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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医药大学函授本科招生电话

发布时间: 2023-01-20 21:47:11

A. 长沙正规函授站点有哪些

沙地区开设成人高考学校
本科类型院校: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长沙理工大学 、湖南农业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湖南工商大学、长沙医学院 、长沙学院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湖南警察学院、湖南女子学院、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湖南涉外经济学院、长沙师范学院、湖南信息学院。
专科类型院校: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科技职业学院、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保险职业学院、湖南外贸职业学院、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长沙职业技术学院、长沙南方职业学院、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湖南都市职业学院、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B. 湖南中医药大学2022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维护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中医药大学,英文全称:;学校代码:10541;办学类型:公办;学校地址,含浦校区: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含浦科教园学士路300号,东塘校区: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113号。


第七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下设招生办公室,在招委会的领导下负责制定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公开招生信息,承担招生录取工作任务。
第八条
学校在招生录取期间设立由纪检监察室领导带队的招生录取监察小组,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三招生计划及专业录取要求
第九条
2022年面向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下同)招生,详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文理科类以各省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条
各招生专业男女性别不限,无科目加试和口试要求。
第十一条
我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志愿,凡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入学后须改学英语。
第十二条
护理学专业根据用人单位往年招聘要求,建议男生身高在1.68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58米以上。
第十三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以高考招生体检表记载的信息为准,按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从医学人才培养和就业的特殊要求考虑,从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出发,再次强调对考生身体状况的特殊要求,并做补充说明。
1.考生患有《指导意见》
第一条
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所有专业不予录取;2.色盲、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中医学(含“5+3”一体化)、中医养生学、中医儿科学、中医骨伤科学、针灸推拿学、中医康复学、康复治疗学、运动康复、中西医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技术、口腔医学、护理学、中药学、药学、药物制剂、中药资源与开发、制药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应用心理学专业;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色盲、色弱列出专业外,还包括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
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4.考生患有《指导意见》
第三条
第5项、
第6项、
第7项、
第9项中列出相关疾病,慎重报考我校医药类专业;5.考虑到医疗卫生服务的特殊性,学校建议肢体功能障碍考生慎报我校医学类专业。
我校不予录取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专业录取要求的考生,新生入校后三个月内将进行体检复查,对复查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者,报学校审定后转至身体条件不受限的专业就读,本人不愿调整专业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投档比例:湖南省投档比例不超过105%,其他省份根据当地招生录取政策及生源情况确定,不超过120%。
第十六条
不设学校志愿分数级差。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若平行志愿投档后未录满,学校根据生源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的政策进行征集志愿的录取;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若
第一志愿投档后未录满,再依次进行后续志愿的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对照专业计划实施录取(即“分数清”的原则)。
录取时若出现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综合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
对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高考体检标准、所报专业均已录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总分低录取额满等情况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所有录取及退档考生以生源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后的名单为准。
如与生源所在省份排序规则不符,按生源所在省份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和有关办法执行。
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选考科目要求以省级招办向社会公布的为准;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内蒙古考生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建议,实行“招生计划1_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学校认可生源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政策,以包含附加分(含全国性高考加分、地方性高考加分)的最终投档总分作为录取依据。
第二十条
对非应届考生录取无附加要求。
第二十一条
新生录取信息在各省招办审核确认后通过学校招生就业信息网公布。
五收费标准、奖学金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
学校依照湖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联合制定的最新收费标准收费,新生在入学报到时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具体收费标准将于新生报到前在入学须知和学校本科招生网公布。
第二十三条
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傅敏铨·唐木林”励志奖学金、湖南中医药大学
第一附属医院奖学金、湖南中医药大学
第二附属医院奖学金、附属中西医结合医院奖学金、老百姓优秀学子奖学金、东健·国医大师熊继柏奖励基金、张学勇励志奖学金、湘港·陈玉瑜优秀学子奖学金、“江氏正骨”励志奖学金、“耀实通元”奖学金、“格尔智慧”奖学金、“筑梦基金”奖学金,奖励金额范围为1500~10000元不等。
学校设有国家助学金、慈济慈善基金会助学金、泰伦特助学金、“筑梦基金”助学金、郭佳爱心助学金、曾晓晖女士爱心助学金、少数民族学生助学助困专项资金、爱心基金、爱心人士“一对一”助学项目等,资助金额范围分别为500~7500元不等。
第二十四条
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湖南省已在各市州县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凡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于入学前到户口所在地市(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
学校由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具体负责学生的奖、助、贷、补、缓和退役士兵复学学费资助、征兵入伍学生学费补偿、直招士官学费补偿、校内外勤工助学等各类各层级的资助工作。
第二十五条
入学资格复查: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
第41号),在新生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过程中,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六条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含浦科教园学士路300号,湖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
邮编:08
咨询电话:0731-85381117、85381101
咨询邮箱:[email protected]
咨询QQ群号:473432949,867317692,912744668
监督电话:0731-88458952
学校官方网址:https://www.hnucm.e.cn/
本科招生网址:https://zsjy.hnucm.e.cn/
微信公众号:湖南中医药大学招生(gh_4cb3e8185189)
六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适用于湖南中医药大学2022年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经湖南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实行。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C. 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维护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学校代码:12661;成立于2002年6月,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确认,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

