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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本科生教育

发布时间: 2022-12-20 23:32:29

Ⅰ 南京大学是一本还是二本

1、南京大学是一本还是二本 南京大学 属于一本大学,该校是一所历史悠久、声誉卓著的百年名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
2、南京大学简介
在一个多世纪的办学历程中, 南京大学 及其前身与时代同呼吸、与民族共命运,谋国家之强盛、求科学之进步,为国家的富强和民族的振兴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作为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大学, 南京大学 又在崭新的历史机遇中焕发出新的生机,在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各个领域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各项办学指标和综合实力均位居全国高校前列。1994年, 南京大学 被确定为国家“211工程”重点支持的大学;1999年, 南京大学 进入国家“985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行列;2006年,教育部和江苏省再次签订重点共建 南京大学 的协议;2011年,教育部和江苏省签署协议继续重点共建 南京大学 ;2016年, 南京大学 入选首批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2017年, 南京大学 入选A类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15个学科入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

南京大学 目前拥有仙林、鼓楼、浦口、苏州四个校区,有31个直属院系,各类学生总计56068人,其中本科生13243人、硕士研究生13406人、博士研究生6496人、外国留学生3378人。全校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8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3个,“双一流”建设学科15个,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三期项目立项学科19个,江苏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18个,本科专业8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8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不含一级学科覆盖点)3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不含一级学科覆盖点)6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25个,博士后流动站38个,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12个,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1个。有国家实验室(筹)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7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9个,教育部高校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1个,教育部工程中心2个,环境保护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江苏省重点(工程)实验室12个,江苏省工程中心10个,国家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2个,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5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4个,国家高端智库建设培育单位1个,江苏省重点高端智库1个。

南京大学 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其中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28人,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中国科学院外籍院士1人,在国际或他国当选院士13人(含第三世界科学院院士4人,发展中国家科学院院士1人,俄罗斯科学院院士1人,加拿大皇家科学院院士1人,欧洲文理科学院院士1人,欧洲科学院外籍院士2人,国际量子分子科学院院士1人,俄罗斯艺术科学院荣誉院士1人,法兰西艺术院通讯院士1人),教育部“*奖励计划”特聘教授100人、讲座教授25人、“青年*”14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125人、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70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973计划”、“863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重大项目首席科学家89人次,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22人,“*”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2人、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6人、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2人、教学名师4人、青年拔尖人才20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0人,教育部“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34人,“青年”入选者108人。

春风化雨、桃李芬芳。在过去的一个多世纪中, 南京大学 始终坚持育人为本,在各个历史阶段培养和造就了众多中华英才,他们在各自的领域建功立业、成就卓著。改革开放以来, 南京大学 在教育教学改革中进行了多方面的探索,形成了许多重要的教育思想和教学理念,在国内外高等教育界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当前, 南京大学 提出了“办中国最好的本科教育”的奋斗目标,坚持“学科建设与本科教学融通,通识教育与个性化培养融通,拓宽基础与强化实践融通,学会学习与学会做人融通” 的人才培养理念,不断深化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改革,积极为社会各行各业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国际视野的未来领军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

南京大学 的前身即“以科学名世”,格物致知、追求真理的科学精神和传统始终贯穿于 南京大学 的发展史中,成为 南京大学 办学最重要的特色。一代又一代的南大人孜孜求索、攀高攻坚、为国争光、为民造福,涌现出一大批优秀的科研成果,蜚声国内外学界。今日 南京大学 以“加强应用、注重基础、发展边缘、促进联合”为方针,以“基础研究面向国际学术前沿,应用研究面向国家战略需求和国民经济建设主战场、致力于解决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指导思想,调整科研布局、加强科研组织,整体提高科研能力与水平,将 南京大学 建成我国重要的科学研究中心。

自上个世纪初建校以来, 南京大学 就一直是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最活跃的中国大学之一,与世界上众多一流大学和高水平科研机构建立了紧密的协作关系。其中,始建于20世纪80年代的 南京大学 -霍普金斯大学中美文化研究中心迄今已成功举办三十年,它是中国改革开放以后最早实施的高等教育国际合作长期项目,为中美文化交流事业培养了众多骨干人才,在海内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目前,南大正在新的历史形势下,大力推进各种宽领域、多渠道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全面提升办学的国际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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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教务处电话

