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本科招生考试管理平台
A. 西南大学(荣昌校区)迎新系统及网站入口 2021新生入学须知
大部分同学都已经受到了录取通知书,这个时候,就需要准备开学事宜了,我整理了西南大学(荣昌校区)迎新系统及网站入口、新生入学须知等,来看一下!
西南大学(荣昌校区)迎新系统及网站入口
《点击进入》
西南大学(荣昌校区)新生入学须知①荣昌接待站点 :校区在荣昌北高铁站、荣昌火车站、荣昌汽车站(三级站)设新生接待站。
②重庆接待站点: 校区在重庆北站南、北广场,重庆西站 和 重庆火车站( 菜园坝 )设新生接待站(有接送车辆)。
除上述所设接待站,校区不设其他接站点。 需自行到校报到的新生在到达重庆或成都后,可转乘 成渝城际列车(高铁) 、 火车 或者 汽车 至 荣昌站 下车,然后换乘公交车到校。到达重庆江北机场后,可乘坐成渝城际列车(到 重庆北站北广场 购票乘坐)到校;或到机场长途汽车站乘坐机场到荣昌的班车;也可从机场转车至菜园坝长途汽车站(菜园坝火车站旁)转乘到荣昌的汽车。沿途请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谨防上当受骗,确保顺利到校。
请假: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发传真或写信,并附家长所在单位或所在街道、乡镇证明,向就读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对请假逾期和未请假不报到的新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档案: 新生档案的转接执行各生源省(市,自治区)招办相关规定,凡新生自带档案请务必妥善保管,不得私自拆封,开学报到时自行移交相关学院;校区只接收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或中学统一邮寄的档案, 邮寄地址为: 重庆市荣昌区西南大学荣昌校区学工办。如未按照规定执行,造成今后毕业时无中学档案,后果自负。
组织关系转接: 新生党、团员必须转接党、团组织关系,所有关系证明一律从9月1日起转移。
(1) 党组织 关系:重庆市内新生组织关系在“新12371党建信息平台”转接,不接收纸质介绍信(联系电话023-46751509)。重庆市外新生一律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到“中共重庆市教工委组干处去西南大学某某学院党委”(指学生就读学院,动物科学学院或商贸学院),报到时交所在学院党组织统一办理后续转接。入党志愿书等党员档案材料未装入个人档案的,一律由原所在党组织用机要件寄至“西南大学某某学院党委”。
(2) 团组织 关系入校后,凭团员证到所在学院办理,团员证上应注明转出时间和团费交至何年何月,同时加盖有毕业学校团组织公章。办理团组织关系时学院团委将核查入团志愿书等团员档案,团员档案未装入个人档案的,可由原所在团组织用机要件寄至西南大学某某学院团委或密封后由新生携带到校。
B. 西南大学教务处登录入口
一、西南大学教务处登录入口 西南大学 教务管理系统登录入口为 http://jwc.swu.e.cn/ ,学生可以复制该网址到浏览器地址进入登录页面。
二、西南大学简介
西南大学 (Southwest University)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农业农村部、重庆市共建的重点综合大学,是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现任党委书记李旭锋教授、校长张卫国教授。
学校主体位于重庆市北碚区,坐落于缙云山麓、嘉陵江畔,占地8000余亩,校舍面积165万平方米,绿地率达40%,泱泱校园,宏丽庄重,气象万千,是闻名遐迩的花园式学校,教育部表彰的文明校园。
学校溯源于1906年建立的川东师范学堂,几经传承演变,1936年更名为四川省立教育学院。1950年,四川省立教育学院的教育、国文、外文、史地、数学等系与1940年成立的国立女子师范学院合并建立西南师范学院,农艺、园艺和农产制造等系与1946年创办的私立相辉学院等合并建立西南农学院。1985年,两校分别更名为西南师范大学、西南农业大学。2000年,重庆市轻工业职业大学并入西南师范大学;2001年,西南农业大学、四川畜牧兽医学院、中国农业科学院柑桔研究所合并组建为新的西南农业大学。2005年,西南师范大学、西南农业大学合并组建为 西南大学 ,开启了学校发展崭新篇章。
百余年来,筚路蓝缕,玉汝于成,数代 西南大学 人以其弘毅坚韧、自强不息的奋斗铸就了"特立西南、学行天下"的大学精神,不断丰富着"含弘光大,继往开来"的校训内涵。
百余年来,学校始终以国家富强和民族振兴为己任,杏坛育人,劝课农桑,积淀了深厚的人文底蕴。一大批名师先贤曾执教于此,春风化雨,躬耕不辍。数十万毕业生从这里走向四面八方,成为民族复兴大业的建设者和各行各业的中坚骨干。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综合性强、特色鲜明,现有53个一级学科,涵盖了哲、经、法、教、文、史、理、工、农、医、管、艺等12个学科门类,其中有3个国家重点学科、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8个一级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51个一级学科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有1种专业博士学位、19种专业硕士学位,另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2个,有8个学科领域进入ESI世界排名前1%。
学校坚持以人才培养为根本,培养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深厚人文底蕴、扎实专业知识、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学校现有36个学院(部),105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20个、重庆市特色专业43个。教学资源丰富,现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中心3个、重庆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3个,有国家级精品课程46门、重庆市精品课程96门,有国家级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1个。现有在校学生5万余人,其中普通本科生近4万人,硕士、博士研究生11000余人,留学生2000余人。