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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3-02-05 00:15:19

㈠ 2020年中国政法大学MPA招生简章

2020年中国政法大学MPA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希望大家仔细阅读2020年中国政法大学MPA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不要错过重要时间节点。

中国政法大学2020年MPA招生简章(专业代码:125200)

欢迎报考中国政法大学 2020 级公共管理硕士(MPA)!

MPA是公共管理硕士(MasterofPublicAdministration)的英文缩写,培养目标是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该专业学位要求学生具有较宽的知识面,能够综合掌握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的理论以及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需要。

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兼有文学、历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等学科的“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其法学学科在2009年获批为“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是“2011计划”和“111计划”(高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正致力于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2013 年,“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获批进入全国首批“2011 计划”。学校直属于教育部,前身是1952年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四校的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组合而成的北京政法学院,现有海淀区学院路和昌平区府学路两个校区。中国政法大学MPA教育以我校优质的法学教育资源为依托,充分体现政治学、公共管理学科专业优势,打造具有“法大”特色的MPA教育体系。在研究生培养方面,我们始终坚持“厚德,明法,格物,致公”的校训,注重研究生在价值观、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国际视野等方面的养成和培育。

中国政法大学MPA教育自2010年起开设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项目,学生达到相应要求后,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大学本科毕业后工作3年以上(含3年)(从毕业后到2020年入学之日,下同);或者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工作5年以上(含5年),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或者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含2年)。

二、初试、复试考试科目

(一)初试科目、考试地点

1、初试科目:

(1)199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2)204 英语二或其他六个科目任选其一

2、考试地点:到本人网上报名时所选考点参加考试,详细地址见报考点相关公告。

(二)复试科目及命题范围

1、复试科目:(1)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2)管理学原理

2、复试命题范围:

(1)笔试:当代中国政府组织体系、中国现行公共政策

(2)口试:管理学综合知识

三、招生计划

全日制公共管理(MPA)23人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MPA)147人

四、学制、学习方式、就业方式(报考类别)及学费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明确选择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报名后不得更改,复试后按照报名信息录取。

(一)学制:

全日制公共管理(MPA)基准学制为2年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MPA)基准学制为3年

(二)学习方式:

全日制公共管理(MPA):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硕士研究生;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MPA):在从事其它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

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硕士研究生。

全日制及非全日制学生入学后均需登陆校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进行自主选课。

全日制硕士生在学期间,学校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生在学期间,学生自行安排住宿。

(三)就业方式(报考类别):

全日制公共管理(MPA):可选“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MPA):仅限“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硕士生入学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合同,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学习期间人事档案和户口均不能转入我校;非定向就业硕士生入学前必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我校,毕业后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业。

定向就业生学习期间,由于定向单位变更、撤销、合并等原因,导致毕业后不能接收的情况,由该生自行与单位协商解决或自谋职业,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

(四)学费:

全日制公共管理(MPA):共3万元,分2次交清。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MPA):共5.5万元,分2次交清。

五、报名流程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所选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

网上报名前,请仔细阅读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教育部、考生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相关通知公告,并如实、认真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由于不按公告要求报名、不符合报考条件、误填报考信息、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等原因,导致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考点选择

MPA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考生须到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及参加考试。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网址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三)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所选报考点进行现场照相、确认报名信息。未参加现场确认的考生,网上报名无效。

1、时间及地点:以考生所选考点通知或公告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须携带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截至初试考试日期仍有效)、学历证书原件、网上报名编号、所选考点要求携带的其它材料。

3、(1)未通过网上学历(或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学历(或学籍)认证报告;(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考生须携带《入伍批准书》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档案部门公章)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4、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在职人员:报名时不必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与工作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

的问题由考生本人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考生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六、资格审查与准考证发放

我校在报名、复试、录取及入学等各阶段将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多次严格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七、其他重要事项

1、网上报名,每名考生只可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必须与身份证中信息保持完全一致。不得使用曾用名报名。

