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电话
A.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的具体地址,邮编,电话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位于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金凤路18号,邮编是519085,电话0756-6126777,6126888,6126999,6126773,6126787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 Zhuhai)位于广东省珠海市,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由北京师范大学和珠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举办、进行本科层次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学校建于2001年,前身为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教育园区(也称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2003年7月更为现名。
学校校园占地面积5000亩,建筑面积33.6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0237.69万余元,设有14个二级学院(部),涵盖61个本科专业,在校生2.3万余人
珠海分校依托北师大的优质学科资源,着眼当代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致力于培养具有宽厚人文、科学素养和学科专业知识的应用型专门人才。建校以来,生源遍及全国二十七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港澳台地区,在四川省和青海省一本批次招生,其余省份在本科批次或二本批次招生。2018年,录取的广东省外一本线上学生比例达到60%。2011年我校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63所高校被国家教育部制定列入2012年免试招收香港学生的高校名册。现有在校生达2.3万多人。

B.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电话
本科生招生咨询电话:(010)58807962,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10)58808156。
本科生招生咨询方式
电话:010-58807962、0756-3683316(珠海校区)
传真:010-58800562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主楼A区103室
邮编:100875
研究生招生咨询方式
电话:(010)58808156
传真:(010)58800519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主楼A区103室
邮政编码:100875
研究生招生监督邮箱:[email protected]
北京师范大学查号台:(010)58806183

北京师范大学概况
北京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是一所以教师教育、教育科学和文理基础学科为主要特色的著名学府。北京师范大学由北京校区、珠海校区两个校区(含四个校园)组成。学校设3个学部、27个学院、2个系、11个研究院(所),4个书院。
学校办学格局为“一体两翼”,北京师范大学(北京校区)的本科院校招生代码为10027,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的本科院校招生代码为19027,考生填报志愿时分别填报,分别录取。
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本科生,颁发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注明培养校区;对符合北京师范大学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本科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具体招生省份以当年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北京师范大学
C.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在哪里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地址:珠海市唐家湾金凤路18号
学校办公室电话:0756-6126393
招生咨询电话:
0756-6126787
6126773
北京师大珠海分校在珠海金唐镇(金鼎、唐家)的金凤路,公交车10A、69可以到达这个地方,北京理工珠海分校也在这里。
这个地方距离市区挺远的,但风景还不错,被山靠水,离唐家和金鼎都很近。
D. 北京师范大学高考录取通知书什么时候发放,附EMS快递查询方法
热情八月,阳光总是那么耀眼,你是否在期待着刻有你名字,承载着你希冀的标志着你一路走来荣耀的录取通知书,就在马上送到你手里呢。本文我整理了关于 北京师范大学 的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及EMS查询方法的相关知识。
一、北京师范大学高考录取通知书什么时候发放
很多考生在得知自己被 北京师范大学 录取了,但是不知道录取通知书什么时候可以收到,一般根据往年考生的反映, 北京师范大学 录取通知书会在高考考生录取结果公布后,大概10天左右会受到录取通知书,偏远的一些地方可能需要15天左右,所以考生要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被录取了,在根据录取时间推算 北京师范大学 录取通知书什么时候可以到。如果考生20天左右还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的话,可以致电 北京师范大学 招生办电话,查明原因。
二、北京师范大学高考录取通知书查询方法
1、 北京师范大学 通知书网上查询:
进入中国邮政速递物流EMS高考录取通知书特快专递邮件全程跟踪查询,输入你的准考证号,就可以看到录取通知书的物流信息了。
2020 北京师范大学 通知书高考录取通知书查询入口:http://www.ems.com.cn/mailtracking/lu_qu_tong__shu_cha_xun.html
2、 北京师范大学 通知书微信查询:
关注EMS官方微信,即可随时查询掌握录取通知书的动态!
