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
⑴ 2008年电子科技大学录取分数线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在四川是598.比较低的。
但是比较好的专业就不止了。
通信是655.微电子是667.(微电子收的高是因为收的人少。。)
⑵ 请问考成都电子科技大学通信工程专业要多少分
2012年:电子科技大学通信工程在重庆录取最高分621/最低分614/平均分617(除英才计划录取最高分);这一年"成电英才计划"首次在重庆招生录取最低分622;
2011年:电子科技大学通信工程在重庆录取最高分632/最低分616/平均分620(为谨扒所有专业录取最高分);
2010年:电子科技大学通信工程在重庆录取最高分630/最低分614/平均分622(为所有专业录取最高分);
2009年:电子科技大学通信工程在重庆录取最高分祥核昌652/最低分633/平均分640(为所有专业录取最高分);
----------数据来自成都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PS:2013年数氏指据暂未公布,按惯例应该年后可以查询;
最后欢迎报考电子科技大学-_-|||
⑶ 电子科技大学录取分数线
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在四川的录取分数线是631分。
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选拔录取规则:
1、完成报名的考生须通过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学校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学校将于2020年6月底通过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并报送至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阳光高考平台”等网站公示。
2、学校将根据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人数比例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录取时,我校可根据省(市、区)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3)成都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扩展阅读
一、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理科和综合改革类的农村学生。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注: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有关部门完成。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的招生计划按教育部核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数执行。
⑷ 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电子科技大学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高端人才。
一、领导机构
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强基计划工作小组的领导与指导下开展,本科招生委员会充分发挥强基计划招生工作中的民主监督和咨询建议等重要作用,具体工作由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实施。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按照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入选名单,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理科毕业生(高考改革试点省份不分文理,选考科目要求为物理)均可申请报名。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须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以下两类考生均可申请报名: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高考成绩须达到该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以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分数线为准,下同)上50分(高考总分非750分的省份按总分750分折算并四舍五入取整,高考改革试点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其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特殊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20分)。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
高考成绩须达到该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高考改革试点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其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特殊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同时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等奖、二等奖(获奖名单须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服务平台http://gs.cyscc.org公示),竞赛包括:
(1)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数学冬令营)(中国数学会主办)
(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物理学会主办)
(3)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中国化学会主办)
(4)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中国动物学会、中国植物学会主办)
(5)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
备注:
第二类考生须在高中阶段获得上述奖项,并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上述奖项的获奖证书。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备注:
(1)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2)在高考改革试点省份,考生报考我校强基计划时选考科目要求为物理。
四、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办法
5月11日至30日考生可访问我校强基计划报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614)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
(二)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申请考生须符合生源所在地当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三)入围考核办法
对于符合报考条件的第一类考生,按照我校强基计划分省招生计划数的4倍,依据其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从高分至低分择优确定各省入围考生名单。
对于符合报考条件的第二类考生,可直接入围。
考生入围考核结果和入围标准将于2020年7月26日在相关平台中公布,我校不再通知考生本人。
备注: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为准。
(四)考核程序及办法
1.打印准考证
入围考核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强基计划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通知考生本人。具体时间规定如下:
打印准考证:2020年8月1日
2.考核程序
(1)考核内容:体质测试和综合能力考核
(2)考核时间:
体质测试:2020年8月1日下午
综合能力考核:2020年8月2日
(3)考核地点:电子科技大学
备注: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详见准考证和我校本科招生网相关公告,我校不再通知考生本人。
3.考核办法
(1)综合能力考核
综合能力考核包括综合面试和综合素质档案评审,满分100分。
综合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创新思维的能力。同时,在综合面试过程中,专家将对考生的综合素质档案进行评审,以考察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表现,并对档案的真实性进行验证。综合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全程录音录像。
(2)体质测试
考生须在项目1(立定跳远)或项目2(引体向上(男生)/仰卧起坐(女生))中选择一个项目进行体质测试(测试细则详见附件《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体质测试细则》)。考生确认体质测试项目后,不得更改。体质测试得分不计入综合成绩,但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
备注:我校考核办法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做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
(五)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百分制高考成绩×85%+综合能力考核成绩×15%
备注:
(1)百分制高考成绩=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生源省高考满分×100
(2)百分制高考成绩、综合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所在省份强基计划招生计划,在入围我校考核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综合能力考核成绩、理综成绩(高考改革试点省份为物理成绩)、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数学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体质测试成绩排队,择优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我校予以预录取。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8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五、其他说明
