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本科招生结果
『壹』 河海大学录取信息何时能查到
河海大学高考录取通知书分不同批次发放,一般在7月中旬开始发放,不同地区不同批次发放时间不同,不同地区的考生收到时间也不同。
本科一批15日前后,本科二批20日前后,本科三批26日前后。专科要到8个月中下旬才能发放通知书。从得知录取到通知书发放是一到四天的时间(如果学校给你办理银行卡可能还要再多上四五天的)以特快专递形式邮寄,到你的手里的时间大约是3到7天,学校所在的市区可能在第二天收到,所以大约从你得知录取到收到应该是十到十五天。
『贰』 河海大学2o15年招生录取名单公布
【河海大学2015录取名单】
在河海大学录取查询结束之后,河海大学即会回公布河海大学录取答名单2015,同学们可以登陆河海大学本科招生网查看最新消息。零二七高考网为大家整理河海大学2015录取查询信息汇总,方便大家查看,我们会第一时间更新河海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发布的最新信息,敬请关注!!
温馨提示:同学们在查询信息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查证信息是否真实,以免受到虚假消息的影响!零二七高考网祝大家都能够被顺利录取!
『叁』 请问南京河海大学的录取分数线是多少
以下是去年在江苏的招生情况,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欢迎报考河海大学!
河海大学2008年普通本科在江苏各专业录取分数及2009年招生计划表
校 本 部 招 生 专 业 科类 08年录取最低分 09年计划数
经济学类(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 文理兼招 389 25
法学 文理兼招 387 28
思想政治教育 文史类 385 2
英语 文理兼招 394 3
广播电视新闻学 文理兼招 387 13
数学类(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 理工类 386 48
应用物理学 理工类 386 27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理工类 389 4
地理信息系统 理工类 386 13
海洋科学 理工类 391 6
地质工程 理工类 389 9
材料科学与工程 理工类 389 45
热能与动力工程 理工类 391 12(含国防生计划7人)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理工类 392 43
自动化 理工类 389 38
电子信息工程 理工类 389 40
通信工程 理工类 389 53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理工类 387 55
土木工程 理工类 393 36
给水排水工程 理工类 389 44
水务工程 理工类 390 17
水利水电工程 理工类 394 15
水利类(基地强化班) 理工类 396 34
风能与动力工程 理工类 389 6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理工类 393 19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理工类 394 33(含国防生计划11人)
测绘工程 理工类 389 21
环境科学类(环境工程、环境科学) 理工类 390 47
交通工程 理工类 390 15
工程力学 理工类 391 28
农业水利工程 理工类 389 9
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 理工类 386 9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程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 理工类 385 71
工商管理类(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工商管理) 文理兼招 386 30
劳动与社会保障 文理兼招 389 10
常 州 校 区 招 生 专 业 科类 08年录取最低分 09年计划数
国际经济与贸易 文理兼招 356 55
材料科学与工程 理工类 361 30
工业设计 理工类 357 16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理工类 362 131(含国防生计划4人)
热能与动力工程 理工类 360 21
数字媒体艺术 理工类 360 22
自动化 理工类 361 57
电子信息工程 理工类 362 55
通信工程 理工类 362 57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理工类 357 29
电子科学与技术 理工类 361 44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理工类 361 47
工商管理 文理兼招 356 17
会计学 文理兼招 362 45
『肆』 河海大学在湖北招生分数
河海大学年普通本科录取分数统计表
理 科 文 科
本一线 投档线 平均分 最高分 本一线 投档线 平均分 最高分
548 549 569 595 525 526 537 583
河海大学2008年普通本科录取分数统计表
理 科 文 科
本一线 投档线 平均分 最高分 本一线 投档线 平均分 最高分
548 560 570 584 532 533 543 551
河海大学2008年湖北省各专业录取情况统计
专业 最低分 最高分 平均分
材料科学与工程 571 575 573.3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576 576 576.0
电子信息工程 569 570 569.5
自动化 563 570 566.5
法学 563 568 565.5
给水排水工程 565 571 567.7
环境科学类 569 572 571.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564 571 566.7
通信工程 567 579 572.8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574 578 576.0
交通工程 570 573 571.5
数学类 561 568 565.5
应用物理学 564 566 565.0
农业水利工程 562 568 565.0
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 562 562 562.0
工商管理类 568 578 571.2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563 566 565.2
经济学类 564 567 565.5
风能与动力工程 566 568 567.0
热能与动力工程 569 575 571.3
水利类(基地强化班) 579 584 581.3
水利水电工程 575 575 575.0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574 579 576.5
水务工程 568 574 571.0
测绘工程 567 569 568.0
地质工程 569 573 571.0
工程力学 569 572 570.5
土木工程 579 583 580.3
理科汇总 561 584 570.7
广播电视新闻学 543 550 545.3
思想政治教育 533 548 540.5
工商管理类 533 546 540.7
英语 533 551 545.2
文科汇总 533 551 543.1
『伍』 河海大学自主招生
