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
1. 2015年北京师范大学的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何时出台
不知道 你找的是不是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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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2015 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
北京师范大学是一所以教师教育、教育科学和文理基础学科为主要特色的
百年著名学府,国家重点建设的综合性、有特色、研究型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
办学性质为公办,全日制重点大学、“985 工程”、“211 工程”学校。
其艺术学科积累近百年历史,地位独具、历史悠久、学术之风优长,一批享
有盛誉的艺术家如萧友梅、李抱尘、贺绿汀、洪深、老志诚、焦菊隐、卫天霖、
吴冠中、张肖虎、蒋风之、启功等曾在此任教或学习。创建于1915 年的手工图
画科与音乐教习班乃中国高校艺术原初创建学科之一;复建于1980 年的艺术教
育系为中国重点高校艺术教育兼公共艺术最早建制;1992 年改建之艺术系,是
中国重点高校复合型艺术创建性学科之始;2002 年成立艺术与传媒学院,是中
国高校第一个全学科艺术学科汇聚、艺术与传媒结合的新兴学院,成为包容艺术
学理论、音乐学、舞蹈学、电影学、美术学、书法学、设计学、数字媒体艺术等
多门类的综合艺术学科群。
学院设有国家首批“艺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是我国高校首批具有艺术
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单位。现有戏剧与影视学、艺术学理论两个一级学科
博士点,音乐与舞蹈、美术学等四个一级学科硕士点。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
学为北京市重点学科,电影学为国家级重点培育学科。2012 年获批全国首批艺
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两个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学院建有教育部创意人才
培养模式改革实验区,各本科专业均为北京市特色专业建设点,传媒与艺术实验
教学中心为北京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学院坚持“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的院训,在多年的教学实践
中构建了个性化和体验性教学环境。学生充分享受国内最全艺术学科影音舞诗书
画相互交融的艺术氛围。学院倡导人文关怀,鼓励艺术个性,其优良学风和深厚
传统吸引着世界各地的优秀学子来此深造。在《中国大学评价》课题组发布的中
国大学研究生专业排名中,戏剧与影视学近年来一直位居前列;在其发布的中国
大学本科专业排名中,电影学、舞蹈学专业连续多年名列前三名,音乐学、美术
学等连续多年名列前七名。学院创办的“北京大学生电影节”到2014 年已成功
举办二十一届,在国内外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现招收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博士后、高级访问学者和外国留学生等,
致力于培养艺术创作与研究能力并重、人文与艺术素养深厚、具有国情意识和国
际视野的艺术创作与艺术教育高级专门人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综合性、高素
质人才培养体系保障了学生良好的职业发展前景和竞争优势。毕业学生职业分布
广泛,遍及文化、艺术、传媒、创意、教育等相关领域,受到用人单位欢迎。学
院重视拓展学生的国际化视野,与美国、日本、加拿大、德国、英国、澳大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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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国及香港、台湾等地区著名大学和研究机构建立了广泛的交流合作关系,以及
本科生和研究生交换培养机制。每年均有来自世界各地的留学生攻读艺术类专业
学位。学院多年来得到社会有识之士捐资助教支持,香港爱国人士田家炳先生捐
资修建艺术大楼,为艺术教育人才培养和长远发展提供了良好条件。
学院并承担由教育部、文化部指导,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北京电
影学院两部三校联合实施的“动漫高端人才联合培养实验班计划”,每届从三校
共选拔21 名新生组班。2015 级实验班将在北京师范大学各专业新生中经过二次
选拔出7 名学生加入动漫实验班,采用名师指导、小班教学、工作室制、跨校选
课、学分互认等方式开展教学活动。通过第一学年教学在北京师范大学进行、第
二学年教学在北京电影学院进行、第三学年教学在中国传媒大学进行、第四学年
