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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本科简章

发布时间: 2022-12-22 03:05:48

Ⅰ 清华大学2022年艺术类校考报名错过了怎么办

根据《2022年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本科招生简章》的规定,清华大学2022年艺术类校考报名工作,要求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报名系统中注册、登录后选择“艺术类(美术学院)招生项目”进行报名,请按照要求准确完整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报名时间在2022年1月1日-1月10日。
今年错过报名,只能等明年了。或者考虑报考其它的美术学院。

Ⅱ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2018年招生简章

以上是清华大学美术学院2018年本科招生简章。

Ⅲ 清华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清华大学综合改革方案》等文件精神,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清华大学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以下简称“强基计划”)。基于我校“为国选材、厚植强基、拔尖领军、创新未来”的强基人才选拔培养定位,结合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选拔一批肩负使命、志趣坚定、禀赋优异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基础学科和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01机构与原则

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强基计划招生及录取工作按照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02招收对象

各省(区、市)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志向远大、追求卓越、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研究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

03招生专业

2020年我校在各省(区、市)强基计划招生计划以我校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我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分为基础理科学术类专业、基础理科工程衔接类专业和基础文科类专业。

基础理科学术类专业包括: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旨在选拔并培养在基础理科领域有突出特长且有志于从事相关基础研究的学生。

基础理科工程衔接类专业包括:数理基础科学、化学生物学、理论与应用力学,旨在选拔并培养在基础理科领域有特长,且有志于从事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研究的学生。

基础文科类专业包括:中国语言文学类(古文字学方向)、历史学类、哲学类专业,旨在选拔并培养在基础文科领域有特长且有志于从事相关研究的学生。

非高考改革省份(含第三批改革省份)的学科组及对应的笔试测试科目如下:

04报名方式

5月10日至5月30日考生可登录清华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并提交。

清华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

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03

1.志愿填报

(1)非改革省份学生需根据自身文理分科进行学科组申请,学科组不允许兼报,学科组内最多允许填报5个专业志愿。

(2)改革省份学生需根据自身高考选考科目进行专业组申请,专业组不允许兼报,专业组内最多允许填报5个专业志愿。

(3)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学生报考专业须与学科特长相一致。

2.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强基计划。

05选拔程序

1.入围:依据学生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按照生源所在省份各学科组或专业组的强基计划招生计划数的5倍确定入围高校考核学生名单(末位同分同时入围),并公布入围分数线。

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且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学生,可以破格入围。

入围学生高考成绩不得低于各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省份以该省份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为准)。

入围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2.考核:我校将采取综合考核的方式开展强基计划考核工作,通过综合素质考核、学业水平考核、专业志趣考核和身体素质考核等环节,全面、深入地考察学生的能力和素养。

综合素质考核将对学生综合素质材料进行评定,组织综合面试,同时对学生综合素质材料进行核实。学业水平考核以笔试方式进行。专业志趣考核以专业考察方式进行。身体素质考核将以体质测试方式进行,体质测试项目包括:身高、体重、肺活量、台阶运动试验、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

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将视北京市新冠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具体考核形式与测试环节以我校后续通知为准。

3.综合成绩折算:综合成绩按照高考总分(按满分85分折算)+高校测试成绩(按满分15分折算)计算形成(若学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高校测试成绩、高考总分)。

其中:

(1)高考总分折算方法:学生高考成绩/本省高考满分×85(四舍五入取2位小数)

(2)高校测试成绩折算方法:将高校测试成绩以满分100分进行核算,并将高校测试成绩折算为15分(四舍五入取2位小数)。

4.确定录取:依据高考成绩入围的学生,按照学生的综合成绩分省分学科组(专业组)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预录取名单,并公布录取分数线。参加专业考察的学生以专业考察结果确定录取专业,其他学生在学科组(专业组)内按“综合成绩优先”及“专业志愿平行”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对达到综合成绩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达到所填报专业志愿要求、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

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且破格入围的学生,综合成绩达到本省分学科组(专业组)录取分数线时方可被录取,破格入围的学生录取时不占用本省公布的强基计划招生计划。

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报送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后续高考志愿录取环节;未被录取的学生可正常参加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环节。

