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贸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简章
1. 报考对外经贸大学必须发表论文吗今年的招生简章这样写的,希望热心的网友帮帮忙
不是这样的,你要看清楚招生简章上写的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内一:”
并不做定性要求容
只是如果有考生学历上达不到要求或是同等学历,但是他科研能力很强
在专业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一篇(含)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有的学校还是会考虑的
2. 上海有那些学校可以报考专升本,专升本是必须在省内报考么上海是需要自己找学校报考的么
一、上海可以报考专升本的学校有上海理工大学、上海海事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电力学院等等。
二、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本市部分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专升本是必须在省内报考,上海是需要自己找学校报考的。
三、上海专升本学校介绍:
1、上海理工大学
上海理工大学(University of Shanghai for Science and Technology)是一所以工学为主,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研究型大学;是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上海市重点建设大学、沪港大学联盟成员、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试点单位。
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上海市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入选111计划、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2、上海海事大学
上海海事大学(Shanghai Maritime University)是一所以航运、物流、海洋为特色学科,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和艺术学等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也是首批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体系证书和挪威船级社颁发的ISO9001质量保证书的高校。
入选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和上海市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学校原为交通运输部直属高校,2000年划归上海市管理,2008年上海市人民政府与交通运输部签订协议,共建上海海事大学。
3、华东政法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East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简称华政,位于上海市,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教育部与上海市共建高校,入选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特色重点学科项目、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项目、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首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自贸区司法研究基地;五院四系成员,亚洲法律学会、中日人文交流大学联盟、沪港大学联盟创始成员;是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等学科的多科性大学。

4、上海海洋大学
上海海洋大学(Shanghai Ocean University)是上海市人民政府与国家海洋局、农业农村部共建高校,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入选国家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上海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计划、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上海市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是以海洋、水产、食品学科为特色,农、理、工、经、管、文、法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应用研究型大学,是上海市水产学会、上海市食品学会、上海市渔业经济研究会指导单位,设有国家大学科技园。
5、上海电力学院
上海电力学院(Shanghai University of Electric Power)是中央与上海市共建、以上海市管理为主的一所以工学为主,理、管、经、文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普通本科大学。是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院校,国家电网公司“订单”培养高校,中国电力高校联盟成员,国家“973”、“863”项目承担高校。
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和首批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入选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上海市文明单位,由学校倡议发起成立的“ADEPT国际电力高校联盟”、全球首个“一带一路能源电力高校联盟”和“一带一路能产学研联盟”成员,上海市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3. 2019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积极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高素质、创新型、国际化、复合型精英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我校将继续通过自主招生的方式,招收学科特长突出,具有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自主招生工作中的报名审核、材料审核、测试录取以及资格认定等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直接领导。
二、报名条件
自主招生的学生为学科特长突出、具有创新潜质,对我校某一专业有浓厚兴趣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学生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奥林匹克数学、物理竞赛获得国家三等奖及以上者;
2、在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全国中学生创新英语大赛中获一、二等奖者;
3、在外语或财经领域有突出表现,具有特殊培养潜质,并能提供证明材料者。
三、招生计划
招生规模控制在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
四、招生专业及降分标准
1、招生专业
我校部分特色专业和实验班:(具体见表1)。
表1: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自主招生专业
学院 专业名称 备注 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国际商学院 工商管理 实验班 外语学院 日语 面向高中日语高起点学生 德语 面向高中德语高起点学生 法学院 法学 国际关系学院 国际政治 中文学院 汉语国际教育
2、降分标准
经我校考核认定具备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考生,高考录取到自主招生认定专业时可享受我校在当地同科类模拟 投档线 下20分的优惠。模拟 投档线 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五、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陆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照网上要求实名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和申请表。
网上报名时间:3月2日至3月16日
2、除进行网上报名外,考生还需邮寄以下材料:
《个人申请报告》:要求考生本人手书,内容中应全面阐述申请我校的理由,个人成长体会、性格特点、爱好特长及未来规划等方面情况,字数不超过1500字(参照A4纸大小,三页以内)。在申请报告结尾落款处请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并附考生一寸免冠照片1张。
其他:个人获奖证书复印件、发表作品等证明材料,材料须经考生所在中学盖章确认。
请考生将所有材料装订成册(A4标准),于3月16日(以当地邮戳为准)之前用邮政特快专递寄至: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29),并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材料”字样。考生所递交的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随时查看报名进展情况、初审结果、考核通知、签约结果等信息。
六、考核办法与签约方式
1、材料审核:学校将聘请学科专家组成的评审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初审通过的学生进入我校自主招生考核环节,考生可以在4月20日后登陆报名系统,通过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初审。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2、测试:学校将对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初步定于6月14日,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考核内容为语言能力测试。
3、签约:专家评审组根据考核结果,按照笔试和面试总分提出入选资格名单,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入选资格学生名单。
4、公示:入选资格学生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