学生回到本校完成毕业实习和毕业创作(设计)的联合培养方式,实现三校优质
教学资源的互补与共享。“动漫实验班”是导师指导下的开放式“宽口径、厚基
础、重创意、强实践、宽视野、个性化”人才培养模式,与“三校一体、四年一
贯、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的培养机制。
现设有七个本科专业:音乐学、舞蹈学、电影学、美术学、书法学、艺术设
计学、数字媒体艺术。
电影学专业
该专业是我国综合性大学中最早独立设立的影视类专业,为我国影视传媒行
业输送了大量优秀人才。该专业设有全国高校中第一个电影学博士点、第二个广
播电视艺术学博士点,形成了从本科到学术硕士、艺术硕士、博士、博士后完整
的人才培养体系,被教育部认定为首批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该专业依托北京
师范大学深厚的人文积淀,积极探索复合型影视传媒人才培养的新模式,力图为
我国影视传媒行业培养兼具人文素养与专业技能、具有开阔视野与进取精神的高
端人才,以适应全球化时代中国影视传媒产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该专业在人才
培养上理论学习与艺术创作并重,课程设计以电影、电视为核心,兼顾文学、新
闻传播与新媒体,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自主选择主攻(主修)方向,以备将
来更有针对性的深造与就业。历届毕业生中多数通过保研、考研或出国留学继续
深造,其他学生多进入(中央及省市)影视公司、电视台、报纸、网站、广告公
司等各种影视传媒机构,从事编导、记者、管理、营销等工作。
该专业主干课程有:电影概论、电视概论、影视语言、中国电影史、外国电
影史、照相与实践、摄像与实践、影视编剧、影视剪辑、电视新闻采编、纪录片
制作、电视节目制作、大众传播概论、电影批评与研究方法、经典影视片解读、
影视策划等。
音乐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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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专业具有近百年音乐教育历史,著名音乐大师贺绿汀、张肖虎等都曾任教
于此,并创作了“游击队之歌”和“宝莲灯”等载入中国音乐史册的重要作品,
培养出了一大批卓越的音乐家和音乐教育工作者。音乐学专业方向包括钢琴、声
乐、器乐和音乐学理论,现已形成本科、学术硕士、艺术硕士和博士阶段完整的
高等音乐教育教学体系。本专业旨在培养从事音乐表演、音乐教育及其他相关职
业的高级专门人才。
本系崇尚个性化发展、科学化培养与因材施教的理念,注重学生教学、科研
和舞台表演实践能力的综合培养。使学生既达到专业音乐院校的表演水准,又具
备综合型大学宽泛的知识结构。历年毕业生中许多赴国内外名牌大学继续攻读硕
士博士研究生,也有的进入教育机构、出版公司、电台电视台、传统与新兴媒体、
音乐制作和演出单位等音乐产业机构就职。
音乐学专业的主要课程设置包括:音乐表演(钢琴、声乐、器乐),中外音乐
史、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课程、计算机音乐、世界民族民间音乐、音乐教育、舞
台艺术与实践等专业课程。
2015 年器乐方向只招收琵琶、二胡、古筝、扬琴四种乐器进行加试。
美术学(含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动漫方向)
北京师范大学具有近百年美术教育历史,以北京师范大学实力雄厚的文史哲
大文科为依托,具有多学科支持交融的优势,文化与专业结合、理论与实践并重,
注重专业基础、拓展专业技能,在人才方面具有良好的综合学科背景及开放的学
术氛围。
注重培养学生掌握美术学与艺术设计学的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为国内外
研究生培养提供优秀生源,为各类企事业单位、各级学校、艺术机构和创意设计
机构等提供从事教学、创作、研究等工作的高级人才。具有小班教学优势,注重
培养学生的个性化发展。
两部三校“动漫高端人才联合培养实验班”实行学生入校后择优遴选组建,
进行动漫方向培养。
美术学专业与艺术设计学专业招生实行宽口径、厚基础、重创新意识的联
合招生培养模式,学生入校后通过一学期的美术学与艺术设计学通识专业课程
培养之后,根据学生意愿与导师意见最终完成美术学与艺术设计学分专业工作。
美术学方向主干课程有中外美术史、素描、色彩、造型基础、创意思维、设
计概论、中国画、油画、美术教育学、创作实践、专业考察、新媒体艺术等。
艺术设计学方向主干课程有中外美术史、素描、色彩、造型基础、设计概论、
创意思维、中外设计史、平面构成、立体构成、设计草图、摄影、软件基础、字
体设计、书籍设计、信息图形设计、居住空间设计、展示空间设计、公共空间设
计、景观设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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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招生政策,2015 年美术学(含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动