3、 北京师范大学 通知书电子渠道查询:
通过关注EMS微信服务号、支付宝服务窗,下载手机APP,在录取通知书查询入口,输入报考时的准考证号、考生号、手机号或录取通知书邮件号码均可查询,如果注册绑定的手机号与填报志愿时的号码一致,还能随时收到EMS的主动推动信息。
4、 北京师范大学 通知书电话查询:
拨打11183全国统一客服热线,通过邮件号码即可查询到邮件状态。“如果查询到录取通知书已寄出,但发生长时间未收到、网上没有信息的情况,一定要及时通过我们的客服电话11183进行邮件查询。”该负责人说道。
三、北京师范大学简介
北京师范大学 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是一所以教师教育、教育科学和文理基础学科为主要特色的著名学府。学校的前身是1902年创立的京师大学堂师范馆,1908年改称京师优级师范学堂,独立设校,1912年改名为北京高等师范学校。1923年学校更名为 北京师范大学 ,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所师范大学。1931年、1952年北平女子师范大学、辅仁大学先后并入 北京师范大学 。
百余年来, 北京师范大学 始终同中华民族争取独立、自由、民主、富强的进步事业同呼吸、共命运,在“五·四”、“一二·九”等爱国运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以李大钊、鲁迅、梁启超、钱玄同、吴承仕、黎锦熙、陈垣、范文澜、侯外庐、白寿彝、钟敬文、启功、胡先骕、汪堃仁、周廷儒等为代表,一大批名师先贤在这里弘文励教。经过百余年的发展,学校秉承“爱国进步、诚信质朴、求真创新、为人师表”的优良传统和"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校训精神,形成了“治学修身,兼济天下”的育人理念。
“七五”、“八五”期间, 北京师范大学 被确定为国家首批重点建设的十所大学之一。“九五”期间,又被首批列入“211工程”建设计划。2002年百年校庆之际,教育部和北京市决定重点共建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市第九次党代会将 北京师范大学 列入支持建设的世界一流大学的行列。“十五”期间,学校进入国家“985工程”建设计划。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类名单,11个学科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
E.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在珠海哪里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在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金凤路18号。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 Zhuhai)位于广东省珠海市,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由北京师范大学和珠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举办、进行本科层次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学校建于2001年,前身为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教育园区(也称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2003年7月更为现名。建校以来,生源遍及全国二十七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港澳台地区,在四川省和青海省一本批次招生,其余省份在本科批次或二本批次招生。
2018年,录取的广东省外一本线上学生比例达到60%。2011年我校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63所高校被国家教育部制定列入2012年免试招收香港学生的高校名册。现有在校生达2.3万多人。

(5)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电话扩展阅读
一、研究平台
截止2018年12月,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拥有专业实验室80个,4个国家级实验室,实验室的仪器设备15647台,总价值10237.69万余元。实践教学基地479个。
二、馆藏资源
据2018年3月学校官网显示,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图书馆总建筑面积为3.4万平方米,馆藏中外文纸质图书110余万册,电子图书80余万种,中外文报刊2000余种、中外文数据库45种,设7个印刷型文献阅览室。
1个多媒体阅览室,5个普通研讨室、1个试听研讨室、16个休闲学术研讨区,向读者提供开放式外借、阅览、试听、上网、信息检索及各类技术服务。图书馆设有3500个阅览座位,周开馆98小时。馆内计算机及视听设备全部向读者免费开放。
F.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 北京师范大学 珠海分校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3177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金凤路;邮政编码:519087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主办单位: 北京师范大学 ,珠海市人民政府
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学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本科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并颁发 北京师范大学 珠海分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 北京师范大学 珠海分校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金融学(中加合作办学项目,教育部批准证书号:MOE44CA2A20131463N)学生达到培养要求后,可同时获得加拿大圣玛丽大学颁发的主修金融学专业的商学学士学位(Bachelor of Commerce Degree with a Major in Finance)证书。
视觉传达设计(中德合作办学项目,教育部批准证书号:MOE44DE2A20141639N)学生达到培养要求后,可同时获得德国品牌学院——汉堡传播与管理应用科学大学颁发的品牌设计专业艺术学学士学位(Bachelor of Arts in Brand Design)。
汉语国际教育、广告学、金融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服装与服饰设计(艺术类)2+2学分互认项目学生达到培养要求后,可同时获得境外合作院校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 学校在各省招生层次均在第二批本科,其中在广东省为第二批本科A类。
港澳地区和台湾省学生的录取批次为联招第二批。
第十六条 预留计划:本年度预留计划数一般不超过本科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实行平行院校志愿的省份,提档比例不高于105%;其他省份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
第二十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志愿,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专业录取遵循“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以下规则录取:高考原始成绩(不含政策加分)高者优先录取;如高考原始成绩相同,则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外语成绩相同,则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二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先按其所在省份录取系统中的专业自然顺序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如不符合专业单科成绩要求,则按系统专业自然顺序向下依序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外语语种及相关科目成绩要求如下: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同时要求英语单科成绩必须达到98分(总分为150分)以上。
日语专业招收英语或日语语种的考生,同时要求英语或日语单科成绩必须达到98分(总分为150分)以上。
第二十四条 报考金融学(中加合作办学项目)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必须达到115分(总分为150分)以上,数学单科成绩必须达到100分(总分为150分)以上。
第二十五条 除艺术教育专业外的其他艺术类专业和体育类专业,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如下:
1.视觉传达设计(中德合作办学项目)、电影学专业: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按文化考试成绩总分750分进行折算)×30%+文化考试成绩×70%。