3、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现场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我校考点的相关通知、公告等均在研究生院网站(yjsy.cupl.e.cn)发布,请注意查看。同时,欢迎考生关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以便及时掌握招生考试动态。请搜索微信公众号“zgzfdx_yjszs”或扫描下方二维码。

5、我校重要通知将在网站发布的同时,辅以手机短信提示,请务必填写正确手机号码并保持手机畅通(考试时间除外)。

八、考试(初试、复试、调剂复试)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复试中,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书目,只提供命题范围。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上午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下午 外国语)。

2、初试地点:详见所选考点的通知公告。

3、考试大纲、命题范围:

公共管理(MPA)专业的全国联考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二)复试

学校依据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和录取政策,结合本年度招生计划和考生初试成绩,确定进入复试的总分、单科分数要求。

我校采用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复试将对考生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和外国语听说水平、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等进行考核。

复试具体要求详见《复试工作办法》(复试前另行通知)。

(三)调剂复试

我校公布复试分数线及接收调剂政策后, 未能参加第一志愿学校(或专业) 复试或复试未录取的考生,如符合调剂要求, 可通过教育部研招网调剂系统申请调剂复试

(四)考风考纪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 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 1 至 3 年的处理。 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 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

分。

考试作弊构成犯罪者, 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2015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 等相关规定, 依法受到严厉惩处。

我校对初试或复试中作弊的考生还将给予如下处理:

将考生的有关情况及《考试违纪处理决定书》寄送考生学习或工作单位,并建议存入考生个人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 就业或工作调动的重要参考依据; 从下一年度起, 连续 3 年禁止报考我校各类研究生。

九、健康检查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含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情况)。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 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教学[2003]3 号) 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 (教学厅[2010]2 号)执行

十、录取

根据考生所报考第一志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复试成绩或专业课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一、毕业和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毕业条件、硕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十二、信息发布和其他事项

(一) 招生信息发布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我校发布各类研究生招生信息及相关通知的网站为“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主页,网址: yjsy.cupl.e.cn 。 官方微信公众号“zgzfdx_yjszs”(“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

(二)各招生学院网站

见学校主页“教学机构”, 网址: http://www.cupl.e.cn/jxjg1.htm。

(三)有关材料发放

初试成绩、复试通知、复试成绩以及其他通知均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不寄发书面通知;录取通知书由校研招办负责寄发。

(四)禁办考研辅导班

学校严禁校内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严禁校内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

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 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五)招生政策调整

如果国家或学校在本招生年度调整研究生招生政策,或者出台新政策,将按最新政策及规定执行, 本章程将做相应调整,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时予以公布。

(六) 国防生和现役军人

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军队相关部门规定办理。

(七)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 25 号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

办公地点: 西土城路 25 号旧 1 号办公楼 304 室(学院路校区)

邮政编码: 100088

联系电话: 010-58908070/71

图文传真: 010-58908071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官方网站: yjsy.cupl.e.cn

官方微信公众号: zgzfdx_yjszs

(八)MPA教育中心联系方式

网址:http://mpa.cupl.e.cn

联系电话:010-58908380,010-58908401,010-58908206;

