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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校长奖学金评选本科

发布时间: 2022-07-26 07:19:50

❶ 上海大学mpacc有奖学金吗

三等奖:全国联考第一志愿报考上海大学MBA,且联考成绩达到211-220分,可获得3.8万元的奖学金;
四等奖:全国联考第一志愿报考上海大学MBA,且联考成绩达到200-210分,全日制学生可获得1.8万元的奖学金,非全日制学生可获得2.8万元奖学金;
2、诚意奖学金:全国联考第一志愿报考上海大学MBA项目,全日制学生可获得1万元奖学金,非全日制学生可获得2万元奖学金。
3、励志奖学金:全国联考第一志愿报考上海大学MBA项目,学生提供指定辅导班学习证明,可获得最高1万元奖学金(以发票为准)。
4、校友奖学金第一志愿报考上海大学MBA,且考生为上海大学毕业,可获得1万元奖学金。
5、游学奖学金:入学后参加SHUMBA或合作方组织的国际游学交流,奖学金1万元/人,仅用于海外学习使用。
6、助学助研奖学金(仅限全日制):报考上海大学GCMBAGIMBA全日制项目,且周一至周五参加助教助研计划,可获得1万元奖学金。
7、非全日制外地助学金:学生工作、生活地点为非上海市,且每次上课需要产生住宿费和交通费的考生,江苏、浙江地区助学金1万元/人,非江浙沪地区,助学金2万元/人。想要考mpacc可以到社科赛斯找专业的老师进行咨询,社科赛斯教育凭借行业优秀的师资、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严谨的教学服务理念以及良好的院校关系

❷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奖学金

学校评选的奖学金有“优秀新生入学奖学金、综合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宝钢奖学金、詹守成奖学金以及企业设立的各类奖学金。其中优秀新生入学奖学金一等奖10000元/人、二等奖5000元/人、三等奖2000元/人;综合奖学金获奖批次约为30%,每学期评选一次,一等奖2000/人、二等奖1000/人、三等奖500/人;校长奖学金10000元/人;国家、上海市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宝钢奖学金5000-10000元/人、詹守成奖学金1500-5000元/人等。

❸ 大学的奖学金是怎么评定的

每个学校的评定标准都不一致。

拿我们学校举例,在评定奖学金的时候,一般会按照平时的成绩和品德表现来进行评定,如果一个学生的成绩特别优秀,但是品德分却特别差,那么它根本就不具备奖学金的评定资格。

而也有一些学校,他们会用日常行为分作文考量规定如果你各方面条件都符合,但是曾经有过逃课或者论文抄袭等行为,那么也不能够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不过也有一些人觉得奖学金很容易使学生出现攀比心,但在我看来,这种良性的竞争更容易促进学生的积极性和探索欲望,让他们对于好的事情更加向往,从而使他们变得优秀成熟

每一个学校的奖学金金额都不同,而且奖学金很可能分为好几种,需要达到不同的要求,才能去获得更高金额的奖学金,这种分级的方式,也很容易促进学生的积极性和竞争性,是非常好的一个做法。

❹ 上海大学悉尼工商学院的奖学金设置

学院重视激励学生,设置了各类奖学金,包括学年奖学金、出国交流奖学金、硕士留学奖学金等。
学院每年还为学生提供大量短期出国交流学习和实习机会,本科学生在读期间可获得赴国外一流大学交流学习或带薪实习的机会,优秀毕业生更有机会获得出国留学奖学金或免试直升研究生的机会。

❺ 上海海洋大学的校奖学金是怎么评定的啊 还有 转专业啊转专业

一、宗旨

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鼓励不同层面的学生健康发展,营造各类人才脱颖而出的成长氛围,使我校学生成为既全面发展又具有鲜明个性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学校特设立单项奖学金。