2.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德学分互认)、数字媒体艺术: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按文化考试成绩总分750分进行折算)×40%+文化考试成绩×60%。
3.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学专业: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按文化考试成绩总分750分进行折算)×70%+文化考试成绩×30%。
4.休闲体育专业: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按文化考试成绩总分750分进行折算)×50%+文化考试成绩×50%。
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按文化考试成绩高低排序录取;若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仍相同,按考生语文科目考试成绩高低排序录取;若考生语文科目考试成绩仍相同,按考生数学科目考试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第二十六条 艺术教育专业须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普通类本科第二批(广东省为第二批A类)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教育专业进档考生按照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七条 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
第二十八条 在广东省第二批本科:报考学校文科类、理科类本科层次的广东省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报考学校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九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处理。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一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收费标准:学校学费为18000元/学年-23000元/学年,金融学(中加合作办学项目)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中德合作办学项目)专业的学费标准按广东省相关部门的批复执行。住宿费为1200元/学年-2800元/学年。详情可登录http://www.bnuz.e.cn查询。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二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优秀考生奖励金:对于学校录取的高考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学校按文件规定提供一定数额的奖励金。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三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6-6126773,6126787,6126843,6126844
传真:0756-612686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学校网址:http://www.bnuz.e.cn
招生网址:http://zsb.bnuz.e.cn
第三十四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检部门
联系人:王菊元
监督电话:0756-6126518
传真:0756-612651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 北京师范大学 珠海分校学校办公会审查通过,适用于 北京师范大学 珠海分校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 北京师范大学 珠海分校授权 北京师范大学 珠海分校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
G. 2010年北京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网址:http://graate.bnu.e.cn/ZHAOSHEN/zsindex1.htm
北京师范大学2010年全国统考硕士生招生简章
(双证专业学位招生简章请点击此处查阅)
欢迎报考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
北京师范大学是一所教学与科研力量居全国一流水平的著名重点大学,有逾百年办学历史。是国家“ 211 工程”和“ 985 工程”重点建设的有特色的大学。我校学科门类齐全,共有1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0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162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18个博士后流动站,另有包括教育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和法律硕士等9个专业学位授权学科。(北京师范大学2010年博(硕)士学位和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一览表)有5个一级学科、11个二级学科获批国家重点学科,2个二级学科获批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个北京市一级重点学科,9个二级重点学科。
学校拥有4个国家重点实验室,7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5个北京市重点实验室,4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和2个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7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1个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国家文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5个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5个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1个国家对外汉语教学人才培养基地,1个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各重点学科、实验室、研究基地和培养基地介绍)
学校现有博士生导师820余人,硕士生导师1640余人,其中两院院士19名,还有一批著名的资深教授。将北京师范大学建设成为综合性、有特色、研究型的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是学校的发展目标。
一、招生人数 「返回」
我校2010年专业目录上各院系所、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复试阶段可能会根据生源情况及初试成绩进行微调。
推荐免试生拟接收人数包含在专业目录公布的人数中,除明确标注的外,推荐免试生所占比例一般在30-50%。我校推荐免试生接收工作预计在10月中旬结束,届时将公布接收名单,请注意查看。
二、报考条件 「返回」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0年9月1日),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①修完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②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两篇以上(含)文章;③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即2009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如果已获得专科毕业证书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10年9月1日),满足第(3)条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的,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能报考。
(6)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7)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录取后不享受我校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
(8)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三、报名 「返回」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
2. 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摄像、确认的方式。