(一)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提供给我校。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考核中舞弊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毕业后发现的,取消其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四)考核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我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五)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招生考试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活动。
(六)江苏考生选测科目要求按照《电子科技大学2020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相关规定执行。
(七)获得我校强基计划预录取资格考生的体检标准须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同时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所有考核环节将进行全程录像。在招生过程中,若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请联系纪检监察部门,联系方式:028-61830237,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公示录取标准,确保选拔方法公平。
(三)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七、咨询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
邮政编码:611731
招生咨询电话:028-61831137、61831139
传真:028-6183005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本科招生网:https://zs.uestc.e.cn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
八、本简章由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我校强基计划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电子科技大学2020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简称“章程”)相冲突,以章程为准;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附件: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体质测试细则.pdf
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五月
⑸ 四川: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二、办学性质: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由国家教育部教发函[2004]21号文件批准成立,是按照教育部教发[2003]8号文件的要求,由公办高校——电子科技大学吸收社会资金举办的按新机制新模式运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地址:(成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百叶路1号。
(什邡校区)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京什东路北段99号。
四、办学主体: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和高新科技企业——成都国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五、办学层次:本科和专科。
六、招生对象:参加今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学生。
七、学习年限:本科四年,专科三年。
八、招生计划:
1、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各类招生计划,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2、学校按照集体议事、集体决策的原则,在远程录取过程中,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根据生源情况,经省级主管部门同意,调减生源不足省的招生计划,增投到生源好的省份。同时,根据教育部规定预留本科计划的1%用于均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质量。因生源不足而调减回来的已投放到各省市的招生计划,按照预留计划处理。
3、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以及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确定提档比例,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特殊专业除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10%以内。
九、录取原则
1、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按照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
2、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办法。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辩清。
3、实行非平行志愿填报方式的省份,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接收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录取未满额时,参加征集志愿。
4、我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因我校专业以及双语教学的需要,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请慎重考虑。
5、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6、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袭首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7、艺体类专业录取原则:
(1)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动画、艺术与科技、影视动画、产品艺术设计的考生,须参加省级招办组织的美术类或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者方可报考我校。
(2)报考我校休闲体育、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级招办组织的体育专业考试,合格者方可报考我校。
(3)文化成绩认定:考生应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相应批次及专业的文化考试录取控制线。
(4)专业成绩认定:艺术类专业使用当地省级招办组织的美术类或设计类专业联考成绩。体育类专业使用当地省级招办组织的体育专业考试成绩。
(5)四川省艺体类录取规则是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规定的分数线情况下,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其他各省市录取规则以各省市招办公布的信息为准。
8、部分专业要求:
(1)空中乘务专业报考要求:.身高(净高):男生1.74—1.82米;女生1.63—1.72米;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形象气质佳、无扁平足;矫正视力不低于1.0,无色盲、色弱和斜视;身体*露部分无明显疤痕和纹身。
报考我校空中乘务专业的四川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和体检,合格者方可报考我校。
(2)色弱、色盲拍灶数考生请慎重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不能报考飞行器动力工程、飞机机电设备维修、空中乘务专业。另外,根据就业实际,女生请慎重填报飞行器动力工程、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
9、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10、学校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处具体实施,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不收取任何与招生相关的额外费用。
十、颁发文凭
根据《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6号)相关规定,对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由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具印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毕业证书,对符合授位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学士学位,所有证书实行电子注册。
十一、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备案标准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具体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
十二、就业及资助政策
毕业生按国家政策由学校推荐面向社会进行双向选择,学校将专门组织双选会,与我校有人才培养协议的众多知名企业将优先录用我校毕业生。
为了鼓励学生以学为主,全面成才,结合国家有关政策,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学校学业奖学金(杰出学生奖学金、系级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毕业生奖学金)等奖项。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设立有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还提供一定勤工助学岗位。
