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护理学本科专业属于单独分类投档
1. 2023年江汉大学专升本招生专业对照表
专升本的各个招生院校招生要求,招生专业限制都不一样,具体都是以专升本招生专业对照表为准的,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2023年江汉大学专升本招生专业对照表。
2023年汉江大学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对照表序号招生本科专业对应招收高职高专专业1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专业、公共事业大类、文化教育大类、艺术设计传媒大类、法律大类、旅游大类、财经大类等专业2教育学早期教育、学前教育、小学教育、语文教育、数学教育、英语教育、物理教育、化学教育、生物教育、历史教育、地理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思想政治教育、舞蹈教育、艺术教育、特殊教育、科学教育、现代教育技术、心理健康教育等相关专业3社会体育社会体育专业及相近专业指导与管理4法语应用法语等专业5广告学数字图文信息技术、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动漫设计、游戏设计、摄影与摄像艺术、文化创意与策划、图文信息处理、网络新闻与传播、新闻采编与制作、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影视动画、摄影摄像技术、传播与策划、媒体营销、文秘、计算机等专业6生物技术动物科学(畜牧)、动物医学、水产、园艺、园林、植保、农学、医学、生物工程、生物科学、环境科学等。7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电子测量技术与仪器、电子仪器仪表与维修、电子设备与运行管理、电子声像技术、电子工艺与管理、信息安全技术、微电子技术、无线电技术、通信技术、移动通信技术、计算机通信、通信网络与设备、通信系统运行管理等相关专业8园艺园艺技术、园林技术、林业技术、园林工程技术、生态农业技术、休闲农业、现代农业技术、作物生产技术、农业生物技术、药品生物技术、食品生物技术、植物保护与检疫技术、环境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古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污染修复与生态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监理、风景园林设计、建筑室内设计、城乡规划、环境艺术设计、环境规划与管理、农村环境保护、森林资源保护、森林生态旅游、种子生产与经营、茶树栽培与茶叶加工、野生植物资源开发与利用、生物产品检验检疫、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食品营养与检测等专业。9药学药学、中药学等相关专业10护理学护理专业11工商管理工商管理类、市场营销类、财务会计类、电子商务类、物流类、旅游类、金融类、经济贸易类、财政税收类、公共管理类等相关专业12行政管理管理类、文秘类、公共事业类等相关专业13旅游管理旅游管理大类(含空中乘务、会展、烹饪、生态、林业和森林旅游等)、休闲服务与管理类、城乡规划与管理类、民族文化和文化服务类、工商管理类、市场营销类、财务会计类、电子商务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交通运输大类等相关专业14音乐学音乐教育、小学教育、音乐剧表演、现代流行音乐、作曲技术、音乐制作、钢琴伴奏、钢琴调律、歌舞表演等相关专业15视觉传达设计包装策划与设计、数字图文信息技术、印刷媒体设计与制作、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包装艺术设计、摄影与摄像艺术、图文信息处理等相关设计类专业16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皮具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等艺术设计类专业
2023年专升本成绩查询及复查申请
预计6月24日前考生可在江汉大学普通专升本工作网中查询本人考试成绩。考生若对自己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专升本工作网下载填写成绩复查申请表,经考生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后,于6月25日8:20--16:30向江汉大学教务处当面提交书面成绩复查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复查结果于6月28日公布。
以上就是2023年江汉大学专升本招生专业对照表了,所有专升本专业的限制都在里面,大家要好好了解一下。小编推荐2023年湖北普通专升本院校招生专业对照表汇总2023年湖北普通专升本53所学校各科目考试大纲汇总
2. 江汉大学是属于几类大学,是二本还是三本排名如何
江汉大学是二本院校,在湖北地区排名第20。
江汉大学:
江汉大学(Jianghan University)位于湖北武汉,是经中国教育部批准,由原江汉大学、华中理工大学汉口分校、武汉职工医学院、武汉教育学院等高校合并组建的一所综合性大学。江汉大学实行湖北省、武汉市共建,以武汉市为主的办学体制,是省、武汉市重点建设大学。
截至2016年12月,学校总占地面积2114亩,校舍建筑面积58.6万平方米,主校区坐落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畔。学校拥有工、理、管、经、文、法、农、艺术、医学、教育、历史学11大学科门类,设有21个学院,69个本科专业。 学校专任教师达1162人,其中正、副高级职称以上607人。学校现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57亿元。图书馆建筑面积30850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总量220万册,中外文报刊2186种,电子图书319万册,电子期刊5万种。
院系专业:
截至2016年12月,学校拥有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大学科门类,设有商学院、法学院、人文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设计学院、机电与建筑工程学院、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医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护理与医学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高尔夫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21个学院,69个本科专业。

3. 湖北高考志愿投档规则
根据《湖北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44.全省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委和省教育厅的领导下,由省招办负责组织实施。