06培养环节

1.设立书院,统筹推进强基计划。学校高度重视强基计划的招生与培养工作。为更好地落实强基计划,同时更好地建立以通识教育为基础,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融合的本科教学体系,保持厚基础、宽口径的人才培养优势,学校新设立五个书院作为强基计划人才培养单位。书院针对强基计划招生专业设计专门培养方案并匹配相关资源,各专业培养方案请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2.因材施教,改革学生培养模式。针对强基计划录取学生单独编班,配备有热情、高水平的一流的师资,提供一流的学习条件,创造一流的学术环境与氛围。针对强基计划学生定制高水平通识教育课程,提高专业核心课程质量,同时鼓励开展学科交叉、研究性学习,实行导师制、小班化等培养模式。为学生的充分发展提供条件,鼓励学生表现特长、发展潜质,追求卓越。

3.科教融合,加强学生使命驱动。推进科教协同育人,鼓励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前沿科学中心、集成攻关大平台和协同创新中心等吸纳强基计划学生参与项目研究。培养过程中注重引导学生树立家国天下的远大志向,不仅使学生在学术上有所收获,更重要的是激发学生报效国家的使命感、责任感。

4.本研衔接,贯通不同阶段培养。我校将强基计划相关专业的本科与研究生培养过程有机衔接。本科毕业时符合我校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要求的学生,可优先推荐免试攻读相关专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5.开放交流,提升国际交流水平。发挥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优势,聘请具有国际影响的著名科学家给予指导、来校授课,参与前沿讲座、论文指导等教学活动。通过开展联合培养、交换生项目、实验室研究等方式,有计划、有目的地将强基计划学生选派到国外一流大学进行学习和交流,开拓国际视野,增强学术自信,培养创新精神。

6.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入校后原则上不得转到录取专业之外的专业就读。

7.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学校将加强就业教育和指导,积极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高素质后备人才。

07日程安排

2020年5月10日-5月30日,强基计划招生报名。

2020年7月26日前,公布入围结果,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2020年7月27日左右,开放准考证打印,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2020年7月28日-8月2日,综合考核(测试环节及时间以报名系统内公布为准)。

2020年8月5日前,公布综合成绩与录取结果,并公示录取标准,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08其他

1.我校高度重视对强基计划招生的规范管理,严肃强基计划招生工作纪律和执纪问责。加强考核过程管理,完善招生决策机制;认真落实强基计划招生监管责任,加强报名、考核、录取的全过程监督。

2.学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学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并向学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通报;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3.我校强基计划招生的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学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复试存在困难的,可以向我校申请资助。

4.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录取及入学培养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若政策调整,则按照新的规定执行。

5.本简章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我校不举办或委托他人及中介举办任何与强基计划相关的营利性培训活动。请中学生相关群体警惕虚假宣传,以免自身利益受损。

09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4

咨询电话:010-62770334/62782051

传真号码:010-62782061

监督电话:010-62783000(学校纪委)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本科招生网址:http://join-tsinghua.e.cn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0年5月

Ⅳ 北大清华招美术特长生吗,可以报的什么专业是

招,可以报考美术学类专业:绘画(中国画)、绘画(油画)、绘画(壁画)、摄影、雕塑。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符合《清华大学本科招生体检标准》且无色盲;

(4)报名我校美术学院各专业需符合各省艺术类专业报考要求,设计学类与美术学类专业

要求省级美术统考合格,艺术史论专业各省对省级统考有要求的按各省要求执行。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即高一、高二学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

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志愿填报要求

1、报考我校美术学院的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高考外语语种不限。

2、获得我校美术学院《专业课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可以在高考志愿填报环节填报我校专业志愿,专业志愿须与《专业课考试合格证》中注明的招生专业一致(兼报其他专业无效)。

3、设计学类、美术学类、艺术史论专业报考类别均为艺术类,志愿填报时请选择清华大学艺术类招生专业所在的批次(提前批或艺术类本科一批等)。

4、报考我校艺术史论专业的考生,高考科目及满分值须与所在省文史类考生一致(不分文理的省份除外),高考改革省份选考必选科目要求为历史。报考设计学类与美术学类专业的考生,高考科目不做特别要求,按照所在省教育考试院要求执行。

