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学本科新生招生咨询
A. 江南大学的招生办电话是多少
咨询电话:051085915666。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
邮政编码:214122。
江南大学坐落于江苏省无锡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具有轻工特色的高校,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大学。
B. 江南大学2020年舞蹈编导专业本科招生简章
江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一所在国内有影响力、国际有知名度的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江南大学源起1902年创建的三江师范学堂,于1958年建校,坐落于风景如画的太湖之滨——江苏省无锡市。占地3250亩的现代化生态校园,曾获教育部校园规划一等奖,被誉为“中国最美丽的大学”之一。学校曲水流觞、设施先进、功能齐全,为青年学子的学习、生活提供了优越的环境,是教育部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在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中国大学评价》排行榜中,江南大学位列全国第47名。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9〕10号)精神,结合我校专业校考要求,特制定江南大学2020年舞蹈编导专业本科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计划及考试内容

四、校考报名
(一)报名流程
1. 网上报名、交费
考生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www.artstudent.cn,系统每天6时至24时开放报名,请勿使用手机APP软件报名),按照提示注册账号、填写个人信息、选择考点等,完成网上报名、交费流程。学校不接受现场报名。
2. 现场确认
按照规定必须本人到场采集考生照片图像、身高等信息。考试组织以半天为单位集中进行,各考试时段采取现场确认先到先选原则。考生请于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艺术类(或高考)报名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下发的艺术类考试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注意事项
1. 报考专业应与省统考的艺术类别一致,不得跨类报考。
2. 未完成网上交费、逾期未现场确认的考生不具有考试资格。
3. 身份证遗失者,必须出示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照片并盖章的身份证明原件,否则不予确认及考试。
4. 提交的报名信息及相关证件必须真实、准确。如有虚假,取消其报考资格。
5.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确认要求、考试要求、相关文件规定等情况未能参加考试,测试费概不退还,请考生慎重考虑后进行交费。
(三)测试费
根据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文件精神,考生需交纳测试费300元/人。
五、考试要求
(一)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江南大学2020年艺术类专业校考准考证》,证件齐全者方可参加考试。
(二)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或有存储、拍照、摄像功能的电子用品等物品进入考场。凡携带者,考前如不交出,开考后一律按作弊论处。
(三)整场考试一律要求男生穿纯黑色的紧身练功服(衣裤),女生穿纯黑色紧身连体体操服(配白袜子),长短袖不限,服装上不允许印有任何图案或标识,否则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剧目考试可自备伴奏音乐U盘(U盘根目录下仅有一首mp3格式音乐)和所必需的简易服装、道具。
六、校考成绩公布
考生可于2020年4月中旬登录“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个人专业校考成绩。学校将在“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合格考生信息,公示无异议的合格考生方可登录“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自行打印《江南大学2020年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
七、录取
1. 政治思想、体检符合标准,专业校考成绩和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未组织相关专业省级统考的省份除外)。山西省考生文化成绩须达到山西省艺术类本科第二批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其他考生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艺术类本科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
2.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文理兼招,按照专业校考成绩录取,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录取(文化成绩满分按750分计算)。
特别说明: 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入学资格,并上报相应省级招生考试机构。
八、监督保障
(一)江南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由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江南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考试的统筹协调及组织实施工作。
(二)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九、联系方式
本科招生电话:0510-85915666 传真号码:0510-85913570
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 江南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编:214122
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jiangnan.e.cn
官方微信公众号:江南大学招生就业
十、其他
(一)本简章若有与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文件精神不一致的,则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二)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学校当年本科招生章程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江南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C. 关于印发山东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的通知的山东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
(一)省招生委员会成立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省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录取组、秘书行政组、督察信访组。各组工作职责如下:
录取组:负责与院校之间录取工作的联络、计划审核、投档、审核录取数据、提供录取信息、掌握录取进度、提供信息服务、统计有关录取资料、提供录取决策信息、网络的安全运行、打印整理邮寄新生录取有关表格,加盖印章等工作。