办公地址: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科研楼A4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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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中国政法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中国政法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中国政法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中国政法大学。
第五条 招生代码:10053。
第六条 办学性质: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2011计划”和“111计划”(高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基准学制为四年。学生入学后,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习年限,学生可以在三至六年内完成学业。
第九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条 办学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是招生工作的咨询和监督机构,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本科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
第十二条 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组织招生改革前期调研;做好人才需求和培养的预测工作;根据学校发展规模,拟定招生计划草案;开展招生宣传活动;组织和落实新生录取、复查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本科招生办公室根据学校发展规模、办学条件、人才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制定本科年度招生计划,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教育部批准。
第十五条 本科招生办公室依据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坚持科学发展,协调发展,按照“以发展促公平”的原则,结合学校办学条件,考虑各省报名考生人数占全国报名考生总数的比例、生源质量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做好招生专业结构、区域结构的调整,科学、合理地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计划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教育部批准。
第十六条 学校将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为105%以内,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时,学校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学校对于未完成计划的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直辖市、自治区),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在本科第一批次线上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计划,则将剩余计划调整至生源充足省份。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直辖市、自治区),若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在本科第一批次线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计划,则将剩余计划调整至生源充足省份。
第十八条 学校所有专业均无往届生与应届生区分与限制。在进档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学校按照分数优先、不设专业级差的原则,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的顺序,综合考虑,择优录取。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参考考生高考原始分、专业志愿顺序和相关科目的高考成绩(上海考生按照上海市相关规定执行)。
相关科目的高考成绩比较顺序如下:经济学、金融工程(成思危现代金融菁英班)和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法治信息管理方向)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英语、德语、翻译专业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其余专业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
根据江苏省相关录取办法,学校对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最低成绩要求为B+B+,对该省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及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入围考生选测科目最低成绩要求为BB。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相关录取办法,学校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浙江省和山东省考生由考生所在省招办依据其相关规定直接投档到专业。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和海南省考生由所在省(直辖市)省招办依据其相关规定按专业组投档,学校按照本章程规定的录取原则进行专业安排。综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要求。
第十九条 我校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和入学体检,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侦查学专业在提前批录取,学校不单独组织或参加公安类院校的政审、体检和面试,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方可录取:(1)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身体无各种残疾;(2)无色盲、色弱,单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7;(3)两耳听力正常;(4)无口吃;(5)无传染病。
第二十条 学校各招生专业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一条 除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及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外,学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分专业录取。对有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只取最高分的一项计算。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二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学院的师资规模、学生规模,将法学专业的学生随机分配至民商经济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和刑事司法学院学习,适用同一培养方案,不分方向。法学专业学生报考研究生时,不受所在学院的限制,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选择不同的研究方向进一步深造。
法学(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的学生在法学院学习,分为两个阶段贯通培养。第一阶段为四年基础学习阶段,按照培养方案完成教学进度,必修课成绩排名前90%且考核合格的学生,经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方可进入第二阶段即两年应用学习阶段的学习,应用学习阶段合格后准予毕业并授予法律硕士学位。
第二十三条 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德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德语、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省级招生办统一组织外语口试的,报考英语、德语和翻译专业的考生应参加。
第二十四条 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南疆单列计划、新疆协作计划、内地西藏高中班和内地新疆高中班的录取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及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学校按照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具体的招生简章。考生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的考生报名材料参考使用。
第二十五条 录取结束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cupl.e.cn/)公布录取结果。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六条 根据《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京价(收)字[2000]第217号)的规定,我校德语、英语和翻译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为6000元,其他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为5000元。选择双专业双学位培养模式的学生,从第五学年起,学校参照基本培养成本收取学费。选择双学位加硕士连读培养模式的德语、英语和翻译专业学生从进入研究生学习阶段起,学校参照当年研究生的收费政策及实际培养成本确定收费标准。法学(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的学生在应用学习阶段,学费按法律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收取。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的费用视具体项目确定,由学生自行承担。
根据《北京市物价局、关于北京市学生住宿收费标准及管理的通知(试行)》(京价(收)字[1999]第014号)和《关于2003年北京市高校校内新建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函》(京价(收)字[2003]348号)的规定,本科住宿费为每人每学年650/750/900元。学生住宿须遵守《中国政法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学校设校长奖学金、本科生学业奖学金、科研创新奖学金、竞赛优胜奖学金和志愿服务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学校建立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多种政策在内的学生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八条 本科生可于第一学年的第二学期申请转专业,具体条件和程序参见《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第二十九条
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cupl.e.cn
咨询电话:010-58909122
自动传真:010-58909922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102249)
纪委监督电话:010-58909069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或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依据相关政策适时调整相应内容,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由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㈢ 中国政法大学2021年MBA项目招生简章详细内容解析

一、培养特色

(一)MBA专业研究(培养)方向

1.法商管理方向(企业合规与公司治理)

2.融商管理方向(资本金融与投融资管理)