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2968人,其中教授572人、副教授1115人,博士生导师331人、硕士生导师1398人,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资深教授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3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5人、""入选者12人、"国家特支计划"入选者9人、"*"13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973"项目首席科学家2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2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和学科评议组成员8人,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教育部创新团队3个。
学校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教育部或农业部重点实验室10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3个、"111计划"创新引智基地3个、国家野外科学观测试验站2个、农业部科学观测实验站2个、国土资源部野外基地2个、国家大学科技园1个、重庆市重点实验室12个、重庆市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5个、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文化部公共文化研究基地1个、国家体育总局重点实验室(共建)1个、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3个。"十二五"期间,学校国家级科研立项数量达900余项,科研经费总量达到20.35亿元,获"973"项目、"863"项目(课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重大文化工程项目等国家级项目700余项,获得授权专利1000余项,育成动植物新品种50个,出版专著800余部,自然科学在SCIE、EI、ISTP三大检索论文数量达5400余篇,人文社会科学在SSCI、A&HCI、CSSCI三大检索论文数量达3600余篇。"十二五"以来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1项、中国专利优秀奖1项、教育部普通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20余项、重庆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8项。
学校注重发挥自身优势,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立足重庆、面向西南,服务全国",与重庆、四川、云南、贵州、江苏、山东等省市50余个地、市、县建立了校地战略合作关系,与国内50多家大中型企业建立了紧密的产学研合作关系,与26省市500余个行政事业单位和1000多家企业开展了有效的项目合作,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其中与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的县校合作,受到广泛好评,被誉为产学研有效结合的"石柱模式"。
学校积极推进国际化进程,与美、加、泰、日、韩、越、澳、俄等近30个国家和地区的80多所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关系,在泰国、加拿大、哈萨克斯坦合作建立孔子学院3所。
历经百余年的磨砺和发展,今天的 西南大学 正秉承"含弘光大、继往开来"的校训,坚持"学术立校、人才强校、质量兴校、管理活校"的发展理念,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全面提升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综合大学而坚实迈进。
C. 西南大学2020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西南大学(Southwest University)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农业农村部、重庆市共建的重点综合大学,是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学校主体位于重庆市北碚区,坐落于缙云山麓、嘉陵江畔,占地8000余亩,校舍面积165万平方米,绿地率达40%,泱泱校园,宏丽庄重,气象万千,是闻名遐迩的花园式学校,教育部表彰的文明校园。为做好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0年艺术类招生专业为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美术学(公费师范生)、视觉传达设计、绘画、雕塑、服装与服饰设计、音乐学(公费师范生)、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钢琴、器乐、通俗演唱演奏、音乐与戏剧方向)、舞蹈学,总计划共800名,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2020年我校艺术类各专业不组织校考。凡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相关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并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考生,可报考相应专业。
1.报考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省组织的编导类或戏剧影视类专业省级统考,且成绩达到省级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不低于该省(市、自治区)普通本科文理一本批次线。
