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2020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
A. 西安交通大学美术生录取分数线2022
西安交通大学2022校考合格合格名单,西安交通大学2022年艺术校考合格线及成绩什么时候公布?

西安交通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为我国最早兴办的高等学府之一。其前身是1896年创建于上海的南洋公学,1921年改称交通大学,1956年国务院决定交通大学内迁西安,为交通大学西安部分,1959年定名为西安交通大学,并被列为全国重点大学。2000年国务院决定将西安交通大学、西安医科大学、陕西财经学院三校合并,组成新的西安交通大学。
B. 你好 请问 我西安交通大学美术考235
我也考了 不过我是西安的。重点是对英语语文有要求,而且是专业从高往低录。
招生简章上有写,
五、录取办法
1.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专业合格的考生,在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各省艺术类本科控制线和西安交通大学基本要求(详见第2条),根据专业课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2.西安交通大学艺术类专业文化课基本要求:艺术设计专业单科语文、英语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90分(150分制)。对于艺术设计专业考试(校考)总成绩前40名者,单科语文、英语成绩要求可放宽至80分(150分制)。艺术设计(书法方向)单科语文、英语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90分(150分制)。
3.各省招生考试机构若有相关规定,按规定执行。
加油呀 高考好好考。 说不定咱俩开学是同学呢 啊哈哈啊哈哈~~~~~
C. 西交利物浦大学招艺术生吗
西交利物浦大学招艺术生。从2022年西交利物浦大学发布招生简章可知,西交利物浦大学有艺术类专业,所以西交利物浦大学招艺术生。
D. 你好 我是大专学历 毕业有半年多了 现在想报考西安交通大学的成人专升本 应该准备学习哪些科目呢
成人高考的专升本考试科目分以下六大类:
经管类 考试科目: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二
理工类 考试科目: 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一
文史类 考试科目: 政治,外语,大学语文
法学类 考试科目: 政治,外语, 民法
医学类 考试科目: 政治,外语,医学综合
艺术类考试科目: 政治,外语,艺术概论
你要备考哪些科目具体要看你所要报考的专业 属于上面的哪一类。如果不明白的话 可以去西安交大继续教育学院找他们每年的招生简章。一般上面都会有备注:如下图是2020年西安交通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简章的部分内容(图片来源自西安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如果还有不明白的问题欢迎留言咨询。
E. 西安交通大学美术类专业录取分数大概多少
你好,2019年西安交通大学艺术类录取办法
1.考生参加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相应本科批次专业课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②成绩不低于省统考满分的80%(四舍五入取整数)。
2.考生参加高考,文化课成绩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投档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相应本科批次文化课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不低于同科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80%(四舍五入取整数)(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执行)。
②单科语文、外语成绩不低于90分(150分制;总分非150分时按比例折算,四舍五入取整数)。
3.在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符合标准、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同时满足以上第1、2条规定条件的考生中:
在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规则择优录取;
在实行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省统考成绩/专业省统考满分)×0.6×750+(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高考文化课满分)×0.4×750;综合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优先录取省统考成绩高的考生;省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均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依次按高考文化课裸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排队录取。
4.计划批次设置及录取是否文理分科,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执行。
5.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若有其他相关规定,按规定执行。
F. 西安交通大学艺术生录取分数线2020
2020年西安交通大学艺术生录取分数是江苏:585分。山东:628.05分。四川:259分重庆:238分。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西安交通大学是一个名牌大学,教学质量和教育风气好。
G. 西安交大艺术生的录取问题
答:
西安交通大学历来不公布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情况,想了解这方面情况的考生版与家长可于权学校相关招生办取得联系。
西安交通大学美术与书法专业是按照文化课成绩过线,专业课成绩排名录取的。对于此类按专业课成绩排名录取的院校与专业,最直接影响录取的因素是考生专业课考试成绩排名与招生计划的关系;如果考生专业课成绩排名在该校在考生所在省份招生计划数之内的,那么第一志愿报考该校,录取没有是什么疑问;一般专业课成绩排名在招生计划数的1.5倍之内,录取的希望还是比较大的;在招生计划2倍之后的考生,录取的希望非常小。本站报考建议仅供考生参考,请考生以自己的实际分数、招生计划、该校往年的录取情况为重要依据,作为报考的重点考虑因素。
H. 西安交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西安交通大学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西安交通大学(Xi`an Jiaotong University)简称"西安交大",位于古都西安,是国家"七五 "、"八五"首批重点建设高校,是全国重点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七所大学之一,"985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九所高校之一,被国家确定为以建设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为目标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西安交通大学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欢迎阅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西安交通大学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的校名全称为西安交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全国重点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七所大学之一,也是“985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九所高校之一,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部标代码为10698,英文名称为Xi’an Jiaotong University。