秘书行政组:负责录取期间文秘宣传、新闻发布、信件收发、编印工作简报;负责录取期间的生活、工作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安排招生录取工作人员的食宿、交通、办理出入证;负责接待上级来人,安排会议等工作。
督察信访组:负责录取现场的监督检查工作;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事件;接待考生来访和录取结果查询,处理群众来信等工作。
(二)各招生院校成立由校(院)长、纪检书记、招办主任等人员组成的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该校录取工作。
录取工作采用远程网上录取模式,招生院校采取网络方式通过计算机审阅考生电子档案,完成录取工作。各招生院校要建立录取工作机构,安排好录取工作场地和设备,配足工作人员,要安排专职计算机工作人员,负责网上录取操作,做好登录口令的保密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同时,录取期间应有专人值班,并配备传真机等通讯工具,确保信息畅通。
招生院校录取工作职责:
1.自觉遵守国家的招生政策,认真履行该校公布的招生章程。
2.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供的分数线情况,在该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确定该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
3.遵守各批次的录取时间规定,按时完成调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4.严格执行录取工作程序,根据考生成绩和所填专业志愿,确定投档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当第一志愿的考生生源不足时,不得拒绝接受非第一志愿或征集志愿的考生。
5.对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出的复议要求和录取中的特殊问题,院校招生领导小组要及时研究,形成决议后迅速作出书面答复。
6.公布该校招生录取监督信访电话,认真做好考生的信访接待工作。 录取工作分6个批次进行,依次为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专科(高职)一批、专科(高职)二批。录取从7月1日开始,到8月25日结束。
(一)提前批
1.招收飞行员院校。录取时间:7月2日。
2.艺术本科提前批院校及专业。录取时间:7月1日—8日。
3.军事、公安、国防生、航海类本科院校及专业,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本科师范类专业,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本科院校及专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院校的小语种专业。录取时间: 7月7日—8日。
4.公安类专科院校及专业。录取时间:7月9日。
(二)本科一批
进入国家“211”工程的院校、教育部直属院校、部委属重点院校、部分省属重点院校、部分院校的七年学制的专业,体育本科专业,艺术本科一批院校及专业。录取时间:7月11日—15日。
(三)本科二批
一般本科普通院校及专业,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高水平运动员、优秀运动员、实践生本科专业。录取时间:7月17日—22日。
(四)本科三批
普通院校的独立学院、民办高校、部分院校中外合作办学等以培养成本收费的本科院校及专业。录取时间:7月23日—31日。
(五)专科(高职)一批
所有公办本科院校的专科(高职)及省部属的普通专科(高职)院校,所有高校的艺术类、体育类专科(高职)专业。录取时间:8月2日—13日。
(六)专科(高职)二批
普通高校的独立学院专科(高职),部分院校中外合作办学专科(高职),民办高校的专科(高职),市属普通院校专科(高职),职业技术学院及独立设置成人高校专科(高职),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优秀运动员专科(高职)专业。录取时间:8月14日—25日。
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各层次招生均不再进行补录。
录取工作进程见附件一。 (一)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高等学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在认真审阅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基础上,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等学校自行确定,高等学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监督高等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同时,努力创造条件为院校招生做好服务工作。
(二)未经教育部批准,任何院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应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限制其应试外语语种。
(三)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院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四)招生院校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完成相关环节的各项工作,凡超过时间未完成相关录取工作的院校,应主动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沟通,如果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院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书面通知院校,并将情况上报教育部。由此造成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
(五)招生院校在每一志愿或每一轮次录取结束时,必须将考生的录取专业信息上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以便及时公布缺额计划征集志愿及录取工作结束后上报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如因院校未及时上载或上载信息错误造成的一切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
(六)招生院校要切实加强对使用调整计划的管理和监督。招生院校应集体研究决定该校调整计划的使用,并负责处理因调整计划使用不当造成的遗留问题,不得降低录取标准指名录取考生。严禁利用调整计划向考生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计划调整必须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进行。
(七)考生志愿由考生本人自行通过网络填报,是投档和录取的依据。为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投档后原则上不允许院校电话征求考生志愿。
(八)凡是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改录或换录。凡被香港单独招生院校录取并经本人确认就读的考生,不允许再参加内地院校统一录取。
(九)遗留问题和重大问题由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一)文理类院校
根据本科、专科(高职)一批、专科(高职)二批的招生计划、生源分布及往年资格线情况划定各相应填报志愿资格线。