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投档考生,是否录取以及录取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明确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拟退档考生要注明详细的退档理由,并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省招办负责监督在我省招生高校执行国家和湖北省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省招办和高校要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制定投档录取规则,处理好考生成绩与志愿的关系。省招办在投档前向高校提供模拟投档生源分布情况,高校结合模拟投档情况和招生计划数,与省招办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高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平行志愿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45.高校要根据网上录取要求,重视网络建设和网络安全,保证录取期间的网络畅通和录取工作平稳顺利,保障各类信息公示和录取信息发布的安全。要加强与省招办招生现场的联系,根据我省录取工作进程,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和退档等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有序开展。由于网络传输等其它因素造成的招生遗留问题,高校和省招办应通过协商妥善解决。
在下一轮投档开始后,高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出上一轮已投档考生档案。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省招办可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招生院校的计划数及录取规则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立即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将有关情况报教育部备案。所有已录取的考生,一律不能退档,不能换录到其他学校。
46.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47.对各批次中有特殊录取要求的专业实行分类投档录取。实行分类投档录取主要包括本科提前批文理类、高职高专提前批文理类、艺术本科和高职高专,以及其他批次的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精准扶贫专项计划、省属院校面向当地招生计划、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西藏班、免费医学生、高职院校联办本科计划、经院校申请同意的报考生源较少的优势特色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实行分类投档的专业或专业类,除政策规定外一般不得低于院校所在批次线。在平行志愿投档时,将实行分类投档的专业或专业类与其他专业类区别开来,分类投档、分类录取,分类公布投档线。
48.经教育部批准自行划定文化录取分数线的院校(专业),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录取方案、各专业录取规则、各专业实际录取考生最低分数,接受社会监督,并报省招办备案。
49.体育类分别划定本科、高职高专全省统一体育素质测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体育专业投档成绩(高考成绩的50%与体育素质测试成绩的75%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档,由学校根据本校的录取规则录取。
武汉体育学院可以安排本校体育类30%的本科招生计划,录取全省统一体育素质测试成绩优秀的考生,自主确定体育素质测试和文化录取标准。
50.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文理类录取的公费师范生、小语种、航海、军队、公安、消防、司法、安全等高校(专业),执行院校所在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普通高校飞行技术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及单科成绩要求,按中国民航总局、教育部《普通高校飞行技术专业招收飞行学员实施办法》(民航发[2019]75号)有关规定执行。
51.按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联合下发的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件要求,军队院校录取执行规定录取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体检标准要求的专业合格种类和性别实行分类投档,由学校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在合格生源中录取。军队院校不得录取无军校志愿考生,不得录取军检面试不合格考生。
52.艺术类专业招生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结合我省实际,中央部门高校可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在我省统一划定的控制分数线上提高艺术学理论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不含表演)专业文化控制分数线,未提要求的中央部门高校和省属高校,执行我省统一划定的控制分数线。从2021年起,所有高校艺术学理论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不含表演)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严格按教育部规定执行。从今年起,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分开公布计划、分开公布文化分数线、分开投档录取和分开公布投档线。
53.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按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9〕10号)等文件执行。
54.保送生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4〕1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9〕10号)执行。
强基计划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执行。
55.航海类本科专业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经高校申请,可降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56.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0〕1号)和我省有关文件执行。
申报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时,参考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年度城乡区域划分代码,结合我省户籍制度改革情况,确定考生户籍是否在农村区域。