漫方向)实施分省来源计划,在以下省份招生:北京、河北、河南、湖南、广
东、山东、辽宁、内蒙古。
舞蹈学专业
舞蹈系依托北京师范大学的综合人文背景和浓厚学术气氛,在中国舞蹈教育
和研究领域始终居于前列,现设芭蕾舞、现代舞、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
舞蹈编导及舞蹈史论六个课程方向,独立培养的本科、硕士、艺术硕士在国内外
舞蹈大赛中荣获各种奖项。2010 年建立了“开放式教学理念”引导下的现代舞
蹈教育科研体系,提倡“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引导式教学方式,注重
专业文化教育与专业技巧培养相结合,培养具有较高文化修养的表演、教学、编
导、管理“四位一体”式的高级舞蹈创意人才。学生兼备舞蹈艺术实践、舞蹈演
出市场管理、舞蹈教育和理论研究的知识与能力,可以在各级文化单位、大专院
校、以及艺术机构,从事舞蹈教学、创作、研究、策划、管理等工作,是中国舞
蹈教育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
主干课程有:舞蹈表演与实践、中外舞蹈教学法、中外舞蹈文化史、舞蹈艺
术理论、编舞技法、即兴创作、剧场创作、舞蹈艺术管理学、多媒体舞蹈等。
数字媒体艺术(含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动漫方向)
该专业是国内最早的数字媒体艺术学科之一,并始终走在数字媒体教育的前
沿。注重培养学生深厚的文化底蕴、开阔的国际视野、活跃的创意思维、娴熟的
数媒技能、敏锐的产业意识。十年以来,大量优秀人才从这里走向动漫、游戏、
网络、影视、广告、出版等文化创意行业,许多进入国内外知名高校继续深造,
展现出良好的专业素养和成长潜力。
课程体系以影视特效、动画、网络及互动媒体的技术与创作为核心,兼顾产
业与营销实务,学生可全方位了解和掌握数字媒体各门类实践技能和前沿动态。
课程中还设置有专业采风、产业调研、专家讲座、专业实习、毕业创作等环节,
力求将课堂教学、社会实践和产业创作紧密结合。学生每年均有到境外著名大学
交流学习机会。
两部三校“动漫高端人才联合培养实验班”实行学生入校后择优遴选组建,
进行动漫方向培养。
主干课程包括:数字媒体概论、影视语言、摄像与实践、影视制片管理、音
响创意设计、数字视觉特效、数字内容创意、动画基础、角色动画设计、新媒体
设计、网页设计、媒介传播、社会化媒体传播、广告理论与实务、品牌营销策划、
网络游戏研究、项目实践等。
书法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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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专业依托北京师范大学悠久的书法教育历史和人文学科传统,秉承启功先
生的学术精神与艺术精神,致力于培养具有良好人文底蕴与书法艺术修养的高级
人才。注重深入艺术传统,汲取前人学术智慧,涵养情性,领会经典,培养创造
力。学生毕业后可在教育部门、行政部门、编辑出版部门、文博部门等企事业单
位中任职。
主干课程有书法概论、书法史、古代书论、篆隶楷行草理论和技法、汉字学、
文艺美学、篆刻学等。
2015 年计划招收艺术类本科生137 人。
一、艺术类招生专业及人数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招生人数科类学历学制招生地区
130202
音乐学(钢琴、
声乐、器乐<只招
收琵琶、二胡、
古筝、扬琴>方
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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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
文理
本科四年面向全国招生
130205 舞蹈学30
艺术
文理
本科四年面向全国招生
130303 电影学30
艺术
文理
本科四年面向全国招生
130401
美术学(含美术
学专业、艺术设
计学专业、动漫
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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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
文理
本科四年
北京、河北、
河南、湖南、
广东、山东、
辽宁、内蒙古
130405T 书法学11
艺术
文理
本科四年面向全国招生
130508
数字媒体艺术
(含数字媒体艺
术专业、动漫方
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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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
文理
本科四年面向全国招生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1. 符合2015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有关报名条件。
2. 舞蹈学专业考生须于1993 年9 月1 日之后出生,身高不低于160cm。
三、报名
1.网上报名:
2015 年1 月5 日-2015 年1 月30 日,所有招生专业及专业方向报考者均须
登录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bnu.e.cn/admission)“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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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并按要求上传照片,填写、提交、打印《北京师范大学
2015 年艺术类招生报名信息表》。
2.缴费方式:
2015 年1 月5 日-2015 年1 月30 日进行网上缴纳:电影学、音乐学、舞蹈
学、数字媒体艺术(含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动漫方向)四个专业报考者须网上缴
纳初试费100 元/人;书法学、美术学(含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动漫
方向)两个招生专业报考者须网上一次性缴纳初、复试及三试费共计260 元/人。
缴费办法参照《网上缴费办法》进行,逾期不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凡通过电影学、音乐学、舞蹈学、数字媒体艺术(含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动漫方向)四个专业初试考生,现场缴纳复试费80 元/人;凡通过复试考生,现
场缴纳三试费80 元/人。
3.确认考试:
2015 年1 月5 日-2015 年1 月30 日,音乐学、舞蹈学两个专业报考者须登
录网上报名系统自选初试时间段,书法学专业根据报名缴费时间系统自动安排考
试时间,各专业考生都必须通过网络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电影学专业、数字媒
体艺术(含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动漫方向)报考者无需自选初试时间段,缴费成
功者2015 年2 月4 日开始打印准考证。
4.特别说明:
所有专业均不得兼报。
四、专业考试
1.考试要求:
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北京师范大学2015 年艺术类招生考试
准考证》、《北京师范大学2015 年艺术类招生报名信息表》。按指定时间、地
点参加专业考试。
2.考试时间、地点等信息:
考试专业专业考试时间
考点地址
联系电话
备注
①电影学
初试:2 月23 日
上午9:00-11:30
复试:
2 月26-27 日
三试: 3 月1 日
北京师范大学田家
炳艺术楼
教七楼、教九楼
(具体时间、地点初
试以准考证为准,复
2 月25 日:
9:00—16:00
办理复试手续及收费;
2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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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三试以发榜通知
为准。)
010-58809248
010-58807962
9:00—16:00
办理三试手续及收费。
②数字媒体艺术(含数 初试、三试为笔试。
字媒体艺术专业、动漫
方向)
初试:2 月23 日
下午13:30-16:00
复试:
2 月26-27 日
三试: 3 月1 日
③音乐学(含钢琴、声
乐、器乐<只招收琵
琶、二胡、古筝、
扬琴>方向)
④舞蹈学
初试:
2 月23 日-24 日
复试:
2 月26 日-27 日
三试:
3 月1 日
2 月25 日:
9:00—16:00
办理复试手续及收费;
2 月28 日:
9:00—16:00
办理三试手续及收费。
⑤ 美术学(含美术学
专业、艺术设计学专
业、动漫方向)
2 月25 日北师大邱季端体育馆
⑥书法学2 月24 日—26 日北师大田家炳艺术楼
3.考试内容及分值:
1) 电影学专业
初试(满分250 分) 复试(满分300 分) 三试(满分200 分)
a)文学艺术基础知识(笔试
150 分);
b)新闻述评(笔试100 分)。
a)才艺展示(100 分)
b)构思阐述(200 分)。
作品分析
(笔试,200 分)
说明:
(1)“文学艺术基础知识”:中外文学艺术基础知识、作家作品知识。
(2)“新闻述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给定的新闻报道现象进行评论和
解析。
(3)“才艺展示”:个人最具代表性的艺术特长展示。
(4)“构思阐述”:在规定的构思时间内,按照题目构思情节完整的故事
或者创意。
(5)“作品分析”:观看一段影视作品,按照要求做出书面分析;或对指
定的文学作品进行书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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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音乐学专业(钢琴、声乐、器乐<只招收琵琶、二胡、古筝、扬琴>方向)
初试(满分200 分) 复试(满分300 分) 三试(满分250 分)