南京大学金陵学院是公办还是民办

南京大学有几个校区

南京大学金陵学院高考录取通知书什么时候发放-快递查询入口

南京大学高考录取通知书什么时候发放-快递查询入口

南京大学招生办电话

南京大学有哪些专业 附特色重点专业名单

南京大学金陵学院有哪些专业 附好的重点专业名单 ;

Ⅱ 南京大学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南京大学 (Nanjing University)是直属于教育部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也是国家“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向达到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颁发 南京大学 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仙林校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道163号。

鼓楼校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汉口路22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南京大学 章程》等法律和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和录取适合我校人才培养特点的优秀学生。

第三条 我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确定本科招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审议本科招生政策、计划和录取原则,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为本科招生工作提供指导意见。

第五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授权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决定选拔测试方案、确定录取标准、审核录取结果等本科招生具体事项。

第六条 南京大学 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本科招办)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本科招办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各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招生政策、录取情况的咨询,并协助本科招办进行所负责地区的本科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发文聘任。

第八条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本科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根据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结合我校“三三制”人才培养改革方案,我校继续实行按院系和按学科大类相结合的招生模式,计划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3300人。

第十条 根据国家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我校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兼顾历年计划安排延续性等因素,分省确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为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我校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按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制定预留计划,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优先考虑安排在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我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进行。

第十三条 我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和艺术类分类录取考生。

第十四条 我校本科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或调档分数,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五条 我校本科招生实行按志愿录取。若批次投档完成生源不足,剩余计划公开征集,征集后仍未完成的计划调至生源充足的省份。

剩余计划调至生源充足的省份。

第十六条 我校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结合专业级差原则进行专业录取,专业级差依次为1、1、0分。

第十七条 我校原则上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照加分后的成绩调档,进档后扣除加分参与专业排序。

第十八条 我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励学计划)等录取办法依据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我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简章及考生与学校签订的协议执行。

我校保送生、国防生、定向生(含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定向西藏计划)、艺术类学生、第二学士学位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华侨和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和我校有关招生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 除国防生外,各专业(专业类)的录取不规定男女生比例。建议非英语考生报考所学语种专业。

第二十条 我校对于江苏省考生还执行以下规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A、A,必测科目等级及综合素质评价必须达到江苏省规定的填报本科院校志愿的要求;若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均达到A+则加3分参与专业排序;高水平艺术团优录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B、B;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按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江苏省自主招生(含农村自主)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A、A。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第二十一条 我校本科各专业的学费收费标准将按照江苏省调整后的有关学费标准新规定另行公布(软件工程专业第三、四学年学费标准为人民币16000元/年)。住宿费标准为人民币1200元/年。

第二十二条 我校承诺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积极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杂费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学校现设有各类奖学金70余项、各类助学金40余项,1200多个勤工助学岗位,全校本科生受奖助覆盖率50%以上,贫困学生受助覆盖率100%,有力保障广大学生在学校无忧学习,快乐成长。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我校本科招生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除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外,另作补充规定如下:有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者不宜就读我校外国语言文学类各专业。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需进行身体复检,结果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根据“阳光工程”要求,我校今年本科招生工作将进一步推进制度化、系统化建设,加强面向考生的宣传服务及信息公开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六条 我校有关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录取结果均可在 南京大学 本科招生网上查询,学校不会对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相关招生政策、录取情况进行发布、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于5月14日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 南京大学 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1859680

传真电话:025-83592888

监督电话:025-83592586

招生主页:http://bkzs.nju.e.cn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官方微博:@ 南京大学 本科招生(新浪)

官方微信:南大招生小蓝鲸

Ⅲ 如何评价南京大学

南京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声誉卓著的百年名校。南京大学目前拥有仙林、鼓楼、浦口、苏州四个校区,有31个直属院系,本科生13196人、硕士研究生16072人、博士研究生7693人、留学生1415人。

现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8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3个,“双一流”建设学科15个,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三期项目立项学科19个,江苏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18个,本科专业8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40个。

南京大学其他情况简介。

南京大学始终坚持育人为本,在各个历史阶段培养和造就了众多中华英才,他们在各自的领域建功立业、成就卓著。改革开放以来,南京大学在教育教学改革中进行了多方面的探索,形成了许多重要的教育思想和教学理念。

在国内外高等教育界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当前,南京大学提出了“办中国最好的本科教育”的奋斗目标,坚持“学科建设与本科教学融通,通识教育与个性化培养融通,拓宽基础与强化实践融通,学会学习与学会做人融通” 的人才培养理念。