本科一批院校按招生计划的1∶1.2全省统一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本科二批院校先根据部属、外省省属和本省省属院校的本科计划划定省属线,然后对除济南、青岛以外的有市属本科院校的市根据市属计划划定市属统一线,济南、青岛两市的市属线单独划定(省、市分数线差原则上控制在20分之内);提前批的军事、公安院校本科面试、体检、录取执行本科军检线,本科军检线按照本科二批省属线的划定办法来确定;提前批的公安类院校专科按本科军检线线下40分以内执行;本科资格线上考生,均可填报本科三批志愿。第一志愿填报结束后,在生源范围内,以本科二批线(省属、市属、济南、青岛线)为基准实行同步平行降分,按招生计划的1:1.2第一次确定本科三批线。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将未完成招生计划或增加计划的院校分专业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进行第一次征集,本科资格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仍然可以填报,在生源范围内,以本科二批线为基准再次实行同步平行降分,按缺额计划及生源情况第二次确定本科三批控制线。以此类推,第三次确定本科三批控制线。
成绩达到专科(高职)一批资格线的考生,可填报专科(高职)一批志愿。在生源范围内,仍以本科二批线为基准实行同步平行降分,根据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确定专科(高职)一批控制线,其余与本科三批划线方法相同;专科(高职)二批资格线及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全省统一划定。划线时,符合《山东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照顾投档规定》(见附件二)的考生应统盘考虑在内。
(二)艺术类院校及专业
根据艺术文、艺术理的本科、专科(高职)招生计划、生源分布及往年资格线情况划定相应填报志愿资格线。
艺术文、艺术理本科、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教育部的文件精神及我省的生源情况确定。
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天津工业大学、江南大学、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像、录音艺术4个艺术类本科专业)、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3个具有蒙古族特色的艺术本科专业)、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北京印刷学院(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苏州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自行划定该校各艺术类本科专业的文化和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山东艺术学院和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划定的该校各本科专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全省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其它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院校的艺术类专科(高职)专业,执行全省艺术文、艺术理本科、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体育类院校及专业
根据本科、专科(高职)的招生计划、生源分布及往年资格线情况划定相应填报志愿资格线。
分别按全省体育类本、专科(高职)专业招生计划1∶1.3和1∶1.5的比例划定本、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四)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院校
对有本科招生计划的专业类别,先按招生计划1∶1.2的比例测算各专业类别的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然后对测算出的最高文化录取分数线和最低分数线进行适当平衡(防止各专业类别之间分数线差异过大),最终确定本科专业类别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首先根据全体考生考试成绩和各类别全部专科(高职)招生计划测算出基本文化控制分数线,然后按各专业类别招生计划1∶1.3的比例划定各专业类别的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但各专业类别分数线不应低于基本文化控制分数线。
(五)实践生招生院校
根据各类别实践生招生计划和专业合格考生的文化成绩,按1∶1.2的比例分别划定各类别实践生的本、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六)高水平运动员招生院校
高水平运动员本、专科(高职)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均不分文理科。本科专业执行我省普通文理本科第二批最低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突出、学校审查认定有培养前途的考生,可按高水平运动员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 执行。专科(高职)专业,执行我省普通专科(高职)第二批最低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七)优秀运动员招生院校
优秀运动员本、专科(高职)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均不分文理科。本科专业执行我省普通文理本科第二批最低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专科(高职)专业执行我省普通文理专科(高职)第二批最低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一)文理类院校
1.投档比例
所有招生院校的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20%时,按招生计划1∶1.2的比例投档(省外院校若需调整调档比例,须于7月6日前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出书面申请),第二志愿、征集志愿、调剂志愿均按1∶1的比例投档。
2. 投档原则
(1)投档顺序
所有批次均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投档,顺序依次为:一志愿、二志愿或征集志愿、调剂志愿。
(2)一志愿投档。一志愿为非并行志愿,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分院校根据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对于同一志愿分数相同的考生同步进行投档。
(3)二志愿或征集志愿投档。均为并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院校先后投档,对于同一志愿分数相同的考生随机投挡。
(4)调剂志愿投档。提前批本科采取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如果考生同时填报2类(含)以上服从调剂志愿,按照军事类、公安类、航海类、其他类先后顺序进行投档;提前批专科采取从高分到低分原则调剂。本科一批首先根据缺额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按1∶1比例确定调剂录取投档线,之后再根据考生所报调剂志愿情况进行随机投档。其他批次在批次线上根据考生所报调剂志愿情况进行随机投档。
(5)因不服从调剂或其他原因退挡造成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可在分数线下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量递补。
(二)艺术类院校及专业
1.艺术类本科专业
(1)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天津工业大学、江南大学、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及浙江传媒学院的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像、录音艺术,内蒙古大学的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浙江理工大学艺术设计,北京印刷学院艺术设计,苏州大学艺术设计等艺术类本科专业,按照考生学校志愿关联专业成绩全部投档。除上述院校及专业外,其他艺术类专业均在全省艺术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进行投档。其中,省外院校中使用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的关联统考成绩、进行了艺术专业校考的关联校考专业成绩按考生志愿分专业全部投档;省内院校的美术类专业关联统考专业成绩(山东师范大学的美术类专业使用校考成绩)、非美术类专业关联校考专业成绩,按文化成绩排序,分专业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档。