七、录取要求
入选资格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考生应在我校自主招生的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填报志愿方式和填报志愿时间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为准。
我校将根据入选资格考生的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投档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和学校的模拟 投档线 决定录取与否。模拟 投档线 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八、工作程序
1、网上报名时间3月2日至3月16日
2、材料邮寄截止日期3月16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3、材料初审结果查询4月20日之后
4、测试时间6月14日
九、监督机制与申诉渠道
1、学校在自主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自主招生工作由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申诉。(纪检监察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电话:010-64492163)
3、中学及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
4、对在推荐自主招生工作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违反规定推荐的中学,一经发现并核实,要通报批评,并由有关部门对其当年所有推荐学生进行重新审查;对弄虚作假的中学,视情节严重程度,暂停其1至3年推荐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的中学,将取消其今后的推荐资格。对在自主招生报名中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将取消考生自主招生考试或录取资格,并通报其所在中学。
十、咨询方式
如果在自主招生过程中遇到问题,欢迎大家通过以下方式和我们联系:
咨询电话:010-64492178
传真:010-64493866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十一、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招生办公室。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4.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9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及录取分数线和通知书查询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继续采用面向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的方式招收来自于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符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的农村户籍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一、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面向农村学生招生工作中的报考条件、材料审核、测试录取以及资格认定等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直接领导。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面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地域以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考生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三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数学、英语学科成绩突出,有志于从事对外贸易事业并具有培养潜质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
招生规模控制在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40人)。
四、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将所有信息填写完整、检查无误后,再下载申请表、由所在中学审核并加盖公章、扫描(或照相)上传材料。
网上报名时间:4月20日至5月5日
2、除递交网上报名材料外,考生还需邮寄以下材料:
《个人申请报告》:要求考生本人手书,内容中应全面阐述申请我校的理由,个人成长体会、性格特点、爱好特长及未来规划等方面情况,字数不超过1500字(参照A4纸大小,三页以内)。在申请报告结尾落款处请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并附考生一寸免冠照片1张。
其他获奖证书复印件、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情况等证明材料须经考生所在中学盖章确认。
请考生将所有材料装订成册(A4标准),于5月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之前用邮政特快专递寄至: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29),并在信封上注明“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材料”字样。考生所递交的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随时查看报名进展情况、初审结果、测试通知、签约结果等信息。
五、选拔程序
1、材料审核:学校将聘请学科专家组成的评审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报名条件、材料详实并能充分体现培养潜质的考生给予初审通过的资格。
初审通过并经所在省(区、市)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将获得我校测试资格。考核名单将于6月2日公示,考生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uibe.e.cn)或报名系统进行查询。
2、测试方式:我校将根据报考学生的人数确定相应的测试方式,测试方式拟采用材料审核或综合能力测试的方式,具体测试时间和测试方式见6月初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uibe.e.cn)的测试通知。
3、签约:专家评审组根据测试结果提出入选名单,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签约学生名单。
4、公示:拟签约学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uibe.e.cn)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六、报考及录取
1、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考生应在我校面向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的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填报志愿方式和填报志愿时间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为准。
2、入选考生的高考投档分达到我校在当地同科类模拟投档线下50分,且不低于当地同科类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我校将予以录取。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3、我校将根据入选资格考生的报考志愿、高考投档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决定录取与否。
七、监督机制与申诉渠道
1、学校在面向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将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面向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录取工作由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申诉。(纪检监察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电话:010-64492163)
3、中学及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
4、对在推荐工作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违反规定推荐的中学,一经发现并核实,将进行通报批评,并由有关部门对其当年所有推荐学生进行重新审查;对弄虚作假的中学,视情节严重程度,暂停其1至3年推荐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的中学,将取消其今后的推荐资格。对在报名中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将取消考生考试及录取资格,并通报其所在中学。
八、咨询方式
如果在申请过程中遇到问题,欢迎大家通过以下方式和我们联系:
咨询电话:010-64492178
传真:010-64493866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九、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所有。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面向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业
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管理、财政学、投资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法学、商务英语、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涉外行政管理方向)、行政管理(涉外经济事务管理方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保险(风险管理与保险方向)、劳动与社会保障、汉语国际教育、汉语言文学、国际政治。
5.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简章(更新版)