57.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精准扶贫专项计划与院校其他计划在同一批次录取,平行志愿投档时实行分类投档,可以低于本校其他计划投档线,不得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在同批次线上计划不能完成时,可适当降分征集志愿录取。
58.免费医学生计划招收具备地方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生源不足时可以降分征集志愿完成计划。
59.定向就业招生计划与非定向招生计划安排在同批次录取,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院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实行分类投档。未完成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可采取征集志愿方式完成或在平行志愿正式投档前转为非定向计划。
60.少数民族预科班投档控制线在院校其他招生计划投档线下80分以内,与院校同批次其他计划一起从高分到低分实行分类投档,学校择优录取。少数民族预科班的生源范围为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恩施州、宜昌市的长阳县和五峰县)办理了少数民族优录证明且在当地高考报名的考生(以高考报名号为准)。户籍在少数民族乡镇、办理了优录证明且在少数民族乡镇所在县高考报名的少数民族考生,可报考少数民族预科班。
61.民族班和西藏班投档控制线在院校其他招生计划投档线下40分以内,与院校同批次其他计划一起从高分到低分实行分类投档,学校择优录取。民族班的生源范围为全省办理了少数民族优录证明的考生,西藏班的生源范围为全省考生。
62.中南民族大学等民族院校按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确定本校招收少数民族考生比例,招收少数民族考生计划只录取全省办理了少数民族优录证明的考生,实行分类投档,可以低于本校其他招生计划投挡线,但不能低于院校所在批次线。
63.湖北理工学院、湖北文理学院、荆楚理工学院、江汉大学面向当地考生的本科计划实行分类投档,可以低于本校其他招生计划投挡线,但不能低于院校所在批次线。模拟投档时,若批次线上面向当地招生计划生源不足,则转为面向全省招生计划。
64.本科第二批院校生源不足计划公开征集志愿时,若批次线上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有效生源不足,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可以在批次线下20分以内征集志愿。
65.高职院校联办本科计划录取,按对应的联办本科院校分类,实行分类投档。最低录取分数为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0分。
66.技能高考本科按专业类别分别划定文化综合和专业技能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职高专各专业类别统一划一条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分专业类别划线。技能高考考生录取时,按文化综合考试成绩和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之和排序,实行分类投档录取。
67.进行单独招生考试(包括高水平运动队、职教师资、少年班、高职单招、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等)的高校,应按教育部和我省要求开展报名、考试和录取工作,并将报名信息、成绩信息和录取信息建库,按时报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高校办理录取手续时须向省招办提供录取工作报告,包括录取工作依据、录取规则及标准、录取分数线、工作程序、是否公示等内容,报告需经招生负责人签字和加盖学校公章。
68.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一律不补录、不换录。所有已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当年其他录取。
69.省招办负责打印高校录取新生名册,加盖“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普通高校录取专用章”后寄发高校,作为考生被高校正式录取的依据。
高校根据经省招办核准的录取新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通过省招办或高校指定的信息发布渠道进行核实和确认。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高校根据经省招办核准的本校录取新生名册、已录取考生所持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新生入学手续,凭录取新生名册办理户籍登记手续。
70.各高校对当年录取新生直接在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入学新生核对注册。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凡是未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机构办理录取手续并上报教育部备案的考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一律不予学历电子注册。
71.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或向社会公布,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4. 我是今年录取到江汉大学的考生,录取到护理学专业,该专业是全日制本科吗该专业怎么样
在这种大学学护理学,真的上浪费生命。该学校很好,护理专业不牛,普通。但是本科护士相对还是好就业。你具体的要跟院方问,不要错过任何机会。加油
5. 湖北哪些本科院校有护理专业
湖北有护理专业的本科院校院校: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科技大学、湖北中医药大学、武汉轻工大学、长江大学、三峡大学、江汉大学、湖北民族大学、湖北理工学院、湖北科技学院、湖北医药学院、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三峡大学科技学院、武昌理工学院等。
护理专业培养具有人文社会科学、中西医学、预防保健的基本知识及护理学的基本理论和操作技能的高级护理专业人才。

通过四年理论学习和临床护理实习,掌握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护理知识,急、慢性病人和危重病人的专科护理和监护技能,能应用护理程序对服务对象进行身心整体护理,并具有社区健康服务、护理管理和护理教育的基本能力。毕业后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主要课程有中西医基础医学、生理学、中西医临床护理学、社区护理学、护理管理学、护理心理学、急诊护理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骨伤科护理学、妇儿科护理学、康复护理学、英语、计算机应用等30余门。通过临床实习,熟练掌握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护理操作技能。
本专业毕业生适合到各级各类医院、社区、康复机构、医药院校等单位从事临床护理、护理管理、预防保健和教学、科研等工作。
6. 湖北平行志愿录取规则及解释
2017湖北平行志愿录取规则及解释
想报读湖南省的学校吗?知道湖南省平行志愿录取规则是怎么样的吗?下面我为大家整理了2017湖北平行志愿录取规则及解释,欢迎阅读参考!