5、我校在调档时,对于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按照我校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6、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照考生高考报名所在省高校招生管理部门规定办理。

以上内容参考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清华大学2021年艺术类专业(美术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Ⅳ 清华大学2002年本科招生简章

清华大学相关信息,

可上学校招生网查看。

或直接询问学校招生办公室。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只要用心去学,你就是最好的。

金猴献瑞,吉星临门。

祝你学业进步,马到功成。

Ⅵ 清华大学2019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精神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清华大学“综合评价、多元录取、因材施招、促进公平”的人才选拔理念,清华大学将继续依据“中学推荐为主,个人自荐为辅”的原则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

一、领导机构

清华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在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主要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

1.参加省级(含)以上各类学科竞赛并获得奖励;

2.积极参加创新性研究工作或研究性学习并取得一定成果;

3.综合学业成绩排名在全年级前5%。

三、招生计划

自主选拔录取计划不超过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四、招生专业

考生需要参加“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学业能力测试”(,简称“AAA测试”),在测试中“数学与逻辑”为必考科目,另一选考科目与自主选拔专业的对应关系如下表。经过自主考核合格入选考生的高考录取专业也将在考生选考自主初试科目所对应的招生专业中确定。

自主选拔初试(“AAA测试”)科目

招生专业

院系

物理探究

或阅读与表达

建筑学(含城乡规划方向)

建筑系

物理探究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建筑技术科学系

物理探究

土木工程

土木系

物理探究

水利水电工程

水利系

物理探究

环境工程

环境学院

环境工程(国际班)

物理探究

机械工程

机械系

物理探究

测控技术与仪器

精仪系

物理探究

能源与动力工程

热能系

物理探究

车辆工程

汽车系

物理探究

工业工程

工业工程系

物理探究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机系

物理探究

电子信息类

电子系

物理探究

自动化

自动化系

物理探究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系

物理探究

软件工程

软件学院

物理探究

计算机科学实验班

交叉信息研究院

物理探究

航空航天工程

航天航空学院

工程力学(含钱学森力学班)

物理探究

工程物理

工物系

工程物理(能源实验班)

物理探究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化工系

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

物理探究

材料科学与工程

材料学院

物理探究

数学与应用数学

数学系

物理探究

物理学

物理系

数理基础科学

物理探究

化学

化学系

化学生物学(化生基础科学班)

物理探究

生物科学

生命学院

物理探究

临床医学

北京协和医学院

物理探究

医学实验班

医学院

药学

物理探究

生物医学工程

生医系

物理探究

或阅读与表达

经济与金融(国际班)

经管学院

物理探究

工商管理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方向)

物理探究

或阅读与表达

工商管理类(会计学方向)

阅读与表达

人文科学实验班

人文学院

阅读与表达

英语

外文系

英语(外文实验班)

物理探究

或阅读与表达

社会科学实验班

社会科学学院

物理探究

或阅读与表达

法学

法学院

法学(国际班)

阅读与表达

新闻学(新闻与传播)

新闻与传播学院

为完善符合高校自身培养目标和要求的创新人才选拔模式,结合我校相关学科、专业特色及培养要求,我校部分专业(或专业大类)将在自主选拔复试阶段,根据考生申请报名时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及学科特长基础来进行学科/专业面试,并给予表现优异者高考相关专业录取优惠政策。

参加“学科/专业面试”的学科/专业为:

1.信息学科(含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实验班、自动化、软件工程)

2.机械学科(含机械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工业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车辆工程)

3.经管学科(含经济与金融(国际班)、工商管理类(会计学)、工商管理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4.建筑学(含城乡规划方向)

5.环境工程(含国际班)

6.工程力学(含钱学森力学班)

7.工程物理(含能源实验班)

8.数学与应用数学

9.物理学(含数理基础科学)

10.医学实验班

11.临床医学(北京协和医学院)

12.人文科学实验班

13.社会科学实验班

14.英语(含外文实验班)

15.法学(含国际班)

16.新闻学(新闻与传播)