2.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省组织的播音主持类或戏剧影视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省级统考,且成绩达到省级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不低于该省(市、自治区)普通本科文理一本批次线。
3.报考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绘画、雕塑、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省组织的美术类或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省级统考,且成绩达到省级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报考美术学专业的考生要求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不低于该省(市、自治区)普通本科文理一本批次线80%;报考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的考生要求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不低于该省(市、自治区)普通本科文理一本批次线70%;报考绘画、雕塑专业的考生要求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不低于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艺术类本科批次线。
4.报考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省组织的音乐类专业省级统考,且成绩达到省级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报考音乐学专业的考生要求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不低于该省(市、自治区)普通本科文理一本批次线80%;报考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要求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不低于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艺术类本科批次线。
音乐表演专业分为声乐、钢琴、器乐、通俗演唱演奏、音乐与戏剧5个方向招生,考生须按照各方向相应要求报考:音乐表演(声乐方向)专业仅限美声、民族唱法考生报考;音乐表演(钢琴方向)专业仅限钢琴考生报考;音乐表演(器乐方向)专业对各省份有不同乐种要求,详见附件1;音乐表演(通俗演唱、演奏方向)专业仅限通俗唱法、电吉他、贝司、键盘、架子鼓考生报考;音乐表演(音乐与戏剧方向)专业仅限美声、民族、通俗唱法考生报考。
5.报考舞蹈学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省组织的舞蹈类专业省级统考,且成绩达到省级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不低于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艺术类本科批次线。舞蹈学专业只招收民族舞和古典舞考生。
三、录取规则
各专业的录取排序,均以考生参加的艺术类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为依据。各专业具体录取规则见下表:
学院
招生专业
录取规则
备注
文学院
戏剧影视文学
我校对各省依照省级招办投档规则投档进校的考生,在文化、专业成绩达到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艺术类本科批次线,且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不低于该省(市、自治区)普通本科文理一本批次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则文化投档成绩高者优先。
新闻传媒学院
广播电视编导
我校对各省依照省级招办投档规则投档进校的考生,在文化、专业成绩达到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艺术类本科批次线,且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不低于该省(市、自治区)普通本科文理一本批次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则文化投档成绩高者优先。
播音与主持艺术
我校对各省依照省级招办投档规则投档进校的考生,在文化、专业成绩达到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艺术类本科批次线,且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不低于该省(市、自治区)普通本科文理一本批次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则文化投档成绩高者优先。
美术学院
美术学(公费师范生)
我校对各省依照省级招办投档规则投档进校的考生,在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艺术类本科批次线,且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不低于该省(市、自治区)普通本科文理一本批次线80%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则文化投档成绩高者优先。
视觉传达设计
我校对各省依照省级招办投档规则投档进校的考生,在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艺术类本科批次线,且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不低于该省(市、自治区)普通本科文理一本批次线70%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则文化投档成绩高者优先。
绘画、雕塑
我校对各省依照省级招办投档规则投档进校的考生,在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艺术类本科批次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则文化投档成绩高者优先。
纺织服装学院
服装与服饰设计