以上内容参考南京大学——南大简介

Ⅳ 南京大学本科生基础学科专项奖学金能拿多少钱

南京大学本科生基础学科专项奖学金能拿8000元。南京大学本科生基础学科专项奖是指在校的本科生根据自己的专业去参加比赛,获得名次后的奖励。南京大学(NanjingUniversity),简称“南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位列“双一流”、“211工程”、“985工程”,为九校联盟、中国大学校长联谊会、环太平洋大学联盟、21世纪学术联盟、国际应用科技开发协作网、东亚研究型大学协会、新工科教育国际联盟、中国高校行星科学联盟、长三角研究型大学联盟成员,入选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珠峰计划”、“强基计划”、“111计划”、“2011计划”。

Ⅳ 如何评价南京大学提出的"办中国最好的本科教育

南京大学
南京大学有一个美誉,就是“中国科学的摇篮”,中国超过三专分之一的院士出自南属京大学。这是因为南京大学不但历史悠久而且确实有其先天的优势,尤其是在物理,化学,天文等一线学科的教学实力在国内遥遥领先。

在国内,南大的毕业生以“基础厚、后劲足、能力强、素质好”受到用人单位的青睐。在国际学术界,有7位南京大学的毕业生获美国总统奖。以南大研究生及其导师的姓氏命名的科学成果就有“周——龚分步相变理论”、“吴孤子”理论等。田刚、夏志宏更被杨振宁誉为改革开放以来出国留学的学生中最杰出的两位。而在英国举办的国际英语演讲比赛中,南大学子先后两次获得冠军。1994、1995年,南大学生辩论队技压群雄,先后夺得全国大学生辩论赛和国际大专辩论赛桂冠。1999年,南京大学又以优异成绩在全国综合性大学中率先通过了国家教育部举行的本科教学工作优秀评价。

该校在《2007中国大学评价》编制的2007中国大学社会科学100强排名中名列第四,2007中国大学自然科学100强排名中名列第五,2007中国大学理学100强排名中名列第二。

Ⅵ 南京大学22年本科招生规模将扩大至3850人,该学校的教育水平如何

个人认为这个学校的教育水平是非常高的,有很多优秀的老师,而且办学条件也是非常好的。

Ⅶ 南京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南京大学(NanjingUniversity)是直属于教育部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全国重点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国家“双一流”A类建设高校。南京大学拥有鼓楼校区(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路22号)、仙林校区(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苏州校区(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太湖大道1520号)和浦口校区(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学府路8号)四个校区。
第三条南京大学向取得学籍并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颁发南京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和录取适合学校人才培养要求的优秀学生。
第五条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教育主管部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考生和家长等社会各界的监督。
02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确定本科招生总体目标,审议本科招生总体方案,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项,为本科招生工作提供指导意见。
第七条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决定选拔方案、确定录取标准、审核录取结果等本科招生具体事项。
第八条本科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03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南京大学2022年继续实行按专业和学科大类(以下统称“专业”)相结合的招生模式,计划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3850人。学校根据办学发展需要继续对大类设置进行优化,2022年招生专业和分流方向以学校公布的《南京大学本科招生专业(类)目录(2022年)》为准。
第十条南京大学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办学条件,按照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灵活性的原则确定分省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南京大学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将本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04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遵循“招生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进行。
第十三条南京大学按照文史类、理工类分类录取考生。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录取工作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南京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或调档分数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内蒙古自治区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投档,执行该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除强基计划和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特殊类型招生外,南京大学在调档时认可教育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加分,只采用最高一项加分,且原则上不得超过20分。
第十六条南京大学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考生高考实考成绩(不含政策加分,下同)进行专业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实考成绩相同时,按照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位次排序。未提供投档位次的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第十七条南京大学录取时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征集志愿。生源仍不足,南京大学将剩余招生计划调配到生源充足省份。
第十八条南京大学戏剧影视文学为艺术类专业,报考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同科类(或首选科目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省份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以上。南京大学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相应批次规定,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高考实考成绩录取。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第十九条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小语种等专业安排在部分省份提前批次录取。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第二十条南京大学国家专项、民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的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南京大学强基计划、励学计划(高校专项)、外语类保送生、江苏省综合评价、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港澳台保送生,以及第二学士学位的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和相应类别招生简章,以及因疫情防控公布的调整方案执行。
05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南京大学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三条除外语类专业另行规定外,南京大学其他专业学生均要求通过教学计划规定的英语课程和学位英语考试,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四条南京大学智能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智能化软件)、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数字经济等4个专业在南京、苏州两地学习。
第二十五条南京大学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相关规定,实行学分制收费政策。新生在入校时按照所学专业的学年收费标准预收学费,分流后按照准入专业所对应的学分制学费标准收费,并按学年进行学费结算。其中,软件工程专业第三、四学年学费为16000元/生·学年。南京各校区住宿费标准为人民币1200-1500元/生·学年,苏州校区住宿费标准为人民币1500元/生·学年。
第二十六条南京大学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杂费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七条南京大学将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身体复检,组织专家组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新生进行专业复测和复核。
第二十八条南京大学本科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录取结果均可通过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学校不会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相关招生政策、录取情况进行发布和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公布后,遇有教育部及相关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的情形,南京大学将做相应调整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自教育部核准发布之日起生效。
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400-1859680
传真电话:025-89686606
招生主页:http://bkzs.nju.e.cn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官方微信:南大招生小蓝鲸(ndzsxlj)
监督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Ⅷ 南京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的课程、学分与免修