五、报名、选拔程序及考核办法

1、2013年12月22日9:00至1月2日9:00网上报名

无论中学推荐还是个人自荐,申请参加我校自主选拔的考生均需进行网上报名。

“AAA测试”网站报名(http://211.151.240.112/aaa_student/):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填写及提交申请表。提交成功后,需将申请表进行打印、签字,加盖中学校级公章。

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报名和申请材料上载(http://join-tsinghua.e.cn/):考生完成“AAA测试”网站报名后,须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和申请材料上载,考生无需邮寄任何材料。

注册成功后,选择“普通自主”招生类型,填写姓名、身份证号、“AAA测试”报名号、省份、中学后,上载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或图片:

a)在“AAA测试”报名网站提交、打印、签字、盖章的申请表;

b)其他申请材料。如高中阶段的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以及获奖证明及参加社会公益性活动等写实性材料。初中及初中以前的材料不必提供。

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2、1月12日公布初审结果

对于在规定期限内同时完成在“AAA测试”报名网站和我校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的申请、提交且内容和形式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我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参加自主选拔考核的人选。初审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档。

初审结果将在“AAA测试”报名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查询初审结果并确认参加初试。未完成确认的考生不予安排初试考场。

3、3月1日初试

我校将“AAA测试”作为自主选拔初试,初试将在设于全国各地的考点同时进行;初试的时间、地点、考试科目及相关说明等将在“AAA测试”报名网站公布。

4、初试后3周左右公布初试结果

初试成绩及结果、复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等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初试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两档。

5、公布初试结果1周左右复试

参加初试的考生,初审结果优秀或初试结果通过的,可以进入复试。复试将在清华大学举行。复试内容包括:综合面试;学科/专业面试;体质测试。

6、认定结果的公布、确认和生效

拟认定结果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考生可登陆查询,经考生网上确认的认定结果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备案后方可生效。

六、录取认定方法与优惠政策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初审结果、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评价、择优认定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

各阶段测试成绩对于录取认定的使用办法为:

1)按“初试成绩+复试阶段综合面试成绩”的总分,分省、分科类进行排序并确定自主认定加分。对于参加体质测试且体质测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将在已确定自主认定加分基础上,给予额外的5-10分自主认定加分。

2)对于同时参加复试阶段综合面试和学科/专业面试的考生,再按“初试成绩+复试综合面试成绩+学科/专业面试成绩”的总分,分面试学科/专业进行全国排队,给予在高考中特定专业(或专业大类)加分录取的认定。

我校认定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时,将明确入选考生的高考成绩具体优惠分值及使用办法。被我校认定为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的考生可以在高考录取中分别享受不同的优惠政策,其中高考录取优惠政策最高为“考生的高考实考分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同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录取”;特定专业录取优惠政策最高为“考生的高考实考分加60分参加专业录取排序”。

七、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清华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清华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举报电话:(010)62783000。

八、附则

1、申请清华大学自主选拔“新百年拔尖计划”并初审通过的考生,必须参加“AAA测试”。在1月2日前,须到“AAA测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并提交,并在1月13日9:00-1月20日9:00期间到“AAA测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考生无须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再次进行报名申请。考生必须确保在“AAA测试”报名网站和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拔尖计划”报名时所填写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一致。未按以上要求报名的同学视为自动放弃参加“AAA测试”及“拔尖计划”申请。对于“新百年拔尖计划”初审未通过或初审通过仍想继续申请普通自主选拔的考生,仍需按前述自主选拔网上报名程序进行申请报名。

2、申请清华大学保送生选拔并初审通过的考生,如需参加我校普通自主选拔,则应按照前述程序在“AAA测试”报名网站及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申请报名,但无须再上传任何材料。考生必须在1月13日9:00-1月20日9:00期间到“AAA测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考生必须确保在“AAA测试”报名网站和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报名时所填写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一致。未按以上要求报名的同学视为自动放弃参加“AAA测试”及普通自主申请。

3、我校自主选拔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自主选拔复试存在困难的,可以向我校申请资助。

4、本简章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84

招生咨询电话:(010)6277033462782051

传真(自动):(010)62782061

Ⅶ 清华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清华大学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清华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学校名称:清华大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性质: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对取得我校学籍、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本科毕业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清华大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