我校对各省依照省级招办投档规则投档进校的考生,在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艺术类本科批次线,且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不低于该省(市、自治区)普通本科文理一本批次线70%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则文化投档成绩高者优先。
音乐学院
音乐学(公费师范生)、音乐学
我校对各省依照省级招办投档规则投档进校的考生,在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艺术类本科批次线,且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不低于该省(市、自治区)普通本科文理一本批次线80%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则文化投档成绩高者优先。
音乐表演(声乐方向)
我校对各省依照省级招办投档规则投档进校的考生,在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艺术类本科批次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则文化投档成绩高者优先。
仅限美声、民族唱法考生报考
音乐表演(钢琴方向)
我校对各省依照省级招办投档规则投档进校的考生,在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艺术类本科批次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则文化投档成绩高者优先。
仅限钢琴考生报考
音乐表演(器乐方向)
我校对各省依照省级招办投档规则投档进校的考生,在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艺术类本科批次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则文化投档成绩高者优先。
不同省份有不同乐种要求,详见附件1
音乐表演(通俗演唱、演奏方向)
我校对各省依照省级招办投档规则投档进校的考生,在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艺术类本科批次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则文化投档成绩高者优先。
仅限通俗唱法、电吉他、贝司、键盘、架子鼓考生报考
音乐表演(音乐与戏剧方向)
我校对各省依照省级招办投档规则投档进校的考生,在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艺术类本科批次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则文化投档成绩高者优先。
仅限美声、民族、通俗唱法考生报考
舞蹈学
我校对各省依照省级招办投档规则投档进校的考生,在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艺术类本科批次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则文化投档成绩高者优先。
仅限民族舞和古典舞考生报考
特别说明
1.我校在各省依照省级招办投档规则投档进校的考生中,对不符合相应专业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请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务必确认是否符合相应专业的报考条件。
2.对设有多个专业志愿的省份,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分数级差原则,即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专业成绩,根据专业志愿分数级差“2、1、1”的原则择优录取。
3.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普通本科文理一本批次线按照当地省级招办确定的相关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四、学费标准
美术学(公费师范生)、音乐学(公费师范生)专业按照《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执行,在四年修读年限内,免除学费,免收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其余艺术类专业学费10000元/年。
五、运行与监督
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监督邮箱:[email protected]。
六、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报到期间,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专业复测工作。凡经复查复测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
邮政编码:400715
咨询电话:023-68252513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温馨提醒:请于工作时间来电
八、之前发布信息与本简章不一致的,以本简章为准。
二〇二〇年三月
附件:1.西南大学2020年艺术类专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xlsx
2.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简介.docx
3.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简介.doc
4.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绘画、雕塑、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简介.docx
5.音乐类专业简介.docx
D. 怎样查询在西南大学参加美术考试的考号
西南大学美术校考成绩将于2016年3月下旬至4月中旬陆续在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 http://bknzsw.swu.e.cn上公布成绩,请考生自行查询。
要了解美术考试的考号可直接与该校招生办取得联系,确认情况!
