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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本科体检标准

发布时间: 2022-09-14 18:14:28

1. 清华大学新生体检有哪些项目

大学新生入学体检项目:
1、身高、体重、视力、听力、血压;
2、是否是器质性心脏病伴心功能不全者;
3、是否患有结核;
4、是否患有支气管扩张病;
5、是否是慢性肝炎肝功能不正常者各种肾脏疾病伴肾功能不全者;
6、是否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
7、是否做过肺叶切除手术,肺切除超过一叶或者肺不张一叶以上;
8、是否患有类风湿病影响肢体功能者或者慢性骨髓炎;
9、是否是麻风病患者,未治愈;
10、是否是青光眼。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

2. 考清华大学要什么条件啊

清华大学报考指南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清华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清华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清华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清华大学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五条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区、市)招生工作组。

招生工作组协助招生办公室在各省(区、市)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报考、录取等工作。

第七条 清华大学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委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八条 清华大学招生规模由学校校务会议讨论决定。

清华大学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招生计划。

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清华大学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条 清华大学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考生。

第十一条 清华大学根据本校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分数线,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录取时,学校可以根据报考的生源质量情况对各考区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注:清华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本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清华大学调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将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

第十三条 清华大学在调档时,原则上承认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

对清华大学认定的自主选拔候选人,其认定协议另有规定的以协议为准。

第十四条 只有在第一高校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清华大学接收非第一高校志愿考生。

但非第一高校志愿考生的高考成绩须达到我校一志愿投档考生的平均分,且服从专业调剂。

第十五条 清华大学按照考生的高考实考分和专业志愿进行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存在一定的分数级差。

分数级差的确定原则为以调档线上该考区报考清华大学的所有考生的专业志愿满足率最大为原则,在1-5分之间选取一定分数作为级差。

第十六条 清华大学在江苏省录取时,对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A+、A;自主选拔候选人、艺术特长生、非通用语种等特殊类型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B、B;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按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清华大学在部分省份招收国防生和定向生。

当在各省(区、市)清华大学本科第一批次同科类录取分数线上报考国防生和定向生考生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可在清华大学本科第一批次同科类录取分数线下20分之内调阅有国防生和定向生报考志愿的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清华大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承担“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面向832个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实行定向招生。

专项计划实行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

第十九条 清华大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与军队联合招收、培养“双学籍”飞行学员。

学生经飞行学员招收选拔合格后,先进入军队飞行院校进行军政强化训练和筛选体验飞行,我校再择优遴选有飞行潜质的进入“飞行员班”学习。

“飞行员班”考生高考成绩不得低于我校在其所在省(区、市)同科类本科一批录取分数线下60分(750分制,非750分制省份按比例折算)。

培养采取“3+1”模式,学生先在清华学习3年,后在军队飞行院校学习1年。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清华大学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的相关规定,开展保送生、自主选拔、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非通用语种、港澳台侨等类型的招生工作。

第二十一条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根据本章程和艺术类专业的特点制定具体的招生录取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 清华大学本科招生体检标准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并作为我校高考录取工作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清华大学将制定相应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清华大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

邮编:100084。

招生咨询电话:010-62770334 62782051

传真:010-6278206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www.join-tsinghua.e.cn

3. 北大清华招美术特长生吗,可以报的什么专业是

招,可以报考美术学类专业:绘画(中国画)、绘画(油画)、绘画(壁画)、摄影、雕塑。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符合《清华大学本科招生体检标准》且无色盲;

(4)报名我校美术学院各专业需符合各省艺术类专业报考要求,设计学类与美术学类专业

要求省级美术统考合格,艺术史论专业各省对省级统考有要求的按各省要求执行。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即高一、高二学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

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志愿填报要求

1、报考我校美术学院的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高考外语语种不限。

2、获得我校美术学院《专业课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可以在高考志愿填报环节填报我校专业志愿,专业志愿须与《专业课考试合格证》中注明的招生专业一致(兼报其他专业无效)。

3、设计学类、美术学类、艺术史论专业报考类别均为艺术类,志愿填报时请选择清华大学艺术类招生专业所在的批次(提前批或艺术类本科一批等)。

4、报考我校艺术史论专业的考生,高考科目及满分值须与所在省文史类考生一致(不分文理的省份除外),高考改革省份选考必选科目要求为历史。报考设计学类与美术学类专业的考生,高考科目不做特别要求,按照所在省教育考试院要求执行。