3.管理创新与创业方向

4.商业大数据分析与决策方向

5.财务会计方向

6.财富管理与战略管理方向

上述第1、2、3、4、5为全日制、非全日制通选培养课程方向;第6为非全日制额外定制培养课程方向。

(二)班级特色

1.全日制班:培养以工商管理为基础,以铸造法商、融商管理能力为核心,以法商、融商人脉圈为支撑的,具有扎实管理学、经济学、法学和金融学知识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法商、融商管理者。

2.非全日制班:培养已经在工作岗位和事业中取得突出成绩,进一步提升法商、融商综合素养,拓展法商、融商人脉资源,卓越的企业管理者、高级法务人员、金融业领袖人才和商业菁英。

二、2021年招生计划

三、奖学金、助学金

(一)一志愿新生奖学金

适用于: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被录取的考生。

奖 项:按照联考成绩排名(联考成绩相同时参考复试成绩)设立一、二、三等奖。

奖 金:5000元—30000元。

具体详情另行通知公告。

(二)在读期间奖助学金

1.奖学金:在读期间MBA学生可申请在校生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全日制非定向在读MBA学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

(2)MBA奖学金:全日制及非全日制在读MBA学生均可参评中心各项奖学金。具体奖项有:学业奖学金、学术奖学金、竞赛奖学金、贡献奖学金等。

(3)其他奖学金:学校规定的MBA学生在读期间可参评的其他各类奖学金

2.助学金:根据国家助学金发放相关规定,学校为全日制非定向培养的学生发放12000元(共两年)的研究生补贴。(具体以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政策通知为准)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立场坚定,政治合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符合报考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国家承认大学本科学历,毕业后有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历(2018年9月1日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2.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并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历(2019年9月1日以前获得学位证书);

3.已获国家承认大专学历,毕业后有五年以上(含五年)工作经历(2016年9月1日以前获得毕业证书)。

五、全国MBA联考报名

全国MBA联考报名采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研究生报考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按要求填写并提交个人报名基本信息、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然后按规定时间到指定报名点现场摄像、确认报名信息。具体报考事宜及相关政策,以国家文件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通知为准。

六、中国政法大学2021年MBA入学考试

(一)初试(全国联考)

1.初试科目:综合能力、外语(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共计2门;具体内容以教育部颁发的《2021年MBA联考考试大纲》为准。

2.考试时间:考试日期以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为准。

3.考试地点:参考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官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国政法大学考点报名公告》,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2021年考点。

(二)复试

1.复试科目:复试面试、政治理论笔试、外语(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听力测试。

2.复试比例:根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具体要求实行差额复试,具体情况以中国政法大学MBA教育中心官网通知为准。

七、中国政法大学2021年MBA录取

1、第一志愿考生:联考成绩达到学校分数线,通过学校复试,经总成绩(联考成绩+复试成绩)排名后,在当年招生计划内择优给予预录取资格。预录取考生通过考生申请条件真实性复查、档案政治审核及体检后,即被正式录取。

体检由中国政法大学统一组织,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考生信息及材料如弄虚作假,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负。

2、调剂考生:是否接受调剂根据当年的报考情况、上线情况及录取情况而定。请及时关注官网招生信息。

中国政法大学2021年MBA项目招生简章详细内容解析的内容就为大家分享到这里,希望对2021MBA的考生有所帮助。有需要的话请使用环球青藤提供的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帮助你更快的获取考试动态。

㈣ 中国政法大学招生简章里写招收单独考试考生 是什么意思

单独考试:俗称单考。是针对在职人员设置的,即专业课、外语、政治均由中国政法大学自主命题,学生需提交三方协议。毕业后发毕业证、学位证。不转户口,无派遣证。

㈤ 中国政法大学2021年考研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法治建设、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专业及招生计划


我校2021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方式分为推荐免试和普通招考。接收推荐免试生的申请条件、申请程序、复试考核及录取要求等另见我校《关于2021 年接收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推荐免试和普通招考专业目录、拟招生人数详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招生人数仅供报考时参考,录取时将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招生计划,综合考虑学校生源状况和发展需要,适当调整。