第三条 学校位于陕西省省会西安市,分为兴庆校区(东校区,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雁塔校区(西校区,西安市朱雀大街205号)和曲江校区(西安市雁翔路99号)。
第四条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分类、择优录取”的原则。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西安交通大学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学校各类单独招生考试办法及选拔原则等;决定学校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重大事项或涉及学校利益的特殊招生政策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主管教学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副校长、招生办主任等组成。
第六条 西安交通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其职能为:听取招生工作汇报,发挥招生监督作用,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招生委员会由校长、副校长、招生办主任、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等组成。
第七条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西安交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和日常工作。
第八条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组,招生组负责所在地区招生宣传和高考咨询;招生组组长由招生办公室聘任。
第九条 西安交通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第十条 2017年西安交通大学坚持区域协调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优化生源结构,提高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综合考虑各省生源数量、质量等因素编制分省招生计划。在各地区的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等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或考试院编印的《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十一条 西安交通大学安排不超过学校本科计划1%的名额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二条 2017年西安交通大学继续在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定向生,主要包括:定向国家边远地区、艰苦行业的重点企业就业本科生,报考条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2017年西安交通大学大部分专业按专业大类招生,建立一套具有“基础厚、重实践、个性化、灵活性、国际化”特征的创新型人才培养方案,实施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为目标的研究型人才培养新模式。具体招生专业大类名称和分流专业方向详见我校公布的《2017年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西安交通大学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遵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
第十五条 西安交通大学按照理工类(含医学类、经管类专业)、文史类、艺术类、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班、定向生、少年班、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外语类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等类型分类录取。
第十六条 西安交通大学根据各省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地区,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西安交通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原则,即“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高考分数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浙江省,提档比例为100%;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上海市,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
第十七条 对于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规定中列出的照顾和优惠对象,西安交通大学原则上按照各省级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但要求考生的实际高考分数不能低于当地一本线(不包括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等特殊类型招生)。现役军人子女或因公牺牲的烈士子女,在投档比例范围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章程所提及的一本线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自主招生参考录取的控制分数线为准; 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划定自主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将根据教育部和各省有关规定确定各省文化课控制线并于录取前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第十八条 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浙江和上海,考生专业录取排序按该省投档顺序规定执行;对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要求、高考投档成绩达到西安交通大学在该地区提档分数线的情况下,按考生投档成绩和所填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当地专业计划人数确定专业,各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当考生投档高考总分相同时,按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考生投档成绩和实际成绩均相同时,则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确定专业。艺术类考生的单科成绩合格条件按相关招生简章的要求执行。
西安交通大学在录取时,只承认教育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对西安交通大学认定的特殊类型合格考生,其专业录取原则另有规定的以协议为准。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如会计学、软件工程,优先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对于工科试验班(钱学森班)、医学试验班(侯宗濂班)、理科试验班(数学、物理、计算机、化学生物)专业,则只录取报考该专业的考生。在提档范围内,当理工类各专业已录满而医学类专业未录满时,填报医学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将优先录取到该专业,不足部分在愿意调剂的考生中按照考生分数依次录取。