5、我校在调档时,对于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按照我校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6、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照考生高考报名所在省高校招生管理部门规定办理。

以上内容参考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清华大学2021年艺术类专业(美术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4. 高职单招可以上本科。但是有机会考进清华吗

不可以上本科,更没机会考上清华.不少人把高职单招和普通高考的高职高专混为一谈。事实上,高职单招的全称为“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单独招收高职新生”。它面对的是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的应届、往届毕业生报考。
高职单考单招实行单独录取,文化课考试及专业课考试结束后,由当地高招办统一划定文化课录取分数线,由当校在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以上,结合考生专业课考试成绩,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侧重文化课的前提下,对于专业技能突出、并有创新成果的考生可根据情况适当考虑优先录取。

5. 清华大学的录取标准

清华大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位列“211工程”、“985工程”,入选”珠峰计划“、”2011计划“、”111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是C9联盟、东亚研究型大学协会、环太平洋大学联盟、清华—剑桥—麻省理工学院低碳能源大学联盟成员,中管副部级建制。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清华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清华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清华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清华大学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五条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区、市)招生工作组。
招生工作组协助招生办公室在各省(区、市)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报考、录取等工作。
第七条 清华大学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委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八条 清华大学招生规模由学校校务会议讨论决定。
清华大学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招生计划。
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清华大学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条 清华大学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考生。
第十一条 清华大学根据本校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分数线,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录取时,学校可以根据报考的生源质量情况对各考区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注:清华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本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清华大学调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将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
第十三条 清华大学在调档时,原则上承认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
对清华大学认定的自主选拔候选人,其认定协议另有规定的以协议为准。
第十四条 只有在第一高校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清华大学接收非第一高校志愿考生。
但非第一高校志愿考生的高考成绩须达到我校一志愿投档考生的平均分,且服从专业调剂。
第十五条 清华大学按照考生的高考实考分和专业志愿进行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存在一定的分数级差。
分数级差的确定原则为以调档线上该考区报考清华大学的所有考生的专业志愿满足率最大为原则,在1-5分之间选取一定分数作为级差。
第十六条 清华大学在江苏省录取时,对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A+、A;自主选拔候选人、艺术特长生、非通用语种等特殊类型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B、B;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按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清华大学在部分省份招收国防生和定向生。
当在各省(区、市)清华大学本科第一批次同科类录取分数线上报考国防生和定向生考生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可在清华大学本科第一批次同科类录取分数线下20分之内调阅有国防生和定向生报考志愿的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清华大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承担“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面向832个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实行定向招生。
专项计划实行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
第十九条 清华大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与军队联合招收、培养“双学籍”飞行学员。
学生经飞行学员招收选拔合格后,先进入军队飞行院校进行军政强化训练和筛选体验飞行,我校再择优遴选有飞行潜质的进入“飞行员班”学习。
“飞行员班”考生高考成绩不得低于我校在其所在省(区、市)同科类本科一批录取分数线下60分(750分制,非750分制省份按比例折算)。
培养采取“3+1”模式,学生先在清华学习3年,后在军队飞行院校学习1年。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清华大学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的相关规定,开展保送生、自主选拔、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非通用语种、港澳台侨等类型的招生工作。
第二十一条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根据本章程和艺术类专业的特点制定具体的招生录取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 清华大学本科招生体检标准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并作为我校高考录取工作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清华大学将制定相应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清华大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
邮编:100084。
招生咨询电话:010-6277033462782051
传真:010-6278206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www.join-tsinghua.e.cn




6. 清华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清华大学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清华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学校名称:清华大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性质: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对取得我校学籍、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本科毕业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清华大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

清华大学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清华大学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清华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章程以及相关规定并组织实施,决定具体招生计划,讨论决定职责范围内的其他招生工作重要事项。

清华大学本科生招生委员会负责审议招生政策、制度和程序,建立监督和协调机制,维护招生的公平公正。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组织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工作组,负责协助招生办公室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报考、录取等工作。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清华大学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国家政策导向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等录取问题。

清华大学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规定坚持“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清华大学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考生,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执行其相关规定。

清华大学根据本校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分数线。根据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各省公布招生计划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招生计划的105%以内。清华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执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对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执行其相关规定)且符合清华大学调档要求的考生,学校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对于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清华大学在调档时,原则上承认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符合多项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只采用最高一项加分,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强基计划和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自强计划、艺术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类型招生项目。