(2)调剂。使用美术类统考成绩的专业,若顺序志愿生源不足,根据缺额计划总数,按文化成绩1∶1.5的比例划定投档文化控制线。在线上生源中,根据统考美术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1∶1的比例随机投档。
2.艺术类专科(高职)专业
艺术类专科(高职)专业均执行全省艺术类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根据考生志愿进行投档。
(1)美术类专业及经批准进行了学校专业考试的其它艺术类专科(高职)专业,实行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关联投档的办法。其中,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分数线上全部投档,其它院校根据考生文化成绩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档。
(2)未进行专业考试的非美术类专科(高职)专业,按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招生计划1∶1.5的比例投档。
(3)统考美术类专业若顺序志愿生源不足,调剂投档办法同本科。
(三)体育类院校及专业
在全省体育专业本、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和文化成绩,分别按本、专科(高职)专业招生计划1∶1.5的比例投档。若顺序志愿生源不足,按文化成绩及学校缺额数1∶1的比例随机投档。
(四)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院校
本科专业在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类别和院校志愿全部投档。在顺序志愿结束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专业类别内依据考生服从志愿和文化成绩,按剩余计划1∶1的比例由计算机随机投档。
专科(高职)专业在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类别和志愿全部投档,专科(高职)顺序志愿录取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院校可申请重新征求志愿录取。
凡填报的专业类别与考生本人的实际专业类别不一致的考生志愿档案不予投档。
(五)高水平运动员与优秀运动员
1.高水平运动员。凡文化成绩达到普通文理本科第二批最低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合格考生档案,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考生志愿全部投档。
2.优秀运动员。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投档前在院校推荐的优秀运动员考生的文化总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加分后达到普通文理本科第二批最低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或普通文理专科(高职)第二批最低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分别向考生推荐院校投档。该加分政策限于优秀运动员招生。 (一)自主招生录取。自主招生考生与非自主招生考生同时进行投档。对正常投档范围内的自主招生考生由招生院校决定是否录取;对符合院校自主招生录取条件而不在正常投档范围内的考生,院校应在一志愿录取结束前使用预留计划进行录取。
(二)民族预科班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但其分数线不得低于招生院校在我省相应批次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下80分。
(三)报考暨南大学、华侨大学的“三侨考生”,其高考总分低于所报院校投档分数线20分以内的,投档线上生源不足时可予以投档;华侨大学招收的“三侨考生”预科生,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但其分数线不得低于招生院校在我省所在批次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下80分。
(四)招收民族班、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的本科院校,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但其分数线不得低于招生院校在我省所在批次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40分。
(五)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山东经济学院、山东建筑大学、济南大学等院校安排的走读生计划,根据考生志愿情况按1∶1的比例投档和录取,但其分数线不得低于招生院校所在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
(六)济南大学招收的烹饪与营养教育专业,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录取时,按照招生计划的1∶2的比例划定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七)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院校所在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录取,若因线上生源不足而完不成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可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八)公安院校录取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山东省公安厅政治部《关于做好2010年公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0〕49号)执行。
(九)军队院校和国防生录取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山东省军区政治部、山东省公安厅政治部《关于做好2010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0〕55号)执行。
(十)飞行员分别按空军、海军、民航招收飞行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残疾考生单独招生、艺术专长招生,分别按教育部及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一)准备工作
1.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前印发各院校招生计划。
2.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通过山东招考信息网公布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及时将具体的录取工作安排、通讯联络方式等信息提供给招生院校。
3.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通过山东招考信息网按工作进程公布相关招生院校征集志愿缺额计划。
4.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向院校下发《录取指南》。
5.对省内院校进行技术培训。
(二)工作流程
1.院校登录
招生院校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供的用户名和口令,按照《录取指南》中所要求的方法登录安全服务器和数据库服务器。
