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理工大学本科退学流程
『壹』 上海理工大学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简章(更新版)
一、院校全称
上海理工大学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地址为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516号;徐汇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徐汇区复兴中路1195号。春季招生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校本部。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理工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理工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理工大学招生工作监督小组是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0年我校春季考试招生专业为:
专业
层次
学制
计划数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德合作)
本科
4年
25人
电子信息类(含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和通信工程3个专业)
本科
4年
35人
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各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中德合作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和德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关于春季考试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0年春季考试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我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自主测试办法
(1)3月9日9:00-22:00和3月10日8:00-16:00,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的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cn)填报志愿。其中,根据相关规定,应届考生7门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全部合格。
(2)3月12日,我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2倍划定各专业入围资格线(末位同分处理,按照《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沪教考院高招〔2019〕41号相关规定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3)3月13日-22日,对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校专业入围资格线并填报我校专业志愿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鉴于当前疫情情况,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慎重研究决定,报经主管部门批准,现对我校2020年春季招生办法予以调整,其中对填报我校春招志愿的考生,由于疫情期间无法进行院校自主测试,院校自主测试成绩均以150分计入,最终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院校自主测试成绩”的高低作为春招的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
对没有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考生,考生应于3月13日-16日期间提供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见我校招生信息网(zhaoban.usst.e.cn)相关通知。
十二、录取规则
(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录取分数要求:作为录取依据的春考总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自主测试成绩。
(3)预录取及候补录取规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春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总分相同则按统一文化考试数学成绩、外语成绩、语文成绩依次比较排序),按招生计划的100%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按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0%顺位公布候补录取考生名单。预录取和候补录取考生须于3月31日至4月2日,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要求,网上完成专业信息登记工作。候补录取考生按顺序依次候补。
(4)正式录取:按规定完成各项手续的预录取考生,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正式录取。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 [沪价行(2000)第120号];中外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5000元 (沪教委财(2005)34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春季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办公室、监督检查室监督。
举报电话:(021)55270716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www.usst.e.cn
招生办公室官网:http://zhaoban.usst.e.cn
咨询电话:(021)55270799
(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6:30,双休日、节假日、寒假除外)
十七、其他须知
1、春季考试招生预录取考生(含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并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规定的其他考试。
2、我校预(候补)录取名单等相关信息和事宜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zhaoban.usst.e.cn)予以公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相关信息。
『贰』 上海理工大学转专业的要求条件,转专业难不难好转吗
大学转专业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学校对转专业学生的要求差别比较大,作为学生,在填报志愿时不能持特别简单乐观的心态,以为校内转专业可以为自己兜底,本文我整理了上海理工大学转专业的一些条件和要求,以下整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
一、上海理工大学转专业的要求条件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贯彻以人为本、以学生培养为中心的办学原则,给学生以更大的学习自主权和选择权,根据《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领导机构
第一条 全日制本科生重选专业的相关工作,由校重选专业领导小组负责指导与审核。校重选专业领导小组由学校分管本科教学副校长,监察处等相关职能部处负责人和本科学生所在学院分管本科教学副院长组成。
二、重选专业条件
第二条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可申请重选专业:
(一) 累计平均绩点达到2.50及以上,且每学期所修课程学分数原则上不少于20学分的学生;
(二) 学有专长,如有高质量学术论文、专利、学科竞赛获奖(均需排名第一)等,经学校认定,重选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学生;
(三) 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三级甲等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继续学习的学生;
(四) 经学校认定,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重选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学生。
符合以上情况(一)的,简称第一类重选专业;符合以上情况(二)、(三)、(四)的,简称第二类重选专业。
第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重选专业:
(一) 就读第二学士学位和专科起点本科的学生;
(二) 入学三年(不含休学期)及以上的学生;
(三) 已有转学或重选专业经历的学生;
(四) 招生时有特别规定的学生;
(五) 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六) 应予退学的学生;
(七) 在校期间受过违纪处分的学生。
第四条 第二类重选专业学生(除情况(二)的特长生外)仅能申请转入高考入学分数较低的专业。
第五条 学院各专业接收转入学生的名额不得超过该专业同年级学生数的15%。
三、重选专业流程
第六条 学校每年春季学期组织重选专业工作。
第七条 各学院按学校要求,根据学院专业办学条件和能力,制定当年度重选专业实施方案,并报送教务处核准。重选专业实施方案应包括拟接收学生的专业、计划接收数、接收条件与考核办法等。
第八条 教务处在教务处网站公布当年重选专业相关工作安排与各学院的重选专业实施方案。
第九条 学生应仔细了解学校公布的当年度重选专业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填写《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重选专业申请表》,第二类重选专业学生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属学院办理报名手续。逾期学校不再受理。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一个重选专业。
第十条 重选专业报名截止后,教务处应及时公布各年级各专业重选专业报名情况,并在对重选专业报名学生情况初步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申请表及所附材料移交相关学院。
第十一条 学生重选专业报名后,如决定撤回重选专业申请,须在重选专业考核前书面告知申请转入专业所在的学院。逾期不再受理。
第十二条 学院应成立重选专业考核小组,按照公布的重选专业实施方案对申请学生进行考核,并将拟接收的重选专业学生汇总表与签署学院意见的学生申请表一并报送教务处。学院拟接收的学生数不得超过当年度的计划接收数。
第十三条 教务处汇总各学院拟接收的重选专业学生名单,并于教务处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校重选专业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的学生名单由教务处发文公布。
四、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获准重选专业的学生不得放弃重选专业资格。
第十五条 获准重选专业学生的相关学籍信息变更,由教务处统一处理。获准重选专业学生所编入的年级和班级由接收学院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确定,二年级跨学科大类重选专业学生原则上需降级修读。
第十六条 获准重选专业的学生在下一学期开学时到转入专业报到注册,并办理相关课程学分认定、转换等手续。学院应做好转入学生的学业指导等工作。
第十七条 重选专业学生如前后专业学年学费标准不同,则采用分段计费的方式。转专业后的学分按照新专业学分学费标准进行收费,先前所修学分费用按原专业学分学费标准计算。
第十八条 退伍学生的重选专业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五、附 则
第十九条 未尽事宜由校重选专业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第二十条 本实施细则经校长办公会议批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重选专业实施细则》(上理工教[2010]29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由教务处解释和组织实施。
二、上海理工大学所有专业一览表
截至2020年5月,学校有在校教职工2390人,其中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11人(含双聘),国家级人才78人,省部级人才155人,高级职称教师826人,博士生导师256人。光电学院教师团队入选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两院院士(含双聘):庄松林、汪应洛、顾敏、郑平、闫楚良等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张华、高岩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组成员:黄典贵
国家“*”领军人才:艾连中
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庄松林、张华、艾连中、朱亦鸣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刘平、常兆华、陈斌、张华、艾连中、朱亦鸣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朱亦鸣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刘宝林、许键、魏国亮、朱亦鸣、朱钰方、艾连中、豆斌林
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计划:张华、常兆华、朱亦鸣、郑时有
上海领军人才:张华、李毅、杨茉、杨俊和、艾连中、张淑平、朱亦鸣、郑时有
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彭滟、陈麟
国家级教学名师:华泽钊
国家级教学团队:热工教学团队(2009年获评,团队带头人杨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