二、单项奖学金的具体奖项及要求

单项奖学金有:学习进步奖、单科成绩优秀奖、自强奖、文学艺术奖、发明创造奖、专业成绩奖、创业实践奖。评选对象为全日制在籍本科、高职学生。

1.学习进步奖

学习进步奖主要鼓励学习基础较差的学生,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学习成绩有明显进步者。

学习进步奖的评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本科生:(1)无不及格或重修(补考者不得参评);(2)未曾获得各类奖学金;(3)一、二年级绩点由原来的1.5(含1.5)以下进步到2.5以上者;(4)三、四年级由原来的2.0(含2.0)以下进步到3.0以上者。

高职生:(1)无不及格(补考者不得参评);(2)成绩由班级最后5名提升10名以上。

学习进步奖的奖励金额为100元/人。

2.单科成绩优秀奖

单科成绩优秀奖主要用来奖励在学校教学计划内某一单科课程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者。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选单科成绩优秀奖: (1)英语专业四、八级统测成绩为优者;(2)日语专业四、八级统测成绩为优者;(3)参加市级及以上政治理论、文体等各类单科比赛获得名次者。

单科成绩优秀奖的奖励金额:英语专业四、八级统测成绩为优者,日语专业四、八级统测成绩为优者,200元/人。参加全国单科的正式比赛(政府组织主办)获一等奖1000元/人,二等奖600元/人,其他奖项500元/人,市级类相应减半;同一作品按最高金额发放,不叠加计算,集体项目另行奖励。

3.自强奖

自强奖主要用来鼓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积极克服困难,自尊、自强、自立者。

自强奖的评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热爱本专业,学习刻苦,成绩居班级前10名,且课程成绩无不及格(补考者不得参评);(2)家庭生活困难;(3)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自强奖的奖励金额为250元/人,总名额为100人/学期。

4.文学艺术奖

文学艺术奖主要用来鼓励文学艺术方面有所成就者。

文学艺术奖的评选条件为:(1)在校报发表作品一学年内累计8篇者;(2)在校外普通刊物发表作品者;(3)在校外著名刊物发表作品者;(4)在市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奖者。

文学艺术奖的奖励金额:在校报以第一作者发表作品累计8篇或在校外普通刊物以第一作者发表作品者100元/人;在校外著名刊物以第一作者发表作品者200元/人;在市级及以上比赛和征文中获一等奖者200元/人,其他奖项获得者100元/人,由学校组织参加市级及以上比赛获一等奖者500元/人,其它奖项者200元/人,集体项目另行奖励。

5.发明创造奖

发明创造奖主要用来鼓励科技创新,大胆进行发明创造者。

发明创造奖的评选条件为:(1)获得外观设计类专利者;(2)获得实用新型类专利及发明类专利者;(3)在省市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发明创造等赛事中获奖者;(4)对学校的发展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且被采纳者。

发明创造奖的奖励金额为:获得外观设计类专利者500元/团队;获得实用新型类专利者1000元/团队;获得发明类专利者2000元/团队;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比赛及创业设计大赛中获特等奖者10000元/团队,一等奖8000元/团队,二等奖者6000元/团队,三等奖者4000元/团队,鼓励奖者2000元/团队;在其他全国科技创新、发明创造等赛事(政府组织主办)中获特等奖者5000元/团队,一等奖3000元/团队,二等奖者2000元/团队,三等奖者1000元/团队,鼓励奖者500元/团队;上述奖项市级类相应减半。同一作品按最高金额发放,不叠加计算,团队如只有一人按足额计算。

6.专业成就奖

专业成就奖主要用来鼓励学以致用,在专业方面有所成就者。

专业成就奖的评选条件如下:(1)在全国性专业学会学术期刊上发表作品者;(2)在高校科研机构学术期刊上发表作品者;(3)在其它学术期刊上发表作品者;(4)在校内外组织的各类学术性交流会上获得奖励者;(5)在市级学术活动中表现突出,为学校争得荣誉者;(6)出版书籍者。

