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组电话
『壹』 急!现在怎样联系上海财经大学的招生办啊电话无法打通!
皇帝女儿不愁嫁,咱们上财就这样,人挤破头进来,你有事问我吧
『贰』 求上海财经大学本科招生办联系方式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国定路777号,邮编:200433) 电话:021-65903795/65903941 传真:021-65904319
『叁』 谁知道上海财经大学山东招生办电话
021-65904372
上午
8:30-11:00
下午
13:30-16:30
假日除外
这是桥空上财招生办郑消没的咨询电话,你直接打过去就行了,不是喊纳所有的省份都要设立招生办的。
『肆』 上海财经大学的邮箱
研究生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上海市武川路111号 通信地址:上海市国定路777号邮政编码:200433 联系电话:(021)65903795、65903941、65904319(fax) 招生网址: www.shufe.e.cn/yjsb/zhaoban/zhaosheng.html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本科生的联系方式:招生网址: http://zs.shufe.e.cn 电话:021-65904372上午 8:30-11:00下午 13:30-16:30假日除外 更多方式参见 http://www.shufe.e.cn/zsxx.htm 参考资料: www.shufe.e.cn
『伍』 上海财经大学自主招生
我是财大的学生 自主招生好像不问问题的吧 我们当时就是考试 按分数来的 高分A档 如果内真这么问 你就说 学校容校的会计专业全国名列前茅,师资力量雄厚,而我又非常喜欢读会计专业,想以后成为一个财务管理方面的高级人才。关于会计是什么内容你自己要去了解一下,会很多人进会计事务所的,如果你有这样的志向欢迎报考我校!
『陆』 有谁知道上海自考办的咨询电话与网址啊
海市自考办联系方式(完全版)
复旦大学 国顺路670号 021-65642278
021-65643870
021-65643410 200433 点此查看
华东理工大学 梅陇路130号 021-64253133 200237 点此查看
华东师范大学 汾阳路3号 021-64372801 200031 点此查看
华东政法学院 万航渡路1575号 021-62071668 200042 点此查看
交通大学 上海华山路1954号 021-62932886 200030 点此查看
上海财经大学 昆山路146号 021-65361935 200080 点此查看
上海大学 延长路149号 021-56335049 200072 点此查看
上海第二医科大学 重庆南路227号 021-63846590*776274 200025 --
上海电视大学 国顺路288号 021-25653111 200433 点此查看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古北路620弄4号楼108室 021-62748250*513 200336 点此查看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仙霞路350号 021-62759779*4123 200336 点此查看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交大自考办内 021-62932886 200030 点此查看
上海商学院 中山西路2271号 021-64287247 200235 点此查看
上海师范大学 桂林路64-4号
(近钦州南路) 021-021-64322268 200234 点此查看
上海市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哈密路1330号 021-62611038 200336 点此查看
上海外国语大学 大连西路550号 021-65422234 200083 点此查看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漕宝路120-121号 021-64941408 200235 点此查看
上海中医药大学 零陵路530号 021-54232254 200032 --
同济大学 赤峰改尺路67号 -- 200092 --
单位 邮政编码 地址 咨询电话 网址
上海教育考试院 200235 钦州南路500号 021-64512710
021-64511200 www.shmeea.com.cn
单位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宝山自考办 牡丹江路301号 200940 021-56112788
嘉定高校招生办公室 嘉定镇博乐路227号 201800 021-59528517
闵行高校招生办公室 莘庄一村11号知碧 801100 021-64921788
松江高等招生办公室 松江竹芋汇149号 201600 021-57813284
金山高校招生办公室 金山朱泾镇万安路920号 201500 021-57320091
青浦高校招生办公室 万寿路55号 201700 021-69220499
南汇高校招生办公室 南汇县惠南镇城北路 201300 021-58021782
浦东新区高校招生办公室 潍坊七村702号 201200 021-28308120
崇明高校招生办公室 崇明城内东门路66号 202150 021-59622778
上海市劳教局宣教搭歼举处管教科 昊兴路225号 200030 --
上海市监狱局宣教处自考办 长阳路147号 200082 --
『柒』 2022年上海财经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 上海 财经 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则迹喊中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 工作 要求,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上海财经大学,英文名称:Shangha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地址:上海市国定路777号。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 双一流 ”首批建设高校,教育部、财政部、上海市政府“两部一市”共建高校。
第三条 颁发 证书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 毕业 要求者,颁发上海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 书 ;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 毕业生 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上海财经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上海财经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统筹行使我 校招 收各类学历、学位生的宣传、 考试 、选拔和录取的监督权力,并对招生工作提出咨询建议。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与决策机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领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审议、决策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 上海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各省(市、区)招生宣传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
第八条 上海财经大学招生工作全程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上海财经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条 上海财经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学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 专业就业 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在各省(区、市)招生的批次、专业、人数及有关报考要求由各省级招生机构向社会公布。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四章 招生类型及录取规则
第十一渗兄条 上海财经大学普通类型招生安排在本科第一批(合并批次的省份为本科批次),考生可进行填报。
保送生、综合评价录取、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 艺术 团、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要求及当年招生简章执行。国家专项计划、少数 民族 预科班、内地 西藏 班、内地 新疆 班姿山、华侨及港澳台学生的招生工作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 上海财经大学根据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调档比例,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05%。按照顺序 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20%。
2. 高考 改革省份(上海、 浙江 等14个市省区)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相关要求。 内蒙古 自治区按分数优先原则(分数清)进行录取。
3.上海财经大学在提档时原则上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专业录取时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加分幅度最高为20分。
4. 专业(类)录取时根据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由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并分配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投档成绩总分相同时按数学、外语、语文的单科成绩排序录取。