湖北平行志愿录取批次和志愿结构
37.招生院校划分五个批次依次进行录取:本科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高职高专提前批、高职高专批。
38.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有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技能高考的本科专业。
文理类:包括军事、公安、司法、安全、国防生等需军检或体能测试、面试和政审的专业,部分免费师范生,部分航海类专业、小语种专业,经省招委同意的其他院校(专业)。
艺术类:分艺术本科(一)艺术本科(二)两个时间段录取。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重点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经同意组织校考的一般本科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安排在艺术本科(一)录取;其他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安排在艺术本科(二)录取。
体育类:所有高校的体育类本科专业。
技能高考:我省省属院校招收技能高考考生的本科专业。
39.本科第一批为文理类本科,录取的院校为中央部委直属院校、经省招委同意的办学实力较强、具有硕士授予权、生源较好的省属院校的本科专业。
40.本科第二批为文理类本科,录取的院校为一般公办本科院校、民办院校和独立学院的本科专业。
41.在高职高专提前批录取的有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技能高考高职高专。
文理类包括公安、司法、安全和直招士官等需体能测试、面试和政审的高职高专专业,高职院校联办本科的高职高专专业。
艺术类包括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高专专业。
体育类包括所有高校的体育类高职高专专业。
技能高考包括省内高校招收技能高考考生的高职高专专业。
42.在高职高专批录取的包括所有高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理类高职高专专业。
43.自主选拔、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精准扶贫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西藏班、高水平运动队和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均在院校同批次录取。
44.提前批文理类(本科、高职高专)均设6个院校的平行志愿,其他批次均设9个院校的平行志愿。艺术本科(一)设梯度志愿模块和平行志愿模块,其中梯度志愿模块设第一、二、三院校志愿(填报校考志愿)。
回顾:湖北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
一、录取时间和录取批次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常规录取工作从7月8日到8月20日。文理类录取批次为本科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高职高专提前批、高职高专批。艺术类分三个时间段录取,即艺术本科(一)、艺术本科(二)和艺术高职高专。体育类分两个时间段录取,即体育本科和体育高职高专。技能高考分两个时间段录取,即技能高考本科、技能高考高职高专。高职高专补录在9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文通知。
二、投档办法
(一)基本规则
1.投档
省招办根据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将投档成绩达到批次线(艺术类、体育类、技能高考技能考试合格)的考生电子档案,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投到招生高校,由院校根据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录取。其中,平行志愿按“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投档。即将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根据考生填报的平行志愿中的院校志愿顺序依次检索投档。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高校原则上不得以考生文化总分偏低或计划额满为由退出考生档案,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考生能够录取。
2.分类投档
分类投档是以“院校+专业类”为基本投档单元的一种新型投档模式,有别于以院校为基本投档单元的“分校投档”的传统投档模式,是把对录取有特殊要求和与其他招生专业录取分数差距较大的专业,用不同的投档单元区分开来,分类控制,分类投档,分类形成投档线。专业类可以是一个专业,也可以是一些专业的集合。
分类投档遵循三个基本原则:一是填报了某个院校某类专业志愿的考生,才能参与该校该类专业的投档;二是没有填报某个院校某类专业志愿的考生,不能参与该校该类专业的投档;三是只填报了某个院校某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就只参加该校该类专业的投档,不会参与该校其他计划的投档录取。
分类投档办法:投档程序在处理某一考生涉及多个专业类的院校志愿时,遵循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第1个专业志愿开始依次检索各专业所属专业类是否有计划空额和考生是否符合当前专业类条件,如果有计划空额且符合条件,则投档到这个专业类别;如果没有计划空额或不符合条件,则再检索下一专业志愿。如此循环,直到检索至第6个专业志愿。如果检索至第6个专业志愿还未将该考生投档,投档程序将转到考生的下一个院校志愿或下一个考生。