第十九条 根据2017年江苏省高考录取方案,凡该省报考西安交通大学的考生,应达到以下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理工类考生,选测科目之一须为物理,且等级要求达到A以上(自主选拔考生等级达到B以上即可),其它科目等级要求达到B以上;文史类考生,选测科目之一须为历史,且等级要求达到A以上(自主选拔考生等级达到B以上即可),其它科目等级要求达到B以上;其它类考生均按江苏省规定的基本等级要求执行。在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合格、投档成绩达到西安交通大学在江苏省提档分数线的前提下,以数学、语文、外语三门原始成绩加附加分的总分(满分为480分)排序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的分数相同时,则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分数排序。对于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较高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条 根据2017年浙江省高考录取方案,凡该省报考西安交通大学的考生,选考科目需符合我校在该省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2017年实际招生专业以浙江省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公布为准。
第二十一条 根据2017年上海市高考录取方案,凡该市报考西安交通大学的'考生,选考科目需符合我校在该省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同一选考科目组内,按考生投档成绩和所填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当地专业计划人数确定专业,各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
第二十二条 坚持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西安交通大学考生的原则。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二十三条 对于获得西安交通大学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高考第一志愿须填报西安交通大学,高考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专业范围内,且专业服从调剂,若高考成绩符合《西安交通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规定,体检合格者,在高考录取时将享受政策优惠,相应优惠政策学校公布的有关招生办法及合格(或拟录取)学生公示信息为准。对于要求提前填报自主招生录取高校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将与考生签订诚信考试录取协议且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专业范围内。按教育部规定,我校为已获得资格的自主招生考生预留了专门的招生计划,不占用普通考生计划。
第二十四条 对于获得西安交通大学高校专项报考资格的考生,高考第一志愿须填报西安交通大学,若高考成绩符合《西安交通大学2017年高校专项简章》规定,体检合格者,在高考录取时将享受政策优惠,并根据分省计划数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 对于通过西安交通大学高水平艺术团专业测试,并与学校签订《西安交通大学高水平艺术团特长生协议书》的考生,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对签约考生在高考录取时给予政策优惠。具体考生的相应优惠政策以学校公布的的有关招生办法及合格(或拟录取)学生公示信息《西安交通大学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和签约考生名单为准。
第二十六条 对于通过西安交通大学高水平运动队专业测试,并与学校签订《西安交通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协议书》的考生,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对签约考生在高考录取时给予政策优惠,相应优惠政策以学校公布的有关招生办法及合格(或拟录取)学生公示信息为准。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高水平运动队优惠条件所涉及的二本线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的控制分数线为准;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划定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将根据教育部和各省有关规定确定各省文化课控制线并于录取前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第二十七条 对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统考合格、并通过西安交通大学美术学类专业考试,取得《西安交通大学2017年美术学类考试合格通知单》的考生,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和《西安交通大学2017年美术学类专业招生简章》的具体要求,在高考录取时,根据计划数按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校考成绩+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根据计划数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对于通过西安交通大学书法学专业考试,取得《西安交通大学2017年书法学考试合格通知单》的考生,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和《西安交通大学2017年书法学专业招生简章》的具体要求,在高考录取时,根据计划数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拟录取的书法专业考生,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有书法专业统测统考,考生还须参加省统测统考并合格。
美术学类和书法学专业录取时均不分文理,对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相关规定或招生计划编制系统有限制的山东、湖南、辽宁、陕西省,则按文理科分别排队,择优录取。
第二十八条 西安交通大学作为承担“国家专项计划”的高校,将在全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贫困地区考生,国家专项计划实行单独志愿、单独批次、单独划线,原则上在当地一本批次最低控制线以上录取。
第二十九条 西安交通大学招收的定向就业本科生,一经录取,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若在当地提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可在提档线下20分以内、一本线以上择优录取。若仍不能完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第三十条 西安交通大学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生源限定为当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少数民族考生。重点招收边远农村、高寒地区、山区、牧区的考生,并适量招收散杂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分数线不低于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预科生预科期间不录取专业,专业将在预科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按照“成绩优先,遵从志愿”的原则录取专业。
