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2016本科招生章程
① 大连理工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大连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只适用于大连理工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中文名称为大连理工大学,英文译名为DalianUniversityofTechnology,上级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为本科及以上,办学类型为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
学校成立于1949年4月,1960年被确定为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1986年设立研究生院。2012年12月教育部正式批准大连理工大学建设盘锦校区,该校区依照“统筹规划、错位发展、坚持标准、创新模式”的指导思想建设,与主校区(含大连开发区校区,以下同)同标准、同档次、同水平办学。2017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大连理工大学入选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2022年2月,入选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第四条
大连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分为主校区和盘锦校区两部分,两个校区分别有独立的招生院校代码,招生时分别录取,考生填报志愿时应分别填报。主校区注册地址为辽宁省大连市凌工路2号,招生院校代码为10141;盘锦校区注册地址为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大工路2号,招生院校代码为19141。两个校区颁发相同的大连理工大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五条
大连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六条
大连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其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章入学报到及复查
第二十六条
主校区的软件学院、微电子学院、大连理工大学-立命馆大学国际信息与软件学院相关专业办学地点在大连市金普新区,学生到大连市金普新区图强路321号报到;其他学部(学院)专业的学生到大连市凌工路2号报到。被盘锦校区(含大连理工大学莱斯特国际学院)录取的学生,到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大工路2号报到。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根据录取有关要求对其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检,入学体检不合格者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在体检(包括高考体检和入学复检)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学籍;专业受限者将进行专业调整。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并将重点对享受高考加分照顾的新生、通过有关专项计划录取的农村和贫困地区新生进行资格复核,对艺术类专业、运动训练专业、高水平运动队等录取新生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对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及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的新生,一律取消学籍,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第五章毕业证书及收、退费
第二十九条
凡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所有学分,准予毕业并颁发大连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大连理工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所规定条件者,颁发大连理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十条
学校遵循属地原则,以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相关具体收费标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第三十一条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将依据《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退剩余学费。
第六章激励保障机制
第三十二条
学校已建立起强劲而完善的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高和健康个性发展的激励机制及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保障机制。在激励机制中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国内外团体以及个人捐赠设立的社会专项奖学金;在保障机制中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以及国家、学校和社会爱心团体及个人设立的助学金。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则我校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四条
有关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详细资讯,可电话咨询或登录招生网站查阅(咨询电话:0411-84708375,网址:https://zs.dlut.e.cn),录取结果及录取通知书的寄发状态可登录上述网站查询。盘锦校区的招生详细资讯也可咨询盘锦校区(咨询电话:0427-2631678,网址:https://pjzsjy.dlut.e.cn)。学校纪委受理举报电话:0411-84708306。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② 大连理工大学是否招收往届生呢 希望大家帮帮忙,我在招生章程里没有见到。。。谢谢了!
您好,在高招中对于往届应届一视同仁,只要分数过提档线便可被录取!
③ 大连理工阳光高考需要准备什么
一、大连理工大学2016农村专项计划报名条件
“筑梦计划”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根据上述要求确定。报名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2016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招生范围及计划
1、仅限理科考生报考,生源地不限。
2、“筑梦计划”招生计划125人,分省分专业计划可参照《大连理工大学2016年“筑梦计划”分省分专业参考计划》。
三、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4月14日至 2016年4月25日。考生须登录“阳光高考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添加大连理工大学志愿,并按照系统要求填写或上传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a.报名申请表。考生填写完申请表后,须认真核对申请表中填写的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下载打印报名申请表,并由学籍所在中学相关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加盖中学公章;考生将填写完整、本人签字、中学签字盖章、版本号与网上一致的报名申请表上传至报名系统。
b.户口簿。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其他证明材料无效。
c.学籍证明。由考生在读中学出具的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证明(须加盖中学公章)。
d.个人自述材料:要求须本人手写并签名。
e.报名表中所列各次高中成绩单(须加盖中学公章):高一上学期期末、高一下学期期末、高二上学期期末、高二下学期期末、高三上学期期末共5次考试缺一不可,如有特殊情况须所在中学出具相关情况说明。
f.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须加盖中学公章)。
g.其他可证明申请理由的“佐证材料”。
上述材料中a报名申请表、b户口簿、c学籍证明、d个人自述材料、e高中成绩单、f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等六项材料为考生必须提供的申请材料,缺一不可,并且确保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扫描图片完整清晰,否则报名无效。如考生有发明专利或省级以上获奖等须在系统《申请表》中如实填写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图片,《申请表》中不填、填写不全或未上传证明材料者,其获奖情况不予认可。
注:大连理工大学不接收考生纸介质报名材料,所有报名材料均须上传至报名系统,报名材料须保证信息完整、材料真实、页面整洁、印章清晰、文字清楚;所有签字信息均须考生本人亲笔签名。因考生没有按时确认志愿、没有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信息填写错误等个人原因导致报名未成功的,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四、审核及资格认定