实行分类投档的批次和类别,均要求考生准确填报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专业志愿排序或错报、漏报,都将影响考生的投档录取。
3.服从专业调剂
专业实行分类投档后,“服从专业调剂”表示的是考生服从填报的专业调剂,指服从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所对应的专业类的专业之间进行调剂。调剂录取原则:一是一般性原则。实行分类投档的院校和专业类别,原则上实行分类调剂、分类录取。考生在同一院校志愿中,填报的专业志愿如果涉及多类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则可在多类专业之间调剂;如果只涉及一类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则只能在这一类专业中调剂。简单地说,考生如果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填了哪些类就在哪些类的专业之间进行调剂录取。二是特殊性原则。即院校征求考生意见后同意将符合条件的考生,调剂录取到考生没有填报的专业类所对应的专业,即考生符合调剂专业类别的条件和分数,院校和考生均同意调剂录取。所有跨类调剂录取均需要符合相应类别要求的地域、性别、资格、成绩、志愿和投档线等条件,不具备条件或排他性分类不得跨类调剂录取。
(二)文史、理工类投档
文史、理工类各批次均实行平行志愿。
1.投档排序成绩
[高考总分+优录加分]+语文×10-3+数学×10-6+外语×10-9。
2.投档比例
本科第一批平行志愿默认投档比例为原计划数的102%(省内高校)或105%(省外高校);正式投档前高校要根据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调入计划。
本科第二批、本科提前批文理类和高职高专提前批文理类、高职高专批平行志愿默认投档比例为执行计划数的100%。
各批次征集志愿默认投档比例均为征集志愿计划数的100%。
3.在每批次投档前,各高校可以根据拟追加计划情况在规定时间内修改投档比例,但不得小于100%。未在省招办规定时间提出调整投档比例申请的高校,按默认比例投档。
各批次平行志愿正式投档前进行模拟投档。各高校要在规定时间登录“平行志愿投档信息交互系统”(https://jhpt.hubzs.com.cn,以下简称“交互系统”),查看公告和模拟投档信息,根据生源和拟追加计划情况,修改投档比例并提交我办,多次修改的以最后一次修改的比例为准。
4.高校的追加计划应在平行志愿正式投档前到位。
5.平行志愿投档后的追加计划、考生退档空出的计划余额与平行志愿投档后未完成的计划一起重新公开征集志愿,不再按原有生源补充投档。征集志愿在高校所在批次线上按考生分数及征集志愿顺序投档。
6.自主招生录取
本科第一批自主招生志愿单独填报,单独设立自主招生录取时间段,在本科提前批录取之后,本科第一批平行志愿正式投档之前。省招办进行自主招生志愿投档后,高校根据本科第一批最终模拟投档线和院校要求对符合自主招生条件的考生进行录取。高校应根据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成绩总分、本校给予的优惠分值和本科第一批最终模拟投档线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调入预留计划,办理网上录取手续。
自主招生高校的最终模拟线对社会公布。
7.国家专项计划
本科提前批的国家专项计划与本校其他计划一起公布,一起填报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在同一院校的6个专业志愿中可以填报国家专项计划,也可以填报非国家专项计划。
本科第一、二批院校的国家专项计划单独集中公布,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两个批次的平行志愿中可以各填报9个院校志愿,在同一所院校的6个专业中可以混合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和非专项计划的专业志愿。
国家专项计划实行分类投档。在同一院校中,将国家专项计划作为一个专业类与其他计划区别开来,按考生专业志愿对应的专业类别顺序分类投档,对国家专项计划只投档填报了国家专项专业志愿且具备国家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档案。国家专项计划的投档比例为100%。国家专项计划录取执行院校同批次线,平行志愿投档后,批次线上生源不足时,在征集志愿时降分录取。
8.高校专项计划
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填报在本科第一批“自主招生”栏。录取时间和录取办法与自主招生录取相同,院校在录取中须用“高校专项计划”录取方式区分此类考生。
9.地方专项计划
地方专项计划单独集中公布,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平行志愿中可以填报9个院校志愿。在同一所院校的6个专业中可以混合填报地方专项计划和非专项计划的专业志愿。
地方专项计划实行分类投档。在同一院校中,将地方专项计划作为一个专业类与其他计划区别开来,按专业志愿对应的专业类别顺序分类投档,对地方专项计划只投档填报了地方专项专业志愿且具备地方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档案。地方专项计划的投档比例为100%。地方专项计划录取执行院校同批次线,平行志愿投档后,批次线上生源不足时,在征集志愿时降分录取。
