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在职本科
Ⅰ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全日制自考本科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8-09
Ⅱ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全日制自考本科
自考生的待遇肯定没普本的好,分数差太多了,自考生是住在外面的,住宿费版贵,环权境差,8人一间,夏天洗澡都不好洗,还游泳课,体育课都没有,你以为是普本学生啊,学啥上啥,学生证都和普本的不一样,上个机房还不是在学校里,还在那个破宿舍里,条件真差,两个字坑爹,待遇真的不如大专,最起码人家是计划内招生,有待遇保障,而且招来学生基本上都是败类,前段时间,有一个自考生因为偷窃罪进去了,你看,这就是自考生,本来好学生到里面都学坏了,这些老师都不会和你说的,因为说了谁还去上,告诉你,招一个学生老师有2000块回扣,可能还不止,学生招都一千了,真的好的话,都去上自考算了,参加高考干嘛,哎
Ⅲ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江苏省关于本科生招生的最新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国家专项、地方专项、内地班、定向生、保送生等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基本情况
(一)学校全称: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二)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0300;江苏省标代码:1106(普通类)、1606(中外合作办学类);其他省标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当年公布为准。
(三)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宁六路219号
(四)学校层次:全国重点本科、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江苏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
(五)办学类型:普通、公办
(六)办学层次:本科、硕士、博士
(七)学制:四年
(八)就业创业:学校2019年本科生高质量就业率达97.97%、升学率达35.11%,学校连续七次被评为“江苏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入选“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国家级众创空间”、“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基地”,荣获“全国高等学校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
第四条 学校简介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重点支持高校。学校始建于1960年,应新中国国家战略和国民经济建设需求而生,隶属中央(军委)气象局,前身为南京大学气象学院,1963年独立建校为南京气象学院,1978年列入全国重点大学,2004年更名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07年以来,先后实现了江苏省人民政府、中国气象局、教育部、国家海洋局的多方共建。现为以江苏省管理为主的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
第五条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本科生。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并授予学士学位,符合外方合作学校授予学位条件者,由外方合作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负责制订本科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政策等事项。
第七条 本科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生工作处领导下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所负责地区的本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有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发展规划、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和气象事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我校各专业的认可度,兼顾历年计划安排延续性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为准,也可登录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查询。
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0.5%,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
第十五条 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对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规定。请考生依据相关指导意见选报自身健康状况适宜的专业。我校各专业(方向)的录取不规定男女性别比例。
第十六条 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美术类统一考试,报考高水平运动员、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参照学校相关招生简章进行报考。
第十七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依据招生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九条 学校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 非平行志愿省份的考生院校志愿采用“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录满,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投档规则进行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二十一条 进档考生专业志愿采用“分数清”的方式录取,即分数优先。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根据高考分数由高到低、不分专业级差进行排队,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如果所报第一专业已满,按顺序考虑第二专业,依此类推。
第二十二条 当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时,我校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出台的同分排序规则(或排序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若考生所在省(市、区)没有明确的同分排序政策,则按专业志愿顺序靠前的优先录取,如仍相同,则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再依次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发展情况,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须参加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对文化分和艺术专业分均达到当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调阅档案,按照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二十五条 普通高考英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二十六条 江苏省考生的录取规则补充如下:
(一)各专业选测科目类型要求(文、理):按《江苏招生考试》公布的选测科目类型要求招生。
(二)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报考本科提前批(含农村地方专项、综合评价录取)、本科一批(招生代码1106)要求选测科目等级达2B及以上,必测科目等级达合格,技术科目合格;报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代码1606)的考生要求选测科目等级达BC及以上,必测科目等级达合格,技术科目合格。
(三)普通类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为:考生进档后采用等级级差法,将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级差分后进行排序,按照“分数清”的方式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及所录取专业。本科普通类专业考生等级级差加分办法为:选测科目中每取得一个A+、A、B+ 等级,分别加上3分、2分、1分的等级级差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等级级差加分办法为:选测科目中每取得一个A+、A、B+ 、B等级,分别加上4分、3分、2分、1分的等级级差分。
(四)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按照江苏省规定的等级要求执行,即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
(五)综合评价录取规则按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0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的规定择优录取。
(六)面向江苏省内部分地区的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按照江苏省有关录取政策执行。
第五章 录取与入学
第二十七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八条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毕业中学领取经密封的个人纸质档案(如毕业学校统一寄送个人纸质档案,新生应索取有关证明),报到时移交给学校。
第二十九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报到规定的有关证件、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拒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十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 中国科学院大学联合办学