清华大学按照考生高考投档分数和专业志愿进行专业录取,分数相同的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对强基计划及特殊类型招生认定结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清华大学在江苏省录取时,对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A+、A,对获得高校农村单独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自强计划)、高水平艺术团等认定的考生的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B、B,对获得强基计划、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认定的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执行江苏省有关规定。

清华大学在部分省份招收定向生。当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清华大学本科统招批次同科类调档分数线上(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海南省为物理科目组分数线,浙江省、山东省为物理基础类分数线)报考定向生考生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可在清华大学本科统招批次同科类调档分数线下(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海南省为物理科目组分数线,浙江省、山东省为物理基础类分数线)20分之内调阅有定向生报考志愿的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清华大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承担“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国家专项计划)招生任务,面向国家确定的实施区域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实行定向招生。国家专项计划实行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执行其相关规定。

清华大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与军队联合招收、培养“双学籍”飞行学员。清华大学在军队飞行院校新生中择优录取学生进入“飞行学员班”学习。“飞行学员班”实行综合评价录取,综合评价成绩包括高考相对成绩、飞行筛选成绩、心理品质成绩,男、女飞行学员分别排序。“飞行学员班”培养采取“3+1”模式,学生在清华大学先行学习三年后,再在军队飞行院校学习一年。

第四章 附则

清华大学保送生、强基计划、自强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和国际学生、港澳台侨学生的招生工作,执行相应的招生简章相关规定。

清华大学艺术类本科招生工作执行《清华大学美术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简章》及《清华大学美术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调整公告》等相关规定。

清华大学本科招生体检标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并纳入我校高考录取依据。

清华大学学生学费收费标准: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专业10000元人民币/学年,其他专业5000元人民币/学年;住宿费收费标准:750~900元人民币/学年。国际学生收费标准另行制定。

本章程公布后,遇有教育部及相关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或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要调整招生录取程序的情形,清华大学相应调整相关招生录取规定,调整后的招生录取相关规定另行公布。

本章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章程自教育部核准发布之日起生效。

清华大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邮编100084)

招生咨询电话:010-62770334;62782051 传真:010-6278206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www.join-tsinghua.e.cn

招生监督电话:010-62783000 (学校纪委监察室)

7. 清华美院的高考科目具体是哪几科,各科考试范围及各科总分是多少

清华美院的高考科目包括专业课科目和文化课科目,具体如下:

1、专业课科目(专业不同,考试科目不同)

(1)设计学类专业、美术学类专业:色彩(命题创作,250分)、素描(命题创作,250分)、速写(命题创作,250分);

(2)艺术史论专业:文化测试(语数英,300分)、作品评析(100分)。

2、专业课考试范围

(1)素描:对造型的审美感受、观察方法、理解能力和艺术表现能力。

(2)色彩:对色彩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色彩感觉的敏锐程度、色彩关系的把握和艺术表现能力。

(3)速写:对所表现对象的观察、概括和表达能力。

(4)文化测试:中学阶段所学数学、语文、外语知识。

(5)作品评析:写作以及对艺术作品的分析和鉴赏。

3、专业课

(1)艺术史论专业:高考文化课科目及满分值须与所在省文史类考生一致(不分文理的省份除外),其中江苏省考生要求两门选测科目一科为历史,另一科可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任选一科;浙江省、上海市必选科目为历史。

(2)设计学类、美术学类专业:高考文化课科目不做特别要求,按照所在省教育考试院要求执行。

(7)清华大学本科体检标准扩展阅读

清华美院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符合《清华大学本科招生体检标准》且无色盲、色弱;

(4)省级美术统考合格(艺术史论专业依据各省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2、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资格的学生;

(2)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即高一、高二学生);

(3)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参考资料来源:清华大学美术学院—2019年本科招生简章

8. 近视500度能否填报清华大学工程物理系

能。
参考《清华大学2007年本科招生体检标准》第三条,第4款
屈光不正(近视或远视)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制造自动化与测控技术、核工程与核技术、生物医学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飞行器设计与工程专业。
工程物理不在其中。