同时具备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在平行志愿中可以填报9个院校志愿,在同一所院校的6个专业中可以混合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和非专项计划的专业志愿,也可以混合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其他专业类别计划的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对应的专业类别顺序分类投档。
10.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西藏班
少数民族预科班生源范围为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恩施州、宜昌市的长阳县和五峰县)办理了少数民族优录证明且在当地高考报名的考生(以高考报名号为准),最低录取分数线控制在院校面向全省招生计划的调档线下80分。本科批次的少数民族预科班计划实行分类投档,将少数民族预科班计划作为一个专业类与其他计划区别开来,在平行志愿批量投档时,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分类投档,对少数民族预科班计划只投档填报了少数民族预科班专业志愿且符合生源条件的考生档案。投档比例100%。
民族班的生源范围为全省办理了少数民族优录证明的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控制在院校面向全省招生计划的调档线下40分。投档办法同少数民族预科班。
符合条件的考生在同一院校志愿中既填报有少数民族预科班或民族班或西藏班志愿又填报有其他专业志愿的,按考生专业志愿对应的专业类别顺序分类投档。
11.民族院校招收少数民族考生
部分民族院校有专门招收少数民族考生的计划,该计划实行分类投档,生源范围为全省办理了少数民族优录证明的考生。
12.江汉大学、湖北理工学院、湖北文理学院、荆楚理工学院面向当地考生的本科计划实行分类投档。在当地考生报考对应当地院校志愿投档时,先参与面向全省投档,后参与面向当地投档。面向当地考生本科招生计划投档可以低于本校其他计划投挡线,但不能低于院校所在批次线。模拟投档时,若批次线上面向当地招生计划生源不足,则转为面向全省招生计划。
13.本科第二批院校生源不足计划公开征集志愿时,若批次线上民办高校和独立院校有效生源不足,民办高校和独立院校可以在批次线下20分以内征集志愿。
14.在本科第一、本科第二批和高职高专批,报考生源较少的优势特色专业、需要组织面试的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以及高收费等专业,经院校申请同意后,在公布招生计划时,在专业名称后备注“分类投档,***类,只录取有此类专业志愿考生”。这类计划实行分类投档,分类投档计划的投档线可以低于本校其他计划的投档线,但不得低于批次线。分类投档计划分类公布投档线。
分类投档计划在模拟投档时若批次线上生源不足,可以在平行志愿正式投档前转为其他专业计划投档录取或参加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执行院校所在批次线。
15.军事院校、国防生
军校和国防生录取执行高校所在批次线,只投档录取军检面试政审合格考生,面试结论分指挥类合格和非指挥类合格,指挥类专业只能录取指挥类合格考生,非指挥类专业可以录取指挥类合格和非指挥类合格考生。[zzs1]
军校和国防生招生计划按男、女和指挥、非指挥类区别开来,国防生计划和非国防生计划区别开来,实行分类投档,分类控制,分类公布投档线。投档比例100%。平行志愿投档后未完成计划公开征集志愿。
16.公安院校(专业)
公安院校录取执行高校所在批次线,只投档录取体能测试和政审面试合格考生。平行志愿投档比例100%;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后,未完成计划公开征集志愿。
17.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上海科技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和南方科技大学录取
考生报考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上海科技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和南方科技大学,须将志愿填在本科提前批文理类平行志愿的第一个位置,填报在其它位置无效。6月30日前,省招办将生源信息提供给学校,高校按本校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于7月5日之前报送省招办,在本科提前批文理类平行志愿投档前办理录取手续。
18.飞行学员录取
报考空军和海军飞行学员的考生应将志愿填在本科提前批文理类志愿栏的第一个位置[D2] 。在本科提前批文理类平行志愿投档前办理录取手续,执行招生院校确定的录取分数线。
19.高水平运动队和高水平艺术团
经教育部批准的高校和项目可以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和高水平艺术团,录取考生及录取文化成绩要求必须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未公示考生不得录取。高校和考生双向选择,高校根据有关政策择优录取,不得在录取过程中临时改变录取标准。本科第一批高校的高水平运动队和高水平艺术团填报志愿、投档方式、录取时间与自主招生录取考生相同,院校在录取过程中须分别用“高水平运动队”或“高水平艺术团”录取方式类别区分。
本科第一批高校招收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与自主招生录取同时进行。
20.本科提前批的航海类专业、司法类专业
可以根据学校的要求设定身体条件限制进行投档。航海类专业在模拟投档时若批次线上生源不足,在平行志愿正式投档时可根据院校申请在批次线下20分设置最低投档控制线。
21.直招士官录取
直招士官录取时执行高职高专批平行志愿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政审、体检合格考生。
22.高职院校与本科高校联合培养计划录取[zzs3]