十三、其他
1、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2、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为: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百叶路1号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611731
咨询电话:028-87825027、87825028、87825029
传真:028—87825026
网址:http://www.cestc.cn/
3、本章程由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⑹ 电子科技大学2014年自主招生选拔录取简章(四川)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促进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推进素质教育实施,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碧圆2010-2020)》精神,电子科技大学本着选拔具有创新潜质、学科特长的高中毕业生的原则,制定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实施方案。
一、选拔对象
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理科毕业生。
我校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政策由“学科特长生计划”、“直通格拉斯哥计划”和“立人计划”组成。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均可报名。具体如下:
1.“学科特长生计划”考生:
有理工科学科特长,尤其对电子信息及相关学科领域有浓厚兴趣和突出特长的考生。此类考生,应提供专利证书、发表论文、获奖证樱烂书、科技作品或其他可以证明上述特长的相关材料。
2.“直通格拉斯哥计划”考生(2014年仅面向北京、河北、安徽、河南、广东、四川、重庆招生):
有英语特长、且有意进入“中国•电子科技大学—英国•格拉斯哥大学合作办学项目”就读“电气类(中外合作办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的考生。
3.“立人计划”考生: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一等奖(含)以上的考生。
二、申请
申请报名脊慧漏以中学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考生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寄送报名材料”两个环节:
1.网上报名
公布之日起至2014年1月3日16时,请考生登录“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uestczs.net/signup)”报名。
2.寄送报名材料
考生通过我校网上系统报名后,确认所有资料无误后打印,并完成以下书面申请材料,包括:
(1)《电子科技大学自主选拔录取网上报名表》(网上打印、签字盖章)
(2)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4)个人陈述(手写打印均可)
将以上申请材料按顺序装订,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主楼B2-214,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611731。
邮件接收以收件日邮戳为准。若以特快专递形式寄送,我校仅接收“EMS特快专递”。信封上请注明“自主选拔申请材料”字样。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请留好备份。
三、选拔
1.测试资格审核
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考生进行测试资格审核,确定“学科特长生计划”、“直通格拉斯哥计划”、“立人计划”考生测试资格名单,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2.缴费、打印准考证
考生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上报名系统可查询测试资格审核结果。通过审核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请在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3.测试
(1)测试地点
四川成都
(2)测试内容
笔试(数学、物理)+综合面试。“直通格拉斯哥计划”考生面试附加英文面试环节,“立人计划”考生仅参加综合面试。
测试安排均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时间安排及其他相关信息。
4.入选
测试成绩满分400分(其中数学100分,物理100分,面试200分)。学校将组织专家组,以测试成绩为主,综合获奖情况、中学表现等,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并报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立人计划”考生根据面试成绩择优入选。
5.公示
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入选考生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考生所在省级招办信息平台、所在中学进行公示。入选考生最终名单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通知考生。
四、录取
1.我校自主选拔入选考生名单,以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招生公示为准。
2.自主选拔入选考生须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考;须第一志愿填报电子科技大学,实行平行志愿填报方式的省份,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A志愿;设置了自主选拔录取填报批次的省份,按照其省级招办统一要求执行。
3.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人数不超过我校2014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招生专业以我校理学类、工学类、管理类等相关专业为主。
4.录取原则: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当地省(市、区)的本科一批次控制线。
5.专业安排
自主选拔入选考生可报考我校电子信息领域相关专业。入选考生的录取专业由我校综合考虑各专业实际录取情况、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和学科特长,在其报名类别专业范围内进行安排。具体安排如下:
“学科特长生计划”入选考生:若高考投档成绩高于我校在当地省(市、区)录取线,对其高考投档成绩加15分进行专业安排;若高考投档成绩低于我校在当地省(市、区)录取线,将结合考生报考专业志愿及我校招生计划安排专业。若考生高考成绩全省排名在300名以内(含加分),可直接入选“成电英才计划”实验班。
“直通格拉斯哥计划”入选考生:若高考投档成绩高于当地本科一批次控制线,直接进入“中国•电子科技大学—英国•格拉斯哥大学合作办学项目”的“电气类(中外合作办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习。
“立人计划”入选考生:若高考投档成绩高于当地本科一批次控制线,安排相关专业就读。若考生高考成绩全省排名在1000名以内(含加分),可在开学初获得“成电英才计划”实验班选拔资格。 五、日程安排
1.报名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14年1月3日16时截止;
2.申请材料寄送:2014年1月5日截止(以收到邮件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3.测试资格审查结果:2014年1月14日起查询;
4.网上缴费:2014年1月15日—2014年2月15日;
5.打印准考证:2014年2月25日—3月4日;
6.报到/测试时间:2014年3月7日—3月8日。
六、监督机制
1.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录取结果公开透明,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社会监督和投诉电话:028-61830237。
2.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所在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推荐申请者。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生相应资格。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主楼B2-214
收件单位: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611731
电话:028-61831137、61831139
网址:非教育网:http://www.uestczs.net
教育网:http://www.zs.uestc.e.cn
八、本方案由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根据国家、各省级招办政策和《电子科技大学2014年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⑺ 2015年电子科技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2015年电子科技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电子科技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察或高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我校根据教育部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相关文件精神及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需要,制定2015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具体如下:
一、招生项目
招生项目:男子篮球;男子足球;男、女田径;男、女游泳;男、女网球。
二、招生计划
不超过2015年学校招生总计划的1%。
三、生源范围
理科面向全国招生,文科面向四川、重庆、湖南、湖北、河南、河北、辽宁、山东、江西、山西、安徽11个省份招生。
四、报名条件及要求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2015年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止2015年9月1日)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说明:网球项目团体名次、软网名次不作为报名条件。