9. 关于清华美院和中央美院的问题

中央的话,确实是纯艺术那些,很强,清华的话,就是设计要好,所以要按自己的要求选择。中国美院的话,我觉得在纯艺术和设计方面没有特别特别突出的。不过也是很顶尖的啦,起码在中国很好。清华的话,语文英语,不低于90分,其他不限,有人620多,都去上清华,它是按50%呢专业,50呢文化,排的,所以文化不要掉!!加油,我上高二,我也在努力着!
这些是我以前查的: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1956年的中央工艺美术学院,学院的学科结构完整,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科研、工艺实验条件完备,在国内外享有很高的声誉。学院现设有10个系,具有艺术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设计艺术学和美术学两个二级学科,其中设计艺术学于2002年被评为国家级重点学科。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现已迁入位于清华园内的新教学楼。优越的教学环境,丰富的教学资源,多学科交叉、互动的学术背景为学院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在清华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战略思想指导下,秉承“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校训,正在为建设具有鲜明特色的国际一流美术学院而努力奋斗。
一、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符合《清华大学本科招生体检标准》,同时要求无色盲、色弱。

2、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非应届毕业生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考规定

特别提示
(1)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
(2)根据教育部统一要求: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专业统考(所在省未组织专业统考的除外)。
(3)2007年我院将不再通过港澳台侨联合招生考试录取学生。
1、考点
地区 考 点 详 细 地 址 网上报名日期 现场确认
日期 专业考试日期
北京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北京海淀区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1月29日至
3月11日 3月14日
至15日 3月17日至18日
沈阳 沈阳建筑大学设计学院 沈阳浑南新区浑南东路9号
烟台 烟台市牟平育英艺术学校 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北关大街214号
郑州 郑州铁路第六中学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
武汉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汉口江汉区杨汊湖小区常青五路考试院考场
南京 南京市宁海中学 南京市宁海路39号
杭州 杭州师范学院美术学院 杭州市万塘路258号
长沙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 湖南省长沙市井奎路3号
成都 成都市武侯高级中学 四川省成都市簇桥文盛路1号
上海 上海紫竹园中学 上海徐汇区康健地区虹梅南路百花街15号
广州 广州美术学院 广州市昌岗东路257号
考点选择规定:1.北京考点仅限户籍关系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甘肃省、宁夏自治区的考生报考;户籍关系在其它省的考生可选择除北京考点以外的任一考点报考。2.报考“艺术史论”专业的考生,仅限选择“北京考点”并参加考试。
2、专业报名(分两个阶段:①网上报名→②报名资格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
我院实行网上报名,考生自2007年1月29日至3月11日期间登录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join-tsinghua.e.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先注册,后进入“美术学院专业考试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核对准确后,点击“提交”,并用A4纸打印出报名表。
注:“登录名和密码”,是考生个人进入报名网修改个人报名信息、了解我院发布的各项信息、查询个人专业成绩和录取结果的唯一身份识别,请考生妥善保管。
(2)报名资格现场确认
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持打印出的报名表和相关材料,于3月14-15日到本人网上报名时选定的考点,交验报名材料、办理相关手续。材料不全者,不予办理。交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①《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中的指定位置必须粘贴:
◆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发放的“2007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报考证”的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
②身份证原¬件(或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及身份证号码且照片上加盖派出所公章的户籍证明原¬件);
③近期1寸同一底片正面免冠照片2张;
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发放的“2007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报考证”原¬件。
(3)其他
①对边远、贫困地区不具备上网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于3月15日在各考点现场购买报名表后报名,提交的报名材料与网报考生交验的报名材料一致。
②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及相关证件必须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一经¬查出立即取消报名资格或专业考试资格。
3、报名考试费收取及专业准考证发放
(1)艺术设计和造型艺术专业:报名及四门专业加试费共260元;
艺术史论专业:报名及两门专业加试费共180元。
(2)对考生所提交的《报名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发放专业考试准考证。

三、招生专业名称、招生人数、学制、学历及专业考试科目

招生
专业 招生专业系 招生专业方向 招生人数 考试科目及满分标准 学制 学历
艺术
设计
050408 染织服装艺术设计系 染织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 30 1、素描(200分)
2、色彩(200分)
3、速写(150分)
4、设计基础(200分) 4年 本科
陶瓷艺术设计系 陶瓷艺术设计 10
装潢艺术设计系 平面设计 35
环境艺术设计系 室内设计、景观设计 35
工业设计系 产品设计、展示设计 35
信息艺术设计系 信息设计 20