1、有关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以下简称省级招办)将在2016年5月15日前完成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并进行公示,对于公示合格的考生,大连理工大学将根据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组织专家组进行资格审核,并择优确定“筑梦计划”入选资格名单。
2、“筑梦计划”入选资格名单及专业范围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大连理工大学招生网公示,考生可于2016年6月3日起自行查询。
五、录取原则及办法
1、大连理工大学将在《大连理工大学2016年“筑梦计划”分省分专业参考计划》的基础上,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考生人数比例确定最终“筑梦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于2016年6月3日后通过大连理工大学招生网公布。
2、考生须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合格方可参与高考录取,高考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办规定为准。考生只可填报公示合格范围内的专业,如考生因错报、漏报专业志愿而引发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高考录取时,在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大连理工大学在当地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40分(江苏省20分)且不低于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大连理工大学将依据“筑梦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当生源不足时将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同时根据《大连理工大学2016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确定录取专业。
注:最终模拟投档线由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招办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4、江苏省理科选测科目一为物理,选测科目二不限,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选测1A1B,必测4C。
5、本次“筑梦计划”入选资格只适用于2016年高考录取使用。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16年暂不开展“筑梦计划”招生。
④ 大连理工大学与盘锦校区毕业证书有不同吗
大连理工大学与盘锦校区毕业证书没有区别,两个校区颁发相同的大连理工大学毕专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属大连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分为主校区和盘锦校区两部分,两个校区分别有独立的招生院校代码,招生时分别录取,考生填报志愿时应分别填报。
主校区注册地址为辽宁省大连市凌工路2号,招生院校代码为10141;盘锦校区注册地址为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大工路2号,招生院校代码为19141。

(4)大连理工大学2016本科招生章程扩展阅读: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已建校园占地面积56.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8.3万平方米;现有各类编制教职工334人,其中教学科研专任教师201人,包括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2人,博士生导师24人,硕士生导师146人,正高级职称34人,副高级职称68人;
现有在籍学生5729人,包括全日制本科生5231人,研究生498人;已毕业五届研究生、三届本科生。校区规划全日制本、硕、博在校生10000人,教师800人。
⑤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中外合办专业的毕业证与普通生的一样吗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中外合办专业的毕业证与普通生的一样。两个校区颁发相同的大连理工大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凡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所有学分,准予毕业并颁发大连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大连理工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所规定条件者,颁发大连理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大连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分为主校区和盘锦校区两部分,两个校区分别有独立的招生院校代码,招生时分别录取,考生填报志愿时应分别填报。主校区注册地址为辽宁省大连市凌工路2号,招生院校代码为10141;盘锦校区注册地址为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大工路2号,招生院校代码为19141。

(5)大连理工大学2016本科招生章程扩展阅读
大连理工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大连理工大学日本立命馆大学国际信息与软件学院、大连理工大学白俄罗斯国立大学联合学院、大连理工大学莱斯特国际学院,相关招生专业与普通类专业将分别单独代码招生,具体情况以各省公布为准。
大连理工大学美国加州大学欧文分校联合项目,招生专业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与大连理工大学白俄罗斯国立大学联合学院相关专业统一代码招生,具体情况以各省公布为准。
⑥ 大连理工大学的录取条件
(一)推荐免试生
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985工程”院校和“211工程”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办法请于8月详见研究生院招生主页《关于申请和接收2009年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的通知》。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推荐免试研究生全部享受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其中“985工程”院校推免生享受一等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且不占院系奖学金名额。
(二)全国统考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后必须获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者);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为同等学力考生:
①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或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学考试生和网络教育学生);
②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09年9月1日,下同),修完本科学位主干课11门以上并成绩合格(必须出具有资质的开课单位教务处的成绩证明),并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学术论文(署名前2名)的考生。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5)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6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交《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资格确认表》,并加盖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公章,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地域)工作。
(三)MBA联考生
1.符合申请或报考条件(二)中第1、第2、第4、第5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具体要求详见研究生院招生主页《大连理工大学2009年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秋季MBA)招生简章》。
(四)单独考试生
1.符合申请或报考条件(二)中第1、第2、第4、第5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科研单位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3.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⑦ 大连理工大学 内蒙招生
内蒙属于“平复行志制愿”省区,提档比例应该属于105%的吧;
专业志愿清指该学校在“顺序志愿”的省区中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名额不足则根据分数由高到低筛选;若第一志愿录满后名额仍有剩余则根据分数高低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分数清指将不论第几志愿只要报考此学校的考生分数由高到低依次排序,从第一名开始录取直到名额满为止。也就是说只要分数高,即使不是第一志愿,也可以将第一志愿报该学校的分数较低的考生挤掉。
不过内蒙是网报,志愿清和分数清的学校对内蒙考生来说没什么区别。
顺祝网报顺利,被理想高校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