a) 钢琴方向:
1.三声部以上复调作品
一首
2.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
b) 声乐方向:
歌曲一首
c) 器乐方向:(自带乐器)
1.乐曲一首
2. 练习曲一首
a) 钢琴方向:
1. 技术性练习曲一首
2. 乐曲一首(勿与初试
曲目重复)
b) 声乐方向:
歌曲一首
(勿与初试曲目重复)
c) 器乐方向:(自带乐器)
1. 乐曲一首(勿与初试
曲目重复)
2. 现场视奏。
(一)乐理与音乐常识
(150 分)
1.乐理笔试(90 分)。
2.音乐常识笔试(60 分)。
(二)视唱练耳(100 分):
1.练耳笔试(70 分)
2、视唱面试(30 分)。
3)美术学(含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动漫方向)
A.素描(300 分)。
B.速写(150 分)
C.色彩(300 分)。
说明:
(1)由学校提供考试用纸。
(2)绘画工具与颜料自备。
(3)“素描”为4 开半身带手写生。
(4)“速写”为8 开场景速写。
(5)“色彩”为4 开色彩创意写生。
4) 舞蹈学专业
初试(合格/不合格) 复试(满分550 分) 三试(满分200 分)
a) 舞蹈基本功(含身体软开
度,旋转弹跳等技能)。
b) 自备剧目表演(音乐自带
CD,剧目时长不超过3
分钟)。
c) 即兴舞蹈(现场播放音
乐)。
a) 技术技巧组合(200 分,
包含跳、转、翻等技能;
无需音乐)。
b) 自备舞蹈表演(200 分,
音乐自带CD,剧目勿与
初试重复,时长不超过
3 分钟)。
c) 模仿能力(150 分,考察
舞蹈学习能力)。
笔试:舞蹈作品分析(考察学
生舞蹈艺术常识和文字表述
能力,字数不低于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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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数字媒体艺术(含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动漫方向)
初试(满分200 分) 复试(满分250 分) 三试(满分300 分)
笔试:
1、文艺常识:中外艺术、文学
基础知识问答。(100 分)。
2、形象绘制:将图片中的人物
照片绘制成速写造型(100
分) 。
a) 面试:
构思阐述: 在规定的时
间内,按照题目构思情节
完整的故事,并现场讲述
(100 分)。
b) 笔试:
故事创作:根据命题用画
面或文字描述故事情节。
(150 分)。
面试:
1、现场问答(100 分)。
2、才艺展示:
现场展示个人才艺(美
术、电脑或其他特长展
示)(200 分)。
6)书法学专业
A.临帖(对临指定碑帖,250 分)。
B.创作1(楷书,将指定文字写成书法作品,250 分)。
C.创作2(篆、隶、行、草任选一种,不得为楷书,将指定文字写成书法作
品,250 分)
说明:
(1)由学校提供考试用纸、毛毡、笔洗。
(2)考生自备毛笔、墨汁和墨碟。
(3)不允许在卷面上打格、盖印章,不允许做任何标记。
五、录取原则
1. 考生均须参加本省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文化课考
试)。
2. 各专业依据考生初试、复试、三试的专业考试成绩(满分750 分),由高到低
发放合格资格。考生须通过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
(http://admission.bnu.e.cn/admission)查询考核结果,我校不再以其
他方式通知本人。
3. 对舞蹈学专业考试成绩前三名,美术学(含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
动漫方向)考试成绩前两名、书法学专业考试成绩第一名,音乐学专业钢琴、
声乐、器乐各方向专业考试成绩第一名,若考生文化课总分达到所在省份同
科类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即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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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对上述第3 条录取原则所列考生之外的下列专业(含方向)考生,加设文化
课单科(按满分150 分计)和总分录取控制分数线。
美术学(含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动漫方向):语文不低于80 分、
外语不低于70 分。
电影学、书法学、数字媒体艺术(含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动漫方向):语文、
外语均不低于90 分。
音乐学(含钢琴、声乐、器乐方向):外语不低于70 分。
舞蹈学:外语不低于50 分。
上述各专业(含方向)考生的文化课总分须达到所在省份同科类艺术类本科录
取控制分数线。
电影学、数字媒体艺术(含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动漫方向):文化课总分不低
于考生所在省、区、直辖市同科类(文/理科)一批本科控制线的90%.