第三条 学院概况:学院位于长沙市韶山中路113号湖南中医药大学东塘校区,教学设施设备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学生共享湖南中医药大学80余年的办学资源。学院教学、科研、学生管理严谨规范,学习生活环境优美,现开设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护理学、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学、药学、中药学、制药工程、市场营销、应用心理学、药物制剂、生物工程13个本科专业

学院的主办单位湖南中医药大学,创办于1934年,时名湖南国医专科学校,1960年改办为普通高等本科学校湖南中医学院,2002年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与湖南中医学院合并,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湖南中医药大学。

湖南中医药大学设有以中医药学为主的26个本科专业,涉及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文学五个学科门类,是一所集教学、科研、医疗、校办产业综合发展的医科大学,有19所附属医院,5个校办合资企业。学校有学士、硕士、博士三个层次学位授予权,有中医学、中西医结合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中医、中西医结合、中药学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3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7个。有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资格。建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23个,湖南省重点学科10个,其中湖南省优势特色重点学科2个,形成了以中医药学科为主体的三级学科建设体系。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的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关于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录取原则和规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负责制定学院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公开招生信息,承担招生录取工作任务。

第六条 学院招生由湖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处、纪委、监察等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和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专业及专业要求

第七条 2020年学院面向湖南、广东、广西、江西、浙江、新疆、湖北、重庆、安徽、福建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文理科类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公布的为准。

第八条 学院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九条 各招生专业男女性别不限。

第十条 各招生专业无科目加试和口试要求。

第十一条 应用人单位用工需求,为顺利就业,报考护理学专业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

第十二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参考考生档案中高考招生体检表,必要时需进一步核实,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高校招生体检标准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录取。新生入校后将进行体检复查,不符合标准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章 录取原则与办法

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学院根据考生报考情况执行志愿投档确定投档比例。

第十五条 对于符合学院投档条件的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各科成绩和报考其他院校的专业志愿情况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对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高考体检标准、所报专业均已录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总分低录取额满等情况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所有录取及退档考生以生源地教育招生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后的名单为准。

对浙江省考生分段录取。第一段考生投档录取后,将剩余计划重新公布,未被录取的第一段考生和第二段考生填报志愿,再组织投档录取,以此类推。第三段志愿填报和录取后,如仍有专业未完成计划的, 则扩大比例征求志愿。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学校的具体专业。投档比例为1:1,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据位次、志愿顺序投档。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全部相同者为同位次。

第十六条 湖南省内已投档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主动与我院公布的电话联系确认录取,未确认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学院认可生源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政策,以包含附加分的最终投档总分作为录取依据。

第十八条 对非应届考生录取无附加要求。

第十九条 招生录取结果在各省市招办审核确认后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站公布,网址:http://xxxy.hnucm.e.cn/。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学金制度

第二十条 学院按照湖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联合制定的最新收费标准收费,新生在入学报到时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将于新生报到前在入学须知和学院招生信息网站上公布。

第二十一条 奖学金、助学金:所有专业,全体学生中的优秀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其他困难补助经费等,每年约为1000~8000元/人。

第二十二条 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湖南省已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凡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于入学前到户口所在地市 (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学院设有学生资助管理专门负责人员,协助学生完成生源地助学贷款后续办理流程和勤工助学事项,帮助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

第六章 毕业证书及毕业待遇

第二十三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我院具体管理办法,学生在我院学习、修满规定学分,颁发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四条 学院学生毕业后,享受国家规定的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同等待遇。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113号,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招生办

邮 编: 410007

联系电话: 0731-85381080 (兼传真) 85381219

E-mail: [email protected]

网 址:http://xxxy.hnucm.e.cn/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解释权归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十七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 2020年05月

D. 21年湖南中医药大学成考总招生人数

21年湖南中医药大学成考总招生人数3670人,湖南中医药大学位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省会长沙市,是湖南省重点建设本科院校,也是首批招收博士研究生、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的高校。