E. 2021西南大学考研什么时候报名
2021西南大学考研报名时间分预报名和正式报名: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网上正式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
近日教育部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通知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部署做出明确指示,明确网上报名要求如下: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有关2021西南大学考研报名时间更多详细内容可查看【2021西南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有关2021考研报名入口详细内容可查看【各省市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网上报名入口】
有关2021考研各省市教育考试院详细公告可查看【各省市教育考试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汇总】
有关2021考研各大高校报名公告内容可查看【各省市各大高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汇总】
F. 西南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西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大学、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和 “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高校。学校主体位于重庆市北碚区,是闻名遐迩的花园式学府、全国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全国绿化先进单位。根据国家及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
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210人(最终以教育部下达数为准),分省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1,分省招生计划参照资格审查合格考生比例分配。最终招生专业(类)名称及计划数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 报名时间:2020年5月6日至5月25日。
(二) 报名方式:采取考生自愿申请、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报名申请,按照有关要求填写并上传相关资料。考生网上报名时的专业(类)暂统一为“高校专项计划”,具体专业(类)在填报高考志愿时根据我校高校专项计划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报,浙江、山东、海南考生只能选择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
(三) 报名材料
1.身份证;
2. 西南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综合素质考核表(见附件2),由所在中学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以上报名材料均要求原件扫描(或拍照)后上传至报名系统,学校不收取纸质报名材料。因考生未按时按要求上传材料等个人原因导致报名未成功的,信息填写错误、扫描件不清晰导致影响资格审查结论的,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四) 资格审查6月20日前,有关省(区、市)完成考生基本条件审核。6月底前,学校组织专家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四、合格考生确定
学校根据资格审核情况研究确定拟合格考生,于6月底前将拟合格考生名单及有关信息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为学校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合格考生。
五、录取办法
高校专项计划单报志愿、单独录取,在本科第一批开始前完成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考生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一、二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招办相关规定执行),在各省投档考生中,如上线生源不足,根据各省相关规定进行录取。高校专项计划录取的学生就读地点为重庆市北碚区。
学校分省份根据进档合格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直至完成招生计划。录取结束后,公示有关录取结果。
说明:江苏省合格考生报考我校,在高考成绩达到相关要求的同时,选测科目须到达B+和B。
六、运行与监督
(一) 西南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处统筹组织,学校纪委办监察处全程监督。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30个“不得”工作禁令和“八项基本要求”工作纪律,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有关工作。
(二) 学校严格落实教育部“十公开”要求,对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录取原则、合格名单、录取名单、咨询与申诉渠道等方面的信息进行公布或公示。
(三) 考生本人及有关中学、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考生所在毕业中学(单位)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明材料。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四) 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w.swu.e.cn/)是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官方网站,普通本科招生相关的招生简章、合格名单及录取名单等相关信息均通过该网站向社会公布或公示,请考生及时关注,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相应手续或从其他渠道获取不实信息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00715
招生咨询电话:023-68252513,68367777
监督邮箱:[email protected]
传真:023-68250942
网址:http://bkzsw.swu.e.cn(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
八、本简章由西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西南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分省专业目录
2.西南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综合素质考核表
G. 求西南大学2011招生计划
西南大学2011年本科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1-06-01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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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做好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西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学校代码:10635。
第三条 学校有三个校区招收本科学生。学校本部位于重庆市国家级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山水园林城区——北碚区;学校荣昌校区位于重庆市荣昌县;学校应用技术学院位于重庆市渝北区。校园占地9600余亩,校舍面积158万平方米,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第四条 学校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生毕业后颁发西南大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学校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本科招生的主要类别有:普通高考生(含艺术、体育类考生)、自主选拔、保送生、免费师范生、国防生、运动训练、高水平运动员和少数民族预科学生。
第五条 学校荣昌校区以“西南大学(荣昌校区)”名称招生,招生代码为19635,学生毕业后颁发西南大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内注明“在西南大学荣昌校区**专业学习”。学校应用技术学院只在重庆市招生,在本科第三批录取(艺术类应用技术本科专业在艺术类本科批次录取);学生毕业后颁发西南大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内注明“应用技术本科”。
第六条 学校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挂靠招生就业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学校纪委和监察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邮编:400715。本科招生网址: http://bkzsw.swu.e.cn,招生咨询电话:023—68252513,68250942,传真:023—68250942,招生监督电话:023-68252551、68252504。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就读地点