5.根据教育部规定,2015 年美术学(含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动漫方向)
编制分省招生计划,其余专业(含方向)均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
往年生源情况,2015 年美术学(含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动漫方向)
只在北京、河北、河南、湖南、广东、山东、辽宁、内蒙古八个省份招生。在
保证合格考生所在省份均有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根据各省校考生源情况分配各
省份分专业(含方向)招生计划数。
6.文化课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其文化课考试成绩(不分文理科,
满分750 分)和专业考试成绩之和计算综合成绩,分专业和专业方向按综合成
绩排队,择优录取。
7.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专业成绩排队择优录取。
8.所报考专业(含方向)有省级统一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份
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并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方能按上述录取原则录取。
六、学费
按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审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我校艺术类学生学
费标准为:美术学(含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专业10000 元/学年,其他各
专业(含方向)8000 元/学年。
七、联系办法
1.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 号
邮政编码:100875
联系电话:010-58807962
网址:http://admission.bnu.e.cn
2.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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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 号
邮政编码:100875
联系电话:010-58809248
网址:http://www.art.bnu.e.cn
3. 北京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8807862
八、北京师范大学平面图网址
http://www.bnu.e.cn/map/images/map.jpg
特别说明:各位考生、家长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要求
后再进行报名。
如遇教育部等上级文件政策调整,我校将依据上级文件作相应调整。
2. 北京师范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充分发挥学校文理基础学科、教育科学以及学科综合的优势,在已有近三十年国家理科基地和国家文科基地人才培养经验,以及十年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人才培养经验基础上,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北京师范大学强基计划”)。该计划以“为国选才育才”为宗旨,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使其成为德才兼备、志向远大、兴趣浓厚、基础扎实、能力突出、勇于创新的拔尖学生,为其将来成为引领人类文明进步的自然科学家、哲学社会科学家奠定坚实基础。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具有强烈专业兴趣的以下两类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
A类:综合素质优秀、成绩优异的考生。
B类:基础学科拔尖,在高中阶段获得数学、物理、化学或生物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等奖(金牌)、二等奖(银牌)的考生。
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强基计划。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1.强基计划招生专业:
专业组别
招生专业
高考科类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选考科目要求
文科组
历史学
文史
历史或地理
哲学
文史
不限
理科组
数学与应用数学
理工
物理
物理学
理工
物理
化学
理工
物理或化学
生物科学
理工
物理或化学
考生仅可选择一个专业组进行报考,填报该专业组内招生专业,根据考生所在省份具体招生专业情况,文科专业组可填报一至两个专业,理科专业组可填报一至四个专业,并填报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2.强基计划招生省份及计划
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云南、陕西、宁夏、新疆等省份招收强基计划学生120人,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5月13日至30日考生可登录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27),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二)参加统一高考
(三)入围校考办法
对于A类考生,依据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按分省分专业组计划数4倍的比例确定入围学校考核考生名单(末位同分均可入围),且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简称一本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该省份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执行)上一定分值:
省份
科类
超出一本线分值要求
北京、山东、天津、浙江
综合改革
70
其他省份
理工
110
其他省份
文史
70
对于B类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破格入围学校考核。
7月26日学校确定并公布入围校考名单。
(四)学校考核
8月1日至3日举行学校考核(含笔试、面试和体育测试)。
1.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占学校考核成绩的50%。
2.面试为综合素质评价和专业知识考核,占学校考核成绩的50%。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对学生进行全面、深入的评价和考核,对考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进行核实,全程录音录像。
3.体育测试项目包括坐位体前屈、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50米跑,不计入学校考核成绩,体育测试结果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无故缺席体育测试者取消录取资格。