清华大学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清华大学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清华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章程以及相关规定并组织实施,决定具体招生计划,讨论决定职责范围内的其他招生工作重要事项。

清华大学本科生招生委员会负责审议招生政策、制度和程序,建立监督和协调机制,维护招生的公平公正。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组织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工作组,负责协助招生办公室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报考、录取等工作。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清华大学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国家政策导向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等录取问题。

清华大学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规定坚持“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清华大学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考生,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执行其相关规定。

清华大学根据本校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分数线。根据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各省公布招生计划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招生计划的105%以内。清华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执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对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执行其相关规定)且符合清华大学调档要求的考生,学校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对于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清华大学在调档时,原则上承认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符合多项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只采用最高一项加分,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强基计划和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自强计划、艺术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类型招生项目。

清华大学按照考生高考投档分数和专业志愿进行专业录取,分数相同的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对强基计划及特殊类型招生认定结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清华大学在江苏省录取时,对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A+、A,对获得高校农村单独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自强计划)、高水平艺术团等认定的考生的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B、B,对获得强基计划、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认定的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执行江苏省有关规定。

清华大学在部分省份招收定向生。当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清华大学本科统招批次同科类调档分数线上(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海南省为物理科目组分数线,浙江省、山东省为物理基础类分数线)报考定向生考生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可在清华大学本科统招批次同科类调档分数线下(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海南省为物理科目组分数线,浙江省、山东省为物理基础类分数线)20分之内调阅有定向生报考志愿的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清华大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承担“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国家专项计划)招生任务,面向国家确定的实施区域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实行定向招生。国家专项计划实行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执行其相关规定。

清华大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与军队联合招收、培养“双学籍”飞行学员。清华大学在军队飞行院校新生中择优录取学生进入“飞行学员班”学习。“飞行学员班”实行综合评价录取,综合评价成绩包括高考相对成绩、飞行筛选成绩、心理品质成绩,男、女飞行学员分别排序。“飞行学员班”培养采取“3+1”模式,学生在清华大学先行学习三年后,再在军队飞行院校学习一年。

第四章 附则

清华大学保送生、强基计划、自强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和国际学生、港澳台侨学生的招生工作,执行相应的招生简章相关规定。

清华大学艺术类本科招生工作执行《清华大学美术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简章》及《清华大学美术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调整公告》等相关规定。

清华大学本科招生体检标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并纳入我校高考录取依据。

清华大学学生学费收费标准: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专业10000元人民币/学年,其他专业5000元人民币/学年;住宿费收费标准:750~900元人民币/学年。国际学生收费标准另行制定。

本章程公布后,遇有教育部及相关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或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要调整招生录取程序的情形,清华大学相应调整相关招生录取规定,调整后的招生录取相关规定另行公布。

本章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章程自教育部核准发布之日起生效。

清华大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邮编100084)

招生咨询电话:010-62770334;62782051 传真:010-6278206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www.join-tsinghua.e.cn

招生监督电话:010-62783000 (学校纪委监察室)

Ⅷ 2019年清华大学自主招生简章报名条件招生专业人数政策说明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清华大学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综合评价、多元择优、因材施招、促进公平”的人才选拔理念,开展自主招生工作。

一、机构与原则

清华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自主招生认定及录取工作按照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认定、录取名单,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收类型及申请条件

综合优秀且具有突出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申请学生应在国际或全国权威性高、公信力强的学科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最低申请条件应包含以下之一:

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级赛区)一等奖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

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省级赛区)一等奖

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省级赛区)一等奖

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提高组(省级赛区)一等奖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全国一等奖

英特尔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四等奖

三、招生专业

清华大学自主招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教育部核准的自主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类包括:建筑类,土木类,环境、化工与新材料类,机械、航空与动力类,能源与电气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自动化与工业工程类,数理类,化生类,临床医学类,经济、金融与管理类,文理通识类。

四、报名方式

请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入“网上报名”,注册并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并打印、签字后扫描或拍照上传。