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5. 商务英语专业只招选考英语的考生;其它专业(类)选考语种无限制。
6.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分数和专业志愿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7. 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我校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8.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我校按要求制订的补充规定执行。
9.按照平行志愿调档考生,如专业服从调剂且体检不受限制,我校均将予以录取。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新生 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上海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 学费 和住宿费。
学费:中外合作项目本科专业15000元/年,非中外合作项目本科专业5000元/年。超过专业培养计划的学分,按我校学分制实施办法另行收取。
住宿费:1200元/学年。
第十五条 我校本科招生网站:zs.sufe.e.cn,咨询电话:021-65904372,传真: 021-65903479。微信公众号:上财本科招生。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21-65903870。
第十六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上海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捌』 上海财经大学2020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根据上海市制定的《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具体部署,我校决定2020年继续在上海市实施“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工作。
一、选拔对象
综合素质优秀、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并具有上海市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2020年在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对外公布为准。
三、选拔模式与申请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0日15:00至2020年6月25日17:00。登录教育部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hpjbm/),请使用考生本人身份证号码注册账号,选择“综合评价”招生类型,并按要求在线填写电子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需在系统中撰写个人申请报告(包括自身成长经历体会、特长、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不超过1000字)。打印并签署由系统生成的申请表,按教育部有关信息公开要求,由所在中学审核,加盖校级公章,并进行公示后上传。
注:考生上传相关报名材料、完成网上报名后无需寄送书面材料至我校。
2.初审
对于按照报名要求提交有效报名资料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学校将通过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获取相关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在初审中参考。初审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两档,于6月28日后在报名系统中公布,考生可在“报名系统”查询材料审核结果等信息。
3.志愿填报
通过初审的考生正常参加高考,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在高考综合评价批次院校志愿中填报我校,并填写专业志愿。
4.校测
我校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填报志愿考生名单中,根据考生的高考志愿与高考投档成绩,按照招生计划的1.5倍(末位同分全投)确定校测入围名单。校测采取面试的形式,于高考出分后进行,面试中将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具体面试名单、面试时间(初步为8月3日)、地点将在教育部报名系统及我校本科招生网(zs.sufe.e.cn)中通知。
四、录取办法
1.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不低于上海市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合部科目均为合格。
2.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并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排序确定综合评价拟录取人选及专业。专业(类)录取时按照综合成绩和专业志愿,由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并分配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数相同时按高考总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排序录取。
综合成绩的组成为:高考投档成绩占85%、校测面试成绩占15%、(折算方案见附件)
3.拟录取公示名单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后,我校将予以录取。
4.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安排,除强基计划外,综评批次录取先于其他批次录取,一经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即被正式录取,请慎重填报专业志愿以及确定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具体投档、录取规则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为准。
五、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2.高考体检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调整至适合专业。
六、咨询
电话:021-65904372,021-65901267
邮箱:[email protected]
网址:zs.shufe.e.cn
七、组织与监督
1、我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最终录取结果均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2、学校建立并完善监督机制,监督举报渠道对社会公开。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校测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杜绝暗箱操作;考生初审合格名单、校测入围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信息公开。
3、招生工作全程接受上海财经大学监察处监督。
监督电话:021-65903870
邮箱:[email protected]
八、本简章解释权属上海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
上海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0年6月10日
附件一:综合成绩折算规则
1、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不低于上海市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全部科目均为合格。
2、校测入围考生如不参加我校校测,校测成绩计为零分。
3、我校将“高考投档成绩”、“校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
①折算后的高考投档成绩=高考投档成绩/上海市2020年高考总分*100;
②折算后的校测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总分*100;
4、综合成绩满分为1000,折算如下:
综合成绩=8.5*折算后的高考投档成绩+1.5*折算后的校测成绩
附件二:上海财经大学综合评价批次招生院校专业组及科目要求
组别科目要求专业(类)名称组别一物理保险学(保险精算)经济学*(数量经济)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工学)统计学类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理学)数学类组别二不限会计学财务管理工商管理*(ACCA)金融学金融学*(银行与国际金融)工商管理类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法学类财政学类投资学公共管理类新闻学社会学
注:“*”专业为中外合作专业;各专业介绍可登陆我校招生网查询:zs.shufe.e.cn
最终招生专业、计划人数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玖』 上海财经大学招生办电话
可能老师不会每天在吧,现在已经放假了。。隔两天再打打看
『拾』 上海财经大学对口招生
有特招,应该不是你说的对口单招吧。考研考这所学校不就行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