第三十一条 我校自2018年起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进行本-硕-博一体化联合培养项目,实行协同育人。联合培养模式如下:学生单独编班,由我校长望学院管理,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由两校共同制订,安排双方教师共同授课。联合培养的学生中,择优选拔不少于三分之一学生推荐免试攻读中国科学院大学硕士研究生;学生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由中国科学院大学择优采取硕博连读方式。
第七章 中外合作办学
第三十二条 我校与英国雷丁大学合作举办大气科学(中外合作办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应用化学(中外合作办学)、环境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中外合作办学)、地理信息科学(中外合作办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七个专业本科合作办学项目,学制四年。以上七个专业培养模式为4+0模式,在我校雷丁学院就读。
我校与爱尔兰沃特福理工学院合作举办软件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本科合作办学项目,学制为四年,项目培养模式为3+1模式,在我校计算机与软件学院就读。
我校与英国安格利亚鲁斯金大学合作举办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本科合作办学项目,学制为四年,项目培养模式为3+1模式,在我校艺术学院就读。
第三十三条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学费标准:雷丁学院各专业在国内学习阶段的学费标准为48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标准:软件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和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两个专业在国内学习阶段的学费标准为26400元/生•年。学生在国外学习阶段的学费按外方合作学校标准收取。
第三十四条 学生毕业时,符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毕业及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毕业证书,授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士学位;符合外方合作学校授予学位条件者,由外方合作学校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第八章 其他
第三十五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文科类专业5200元,
理科类专业5500元,
工科类专业5800元,
艺术类专业6800元,
农学类专业2500元,
省优势学科专业6050元(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
嵌入式培养专业在原科类学费基础上增收2000元/ 学年。
第三十六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按照江苏省发改委颁布的收费标准执行,按不同的宿舍标准分为每学年人民币800元、1200元、1500元,宿舍由学校统一安排。
第三十七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政策体系,包括多层次、各类型的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以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项目,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三十八条 学校通讯地址:南京市宁六路219号
邮政编码:210044
招生咨询电话:025-58731378
招生传真:025-58731333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招生咨询QQ群:771087446
招生办官方微信:nxdzsb
招生办小程序: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
学校官方微信:nuist1960
招生监督电话:025-58731002
招生监督邮箱:[email protected]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zs.nuist.e.cn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通过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四十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2020年6月
Ⅳ 关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成人教育
成人教育学院简介
2000年南京气象学院划归江苏省管理后,成人教育的办学规模逐年扩大,办学层次提高,办学形式也多样化。南京气象学院成人教育从开办初期侧重于培训到举办学历教育、以脱产为主,一直到现在,逐渐减少脱产班招生,以招收在职从业人员为主,举办函授教育。
学院学生的学习形式有脱产、函授,在全国各地设有20多个函授站(点)。招收专科、高起本、专升本学生。 招生专业见招生信息。
单招本科招生专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会计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工程、自动化、人力资源。
学院主要工作
我院兼有行政管理和教学管理二重职责。主要负责国家相关政策、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宣传和执行及其执行情况的检查。负责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组织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制定、论证、修订,日常的教学工作,教学过程、教学质量的监控;学生学籍管理和考试过程管理;学生实习、毕业论文的组织和质量监控;学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验印;学院还负责全院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考勤、考纪、文化体育活动;毕业生就业工作。
Ⅳ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怎么样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可以接受国际化的教育,一方面专业知识不断强化的同时,另一方面学院很重视英语语言能力,在环境影响下语言能力提升很快。
还有学校的师资力量很强,大多数的老师责任心强,教学质量高,一般学生有什么问题老师都会帮忙解决。
另外学校的硬件设施也很好,给学生提供学习资源的同时,也提供了对外交流的机会,学院大多数都进入了QS前100大学读研,作为申研优势很大,如果你有出国学习的深造的想法,中外合作办学是很好的选择。

(5)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在职本科扩展阅读: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雷丁学院依托合作双方优势学科,进行强强联合,全面引进雷丁大学的优质教学资源,借鉴其先进的办学理念、成功的办学模式、有效的管理经验,深化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师资队伍的国际化建设,创新国际化人才培养模式,拓展学生的国际视野,提高学生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能力。
雷丁学院要真正成为高起点、实力强、学生优的中外合作办学典范。
雷丁学院设立6个专业:应用化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环境工程;办学规模为在校生1200人,每年1期,每期各专业招生总数共计300人,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学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并符合相关招生录取规定和要求。
雷丁学院2015年招生专业:应用化学、国际经济与贸易。
Ⅵ 关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自考本科的问题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8-11
Ⅶ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怎么样
很好。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在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均入选江苏高校中外合作办学高水平示范性建设工程。
江苏省教育厅公布了2020年度江苏教育对外开放质量提升工程项目评定结果,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全部在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即雷丁学院、软件工程及数字媒体艺术两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均入选江苏高校中外合作办学高水平示范性建设工程,数量居江苏省第一(并列),是唯一同时有机构和项目入选的高校。
江苏高校中外合作办学高水平示范性建设工程于2015年12月启动,是江苏省教育厅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外合作办学内涵建设,推动高校整体办学水平提升,根据国家及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进行建设。学校上述机构和项目先后通过申报评审成为江苏省中外合作办学高水平示范性机构和项目培育点并顺利通过中期考核。
此次该校全部机构和项目入围建设工程名单,表明学校的中外合作办学质量过硬,充分发挥了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并发挥辐射效益的作用,获得了学生、家长、教育专家等广泛群体的认可与肯定,有助于学校早日实现建设成为一流特色高水平大学的目标。

学籍与文凭发放
1、学籍:学生同时注册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和英国安格利亚鲁斯金大学的学生。
2、文凭发放:学生完成学业且成绩合格,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并授予学士学位,由英国安格利亚鲁斯金大学授予学士学位(该文凭与在英国本土获得的文凭一致)。
收费标准:
1、学费:中国学习阶段(一、二、三学年)的每人每年为19200元(人民币),转入英国学习后(第四年)按照英国安格利亚鲁斯金大学当年国际生的标准学费缴纳。
2、住宿费以入学通知为准。
Ⅷ 我是一名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毕业的本科生,今天刚参加工作一年,我想上母校的在职研究生。怎么弄
哥们你先干三年吧,着急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