河海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高校自主考核与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人才选拔方式,推进中学深入开展素质教育,促进高水平大学建设,经教育部批准,河海大学2011年继续实行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学校将紧密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学科专业培养需要,切实选拔具有创新潜质、学科特长,以及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的拔尖人才。
一、招生对象
具有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的高中毕业生,凡符合下列任意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A类:竞赛获奖学科特长类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或两个不同学科三等奖者。
2、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各类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奖;或经学校专家组认可的在某一学科专业领域有突出表现和培养潜能且获得成果者(含专利、公开发表优秀论文等)。
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及以上,或经学校专家组认可的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高质量文学作品(除诗歌外),或正式出版著作者。
4、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创新英语作文大赛获优胜奖,或参加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获二等奖及以上者。
5、高中阶段获得省级或地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
秀共青团员(干部)等荣誉称号者。
B类:重点中学综合推优类
6、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中学推荐的学习成绩优异且高中阶段综合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前10%(河海大学优质生源基地中学可放宽至前15%),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学生。
二、招生人数
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11年招生计划总数的5%。
三、申请程序
1、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的考生,采取“中学推荐为主,个人自荐为辅”的方式提出申请。
2、网上报名
申请者必须登录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sea.hhu.e.cn/zsw),进入河海大学普通本科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新用户须首先注册,注册成功后,在自主选拔录取报名页面中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牢记报名号及密码,以便随时查询录取状态。
考生网报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河海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请下载并用A4纸打印,交由所在中学填写推荐意见,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照片须盖骑缝章)。
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0年12月26日17:00,报名系统到时自动关闭。
3、申请材料
①河海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②高中阶段课程成绩、
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以及年级排名汇总情况,该材料
须由中学负责提供并加盖中学教务处公章;③身份证(无身份证使用户口簿)复印件;④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的材料;⑤个人自荐报告,须由本人用蓝黑或黑色水笔手写,字数在1000字以内。
无论考生被我校录取与否,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4、邮寄地址
南京市江宁区佛城西路8号河海大学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 邮编:211100
截止时间:2010年12月31日(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用特快专递邮寄,并请在信封正面注明“自主招生申请材料”字样。
学校在收到考生申请材料后将及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确认,请注意查询。
四、选拔程序
1、资格审核
报名截止后,河海大学自主选拔录取专家组将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2011年 1月7日前我校将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在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布。
2、信息确认
务请考生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相关测试信息并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我校自主选拔测试资格。
3、自主选拔测试内容
(1)特色测试
主要测试考生的学科特长与创新能力。分为数学组、物理组、化学组、信息组、文学组、英语组、管理综合组以及实践创新组。仅限符合A类报名条件的考生参加。学校将根据考生获奖的学科或特长指定其到相对应的学科组进行测试。
(2)综合测试
主要测试考生高中阶段的文化基础,对知识的灵活运用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其中,
A类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B类考生考试科目为:
文史类:语文、数学、英语、文综;理工类:语文、数学、英语、理综
同时,学校还将对考生进行心理素质测试,测试结果作为学校认定的参考。
4、测试时间
2011年2月18日报到,2月19日测试(测试日程安排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
5、测试地点
南京市西康路1号 河海大学校本部
6、资格认定
在自主选拔测试中,特色测试和综合测试按7:3折算成总成绩为A类考生最终测试成绩;综合测试为B类考生最终测试成绩。资格认定采取“分开排序,分级评定,择优选拔”的原则。对于A类考生,学校按不同的学科组分别进行排序和认定;对于B类考生,学校按文史类、理工类分别进行排序和认定。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考生,学校将评定优秀、合格两个等级。
7、河海大学2011年自主招生认定名单经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将在规定时间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同时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并在考生所在中学公示,接受学校和社会监督。如有被举报者,经核查属实,确系弄虚作假,学校将立即取消考生的自主选拔录取认定资格。
