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本科第二学位
1. 外校毕业生如何修浙大的第二学位
一、招生条件复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制,思想品德好。
2、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3、进修专业应与原有本科(大专)学历专业相近,并与所从事的工作相关。
二、报名与录取
1、报名
报名者持相关资料到浙江大学学生办公室或当地合作办班点报名。
相关资料:
(1)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2)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章的《浙江大学进修生课程申请表》1份,
2、录取
浙江大学学生办公室审核申请进修人员材料(如有必要也可组织考试)后,确定进修名单,发给缴费和入学通知。
三、教学组织形式和安排
分半脱产班(集中一段时间上课)、不脱产班(双休日上课)两种形式。
教学方式:面授。
修课时间:1.5~2年。
教学地点:浙江大学 或各地合作办班点。
四、结业与申请学位
另外.我给你两个学院负责人电话.他们更清楚.祝你学业有成.
姜乾金 男, 教授
教学中承担的工作:课程负责人
Tel:(0571)87217161
E-mail:[email protected]
沈晓红 女, 副教授
教学中承担的工作:本科教学秘书
Tel:(0571)86006079
E-mail:[email protected]
心理学有前途.一定要努力.
2. 关于报考浙江大学第二学位的问题。
2009年7月拿到了文学学士学学位,现在想报考浙江大学第二学位(在职学习的那种),只能报考成人教育本科,因为第二学位必须是在校本科生才能报名。第二学士学位一般指凡是已修完一个学科门类中的某个本科专业课程,已准予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再攻读另一个学科门类中的某个本科专业,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可授予第二学士学位。读第二学士学位不亚于考研,待遇等同于研究生。
3. 如何报考第二学位谢谢了!
试办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41所学校是: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渤海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徐州师范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学院、安徽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河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西南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青海师范大学、宁夏大学、新疆师范大学。
报名手续
(一)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或现役军人、文职干部证件和学历证书报考,交纳报考费,领取有关表格。填写报考登记表时应当注意:
1.参加统考的考生可以填报同一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相近的两个招生单位。
2.参加“MBA联考”的考生可以填报试办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的两个学校。
3.参加“法硕联考”的考生可以填报试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两个学校。
4.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学科专业。
5.应试的外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6.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7.填写项目应与报名机读卡一致,并不得更改。本人填写报名登记表与报名机读卡有出入的,以报名机读卡为准,因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考生自己填好报考登记表后,按规定日期将所有报考材料迳寄报考的第一志愿招生单位。申请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按招生单位的要求办理。
(三)招生单位审查考生报考材料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核发准考证。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报考者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退报考费。
考试
初试科目: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政治理论课、外国语满分各为100分(含报考非外国语专业考生应试英、日、俄语听力测试2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均为150分;
全国统考初试的政治理论,非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英语、俄语、日语和部分专业的基础课,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订;其他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命题。
单独考试的初试科目均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
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其中按规定的外国语科目含听力测试参考资料:学考讯息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