三、考研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1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1 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复试前须有2篇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所报考学科文章。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名前须取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获国(境)外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须在参加我校复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报考部分专业和单独考试的特别要求


1.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须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的考生,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工作3年以上(含3年)(从毕业后到2021年入学之日,下同);或者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工作5年以上(含5年),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或者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含2年)。


4.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为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在职人员。且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报考专业仅限∶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刑事司法学院刑法学专业、诉讼法学专业刑事诉讼法学方向。报考学习方式∶全日制。


5.报考西藏单独考试(又称"援藏计划")的考生,必须为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在职人员,须符合西藏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报考专业仅限∶民商经济法学院诉讼法学、民商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刑事司法学院刑法学、网络法学。报考学习方式∶全日制。


(三)其他


1.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一)、(二)中各项报考条件的要求。其他报考资格及招生计划详见教育部相关通知。报考学习方式∶全日制。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一)、(二)中各项报考条件的要求,并有《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义务兵退出现役登记表》(或《士官退出现役登记表》)。招生计划暂按2020年执行,最终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数为准。报考学习方式∶全日制。


3.部分学院或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学历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详见专业目录中"备注"。


四、报名流程


考生须仔细阅读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教育部、考生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相关通知公告,并如实、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由于不按公告要求报名、不符合报考条件、误填报考信息、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等原因,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普通招考报名流程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不含推荐免试生)。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报名参加普通招考,否则将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教育网址∶yz.chsi.cn 公网网址∶yz.chsi.com.cn


3.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选择"中国政法大学"考点;援藏计划考生选择西藏教育考试院指定的考点。其他考生(含MBA、MPA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考生须按报考点要求办理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及参加考试。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或前往所选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时间及地点∶以考生所选考点通知或公告为准。逾期不再补办。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须提交考生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截至初试考试日期仍有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获得高职高专、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提供学历证书;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提供学位证书)、网上报名编号、所选考点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3.未通过网上学历(或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学历(或学籍)认证报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档案部门公章)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4.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注意事项


1.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网上报名时须在备注中注明"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仅限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享受此政策。


2.在职人员∶报名时不必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与工作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本人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考生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中国政法大学2021年考研招生章程小编就说到这里了,更多关于考研考试的备考技巧,备考干货,新闻资讯,成绩查询,准考证打印入口,准考证打印时间等内容,小编会持续更新。祝愿各位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

㈥ 2021女生考政法大学条件 有什么要求

法学、侦查学、行政管理、工商管理、哲学、经济学、公共事业管理、国际商务等 专业实行文理兼招;政治学、国际政治、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学、新闻学、汉语言文学、英语、德语等8个专业只招收文科学生。具体以招生简章为准。

考政法大学的要求

政法类大学相对来说其实就是专业上有着不同,报考条件上其实和普通院校并未有着非常大的差别的,一般都是按照普通高考的情况报考就可以了,比如分数线一定要达到要求,在这就是有些报考军事院校的,必须是年龄不超过20周岁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公安院校的,必须是年龄不超过22周岁;报考公安院校外语专业年龄不超过20周岁,报考以上院校及专业的考生须未婚等相关要求。

报考中国政法大学的条件

参加普通高考,达到相应的录取分数线即可。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普通高考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身体健康。

2、认真阅读并愿意遵守报考简章及省招委会、高招办颁布实施的其他有关招生管理的政策。

3、报考军事院校的,必须是年龄不超过20周岁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公安院校的,必须是年龄不超过22周岁;报考公安院校外语专业年龄不超过20周岁。报考以上院校及专业的考生须未婚。

4、少年班考生报名,须先由招生学校预选、发给考生准考证、明确考试科目、并通告考生所在市、县 (区)招考办之后,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市、县(区)招考办审查合格,可在市招考办指定的地点报名及参加考试。

申请报考少年班,必须是极少数智力超常、成绩优异且年龄在15周岁以下的初、高中在校学生(不包括高中应届毕业生)。

5、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持省公安厅填发的“外侨居留证”可以在各市指定地点参加报名。