8、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最终确认考生的自主招生认定资格,并将名单上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办公室备案。同时,向考生寄送《河海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认定通知书》,学校按照通知书上有关内容进行录取。
五、录取政策
凡获得河海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认定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江苏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为2B及以上,下同)达到我校优录条件,其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A志愿)报考河海大学,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考生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我校同科类招生专业计划范围内(专业志愿须填满,不得重复)且专业服从调剂:
1、测试成绩优秀者
高考成绩只要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一批次录取控制线,学校将予以录取,并满足其所填的专业志愿之一。若其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投档线,学校将满足其所填的第一个专业志愿。
2、测试成绩合格者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投档线下20分(江苏考生为10分)以内,
且不低于省(自治区、直辖市)本一批次录取控制线,学校将予以录取,并给其加10分(江苏考生为5分)参加专业排序。若江苏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为两个A+,其高考成绩只要达到省本一批次录取控制线,学校将予以录取。
3、对于学科专业或实践创新表现突出的少数特别优秀的入选考生,经专家组推荐和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考生高考成绩只要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一批次录取控制线,学校将予以录取。
六、若国家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七、自主选拔录取的联系方法
1、联系部门及电话:河海大学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
025-83786699,025-83787949(兼传真)
2、监督部门及电话:河海大学招生监察办公室
025-83786240,83786276
八、本招生简章由河海大学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陆』 2019江苏河海大学常州校区录取分数线
2019江苏河海大学常来州校区的录取源分数线:338分。
1986年河海大学机械学院成立,1996年河海大学机械学院更名为河海大学常州分校,2000年河海大学常州分校更名为河海大学常州校区。

河海大学常州校区占地436亩;设有机电工程学院、企业管理学院和基础学部,有2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7个二级学科硕士点,4个专业学位硕士点,15个本科专业;有教职工近600人,本科生5540人,工程硕士300余人,外国留学研究生37人,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560人,继续教育学生5879人。
『柒』 2015河海大学在黑龙江省招生简章
河海大学招生章程(2015年)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河海大学章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拥有百年的办学历史,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和国家重点支持开展“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以及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
学校在南京市、常州市设有西康路校区、江宁校区和常州校区。学校住所地为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1号。江宁校区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佛城西路8号。常州校区地址为江苏省常州市晋陵北路200号。学校网址是http://www.hhu.e.cn。
第三条 河海大学本科专业标准学制4年。学生根据录取专业分别在西康路校区、常州校区、江宁校区就读。学业合格者颁发河海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授予相应学科学士学位。符合学校规定条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申请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特别优秀者可申请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
第四条河海大学本科生招生对象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生(含艺术专业考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国防生、自主招生考生、农村自主招生考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新疆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及中学保送生。
第五条我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情况,择优选拔。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 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本科生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招委会设立招生执委会,在招委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承担相应职责;招委会的执行机构为本科招生办公室,处理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 河海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职责是:
(一)审议学校招生计划,包括年度招生总计划及分专业、分省招生计划;
(二)审核学校保送生、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等各种特殊类招生政策;
(三)审议学校招生宣传的总体方案;
(四)定期听取学校年度招生工作总结,研究分析招生工作面临的形势,提出指导性意见;