2.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获取高考报名号。
五、报名方式
考生报名时须登录我校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并邮寄书面材料,两者缺一不可。具体方法如下:
1.网上报名:
公布之日起至2015年2月24日16时,请考生登录“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报名系统( http://www.uestczs.net/signup 点击进入)”报名。
2.材料寄送:
考生须在2015年2月26日前将以下材料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的方式寄至电子科技大学体育部(以收到邮件邮戳为准)。
邮寄材料包括:
(1)《电子科技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队网上报名表》(网上打印);
(2)学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及户口薄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2张;
(3)运动员等级证书及相关比赛秩序册、成绩证明(书)复印件。
邮寄地址:成都市建设北路二段四号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体育部柳老师收(邮编:610054),请在信封上注明“高水平运动队”字猜没拆样。
说明:考生报名材料不齐或超过报名时间的,将不予受理。报名材料一律不退还,请留好备份。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高水平运动队认定资格的,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3.查询结果和网上缴费:
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考生进行测试资格审核,确定参加电子科技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队测试资格名单。考生可登录我校报名系统查询测试资格审核结果,并请在网上完成缴费,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查询审核结果时间:2015年3月2日起查询。
穗枣网上缴费时间:2015年3月2日—3月7日。
六、测试安排
1.报到:
时间:2015年3月7日9:00—17:00。
地点:成都市建设北路二段四号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体育馆。
注意:报到时,考生须提供报名资料中所有证件及材料原件。
2.体育专项测试:
时间:2015年3月8日上午。
地点: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体育场。
注意:测试前考生须自行购买本次考试的人身安全保险,并向测试老师提供保单原件。
3.文化课单独考试:
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的考生,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文化考试。
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均为笔试。
时间:2015年3月7日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育专项测试内容
1.男、女田径及游泳项目按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进行测试。
2.男子篮球测试内容为助跑摸高、往返运球投篮、定位投篮、比赛。
3.男子足球测试内容为颠球、传球、曲线绕杆射门、折返跑、比赛。
4.男、女网球测试内容为专项技术包括正反手、截击、高压球技术组合、上手发球技术;专项素质包括米字跑、跳绳(双摇或单摇);比赛(技战术运用)等。
八、录取原则及办法
1.考生必须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以认定其运动技术水平;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队专业测试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一测试并达到省级统一测试合格水平。
2.我校将根据学校运动队建设需要及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确定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并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进行公示。
3.我校将根据教育部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相关规定及学校运动队的建设需要,综合考察考生的运动技术水平、发展潜力、高考成绩等因素,择优录取。
4.体育专项测试合格且参加我校文化课单独考试并合格,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考生,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通过后,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报省级招办审核录取。
九、监督机制
1.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录取结果公开透明,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社会监督和投诉电话:028-61830237。
2.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所在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提供证明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资格。
十、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成都市建设北路二段四号(沙河校区)
通信地址:电子科技大学体育部
邮政编码:610054
学校网址: http://www.uestc.e.cn
招生网址:非教育网: http://www.uestczs.net
教育网: http://www.zs.uestc.e.cn
联系人:柳老师
联系电话:13982099157,028-83203116(传真)
十、本招生简章由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⑻ 2022年电子科技大学高校专项计划已公布
电子科技大学是很多考生的院校目标,电子科技大学高校专项计划已经公布了,快来了解具体条件有哪些吧。下面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电子科技大学高校专项计划已公布”,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2022年电子科技大学高校专项计划已公布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关于2022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3号)的要求,认真落实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任务,本着程序公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电子科技大学2022年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山坦肢的理科和综合改革类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报考学校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22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有关部门完成。
二、招生计划
学校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的招生计划按教育部核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数执行。
三、报名办法
2022年4月13日至4月25日,请考生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关于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请考生阅读“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使用说明”。
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将报名申请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材料包括:
1.《电子科技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申请表》(网上报名成功后通过系统生成打印,由本人、中学负责人分别每页亲笔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中学审核盖章,考生须信裂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可靠);
2.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户主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页及考生本人户籍页的扫描件(须能够证明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且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身份证明: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高中阶段各类课程修习情况及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获奖情况、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及其他反映考生成长与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等。
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扫描图片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材料复印件须中学盖章。所有申请材料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学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报名申请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四、选拔录取规则
1.完成报名的考生须通过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学校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学校将于2022年5月底通过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并报送至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阳光高考平台”等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认定结果生效。
