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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口腔医学专科本科招生

发布时间: 2022-07-11 02:36:52

⑴ 温州医科大学医学类高起本选什么专业

温州医科大学今年没有高起本专业,下面是招生简章:

2016年温州医科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温州医科大学(学校代码:434)为浙江省政府、国家卫生计生委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是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学校已形成从本科生到硕士生、博士生及博士后,从全日制到成人教育、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教育全方位、多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是浙江省医学人才培养的主要基地。
二、招生专业

专科起点升本科
临床医学

医学影像学

医学检验

口腔医学

护理学

护理学(助产方向)

预防医学

康复治疗学

药学

中医学

高中起点升专科
临床医学

口腔医学

护理

药学

备注:
1、以上为2016年拟招生专业,最终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www.zjzs.net)。
2、各教学站分布及开设专业详见继续教育学院网页招生专栏。
3、上线人数不足30人的专业原则上不开班。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高中起点升专科各专业的考生应具有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各专业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二)报考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考生,需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考生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考生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四、报名与考试时间
在浙江省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成人高校报名和志愿填报系统”报名
网上信息输入阶段:2016年9月9日-19日
现场信息确认阶段:2016年9月21日-25日
成人高考考试时间:2016年10月29日-30日
五、加分政策
年满25周岁(1991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上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可照顾20分投档,照顾加分不得累计。
其它免试、照顾加分政策详见《2016年浙江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有关规定。

⑵ 温州医科大学是几本

温州医科大学在浙江是第一批次招生,所以温州医科大学是一本大学。

如果不是浙江考生,温州医科大学在考生所在的省份是本科二批招生的话,可以说温州医科大学是二本大学。

根据高考要求的录取批次的不同,本科划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本科三批,部分省市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本科三批合并统一录取,不再划分录取批次。这些录取批次同属于一个层次和学历(即本科学历层次)。

(2)温州口腔医学专科本科招生扩展阅读

学校可溯源至创办于1912年的浙江医学专门学校,1958年8月由浙江医学院从杭州分迁至温州建立,初名“浙江第二医学院”,后以校址所在地改名为“温州医学院”,2013年更名为“温州医科大学”,2001年浙江省温州卫生学校并入。

截至2020年4月,学校有3个校区,总占地面积约1900亩;图书馆馆藏文献约209万册;设有15个二级学院;有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专业学位博士点,1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8个专业学位硕士点;

开设27个本科专业,2个专科专业;有教职员工及医护人员10000余人(含附属医院);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13328人(不含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研究生4966人(含博士研究生307人),学历教育留学生890余人。

⑶ 为什么温州医科大学不接受口腔专升本考研

  • 口腔医学背景且第一学历为5年制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应届和往届)

  • 不招收专接本、专升本 、成考和自考生。

因为是热门专业和热门学校,校方有制定招生范围的权利。

你别灰心,其他院校会接收口腔专升本考研。

⑷ 温州医科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温州医科大学章程》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温州医科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和录取适合学校人才培养特点的优秀学生。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组织、考生、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温州医科大学。

第六条 学校代码:10343。

第七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学校为公办、全日制高等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

第八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温州医科大学。

第九条 办学地点:茶山校区位于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学院路校区位于温州市鹿城区学院西路82号。

第十条 学校简介:学校经教育部批准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是一所以医学学科为重点,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研究型大学。1958年由浙江医学院从杭州分迁到温州,初名“浙江第二医学院”,后更名为“温州医学院”, 2013年更名为“温州医科大学”,是浙江省政府、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为负责人,教务处、纪检监察等有关组织负责人组成的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机构公布数据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等新高考改革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调档比例根据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确定为1:1;进档的考生,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组内志愿不设分数级差;若出现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对全国其余省份的考生,学校严格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当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1.05以内。对进档的考生,学校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出现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择优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江苏省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要求选测科目2B及以上,必测科目等级均合格(即5合格)。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江苏省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若仍相同,则优先录取选测科目等级高的考生。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照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八条 学校外语公共课语种为英语。报考临床医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120分。

第十九条 惯用左手的考生不能录取到口腔医学专业;色觉异常的考生不能录取到临床医学(中外合作办学)、放射医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眼视光医学、口腔医学、儿科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精神医学、中医学、预防医学、医学技术类、康复治疗学、护理学、助产学、临床药学、药学类、眼视光技术、护理等医学类专业,以及生物技术、生物医学工程、应用心理学等专业,其他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对不符合体检要求者,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经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展改革委、教育厅、人力社保厅、财政厅批准,学校承担面向浙江省部分县(市、区)的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录取批次及录取方式以相关文件为准,学校设定最低录取控制线,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本科各专业最低投档成绩应不低于第一段分数线。

第二十一条 学校对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的录取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温州医科大学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要求及规定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本专科招生网查询。

第六章 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

第二十四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持《温州医科大学录取通知书》,并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新生报到时接受入学资格初步审查,入学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者学籍。

第二十五条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和有关规定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按学年结算。

第二十六条 学校设有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元资助政策,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学校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325035

联系电话:0577-86689885 传真:0577-86689900

学校网址:http://www.wmu.e.cn/

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wmu.e.cn/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温州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温州医科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⑸ 温州医学院是几本

温州医科大学(原温州医学院)属于浙江省属重点大学。在浙江省招生中,眼视光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检验技术、中医学、预防医学属于本科一批招生;剩下的除了眼视光技术与护理专科都是二批招生。

⑹ 温州医学院仁济学院口腔医学

温州医学院当然在医学方面比较闻名遐迩,呆过温医的人都知道学风可是没话说的,清晨河边都是早读的人,无论什么时候的自习室都是人满为患,也因为这个原因,学校在近几年不断扩招,去年二本分数线理科就差不多542了,仁济的分数相对来说低一些,530左右进口腔医学没什么问题,稳定发挥就好~~补充一句,温医是个学习的好地方。。。

⑺ 温州医科大学本科

温州医科大学(原温州医学院)属于浙江省属重点大学。在浙江省招生中,眼视光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检验技术、中医学、预防医学属于本科一批招生;剩下的除了眼视光技术与护理专科都是二批招生。

⑻ 温州医学院几本

温州医科大学(原温州医学院)属于浙江省属重点大学。在浙江省招生中,眼视光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检验技术、中医学、预防医学属于本科一批招生;剩下的除了眼视光技术与护理专科都是二批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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