(五)对各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纪委、监察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实施。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 经报教育部批准,2015年河海大学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招收普通本科生5000名,招生专业50个。学校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学校历年招生实际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各省(区、市)的专业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十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要求编制预留计划。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以及平行志愿省份已进档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超出计划部分考生的录取。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在各省(区、市)划定的重点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调阅档案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二条 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对填报河海大学志愿且投档到我校的考生进行择优录取。对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院校志愿采用“志愿清”的办法,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河海大学的考生;第一志愿线上生源不足时,方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河海大学的考生,依次类推。
第十三条 对专业志愿采用“专业级差”的办法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每两个连续专业志愿之间级差分在3分以内)。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学校认可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计入投档分的照顾政策加分,并按考生加分后的总成绩进行专业排序。
第十五条 凡经河海大学测试并获得学校2015年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和保送生认定资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和学校有关招生章程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河海大学2015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各省级招办艺术类招生政策和学校有关招生章程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大禹学院按水利土木大类培养,以水利类(大禹强化班)、工程力学(大禹徐芝纶班)两个专业进行招生。学生本科毕业取得学士学位且符合拔尖人才培养要求者可推荐免试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
第十八条 经教育部批准,2015年我校继续和英国阿伯瑞斯特维斯大学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面向天津、江苏、安徽、河南、湖北、湖南、浙江、江西八省招收环境科学专业学生。
第十九条 河海大学2015年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两专业按数学类招生。学生入校后按大类培养,一年后进行专业分流。
第二十条 河海大学面向北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陕西等省招收国防生135名,按照国防生招生政策和学校国防生招生简章进行录取。其中招收海军国防生105名,武警水电部队国防生30名。
第二十一条 英语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其他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二十二条 除国防生外,录取考生无男女生比例要求和性别限制。
第二十三条 各招生专业对身体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予以不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律取消其学籍。
第二十五条 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提供学校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和录取规则等招生信息查询。各省(区、市)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及时在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上网查询。
第二十六条 江苏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及以上(不指定具体科目),对提前批次国防生以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及以上。其他招生类型等级要求参见学校江苏录取办法。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七条严格执行江苏省物价局核准收费标准,普通类本科学生学费每生每年5200-6380元(按专业收费),艺术类本科学生学费每生每年6800元,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每生每年19200元。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录取在南京的新生在江宁校区就读,住宿费每生每年1500元;录取在常州的新生,住宿费每生每年1000元至1200元。购买教材、公寓生活用品等其他有关费用自理。如遇收费标准调整,则按调整后标准执行。
第二十八条 学校设有20余项学生奖学金,奖学金覆盖面达50%,其中单项奖学金最高额度为8000元。
河海大学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勤工助学为主导,“奖、贷、勤、免、补”五位一体,资助与育人相结合的联动助学体系,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优秀学生奋发成才。
第二十九条 河海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河海大学南京校本部、江宁校区
联系电话:(025)58099483
传 真:(025)58099489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sea.hhu.e.cn/zsw/
河海大学常州校区
联系电话:(0519)85106013(兼传真)
校区网址:http://www.hhuc.e.cn
附则
第三十条本章程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河海大学。
望采纳
『捌』 河海大学2022高考录取江苏投档线
河海大学2022年在江苏招生投档线,(历史等科目类)569,(物理等科目类)571。依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的“江苏省2022年普通类本科批次平行志愿投档线”。
『玖』 河海大学普通类常规批一次志愿录取查询
摘要 【录取查询_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w.hhu.e.cn/plus/admit.ph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