专业成就奖的奖励金额为:凡在全国性专业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作品者1000元/人,以第二作者发表作品者500元/人;在高校科研机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作品者500元/人,以第二作者发表作品者200元/人;在其它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作品及在校内外组织的各类学术性会议上获得奖励者100元/人,在市级学术活动中表现突出,为学校争得荣誉者200元/人;出版书籍者主编1000元/人,其他编写人员200元/人。

7.创业实践奖

创业实践奖主要用来鼓励创办科技型企业或公司者。

创业实践奖的评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须休学或毕业班就业时;(2)无重修;(3)具有经营执照且公司注册类型为科技型(毕业班学生可放宽);(4)申请人为法人代表。

创业实践奖的奖励金额:创办一般民营企业者1000元/人,利用学校科研成果创办科技型企业者3000元/人,利用自己科研成果创办科技型企业者5000元/人。
三、凡当学年度受校纪处分者均不可申请单项奖。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学年度各项奖学金评审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四、评选时间和程序与人民奖学金一致。

五、以上各单项奖由学生处统一颁发相应的单项奖证书。

六、研究生、成教学院学生评选条件另行制订。

七、本细则自2010学年起实施,凡与本规定相抵触之条文均以本规定为准。
八、本细则由校长授权学生处负责解释。

❻ 上海大学奖学金细则2021

法律分析:上海大学奖学金细则2021可以参看上海大学官网。

法律依据:《上海大学关于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与上海市奖学金评审的实施细则》 国家奖学金与上海市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分别由中央政府与上海市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伍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20〕文号待定)与《上海市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沪财教〔2014〕36号)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学生资助补助计划(高等教育)的通知》(沪教委学〔2020〕文号待定)的有关要求,最终获奖名额分别为34名和51名。

❼ 谁知道上海交大奖学金制度,最后是在校学生告诉我一会

上海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调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管理对象为学校所有在校本科生(留学生另行规定)。

第二章 奖学金类别
1、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由中央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
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出资设立,用于激励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的在校学生。国家奖学金是目前我校的奖学金中奖金额度和规格最高的奖学金。

2、上海市奖学金
上海市奖学金是由上海市政府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本科生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07〕35号)精神出资设立,为激励本市所有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的在校学生。目前上海市奖学金的奖金额度与国家奖学金等同。

3、专项奖学金
专项奖学金是由企事业单位、个人及社会团体等与上海交通大学签订相关协议,捐助设立的。专项奖学金的奖励对象由捐助方指定,获奖要求也由捐助方规定,但一般要求学生学习勤奋、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专项奖学金的各个奖项奖金额度不等。

4、优秀奖学金
优秀奖学金是由上海交通大学设立的,旨在激励学习勤奋、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的在校学生。共分A、B、C三个等级,优秀奖学金是目前我校奖学金中覆盖面最广、总奖金金额最高的奖学金。

5、新生奖学金
1、凡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高考总分(不含各类加分)名列该省市自治区第一名且被我校录取者,可获得人民币2万元新生优秀奖学金;名列第2-10名且被我校录取者,可获得人民币1万元新生优秀奖学金;名列第10-20名且被我校录取者,可获得人民币5000元新生优秀奖学金;

2、保送生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申请新生奖学金:A、凡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生物学五科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一等奖且免试保送我校者,可获得人民币20000元奖学金;B、凡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数学、物理学科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二等奖且免试保送我校者,可获 得人民币10000元奖学金。

第三章 奖学金经费来源及管理

1、上海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经费的来源包括:国家和上海市拨款;学校按一定比例从收取学费中提取的资金;国内外社会各界捐助等。
2、本科生奖学金由财务处根据“分类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3、本科生各类奖学金,由财务处根据教务处提供的获奖学生名单,以银行转账方式发放。