4.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另行通知。
(五)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学校考核成绩构成,其中,高考成绩占85%,学校考核成绩占15%。
综合成绩计算办法为:综合成绩(满分750分)=高考成绩(满分750分)*85%+学校笔试成绩(满分300分)*2.5*7.5%+学校面试成绩(满分100分)*7.5*7.5%。
对于高考成绩满分非750分省份的考生,其高考成绩按比例进行折算,计算方法为:折算后高考成绩=高考成绩/本省高考成绩满分*750.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A类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专业志愿和分省分专业组计划数确定预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成绩、学校考核成绩、体育测试成绩。
对于B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A类考生最低录取综合成绩分数线的,予以录取。
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审定,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后,方可录取。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按高考志愿填报录取规则参加后续各批次志愿录取。
学校于8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
四、培养方案
北京师范大学遵循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成长规律,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探索的“一制三化”(导师制、小班化、国际化、个性化)等有效培养模式基础上,针对强基计划实施“基础扎实、学科交叉、科教融合、本研衔接”四位一体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1.优化课程体系,夯实基础学科能力素养。构建由通识教育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选修课程三大课程模块构成的课程体系;加强课程体系整体设计,改革教学内容;加强数理基础课程、生化基础课程、哲学基础课程、文史基础课程以及研究方法等课程建设,提高学生修读相关基础课程的深度和广度,培养学生的知识融通与转移能力,激发学术志趣。
2.配备一流师资,组建高水平教师和导师团队。坚持校内与校外并举、水平与责任并重的原则,建设一支由本校教师及国内外专家学者组成的学术水平高、责任心强、有热情、肯投入的一流师资队伍。设立“首席导师、新生导师、学业导师和人文导师”四位一体的导师团队,在人生引导、志趣激发、学业指导、素养提升、科学研究等方面对学生给予全方位指导。
3.改革教学方法,完善考核评价方式。建设小班研讨课,以高质量的交流互动,充分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推进探究式教学和自主性学习,以启发式、讨论式等教学方法引导学生主动参与教学、自主深度学习、自主构建知识体系,激发学生学习的主体性精神。丰富探究式、论文式、报告答辩式等作业评价方式,提升课程学习的深度。加强对学生课堂内外、线上线下学习的评价,强化阅读量和阅读能力考查,提升课程学习的广度。
4.本硕博相衔接,学术型高端人才培养阶段前移。建立衔接本科教育阶段,融贯硕士和博士培养阶段的学术型人才培养机制。打通本研课程设置,形成相互衔接、逐级递进的课程体系,优化课程建设标准、修读要求、选课方式、教学管理等环节,全面考虑学生学习的基本规律和内在潜力,把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作为一个连贯的整体来设置课程、组织教学,构建完善本硕博衔接的培养体系。从优秀本科生中选拔直博生。
5.促进学科交叉,鼓励学生自由探索。多学科知识结构是创新人才的核心素养,鼓励和支持学生跨领域、跨学科、跨专业修读辅修和双学位项目,课程主要集中辅修领域内的核心课程。创造跨学科研究条件,依托科研和教学实验室,组建高水平跨学科教学团队,设立交叉学科研究课题,支持学生参与课题研究。建立教学科研实践多层次融合、跨学科多交叉融合、全球化多方位融合的三大融合机制,为学生跨学科学习、研究和深造创造条件。
6.搭建合作平台,推进科教协同育人。搭建学校与科研院所深度合作的战略平台,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领域和关键核心技术领域,优势互补,协同合作,共同开展人才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和紧缺领域输送后备人才。实施强基计划各专业都将根据自身特点和特色,利用好国内外高水平科研平台,推进科教协同育人。
7.实施动态进出,健全质量控制机制。以学业成绩为基础,以综合素养、学术兴趣、创新潜质为核心,每学期开展对学生的综合考查。每年一轮形成性考核,进行多主体、多维度、多视角的综合素质评估,将部分不适应强基计划培养的学生进行分流。建立教学质量常态监控机制,完善教学质量反馈与改进机制。
(各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详见附件)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提供招生高校。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转专业,本科阶段转专业范围原则上限于本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之内。
(四)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五)报名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身体条件须满足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专业的规定和要求。
(六)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录取及入学培养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若政策调整,则按照新的规定执行。
(七)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在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由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北京师范大学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接受北京师范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邮箱:[email protected]。
七、咨询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
邮编:100875
招生咨询电话:010-58807962
传真:010-5880056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网:admission.bnu.e.cn
北京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1058807862.邮箱[email protected].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八、本简章由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0年5月
