间、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学校自学考试办公室将在9月通知考生考试时间和地点,并寄出《中山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考生必须提交专科和本科毕业证书、身份证和本科段成绩的复印件、3张大一寸彩色照片。
3、 学位主干课程考试。
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并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必须在毕业的第二年提出学位申请,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位主干课程"考试。考试时间每年一次(在每年十一月的最后一个星期),通过学校组织的学位主干课程考试后,报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者方能授予学士学位。
注意:申请学位的机会只有一次,超过时间不申请或"学位主干课程"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再行提出申请。
各专业学位主干课程考试科目
汉语言文学:古代汉语、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
哲学:中国哲学史、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
法律:外国法制史、国际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
计算机信息管理:操作系统(A)、综合科(数据库原理、数据结构[A])。
计算机及应用:面向对象程序设计、综合科(数据库原理、数据结构[A])。
计算机网络:数据库技术、综合科(计算机网络基本原理、互联网及应用)。
财政与税务:财税史、财政学、税收学。
行政管理:政治学概论、领导科学、行政管理学
国际旅游管理:旅游经济学、旅游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
商务秘书:市场营销学、国际商务、商务秘书
学位英语考试
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必需在毕业以前(最迟在登记毕业的第二年)参加并通过省学位办统一组织的学位英语统一考试;英语统考是一种标准化考试,考试难度界定在大学英语三级水平,听力部分列入考试范围,考试一般在每年的六月进行,申请程序如下:
A、 考生须在3月以前向学校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参加学位英语考试的书面申请(并提供详细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B、 须本人填写《成人本科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统考考生登记表》,并准备报考费和提交同底小一寸相片4张。学校自学考试办公室将按省学位办关于学位英语考试时间的安排,根据考生的地址通知考生具体办理报名手续和考试时间。
注意:根据省学位办的精神,
A、 任何形式和级别的英语合格证书,都不能代替学位英语证书。
B、 必须回主考学校参加学位英语考试,在其它学校所参加的考试成绩不予承认。
❽ 如何参加中山大学护理学本科专业自考
好象这个学校只有专科的自考。看看下面的,希望有帮助。
中山大学护理学院
http://nursing.gzsums.e.cn/
中山大学护理学院于1998年5月8日成立,是在原中山医科大学护理系和原中山医科大学附设卫生学校的基础上组建成立,首任院长是副校长汪建平教授。
中山医科大学护理系始建于1985年,是我国首批恢复高等护理教育的院校之一。学院于2000年被批准为专业设置硕士学位授权 单位,并于同年正式招收专业设置硕士研究生。自开设高等护理教育以来,全日制教育和继续教育共培养本专科生1036名,现 有在校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共1021名,其中全日制学生411名(其中研究生23名),夜大学生633名。
学院位于广州中山二路74号中山大学北校区,建筑面积9087平方米。内设办公室、课室、图书室、阅览室、电教室、语言实验室、护理技能教学室、学生宿舍。学院现有教职工45人,其中副高职称12人,中级职称22人。
学院全日制专业设置分为研究生、本科、大专三个层次。继续教育中的学历教育包括夜大和自学考试两种形式,其中夜大分本科、大专两个层次。1994年开设了广东省专业设置(大专)自学考试项目,经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确定为护理学大专自学考试的主考单位,同时开设护理学大专自学考试的辅导课程。已有6000余名护理专业自考学生获得大专文凭。非学历教育设有护理专业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护理师资进修班、造口治疗师学校。
1998年,我院获得美国中华医学基金会(CMB)200万美元的资助,用于创建多层次的中国高等护理教育体系,培养适应新世纪需要的护理专业人才。我院还获得广东省科委攻关课题3项、省科委社会发展重大项目课题1项、学校启动基金课题2项、学校教学改革课题5项。主编和参加编写国家级高等医药院校规划教材8种。
与美国、澳大利亚、日本、香港、澳门、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与香港理工大学、香港大学和澳大利亚University of Ballarat 签定了正式合作与交流协议。在长期和广泛的国际合作与交流中,使我院逐步与国际护理教育接轨。 我院不但拥有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教师队伍,而且还建立了由学院与中山大学各附属医院联合组成的护理专业临床实习指导小组,拥有先进的、大规模的临床教育基地,使教学质量得以稳步提高。学院不但注重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而且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发展学生的健全人格。
护理学硕士研究生
2004年我院继续招生护理学硕士研究生,面向全国招生,欢迎国内广大立志于护理学专业的应届和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中山大学是我国知名的综合性大学,学科丰富。2003年我校进行改革,实行了多个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2年制的新模式。我院拥有雄厚的师资、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资源,已招收4届共30多名护理学硕士研究生。我院与国内外多所护理院校有着广泛密切的合作关系,为了进一步与国际护理教育接轨,我院从2003年开始将护理学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从3年制改为2年制。
报考我院研究生可分别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和我校组织的在职人员研究生入学的单独考试。参加全国统考的人员在当地研究生考试报名点报名;参加在职人员研究生入学单独考试的人员请与我院研究生科联系,需按要求到广东省指定地点现场报名(需摄像)。
凡报考我院的研究生可与我院研究生科联系购买《护理综合》复习大纲;并可于10月份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收办公室购买往届旧试题(均不办理邮购)。
联系电话:(20) 87334851 联系人:汪宗芳老师 E-mail:[email protected]
❾ 中山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中山大学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以“德才兼备、领袖气质、家国情怀”为人才培养目标,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 学校基本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中山大学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0558
中山大学以统一代码(10558)进行招生。
第五条 校址: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校区南校园、北校园、东校园)
广东省珠海市(珠海校区)
广东省深圳市(深圳校区)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第七条 办学性质:教育部直属综合性重点大学,国家“双一流”A类建设高校。
第八条 办学历史和战略目标:中山大学由孙中山先生于1924年亲手创立。新时期中山大学的战略目标是扎根中国大地,加快进入国内高校第一方阵步伐,努力迈进世界一流大学前列。