第四章 奖学金评定条件

一、奖学金参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
2、遵守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4、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表现突出;
5、积极参加体育、文艺活动;积极参与社会活动,热心集体工作。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奖学金参评资格
1、参与邪教等非法组织或活动者;
2、上一学年受社会治安处分者;
3、出现考试舞弊等不良诚信记录者;
4、无特殊情况,一学期选修课程少于15学分者;
5、有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考核不及格;
6、体育(身体残疾、疾病等特殊原因除外)、寝室卫生考本科生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
核不达标者;
7、受到各类处分或院、校通报批评者;
8、无故不参加奖学金颁奖仪式或有违背奖学金捐助方意愿的行为;
9、其他应取消评选资格的情况。

三、特殊情况声明
1、其他学年出现不符合以上评选条件的情况,不影响评奖当学年的奖学金评选;
2、同一评奖学年内,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优秀奖学金原则上只能获得一项,由学生在院(系)内自主申请,经审核合格者给予奖励;
3、到外校交流的学生返校后,根据课程要求进行相应转换,以转换后课程参与当年评比,或按具体校际交流协议规定执行;
4、转专业的学生不参与原院(系)专项奖学金评选,其他类别的奖学金仍在原院(系)参评;
5、由社会各界直接在某院(系)签订协议设立的专项奖学金,具体评定由各院(系)自主执行,但应报上海交通大学教务处审核或备案。

第五章 奖学金评选流程

1、奖学金评审工作在每学年9月份启动;各类奖学金均采用申请制。
2、学校根据各奖学金管理条例发通知到院(系),通知包括:奖学金种类、评定名额、评定方法、起止时间、获奖条件、评审的具体步骤和要求等,同时发各类奖学金申请表。
3、由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填写奖学金申请表,先在本院(系)内申请奖学金。
4 、院 (系)评审委员会依据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结合各类奖学金的类奖学金的要求进行评审。

综合测评成绩=总学积分×70 %+综合素质成绩×30 %

Σ(所选课程考试成绩×该课程学分)
总学积分= ——————————————————
所选课程总学分

综合素质成绩:综合素质基本应包括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8 %+社会服务×7 %+科学技术与创新创业×6 %+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3 %+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3%+技 能培训及其他×3%,由院(系)统一组织进行评定。
院系确定获得各类、各级奖学金的初步名单,张榜公示后,报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批。
5 、经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批通过后,在校奖学金管理网站上公示单。
6 、学生个人对奖学金初评结果有异议者,可在本单位初评结果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本单位评审小组提出申诉,评审小组应在接受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如学生对本单位评审小组答复仍有异议,可在评审小组答复后3个工作日内向校奖学金评委办公室提起申诉,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应在接受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征求各方面意见、综合审查后做出处理意见,报主管校领导批准,通知学生本人及所在单位。此处理意见为最终处理意见。
7、学期末学校根据奖学金获奖名单,发放奖金并颁发奖学金荣誉证书,记入学生学业综合报告单中。

第六章 奖学金评审机构

1、学校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讨论和决定有关学生奖学金的重要事项和问题,制定全校性奖学金的评定办法,审批全校性奖学金获得者名单。
2、学校设立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学校分管校领导任主任,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处、教育基金会、医学院等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任委员。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秘书长。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秘书长由教务处主管副处长担任。
3、各院(系、所、中心)成立学生奖学金评审小组,由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任组长,评审小组由5-7人组成,院(系、所、中心)党政领导、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班主任代表等应为评审小组成员。

第七章 附 则

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奖学金管理办法一并终止执行。
2、本办法由上海交通大学教务处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❽ 校长奖学金主要奖励什么学生

主要用于奖励表现卓越、成绩突出的学生。

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特别奖学金每学年秋季学期评定一次,简称:“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特别奖”,旨在促进中国人民大学优良校风学风建设,培养具有实事求是、严谨踏实、奋发进取、开拓创新精神的"国民表率,社会栋梁"。

申请校长特别奖学金基本条件:

1、受奖励的学生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政策,爱国爱校,守法诚信,品行端正。

2、违反国家法律,受到司法或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党纪、团纪和学校行政处分的,不得参加当年度评定。

申请校长特别奖学金必备条件:

1、为学校赢得社会赞誉、树立良好形象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2、为学校发展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3、在思想道德建设方面成为全国模范。

4、在其他方面为学校争得特别荣誉。

❾ 大学奖学金是怎么评选的

每个学校的评定标准都不一致,在评定奖学金的时候,一般会按照平时的成绩和品德表现来进行评定,如果一个学生的成绩特别优秀,但是品德分却特别差,那么他根本就不具备奖学金的评定资格。而也有一些学校会用日常行为分作为考量规定。

这个全国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每所大学大学的奖学金评定都是不一样的。但是一般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学习成绩。

学习成绩一般是占大头的。当然也并不是说学习成绩好,就一定会拿到很高的奖学金。并不是那么绝对。但是如果你想拿到奖学金的话。首先要保证你的成绩在中等以上。

第二点:社会活动的参与。

一个学生社会活动的参与程度。一定程度上表明了这个学生的社交能力。在你毕业以后,工作中会有很大的帮助。因此你如果想,拿到奖学金的话。多参加一些活动。多展示您的才华。

第三点:发表文章。

其实发表文章这一项。在奖学金评定中所占的比例一般相对是比较高的。您可以在你课余的时间。多写几篇文章,然后投到杂志社。最好是和你学的专业相关的杂志社。

❿ 上海大学对上海考生填一志愿的,有优惠政策吗

上海大学2006年上海市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加入日期: 20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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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与改革方案

1. 坚持把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作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突破口和重要组成部分。

学校坚持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坚持学分制、选课制和短学期制改革,坚持面向 21世纪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为学生的全面成才创造良好的条件与氛围,为上海各行各业培养合格人才。

2. 坚持多元测评、择优录取的原则。

今年,我校仍将坚持以高考成绩、部分专业加试成绩和专特长情况,多元测评、择优录取;继续深化招生制度改革,完善综合测评指标体系,努力改变“一考定终身”的模式;继续实行中学校长推荐、优秀学生自荐、优秀学生预选和专特长学生冬令营等措施,努力探索和建立选拔优秀学生的新机制。

3. 以学科大类、学院或系为单位组织招生。

今年除理学院、外国语学院、影视艺术技术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悉尼工商学院、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土木工程系仍以系为单位组织报名录取外,其它学院均以学科大类或学院为单位录取。学生以学科大类、学院或系为单位按代码填报志愿。

4. 加强基础,拓宽专业,增强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

学生进校两年内基本不分专业,以学科大类、学院或系为单位强化基础教学,拓宽专业面。从第三年起,按学分绩点高低在就读的学科大类和学院内 (按学科大类和学院招生的)或系内(按系招生的)选择专业。

5. 完善人才培养机制,部分优秀生可跨学院再次选择系或专业。

为了使人才培养更好地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我校将继续实施新生在校就读一年后,部分优秀学生可以在全校范围内再次选择学院 (系或专业)的办法。

6. 办好基础教学强化班以及部分学院、学科的综合班和基础班。

为探索教育教学改革的新模式,今年我校基础教学强化班将继续招收优秀考生。在该强化班的教学过程中,前两年内强化英语、数、理、化、生、文、史、哲、经济和计算机教学,两年后,学生可选择进入上海大学内除艺术专业和悉尼工商学院以外的任何学院、任何专业学习。基础教学强化班的教学计划单列,由分管校长亲自指导,学校将选派优秀的教师任教,有计划地安排两院院士、博士生导师与强化班学生保持密切联系。有志攻读研究生的学生,学校提前给予配备导师。凡是以第一志愿报考上海大学并进入强化班学习的学生,排名进入强化班前 10%者,可获得10000元的校长奖学金,其他学生均可获得5000元的入学特等奖学金,具体发放办法按《基础教学强化班关于学生管理的若干规定》实行。

