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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函授司法监所

发布时间: 2023-03-15 00:53:49

函授本科可以报考司法考试吗

函授本科可以考司法考试,可以报考的具体条件如下:

(1)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2)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

(3)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函授本科满足要求。

报名注意事项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为解决艰苦边远和民族地区基层法律职业人才短缺问题。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对25个省(区、市)的1000余个县(县级市、区)实施考试放宽政策。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分别在2002年和2006年关于法官法、检察官法相关规定的答复意见,“从事法律工作”主要是指从事国家或地方的立法工作,审判、检察工作,公安、国家安全、监狱管理、劳动教养管理工作(戒毒管理),律师,法律教学和研究工作,党的政法委员会以及政府部门中的法制工作中的业务工作等。

法考的报名条件和报名事项在司法部公告及有关文件中公布。各地司法行政机关根据司法部公告和有关文件,确定并公布本地具体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有关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布。

以上内容参考:

网络—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② 函授本科是否可以参加司法考试

可以参加,符合司法考试的学历要求,司法考试又称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考要求如回下:答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2)本科函授司法监所扩展阅读

报名所需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

3、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4、电子证件照片。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

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③ 函授法律本科专业能否报考公检法公务员吗谢谢!

函授本科能考公务员。
根据《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报考条件第七条的规定,报考公务员需要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函授本科属于成人教育学历,是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本科学历。因此,原则上是可以报考公务员的。

④ 函授本科学历可以参加司法考试吗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依据《司法部关于确定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意见》(司发电[2002]第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可以将报名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 前述高等院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是指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其中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 普通高等学校下一年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当年国家司法考试。 也就是说,不论学习的形式而要看学历的性质。如果是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如普通高校、成教、自考等学历,是符合报考条件的。 函授是一种学习方式,相对于脱产学习的形式而言,关键是要看是否属于“高等院校”学历。比如,党校学历非高等院校学历,是不能报考司法考试的。

⑤ 函授本科能参加司法考试吗

是可以的。
2008年司法考试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依据《司法部关于确定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意见》(司发通[2007]3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部六省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范围的通知》(国办函[2007]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中部六省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县(市、区)(不属于国家或省扶贫开发重点的县级市、区除外);西部地区(除西藏外)11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县(包括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级市、区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县级市、区);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可以将报名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这一政策的适用期限截至2011年12月31日。
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外国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的;
(3)曾被吊销律师或公证员执业证的;
(4)依照《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第十八条规定,被处以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的;或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3.已经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及已经取得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学历的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总之,函授只要取得国家认可的学历证明,是可以参加司法考试的,前提是你毕业证上考试委员会的那个公章是真实的。
给分吧。

⑥ 法律函授本科可以参加司法考试吗

法 律 教 育 网答:可以。

参考2014年司法考试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十四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所辖县(县级市、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中部六省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县(县级市、区)(不属于国家或者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的县级市、区除外);内蒙古、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西部九省、自治区所辖县(县级市、区);重庆、陕西省(市)所辖县(包括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级市、区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县级市、区);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适用以报名人员报名时户籍为准,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可以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普通高等学校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政策的适用以户籍为准,期限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部六省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范围的通知》(国办函[2007]2号))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3)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3.已经领取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已经领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证书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⑦ 函授本科能考司法考试吗

我认真的回答就是,绝对可以!最详细和权威的证据是司法考试官方网站普法网每年报名前都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里确定你绝对可以报考 这是http://www.legalinfo.gov.cn/它的网址,你就放心备战司考,祝你好运!附07年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公 告

(第67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分别简称《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及《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就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报名

(一)报名条件。

1. 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依据《司法部关于确定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意见》(司发通[2007]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西部地区(除西藏外)11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县(包括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级市、区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县级市、区);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可以将报名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这一政策的适用期限为2007年5月至2011年12月31日。

前述高等院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是指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其中包括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院校学历的人员,其学历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的;

(3)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

(4)依照《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第十八条规定,被处以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的;或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3.已经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及已经取得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学历的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二)报名方式、时间与地点。
1.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方式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

2.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预报名时间为6月5日至20日。实行网上预报名地区的报名人员可在上述期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即中国普法网,网址:http://www.legalinfo.gov.cn)进行网上预报名。各地是否实行网上预报名,由省一级司法行政机关确定并公告。

3.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现场报名时间为7月1日至20日。已网上预报名的人员须在上述期间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确认;不实行网上预报名地区的报名人员应当在上述期间内,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市(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

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工作、学习的人员,可以在工作、学习地报名。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毕业人员,在非放宽地区或其他放宽地区报名、考试的,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应当在户籍所在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可以根据本地区报名工作的实际需要,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确定具体的现场报名时间,并向社会公布。

(三)报名材料。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表。

为方便报名,提高效率,报名人员可在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报名表,并按照填表说明和要求真实、准确地填写后,在报名时提交审验;不能提前下载和填写报名表的人员,可直接在报名点领取并填写报名表;已网上预报名的人员,可打印提交含有本人信息的报名表,可不另外提交报名表。

2.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院校学历的人员报名时,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4. 本人近期同一底片1寸彩色免冠证件用照片3张。

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在报名时采用数码照相的方式摄取照片。

5.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报名人员,须提交户籍证明复印件(打印版);报名表中所填写的户籍代码应与户籍地一致。

