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自考本科
1. 自考本科可以跨省吗
抄自考本科是可以跨省报考的,但是考生必须办理自考本科的转考手续。
自考本科转考程序:
1、取得现在省市的准考证: 首先,在需要转入的省市报名,取得需要转入省市的自考准考证。
2、到原考籍所在地办理转出: 各地考办办公时间(部分省市全年办公,部分省市只在固定日期办公)办理考籍转移的考生须持准考证、单科合格证书和居民身份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到转出考籍所在区、县(市)招考办办理转出手续。
3、办理转出手续的过程: 办理过程中考生本人须认真复查《考籍转移通知单》中转出的科目和成绩,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将准考证交回招考办。
4、到现在省市办理转入手续: 考生应在转入省市自考办办公时间,持转出省市考办开具的转出证明,和两个省市的准考证、身份证办理转入手续。
2. 自考可以跨省考吗
可以跨省的。如果你报考是外省考试也要到学校去考。
如果你是工作在外地可以在直接到当地报。
不是哪个学校都可以报的。要在招收自考的学校选择专业。另外自考没有报名条件。但为了你在以后的学习中能得心应手最好报跟你大专相关的专业。
要考试楼主通过自考不是蛮简单的。要有相当的毅力的。祝你成功。
3. 自考本科可以跨省吗
自考本科是可以跨省报考的,但是考生必须办理自考本科的转考手续。
自考本专科转考程序:
1、取得现在省市的准属考证: 首先,在需要转入的省市报名,取得需要转入省市的自考准考证。
2、到原考籍所在地办理转出: 各地考办办公时间(部分省市全年办公,部分省市只在固定日期办公)办理考籍转移的考生须持准考证、单科合格证书和居民身份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到转出考籍所在区、县(市)招考办办理转出手续。
3、办理转出手续的过程: 办理过程中考生本人须认真复查《考籍转移通知单》中转出的科目和成绩,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将准考证交回招考办。
4、到现在省市办理转入手续: 考生应在转入省市自考办办公时间,持转出省市考办开具的转出证明,和两个省市的准考证、身份证办理转入手续。
4. 跨省自考本科
直接拿毕业证和身份证去当地自考办 办理注册。
取得准考证之后 到时候去报名点报名。。。
最好那边有自己的朋友。报名时可以让他代报。或者上网进行网报。
5. 自考可以跨省吗
可以跨省考试,但是需要申请办理省际转考手续。
省际转考要求:
一、考生办理省际转考的,先办理转出手续,再办理转入手续,须本人到各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以下简称“市自考办”)办理手续,开考体制改革试点专业到主考院校成(继)院自考办(以下简称“主考院校自考办”)办理手续。
二、省际转考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在转入地申办毕业手续。户口迁移者、军人或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被普通高等或者中等学校录取者除外。

(5)跨省自考本科扩展阅读:
转出要求:
1、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2、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本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3、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
4、已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可以转出。其他实践课程(含毕业论文、毕业实习、综合作业)成绩,不得转出。
5、考生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停考或者推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6、考生因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性别)有误的,待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更正考生信息后,才能办理转出。
7、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8、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出手续,当次不予补办。
6. 自考可以跨省吗
可以
是全国通用的
不过考试完你需要把两边的课程合并
可以把在山东考的迁出去
也可以把在外边考的迁回山东
单看你是想要那边的毕业证了
7. 自考本科可以跨省报名吗
你好,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1、参加自学考试,没有学历、年限、户口、民版族的限制,任何人都可权以报考。
2、可以在本省考,也可以在外省考,还可以在第三地考;
3、如果在外省期间能把自考本科课程考完,那就可以直接拿自考本科毕业证,如果没考完,还可以把自考考籍转回本省或其他你将要去的省区继续考试,直到考完课程,拿到毕业证。
8. 自考本科可以跨省吗
可以的。
在籍考生离开原报考省(区、市)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须办理版省际转考手续。权电子转考为运用信息技术,以交换考籍电子档案方式实施省际转考的过程。
考籍档案为办理考生转考的主要依据。考籍档案以电子方式保存为考籍电子档案(以下简称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情况信息、考试信息(含笔迹信息)、奖惩记录、转考、免考、实践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成绩、毕业信息等。

(8)跨省自考本科扩展阅读:
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的相关要求规定:
1、转入电子档案经转入地省级考办审核无误后,转考考生按要求到转入地省级或者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办理转入手续,具体方式和要求由转入地省级考办规定和公布。
2、转出申请由考生本人提出,由转出地省级或者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受理,具体方式和要求由转出地省级考办规定和公布。
3、转考考生应当按转入地省级考办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考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的规定由转入地省级考办按照有关文件制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