今年我校仍将在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国际工商与管理学院和文学院分别开设数学物理力学综合班、生命科学基础班、经济学类基础班和人文基础班。两年内强化基础教学,两年后可在学院内任意选择专业。 凡以第一志愿考入上述综合班或基础班的学生,在第一学年中均可获得 5000元的入学特等奖学金。

7. 中法合作,建立理工基础班。

为了加强工程人才培养中的国际化进程,我校在 2006年入学的新生中继续开设理工基础班。理工基础班是我校中欧工程技术学院(筹)的基础课程班,待中欧工程技术学院正式成立后,理工基础班的学生即自动转入该学院学习。

理工基础班以上海大学和法国技术大学集团为依托,致力于培养在中法双文化环境中全面发展的,懂得国际工程设计规范、具有国际意识和国际工作能力的工程技术人才和技术管理人才。

8. 继续实行按学分收费,不断完善学分制改革。

经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同意,我校已从 1997年秋季学期起,在上海市率先实行以学生实际修读学分为依据的收费办法。新生入学后按不同学院或系的收费标准,预交第一学年的学费,以后每学年将按照上一学年的实际修读学分进行结算。学生在修满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各教学环节的学分后,即可毕业。

9. 学校对于以一志愿报考我校并经确认的各类优秀生,将在录取中兑现所给予的承诺。

( 1)中学校长推荐生:

凡由中学校长推荐的学生,若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划定的第一批录取资格线,并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学校将兑现对该生的承诺。

( 2)中学优秀预选生:

凡由中学校长推荐,经过我校测试确认的预选生,若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划定的第一批录取资格线,并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学校将兑现对该生的承诺。

( 3)参加我校冬令营活动的考生:

凡参加我校组织的冬令营活动并经过测试确认的专特长考生,若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划定的第一批录取资格线或我校在沪第二批录取投挡线,并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学校将兑现对该生的承诺。

( 4)自荐生:

凡高中期间获得全国各类竞赛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上海市各类竞赛二等奖以上者(含二等奖),以及具有其它各类相应专特长的考生将具备自荐资格。经我校审核并确认的自荐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划定的第一批录取资格线,并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学校也将兑现对该生的承诺。

( 5)对于符合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所规定给予的各类特殊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学校将按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10. 欢迎考生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

我校将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同时也将择优录取二志愿考生。

二、招生计划

我校 2006年本专科招生计划总数为8850名。在沪秋季本科招生总计划数为4400名,其中在沪提前批招生数为30名;艺术本科批招生数为758名;集中第一批招生数为3197名(文科559名,理科2638名);本科第二批招生数为200名(文科75名,理科125名);其它215名。在外省市(江苏、浙江、江西、四川、重庆、河南、云南、贵州、西藏、新疆、湖南、山东等)本科招生总数为1550名。高职招生计划2400名,其中在沪招生计划数为2350名(含艺术类高职100名),外省市招生计划数50名。春季招生500名。

三、录取科目

报考我校的考生,在达到我校本科投档线后,文科以语、数、外三门成绩为依据,理科以相关三门成绩(详见《上海大学 2006年本科招生计划表》)为依据,按考生的志愿信息,进行投档录取。

四、录取标准

我校对高考成绩在上海市第一批院校录取资格线或我校第二批录取投档线以上的报考者,按高考相关三门成绩、部分专业的加试测试成绩以及专特长等情况,多元测评,择优录取。

其中,中法合作办学的理工基础班要求高考总分(四门加综合)成绩超过第一批本科录取资格线 30分以上(根据今年上线考生实际情况可能会作适当调整)。

五、网上录取程序

我校对高考成绩在上海市第一批院校录取资格线或我校第二批录取投档线以上的报考者,将按“相关三门 +综合×75%”计算总分,由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其中文科考生相关三门为语、数、外;理科考生相关三门依照《上海大学2006年专业介绍》中(上海大学2006年本科招生计划表)公布的录取科目执行。整个录取过程全部采用计算机操作,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先后,将每个录取单位(代码)以完成招生计划数的投档分数,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滚动投档,各志愿之间无级差。