6.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交纳报名费。

上述报名材料真实、齐全,经审验符合报名条件的,由司法行政机关发给准考证。
二、考试
(一)考试时间。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15日、16日。具体为:

试卷一:9月15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15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月16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9月16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二)考试内容、方式和科目。

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为准。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考试分为四份试卷,每份试卷分值为150分,四卷总分为600分。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试题,试卷四为笔答式实例(案例)分析试题(含法律文书写作)。各卷的具体科目为: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法理学、宪法、法制史、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实例(案例)分析。包括: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使用汉文、哈萨克文、维吾尔文、蒙古文等文字印刷,新疆、内蒙古自治区(民族自治地方)的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可以根据本人情况选择使用少数民族文字试卷。

(三)考试纪律。应试人员应当认真阅读《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

(四)试题参考答案异议。为确保国家司法考试公平、公正,进一步增加国家司法考试的透明度,司法部将在9月17日上午8时向社会公布考试试题,在9月20日上午8时公布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应试人员对试题参考答案有异议的,可在9月20日至25日期间登录司法部网站,在该网站"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异议专区"中对试题参考答案提出异议并说明理由。司法部将组织专人收集、整理各方面对试题参考答案提出的意见,并在试卷正式评阅工作开始前提交专门成立的"试题参考答案审查专家组"研究、论证。经"试题参考答案审查专家组"论证的参考答案为试卷评阅的依据。
三、考试成绩与资格授予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评卷工作结束后,考试成绩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合格分数线,待考试结束后,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公布。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由司法部统一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合格并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法官、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和担任公证员,应当符合《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和《公证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考试的复习与辅导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司法部已制定出版《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可依据该大纲进行复习、备考。

司法部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五、香港、澳门居民报名参加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宜

为方便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若干规定》,司法部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考区、考场,举行国家司法考试。在香港和澳门设立考区、考场、举行考试的具体事务性工作,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法务司安排香港、澳门的有关机构承办。

有关香港、澳门居民报名考试具体事项为:

(一)报名条件。

1.身份条件。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其他持有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

为确认报名人员的上述身份,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分别向受理报名的机构提交以下证件及复印件:

(1)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及特别行政区护照。

(2)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由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明机关出具的"未申请放弃中国国籍"证明。

报名时,上述证件原件经现场审验后即行退回;复印件由受理报名的机构留存。香港报名人员提交的身份证件复印件须经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中国委托公证人名单可向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协会查询;澳门报名人员提交的身份证件复印件须经澳门特别行政区公证部门或内地认可的公证人公证。曾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香港、澳门居民,其身份证件已经公证的,可免于重新进行身份证或身份证明复印件的公证。

2.学历条件。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名时,持内地高等院校学历证书的,可以向受理报名的机构直接办理报名手续;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院校或者国外高等院校学历证书的,须同时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具体办理办法,请详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即中国留学网,网址:http://www.cscse.e.cn)。

报名时,所提交的学历(学位)证书、认证证明原件经现场审验后即行退回;复印件交报名承办机构留存。
(二)报名方式与地点。
1.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港澳居民报名实行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具体报名地点和时间参见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针对香港、澳门居民报名人员所发布的公告。

2.在香港、澳门工作、学习或者居住的香港、澳门居民,应当在香港、澳门承办考试组织工作的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在内地工作、学习或者居住的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在香港、澳门报名,也可以在内地居所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在内地报名的,须提交在内地工作、学习或者居住的证明。

(三)考试地点。

在香港报名的,在香港承办考试组织工作的机构所确定的本地考场参加考试;在澳门报名的,在澳门承办考试组织工作的机构所确定的本地考场参加考试。

在内地报名的,在内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场参加考试。

(四)其他事项。

1.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使用简体汉字印刷,香港、澳门应试人员在填写本人信息和答题时,可自行选择使用繁体汉字或简体汉字。

2. 有关香港、澳门居民参加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其他相关信息,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另行公告,应试人员可登录司法部网站获取。应试人员对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有关问题可直接向香港、澳门承办考试组织工作的机构咨询。

六、其他

现役军人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事宜,仍按司法部与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发布的《关于组织军队现役人员参加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办理

⑧ 请问本科函授学历能报考司法考试吗

当然可以啊。

函数也是国家认可的学历之一。

司法考试不是考学历,而主要是考生对司法条例的熟悉和灵活运用的能力。

如果不是法律专业的考生,建议一定要好好学习司法考试的“三大本”。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修订版)(共三册) 》
出版社:司法部法律考试中心
内容简介:
这套用书在撰写时力求反映和体现国家司法考试的特点,在注意学科科学性、系统性的同时,注重法学基本理论和法律实务的结合,对应试人员应当掌握的各学科基本理论结合实际进行了系统阐释,有较强的指导性和适用性。在体例编排和内容安排上,为方便应试人员复习考试,本套用书根据司法考试的试卷内容范围分卷成册,共分3册。即第一卷包括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第二卷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三卷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另外,还编辑了一本《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法规汇编》。
本套用书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中心组织编辑,约请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西北政法学院、外交学院、北京汉华律师事务所等院校和单位的知名学者和对司法考试有一定研究的专家担纲撰写。

http://www.joyo.com/detail/proct.asp?prodid=bkbk826218&source=dream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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