第九条 颁发学历学位证书:凡具有中山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修业期限内,完成规定的课程修读学分,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山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中山大学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中山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 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为学校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各省(区、市)招生组,在教务部招生办公室的统筹下,负责开展各省(区、市)的招生宣传咨询和志愿填报指导等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国家政策导向及学校办学情况,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各地生源数量、质量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提出招生专业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选考科目以及其他要求,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录取等问题。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在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一般按照不超过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数的120%调档;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一般按照不超过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数的105%调档。在平行志愿批次,已投档至中山大学的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不退档。
第十六条 学校调档时认可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第十七条 学校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实际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进行专业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实际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相同且招生计划余额不足时,优先录取含政策性加分的考生,仍相同时则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分排序进行录取,无同分排序规则的批次参照所在省(区、市)本科普通批次执行。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执行分数优先(分数清)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根据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执行。其中,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AA及以上,必测科目4C及以上,技术科目合格;强基计划、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及以上。
第十九条 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医学类只录取填报有该类志愿的考生。医学类专业的范围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执行。
第二十条 未完成招生计划时,学校根据各省(区、市)要求进行公开征集,征集仍未完成的计划,调配到生源充足省(区、市)安排录取。
第二十一条 招生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除外语类专业、核工程与核技术(中法合作办学)专业以外,其他专业主要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二条 护理学、农学专业在提前批次和本科批次(除综合评价录取外)录取的考生,入校后不得转专业。
第二十三条 录取时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基本依据。若新生入学后体检不合格,按照《中山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条款执行。
第二十四条 民族班学生的招收,从投档成绩不低于中山大学在该省(区、市)提档分数线以下40分内的少数民族考生中择优录取。新疆协作计划招生录取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委会确定的各类别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
第二十五条 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国家民委专项计划的招生录取,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国家专项计划的招生录取,根据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强基计划、综合评价录取、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音乐表演专业、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等招生录取,根据教育部及中山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港澳台侨联合招生、澳门保送生、澳门单招、澳门“四校联考”、香港单招、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本科面试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等招生录取,根据教育部及中山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条 按大类招生的专业,学生入学1-2年内后按照所在院系专业培养方案和要求进行专业分流,确定培养专业。
第三十一条 各招生专业报到和后续培养地点详见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或咨询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及各院系。
第三十二条 学生住宿费、学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其中,住宿费750-1600元/学年,学费5480-10000元/学年,具体请在各省公布的本科招生目录或登录中山大学信息公开网查询。
第三十三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中山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履行职能监督职责,纪检监察部门履行专责监督职责。中山大学招生工作接受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中山大学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适用于中山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解释。
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西北区524栋
邮编:510275
招生咨询电话:020-84036491传真:020-84111598
监察处检举控告电话:020-84115582
中山大学主页:www.sysu.e.cn
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sysu.e.cn
中大招生微信公众号:sysuzs
❿ 中山大学夜大怎么报名
全国统一的啊,全国统一的成人高考,大概是8月底9月初网上报名,10月左右考试。可以观注下当地的考试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