E. 湖南中医药大学在哪里 附准确地址

一、湖南中医药大学在哪里 湖南中医药大学 地址在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含浦科教园学士路300号,该校是湖南省重点建设本科院校,是全国首批设立国家级重点学科的高校。
二、湖南中医药大学介绍
学校办学历史悠久,前身为1934年的湖南国医专科学校,1953年创办湖南中医进修学校,1960年创建普通高等本科院校——湖南中医学院,1979年成为全国首批取得中医类研究生学历教育资格的院校,1990年原 湖南科技大学 成建制并入湖南中医学院,2002年与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合并,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 湖南中医药大学 ,2012年进入湖南省一本招生序列。目前,学校与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实行校(院)合一的管理体制,现任校(院)党委书记秦裕辉。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中医药特色鲜明。学校设有18个学院、25个本科专业,涵盖医、理、工、管、文等5大学科门类。现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3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7个。建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23个,湖南省重点学科10个,其中湖南省优势特色重点学科2个,构建了以中医药学科为主体的三级重点学科体系。目前我校成功入选湖南省高等学校“国内一流建设高校”,中医学入选湖南省高等学校“国内一流建设学科”,中西医结合与药学入选湖南省高等学校“国内一流培育学科”。省级预算已安排专项资金8800万,大学每年拟投入1000万,用于引导和支持一批符合条件的学科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战略,名医名师荟萃。现有专任教师1403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教师678人,有博士生导师112人、硕士生导师566人,享受省政府、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72人。入选国医大师3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人、省“*”专家7人,“芙蓉学者”2人,湖南省“121”创新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6人、第二层次人选4人,省学科带头人17人,省高层次卫生人才“225”工程领军人才7人、医学学科带头人32人,国家级名中医2人,省级名医69人;有国家“*”教学名师1人,国家级优秀教师2人,全国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2人,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2人,省级教学名师2人,省级优秀教师4人。

学校坚持质量办学,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现有全日制本科生18748人、研究生2465人。建有国家级实践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实践教学示范中心5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2个,省级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1个;省级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示范基地5个。

近年来,先后获得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9门、省级名师空间课堂6门、省级微课课程4门;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5个;省级中医技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

近五年,学生先后获得国家级奖励70余项,省级奖励150余项,其中包括全国大学生针灸推拿临床操作技能大赛团体一等奖、全国护理学临床技能大赛一等奖、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一等奖、全国中医院校“远志杯”作品竞赛一等奖等。2014~2018届本科毕业生平均年终就业率达92.57%,位居全省高校前列。建校以来,学校培养了7万余名以发展中医药事业为主体的精英人才,校友遍布海内外。

学校坚持聚焦国家和区域的重大战略,深入推进科技创新和中医药产业化,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学校建有科研平台68个,其中国家级3个、部级21个、省级28个、厅级14个、校级2个。近年来,学校立项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049项,获资助经费1.27亿元。其中获批国家科技部重大新药创新项目1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1项,“973”计划子课题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53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4项。获各级各类科研奖励117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湖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2项。

校(院)拥有5个校办合资企业,牵头成立了湖南中医药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先后与省内各地市签订产学研战略合作协议,开发中药新药72个,科技成果转让61项,科技开发和新药转让费达1.3亿元,三家直属附属医院院内制剂138个,近三年销售额达2亿余元。古汉养生精、乙肝宁颗粒剂、肝复乐片、驴胶补血颗粒、妇科千金片、四磨汤、代温灸膏、天麻首乌片、益龄精、虎耳草素片、心泰片等中药新药和中华皇欢液、神农茶、生力神功口服液等保健品等均由校(院)研制或参与研发,成为启迪古汉、九芝堂、千金药业、汉森制药、正清制药、湘潭飞鸽制药等省内外中药生产企业的拳头产品或知名品牌,产生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累积产值超过200亿元。其中,“正清风痛宁缓释片”为我国第一个中药缓释制剂;“胰宁注射液”填补中药注射剂治疗急性胰腺炎的空白;肝复乐片是国内第一个抗癌Ⅱ类中药新药;安君宁是国内第一个戒毒中药;蜂蜡素胶囊是我省第一个中药Ⅱ类新药;“中药超微粉体关键技术的研究及产业化”项目研究成果在湖南省各大中医院推广应用,荣获湖南专利奖一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超微中药累计销售总额达10多亿元;古汉养生精上市后三十年经久不衰,屡获殊荣,为“中国驰名商标”、“国家秘密技术项目”、“国家重点新产品”,多年来作为滋肾补益类OTC药品一直位居湖南省药店销售榜单品排名前列,深受消费者的信赖,累计销售总额达50多亿元。通过校(院)成果转化项目实施带动省内42个GAP基地建设,中药种植面积达70万亩,年度新增产值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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