2.学校将根据省(区逗世、市)入选资格考生人数比例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录取时,学校可根据省(市、区)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3.公示无异议的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考生须参加高考且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填报学校志愿。入选资格考生投档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和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投档成绩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考试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学校将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投档成绩,参考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并确定专业。如生源不足,不再征集志愿或降分录取。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所在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推荐申请者。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高校专项计划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同时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
2.入选考生高考后可填报的专业范围以学校本科招生网公示的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目录为准。
3.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高校专项计划考生的选考科目须与所在省份公布的学校2022年普通类高考招生相关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相同。
4.所有信息全部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学校本科招生网发布,不再通知考生本人。
5.按照教育部规定,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6.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开展高校专项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若发现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六、监督机制
学校高校专项计划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招生过程中,若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请联系纪检监察部门。
七、本简章由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高校专项计划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电子科技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简称“章程”)相冲突,以章程为准;如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2022年的相关政策有变化,以最新政策为准。
⑼ 2022年电子科技大学招生简章
电子科技大学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是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类高校”。现有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等国家级特色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电子科技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电子科技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电子科技大学,英文名称为University of Electronic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China,英文缩写为UESTC。学校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类高校”。电子科技大学是一所以电子信息科学技术为核心,以工为主,理工渗透,理、工、管、文、医协调发展的多科性研究型大学。
第三条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采用“电子科技大学”(国标码10614)、“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国标码19614)两个名称,分别有独立的招生院校代码,招生时分别录取,考生填报志愿时应分别填报。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授位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本科办学地点分为清水河校区、沙河校区、海南校区:清水河校区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沙河校区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建设北路二段四号;海南校区位于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各招生专业对应的教学地点详见附件《电子科技大学2022年本科招银备生专业目录》。
第四条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五条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电子科技大学设立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电子科技大学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是本科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
第七条电子科技大学设立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为本科招生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民主监督和咨询作用。
第八条电子科技大学设立本科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拟定本科招生政策、招生章程、各类招生简章及相关实施方案,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相关事项。
第九条本科招生办公室是电子科技大学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含毁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条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电子科技大学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学校分省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备案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电子科技大学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十三条电子科技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四章招生类型及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电子科技大学强基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外语类保送生、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港澳台侨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学校的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五条电子科技大学在提档时原则上认可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强基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招锋老毁生录取。
第十六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考生进档后,在思想政治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不受专业限制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电子科技大学原则上予以录取。
第十七条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数不足时,电子科技大学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根据各省安排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根据各省安排征集志愿。
第十八条电子科技大学依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采取分数优先方式录取并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对于进档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符合各项条件且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按相关规定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专业录取时,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按相关科目成绩排队择优确定专业: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和综合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
第十九条电子科技大学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慎重。