第三十一条 西安交通大学招收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生源限定在西藏、新疆高中应届毕业生。
第三十二条 为了使志愿学医的考生明确学习志向,西安交通大学在陕西省实行医学类专业与其他类专业分学校代码招生;护理学、法医学、医学试验班(预防)专业在江西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提前批次招生,在河南省和山东省实行一批单列计划招生。
对于高考成绩高于我校理工类一本批次提档线但录取到医学类专业的陕西考生,在第一年内不得跨医学类学科申请调整专业;对于高考成绩低于我校理工类一本批次提档线录取到医学类专业的陕西考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跨医学类学科调整专业。
提前批次和一批单列计划录取的护理学、法医学和医学试验班(预防)专业学生不得跨医学类学科调整专业。
第三十三条 西安交通大学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肢体残疾但生活能够自理,又符合教育部颁发的体检标准的考生,予以正常录取;我校将对录取的所有新生进行体检,凡有弄虚作假和不符合教育部颁发的体检标准的考生,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详见我校《2017年招生专业体检标准》,请相关考生慎重填报。
第五章 收费标准和其他
第三十四条 我校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陕西省物价部门规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如遇陕西省物价部门调整本年度本科生学费标准,我校将按照新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根据实际住宿条件,按照省物价部门规定标准收取。
第三十五条 学校设有奖学金、助学贷款以及各类勤工助学岗位。同时,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校专门设有“春雨助学金”。
第三十六条 凡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学校本科生培养方案和培养目标要求的,由学校统一颁发西安交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相应学位。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西安交通大学依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招收保送生、少年班大学生、高水平艺术团特长生、高水平运动队特长生,开展自主选拔招生等工作,具体招生办法参见各项目招生简章。
第三十八条 西安交通大学美术学类和书法学专业根据本章程及艺术类专业的特点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中所涉及的加分和降分优惠录取政策,均针对高考满分为750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于满分不等于750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优惠政策中的加分和降分将按比例折算。
第四十条 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教学以英语为第一外语。日、俄等小语种考生请谨慎填报。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由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I. 西安交通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的总体部署,西安交通大学结合学校“扎根西部、服务国家、世界一流”的办学定位和“致力于培养崇尚科学、求实创新、勤奋踏实、富有社会责任感和高尚品质的杰出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为导向,经教育部批准,2020年将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以下简称“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优秀学子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凡是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乐于助人,且符合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各省(区、市)优秀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考生:以高考成绩入围的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加分)达到本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参考其单独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二类考生:极少数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一等奖(金牌)或二等奖(银牌),且高考成绩达到本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参考其单独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1.招生专业:数学类、物理学类、生物技术、哲学、核工程与核技术。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哲学专业招收文科生,其他专业招收理科生。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须满足以下要求:
招生专业名称
选考科目要求
数学类
物理必选
物理学类
物理必选
核工程与核技术
物理必选
生物技术
物理、化学、生物至少选一科
哲学
历史、政治至少选一科
2.招生计划:共210名。
3.招生省份及分省分专业计划:以报名系统内公布的为准。
三、报名方式及选拔程序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考生可登录“试点高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报名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698),考生最多可同时报考两个专业。严格按照操作提示完整、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后所有材料不得更改。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2.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统一高考。
3.选拔程序
(1)考核资格认定。对于第一类考生,依据高考成绩(不含任何加分)从高到低,按照不超过我校分省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末位高考成绩同分全部入围);对于符合条件的第二类考生,均可获得参加考核的资格。
(2)考核方式。考核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育测试,同时参考考生高中阶段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面试时采用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考核全程录音录像,主要考查考生的学科兴趣、学科特长、创新潜能和综合素质等。
(3)体育测试。测试内容为:体质指数(BMI)、立定跳远和50米跑。原则上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体育测试,测试结果将作为拟录取的重要参考,未参加体育测试或体育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满分×85%+测试成绩÷测试满分×15%)×100(其中测试成绩为我校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2.拟录取名单确认。对于第一类考生,学校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参考体育测试结果和考生所在生源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拟录取,不占用第一类考生名额。