第十条 学校根据学校发展规模、办学条件、社会需求、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招生事业计划和生源分省计划,在报教育部批准和备案后,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在规定时间内将分省计划寄到各省级招办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2011年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9500名,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办规定的录取批次,采取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在提前批和本科第一批录取的学生就读于校本部(其中软件工程专业学生在学校学习两年后,符合条件者可进入澳大利亚迪肯大学相关专业学习);在本科第二批录取的学生就读于荣昌校区(重庆市荣昌县);在本科第三批录取的学生以及艺术设计(视觉传达方向,应用技术本科)专业学生就读于应用技术学院(重庆市渝北区龙溪红石支路500号)。
第十三条 2011年学校在重庆市对部分农科类专业进行招生改革试点,即在本科第一批设立单独招生代码,以“西南大学(农科类)”名称招生录取,专业包括:农学、农村区域发展、园艺、植物保护、蚕学、动物科学(含动物科学、动物医学、水产养殖学、草业科学)、茶学等。
第四章 入学考试
第十四条 学校各专业录取的学生(运动训练、保送生、优秀高水平运动员、少数民族预科升科学生除外)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十五条 报考自主选拔,以及具备保送生资格报考保送生的考生,须参加学校单独组织的测试。
第十六条 报考国防生的考生,须参加由所在省军区负责组织实施的政审、面试、体检(与报考军校考生同步)。
第十七条 报考艺术类各专业(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除外)的考生,均须参加学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并取得专业合格证。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招办规定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一专业测试(以下简称省统测)的,考生还必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相关专业省统测,并且取得省统测合格证。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的考生,只参加各省美术类省统测,并取得专业合格证。
第十八条 报考体育教育专业考生,须参加各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测试;报考运动训练专业考生,须参加由学校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规定组织的专业和文化考试;报考高水平运动员考生,须参加学校单独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少数民族预科升科学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升科考试。
第十九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要求组织自主选拔、保送生测试和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试,考试时间、要求及安排以各类别各专业招生简章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其中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05%-110%。
第二十一条 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根据各省规定及投档顺序对达到学校在当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实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在考生的专业安排上,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根据专业分数级差的原则(艺术类专业除外),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的成绩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它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学校认可国家政策性照顾加降分政策,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凡符合国家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加分或降分投档条件的考生,在高考文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四条 对于有学校选考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省级招办有明确规定的以外,学校以考生必考科目加学校选考科目的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同等条件下学校选考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在选考科目线上考生不足时,可考虑录取兼考科目的考生。
第二十五条 学校有部分本科专业分别按学科大类招生录取,学生入学后统一按大类学习基础课程,两年内根据学生志愿与学校办学实际实行专业分流。
第二十六条 自主选拔合格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且在本科提前批或本科一批的第一院校志愿报考学校,如专业服从调剂,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检合格,学校确保录取。
专业安排办法:高考成绩加20分后参加专业选择。若加分后仍不能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
报考学校自主选拔合格的考生,须将高考成绩通知单及院校第一志愿填报学校的高考志愿表等材料,于2011年6月30日前传真到学校招生办公室,以便学校准备相关录取资料。未按时传真相关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自主选拔录取资格。
第二十七条 免费教育师范生的录取办法执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 国防生的录取办法执行教育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 定向生的具体录取办法执行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其中,通过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招收的考生,本科毕业后须到西藏基层工作不少于5年。
第三十条 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原则上应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其中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并对英语单科成绩有一定的要求。其余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三十一条 艺术类各专业的录取,在以专业成绩作为录取排序依据时,如果学校组织了校考,以校考专业成绩为依据,如果学校没有组织校考,则以参加省统测专业成绩为依据。艺术类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各科成绩中任何一科为零分者,学校不予录取。
(一)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学、艺术设计、绘画、雕塑、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设计(视觉传达方向,应用技术本科)专业的录取规则为: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上线(报考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专业的重庆市考生,参加重庆市音乐招生考试的专业成绩须达到学校单独划定的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音乐学(非师范)专业的录取规则为: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情况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的录取规则为:在省统测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上线的情况下,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四)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录取规则为: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的50%和专业成绩相加所得总分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分数=校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50%)。
(五)美术学(师范)专业的录取规则是: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相加所得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分数=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