一、院校全称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二、就读校址
松江校区地址:文翔路1900号
古北校区地址:古北路620号
商务英语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松江校区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是违纪违规招生举报监督受理部门。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0年我校春季考试招生专业为:
专业
层次
学制
计划数
商务英语
本科
四年
60人
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商务英语专业限招英语;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关于春季考试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0年春季考试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我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自主测试办法
(1)3月9日-10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的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cn)填报志愿。其中,根据相关规定,应届考生7门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全部合格。
(2)3月12日,我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2倍划定入围资格线(末位同分处理,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9〕41号)相关规定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3)鉴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形势,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慎重研究决定,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对我校2020年春季招生办法予以调整,其中对填报我校春招志愿的考生,由于疫情期间,无法进行自主测试,自主测试成绩均以150分计入,最终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自主测试成绩”的高低作为春招的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
(4)对于没有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或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不完整的考生,须根据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相关内容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由学校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疫情期间为避免发生面对面接触,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后于3月19日前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入围资格,学校不再对其进行后续的资格审核。疫情结束后,考生根据学校通知,由本人持材料原件到我校招生办公室进行复核验证。
(5)3月13日-22日,学校对入围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着重考察考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与艺术修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资格审核办法另行公布。
十二、录取规则
(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录取分数要求:作为录取依据的春考总分(满分600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50分)+自主测试成绩(满分150分)。
(3)预录取及候补录取规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春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春考总分相同则依次按统一文化考试中的外语、数学、语文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的100%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按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0%顺位公布候补录取考生名单。
(4)名单公示:3月23日-30日,学校公布资格审核结果并公示预录取和候补录取考生名单。
(5)信息登记:3月31日-4月2日,预录取或候补录取考生网上进行专业信息登记,相关登记程序按市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执行。
(6)发放预录取通知书:4月3日,按规定完成各项手续的预录取考生,由我校发放预录取通知书。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5000元/年,收费依据:沪价行(2000)120号,沪教委财(2000)27号。
住宿费标准:
1200元/年,收费依据: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多种校友奖学金、社会奖助学金以及“资助经济困难学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基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是违规违纪招生举报监督受理部门。
举报电话:021-67703010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uibe.e.cn
招生办官网:http://zhaosheng.suibe.e.cn
咨询电话:021-67703050
十七、其他须知
春季考试招生预录取的考生(含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并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规定的其他考试。
6. 请问对外经贸大学本科的学费是多少谢谢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章程(2016年)
第二十三条 :
2016年学费为外国语言类本科生每学年6000元人民币,其他专业本科生每学年5000元人民币。学校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向在校生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男生宿舍住宿费一般每学年750元,女生宿舍住宿费一般每学年900元。
第二十四条 :
学校设有综合奖学金以及各类单项奖学金,获奖面最高可达45%,奖学金额度最高可达15000元/年;同时学校还针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采取了勤工助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特殊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措施,其中国家助学贷款额度最高为8000元/年;社会捐赠设立的助学项目资助额度最高可达30000元/人。
http://zhaosheng.uibe.e.cn//zskx/47102.htm
7. 报考了对外经贸大学今天才发现招生章程 里面写所有专业参加英语口试,但志愿书上并没有标啊,而且山西的
你如果进档了就会被退到B 但愿你没进档
8.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保证招生工作正常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和商务部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注册及办学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学校代码为10036。英文译名:(简称UIBE)。
第三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创建于1951年。1953年至1999年,由原外经贸部管辖。2000年6月,原中国金融学院与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合并成立新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划归教育部主管。
第四条学校具有鲜明的学科特色和专业优势。培养普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各类人才。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实行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决策、招生就业处具体执行的管理模式。
第六条招生就业处主要职责是:
1.执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章制度;
2.制定和完善学校本科招生章程和制度,向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并执行相关决议;
3.收集、统计本科生招生重要事项决策所需信息,拟出本科生招生各项工作方案;
4.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5.协调学校各职能部门、各学院和各招生工作组,牵头完成学校本科招生宣传工作的组织实施,全面、客观地向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宣传介绍学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6.建立定期向培养单位和相关部门通报招生信息的反馈机制;做好信息及时发布、公开公示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7.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学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学校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及对已录取新生的入学复查工作;