3.专业确定规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专业。分数相同时,依次按考核测试成绩、考核笔试成绩、高考成绩等优先顺序确定。
4.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拟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五、培养方案及退出补选机制
坚持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秉承“起点高、基础厚、要求严、重实践”的办学特色,采取“夯实基础、国际视野、尊重个性、跨界融合”培养模式,汇聚最优秀的师资培养更优秀的人才,加强科教协同育人,制定科学合理的退出补选机制,培养富有社会责任感、具有国际视野和竞争力、能在基础学科和国家重大战略领域中发挥引领作用的拔尖创新人才。
1.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瞄准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及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秉承学校基础厚的培养特色,以学校强大的工科优势(我校工程学入选ESI排名前1‱)牵引数理化生及哲学等基础学科人才培养,构建基础扎实、专业前沿、知行合一、思维创新的强基计划培养体系。
2.汇聚最优秀的师资培养更优秀的人才。选聘院士等国家级领军人才,聘请校内外知名教授,组建高水平教学团队为强基计划学生授课。实行双导师制,聘任国内外学术大师、行业精英指导学生人生成长、学业发展和科研训练,助力学生成长与科研创新同步发展。
3.科教协同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强基计划学生全面进入国家和省部级重点科研平台,培养学生以学促研、以研促学的意识和能力。加强科研反哺教学,将科研成果融入课堂教学、实验实践教学,将研究成果转化为自主创新的实验仪器、实验项目、教学案例。
4.采取“夯实基础、国际视野、尊重个性、跨界融合”的培养模式。研究拔尖人才成才规律,夯实拔尖人才成长的数理化生等自然科学和哲学等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培养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科学的方法论。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为牵引,面向基础研究领域国际前沿,打造文理渗透、理工结合、专业交叉、课程融合的强基计划培养方案,推动本科生进入国家级科研平台,在研究生导师指导下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制定本科生和研究生培养的长线规划,实现学术研究、创新能力培养的有机衔接。尊重学生个性,一人一策,实施小班制、导师制、国际化、学分制的个性化教学改革,为学生提供上不封顶的成长空间。
5.实施过程跟踪、成效评价的退出补选机制。实施强基计划荣誉学生资格管理制度,建立强基计划内流转和退出补选机制,激发学生学习兴趣,鼓励学生不断挑战自我、“跳起来摘桃子”。制定科学合理的退出补选机制,每学年对强基计划学生学业、思想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未达到要求的学生,将退出强基计划并转入相同专业普通班,同时选拔相同数量的优秀学生进入强基计划的相应专业。被强基计划录取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六、日程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5月10日~31日。
2.考核资格名单及选拔标准公示:7月27日前。
3.考核时间:8月1日~2日,进行笔试、面试和体育测试。考核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请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发布的《西安交通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考核指南》。
4.录取标准公示:8月5日前。
七、其他说明
1.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提供给我校;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2.对于报名材料、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我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已经入学的按照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将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其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力。
3.选拔考核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酌情提供部分路费和住宿补贴。
4.我校于8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志愿录取。
5.我校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开展与强基计划有关的任何考试招生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培训活动。
6.我校强基计划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做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
八、监督及申诉方式
1.西安交通大学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学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正。
2.考核成绩和体育测试结果等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教育部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内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和入选专业报请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3.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4.西安交通大学强基计划的招生录取工作接受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到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学校监督举报电话为:029-82668252,举报邮箱为:[email protected]。
九、咨询及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咸宁西路28号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710049
咨询电话:029-82668320
传真:029-8266832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网:http://zs.xjtu.e.cn/
强基计划报名网: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698
十、本简章由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0年5月6日
J. 不太出名的书法学校,容易考上的
目前已经发布招生简章的书法专业学校有49所,你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来选择!