2.复核、调整计划
录取前我省对院校开放网络,院校可在规定时间登陆下载计划信息,并进行复核。
如需调整计划,须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出申请,并按教育部规定程序办理。
如需使用预留计划录取考生,应在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内(即每个志愿或征集志愿轮次录取结束的当天下午17∶00时前)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考生的公函以传真形式提供给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同时院校还须通过院校端系统中“批件投档”功能制作批件(具体要求见《录取指南》)上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在本批次院校录取结束前,及时予以答复。
3.下载、审阅电子档案
院校应在规定时间,按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供的联络方法及时登陆、下载并妥善保存考生电子档案,因电子档案保管不善造成的遗留问题由院校负责。 对2007年以后毕业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向招生院校提供的电子档案中还包含综合评价信息内容(下载方式见《录取指南》)。院校应仔细审阅考生电子档案和综合评价信息内容。
4. 预录取
院校在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时,对于投档范围内的考生,要将高中毕业生的综合评价信息内容作为重要参考依据,根据考试成绩、电子档案和综合评价信息等内容进行综合考察、择优录取。
5.退档
院校审阅考生档案后,确定退档考生名单,注明退档原因并及时通过录取系统办理退档。填写的退档原因必须与实际相符,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录检员审核退档情况,如有疑问,将与院校沟通协调或提出复议要求,各院校应认真对待录检员提出的复议意见,并将复议结果传真给录检员。
退档完成后,招生院校须打印不予录取考生名单及原因加盖公章后,以传真方式发给录检员。
6.提交录取结果
院校预录取数与招生计划数相符并且确定录取专业后,需在规定时间通过录取系统上载数据,录检员审核通过后即可完成录取工作。
7.发放录取名单
院校录取工作结束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打印录取名单,对民办高校录取的考生还须打印《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加盖省招生委员会普通高校录取专用章后于本批次录取结束后3天之内寄给招生院校。
8.发放录取通知书
由招生院校根据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加盖该校公章后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民办高校还须附带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出具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D. 江南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江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一所在国内有影响力、国际有知名度的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江南大学源起1902年创建的三江师范学堂,于1958年整建制迁至无锡建校。无锡位于太湖之滨,是中国最具经济活力城市之一,连续多年人均GDP位列全国第二,连续三年蝉联内地城市宜居竞争力第一位。学校占地面积3250亩,曲水流觞、设施先进、功能齐全,曾获教育部校园规划一等奖,被誉为“中国最美丽的大学”之一。学校是教育部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在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中国大学评价》排行榜中,2020年江南大学位列全国第46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2020年高考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重大部署,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0〕1号)文件精神,学校2020年将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一、组织领导
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江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组织实施。
二、招生计划和专业
我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不少于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2%(104人,最终以教育部下达为准),其中新疆为普通类招生计划。具体招生专业(类)见下表:
专业(类)名称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浙江、山东、海南)
选考科目要求
食品科学与工程
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生物技术
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酿酒工程
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纺织工程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轻化工程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化学工程与工艺
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应用化学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自动化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土木工程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工业工程
不提科目要求
机械工程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护理学
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教育学类(含小学教育(师范)、教育技术学(师范))
不提科目要求
英语
不提科目要求
社会工作
不提科目要求
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人数等生源情况确定具体的分科类、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报送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
三、报考条件
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一)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四、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9:00至5月25日24:00。
五、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照系统提示和要求,填写各项信息、上传报名材料,打印、盖章、签字并扫描上传申请表,完成网上报名。
1、考生提交的信息和报名材料要求:
(1)个人陈述。内容主要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人成长取得的成绩成果等。从高中阶段写起,字数600字左右。
(2)附加材料须提供:①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证明材料,不超过3份。证明材料必须经所在中学审核并加盖公章。②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