(六)对第二至五款所涉及的艺术类专业,在要求艺术类招生计划分文理科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文理科招生计划,依据录取规则分别排序录取。在艺术类招生计划不分文理科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将以该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文理科文化成绩二本批次线为基准,对理科考生的文化成绩按一定公式折算后和文科考生一同按录取规则排序,择优录取,折算公式如下:
理科生文化折合分=理科生文化总分×(普通文科二本批次线÷普通理科二本批次线)
(七)报考音乐学(师范)、音乐学(非师范)、美术学(师范)、体育教育(师范)、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的考生,外语成绩原则上不能低于60分(150分制);其余各艺术类专业的外语成绩要求视生源情况而定。
(八)学校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南方、北方考区及舞蹈学专业川渝考区的招生计划,根据考区生源质量情况确定,不作分省计划,录取时根据同一考区内的名次进行排序录取。考区招生计划可根据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
第三十二条 体育教育(师范)专业的录取规则为: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情况下,按综合成绩投档(四川省按专业成绩投档),如没有计算综合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则按专业成绩投档。录取时按投档成绩排序,兼顾单项成绩和其他特长,择优录取。
第三十三条 除国防生外,学校各专业招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其中,对考生身高的特殊规定如下:
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方向)、体育教育(师范)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舞蹈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3米;音乐学(师范)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0米。专业特别优秀者身高要求可适当放宽。
第三十四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具体录取办法执行教育部、国家民委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
第六章 新生入学
第三十五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费用。学校实施按学分收取学费,其标准按照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三十六条 学校师范专业实行国家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基层就业学生除外),学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并与学校签定《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基层就业学生,入学时须与学校签定《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培养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
第三十七条 国防生新生入学须签订《国防奖学金协议书》,并接受学校和解放军驻校选培办组织的资格复审复查。复审复查合格者正式确认其国防生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国防生资格,按教育部及学校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十九条 学校设立新生奖学金,对录取入学的高考高分考生进行奖励;为保证表现良好、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以“奖、贷、勤、资、补、减、免”为主体的助学体系。新生奖学金和助学体系具体内容见学校招生简章或本科招生信息网。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章程适用于本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
二○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H. 请问一下西南大学本科招生办的电话时多少
西南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话:023-68252513
023-68251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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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400715
I. 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录取通知书到哪了怎么查
先在招生网查询你的录取结果,然后会显示你的通知书邮件编号。下面还提供了一个EMS的官方网址,你点进去输入邮件编号和验证码就可以查询了。祝同学早日收到通知书咯~O(∩_∩)O
J. 西南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西南大学章程》,为做好学校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西南大学(Southwest University)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大学,是国家首批“双一流”建高校。学校有两个本科招生国标代码,分别是:西南大学10635,西南大学(荣昌校区)1063519635。
第三条 学校位于重庆市北碚区,坐落于缙云山麓、嘉陵江畔,占地8000余亩,校舍面积165万平方米,是闻名遐迩的花园式学校,教育部表彰的文明校园。学校荣昌校区位于重庆市荣昌区。
第四条 学校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校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本科招生的主要类别有:普通文理科、艺术体育类、公费师范生、中外合作办学、保送生、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体育单招、高水平运动队、港澳台侨和少数民族预科等。
第五条 学校对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西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具体组织实施考试招生各项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参与和监督招生工作中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为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提供咨询、指导和监督。
第八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邮编:400715。本科招生网址:http://bkzsw.swu.e.cn。招生咨询电话:023—68252513,传真:023—68250942,招生咨询邮箱:[email protected]。招生监督邮箱: [email protected]。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就读地点
第九条 学校根据事业发展、办学条件、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状况等情况,科学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定后,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2020年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一本各批次(批次合并的省份按照规定批次)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10100名,招生专业103个。招生计划根据历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状况进行分配,并向中西部地区和重点高校录取率相对较低省份倾斜。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需求分配。预留计划不超过学校总招生计划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一条 2020年学校共有28个大类招生,按大类招生的学生入学后,学习统一的基础课程后再根据分流方案进行专业分流。其中植物生产类新生,第一年由学校随机分配到农学与生物科技学院、植物保护学院、园艺园林学院按大类统一学习,再分流到各专业及相应学院。
第十二条 西南大学荣昌校区是学校多学科高水平特色校区,根据办学需要,在校区设置动物科学学院和商贸学院,共有11个招生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市场营销(含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管理(含物流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水产类(含水产养殖学、水族科学与技术)、动物医学类(含动物医学、动物药学、中兽医学)、动物生产类(含动物科学)。
第十三条 西南大学西塔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西南大学与澳大利亚西澳大学、塔斯马尼亚大学联合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招生专业包括生物技术、经济学、电子信息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4个专业。
