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本科招生简章
Ⅰ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秋季统一高考)
一、院校全称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二、就读校址
松江校区地址为文翔路1900号;古北校区地址为古北路620号。所有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松江校区。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本科招生监察工作组承担招生工作的监督职责,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是违纪违规招生举报监督部门。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本科招生总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九、专业培养对入学外
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英语、日语、法语等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录取规则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高考)成绩录取的规则:
1.投档
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2.录取
(1)浙江、山东:学校按照实际投档到各专业的计划数予以录取。
(2)上海、北京、天津:学校按照“院校专业组”投档结果进行专业组内的专业录取。同一专业组内,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对达到专业组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该专业组内专业志愿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录取至该专业组内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
(3)其他省份: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录取至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
3.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间的录取级差分。同分者,志愿优先。同分同志愿者:文科考生按外语、数学、语文成绩排序,理科考生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排序;上海市等不分文理科地区考生按外语、数学、语文成绩排序。
4.公布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省份通过相应途径向我校提供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专业录取的参考。
5.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根据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政策加分,学校认可考生所有加分项中最高分一项,且最高不超过20分。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二、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三、在江苏省,报考我校本科第一批次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第须达到BB。
四、在普通本科平行志愿批次(不含征集志愿)中,对完全服从专业调剂(含中外合作专业)且体检不受限的进档考生,学校承诺不退档。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一、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沪教委财〔2000〕27号)。
二、特殊(热门)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沪教委财〔2000〕27号)。
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沪教委财〔2003〕78号、沪教委财〔2004〕30号、沪教委财〔2005〕34号)。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包括:国际商务(中澳合作)、物流管理(中澳合作)、英语(中英合作)、金融学(中加合作)、财务管理(中加合作)、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德合作)。
住宿费标准
1200元/年(沪财预〔2003〕93号,沪价费〔2003〕56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多种校友奖学金、社会奖助学金以及“资助经济困难学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基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高考招生全程接受学校本科招生监察工作组的监督。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是违纪违规招生举报监督部门。
举报电话:021-67703010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uibe.e.cn
本科招生网:zhaosheng.suibe.e.cn
咨询电话:021-67703050、52067206
十六、其他须知
考生可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相关专业介绍。
Ⅱ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简章(更新版)
一、院校全称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二、就读校址
松江校区地址:文翔路1900号
古北校区地址:古北路620号
商务英语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松江校区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是违纪违规招生举报监督受理部门。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0年我校春季考试招生专业为:
专业
层次
学制
计划数
商务英语
本科
四年
60人
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商务英语专业限招英语;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关于春季考试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0年春季考试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我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自主测试办法
(1)3月9日-10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的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cn)填报志愿。其中,根据相关规定,应届考生7门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全部合格。
(2)3月12日,我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2倍划定入围资格线(末位同分处理,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9〕41号)相关规定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3)鉴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形势,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慎重研究决定,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对我校2020年春季招生办法予以调整,其中对填报我校春招志愿的考生,由于疫情期间,无法进行自主测试,自主测试成绩均以150分计入,最终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自主测试成绩”的高低作为春招的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
(4)对于没有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或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不完整的考生,须根据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相关内容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由学校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疫情期间为避免发生面对面接触,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后于3月19日前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入围资格,学校不再对其进行后续的资格审核。疫情结束后,考生根据学校通知,由本人持材料原件到我校招生办公室进行复核验证。
(5)3月13日-22日,学校对入围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着重考察考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与艺术修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资格审核办法另行公布。
十二、录取规则
(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录取分数要求:作为录取依据的春考总分(满分600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50分)+自主测试成绩(满分150分)。
(3)预录取及候补录取规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春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春考总分相同则依次按统一文化考试中的外语、数学、语文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的100%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按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0%顺位公布候补录取考生名单。