2、考生信息填写完整后,下载打印《江南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每一页均须由所在中学签署意见,中学负责人签字,加盖中学公章,并由考生本人签字。
3、所有报名材料均须上传到“报名系统”,无需邮寄任何纸质材料。特别注意,上传“报名系统”的纸质申请表的编号须与“报名系统”显示的编号一致;如在“报名系统”上传材料不完整、不清晰,将不予审核。
(二)违规处理
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材料均须客观、真实。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高校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
六、资格审核
(一)材料初审
有关省(区、市)负责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学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名单。
(二)入选资格确定
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将于6月30日前在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考生方可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
七、录取
获得入选资格考生须参加高考,并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所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学校根据分省招生计划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配专业。
相关说明:
1、对高考综合改革和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区、市),“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特殊类型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2、对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以上(含BB)。
八、信息公开与监督保障
(一)信息公开
学校对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均实行信息公开,即在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考生方可获得相应资格。
1、学校公示时间
(1)入选资格考生名单:6月30日前
(2)录取考生名单:8月31日前
2、学校公示网址: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 http://admission.jiangnan.e.cn
(二)监督保障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程序进行择优选拔,保证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3、学校从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等。
4、学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监督电话:0510-85913557。
九、联系方式
本科招生电话:0510-85915666 传真号码:0510-85913570
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江南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编:214122
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jiangnan.e.cn
官方微信公众号:江南大学招生就业
十、其他
(一)本简章若有与教育部、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招生文件精神不一致的,则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二)未尽事宜按照江南大学2020年本科生招生章程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江南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 江南大学中外合办学分要求及学分费用
1、按照江南大学2019年招生简章规定,报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须参加当年版高考,符合生源所在省(市)本权一批次高考录取的必要条件
及《江南大学2019年本科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有关条件;学生家长作为资金担保人,具备澳大利亚留学签证要求的经济能力。
2019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专业:工商管理;计划招收学生名额:60人。国内费用:按江苏省物价局规定,每一学年学费为人民币26400元,共计三学年。国外费用:第四年在澳学习期间,依据蒙纳士大学的收费标准按学分收费。

2、2019年江南大学与澳大利亚蒙纳士大学合作举办工商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学生达到规定要求可获得江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证书。中外合作办学采取“3+1”的培养模式:前三年在江南大学学习,第四年在蒙纳士大学学习。进入合作项目的学生在江南大学主要学习英语、专业基础课程和部分专业主干课程。专业课程的教学计划和教材经蒙纳士大学审核,采用全英文和“双语”教学。完成国内部分的学业后,在蒙纳士大学分三学期修完其余专业课程。
F. 江南大学招生办电话
江南大学研招办联系电话:0510-85197929,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江南大学坐落于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学校占地面积3250亩、建筑面积116万平方米,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江南大学招收的硕士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江南大学研究生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根据我校专业培养要求及社会需求,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建议不报考我校生物工程学院、食品学院、药学院、医学院的各专业。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江南大学
G. 江南大学2022年本科生招生章程
江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和文件精神,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的方式择优录取,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原则,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名称
江南大学。
二、学校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
三、办学类型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四、招生计划
学校2022年计划面向全国招收普通本科学生5227人。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根据各省(区、市)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我校生源结构、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以下全部简称省级招办)公布为准。考生可登录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