网报时间2009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届时请考生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http://www.chsi.com.cn(公网);http://www.chsi.cn(教育网)。
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时请注意:(1)凡拟在北京地区参加初试的,网上报名时报考点必须选择“北京师范大学”,且须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其他考生以报考点所在省级招办的网报公告为准。
(2)拟报考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考生请务必详尽阅读招生专业目录中该专业的备注内容,正确填写报考专业和考试科目。
(3)如实正确填写本人民族代码及名称。凡弄虚作假或输入错误、复试时要求更改者,均不得享受国家少数民族有关政策。
(4)请正确详尽填写本人通信地址,以便准确发放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等。凡因通信地址填写不详或填写错误导致准考证、录取通知书等材料无法寄送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考生必须于2009年11月10日-14日到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摄像和报考信息确认。
上述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如有变化,我校会及时在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请考生在9月份注意查阅。
四、入学考试 「返回」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0年1月中下旬(具体日期以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我校初试科目中有以下全国统考科目,全国统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定。
101-政治理论、201-英语、202-俄语、203-日语、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313-历史学专业基础、314-数学(农)、315-化学(农)、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414-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15-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
除以上科目外,其他科目均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
(二)复试
1.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底4月初。具体时间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复试内容:一般包括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笔试、实验操作、面试等,进一步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3.复试比例及权重: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一般为招生人数的130-150%左右。部分专业根据其特点,差额比例将适当扩大。初试、复试权重等由各招生院系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并公布。
4.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5.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五、报考资格审查 「返回」
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来校参加复试时须提供如下材料:应届本科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往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证书者一并提供);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毕业证书,进修本科课程成绩单及所发表文章。
无论何时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体检 「返回」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请点击进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注册。
七、学习年限 「返回」
硕士生学制为2-3年,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一般为1年半。符合规定的硕士生可以在2年或2年半毕业。
八、关于培养机制改革 「返回」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自2009年起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1、实行培养机制改革后,硕士生的录取类别只分为非定向培养硕士生和定向培养硕士生两类。人事档案和户口都转入北师大的为非定向培养硕士生,不转入的为定向培养硕士生。
2、我校设立“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用于资助非定向培养硕士生的全部学费和部分生活费。一般来说,非定向硕士生均可获得基本奖助学金,除免交学费(每年8000元)外,还可获得一定数额的生活费。各院系所可以视经费筹措情况调高奖助学金额度。基本奖助学金实行动态评定,由各院系所根据其学习成绩、科研能力等综合确定。
定向培养硕士生、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及年龄超过40周岁人员不享受“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且须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为三年共计2.4万元。
九、住宿 「返回」
硕士生新生第一年住大运村学生公寓,第二年迁回校内住宿。大运村学生公寓的住宿费为每人每年2300元,学校将补贴每人500元。定向培养的北京地区考生不解决住宿。
十、出国培养和硕博连读 「返回」
1.我校2007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每年选拔约100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进行联合培养。在读非定向硕士生可以申请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在“研究生培养”栏目中查询。
2. 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硕士生可以在二年级时申请硕博连读,通过我校规定的考核后即可在第三年进入博士阶段学习。
3. 生命科学学院与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联合在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招收10名推免生,以硕博连读方式培养,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十一、招生信息、咨询、联系方式 「返回」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招生专业目录、部分参考书、报名公告、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可在北师大研究生院主页上查询。网址为:http://graate.bnu.e.cn。
2.报考点选择北京师范大学的考生请于考试前20天左右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自行下载准考证,外地考生的准考证由我校统一寄发至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
“初试成绩单”和“复试通知”由考生自行上网查询并下载,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书。
3.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参考书或办理邮购业务。
4.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58808156,传真:(010)58800519;办公地点:主楼A区(西侧)二层212室;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 邮政编码:100875。
5.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精神,硕士统考英语科目名称改为英语一,外国语言文学学院二外考试科目代码由211英语、212俄语、213日语、214法语和215德语改为241英语、242俄语、243日语、244法语和245德语。
双证专业学位研究招生有关问题,请查阅2010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双证)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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