六、收费标准

1. 我校2006年新生学费收费标准:经上海市物价局批准,具体见《上海大学2006年专业介绍》。

2. 中法合作办学的理工基础班正式收费标准正待市物价局批复。新生2006年学费参照同类办学标准,为15000元/年,届时将按照政府有关部门批文执行。

3. 住宿费:本科专业:1200-1500元/年(不含寒暑假);高职专业:1200-2500元/年(不含寒暑假),各校区具体收费标准详见《上海大学2006年专业介绍》。

七、奖学金、贷学金

学校为奖励优秀学生报考我校,特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新生设立优秀学生入学奖学金。入学奖学金分为四等;即校长奖学金 10000元、特等奖学金5000元、一等奖学金3000元、专特长奖学金500元。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获得校长奖学金:

1. 被录取为上海大学基础教学强化班前10%的学生;

2. 上海市或所在省高考成绩理科前200名、文科前200名者。

(二)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获得特等奖学金:

1. 上海考生高考成绩全校排名文科、理科各前5名;

2. 被录取为上海大学基础教学强化班的学生;

3. 被录取为上海大学数学物理力学综合班、生命科学基础班、人文基础班和经济学类基础班的学生;

4. 高三阶段获得上海市三好学生或上海市优秀团干部或校优秀共产党员荣誉者;

5. 高中期间经所在直辖市、省教委(教育厅)确认的数学、物理、化学等学科竞赛的获奖者(指获国际和全国竞赛一等或二等奖、上海市或省级竞赛的一等或两项二等奖者)。

(三)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获得一等奖学金:

1. 高中阶段累计获得上海市区、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或相当此级别的荣誉称号两次或以上者;

2. 上海生源学生按招生代码编组,高考成绩排名前5%之内者(以该组第一志愿上海生源新生数为基数)。

3. 外省(市)生源学生按省(市)编组,高考成绩排名前5%之内者(分别按文理科,以该组第一志愿新生数为基数)。

(四)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获得专特长奖学金:

1. 高中阶段在国家级科技、文艺等正式比赛中获得一、二等奖者;

2. 高中阶段在省直辖市部委级科技、文艺等正式比赛中获得一等奖者;

3. 高中阶段在国家级正式体育比赛中名列前五名或省市级正式体育比赛中名列前三名者;

4. 高中阶段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如精神文明建设、科技发明等),得到省市级以上表彰,为学校赢得特别荣誉者;

5. 高中阶段获得区、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学生党员。

以上评审标准在操作过程中,若一个学生曾获多项荣誉,采取就高原则,只对其最高荣誉给予一次相应的奖学金。学校将在开学后分两次向上述学生发放入学奖学金,第一学期初发放 50%,第三学期初再发放50%。入学第一学期或第二学期中有不及格成绩者,则将取消余下50%的入学奖学金。学生入学第二年起,奖学金将根据《上海大学学生手册》规定的奖学金评审条例进行评审。

对于家庭经济有困难的学生,学校将采取贷学金、勤工助学等多项措施给予帮助,决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入学新生存在经济困难,可提出贷款申请,学校将按银行有关规定,帮助学生办理助学贷款。

八、监督约束机制

上海大学 2006年招生工作在上海市教委、上海大学党委直接领导下进行。为加强对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领导,学校设立了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同时设立了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具体实施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与此同时,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特成立了上海大学2006年招生监察小组。招生监察小组由校纪委、监察处主要领导负责,招生在校招毕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上级纪委、监察部门的工作指导,并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行监督、检查。

招生咨询电话: 66134148 66133280

招生监督电话: 66132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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