高职院校与本科高校联合培养计划安排在高职高专提前批录取,文理类最低投档控制线为二本批次线下10分;体育类最低投档控制线为体育本科批次文化分数线下10分,专业素质测试成绩控制线为体育高职高专专业素质测试成绩控制线。高职院校与本科高校联合培养计划按联合培养的本科院校分类,录取时实行分类投档,只投档录取填报了对应专业志愿的考生。
23.高职高专多元互动录取
高职高专文理类平行志愿投档后,计划未完成的省内高校在省招办多元互动平台上进行录取,外省院校不参加。多元互动录取执行全省统一划定的录取分数线,考生填报1所院校志愿,填报志愿生源大于计划数的,按考生分数从高分到低分1:1办理录取手续。
(三)艺术类专业投档
1.艺术类招生按省招委《关于做好湖北省2016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鄂招委〔2015〕7号)文件执行。
2.平行志愿投档成绩构成:
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表演类: [(高考文化成绩+优录加分)×40%+专业统考成绩×60%]×2+专业统考成绩×10-6;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高考文化成绩+优录加分)×80%+专业统考成绩×20%]+专业统考成绩×10-6;
舞蹈学类、服装表演专业: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优录加分)×10-6。
3.艺术本科(一)录取
梯度志愿(自发证院校)。省招办将文化成绩达到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合格考生的第一志愿考生档案全部投给高校,由高校按本校的录取规则录取。第一志愿生源不足高校再投第二志愿。一、二志愿投档后,生源仍不足的院校公开征集志愿。各高校应按本校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的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进行录取,不得在录取过程中改变录取规则。追加计划在本批次录取结束前到位。
平行志愿(统考院校)。按平行志愿规则以及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表演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舞蹈学类、服装表演专业实行分类投档,投档比例100%。追加计划在平行志愿投档前到位,平行志愿投档后未完成的计划或追加计划参与征集志愿。
4.艺术本科(二)和艺术高职高专录取
按平行志愿规则以及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表演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舞蹈学类和服装表演专业实行分类投档,投档比例100%。追加计划在平行志愿投档前到位,平行志愿投档后未完成的计划或追加计划参与征集志愿。
5.教育部批准对艺术类专业进行自划线的院校(专业),由高校自行划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自划线原则上不得低于生源省份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及设计学类等专业应提高要求,舞蹈表演、表演(戏曲方向)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
省招办于6月30日前将高校第一志愿考生名单及有关成绩信息提供给高校,高校于7月5日前将本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报送省招办。高校根据政策规定和对外公布的录取规则确定在湖北的招生计划数和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在鄂招生计划应通过教育部网上计划管理系统调整到湖北省。若在规定时间没有收到高校提供的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和在鄂招生计划,省招办将视同高校不录取我省第一志愿考生,并按考生后续志愿安排投档,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高校负责解释和解决。
自划线的高校在确定录取方案和录取名单后,要通过校园网及时向社会公布各专业录取规则、最低录取分数线和录取考生名单,并报省招办备案。
(四)体育类专业投档
省统一划定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体育身体素质测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平行志愿投档排序成绩:[(文化总分+优录加分)×50%+体育身体素质测试成绩×75%]+体育身体素质测试成绩×10-6。
体育类录取使用全省统测的体育身体素质测试成绩,执行全省统一划定的体育身体素质测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武汉体育学院30%的体育类本科招生计划,录取全省体育身体素质测试成绩优秀的考生。省招办于6月30日前,将填报了“武体特别优秀”志愿的考生信息提供给高校,高校根据生源情况划定体育身体素质测试成绩和文化录取标准,于7月5日之前报送省招办,在体育类本科平行志愿投档之前按全省体育身体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投档录取,高校和省招办公示录取标准和录取考生名单。
(五)技能高考投档
对参加技能高考的中职毕业生按专业考试类别分别划定本科、高职高专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招生计划按机械类、电子类、计算机类、建筑技术类、旅游类、农学类、会计专业、学前教育专业、护理专业分类公布,考生根据技能操作考试类别对口填报志愿,按考生技能考试类别和招生计划录取类别实行分类投档,投档成绩为:(技能操作考试成绩+文化综合考试成绩+优录加分)+技能操作考试成绩×10-6。技能操作考试未达到294分的考生不能参与投档录取。技能高考考生投档后不得跨类调剂录取。