㈦ 2021中国政法大学考研报考条件

2021中国政法大学考研报考条件包括:健康的拥护党领导的好公民;大学本科毕业生、高职高专满两年或两年以上、硕士和博士需要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同时,教育部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通知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部署做出明确指示,明确2021考研报名条件如下:
第十五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注:各院校具体要求会根据学校招生专业有所不同,具体可参考【2021中国政法大学招生简章公告】
注:有关教育部公布的2021考研报考条件更多详细内容可查看【202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㈧ 2021年中国政法大学金融专硕招生简章

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2021年金融专硕(MF)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学科为特色和优势,兼有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历史学、哲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等学科的“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011计划”和“111计划”(高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直属于国家教育部,正致力于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与53个国家和地区的258所知名大学、科研机构和国际组织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每年通过各类合作交流项目派出千余名师生赴境外交流学习,聘请数百名长短期外国专家来校讲学。现有海淀区学院路和昌平区府学路两个校区。


二、学院简介


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依托1995年设立的工商管理本科专业,于2002年在整合我校经济、管理和法律师资及教学资源基础上正式组建。作为国际精英商学院协会AACSB、CFA正式会员,拥有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工商管理、理论经济学和应用经济学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5个二级博士点,11个二级学科学术型硕士点,3个专业硕士点包括工商管理、金融和国际商务,以及经济学、工商管理、国际商务、金融工程4个本科专业。


商学院坚持践行“一主两翼,融合创新,培养社会需要的复合型人才”的办学理念,以“培养商界精英、学界精英、政界精英”为使命,努力建设“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融合型商学院”。


三、金融硕士(MF)专业学位介绍


金融硕士专业学位隶属于资本金融系,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系率先专注于资本金融三个层次的构建、完善及其交易研究。金融硕士专业依托资本金融系的平台,在新时代背景下,结合大数据、人工智能在资本金融领域的产品级研究和应用,配备有业内一流的计算金融实验室。


2018年3月,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中国政法大学正式成为金融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现有专业教师10人,具有丰富从业经验的行业授课教师15人,致力于系统培养掌握投融资管理技能、金融交易技术与操作、金融产品设计与定价、财务分析、金融风险管理、金融监管,以及金融科技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具有很强的解决金融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金融专门人才。实行导师负责制,成立导师组,建立学术导师和行业导师的双导师制。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专家、企业家和监管部门的人员开设讲座或承担部分课程。


2021年,商学院招收全日制金融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025100),共分为四个研究方向:


1. 资本金融


2. 金融监管


3. 财富管理


4. 数字金融


四、培养特色


1.法商管理特色的课程设置


法大MF课程分为学位公共课2学分、专业必修课17学分、专业方向课8学分、专业选修课14学分。必修课程为MF学生必须掌握的金融学、经济学和法学基础知识和技能,专业方向课为专业方向必须的理论与应用复合课程,专业选修课重点为行业应用课程、案例、交易实践、大数据与智能分析课程。目前MF开设的专业方向有:资本金融;金融监管;数字金融;财富管理。


2.学院、行业与信息技术融合的教学模式


学位公共课、专业必修课与专业方向课以学院教师授课为主,专业选修课以行业高管、行业专家授课为主,注重实习基地的行业专家授课与实习指导相结合,注重计算机信息技术在金融中的应用,强调理论、实践与计算机工具的有机融合。


3.循序渐进的精细化培养过程


金融专硕设置学术导师与行业导师的双导师制度。金融专硕只有两年的学习时间,其应用实践方面的高要求,并不意味着简单地降低理论比重,相反这也是对理论融通的高要求。课堂教学的理论课程、实践课程、案例课程、信息工具课程、基地实习的配合,学院教师、行业教师、学术导师、实践导师的配合,都遵循循序渐进的规律进行精细化设计。


4.建立与世界知名大学或商学院的项目联系


目前商学院已与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国家的著名大学和商学院建立了项目联系,包括参观访问、短期交流、互派留学生、申请国外学位等国际项目。这些国际项目将丰富MF学生的成长经历,了解异域文化及法律规则、开阔国际视野,使学生能成为更具竞争力的熟悉国际竞争环境和运行规则的MF人才。