1.报考类型及志愿填报要求

a.学生需在“招生类型”中选择“自主招生”。

b.学生可不受自身文理分科限制进行学科类型申请,每人仅允许填报与本人特长相关的一个专业类。

2.申请表填写要求

请按照以下要求网上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填写并提交者视为无效申请,申请材料无需邮寄。

a.申请表中的“成绩信息”需完整填写,并由中学审核盖章以证明成绩真实。

b.申请表中的“综合信息”需逐项填写,并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综合信息”内容需经中学审核(校长签字)公示无异议。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参与的社会活动”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参与的科学研究、文学创作、创新设计、学习实践等情况(无需提交论文、专利信息);高中阶段参与的志愿服务、社团活动、学校或班团学生工作等情况。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的获奖记录”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获得的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情况;高中阶段获得的校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本人所具备的文艺、体育特长情况。

(“综合信息”填写方法请见填写说明:zhxxtxshm.docx)

c.申请表中的“志愿信息”务必慎重填写,学校将依据学生填写的志愿信息认定专业类,并在高考后根据学生被认定的专业类进行录取。

d.申请表中的“专业申请理由”是专业类认定的重要参考。学生填写的专业志愿及申请理由应与本人的志趣及特长密切相关。

五:选拔程序

1.初评:清华大学将组织专家组进行初评。学科专家组将根据学生的高中期间综合表现,对学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等方面进行评审。

初评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档。其中“优秀”的学生可免于参加初试直接进入复试,“通过”的学生可参加初试,“不通过”的学生不能进入之后的考核评价环节。初评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初评“优秀”、“通过”学生提交的申请条件等内容将按相关要求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初评结果生效。

2.初试:初评“通过”的学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初试。初试采用笔试形式,考试科目为:数学与逻辑、理科综合(物化)。初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3.复试:学校将根据学生初试成绩确定初试通过名单。复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专业考察、体质测试等,均在清华大学校内进行。复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4.认定:自主招生认定结果由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按相关要求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认定结果生效。

六、认定办法及优惠政策

1.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初评情况、初试情况和复试情况择优给予学生自主招生降分录取优惠及专业类认定。自主招生认定的优惠降分一般不超过20分,部分特别优秀的学生,优惠分值可适当放宽,对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特别突出的学生,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者,予以优先录取。

2.获得认定学生的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应不低于本省同科类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为相应的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且在各省自主招生批次填报的专业志愿需与被认定的专业类保持一致。

3.学生需参加体质测试,体质测试项目包括:身高、体重、肺活量、台阶运动试验、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无故不参加者将取消其获得清华大学自主招生认定的资格。对于可以获得自主认定优惠的学生,体质测试成绩优秀者,将给予额外的5分降分。

4.获得认定学生可被邀请参与以下部分后续特殊培养环节:(1)制定有针对性的培养方案,促进学生更好更快成长;(2)优先推荐参加学生科技创新因材施教培养计划;(3)优先推荐参加本科生海外学术研究支持计划;(4)为学生配备专业导师;(5)优先推荐参加各类学生前沿科技创新团队等。

5.自主招生认定的优惠分值在高考录取时参照清华大学在各省的本科一批(或各省规定的相应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最终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测算生成,浙江、上海学生优惠分数将进行换算,换算办法另行公布。

6.清华大学自主招生认定结果不寄送书面协议,报名系统内公布的认定结果及说明将作为自主招生录取的最终依据,请学生务必仔细阅读。

七、日程安排

3月28日-4月15日,自主招生报名。

4月30日,公布初评结果并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6月10日左右,初试(具体测试时间以报名系统内公布为准)。

6月15日-18日,复试(具体测试时间以报名系统内公布为准)。

6月22日,公布认定结果并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八、其他

1.学校将高度重视对自主招生的规范管理,严肃自主招生工作纪律和执纪问责。加强考核过程管理,完善招生决策机制;认真落实自主招生监管责任,加强报名、考核、录取的全过程监督。

2.学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学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并向学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通报;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清华大学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清华大学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3.清华大学自主招生的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学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复试存在困难的,可以向清华大学申请资助。

4.本简章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清华大学从不举办或委托他人及中介举办任何与自主招生相关的营利性培训活动。请中学生相关群体警惕虚假宣传,以免自身利益受损。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4

咨询电话:010-62770334/62782051

传真号码:010-62782061

监督电话:010-62783000(学校纪委)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招生网址:http://join-tsinghua.e.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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