3. 北京师范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 北京师范大学 。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重点大学、“211工程”、“985工程”学校。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 北京师范大学 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北京师范大学 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并接受纪委、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北京师范大学 组建招生委员会,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主管副校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教务处、纪检监察办公室、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
第六条 北京师范大学 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4.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七条 北京师范大学 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八条 北京师范大学 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九条 北京师范大学 面向全国招生,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结合国家政策要求,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来源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学校按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机动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矛盾问题。
第十条 录取原则
1. 按各省级招办确定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政策加分)提档。
2. 江苏省考生(含自主招生和高水平艺术团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AB+,贫困专项计划和高校农村专项计划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2B。
3. 按照进档考生的高考实考分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存在一定的分数级差,一般在2分以内(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专业录取。
4. 在 等效分(实考分减去专业极差后的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实考分高者、有政策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者、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 序:瀚德实验班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文综(理综)分数安排录取,其余各专业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综、外语分数,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 文、理综、外语分数录取。在江苏,等效分数相同的情况下,先比较选考科目等级,再按上述顺次比较相关科目成绩。
5. 报考英语、日语和俄语专业的考生限其参加全国统考的外语语种为英语,且须参加省招办组织的英语口试并成绩合格。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瀚德实验班)和法学(瀚德实验班)的考生全国统考外语成绩不低于120分(150分制)。
6. 在 顺序志愿投档批次中,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在考生保证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按照实考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直至完成来 源计划。若符合条件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批次 中,第一次投档生源不足时,按上述规则征集志愿、调整剩余计划。
7. 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8. 体 育教育专业录取原则:只招收理科生(文理不分的省份除外)。在投档成绩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普通类、同科类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80%,体育专业测试成绩不低 于80分(100分制)的条件下,按照进档考生的体育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另,对于贫困专项计划考生,原则上,在投档成绩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普通类、同 科类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60%,且不低于体育类、同科类本科录取控制线,体育专业测试成绩不低于80分(100分制)的条件下,按照进档考生的体育专业测 试成绩择优录取。
9. 获得我校外语类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专业和农村专项计划入围资格考生的录取,依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我校有关招生简章和签订的协议执行。
10. 为选拔职业信念坚定、乐教适教的优秀新生接受师范生免费教育,我校将在个别省份(见省招办公布信息)实施“免费教育师范生入校选拔”试点:入学一 个月内,经新生个人自愿申请,学校专家组考核合格,且省级教育厅同意者,即可转为免费教育师范生,其余新生作为非师范生在原录取专业学习。
11. 体检标准按我校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 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制定的《 北京师范大学 招生体检实施细则》执行。
12.学制4年,学费:艺术类专业8000-10000元/学年;外语类专业6000元/学年;其他专业4800—5400元/学年。联系电话:010-58807962。网址:www.bnu.e.cn。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章程由 北京师范大学 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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