8.承担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委托的评卷等工作,支持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根据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对高校有关招生录取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数量、生源质量以及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学校生源计划执行情况、学生就业情况,科学合理编制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学校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招生就业处落实”要求,在教育部领导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进行录取。
第九条学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不超过120%,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不超过105%。
第十条经教育部审核,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少量计划,用于均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质量。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主要投放到国家政策要求及优质生源集中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第四章招生类型及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美劳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类型包括提前批次、本科批次、外语类保送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国家专项计划、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新疆协作计划、港澳台侨联合招生、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澳门保送生、台湾学测生等。
第十三条学校除英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日语、阿拉伯语、俄语、葡萄牙语、朝鲜语、希腊语、波斯语、越南语语言类专业只招英语考生外,其他所有专业不限外语应试语种。学校不单独为高中阶段学习非英语语种学生开设英语课程,要求该类学生在校期间取得学校规定的英语学分,并达到学校在其他方面的英语学习和技能要求。
第十四条投档录取时,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政策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最高加分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我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分投档排序规则依次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确定录取专业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由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至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浙江、内蒙古等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市除外)。如考生投档成绩达到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录取条件,但未达到所填报专业的录取分数,凡服从调剂者将被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在非平行投档批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接收非第一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平行志愿投档批次未完成招生计划时,征集志愿录取,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剩余计划将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往届生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录取相关规定:
1.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即投档考生按计划数1:1的数额内,按专业志愿顺序依高考总分排序录取,如有退档则顺延录取。
2.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须满足学校2022年相应专业对选考科目范围的要求。
第十九条外语类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等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学校当年的招生简章执行。国家专项计划、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港澳台侨联合招生、台湾学测生、澳门保送生、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的招生录取办法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外语类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转专业政策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录取时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学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新生,学校将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学校2022年学费为外国语言类专业本科生6000元/生·学年,精算学、人工智能、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统计学专业本科生5500元/生·学年,其它专业本科生5000元/生·学年。学校根据住宿条件收取不同标准住宿费,男生宿舍住宿费750元/生·学年,女生宿舍住宿费900元/生·学年。
第二十三条学校设有综合奖学金以及各类单项奖学金,获奖比例最高可达45%,奖学金额度最高可达20000元/生·年;同时学校还针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实行了减免学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特殊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措施,其中国家助学贷款额度最高为8000元/生·年。除此之外,学校还联系社会各界人士在校内设立各种奖助学金。
第二十四条学校各学院和专业介绍、招生来源计划等详细信息见当年《招生报考指南》。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通过学校招生就业处网站、本科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2年本科生招生工作。如有关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及时公布。
工作信息:
学校网址:
http://www.uibe.e.cn
招生就业处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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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网址:
http://xxgk.uibe.e.cn
微信公众平台:GoToUIBE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申诉邮箱:[email protected]
招生咨询电话:(010)64492178
纪检监察电话:(010)64492163
9. 对外经贸大学在河南招生的条件怎么样,需要口试吗希望指导!!!!加分!!!急求
贸大的招生简章上的确对部分专业要求进行口试。但实际上,一批招生在河南往年都没有进行。
你的成绩是不错的。
河南是平行志愿。经管类大学,北京高校前面的高校志愿可以冲击一下贸大和中央财经两所,但以上年情况,不到620以上有一定风险。后面的志愿,如果一定想读经管类,可考虑厦门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财经大学,特别喜欢北京最后可以用北京工商大学或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做保底。
10. 河北经贸mba和对外经贸mba区别
完全相同,工商管理硕士(MBA)是我国设立专业硕士学位的一种,专业硕士是标准化的,初试,复试、参考书目完全一样;当然,河北经贸MBA和对外经贸MBA在其他方面还是有区别的,比如,河北经贸大学工商管理硕士考研条件比较宽松,允许同等学历人员参考,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条件就比较苛刻,只招收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这需要在考试前查阅学校招生简章在这方面具体规定。
河北经贸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专业2016年考研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考试科目
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②204英语二
③-无
④--无
复试科目:
思想政治理论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无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学位)(MBA)专业2016年考研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考试科目
①199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②204英语二
复试笔试课程:
思想政治理论
参考书目
199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
《MBA、MPA、MPAcc 联考大纲》及教辅材料,机械工业出版社 最新版,全国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