49、宿州学院2016年艺术类专业校考招生简章
http://www.ishuf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444
48、西北师范大学2016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http://www.ishuf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440
47、2016年淮北师范大学美术 书法专业招生简章
http://www.ishuf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439
46、齐鲁师范学院2016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http://www.ishuf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438
45、湖北师范学院2016年艺术类招生简章【书法使用各省统考成绩】
http://www.ishuf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437
44、临沂大学2016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http://www.ishuf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436
43、曲阜师范大学2016年艺术专业招生简章(山东省)
http://www.ishuf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434
曲阜师范大学2016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山东省外)
http://www.ishuf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435
42、上饶师范学院2016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http://www.ishuf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433
41、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2016年艺术类招生指南
http://www.ishuf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419
40、四川美术学院2016本科生招生简章
http://www.ishuf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414
39、西安美术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简章
http://www.ishuf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415
38、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16年山东招生专业考生安排
http://www.ishuf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413
37、中国美术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简章(政策有变动)
http://www.ishuf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412
36、2016年广西师范大学美术、设计类专业本科招生简章
http://www.ishuf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411
35、北京师范大学2016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http://www.ishuf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410
34、天津美术学院2016年本科生招生简章
http://www.ishuf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406
33、广西师范学院2016年艺术类专业校考招生简章
http://www.ishuf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402
32、宜春学院2016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http://www.ishuf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401
31、淮阴师范学院2016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江苏省】
http://www.ishuf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399
淮阴师范学院2016年艺术类招生简章【省外】
http://www.ishuf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400
30、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http://www.ishuf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398
29、江苏师范大学2016年《书法学》专业招生简章(江苏省)
http://www.ishuf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397
江苏师范大学2016年书法学专业招生简章(江苏省外)
http://www.ishuf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441
28、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原河北外国职业学院)2016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http://www.ishuf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405
27、曲靖师范学院2016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http://www.ishuf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404
26、河北师范大学2016年书法学专业招生简章
http://www.ishuf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403
25、绍兴文理学院2016年书法学(师范)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http://www.ishuf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393
24、哈师大2014年黑龙江省外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http://www.ishuf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394
23、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16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http://www.ishuf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391
22、鲁迅美术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简章
http://www.ishuf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390
21、齐鲁理工学院2016年书法学专业招生指南(原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
http://www.ishuf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388
20、广西艺术学院2016年本(专)科招生简章
http://www.ishuf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383
19、湖北美术学院2016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http://www.ishuf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375
18、云南师范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http://www.ishuf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374
17、海南师范大学2016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http://www.ishuf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372
16、咸阳师范学院2016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http://www.ishuf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366
15、中央美术学院2016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http://www.ishuf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364
14、鞍山师范学院2016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http://www.ishuf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361
13、长春师范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http://www.ishuf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349
12、河北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http://www.ishuf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322
11、贵州师范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贵州省)
http://www.ishuf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321
贵州师范大学美术类、书法学专业招生简章【省外】
http://www.ishuf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443
10、贵州民族大学2016年艺术类及空中乘务专业招生简章(省内)
http://www.ishuf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319
9、北京城市学院2016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http://www.ishuf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318
8、岭南师范学院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原湛江师范)
http://www.ishuf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317
7、2016年黑河学院艺术类招生计划(山东省)
http://www.ishuf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316
黑河学院2016年书法学专业招生简章(黑龙江省)
http://www.ishuf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367
6、云南艺术学院2016年艺术类招生简章【云南省】
http://www.ishuf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315
云南艺术学院2016年艺术类招生简章【省外】
http://www.ishuf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380
5、中国美术学院2016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http://www.ishuf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312
4、南京艺术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校内考点报考流程及注意事项
http://www.ishuf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277
3、关于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的公告(一)
http://www.ishuf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251
2、河北美术学院2016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http://www.ishuf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244
1、2016年暨南大学艺术学院对港澳台、华侨华人及外籍学生本科招生报考指南
http://www.ishuf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2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