第九条 四年制本科生学习的总学分为:理科155左右,文科160左右(各系根据教学计划以此幅度确定总学分数)。各专业学生修读的课程分为通修课、学科核心课和选修课三大类,其中通修课学分为50—70;学科核心课学分为40—50;选修课学分为50—60。通修课指全校公共基础课,文科或理科公共基础课;学科核心课指学科群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选修课指全校公共选修课,文化素质课和专业方向选修课。通修课和学科核心课全部为必修课。
第十条 所有全日制本科生都必须按照所属专业的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数修读指定的通修课程和学科核心课程。对文化素质教育课程必须符合如下规定:所有学生必须完成14个学分的文化素质教育课程。其中,①所有学生都必须选修4个学分的艺术类课程;②理工类学生必须选修8个学分的人文社会科学类文化素质教育课程;③文科类学生必须选修4个学分的自然科学类文化素质教育课程和4个学分的非本专业人文社会科学类文化素质教育课程;④所有学生可以根据自己需要任选2个学分的文化素质教育课程。专业方向选修课程,由学生根据所在专业开出专业方向课程自由选择。
第十一条 学生每学期应在期末考试前一周办理下学期的选课手续。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可按教学计划规定的选修课学分数进行选课。各类课程均有系统性和连续性,学生选课时应先修读先行课程,再修读后续课程。
第十二条 学生某门课程的预备知识基础较好,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可选读高一档次的同类课程。
第十三条 学生经过规定手续选读的课程,应该按时上课,参加考试。未经办理选课手续,擅自听课、考试者,其考试成绩不予承认。学生不得选读与学科核心课程或通修课程上课时间冲突的课程。对于部分自学能力很强的学生,经任课教师审核同意,主管院长(系主任)批准可以申请不跟班听课,但须交作业并参加所有测验和考试。
第十四条 学生对选修课程的学习必须严肃认真,不能草率从事。经过审批注册的选修课程不能任意退选,如果确属选课不当,或不符合选修条件者,必须在上课一周内,征得选课指导教师同意,方可退选。
第十五条 为了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申请免修某些学科核心课程。学生经过自学,认为已经系统掌握某门课程的教学内容,可在开学初提出免修申请,参加有关院系统一组织的免修考试。免修考试在开学上课后三天内进行。申请免修课程者,须交有关课程读书笔记和习题演算等自学材料,经指导教师口头询问和审查同意,方可参加免修考试。但是通修课程中的政治、德育类和体育类课程不得免修。
第十六条 申请免修课程考试手续:凡愿参加免修考试的学生,应向所属院系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指导教师同意、院长(系主任)审核后,由院系统一安排考试。
进行免修考试的课程按照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考核全部内容。试题由有关教师拟定,并经教研室主任审核同意。
第十七条 免修课程考试的成绩在85分(含85分)以上者,可同意免修,给予应得的学分,并按实得成绩记入学籍档案。若要另外选修其它课程,应在学期开学后一周内按照本规定办理选课手续。
第十八条 学位英语考试安排在大三下学期,大四上学期和大四下学期。学生在大一上学期至大三上学期,不得参加学位英语考试。
第十九条 为了鼓励学生参加全国课外科技、文化等项目竞赛及课外学术活动,凡获得奖励者或在核心刊物发表论文者可记入一定学分,具体规定如下:
凡获得全国“挑战杯”、“电子设计”、“数学建模”、“广告艺术”竞赛等全国类一等奖计3个学分,二等奖计2个学分;其它类型的全国科技、文化、艺术竞赛一等奖计2个学分,二等奖计1个学分。
凡获得省级科技、文化、艺术等竞赛项目一等奖计2个学分,二等奖计1个学分。
学生在全国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教师除外)计3个学分,第二作者计2个学分,第三作者计1个学分。学生在一般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教师除外)计2个学分,第二作者计1个学分,第三作者计0.5个学分。
学生获得各类竞赛奖和发表学术论文,凭获奖证书和发表论文复印件到教务处登记,并领取学分认可证明回所在院系注册学分。凡同一项目重复获奖的,只记载一次学分。学生获得竞赛奖所计学分一律记作文化素质课程学分。获得专业类论文发表所计学分,可以记作专业选修课学分。