造型
艺术
050404 绘画系 中国画、壁画、油画、版画 25 1.素描(200分)
2.色彩(200分)
3.速写(150分)
4.创作(200分) 4年
雕塑系 雕塑 15
工艺美术系 金属艺术、漆艺 20
艺术
史论
050407 艺 术 史 论 系 艺术史论 15 1.素描(100分,按20%计入专业总分)
2.文艺基础(200分) 4年
备注
1.学院代码:10003。我院面向全国招生,所有专业文、理科兼收。
2.2007年我院通过组织三次专业考试来招收生源,计划招生人数共计240名。

考生欲了解我院1月中旬组织的“冬令营美术测试”和“单独专业考试”的相关情况,请登陆下列网址查询:
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 :http://join-tsinghua.e.cn或 美术学院:http://ad.tsinghua.e.cn” → 招生信息→本科生招生信息
3.填报专业系志愿规定:
1)选报“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仅限在所属的 6个专业系中任选报1至2个,同时需注明是否同意在本招生专业内服从专业系的调配。
2)选报“造型艺术”专业的考生,仅限在所属的3个专业系中任选报1至2个,同时需注明是否同意在本招生专业内服从专业系的调配。
3)报考“艺术史论”专业的考生,只可选报“艺术史论系”。
四、专业考试
1、考试科目及安排:
报考专业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试卷规格 考试内容 考试用具 备 注
艺术设计 色彩 3小时 八开 静物写生 水粉或水彩 1、各科考试具体时间、考场安排等事项,由各考点公布,请考生届时关注。
2、专业考试期间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考试用具 (颜料、画笔、画板等)自备,考试试卷纸由我院统一提供。
造型艺术 4小时 四开 人物半身像写生
艺术设计 素描 3小时 八开 人物头像写生 铅笔或炭笔
艺术史论
造型艺术 4小时 四开 人物半身像写生
艺术设计 速写 1小时 八开 人物动态写生 铅笔或炭笔
造型艺术 四开
艺术设计 设计基础 3小时 八开 工具不限
造型艺术 创作 3小时 四开 工具不限
艺术史论 文艺基础 3小时 钢笔或圆珠笔
2、考试要旨
素 描:旨在测试考生对造型的审美感受、观察方法、理解能力和艺术表现能力。
色 彩:旨在测试考生对色彩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色彩感觉的敏锐程度、色彩关系的把握和艺术表现能力。
速 写:旨在测试考生对所描绘对象的观察概括和准确的表达能力。
设计基础:旨在测试考生对日常生活的观察、审美和创新能力,考察考生对艺术设计领域内基本知识与表现技能的掌握程度。
创 作:旨在测试考生进行创作的构思能力和艺术表现能力。
文艺基础:旨在测试考生对文艺常识的掌握及理解能力。