五、外语要求
英语、日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在学校本科教学活动中,公共大学外语开设《大学英语》课程,不开设其他语种课程。
六、身体要求
学校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录取规则
(一)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同时对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不退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
(二)原则上认可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除外。符合高考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参与专业录取排序。
(三)对于按考生报考志愿顺序投档的批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考虑非第一志愿的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征集志愿。若征集志愿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较好的省份。
(四)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符合学校专业(组)确定的选考科目要求,方可报考该专业(组)。
(五)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且符合专业体检要求,将考生调剂至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六)进档考生中(艺术类考生除外),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若投档成绩相同,参照各省级招办投档的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七)报考工业设计专业的考生,要求有绘画基础。
(八)音乐学(师范)专业的录取办法:
1.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依据省级招办的投档成绩录取。
2.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考生须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艺术类本科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山西省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山西省艺术类本科第二批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学校依据投档的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专业省统考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录取。
(九)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保送生、内地西藏新疆高中班毕业生、华侨港澳台学生、少数民族预科班等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省级招办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十)预留计划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区生源不平衡等情况。
八、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将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九、收费标准
按照苏价费〔2002〕369号、苏价费〔2007〕270号、苏价费〔2008〕274号、苏价费〔2014〕136号和苏价费〔2017〕243号文件执行。
(一)本科学费: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专业学费按学年收取,文科类专业为1400元,工科类江苏省优势学科专业为2580元,其他工科类专业为2000元,理科类江苏省优势学科专业为2250元,其他理科类专业为1700元,艺术类江苏省优势学科专业为3680元,其他艺术类专业为3000元,医学类专业为3000元,医学类的临床医学专业为2300元;学分学费为100元/学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国内学费为26400元/生·学年,国外学习阶段学费按合作办学协议执行(我校不再另行收取学费)。
(二)住宿费:700元/生·学年、1000元/生·学年、1200元/生·学年、1500元/生·学年(视不同住宿条件而定)。
十、资助政策
我校承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积极通过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疾病补助、发展型资助等多元资助手段,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让每一位受助学生都同样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十一、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有关条例颁发江南大学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生,完成国内期间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并完成海外合作院校课程学习,取得海外合作院校学士学位证书或获得海外合作院校相应毕业证明后,方能取得江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十二、信息公开
学校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认真落实教育部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
十三、组织管理
江南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是学校本科招生的民主监督和管理机构,为本科招生工作提供指导意见。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本科招生工作,讨论决定招生重要事项。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十四、社会监督
学校招生工作自觉接受纪委及利益相关者的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监督举报电话:0510-85913557
十五、联系方式
(一)招生咨询电话:0510-85915666,66618590
(二)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传真:0510-85913570
(四)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
http://admission.jiangnan.e.cn
江南大学官网:http://www.jiangnan.e.cn
(五)官方微信公众号:江南大学本科招生
十六、其他
本章程由江南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H. 江南大学的招生办电话是多少
咨询电话:0510-85915666 传真:0510-85913570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 邮政编码:21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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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采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