Ⅸ 南京大学是什么级别的大学

南京大学既是985工程高校,也是211工程高校,而且还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

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的全国重点大学,入选“珠峰计划”、“强基计划”、“111计划”、“2011计划”,为九校联盟(C9) 、中国大学校长联谊会、环太平洋大学联盟、21世纪学术联盟、全球大学高研院联盟、国际应用科技开发协作网、东亚研究型大学协会、新工科教育国际联盟、中国高校行星科学联盟、长三角研究型大学联盟、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成员,首批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

春风化雨、桃李芬芳。在过去的一个多世纪中,南京大学始终坚持育人为本,在各个历史阶段培养和造就了众多中华英才,他们在各自的领域建功立业、成就卓著。改革开放以来,南京大学在教育教学改革中进行了多方面的探索,形成了许多重要的教育思想和教学理念,在国内外高等教育界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当前,南京大学提出了“办中国最好的本科教育”的奋斗目标,坚持“学科建设与本科教学融通,通识教育与个性化培养融通,拓宽基础与强化实践融通,学会学习与学会做人融通” 的人才培养理念,不断深化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改革,积极为社会各行各业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国际视野的未来领军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

南京大学的前身即“以科学名世”,格物致知、追求真理的科学精神和传统始终贯穿于南京大学的发展史中,成为南京大学办学最重要的特色。一代又一代的南大人孜孜求索、攀高攻坚、为国争光、为民造福,涌现出一大批优秀的科研成果,蜚声国内外学界。今日南京大学以“加强应用、注重基础、发展边缘、促进联合”为方针,以“基础研究面向国际学术前沿,应用研究面向国家战略需求和国民经济建设主战场、致力于解决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指导思想,调整科研布局、加强科研组织,整体提高原创科研能力与水平,将南京大学建成我国重要的科学研究中心。


合作交流

始建于20世纪80年代的南京大学-霍普金斯大学中美文化研究中心迄今已举办二十多年。

南京大学与世界很多学校合作办学,截至2012年8月,南京大学的合作交流学校涵盖了美洲(美国46、加拿大17、智利1、阿根廷1、墨西哥3)、欧洲(英国18、法国22、德国13、荷兰3、西班牙6、俄罗斯3、波兰1、意大利5、瑞士4、瑞典5、挪威、比利时2、芬兰1、丹麦1、冰岛1、保加利亚1、葡萄牙1、智利1)、亚洲(韩国30、日本29、新加坡2、以色列3、泰国2、马来西亚1、印尼2、沙特1、土耳其1、叙利亚1)、大洋洲(澳大利亚12、新西兰2)、非洲(摩洛哥1、埃及3、苏丹1)等五个大洲。

211工程是指面向21世纪、重点建设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和一批重点学科的建设工程。于1995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后正式启动。 “211工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由国家立项在高等教育领域进行的重点建设工作,是中国政府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重大举措、中华民族面对世纪之交的中国国内外形势而作出的发展高等教育的重大决策。

985工程是指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在世纪之交为建设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一流大学而做出的重大决策。

1998年5月4日,时任国家主席江泽民在庆祝北京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代表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向全社会宣告:“为了实现现代化,我国要有若干所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一流大学。”

双一流的全称是世界一流大学和世界一流学科,是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中国高等教育领域继“211工程”“985工程”之后的又一国家战略,有利于提升中国高等教育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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