第二十条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以培养计算机科学领域世界一流科学家为目标的“珠峰计划”,依托首批“国家计算机科学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该计划将在部分省份择优录取考生,招生专业名称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国家‘珠峰计划’拔尖人才实验班)”。
第二十二条以培养电子信息及相关领域创新引领性人才为目标的“成电英才计划”拔尖创新人才实验班,将在部分省份择优录取考生,招生专业名称为“电子信息类(‘成电英才计划’拔尖创新人才实验班)”。
第二十三条电子科技大学与西南财经大学联合举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金融学”联合学士学位项目,以培养信息科技与现代金融交叉融合的复合型精英人才为目标,实施“新工科+新商科”的教育模式,将在部分省份择优录取考生,招生专业名称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金融与区块链金融‘双A’联合学位实验班)”。
第二十四条信息与软件工程学院、示范性微电子学院、医学院、格拉斯哥学院、格拉斯哥海南学院相关专业在“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名称下进行招生。
第二十五条格拉斯哥学院招生专业为“电子信息类(中外合作办学)(电子信息)”、“电子信息类(中外合作办学)(通信、微电子)”,在“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名称下进行招生,只录取填报有该学院专业志愿的考生;颁发电子科技大学相应专业毕业证书、工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格拉斯哥大学相应学位证书;教学安排地点在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入其它专业学习。
格拉斯哥海南学院招生专业为“电子信息类(中外合作办学)(海南陵水国际教育创新区)”,在“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名称下进行招生,只录取填报有该学院专业志愿的考生;颁发电子科技大学相应专业毕业证书、工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格拉斯哥大学相应学位证书;教学安排地点在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入其它专业学习。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校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违规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重庆市考生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投档,考生可填报的专业范围及选考科目要求,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类)选考科目为准(详情请参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考机构的相关公告),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录取参考。
第二十八条电子科技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电子科技大学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学校将在《电子科技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中公布学费标准、学制、包含专业等信息。
第三十条电子科技大学提供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基层就业代偿等多种经济资助项目,同时在新生入学报到时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设绿色通道,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并提出申请的学生能获得不同方式的资助,以助其完成学业。
第三十一条电子科技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电子科技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的联系方式为:
通信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
邮政编码:611731
招办电话:028-61831137、61831139
监督电话:028-61830237
学校网址:https://www.uestc.e.cn
本科招生网:https://zs.uestc.e.cn
微信公众号:电子科大本科招生(uestc_zs)
第三十三条电子科技大学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由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⑽ 2009年成都电子科技大学是否有自主招生
科大肯定有自主招生撒!
以下为电子科技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自主招生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欢迎综合素质优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参加我校自主选拔。
一、招生对象
只招收理科类考生,其中,广东、江苏招收选考物理的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我校自主选拔。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数、理、化、生物或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并获省级二等奖以上者;
2.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优胜者;
3.创新实践能力或其他才华出众者;
4.学业成绩突出,综合素质优秀的国家级、省级重点中学学生。
二、申请报名
考生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并且邮寄书面材料的方式,报名时间为:公布之日起至2007年12月21日。
1.网上报名
申请者请登陆“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www.zs.uestc.e.cn),进入自主招生报名系统页面,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生成《电子科技大学2008年自主招生申请表》,并用A4纸打印。同时下载《电子科技大学2008年自主招生中学推荐表》,由所在中学填写、签字并盖章。考试报名系统将于2007年12月21日18:00准时关闭,请申请者及时登陆报名。
2.邮寄书面材料,须提供以下书面申请材料:
(1)《电子科技大学 2008 年自主招生申请表》
(2)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和优势的材料
(3)《个人陈述》
(4)《电子科技大学 2008 年自主招生中学推荐表》
(5)身份证(无身份证者使用户口簿) 复印件
(6)1寸照片一张
请将以上材料装订成册,由学生本人或所在中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至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信封上请注明“自主招生申请材料”字样。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请留好备份。截止日期:2007 年 12 月 23日(以收件日邮戳为准)。
三、选拔程序
1. 初选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申请者的高中阶段学习成绩、竞赛成绩、获奖情况、发明创造等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参加我校自主招生测试的学生名单,并于2007年12月31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2. 测试
(1)测试方式:学生来我校接受测试。
(2)测试内容:
a.文化课考试:数学、物理、英语
b.综合面试
(3)测试时间:2008年1月12日,具体测试安排于12月31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所有自主招生信息均在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3. 录取
根据我校自主招生测试的综合成绩确定自主招生录取资格入选学生名单。入选学生名单将通知其所在中学进行公示,同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学校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市、区)招办备案,同时向考生本人寄发“电子科技大学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确认书”。
四、录取原则
1. 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绩必须达到当地省(市、区)重点本科控制线。
2. 入选考生须第一志愿填报电子科技大学,且不能填报提前批次志愿;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其专业志愿必须填报我校在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计划中的专业。
3. 入选考生高考分数达到我校在当地的调档线,我校将予以录取并满足其填报的专业第一志愿;若高考分数未达到我校在当地调档线但达到当地省(市、区)重点本科控制线,经当地省(市、区)招办审核同意,我校将予以录取,并安排相应专业。
五、监督机制
1.我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录取结果公开透明。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
2.申请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所在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推荐申请者,如实填写表中各项。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资格。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建设北路二段四号 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610054
招办电话:028-83203703、83202334
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www.zs.uestc.e.cn
七、本方案由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