7. 江汉大学护理学本科是否单独分类投档
只要报了这个学校,只要分数过了线,就一起投档了。
8. 江汉大学专升本专业有哪些
江汉大学专升本专业有:
社会工作、教育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法语、日语、广告学、生物技术、汽车服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园艺、临床医学、护理学、工商管理、行政管理、旅游管理、视觉传达设计等专业。

江汉大学专升本专业报名条件有: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2、修完普通高职高专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
3、所学专业与江汉大学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报考护理学本科专业限专科专业为护理,报考临床医学本科专业限专科专业为临床医学。
4、报考英语专业学生应具有64学时左右的第二外语(法语、德语、日语均可)学习基础。
5、身体健康。
9. 武汉科技大学设置了专业级差么
7.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8.根据各省(市、区)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第一志愿考生报考数及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确定我校在当地的调档比例,比例一般控制在计划数的100%~120%。艺术类专业、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的调档比例与调档方式根据各省相关政策确定。
9.我校录取的考生应填报我校志愿;我校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我校才接受非一志愿考生。
10.对拟录取的考生(除江苏省外)安排专业时,一律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
11.对江苏省的考生安排专业时,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执行。即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排序,分数相同时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排序,相关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相关科目理工类为物理,文史类为历史。同等条件下,考生必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
12.在湖北省,我校为“护理学”专业单独开设投档单位,与其它专业分开投档,并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我校护理学的考生;如投档线上该专业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降低投档线(但不低于第一批本科批次线)择优录取有我校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但该部分考生在校期间不得转至其它专业;若降低投档线后该专业志愿生源依然不足,则考虑在非护理学专业投档单位的考生中调剂录取,或者征集志愿以填补缺额。
13.对符合教育部及各省(市、区)规定的优录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照各省级招办加分之后的投档分数录取并安排专业。
14.对艺术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份和我校所要求的相关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证,录取时按考生所在省的相关规定及我校确定的专业与文化成绩计算比例获得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对于不区分文理科投档的省份,文理混合排序录取;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非一志愿生源。对于要求文理科计划分开编制的省份,文理分别排序录取;当某一科类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则优先将该科类的多余计划调剂至另一科类录取第一志愿生源,仍不足时,再考虑接收非一志愿生源。艺术类考生安排专业时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其它要求详见我校当年向社会发布的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15.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必须取得有关机构确认的特长生资格,且根据我校的规定决定是否需要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高考文化成绩应达到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的录取控制线。单独考试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严格按照教育部与省招委有关政策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