第十四条 西南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包括心理学、软件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植物科学与技术、动物科学等6个专业,由西南大学分别与澳大利亚国立大学、澳大利亚迪肯大学、澳大利亚西澳大学、新西兰奥克兰大学、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以及澳大利亚詹姆斯库克大学合作举办。
第十五条 西南大学10635录取的学生在校本部就读,西南大学(荣昌校区)1063519635录取的学生在荣昌校区就读。学生进校后的专业转换按照《西南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入学考试
第十六条 学校各专业录取的各类学生(保送生、体育单招、少数民族预科班转入、港澳台侨、取得高水平运动队壹类合格资格的学生除外),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十七条 2020年学校艺术类各专业不单独组织校考。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相关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学校录取时以各生源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为专业成绩录取依据。学校在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有艺术类招生计划,具体分省招生专业安排见学校202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第十八条 报考体育教育专业考生,须参加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考试;报考运动训练专业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体育专项考试和文化考试;报考高水平运动队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育专项考试并取得合格资格。
第十九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要求,组织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保送生招生、港澳台侨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转入考试。
第五章 录取办法
第二十条 学校录取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对有明确投档比例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执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 学校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政策,按照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除外)。
第二十三条 对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及类别,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则依次录取后续志愿考生,若生源仍不足,将根据录取要求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及类别,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征集志愿。若征集志愿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将未完成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
第二十四条 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分数级差原则(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除外),即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成绩,根据专业志愿分数级差“2/1/1/0/0”后的等效分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等情况调剂到其它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五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安排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即先将进档的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安排结束后,依次录取第二、第三及后续专业志愿考生直到完成专业招生计划。
第二十六条 在专业录取时,对高考投档成绩等效分相同的考生(江苏除外),文史类考生参考文综、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理工类考生参考理综、数学、外语、语文成绩,综合改革类考生参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后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同分排序按照我校当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执行。江苏考生填报我校选测科目须达到B+和B,必测科目须达到4C1合格,在同分条件下,选考科目等级高者优先。
第二十七条 学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对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英语口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药学(全英文创新实验班)以英语为主要授课语言,建议英语语种考生报考。
第二十八条 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等6个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选考科目和录取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 公费师范生的录取办法执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条 定向生的录取办法执行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其中,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的定向招生计划只招收填有我校此类志愿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三十一条 体育教育专业的录取原则为: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情况下,对该专业有明确的投档排序规则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时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对该专业没有明确的排序投档规则或将文化、专业成绩均上线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将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第三十二条 国家专项计划的录取办法,依据教育部及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高校专项计划、艺术类、保送生、体育单招、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办法,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学校2020年有关招生简章执行。
第三十四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执行教育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五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教育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新生入学
第三十六条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要求,学校将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其情况予以处理。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三十七条 公费师范生入学时须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入学时须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培养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高水平运动队新生入学时须与学校签订协议明确训练和比赛义务。
第七章 收费与资助
第三十八条 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3700—5500元/年,运动训练专业8000元/年,艺术类专业10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30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专业45000元/年,少数民族预科3700元/年。公费师范生在四年修读年限内免缴学费、住宿费,并领取生活费补助。各项收费标准最终以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为准。
第三十九条 学校构建了完整的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多元化、全方位、全过程的奖助体系,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