(4)名单公示:3月23日-30日,学校公布资格审核结果并公示预录取和候补录取考生名单。
(5)信息登记:3月31日-4月2日,预录取或候补录取考生网上进行专业信息登记,相关登记程序按市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执行。
(6)发放预录取通知书:4月3日,按规定完成各项手续的预录取考生,由我校发放预录取通知书。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5000元/年,收费依据:沪价行(2000)120号,沪教委财(2000)27号。
住宿费标准:
1200元/年,收费依据: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多种校友奖学金、社会奖助学金以及“资助经济困难学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基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是违规违纪招生举报监督受理部门。
举报电话:021-67703010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uibe.e.cn
招生办官网:http://zhaosheng.suibe.e.cn
咨询电话:021-67703050
十七、其他须知
春季考试招生预录取的考生(含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并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规定的其他考试。
Ⅲ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的中外合作办学和普通生是同一校区吗有什么区别
请问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的中外合作办学计划内招生,都在上海完成学业吗
Ⅳ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9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及录取分数线和通知书查询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继续采用面向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的方式招收来自于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符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的农村户籍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一、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面向农村学生招生工作中的报考条件、材料审核、测试录取以及资格认定等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直接领导。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面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地域以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考生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三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数学、英语学科成绩突出,有志于从事对外贸易事业并具有培养潜质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
招生规模控制在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40人)。
四、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将所有信息填写完整、检查无误后,再下载申请表、由所在中学审核并加盖公章、扫描(或照相)上传材料。
网上报名时间:4月20日至5月5日
2、除递交网上报名材料外,考生还需邮寄以下材料:
《个人申请报告》:要求考生本人手书,内容中应全面阐述申请我校的理由,个人成长体会、性格特点、爱好特长及未来规划等方面情况,字数不超过1500字(参照A4纸大小,三页以内)。在申请报告结尾落款处请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并附考生一寸免冠照片1张。
其他获奖证书复印件、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情况等证明材料须经考生所在中学盖章确认。
请考生将所有材料装订成册(A4标准),于5月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之前用邮政特快专递寄至: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29),并在信封上注明“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材料”字样。考生所递交的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随时查看报名进展情况、初审结果、测试通知、签约结果等信息。
五、选拔程序
1、材料审核:学校将聘请学科专家组成的评审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报名条件、材料详实并能充分体现培养潜质的考生给予初审通过的资格。
初审通过并经所在省(区、市)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将获得我校测试资格。考核名单将于6月2日公示,考生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uibe.e.cn)或报名系统进行查询。
2、测试方式:我校将根据报考学生的人数确定相应的测试方式,测试方式拟采用材料审核或综合能力测试的方式,具体测试时间和测试方式见6月初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uibe.e.cn)的测试通知。
3、签约:专家评审组根据测试结果提出入选名单,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签约学生名单。
4、公示:拟签约学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uibe.e.cn)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六、报考及录取
1、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考生应在我校面向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的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填报志愿方式和填报志愿时间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为准。
2、入选考生的高考投档分达到我校在当地同科类模拟投档线下50分,且不低于当地同科类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我校将予以录取。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3、我校将根据入选资格考生的报考志愿、高考投档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决定录取与否。
七、监督机制与申诉渠道
1、学校在面向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将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面向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录取工作由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申诉。(纪检监察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电话:010-64492163)
3、中学及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
4、对在推荐工作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违反规定推荐的中学,一经发现并核实,将进行通报批评,并由有关部门对其当年所有推荐学生进行重新审查;对弄虚作假的中学,视情节严重程度,暂停其1至3年推荐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的中学,将取消其今后的推荐资格。对在报名中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将取消考生考试及录取资格,并通报其所在中学。
八、咨询方式
如果在申请过程中遇到问题,欢迎大家通过以下方式和我们联系:
咨询电话:010-64492178
传真:010-64493866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九、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所有。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面向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业
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管理、财政学、投资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法学、商务英语、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涉外行政管理方向)、行政管理(涉外经济事务管理方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保险(风险管理与保险方向)、劳动与社会保障、汉语国际教育、汉语言文学、国际政治。
Ⅳ 2021上海对外经贸大学考研报考条件
2021上海对外经贸大学考研报考条件包括:健康的拥护党领导的好公民;大学本科毕业生、高职高专满两年或两年以上、硕士和博士需要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同时,教育部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通知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部署做出明确指示,明确2021考研报名条件如下:
第十五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注:各院校具体要求会根据学校招生专业有所不同,具体可参考【2021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招生简章公告】
注:有关教育部公布的2021考研报考条件更多详细内容可查看【202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