3、考生凭专业考试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一经¬发现考生有舞弊行为,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4、4月15日后考生通过登“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专业考试成绩,对专业考试入围的考生,我院将寄发《文化课考试通知单》。
五、文化课考试
取得我院《文化课考试通知单》的考生,在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
1、考生需按艺术类报考,填报的专业必须与本人《文化课考试通知单》中的招生专业一致。
2、对文化课考试的选考科目,我院不做具体规定,但要求考生所选考科目的满分相加之和必须达到750分(原¬始分),非个人原¬因无法选满750分(原¬始分)者除外。
3、数学成绩计入总分。
4、考生报考时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我院只开设英语和日语课程。
六、政治思想品德考查与体检
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的政审与体检,按考生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管理部门规定办理。
七、录取原¬则
1、北京地区录取人数占全国计划招生人数的15%左右;其他省市统一排序择优录取,但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我院计划招生人数的15%。
2、对参加“冬令营美术测试”及“单独招生考试”取得我院《文化课考试通知单》,高考第一志愿报考我院、政治思想品德考查及体检情况符合要求的考生,其录取办法,请查询:
(1)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2007年 “第十九届美术冬令营”专业测试通知;
(2)清华大学美术学院2007年面向七所美术学院附属中学单独组织专业考试选拔生源的通知;
网址: http://join-tsinghua.e.cn或
http://ad.tsinghua.e.cn”→ 招生信息→本科生招生信息
3、对参加“三月份专业考试”取得我院《文化课考试通知单》,高考第一志愿报考我院、政治思想品德考查及体检情况符合要求的考生,按下列办法录取:
(1)艺术设计专业:
专业排名位于艺术设计专业总排名前35名的考生,如果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并且语文和外语均不低于90分,即予录取。
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并且语文和外语均不低于90分的其他考生,按照专业课总分与文化课总分相加后的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造型艺术专业:
专业排名位于造型艺术专业总排名前15名的考生,如果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并且语文不低于90分,外语不低于65分,即予录取。
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并且语文不低于90分,外语不低于65分的其他考生,按照专业课总分与文化课总分相加后的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3)艺术史论专业
文化课总分不得低于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文史类(或理工类)重点院校录取线,按照文化课总分(原¬始分)排序择优录取。
4、关于专业系录取原¬则
对报考艺术设计及造型艺术专业且达到上述录取标准的考生,我院在录取时还将根据考生所选报的专业系志愿,按照专业课总分排序择优将考生录取到专业系。
若考生不能被所选报的第一志愿专业系录取,放入所选报的第二志愿专业系排序时,其专业课总分将被减去一个级差。
若考生不能被所选报的第一志愿专业系和第二志愿专业系录取,同意服从调配到其他专业系的,我院将在同一招生专业内进行调配。
若考生不能被所选报的第一志愿专业系和第二志愿专业系录取,不同意调配到其他专业系的,我院将不予录取。
5、关于“专业课成绩保留一年”规定
对于因文化课成绩不符合要求未被我院录取的“专业排名位于艺术设计专业总排名前35名或专业排名位于造型艺术专业总排名前15名”的考生,我院对其“专业课成绩保留一年”,即第二年报考我院时,免考专业课,文化课总分(含语文和外语的单科分数)达到我院该年规定的最低分数线,仍可被录取。
注:办理“专业课成绩保留一年”的手续:考生本人向我院提出“专业课成绩保留一年”的书面申请(申请时间为每年的9月初至10月底)并附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一张,详细情况请咨询我院招生部门。
八、外籍考生报考
外籍考生报考我院,请于4月中旬关注我院公布的《清华大学美术学院2007年外国留学生招生简章》。
九、学费
1、学生一律缴纳学费,考生报考时根据家庭经¬济承受能力,量力报考。
2、学费标准:
*国内学生:
艺术史论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5000元人民币。
艺术设计和造型艺术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10000元人民币。
*外籍学生
所有专业均每生每学年学费40000元人民币。
十、入学事项
1、新生持《清华大学录取通知书》及我院发放的《专业准考证》和《文化课考试通知单》,按照录取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办理报到手续。
2、新生入学后,我院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出即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专业复查不合格及患有疾病达不到入学体检标准者,将根据清华大学的学籍管理相关条例进行处理。
十一、其它
1、我院实行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制度。
2、我院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对生活困难的学生实行助学金、贷学金和勤工助学制度。
3、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按规定交纳住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4、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用具及材料费用自理。
5、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公费医疗(外籍学生除外)。
6、根据教育部规定:新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十二、相关提示
1、学院招生网址:http://ad.tsinghua.e.cn下的“招生信息”。
2、咨询电话:010-¬62798170,传真010-62798175
3、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教务办A338室(邮政编码:100084)
4、乘车路线:乘公共汽车在清华园站下车;乘轻轨13号线在五道口站下车。
十三、2006年录取概况

北京 招生专业 专业课成绩 文化课成绩 总成绩
艺术设计 最高分 567.5 574 1136.5
最低分 515 450 1000
造型艺术 最高分 570 538 1108
最低分 517.5 398 965.5
艺术史论 最高分 531
最低分
外埠 艺术设计 最高分 565 607 1157
最低分 512.5
436
998.5
(辽宁:1025.5)
造型艺术 最高分 567.5 554 1077
最低分 505
404
952.5
(山东:968.5)
艺术史论 最高分 656
最低分 583
注:
1、本简章版权归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教务办公室所有,未经许可不得摘录、转载,违者必究。
2、本简章每份10元(含《报名登记表》),考生可到我院及在全国所设的各考 点购买,也可通过邮局汇款至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教务办公室购买,邮购者请务 必在汇款附言中注明回寄地址、邮编、收件人姓名。
3、网上报名的考生,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对边远、贫困地区不具备上网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在各考点现场购买《报名登记表》。
4、查询专业成绩、入围和录取结果,登陆“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或拨打我院教务办咨询电话进行查询。

10. 社会青年身份可以报考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吗

可以报考。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考

⑴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⑵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⑶身体健康,符合《清华大学本科招生体检标准》且无色盲、色弱;

⑷省级美术统考合格(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

2.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⑴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⑵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⑶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⑷在上一年度参加全国统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⑸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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