5.校友资源丰富


学校整合了自身独特的社会资源,与各级政府、社会组织、国内外著名企业、知名律所建立了广泛的联系。经过近60年的建设与发展,中国政法大学校友遍及商界和司法界各领域,并形成良好的法商互动资源平台。MF学生将通过MF中心与杰出校友建立交往沟通机制,并得到真实与具体的职业指导,形成法大MF学生独具特色的人脉资源。


五、招生规模及学费


自2019年起,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开设全日制金融专硕(代码:025100)。2021年计划招生15人。招生对象为所有自愿报考2021年中国政法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的校内外优秀大学生,学制两年,全日制学习方式,学费6.9万/年。


六、奖助办法


我校通过设立奖学金、教学助理岗位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考生可访问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cupl.e.cn/),在“规章制度”专栏查阅奖学金介绍和助管理实施细则。


1.一志愿新生奖学金


适用范围:推免或者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被录取的考生。


奖 项:按照联考成绩排名(联考成绩相同时参考复试成绩)设立特等、一、二、三等奖。


奖 金:特等奖:所有推免考生,奖金25000元


一、二、三等奖:一志愿考生,奖金13000-6000元。


具体详情另行通知公告。


2.在读期间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全日制非定向金融专硕学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


(2)专项奖学金:在读的金融专硕学生均可参评各项奖学金。具体奖项有:学业奖学金、学术奖学金、竞赛奖学金、贡献奖学金等。


(3)其他奖学金:学校规定的金融专硕学生在读期间可参评的其他各类奖学金


七、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往届本科毕业生;


(2)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生,且毕业后满2年(以同等学历身份报考);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以同等学历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八、报名


考生报名采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研究生报考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按要求填写并提交个人报名基本信息、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然后按规定时间到指定报名点现场摄像、确认报名信息。


具体报考事宜及相关政策,以国家文件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通知为准。


九、初试及复试要求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我校初试和复试的自命题考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书目,只提供命题范围。


(一)初试


1.初试时间:详见国家文件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通知。


2.初试地点:详见所选考点的通知公告。


3.初试科目:101 思想政治理论、204 英语二或其他六个科目任选其一、303 数学三、431 金融学综合


4.命题范围:(1)全国统考科目(政治、英语等)和全国联考科目(管理类联考、法硕联考业务课等)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公布考试大纲、统一命题。


(二)复试


(1)复试时间和地点:以学校通知为准。


(2)复试内容:经济学基础,命题范围: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


十、录取


根据考生所报考第一志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复试成绩或专业课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单科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一、招生咨询


1、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址: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一号办公楼304室(研招办)。


联系电话:010-58908070 赵老师


2、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


办公地址: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综合科研楼B424(研工办)。


咨询电话:010-58908347、58908214 郑老师、燕老师


咨询邮箱:[email protected]


官方网站:http://sxy.cupl.e.cn/


十二、说明


1.我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以中国政法大学名义举办的研究生考前辅导班。


2.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的最新政策相冲突,我院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以上就是2021年中国政法大学金融专硕招生简章具体内容的相关分享,希望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金融专硕考研相关内容,欢迎大家及时关注本平台哦!

㈨ 理科生能报考中国政法大学吗

理科生能报考政法大学。

报考对文理科的限制只分专业,不分学校,中国政法大学不仅有理科专业,而且许多文科专业,在高招中是文理科生兼收。

中国政法大学简称“法大”,位于中国北京市,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位列中国国家“双一流”、“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是一所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兼有文学、历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等学科的全国重点大学。

(9)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简章扩展阅读

截至2018年1月,学校拥有博士学位授权点3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78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双一流”建设学科1个、国家重点一级学科1个、北京市重点一级学科1个。

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经济学

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中国史、工商管理、公共管理

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法律硕士、公共管理、工商管理、社会工作、法律翻译、金融、国际商务、新闻与传播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国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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